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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營銷服務合同大綱

微信營銷服務合同大綱

微信營銷是網絡經濟時代企業營銷模式的一種創新,是伴隨着微信的火熱而興起的一種網絡營銷方式。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微信營銷服務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微信營銷服務合同大綱
微信營銷服務合同範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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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西安優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申明且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就甲方委託乙方使用西安優維生活微信公眾服務賬號進行營銷服務達成以下共識。

第一條、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

甲方為了推廣其形象、產品或服務,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營銷服務標準,決定委託乙方通過西安優維生活微信公眾服務賬號進行在線推廣、在線預訂和銷售甲方的產品及服務。

1、 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營銷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2、 本合同所確定的甲方委託乙方所進行的具體微信營銷服務內容和乙方相關營銷服務收費標準以及結算週期,參見本合同附件一:《營銷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 3、 付款方式:一旦合同生效,甲乙雙方每個付款週期通過________________(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轉賬)方式按照該付款週期內的應付金額進行付款,在付款日完成付款。本合同到期結束或提前終止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完成剩餘款項的清算和付款工作。

甲方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開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開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所確定的甲方委託乙方通過西安優維生活微信公眾服務賬號推廣、銷售及預訂的具體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服務承諾,參見本合同的附件二:《甲方提供的商品列表和服務承諾》。

5、 本合同所確定的甲方委託乙方推廣銷售的所有商品和服務價格、供貨時限、甲方所做承諾均適用於西安優維生活微信公眾服務賬號所有參加本次採購的全部網友(具體的銷售訂單以乙方提供的成功參加採購的網友訂單為準)。

6、 在本合同確定的營銷期間內,甲方保證所有委託乙方進行推廣、銷售的商品價格不得高於甲方實體店中同等商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甲方對其在售商品的售價進行調整,需提前一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後的第二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相應產品在西安優維生活微信公眾服務賬號上的銷售價格調整。

第二條、甲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權利

1)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服務內容對其進行相應的營銷服務。 2) 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及時給甲方結算相應的商品銷售貨款。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甲方賠付相應的滯納金(滯納金=到期應付賬款總額*0.03%*延期付款天數)。

2. 甲方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給乙方結算相應服務佣金(乙方營銷服務費用的具體計算方法參見本合同的附件一:《營銷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乙方賠付相應的滯納金(滯納金=到期應付賬款總額*0.03%*延期付款天數)。

2) 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保證所有參加本次銷售的商品及服務,嚴格執行國家及西安市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遵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按量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商品及服務,同時可提供正規發票。否則視同甲方違約。

3) 甲方自行負責核查各自商品訂單的有效性,並及時處理訂單,保證在承諾的服務時間內將相應的訂單產品保質保量的交付給用户。

4) 甲方有義務全力配合乙方針對乙方網友訂單交易情況的調查與核實工作。 5) 甲方在乙方的西安優維生活微信公眾服務賬號上的推廣素材及商品信息(圖片、文字、視頻等)均由甲方自行提供,乙方僅負責相關信息的發佈。 6) 甲方應允許乙方在甲方實體經營場所內的醒目位置樹立或張貼西安優維生活公眾服務平台的宣傳廣告。

7) 在付款時乙方的網友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否則乙方的網友有權拒絕付款。

8) 在本合同執行期內,甲方不得與其它第三方微信服務推廣平台進行合作。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退還剩餘營銷服務費用及商品。

9)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網友的個人資料信息進行保密,未經本人同意不得泄露給其它個人或組織。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權利

1) 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按量提供符合國家及西安市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品及服務。

2) 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結算相應營銷服務費用(乙方營銷服務費用的具體計算方法參見本合同附件一:《營銷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乙方賠付相應的滯納金(滯納金=到期應付賬款總額*0.03%*延期付款天數)。

2. 乙方義務

1) 乙方遵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微信對微信公眾服務賬號的相關使用規定,對西安優維生活微信公眾服務賬號進行整體形象推廣以及管理和維護。 2) 對甲方進行西安優維生活微信公眾服務賬號訂單管理系統的技術培訓與技術支持。

3) 按照合同約定,準時給甲方結算相應的商品銷售貨款。

4) 乙方如需開展新的優惠推廣等活動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後實施。 5) 除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乙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額外費用。

第四條、售後服務:

1. 甲方通過本次合同委託乙方推廣銷售的產品均享受和甲方自行銷售產品同樣的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2. 所售商品如有質量問題,甲方給予退貨或換貨,退貨或換貨由乙方網友決定。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無需承擔。 3. 實際銷售訂單數量以乙方提供的訂單明細為準,所有乙方網友享有合同權利,承擔相應義務。

第五條、免責條款:

1. 因戰爭、自然災害等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運行;

2. 因政府行政行為導致乙方不能開放服務器;

3. 因互聯網災難,中國、美國等互聯網通訊提供商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接入;

4. 因乙方操作平台及應用軟件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5. 因乙方網站遭遇不法攻擊導致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6. 因微信官方網站服務器問題或因微信官方網站經營策略問題關閉其部分功能接口導致乙方的西安優維生活公眾服務賬號不能正常運行;

7. 因甲方責任造成廣告製作流程中斷或延誤;

8. 基於以上原因,導致乙方的西安優維生活公眾服務賬號不能正常運行,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造成乙方和乙方網友人身、財產、名譽損失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賠償責任及其連帶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無需承擔。同時甲方已繳納的本合同所規定的剩餘營銷服務週期內的營銷服務款項作為甲方違約金賠付給乙方。

2.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給乙方結算服務費用,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賠償責任及其連帶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無需承擔。同時甲方須給乙方賠付相應的滯納金(滯納金=到期應付賬款總額*0.03%*延期付款天數),並且甲方已繳納的本合同所規定的剩餘營銷服務週期內的營銷服務款項作為甲方違約金賠付給乙方。

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給甲方結算代售商品貨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繳納的本合同所規定的剩餘營銷服務週期內的營銷服務款項,同時要求乙方給甲方賠付相應的滯納金(滯納金=到期應付賬款總額*0.03%*延期付款天數)。

第七條、 其它

合同未盡事宜依法處理。雙方如有糾紛,網友可單獨與乙方協商,也可通過本合同的代表與乙方協商。協商未成的,可申請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八條、雙方補充條款:

第九條、合同簽署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西安優維電子科技優先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微信營銷服務合同範文二

甲方: 乙方:深圳中天華洋科技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所需微信營銷平台開發服務達成以下共識。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協議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協議。

第一條:服務內容:

基礎服務

1. 為企業開通微信公眾賬號;

2. 編寫企業公眾賬號介紹、編寫歡迎語;

3. 根據企業需求,基於微信公眾平台為企業配置自動回覆;

4. 設置頭像及二維碼;

5. 微信代認證服務(需企業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具體功能開發及實施項目(在□中打√做選擇)

第二條: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金額總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簽訂合同後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額 %的預付款給乙方,合計 元(大寫: _______萬 仟 佰 拾圓整);

3. 甲方在驗收之後,在1個工作日內需向乙方支付合同剩餘尾款,金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圓整);

4. 甲方如需後期項目定製服務,則需要加收項目定製費用,約合人民幣 元整,項目定製完成後,需在1個工作日內付清所有定製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提供專人與甲方聯絡;

2. 乙方按合同相關約定,為甲方提供微信營銷系統開發服務;

3. 在合作期間,如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微信企業信息;

4. 在要求交付的期限內,完成合同規定項目,並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5. 乙方針對甲方約定的服務達標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也應即時通過手機微信公眾號及互聯網查看微信營銷管理後台效果確認,如甲方未能即時確認,則該服務的合同生效日以乙方發出通知的第一週為準;

6. 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傳播、出售給第三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2. 甲方必須保證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如因此引起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 合同簽訂後,甲方提供微信賬號以及密碼等各種必要的資料和授權;

4. 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費用。如因乙方過錯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約定內容,甲方有權要求終止,並按未完成服務項目,要求乙方退還相應款項;

5. 合作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策劃的微信活動信息複製、傳播、出售或許可給其它第三方;

6. 甲方保證不利用乙方開發的平台服務進行傳播違反法律的信息活動,否則乙方將有權立刻停止對甲方提供的微信營銷平台開發服務;

7. 甲方不得非法售賣乙方開發的微信營銷平台,如有發現則甲方有追究其法侓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驗收標準

1. 乙方應以電話、傳真以及電子郵件提供微信營銷平台開發結果;

2. 項目開發結果達到到約定效果即為驗收合格;

3. 甲方請及時填寫驗收確認信息,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後一週內未書面簽收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驗收合格;

4. 甲方完成驗收後以合同提供的聯繫方式及時聯繫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

2. 雙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單方違約,均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並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3. 因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停電、停網、政府行為、官方關閉端口等造成接口不能使用時,雙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則自動轉為終止模式。

第六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約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簽約雙方履行完畢約定義務之日終止。

第七條:技術更新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微信營銷服務合同範文三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項目負責人:

聯繫方式:

乙方:XX微信公司

地址:

法人代表:

項目負責人:

聯繫方式:

本合同甲方按年度購買乙方一站式微信整合營銷平台,並支付服務費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一站式微信整合營銷平台定義及主要功能模塊介紹:

1.定義:基於甲方在騰訊微信公眾平台上開通的公眾帳號多模塊設置

2.系統模塊:企業展示模塊 菜品展示模塊 互動營銷系統 店面管理系統 會員系統 在線預約系統 在線點餐系統 互動社區系統 一鍵導航、一鍵撥號系統 在線客服功能 客户管理系統在以上模塊之外的需求,甲方可另外付費委託乙方開發;

3.技術實現:乙方採用騰訊微信公眾平台自身及第三方平台開發體系,實現在智能手機(IOS,Android等)上正常訪問。

第二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支持事項如下:

1.客户使用:本合同簽定3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供用户名和密碼給甲方,甲方可登錄一站式平台後台進行微信公眾平台的設定和操作;

2.委託運營:如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相應的微信運營服務,雙方另行簽署服務協議;

3.服務標準:乙方為甲方提供7X12小時的在線支持服務;

第三條:甲方應按以下金額支付乙方費用:

付款項目:一站式微信整合營銷平台年度使用費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產品定金,全部工作成果驗收之後3日內支付合同餘款即元。從第二年開始收取20%/年 的維護費 。

第四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 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甲方項目聯繫人負責向乙方明確平台設計風格和製作要求、確認整體設計方案、 確認驗收、與乙方及時聯繫、支付平台建設費用等相關事宜 。

2.乙方項目負責聯繫人負責及時接收甲方信息、按約定製作、交付平台等微信公眾平台建設相關事宜。

3.乙方不予接受甲方項目聯繫人之外的信息傳達與要求 。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因不可抗力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自另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一方時解除,合同解除後雙方權利義務終止。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下,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第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方式處理:

1.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名)

聯繫電話:

地址:

委託代理人: (簽名) 聯繫電話: 地址:鄭州市農業路怡豐新都匯商務樓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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