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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代理公司合同

房地產代理公司合同

房地產代理公司是指專業為房地產公司(開發商)提供房地產專業的樓盤策劃和 銷售代理的服務機構,業務集中在產品定位、到案場包裝、物料設計、媒體計劃、 廣告推廣、 房地產銷售代理、回攏資金等。那麼房地產代理公司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房地產代理公司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房地產代理公司合同
房地產代理公司合同範文一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以獨家代理商的身份為 項目(以下簡稱

第一條:項目概況

1、名 稱:

2、位 置:

3、建築指標:

4、銷售範圍:

第二條:委託事項

1、營銷策劃

本項目營銷策劃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產品、客羣的角度出發,確定項目的定位、包裝與廣告推廣計劃並進行相關報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創意、設計建議,為協助銷售和項目提升形象服務。

2、銷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獨家代理銷售商的身份組建並管理本項目銷售體,由該銷售體進行本合同所約定銷售範圍內產品的全面銷售、招商工作。

第三條:委託期限

本項目營銷策劃、銷售、招商代理期為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中約定的銷售套數面積完成 或以上(以簽約購房合同為依據)。

第四條:工作內容

1、前期營銷策劃

1)針對本項目的規劃要求進行全面的市場調查,並最終形成市場調查報告、市場定位報告、市場推廣報告和項目招商方案。

2)制訂合同期內的項目廣告宣傳創意策略,編制年度媒體策略和月度媒體計劃及廣告費用預算。

3)根據項目形象與銷售需要,制訂相關SP活動專案建議(包括展會、諮詢會、新聞發佈會、大型促銷、客户聯誼活動及各類典禮)。

4)提供項目現場包裝策略及設計方案建議(現場看板、指示牌、工地圍牆、現場羅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樣板間的設計建議。

6)提供房交會展場的設計建議。

7)負責項目形象定位及商標等相關應用設計建議。

8)負責相關文案創意和平面設計建議(包括樓書、宣傳摺頁、户型冊、客户通訊、報紙廣告、雜誌廣告、夾報廣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設計建議)。

9)負責電台稿的文案創意、電視宣傳片的創意思路建議。

2、銷售及招商代理

1)制訂並提供項目銷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並執行銷售及招商階段銷售及招商價格體系及銷控策略。

3)派出專職項目經理及銷售員組成本項目銷售體進行銷售及招商工作。

4)負責本項目銷售現場管理,確保建立一支強有力的營銷隊伍。

5)根據銷售計劃負責具體的實施和落實執行。

6)負責本項目相關銷售數據統計、分析(包括銷售日報、週報、月報、促銷分析報告等),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銷售報表。

7)負責派出銷售人員的工資、佣金及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保證本項目的合法開發,並向乙方提供有效資料複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書面資料:項目背景、有關政府批文、紅線圖及其它資料等。

3)指定專人蔘與本項目策劃及銷售工作,並負責與乙方進行密切的聯繫,加強溝通,為乙方開展本項目工作提供方便。

4)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創意方案以及營銷策略方案,並須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覆或修改意見。

5)及時通報施工計劃、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辦理進度、房屋交付期等與本項目有關的具體資料。

6)承擔本項目現場包裝費用:如接待中心、樣板間、工地圍牆之土建、裝修、裝飾佈置;承擔本項目宣傳及推廣費用:如軟、硬性廣告、印刷品(包括樓書、宣傳摺頁、户型冊、客户通訊等)、户外看板、展會、促銷及客户聯誼活動等各項費用。

7)提供現場辦公設備(包括空調、飲水機、傳真機、複印機、電話、辦公桌椅、洽談桌椅等),並承擔日常水電、維護及辦公費用(含電話費)。

8)提供銷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銷售輔助道具。

9)在正式銷售前,保證本項目具備辦理買家個人購房貸款、並符合商品房預售的條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11)因購房、辦證需要甲方提供的證件發生問題,所引起的客户投訴,由甲方負責。

12)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負責購房定金及銷售收款、辦理預售登記、客户個人購房貸款、協助客户服務(處理工程的意見及投訴)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有關內容,按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策劃銷售服務費用。

14)甲方投入本項目的廣告費,按銷售總額的 %提取使用。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將參加本項目服務工作的專家組成員名單抄送甲方。

2)乙方項目專案小組配合甲方確定營銷策略的具體執行步驟,確保策劃方案順利實施。

3)乙方應依進度向甲方通報工作的進展情況,確保雙方保持溝通。

4)乙方在全面負責銷售過程中,需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銷售策略、廣告策略及實施計劃,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第六條:其它相關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決定為依據。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應以書面的清晰的可執行的工作聯絡單或意見書通知乙方執行,通常情況下乙方可以不執行甲方的口頭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進行中甲方變更工作指令內容和工作意見,並要求乙方按變更的工作委託內容修改時,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時間,並根據乙方工作強度等酌情補償乙方一定的工時費用。

3、為了保證甲方工作指令下達的清晰與準確,乙方工作僅對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負責。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的簽字為執行依據和工作標準

4、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 ,該負責人的書面認定代表甲方認定。

5、全部銷售及招商資料及廣告均註明

6、為保證銷售的順利進行,本項目遇下列事項時,甲方須及時給予書面形式的通知。

1)購房合同條款變更。

2)工程設計及裝修標準變更。

3)購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變更。

4)客户退房申請受理。

5)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單位的變更。

6)其它與銷售相關事宜變更。

第七條:銷售條件及銷售價格、標準服務費

1、正式開盤應具備下述條件:

1)工程已正式開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並保持正常的工程進度。

2)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銷售價格

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各期組價方案。在既定價格執行期間,如市場發生變化,銷售價格需要調整時,調整方案需雙方確認後方可執行。

3、標準服務費

1)營銷策劃標準收費

營銷策劃服務費用按工作節點收取,收費標準為 萬元。合同簽定之日支付 萬元,待市場調查報告、市場定位報告、市場推廣報告和項目招商方案四份報告提交後再支付餘下 萬元。

2)銷售代理標準收費

銷售代理費用按銷售金額提取計算,收費標準為銷售金額(即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金額)之 1.5 %。代理費按月結算,每月月末之日為當月代理費的結算日,甲方須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匯票或電匯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費。乙方收到此費後給甲方開具正式有效發票。

4、如遇甲方特殊關係而成交的客户,需甲方總經理批准,價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須按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户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户的代理費。

6、由於客户原因退房,所沒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費用歸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沒收部分費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7、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户退房,則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8、乙方計劃的銷售進度:(銷售進度以商品房的套數為計量)正式預售開始完成銷售的30%、60%、85%。(根據項目市場情況和開發商資金要求以及工程進度確定)

9、有關銷售代理費的其他約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規定的銷售進度進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的 80 %結算代理費。如乙方在任何一個考核點完成銷售進度的80%,則當月的代理費按上述第3款第2項規定的標準代理費結算,同時本月之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3款規定的標準代理費補結,補結的代理費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後考核點完成銷售指標後,若繼續負責銷售,則代理費按上述第3款第2項規定的標準代理費按月結算;若在任何考核點乙方未完成對應的銷售指標的70%,則甲方有權在按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的 1.5 %結算完之前的代理費後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但不視為乙方違約)。

10、為激勵銷售,獲得收益最大化,在雙方確認的基準價格基礎上(基準價格為 元/平方米),取得的銷售提價超額部分按 20 %作為獎勵支付乙方,按月結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條:保 密

雙方據此項目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及相應技術文件均屬保密範圍,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不應將其公開。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對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執行本合同應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補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制訂補充協議,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

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由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免責條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若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通過訴訟解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生 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簽訂後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條:其 他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房地產代理公司合同範文二

委託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XX市“XX大廈”項目(以下簡稱“本案”)的___區域銷售代理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的相關概念解釋:

1.甲方:係指XX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為本案的合法銷售總代理商,具有本案銷售的全權。

2.乙方:係指__________,為本案提供_____區域銷售的代理公司,屬於本案的分銷商. 具有分銷權.

3.“XX大廈”: 指由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位於XX市XX路XX號,分A、B兩棟高層, 乙方代理的項目房產面積為____㎡(具體以辦理房產證面積為準),總共20套,具體房號詳見<合同附件清單1>

4.銷售户數:買方簽訂銷售合同並支付首付款的售出商品房户數之和。

第二條:委託內容

_____地區銷售獨家代理。

第三條:委託期限:

甲方聘乙方作為本案_____地區銷售獨家代理。本案的合作期限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關於保證金條款:

1.本合同簽訂後10天內,乙方給甲方交納銷售保證金 萬元整(¥: 元),

2.乙方在銷售期限內完成房產總量(按套數)100%或合同終止時,甲方將銷售保證金如數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完成房產總量(按套數)100%的,則保證金自動轉為購房款,甲方將在規定期限內要求乙方補交剩下的購房款,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的國家法規對乙方的保證金進行處理;反之,如果乙方提前完成銷售任務的,甲方除將保證金全部如數退還外,還按每100元/套的比例給予乙方提成,作為獎勵。以此類推。

第五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_____地區獨家代理銷售,不再委託其他代理公司銷售,銷售價格以甲方制定的銷售價格為準。

2.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户型圖﹑樓書﹑價格等相關資料

3.甲方負責對乙方編制的本項目的各類廣告計劃及銷售方案等進行審核,並提出可行性修改意見.

4.甲方負責合同備案登記、客户按揭產權證書辦理、首付房款的收取等工作。

5.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完成銷售所需要的基本情況和資料。

6.合同期內,甲方指派XX為聯絡代表,代表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廣告、印刷品等方案進行審核,並最終結果在3—5個工作日給予乙方回覆。

7.甲方同意,如果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在的經濟損失:

①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另行委託他人的.

②違反本合同的相關規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代理佣金的

第六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負責本案在_____地區全盤營銷廣告銷售策劃,擬訂推廣計劃並設計各階段廣告媒體安排,並自行承擔所有廣告費用.

2.乙方按合同規定,根據實際的銷售業績獲取相應的銷售佣金.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獨自承擔廣告費用、銷售人員工資及提成、電話費等費用。

4、乙方保證在銷售過程中,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以保障甲方的利益。

5、乙方努力做好銷售人員的培訓工作,並應制訂相應的營銷計劃。

6、乙方同意,如果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在的經濟損失:

①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房產代理銷售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②違反相關規定,擅自收取客户定金或者首付款的;

③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產代理銷售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④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第七條:房產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及確認標準:

1.銷售界定:下述情況甲方應確認乙方銷售成功。

在合同約定的銷售期內由乙方銷售人員售出的本案商品房,客户已簽約並交齊全部首付款和辦理銀行按揭的所有材料,等銀行按揭款審批通過並放貸後才視為銷售成功.

2.銷售佣金的比例:甲方按銷售成交價的1.5%提取佣金給乙方。

3.銷售佣金的結算方式:乙方銷售成功後,應制定銷售清單給甲方,由甲方簽字確認,甲方將在30個工作日內按合同比例, 以現金或轉帳形式與乙方結算.

第八條:本案的價格以及付款方式

1.由甲方擬訂統一的價格和付款方式以及折扣,形成文件經由甲乙雙方簽字同意後予以實施。

2.銷售合同文本由甲方確定,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簽訂的文本與合同範本不符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售樓款項之收取

1.銷售代理期間,客户交納的定金或購房首付款必須打入開發商指定的銀行帳號或者親自來XX市交納,並由開發商出據正式發票. 乙方不能收取任何定金或者首付款.

第十條:合同違約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約之日起立即生效。

2.在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或甲乙任何一方發生重大變故,比如公司解散、被收購等。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3.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如要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並結清所有費用。

4.合同期滿終止,甲、乙雙方皆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自簽訂之日起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現有附件見<附件1、2>)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如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各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蓋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代理公司合同範文三

委託方:

受託方: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甲、 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及 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本合同銷售代理、市場推廣之有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

1、甲方委託乙方與甲方一起完成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 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並保證與甲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上述工作。

2、委託工作內容:

第二條 項目概況

1. 名 稱 ;

2. 位 臵: ;

3. 佔地面積: ;

4. 建築面積: ;

5. 銷售範圍:地上住宅約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合作期限

第四條 合作方式

第五條 費用計取及付款方式

5.1 銷售代理費

5.2 市場推廣費及品牌推廣費

5.3 付款方式:

第六條 甲方責任

6.1 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之物業的市場推廣所需的有關物業資料和文件並按計劃完備與本項目有關的各項法律文件,並保證其真實性及合法性。

6.2 審定和簽署有關銷售控制、價格方案、廣告策劃方案等銷售過程中的各項決定。

6.3 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責任

7.1 全面負責本項目市場推廣和與之有關工作的執行工作,包括 。

7.2 根據市場變化和銷售情況,及時對銷售工作的各項計劃提出調整意見。

7.3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者作出任何承諾。

7.4 乙方及其員工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與本項目相關的一切資料和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7.5 根據甲方的計劃,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分階段完成銷售任務。

7.6 未徵得甲方實現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根據本合同其享有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8.1 乙方應保守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商業祕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户名單、經營策略等,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應將其用於本項目以外其他用途;

8.2 本合同有關報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託而出具,甲方享有上述報告及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上述報告及相關工作成果用於本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條 違約條款

10.1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銷售及推廣工作須延期的,則甲方應承擔如下責任: 。

10.2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銷售及推廣工作須終止的,甲方承擔如下責任: 。

10.3 甲方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無故拖延付款的,甲方應按照 支付違約金。

10.4 乙方保證按雙方的約定完成相應的銷售任務及項目的市場推廣工作, 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有關任務的,乙方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10.5 甲方或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9.1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文首列明的聯繫地址和/或聯繫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

9.2通知被視為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法決定:

A.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時視為有效送達;

B.以(預付郵資)的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 時視為有效送達;

C.以快遞發送的通知應於 時有效送達;

D.以圖文傳真發出的通知,在 時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聯繫人

12.1 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為聯繫人,負責如下工作: 。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於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可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的相關行政機關出具之不可抗力發生的書面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 修改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經修改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6.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16.2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 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七條 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代理 合同 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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