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應急預案 >

幼兒園緊急事故應急預案

幼兒園緊急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要求

幼兒園緊急事故應急預案

1.園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

(2)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火;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速向園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幼兒園教師、門衞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撤至安全地帶,並阻止學生救災。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2.幼兒園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日、值周老師應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辦公室。

(2)迅速與幼兒園醫務室取得聯繫,採取就地救護。

(3)由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主任負責送交園保健室,由園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繫,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園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人已強行闖入園內,門衞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園應急領導小組。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園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4.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流行病疫時(如“手足口病”“流感”“傷寒”)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繫,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為是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人時,幼兒園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市教育局與及市疾控中心。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必須在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園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市局及市疾控中心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幼兒園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如遇食堂停水,造成午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園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在教室,安排有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水單位聯繫,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幼兒;

⑤嚴禁幼兒私自外出就餐。

二..應急事故的處理

(1)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幼兒園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幼兒園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行事責任。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園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脱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行為規範》,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3)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當事(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關規定,認真、仔細、如實填寫《事故報告書》,以備查用。

(4)全園教職員工要認真學習本應急預案,認真有效貫徹,遇事要冷靜應對,及時報告,確保師生平安。

三..應急預案的演練

(1)管理者代表每年5月份和11份組織應急小組的成員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對應急演練過程用錄像帶或照片形式進行記錄,並將應急預案活動的相關內容填寫到《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報告》中

(2)對於比較專業的應急預案,比如消防和救護等,可請專業人員進行指導。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yingji/wxdlx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