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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大綱

校園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大綱

校(園)建築是教職工、學生聚集的場所,發生建築事故後易導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制定完善的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可在發生建築安全事故後立即啟動預案,實施有效快速的搶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我校的建築結構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突發建築事故應急預案。

校園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大綱

預案的制訂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中國小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全面消除和杜絕中國小危房的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下發的關於預防建築安全事故的文件要求。預案適合於校內突發的建築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築倒塌事故、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實驗室傷害事故、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緊急疏散等)。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和實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修改應急預案,防患於未然。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制定系列建築安全規章制度:校舍安全責任制度、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鍋爐房安全制度、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築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等。

二、預防為主,加強建築安全教育

“預防為主”是校建築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各學校要大力加強建築安全教育工作。

1、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關知識,增強師生的建築安全意識,組織全校師生加強突發建築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為演練。

2、學校保健教師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急救培訓,以做好事故發生後的救援工作。

3、宣傳常用電話號碼: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大隊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預警

學校要堅持不懈地執行中國小校定期排查鑑定制度,做到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果發現存在建築安全隱患,要立即採取處置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解決處理。學校安排專人常年維修維護,局部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時排除不掉的校舍,應及時封閉並停止使用,同時嚴禁師生靠近。

四、應急反應

校(園)突發建築安全事故後,立即啟動應急程序

(一)各有關人員接到事故處理後,做好搶救工作的準備,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向主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及救援請求等。

(二)學校應急指揮中心應視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醫療急救中心、交通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三)應急小組成員要嚴格聽從現場指揮,樹立全局觀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時搶救人員要保證自身安全,以免擴大傷亡。

(四)應急啟動要點

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原因而定

(1)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如遇到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通過廣播(或手提喇叭):

1、命令事故現場人員立於原地不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儘可能朝裏站。

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的向後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後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4、救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並打120救援。

5、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護和混亂。

6、及時準備車輛

(2)及時報告,及時搶救,減小危害

如發生實驗室傷害事故

1實驗室教師應當針對事故原因立即對受傷學生實施緊急救護,必要時送醫院治療。事故現場常見的意外傷害有:誤服危險化學品,呼吸道中毒、急性皮膚吸收、割傷、燙傷和燒傷、化學燒傷、眼睛灼傷、炸傷等,各學校要在平時加強各種意外傷害的緊急救護知識培訓。

2學校應當保護現場,及時調查事故原因。

(3)大型活動緊急疏散應急程序啟動

如突發事故災難,夜間大型活動中停電,突發自然災害等。

1、報警和申請援救的同時,應急總指揮授權指揮發布疏散命令和確定疏路線。

2疏散廣播:“請注意,這是緊急疏散廣播,請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沿指定路線撤離。”

3、疏散路線:

(1)就近撤離原則,根據現場情況選擇最短的通道撤離。

(2)疏散引導小組按就近撤離的原則引導人員分流;警戒保衞小組建立警戒區域,阻止無關人員進入。

(3)因場內騷亂等造成場內人員進出受阻的,現場指揮和疏散小組按應急預案的有關方案引導場內人員從既定路線和通道撤離現場。

1、通道管理

2、現場指揮應視情況確定現場各備用通道、備用門是否開啟。

3、警戒保衞組織人員確保應急部門車輛進出暢通。

4、求助小組配合外援求助部門實施救護。

五、應急預案的終止

應急指揮視情況判斷事故排除、險情結束、隱患清除後,宣佈應急狀態終止。原危險區域、事故發生點的警戒撤除與否,必須由應急總指揮決定。應急預案終止後,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並就事故原因、事故過程、經濟損失、經驗教訓等向上級部門出書面報告。對導致事故發生的相關人員及接到發生重大建築事故緊急報告後,行動遲緩、措施不力,致使造成更損失的人員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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