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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的應急處置方案(通用5篇)

有限空間的應急處置方案(通用5篇)

有限空間的應急處置方案 篇1

一、基本情況

有限空間的應急處置方案(通用5篇)

工程概況:

(1)編制目的:提高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保證突發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維護工地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活生產狀況穩定。

(2)工程地質:本合同段路線大致沿北西西~南東東方向展線。地貌類型為低山丘陵地貌,沿地形起伏較大,地面黃海高程為230~460m,相對高差一般為100~200m。剝蝕較強烈,山丘自然邊坡一般20~400,局部達600,坡面上植被較發育,主要為低矮灌木及蕨類植物。

沿線山坡基巖埋深淺,沖溝中分佈有厚度不大的第四系全新統土層。沿線覆蓋層主要為殘坡積、沖積成因的粉質黏土,在山坡厚度一般不到2m,在沖溝中厚度一般不到5m;基巖大面積出露,為白堊系中統的`泥質粉砂巖和細砂巖。沿線基巖表層節理髮育,以走向0~100.30~400的節理為主,間距一般1~2m,節理產狀陡立。沿線主要的不良地質為受陡節理切割的邊坡表層碎裂巖體在暴雨作用下的崩塌及碎落。

二、編制依據

1、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國家條例、規程、標準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3、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三、編制目的

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保證突發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維護工地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活生產狀況穩定而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標段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地質災害的災後搶險救災和臨災應急處置工作。

五、預案原則

1、根本原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消除一切事故隱患,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2、啟動原則: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的防治應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工作原則。

3、響應原則: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在接到事故及災害報告後,無論何時,只要在本地區,必須馬上以最快的方式趕赴事故現場,按相應的事故處理預案正確有效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儘可能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盡最大努力減少事故損失和縮小事故影響範圍。

4、請假原則: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在離開本地區時,必須嚮應急救援指揮長請假,同時將自己的職責向指定人員交待清楚。

5、指揮原則:在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未到達現場前,事故處理由工區負責人負責指揮;在應急救援指揮長未到達之前,事故處理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長到達現場後,事故處理由指揮長統一指揮。

6、處理原則:事故應急處理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基本原則。

六、組織機構

設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何英偉

成員:付祥忠、張曉洪、徐慶凱、柳志堅、各部門負責人、作業隊負責人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四個應急救援組

通訊聯絡組

組長:王勇

組員:杜海燕

救護行動組

組長:欒承刃

有限空間的應急處置方案 篇2

為加強本公司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護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結合本公司維修清理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次演練。

一、演練時間

20xx年4月8日(9:00-11:00)

二、演練地點

料倉內

三、參演人員及職責

參加人員:(制粉人員)

楊(後勤管理人員)

鍾(安全負責人)

楊(安全員)

(人事行政主管)

張x(生產經理)

王(南線主任)

孔(北線主任)

康x(行政專員)

職責:作業人員:趙x

監護人員:郝x

負責人員:竇

現場指導:鍾

現場監督:

後勤保障:李

應急司機:趙

四、擬演練的內容

制粉員工在20xx年4月8日要對公司料倉的內壁附着粉料進行清理,在履行有限空間作業的一系列手續後作業,在作業過程中突發休克,面對這種突發狀況而採取的一突發預案相應措施。

五、演練步驟

1、檢測

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檢測方法用蠟燭法:再有限空間內點燃一隻蠟燭,觀察一段時間,看其火焰是否熄滅,熄滅則表示空氣質量不佳,需繼續通風換氣。然後再次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

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危害評估應依據《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8958-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xx)等標準進行。

3、通風

在這次演練作業過程中,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存空氣流通。

4、防護設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

本次演練應該給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照明設備、通訊設備(對講機)、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安全帶,安全帽,防塵口罩,護目眼鏡)。

5、演練前培訓內容

(1)、講解作業審批制度,嚴格執行經作業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作業;

(2)、學習“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在作業開始前,對危險有害因素濃度進行檢測;

(3)、合理安排充分的通風換氣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4)、指導作業人員必須配備並使用安全帶(繩)、等防護用品;

(5)、必須安排監護人員。監護人員應密切監視作業狀況,不得離崗;

(6)、指導員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警,嚴禁盲目施救;

6、開始預案演練

(1)、按照“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對要進入的'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符合安全要求後,作業人員趙開成進入該作業場所;

(2)、剛剛下入料倉時間不久,趙開成突然暈倒,郝靜發現趙開成暈倒後立即通知監護人員竇亞中,竇亞中知悉後立即向安全員報告,並報告給在車間經理鍾海建;

(3)、安全員及鍾海建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本公司《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並按預案實施每一步驟、立即組織人員前往現場查看,瞭解情況後安排人員進行心肺復甦;

(4)、安全員瞭解情況後通知公司醫護人員並報告給應急副組長,應急副組長接通知後報告應急組長;安排附件作業人員在附件設置警戒標誌;

(5)、公司應急車輛司機通知後,應急車輛到達;

(6)、臨時救護處理完畢,將趙開成抬上應急車輛送往縣醫院救治;

8、演練結束

(1)清點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作業人員的準確人數;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誌;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特殊情況下搶救其他作業人員和非作業人員。

9、演練總結報告

本次預案,檢測準確,啟動及時,各人員都能堅守崗位,各盡其責。各種救援設備準備充足,救援及時,快速。沒有出現盲目施救的情況,避免了發生二次事故。各部門配合默契,為搶救贏得了寶貴時間。這次演練非常成功。

有限空間的應急處置方案 篇3

1、編制目的

為防止出現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糞池等狹小空間施工時人員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思想

以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為目標,全面提升我委突發事件處置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整體水平,為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3、編制依據

為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從業人員的身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結合有限空間作業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4、組織機構

4.1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統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組結構如下:

組長: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長

成員: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市質量檢測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相關機關科室負責人、各縣區住建局負責人、各工程項目法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為:

(1)組織落實市住建局決策,協調和調動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故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各相關的應急預案;

(3)負責應對突發事故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5)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突發事故應急演習、演練;

4.2職責任務劃分

主管部門職責:各縣區住建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單位、監護者職責。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施工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負責人職責:掌握整個作業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方可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立即終止作業。

監護人員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呼叫應急救援,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批准的人員進入。

有限空間作業者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5、適用範圍和定義

5.1適用範圍

各項目施工區域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班組適用於本預案。

5.2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1檢測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根據作業現場和周邊環境情況,檢測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檢測符合要求後,項目部重新進行審批並安排繼續作業。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必須處於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害氣體濃度值等,檢測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採樣規範》(GBZ159)。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檢測時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見附件1),相關人員簽字齊全;臨時作業或項目檢測設備達不到檢測條件時,必須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須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由檢測單位負責人審核並簽字。

6.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業分級》等標準進行。

6.3防護設備和防護用品

在有限空間作業施工入口處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間實施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可採用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應急救援裝備

施工單位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術措施

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至少有兩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間只能容一人作業時,監護人須隨時與正在作業的、人取得聯繫,做預防性防護。

6.6作業審批

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施工單位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附件2),審批部門審批後方可開始作業。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事故分級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四個級別。

7.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發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級):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7.3較大事故(Ⅲ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8、預防與預警

8.1有限空間危險源監控

各單位對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通過各主管部門及項目部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員對工程各分包隊伍進行監督控制,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分項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8.2信息報告與處理

8.2.1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脱崗、漏崗,做好值班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彙報。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證24小時管理人員值班;聯繫電話:;夜間及法定節假日保證應急值守人員在位。

急救電話:120;火警電話:119;匪警110

8.2.2各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單位值班室→項目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8.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瞭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

9.1.1響應分級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各單位做好各自分工準備,按領導小組指示響應各自救援行動。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各單位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做好指揮營救工作,積極動員所屬分包單位、周邊社會力量進行支援救助。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住建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9.1.2有關部門響應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相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並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9.1.3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響應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請求政府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9.2指揮和協調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根據事故災難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溝通有關部門及請求政府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負責人應組織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安全組織機構人員臨時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9.3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9.3.1醫療衞生救助

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衞生處置工作。

9.3.2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9.3.3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各單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

9.4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作業工程人員、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9.5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鑑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以後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9.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項目部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後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撤離。

10、信息發佈

事故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上級進行彙報後,經市住建局審核向社會進行公佈。

11、後期處置

11.1善後處置

各部門、各單位及相關作業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調查流程

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11.2.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1.2.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11.2.5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12、保障措施

12.1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組建專業應急處置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12.2物資裝備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儲備、保養等制度,並按需求購置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當發生安全事故後及時組織車輛統一進行運送。

13、培訓與演練

13.1培訓

各縣區主管部門需組織針對應急救援隊伍以及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留存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加強應急方面的安全知識宣傳,在板報、標牌等中的宣傳,以加強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教育,積極組織社會志願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練

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機構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及時進行總結經驗,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14、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屬於違反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限空間的應急處置方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及企業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製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及時報告、以人為本、統一指揮、逐級負責、處置高效。

1.4適用範圍

裝備公司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需要實施應急救援時,適用本預案。

2、應急組織和職責

2.1公司成立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承擔相關職責,各單位應成立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指揮機構。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具體負責有關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協調指揮工作。

2.3相關部門要相應成立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管理小組,明確應急管理責任落實。

3、救援報告

3.1發生有限空間作業責任事故時,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逐級報告應急救援小組組長。

3.2接到報告應當根據需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援,並及時上報裝備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

3.3遇有人員傷亡等事故時,現場作業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衞生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門申請救援。

3.4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⑴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事故相關部門和人員。

⑵作業人數,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其他人員傷亡。

⑶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⑷需要應急救援的其他事項。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現場處置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處置程序必須嚴格執行《鄭州鐵路裝備製造有限公司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

4.1各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配備相關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訊設備、救生梯、安全繩索等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並確保每位應急救援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2有限空間作業中發生事故後,監護人員及現場其他作業人員應當立即報警,不得在無防護措施情況下盲目進入搶救,應急救援人員實施救援時,應當做好自身防護,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搶救過程中應至少留守一人在有限空間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4.3救援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基本的急救和心肺復甦術,每個救援機構至少確保有一名人員掌握基本急救和心肺復甦術技能,還要接受作為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所要求的培訓。

4.4救援人員應具有在規定時間內在有限空間危害已被識別的情況下對受害者實施救援的能力。進行有限空間救援時,應採取以下措施:

⑴告知每個救援人員所面臨的危害。

⑵為救援人員提供安全可靠的個人防護設施,並通過培訓使其能熟練使用。

⑶無論作業人員何時進入有限空間,有限空間外的救援均應使用吊救系統。吊救系統須符合將每個作業人員均應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繩索應從頭部往下系在後背中部靠近肩部水平的位置,或能有效證明從身體側面也能將工作人員移出有限空間的其他部位。在不能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或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可能造成更大危害的'情況下,可使用腕套,但須確認腕套是最安全和最有效的選擇。

4.5人員脱離危險區域後按以下程序執行:

⑴現場急救極為重要,救護人員應立即使發生事故人員迅速脱離作業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有條件時立即給予吸氧。現場急救人員應有自救互救知識,以防急救者進入現場後自身中毒。

⑵當事故人員撤離至安全地帶時,已休克、心臟或呼吸已停止時,救護組應立即採取人工胸外按壓心肺復甦法(心臟擠壓使心肺復甦)等方法進行搶救,在送往醫院救治過程中,人工胸外按壓心肺復甦法不得停止,若事故人員能自行進行呼吸,應立刻進行吸氧,並應保持事故人員處於放鬆狀態、保持事故人員的體温。

⑶現場急救。當事故人員脱離危險區域後,應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對症救護。如情況嚴重,應迅速向“120”急救中心及“119”或送就近醫院搶救。

⑷注意事項:急救要儘快進行,不能等候醫生到來,在送往醫院途中,也不能停止急救。急救方式:人工呼吸法;胸部擠壓法。如果事故人員呼吸停止,而且心臟跳動也停止,則須同時實施上述兩種急救方法。

4.6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各工作組和成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並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當做出標記、繪製現場示意圖、製作現場視聽資料,並做出書面記錄。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4.7事故救援完畢後,現場指揮部應組織救援人員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調查。及時組織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

5培訓演練

5.1相關部門定期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進行培訓教育,掌握必要的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

5.2定期組織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應急演練,並對演習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

有限空間的應急處置方案 篇5

一、編制目的

為規範我鎮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工作,強化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有效應對可能出現的新冠肺炎疫情反彈、機具供需失衡、燃油供應不足、道路轉運不暢、安全生產事故等突發情況,建立統一指揮、規範有序、反應迅速、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三夏”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置工作的前瞻性和預見性,在努力消除安全生產隱患的基礎上,對出現的應急事件做到快速反應、及時處置、減少損失、不誤農時,特制定本預案。

二、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抓好糧食生產的決策部署,按照“提前預警、及時發現、屬地管理、快速反應”的原則,對農機跨區作業突發情況進行處置。強化部門協作,統籌社會資源,加強信息互通,快速果斷處置,嚴控事態發展,將突發事件影響減少到最小、損失程度降到最低,避免處置不當激化矛盾,維護正常生產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適用範圍

“三夏”農機跨區作業期間,有以下情況發生時啟動本預案。

(一)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疫情防控形勢升級,影響跨區作業機具進入轄域內進行作業的;

(二)局部地區機具供需失衡,出現重大攔截機具事件造成機具轉場困難和交通秩序混亂的;

(三)作物適收期出現連續降雨、大風等異常天氣,較大範圍造成作物倒伏或農機進地作業困難的;

(四)油料供應緊張造成機具加油困難嚴重影響農機作業進度的;

(五)在用機具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三包期”維修服務嚴重不到位,影響機手正常作業,引發羣體性投訴的;

(六)出現重大以上農機生產安全事故;

(七)其他突發情況。

四、組織機構

成立領導小組,由鎮人民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單位參與的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工作,並對外公佈應急值守電話。

五、應急處理

“三夏”農機跨區作業出現以下情況時,各村應迅速向鎮政府報告,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根據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及時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一)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農機跨區作業工作,妥善接待安置跨區作業機手。推動健康碼互信互認,並做好轉移路徑追蹤和記錄。出現以疫情防控為名阻礙機具作業情況時,聯繫鎮衞生院對機手健康狀況進行確認並妥善處理。一旦出現跨區作業機手身體異常,應及時報告鎮衞生院,並按聯防聯控有關要求進行處置。出現較大範圍疫情時,應按照實行分區分類的防控要求,統籌安排農機跨區作業。

(二)機具供需嚴重失衡

鎮政府應及早摸清轄區作業機具需求情況,發佈作業需求信息,加強機具調配保證供需平衡。轄區內出現因作業機具嚴重短缺,可能造成成熟作物大面積無法及時收穫時,應立即通過新聞媒體及信息網絡發佈用機需求,引導周邊機具幫助作業,必要時報請上級農業農村部門協調組織更大範圍機具支援搶收,並動態公佈機具到位情況和收穫作業進度,避免機到無活幹。出現聚集性惡意攔機情況,各村要協助鎮政府及時掌握情況動態,並立即派出人員趕赴現場,迅速通報轄區公安派出所,依據《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進行處置,對説服教育無效、不聽勸告者,根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理。可根據事態發展和實際需要請公安、交管部門幫助作業機具順利轉移,儘快恢復交通秩序。

(三)出現較大範圍作物倒伏或不適宜機具進地作業情況

加強與縣氣象局溝通會商,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早對可能出現的災害性天氣進行預警,強化機具組織調度,引導當地農户提早開展搶收作業。針對地塊泥濘輪式機具難以進地的情況,組織排灌機械開展排水作業,調度增加履帶式收割機進地作業。對於作物倒伏嚴重地塊,鎮政府要協調聯繫相關鎮和農技中心通過各種信息渠道發佈作業技術要點,並組織專業人員深入田間地頭指導機手調整機具,相關鎮要組織人力做好人工作業準備,努力將作業損失降到最低。

(四)出現羣體性質量投訴

收到投訴後,鎮政府要立即組織派員赴投訴地點核實情況,聯繫並督促相關企業履行服務承諾,及時安排在當地維修網點或售後服務網點進行維修。若繼續出現維修不及時、不到位的情況,應將情況通報市場監督管理局並上報上級農業農村部門,協調督促生產企業進行處理。相關處置依照《農業機械質量投訴監督管理辦法》開展,對於機手提出的訴求,可在保證機具及時維修不影響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再依法依規進行調解處理。涉及其他行政區域的,應及時通報其他行政區域農業機械質量投訴監督機構協助處理。

(五)出現較大以上農機安全事故

出現較大以上農機安全事故後,鎮政府要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及時通報縣農業執法隊以及交警隊,迅速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保護勘查事故現場,做好勘查和詢問筆錄,確定事故當事人並進行責任認定,會同公安交警隊和應急管理局協調處理。依據《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配合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應將農機事故情況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農業農村局和上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

(六)其他突發情況

接到機手反映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的車輛通行費減免方面的問題,應告知機手按照《跨區作業證》提示,提前登記備案相關信息和掃碼預約通行,涉及etc車載裝置的使用和預約的方法可以撥打95022諮詢或投訴,仍未解決問題的.,應及時協調交通運輸部門幫助核實解決。其他突發情況,依照相關規定及時處理。

六、相關要求

“三夏”是全年糧食收穫的第一仗。面對疫情影響和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特殊時期,穩住糧食生產基本盤、發揮好“三農”壓艙石作業,對提振信心、穩定基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農業機械是“三夏”生產的主力軍,各村要充分認識抓好“三夏”生產的極端重要性,不斷提高責任感和緊迫感,將組織好“三夏”農機跨區作業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來抓。

對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不力,造成損失擴大的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各村要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克服麻痺鬆懈的思想情緒,及時掌握夏收作物成熟情況和作業進度,明確工作目標,統籌各方力量,切實加強“三夏”農機跨區作業的組織領導,為打贏脱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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