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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單位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供暖單位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供暖單位的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供暖單位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共有集中供熱企業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户。

目前,主城區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户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趙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後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信息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户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撫對象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於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採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運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鑑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的供熱問題,監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並監管供熱企業供熱過程中污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監測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温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5.1.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户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5.1.2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佈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佈應急結束。

6善後處理與調查評估

6.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兩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縣、鄉(鎮)兩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並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設備、監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誌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淨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運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峯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淨煤託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淨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户能安全温暖清潔過冬,保障潔淨煤穩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調度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儲備調節範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改局積極協調、多方聯繫潔淨煤生產企業,拓寬潔淨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户供應蘭炭、型煤等潔淨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區域應急發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採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鎮、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督查指導的監管主體責任,以確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過冬。由於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用户安全使用意識,防範各類問題發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督,並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8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附則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解讀

供暖單位的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為了加強和規範我公司在環保設施運營管理過程中,對惠州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管理,預防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損失,維護本公司及企業穩定,保護環境,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2、使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本公司在運營管理中發生的廢水、固廢處理系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化學品廢棄污染事件以及各類事件應急措施。當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時,要立即通知相關部門,由政府相關部門領導我公司進行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惠州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由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專家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3.1領導機構

突發環境事件應由領導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公司運營管理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企業法人或者總經理任組長,運營管理主任副組長,其他技術、生產、工程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應急領導機構設在公司辦公室。應急領導組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聯絡應急指揮部各部門;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及時瞭解情況,嚮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應急指揮部下達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本司應急組成員組織圖見附表。

3.2各成員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污染應對工作,各專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突發環境污染應對工作,必要時應與客户,當地政府溝通合作,尋求最適處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要馬上聯繫當地省或市環保局,由該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組織。

3.3綜合協調機構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管理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作為突發環境污染應急管理綜合協調機構。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3.4專家諮詢機構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設立突發環境事件專家諮詢機構為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專家組,聘請有多年環保經驗及相關科研單位人員組成。

主要工作為:為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做好參謀,並參與和指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5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的隊伍由環境科組織成立,其主要只能:

(1)負責定期宣傳、培訓與演練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環境應急處置、檢驗、檢測等專業人才。

(3)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4)善後處置在處理好污染、維修好設備後,組織有關專家對污染範圍進行科學評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針對於此對設備進行加裝或改造避免下次有類似事件發生。

4、預防和預警

4.1信息處理

環境應急領導組有關成員,要針對各種可能會在公司內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作出完善預測預警機制,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原則。

4.2預防工作

(1)開展對產生、貯存、運輸、銷燬廢棄化學品普查,掌握公司內危險污染源種類、危害及地區分佈情況。瞭解國內外由於該污染而引發事件以及對應方法和現今對該污染處理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

(2)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4.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範圍,將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效果,預警顏色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發佈由應急領導組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收集到有關信息證明突發環境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

進入預警狀態後應急領導組,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處理事故

(2)發佈預警公告,通知各相關部門。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行為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4預警支持系統

(1)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重點污染源排污狀況實時監控信息系統、突發事件預警系統、環境安全評價科學預警系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

(2)建立環境應急資料庫。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數據庫系統、生態安全數據庫系統、突發事件專家決策支持系統、環境恢復週期檢測反饋評估系統、輻射事件數據庫系統。

(3)建立應急指揮技術平台系統。根據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有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協調指揮中心及通訊技術保障系統。

5、應急響應

按突發環境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II級響應)、較大(III級響應)、一般(IV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5.1信息報送與處理

(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污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若發現廢水、危險固廢處理等突發環突發環境環境污染事件後,應在1時內向環境應急領導組報告,同時向廠環境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

(2)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起1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上報。

5.2指揮和協調機制

(1)指揮和協調機制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環境危險廢棄物、危險化學品泄漏、廢水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廢水、固廢等環境事件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後援隊伍和事件所在地生產部門調查出污染源、污染種類、物質。各部門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

發生環境事件部門要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基礎資料,環保、交通、水利等有有關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①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②派出有關的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的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工作

③協調各部門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④協調受威脅周邊地區危險源監控工作、

⑤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5.3廢水、處理設備故障

污染事故設備故障導致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要採取應急措施。

⑴廢水設備處理應急措施

①處理設施因設備故障等原因,而導致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操作人員應及時報告維修部門進行搶修,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②廢水處理設施出現故障時,儘量減少污染排放,使廢水排放量減,同時採取人工方法進行處理。

出現超量排放時,應加大提升泵流量,同時加大曝氣量,儘量使污染減少到最。

出現故障時,公司應及時向主管環境部門彙報。

操作人員應每天對設施進行檢查,對出現異常現象或隱患,應及時解決或重點監視。

5.4信息發佈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由各級環境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本級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對外統一發布工作。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要及時發佈準確、權威信息,讓員工做好防止、準備工作。

5.5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特點,配備相應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1)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的條件之一,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污染源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事件現場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必要;

(2)應急終止程序

①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向現場救援指揮部提出申請;

②經過專家討論,取得一致意見,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准;

③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終止後行動

①環境應急指揮部指導專家部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重複出現。

②環境專業主管部門負責起草特別重大、重大環境事件總結報告,於應急終止後上報。

③由應急領導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會同個相關部門領導人進行商討,做出應急過程評價及應急預案。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組各成員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財政部審批後執行。

6.2裝備保障

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鑑定、監測力量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鑑定和監測設備建設。

6.3通信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配置必要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環境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人員之間聯絡暢通。

6.4人力資源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企業與上級環保政府部門組成環境應急網絡。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能迅速參與並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6.5技術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組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組建專家組,健全環境應急機構。

6.6定期宣傳、培訓與演練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6.7應急能力評價

7、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理

在處理好污染、維修好設備後,組織有關的專家對污染範圍進行科學評估,分析最有可能原因。針對於此對設備進行加裝或改造。避免下次有同類事件爆發。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着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8.2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個人和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8.3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部門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對其甚至其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其他人員生命構成危害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權利。

不認真去履行環保法律、法規,引起突發環境事件;

不按照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

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

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的時候臨陣脱逃;

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

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

8.4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8.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本公司環境應急領導組負責解釋。

供暖單位的應急預案 篇3

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及非工作日處置其它重大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一、單位遇有緊急監測任務或重大突發事件時,值班員應及時向站領導彙報,並根據站領導的指示作相應處理;

二、如要通知相關人員到崗,由值班員負責將時間、集合地點及其它要求傳達到人,並隨時保持聯繫,單位聯繫電話為機房值班座機;

三、發佈召集指令的站領導為召集人,被召集人員必須統一聽從指揮;

四、如需制定實施方案,由相關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方案須在人員到崗前提交召集人;

五、被召集人應保證手機打開狀態,無特殊理由應按時到達指定集合地點,確有難以克服的困難,應即時向召集人説明,得到允許後方可自行安排,但須將有關情況通報值班員;

六、駕駛人員的安排,在召集前由值班員負責通知,人員集中後由召集人或指定專人指揮;

七、辦公室應根據通知事項做好財物及其它後勤保障的準備工作,並根據需要負責做好與當地有關單位和部門的聯繫工作;技術保障由業務室負責;

八、應急結束後,單位對應急行動中湧現出的好人好事將予以表彰,對有重大貢獻者,除精神獎勵外適當給予物質獎勵;對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者將給予經濟直至除名處罰。

九、本預案發布之日一個月後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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