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應急預案 >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精選18篇)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精選18篇)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

為切實做好20__-20__採暖季供熱運行保障工作,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給廣大市民創造一個温暖舒適的環境,依據石家莊市供熱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精選18篇)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羣眾滿意,領導放心,社會好評”的工作目標,以保障供熱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為重點,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更好地服務和改善民生,確保廣大羣眾温暖過冬。

二、工作任務

(一)認真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滿足供熱需求

熱源單位要做足煤炭等各類生產物資的儲備,擴大煤灰庫容,制定大氣預警狀態下的燃料存儲及運輸應急預案。燃氣供熱單位要科學計劃、留有餘量,確保燃氣供應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穩定供應能力和水平。

發改部門會同其他職能部門按照“多籤、多儲、多疏、多增、多開、多減”的原則,確保燃氣單位按需足額簽訂供用氣合同;確保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儲氣量充足,滿足應急調峯需求;確保天然氣管輸能力滿足高峯月高峯日用氣負荷;確保“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完善,能夠保障迎峯度冬要求;排查電網負荷能夠滿足高峯時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熱設施檢修及運行調試,確保按時達標供熱

各供熱單位作為責任主體,提前開展供熱設施檢修保養工作,10月25日前,城區集中供熱完成對各換熱站保壓試水工作,農村“雙代”户完成壁掛爐安全檢修工作,同時強化產權單位自管熱力站的監管,確保10月31日所有供熱設備全部實現安全穩定運行。

(三)做好供熱熱價監管工作,確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採暖價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執行。縣屬各機關單位、垂直部門、駐正單位辦公和商業採暖價格按縣物價局部門核定的價格核算。垂直部門和駐正單位的居民採暖蒸汽價格,按照縣物價部門核定成本價核算,換熱站熱價補貼,由本單位和上級部門解決(已移交熱源企業管理的換熱站除外)。多層建築居民採暖熱費,按建築面積扣減10%公攤計算;有電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築面積扣減15%公攤計算;平房和單位建築(包括二層以上)不存在公攤面積,按建築面積全額繳納熱費。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熱隱患,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改善

各供熱單位對上一採暖季運行故障率較高、羣眾投訴集中、供熱效果不佳的老舊小區,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走訪到每一户居民家中,檢查供熱設施,建立台賬,及時消除供熱隱患;特別是對今年進行供熱設施改造的老舊小區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熱居民小區,要認真做好設備調試工作,避免因設備運行不暢影響用户供熱效果;運行期間要安排應急保運隊伍駐場,及時處置供熱問題,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提高。

(五)加強崗位人員技能培訓,提升供熱服務水準

供熱單位、燃氣單位以及相關物業單位要對負責供熱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24小時供暖熱線值班值守,及時接聽羣眾訴求,快速反饋處理相關問題。暢通以服務窗口、服務網點、服務熱線以及APP服務平台為載體的“線上線下”高標準服務系統,形成申請、受理、維修、收費、諮詢及投訴為一體的全方位、系統化辦事服務體系,提高行業工作效率。

(六)充分發揮供熱智能平台作用,確保提高供熱管理水平

各供熱單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熱智慧監管平台系統啟用準備工作,確保供熱設施數據採集完善、居民小區室温採集全覆蓋,供熱期間指派專人盯守供熱智能平台信息,及時掌控熱源、熱力站、熱用户的運行狀態,對預警信息、上級轉辦、督辦交辦、用户投訴等問題及時處置並反饋結果,提高隱患處置效率。

建立天氣、熱源智能聯動機制,結合室外天氣變化、智能平台監測、投訴問題和運行實際等情況,指導熱源企業提前調整運行參數,確保用户室內温度穩定達標。嚴禁供熱單位因室外温度升高間斷供熱,致使室內温度降低現象。

(七)不斷強化供熱運行管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嚴格落實《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修訂)》、《石家莊市供熱服務標準》的各項要求,加強供熱用熱管理,規範供熱用熱行為,推行供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認真落實供熱質量網格化監管,全面提升供熱服務水平,按照“誰建站、誰主管,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部門分包責任制,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熱源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各鄉鎮是供熱工作責任主體。城區集中供熱工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各村“雙代”工作、新民居供熱工作由各鄉(鎮)轄區負責;醫院、學校等公服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八)切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加強應急防範。各供熱單位要及時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科學、及時、有效處置。同時,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嚴格落實供熱期間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嚴格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運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備足額小區服務搶修人員,全力保障供熱設備安全運行。

強化應急搶修。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各供熱單位要提前做到設備、材料、人員“三落實”,切實與技術力量雄厚、設備先進的應急搶修隊伍簽訂合作協議,確保重大突發爆管等事故能夠快速及時處置。

強化主幹熱源熱網應急保障。熱電聯產熱源企業要全面加強主、備用設施設備的檢修調試工作,嚴格規範操作,切實做好熱電聯產熱源應急保障相關措施。

(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和防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供熱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規範操作,堅決杜絕和防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規程,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加強鍋爐房、燃煤場、燃煤運輸、壓力管道維修等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對一些使用時間長、曾經出現過泄漏的管段,安排專人緊盯,嚴防死守,確保供熱管網安全運行。各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安全無事故。

各鄉(鎮)要切實擔負屬地責任,排查鄉村清潔取暖燃氣安全問題,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問題台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發生安全事故,重點對涉氣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實行全面安全管理問題;燃氣安全隱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農村燃氣應急預案,是否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安全用氣知識是否宣傳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壁掛爐安全檢查工作。

(十)積極完善投訴處置制度,確保妥善解決供熱問題

各供熱單位在小區顯要位置張貼供熱明白牌,公佈供熱諮詢服務報修電話,確保24小時暢通,積極迴應羣眾訴求,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確保羣眾投訴事項件件有迴音、事事有着落。切實提高單位報修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

供熱主管部門要藉助信息化手段,結合室温監測設備數據分析,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規對人為縮減供熱運行時間、降低服務質量的供熱單位予以處罰。

供熱主管部門成立投訴輿情小組,健全供熱輿情的監測、研判、迴應機制,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對媒體、羣眾反映的問題迅速核實,妥善處理,及時迴應社會關切,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迴應,第一時間解決,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防止小問題積成大矛盾。

三、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以極端負責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態度、連續作戰的作風,切實把冬季供熱這一事關民生和發展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有力地做實、做細、做到位,把黨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萬户,不斷增強羣眾供熱服務獲得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供熱工作是當前一項緊迫的民生問題,也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各鄉鎮、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履行職責,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管供熱違規行為,確保供熱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各供熱單位要轉變觀念,改善服務,以良好的供熱質量取信於民。

(三)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考核問責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熱工作的督導調度,對熱點難點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專題督辦,建立供熱日協調、周調度制度,及時掌握供熱運行情況。要不定期召開供熱工作會議,加強聯絡協調,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供熱問題。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對由於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供暖不達標、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等造成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予以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加大供熱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為供熱正常運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廣泛宣傳供用熱常識,引導廣大羣眾科學用熱、安全用熱。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2

一、目的

明確天然氣泄漏情況下的應急行動方案,避免事故,減少損失。

二、適用範圍

公司出現天然氣泄漏突發狀況的管理與處置。

三、工作程序

1、任何人發現天然氣氣泄漏或接到任何天然氣泄漏報警信號後應立即向健康安全環保部報告,把具體位置及程度及時上報。

2、健康安全環保部人員接到天然氣報警信號後,立即派人員前往現場查看、支援。並及時通知設備管理科人員至現場查看確認,並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公司總經理。

3、健康安全環保部人員至現場後立即負責建立警戒線,防止圍觀,以天然氣泄漏點為中心50米範圍內劃分為禁區,並設置警戒線,禁止外人入內。

4、健康安全環保部人員需阻止火源發生,嚴禁煙火和使用電氣設備。包括嚴禁車輛通行和禁止一切火源;禁區內嚴禁攜帶任何火種,所有車輛熄火或禁止活動,關閉一切如對講機、手機等可能產生靜電打火的設備。

5、健康安全環保部、武裝保衞部及其他工作人員負責疏散人員至安全區域,並協助總指揮(總經理)現場調度和指揮。

6、設備科人員至泄漏現場後,立即關閉天然氣總閥,並及時關閉泄漏點閥門,請示總經理聯繫天然氣搶修隊搶修。

7、如在室內泄漏,要保持冷靜,謹慎行事,對天然氣已經擴散的地方,電器要保持原來的狀態,不要隨意開或關;對接近擴散區的地方,要切斷電源。切記現場不可開金屬門、啟閉照明燈、開換氣、打報警電話、使用對講機以及關閉電閘,也不要脱換衣服,以防靜電火花引爆泄漏的氣體。

8、施救人員進入室內前,應採取一定的防範措施,嚴禁穿帶釘鞋和化纖衣服,嚴禁使用金屬工具,以免碰撞發生火花或火星;如有必要可戴上防毒面具,沒有防毒面具,則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儘可能屏住呼吸;進入室內後應立即切斷天然氣總閥,打開門窗,加快氣體擴散,如泄漏較大,一時無法清除室內泄漏天然氣可將用開花水槍對泄漏處進行稀釋,並疏散現場範圍內的非相關人員,協助救援,搶修的消防人員和維修人員維持現場秩序。

四、受傷人員的現場救護

1、發現有中毒、受傷者,應立即小心、妥善地將受傷人員抬離現場,送往安全地區,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並通知急救中心前來救護或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搶救。

2、健康安全環保部和設備科應詳細記錄燃氣泄漏的時間、地點、故障情況和修復過程。若有人員傷亡,應詳細記錄傷亡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時間和搶救醫院。

五、日常加強巡視

健康安全環保部和設備巡檢人員在平時巡邏時應提高警惕,遇有異常氣味時,應小心處理,同時應掌握燃氣總閘的位置和關閉方法。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3

為做好採暖季天然氣供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建立應對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我市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保障目標

保障採暖季城市民生用氣所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統一指揮、協調運作、有序高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採暖季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因天然氣氣源供應不足或其他突發情況,出現緊急狀態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

(四)實施機構

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陝西省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的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用户,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採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採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佈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衞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二、應急響應

(一)常態化措施

1.鼓勵多能源供熱。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後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結合採暖季天然氣供需狀況,暫停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工作,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可視情況繼續使用。鼓勵使用電、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能源供熱,緩解天然氣保障壓力。

2.加強節約用氣宣傳。加強對全社會進行採暖季節約使用天然氣的宣傳工作,倡導全市天然氣用户節約用氣、錯峯用氣。對工業用户及商業用户積極宣傳採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壓非保民”天然氣保供政策,爭取理解支持,確保減限措施執行到位。

(二)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

預警特徵:藍色預警(一般,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於5%)。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具體停氣名單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

2.Ⅲ級響應

預警特徵:黃色預警(較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5%—1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峯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

預警特徵:橙色預警(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10%—2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停氣。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峯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燃氣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4.Ⅰ級響應

預警特徵:紅色預警(特別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

處置措施:根據用户分佈情況,結合管網現狀,儘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範圍共劃分為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輪換減限措施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主城區以外區域由當地政府和城燃企業執行各自保供限供應急方案。極端情況下,由市保供工作組統一指揮調度。

(三)響應啟動與實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各城燃企業報送的供需信息及啟動應急預案建議,召集成員單位研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及相應預案級別的建議後,報市保供工作組審批。應急響應指令經市保供工作組組長審核簽發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第一時間分別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

2.指揮協調。預案啟動建議獲得批准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應急等級發出相應指令,組織實施預案相應處置措施,並做好應急預案執行信息的發佈工作。

3.指令傳導。各成員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後,第一時間提出具體應急組織實施意見,待市保供工作組作出決定後,各成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指令下達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應急措施,加強值班,保持聯絡暢通,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按照響應級別對應的預案,組織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工作。並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防止輿論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5.信息報送。應急響應啟動後,各成員單位應於每日17時前將前一日16時至當日16時期間的應急工作日報(電子版、蓋章紙質版)報送至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週末和節假日仍需報送)。各城燃企業每日按要求報送供氣情況及採取的應急保供措施,情況緊急時隨時報送。

6.響應終止。當天然氣短缺或其他緊急情況得到緩解後,市保供工作組經研判做出停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決定,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相應指令,明確結束響應或執行降低響應級別。

7.總結評估。各成員單位在每次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單位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領導檢查情況、工作開展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等),並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

8.監督檢查。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預案在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凡無故拖延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應按照本預案的組織和調控原則,擬定本企業的處置響應預案,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3.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本預案和各級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內容。

4.應急響應結束後,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組織和調動全辦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濱州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理調查處理規定》和《沾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農村清潔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2、超出鎮應急處理能力,或者跨區域、跨領域的事故。

3、涉及傷亡人數多,社會影響較大,鎮政府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認為有必響應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清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羣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清潔取暖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小組和村安全員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組織體系職責

(一)鎮政府設立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鎮長李坤曉擔任,成員由黨政辦、信息室、安監辦、派出所、環保所、經委、總工會、民政所、人保所、衞生院等相關部門及事故發生地的村委會負責人組成。

特大、重大、較大生產清潔取暖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辦,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3、緊急調用本行政區域內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有關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6、適時發佈事故公告;

7、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鎮政府根據根據實際情況設立10個應急小組,每個應急小組負責6-7個村,每村20名取暖户配備一名安全員,負責街道清潔取暖工作應急處理,具體涵蓋到每一個村,每一個取暖户。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辦公室值班電話:(夜間)

安監辦值班電話:(白天)

(二)事故報告

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後,各小組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黨政辦公室、安監辦和歸口管理部門,並由其迅速分別轉報區府辦、區安監局和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鎮長報告,同時通知派出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安監辦)接報後,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

(一)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縣政府及縣有關部門。

(二)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衞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經貿、交通部門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七)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連鎖反應和損失擴大。

(八)事故發生後,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搜尋工作,事故發生地羣眾要積極配合搜尋。

五、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範圍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農機水利站負責制定;

3、火災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其中林業火災事故由林業站負責制定;

4、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事故由安監辦負責制定;

5、工程建設事故由城建辦負責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衞生院負責制定;

7、學校、幼兒園事故由教委負責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職責範圍由有關部門制定。

(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機構;

(2)應急救援預案的指揮機構和日常協調機構;

(3)相關部門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和分工;

(4)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

(5)應急救援組織狀況和人員、裝備情況;

(6)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

(7)緊急處置措施、人員疏散措施、工程搶險措施、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8)社會支持和援助;

(9)應急救援的經費保障;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其他內容。

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是本預案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預案共同構成濱州市沾化區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

各有關業務口和應當小組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鎮信息室應當提供相應的支持。

(二)培訓

各有關部門應當組織應急管理部門、企業及兼職救援人員經常開展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方法、處置程序等陪訓,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三)演練

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相關業務口要定期開展生產事故應急演練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須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各小組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經常性村級安全員應急演練。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後,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並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國家其它有關規定進行。

(二)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參加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應急救援經費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墊支,不足部分由辦事處財政預支,事故救援結束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的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5

西氣東輸工程投入運行以來,天然氣作為優質高效的清潔能源,已逐步成為城鎮燃氣的主導氣源,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且減少了對環境的污染。同時,天然氣也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為最大限度地較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證能源有效和及時的救援,根據天然氣的物理和熱力性質,建立和制定完善的事故應急處理預防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本着科學合理的原則,結合實際工作經驗,建立此天然氣事故應急方案,以供參考和相互學習。

1.、建立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由生產、運行、搶修、安全、行政、後勤等部門的人員組成,並根據分工設立各個專業部門,由組長負責統一指揮,其職責為:

(1)負責事故處理得調度指揮,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2)統一指揮個專業部門的協調工作,並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3)組織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保證現場應急需要。

(4)負責對外聯絡和事故原因調查。

2、天然氣泄漏的應急處理方案

天然氣是一種易燃易爆氣體,比空氣輕。如發生泄漏能迅速四處擴散,引起人身中毒、燃燒和爆炸。天然氣泄漏時,當空氣中的濃度達到25%時,可導致人體缺氧而造成神經系統損害,嚴重時可表現呼吸麻痺、昏迷、甚至死亡。在處理天然氣泄漏時,應根據其泄露和燃燒的特點,迅速有效地排除險情,避免發生爆炸燃燒事故。排除險情的過程中,必須貫徹“先防爆,後排險”的指導思想,堅持“先控制火源,後製止泄漏”的處理原則,設備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禁止車輛通行和禁止一切火源,嚴禁穿帶釘鞋和化纖衣服,嚴禁使用金屬工具,以免碰撞發生火花或火星。靈活運用關閥斷氣、堵塞漏點、善後測試的處理措施。

2.1天然氣大量泄漏的處理

泄漏的原因主要是:由於誤操作引起的泄漏;由於設備、管線腐蝕穿孔、損壞引起的泄漏;由於密封老化引起密封失效,從而導致設備外漏;壓力錶損壞和管道破裂。

當站場出現輸氣設備、設施誤操作、故障而引起站內天然氣大量泄漏等由搶修部門進行緊急處理。能過站內閥門進行氣流隔斷,不必動用封堵設備。

①自動或人工手動切換,放空站內管線氣體。

②根據現場情況,現場拉響警鈴,就地啟動站場電動球閥。如果因設施故障,閥門自動無法執行,則人工手動進行;

關閉進站閥和出站閥、打開站內所有手動放空閥、開始對站內進行事故初步控制。

③事故初步控制階段

(1)如果只是天然氣泄漏,沒有火災,則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初步控制:

①用便攜式可燃氣體報警儀檢測站場天然氣濃度,確定泄漏點,並做標記,設置警戒區。

②站內設施、設備、照明裝置、導線以及工具都均為防暴類型。

③如室內天然氣漏氣漏氣時,應立即關閉室內供氣閥門,迅速打開門窗,加強通風換氣。

④禁止一切車輛駛入警戒區內,停留在警戒區內的車輛嚴禁啟動。

⑤消防車到達現場,不可直接進入天然氣擴散地段,應停留在擴散地段上風方向和高坡安全地帶,做好準備,對付可能發生的着火爆炸事故,消防人員動作謹慎,防止碰撞金屬,以免產生火花。

⑥根據現場情況,發佈動員令,動員天然氣擴散區的居民和職工,迅速熄滅一切火種。

⑦天然氣擴散後可能遇到火源的部位,應作為滅火的主攻方向,部署水槍陣地,做好對付發生着火爆炸事故的準備工作。

⑧利用噴霧水火蒸汽吹散裂漏的天然氣,防止形成可爆氣。

⑨在初步控制中,應有人監護,有必要情況下,應戴防毒面具。

⑩待搶修人員趕來後,實施故障排除,根據實際情況,更換或維修管段或設施。

(2)如果站場已發生火災,在專業消防人員協作下進行則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初步控制:

①如果是天然氣泄漏着火,應首先找到泄漏源,關斷上游閥門,使燃燒終止。

②關閥斷氣滅火時,要不間斷的冷卻着火部位,滅火後防止因錯關閥門而導致意外事故發生。

③在關閥斷氣之後,仍需繼續冷卻一段時間,防止復燃復爆。

④當火焰威脅進行閥門難以接近時,可在落實堵漏措施的前提下,現滅火後關閥。

⑤關閥斷氣滅火時,應考慮到關閥後是否會造成前一工序中的高温高壓設備出現超温超壓而發生爆破事故。

⑥可利用站內消防滅火劑對火苗進行撲滅。補救天然氣火災,可選擇水、乾粉、滷代烷、蒸汽、氮氣、及二氧化碳等滅火劑滅火。

⑦對氣壓不大的漏氣火災,可採取堵漏滅火方式,用濕棉被、濕麻袋、濕布、石棉氈或粘土等封住着火口,隔絕空氣,使火熄滅。同時要注意,在關閥、補漏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迅速進行,以免造成第二次着火爆炸。

⑧待後繼增援隊伍到來後,按照消防規程進行撲滅。

(3)站內設施修復工作

對站內天然氣泄漏或火災處理完畢後,由施工單位保產人員對故障部分進行修復,可參照以下步驟進行:

①故障管段和設備進行氮氣氣體置換,用含氧檢測儀檢測(含氧濃度=2%)。可用燃氣氣體報警器進行檢測。混合濃度達到爆炸極限的25%以下為合格。

②管網事故管段或設備拆除(根據實際可採用切斷或斷開法蘭連接的方法),關浣配套設施試壓、更換。

③站內動火施工必須有現場安全監護。

④預製新管段並安裝。

⑤完成安裝和試壓並驗收合格。

⑥進行站內區防空完成戰區置換氮氣。

⑦恢復站區流程,託運該站。

2.2減壓站法或螺栓處輕微泄漏

一旦發現站內法蘭或螺栓處存在天然氣輕微泄漏,應立即報告現場指揮,現場指揮可以根據現場情況,採取如下措施:

(1)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切換至用管路。隔離漏氣的設施或管線。

(2)對於有把握處理的輕微泄漏,利用防爆工具對螺栓進行緊固處理。

(3)對於沒有把握處理的泄漏應上報領導小組,有領導小組指令專業人員到現場處理,根據泄漏情況進行堅固或更換墊片。

(4)在處理過程中,要加強安全監護,緊固力量要均勻,對於沒有把握的操作不能蠻幹,以免造成更大的破壞。

(5)緊急情況下對站場泄漏閥門,管段、泄漏的設備連接部位可採用高壓堵漏器進行緊急堵漏。

2.3輸氣管道天然氣泄漏

(1)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消防、燃管、安監等部門,迅速組織疏散事故發生地周圍居民羣眾,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並告附近居民熄滅一切火種,嚴禁燒火做飯、並開電源。

(2)現場指揮人員迅速趕到出事地點,協助當地相關部門,圍控事故區域,在事故區域設置警戒線、警示標誌,確保武官、人員、居民羣眾遠離危險區。

(3)當泄漏天然氣威脅到運輸幹線時,應協助當地政府立即停止公路、鐵路、河流的交通運輸。

(4)現場指揮人員進一步摸清事故現場泄漏情況,評估事故發展狀況、影響範圍,將情況立即彙報領導小組。

(5)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封堵泄漏部位。

(6)發生事故後,專業搶修人員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事故現場,及時挖出泄漏處管溝土房,在搶修焊接過程中,要用軸流風機強制派出溝管的天然氣,並進行不間斷的可燃氣體監測和安全監護。準備措施如下:

①將管溝內聚集的天然氣自由揮發一段時間。當管溝內漏氣量很大時,先進行空氣置換,在管溝一端安放防爆軸流風機將管溝內的天然氣吹出。

②用可燃氣體探測儀測量管溝內天然氣濃度,其濃度必須小於爆炸下限的25%,管溝內空氣合格後,方可施工。

③由於管溝內空間限制,大型機具難以施展,故管溝內工作坑的開挖遊人工完成。將管溝內管槽內覆土清除,其間隨時監測天然氣濃度,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

(4)所有搶修人員進入管溝前必需採取消除靜電措施,必要時要戴防毒面具方可進出。

3、天然氣火災與爆炸事故應急處理

處置原則是小火用乾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大火用噴水或噴水霧。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要把盛有可燃氣的容器支離火災現場。貯罐着火,滅火是要與火源保持可能大的距離或者使用遙控水槍或水。使用大量冷卻盛有危險品的容器,直到或完全熄滅;不要用水直接衝擊泄漏物或安全裝置,因為這樣可以導致結冰。如果容器的安全閥發出聲響,或容器變色,應迅速撤離。切記原離被大火吞沒的貯罐。對燃燒劇烈的大火,要與火源保持儘可能大的`距離或者用遙控水槍或水泡;否則撤離火災現場,讓其自行燃盡。

(1)由於天然氣泄漏或其它原因引起的火災應立即切斷氣源,進行滅火,搶救受傷者、疏散人員,並及時通知消防等有關部門。

(2)天然氣火災的搶救工作,應採取切斷氣源或降低壓力等方法控制火勢,但應考慮降温及防止管道內產生負壓而再次發生災害。

(3)火勢得到控制後,應繼續檢查建築物內和地下設施內燃氣濃度,防止參與天然氣引發再生災害。

(4)減壓站發生爆炸時,立即切斷調壓站氣源,發生火災時迅速滅火,如有人員傷亡,要立即組織搶救,事態控制後先進行現場取證,之後根據現場指揮的安排進行搶修、更換損壞設備,同時通知用户停止使用天然氣。

(5)天然氣管道發生爆炸時迅速切斷電源,處理火災事故,查明爆炸原因並做好現場記錄,確認無第二次爆炸和火災發生時,應對天然氣管道進行氣密檢驗、置換、氣質試驗合格後方可供氣。

4、站場突然停電應急處理

當站場發生外電突然中斷時,應立即上報領導小組,啟動緊急工作流程,啟用備用電源(雙迴路電源或發電機)給站內運行設施供電。減壓站作為一級用電單位,在電源切換期間,由備用電源給站內主要部位供電,包括儀表自動化系統、消防儀器、通訊系統、電動球閥和緊急照明等設施,備用電源能保持供電約2小時。在這期間內,因停電中斷造成的影響主要體現在電動設備的停運,而對其它主要系統沒有太大的影響,因此在斷電期間,重要的任務時迅速啟用備用電源,儘快恢復生產運行。

(1)停電事故現象和原因:

①電氣設備故障(配電櫃等)造成停電。

②高壓架空線路出現斷線、瓷瓶擊穿或線路接地、短路等現象。

③埋地電纜損傷、絕緣老化或短路現象。

④其他原因(人為故障等)。

(2)停電故障處理

①配電設備故障時先迅速切斷故障點路,投用備用線路,確保其他設備張長運行。對故障線路進行查找故障原因,確定搶險方案,組織人員進行維修,結束後進行性能測試,達到電氣設備運行標準要求後切換至正常運行狀態。

②架空高壓線路出現故障時,首先確立安全區域,防止出現跨步電壓觸電事故,聯繫供電單位停電,站場等用電單位做好斷電準備工作並上報進行故障搶險,根據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工作要求3人以上熟悉電氣維修和具有登高作業人員進行維修,故障接觸後根據送電步驟進行。

③當埋地電纜發生故障時,首先確定故障點並做好防範措施,迅速切斷故障線路,防止事故範圍的擴大。根據要求做好準備工作,確定事故點屏氣泳備用線路,當無備用線路時,可以採用防爆臨時界限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後進行事故原因的查號和埋地電纜的更換。

④其他原因處理主要包括線路設備機械故障等,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和更換。

5、觸電事故的應急處理

(1)觸電的原因

由於不慎等原因,接觸到了經常帶點的設備;接觸到了平常不帶電,由於緣絕損壞而帶電的設備的金屬外殼。

(2)預防措施

對於經常帶點的設備,如開關、燈頭、熔斷絲等,應裝好絕緣罩蓋,不讓其裸露;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的絕緣,確保絕緣狀況良好;安裝保護接地和接零;安裝保護開關。

(3)觸電處理措施

觸電必須急救,即就須分秒必爭,但必須顧及救助者自身安全;觸電急救,首先是觸電者脱離電源。

①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高壓導線,如尚未確定線路無電,救護人員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能接近斷線點8—10米,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解脱觸電者。

②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或閘門,拔除電源插頭等。或用絕緣工具,及不導電的東西等觸脱觸電者,也可以絕緣自己進行救護。

③如觸電者處於高處,應採取預防措施。

④救護傷員有時會使照明,臨時照明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耽誤急救。

(3)傷員頭裏電源後的急救。

①觸電者如神志清醒,使其躺平,嚴密觀察。反之,要確保其躺平氣道暢通呼叫傷員,嚴禁搖動傷員頭部。

②需要搶救的傷員,應就地堅持正確的救助(如斷定其虎氣心跳停止要進行通暢氣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壓等方法救助),並設法纖細醫療部門接替救治。

③未經醫療人員允許,不得給傷員喂藥,,不得隨意擺弄傷員患處。

④救助觸電切忌慌亂,既要儘快救助觸電者又要儘可能的減少停電面積,儘快排除故障恢復供電。

6、氣體窒息應急處理

(1)當有人員出現窒息中毒情況時,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調控應急指揮中心馬上聯繫救護車輛和醫務人員,趕赴事故發生現場

(2)現場指揮人員組織現場緊急搶救,人員帶上急救包,帶好防毒面具將中毒窒息人員轉移到安全通風處,按照急救方法實施現場救護。如果患者停止呼吸,應進行人工呼吸;如果出現呼吸困難應進行吸氧,脱去並隔離受污染的衣服和鞋子,保持患者温暖和安靜,應讓醫務人員知道事故中涉及的有關物質,並採取自我防護措施。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6

一、本轄區基本民情況

我鄉地處深丘,位於東槽要道入口。搞好全鄉的安全生產工作,是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確保社會治安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保障。境內有石油天然氣井兩口,天然氣脱硫站一個,分別位於我鄉村四社和村一社,天然氣輸氣管道途徑我鄉等村。

二、危險介質的確定和事故分類

石油天然氣事故:一般有天然氣泄漏,中毒,天然氣火災和爆炸幾種。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鄉人民政府成立鄉石油天然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鄉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鄉安辦、財政所、民政所、衞生院、國土建管和鄉人武部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統一領導全鄉的石油天然氣事故應急防治工作。

四、應急準備

㈠、各有關部門及村委會,應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設備、救災物品器械等物資儲備。

㈡、各有關部門應加強應急技能培訓,加強對公眾開展石油天然氣事故防治及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及應對能力。

五、事故應急

發生石油天然氣事故後,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以人為本,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縣政府彙報。在事故自理中由鄉石油天然氣事故應急小組,組長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向事故點兩側立即疏散羣眾,派人把守通往事故點的交通要道。防止進入事故區,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保障春節期間全市城鎮居民正常採暖供熱,有效應對採暖供熱運行中的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3 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屬地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採暖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的原則,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監管制度,確保城市供熱安全有序運行。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臨汾市區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1萬户以上居民供熱、各縣(市)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5千户以上居民供熱或影響城市供熱範圍三分之一區域供熱的特大突發性情況。

②供熱管網重大破裂、鍋爐爆炸等。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政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熱採暖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採暖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各供熱企業與當地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相銜接,負責制定本單位採暖供熱應急預案,建立相應應急組織。

2.1 臨汾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

為快速、有序、高效地處置春節期間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市政府成立臨汾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指導和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啟動應急預案,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2.2 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與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2.2.1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值班電話:12319),辦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陳保金(兼)。

主要職責:

(1)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督促檢查有關執行情況;

(2)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及上級部門彙報有關信息;

(3)起草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工作計劃,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信息,提出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處理建議;

(4)建立與指揮部領導和成員單位的信息聯絡機制,保證信息暢通。

2.2.2 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組 長:宣為民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韋 明市建設局督查室主任

劉連鎖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經理

馮 強 臨汾河西電廠廠長

主要職責:

按時保質做好冬季供熱工作。保障城市供熱安全正常運行。

2.3城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有關供熱情況的宣傳報道。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必要的資金調撥籌備工作。

市經委負責對供熱企業煤炭儲備進行總體協調調撥。

市煤炭局、省煤炭運銷公司臨汾分公司負責供熱煤源供應的組織協調。

市交通局負責對供熱儲煤運輸提供支援。

市安監局、市建設局負責供熱企業的安全運營監管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警支隊負責保障供熱儲煤運輸車輛在城區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價局負責燃煤價格及供熱價格的核定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春節期間有關氣象信息。

市建設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對事件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市房產局負責協助堯都區政府做好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監管工作。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負責保障市區集中供熱正常運行。

臨汾供電分公司負責保障集中供熱企業用電工作。

煤炭運銷臨汾分公司負責為集中供熱企業購進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務。

堯都區政府負責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協調工作,同時負責做好市區供熱信訪穩定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 日常預防和預報

各縣(市、區)政府及供熱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市建設局負責臨汾市區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範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 預警預防行動

(1)加強監督檢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應當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和供暖設施的日常監測、維護、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做好應急準備。從事城市供暖運營的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習,對所有供熱系統運行設備每天進行盤點、巡查、維護、加油保養,對機械設備定期進行檢修。加大對生產區域、重點要害部位的巡邏檢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發生。供暖企業各運行崗位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責任到人。各供熱企業要提前儲存7—10天優質原煤,確保鍋爐煤炭供應。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春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履行值班查崗制度,及時處理供熱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處理用户投訴,對供熱區域內出現的影響供熱的問題進行協調。做到出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春節期間供熱安全運行。

(4)公佈應急熱線電話。各縣(市、區)政府及臨汾市區要向社會公佈城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臨汾市區24小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為2157001、2157100、12319。

(5)開展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宣傳手冊等媒介,廣泛宣傳城市供暖相關知識,提高公眾應急反應能力和安全用暖、規範用暖意識。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發生事件的供熱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和設備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將危害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4.2 報告程序

城市供熱發生突發事件後,發生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歸口管理部門、當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4.3 響應行動

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報告後,應詢問出事地點、波及範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嚮應急指揮部進行報告,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建議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事件狀況及發生事件原因,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並做到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緊急協調組織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報告事態發展趨勢及狀況。

4.4 信息發佈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新聞中心對外發布。信息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5 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 後期處置

5.1 總結評價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在應急響應結束一週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書面報告後,應及時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

5.2 調查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建議。

6 應急保障

6.1 指揮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地點,由市、縣政府指定專門的場所,配備必要的設備,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6.2 通訊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必須保障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通訊工具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值守,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與市政府、市級應急組織及供熱企業通訊聯絡的需要。

6.3 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建設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熱設施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政府備案。供熱企業儲備的專用搶險車、工程車輛等常規設備要運行正常,鐵鍬、洋鎬、鋼絲繩、毛爪、繩子、撬槓、橇棍等搶險工具要儲量充足。定期維護要安排專人值守待命,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6.4 隊伍保障

各供熱企業按照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應急處置隊伍,開展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本着就近就快的原則,以事發地應急組織先期處置為主。

7 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縣人民政府對在處置城市供熱應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脱、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8 附則

8.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8

根據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烏政辦電傳〔20__〕2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全縣廣大農民羣眾温暖過冬,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當前煤炭保障工作作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針對我縣煤炭自身供應能力不足的問題,着力協調解決好與鄂爾多斯限價煤的採購、煤炭運輸、設立銷售網點等環節的各個問題。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民温暖過冬。

二、組織保障

根據工作需要,縣政府決定成立興和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負責做好協調保障調度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組織好物流運輸

由交通運輸局負責,與縣發改委緊密對接,組織運輸企業提供車輛保障,確保及時將鄂爾多斯市平價煤運輸和配送到縣,並將煤炭運輸到各網點。同時科學規範交通管控措施,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要求,協調解決好通行手續複雜、運輸困難等問題。

(二)設立銷售網點

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安排專人,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設立煤炭集中供應點和銷售點,城關鎮在縣城後河、老城區、移民村設立三個網點,負責銷售和收取煤款。各村莊特別是偏遠村莊供煤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解決,可由鄉政府直接送達,或由村委會流動配送。要嚴格落實煤炭購銷常住户實名登記制度,堅決杜絕倒買倒賣行為,同時防止供應不公平等現象的發生。

(三)做好缺口統計

在現有每户2噸煤的保供基礎上,由縣統計局負責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核算全縣農民煤炭需求缺口,作為後續爭取農民平價煤的依據。

(四)做好資金保障

由縣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前期的購煤資金籌措問題,或者通過煤炭經銷企業墊付以及預收羣眾購煤款等形式加以解決,財政局負責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運轉安全高效。

(五)加強監督監管

由縣市場監督局全程監管煤炭保供工作,確保煤炭市場平穩有序,確保煤價和質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時嚴厲打擊囤積、違規存煤和各類倒賣行為,保障市場供應。

(六)強化環保監控

由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控工作,特別是加強冬奧會期間空氣環境治理保障監控工作,對於燃煤散燒引發的空氣環境問題,及時制定和完善工作預案,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進行調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20__年供煤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緊迫性和艱鉅性,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工作調度,落實保供責任,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圓滿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二)周密組織實施

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和指揮下,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賬,加強從煤源落實、運輸保障、網點銷售、配送到户等各環節的銜接,及時處置相關問題,確保工作順利推動。

(三)強化跟蹤督查

縣領導小組將協調各級紀檢部門,對我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工作不實、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違規倒賣等損害羣眾切身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追責問責。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青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青島市供熱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行政區域外但影響我市集中供熱,應由我市處置或參與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政企聯動,專業處置;軍地結合,公眾參與;公開透明,正確引導等。

1.5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目前總體形勢嚴峻,我市供熱發展較早,供熱設施年久老化現象嚴重,因綜合管位路由選址難等問題制約了改造的進度,致使目前部分老舊供熱鍋爐和管網尚在運行。

城市集中供熱運行過程中,受行業自身和外界因素影響,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站等壓力容器存在爆炸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温水管網存在破裂泄漏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中斷;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他行業事故等導致供熱中斷。

1.6事件分級

供熱突發事件按照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4個級別: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

1.6.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數,下同)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萬元以上(以上包含本數,下同)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造成1千户以上1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造成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造成3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造成5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衞生健康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青島銀保監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島供電公司、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青島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各區(市)政府分管領導。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指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給予支持;對於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佈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負責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的建設管理及應急管理宣教培訓等工作;根據供熱突發事件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指導區(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做好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承擔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2.2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落實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決定;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與實施;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依法依規報告信息;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和輿情引導工作;負責供熱應急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繫工作;協調區(市)政府做好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3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佈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網絡輿情監控、分析和輿論引導等工作,指導事發單位及時正面發聲。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搶修信息;負責收集、報送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負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協調事發地區(市)對受損道路及其他工程設施進行搶修恢復;參與有關供熱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市發展改革委: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可以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落實及使用監管和評估。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為突發事件中遭受傷害的職工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事件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按指揮部命令,開闢高速公路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市衞生健康委:負責醫療救治及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事故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應急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現場處置人員餐飲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協助當地區(市)政府組織羣眾安置,視情組織救災捐贈、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及其監督使用。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調控。對發生火災、傷亡事故的突發事件,負責組織參與救援。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

市總工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善後處置工作。

青島銀保監局:負責協調保險機構做好災後保險理賠工作。

青島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本集團職責範圍內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青島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應急供水、排水保障工作。

各區(市)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會同相關企業做好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負責搶修現場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其他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工作職能,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時根據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參與救援搶險。

3監測預測

3.1預防

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氣象、地震、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發佈預警後,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工作要求。

3.3預測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監測信息的分析、彙總情況,及時對隱患信息進行預測判斷;對於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預警

4.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4個預警級別,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4.1.1藍色預警級別(四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藍色預警:

(1)可能造成1千户以上1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一般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1.2黃色預警級別(三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黃色預警:

(1)可能造成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較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1.3橙色預警級別(二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橙色預警:

(1)可能造成3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1.4紅色預警級別(一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紅色預警:

(1)可能造成5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2預警發佈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橙色、紅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

預警發佈內容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等。

預警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短信、網站、微博、內部專用網絡等向社會發布或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4.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區(市)人民政府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職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4.3.1藍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

(2)向受影響用户發佈有關信息;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4)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4.3.2黃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並提出相關建議;

(2)按規定發佈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3)採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

(4)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

(5)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6)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範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

(2)做好限制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量的準備工作;

(3)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

(4)做好省、國務院領導或工作組來青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4.3.4紅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做好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

(2)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4.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信息發佈部門(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佈預警的部門(單位)應立即宣佈解除警報,或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5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事發單位、各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其部門報告供熱突發事件的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接報的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屬地政府、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並同時報告所在區(市)政府。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並應於2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5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中心、市政府報告有關初步情況。對於核報的信息,也應於2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5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嚴禁出現遲報、漏報、瞞報等問題。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後要儘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依據《青島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置規程》(青政辦發〔20__〕2號),經研判確定為敏感突發事件的,不受突發事件分級標準限制,也應於1小時內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中心、市政府相關領導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羣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總後分別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市、區(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羣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6.2分級響應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事發地區(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區(市)政府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根據區(市)政府的請求和實際需要,市有關部門(單位)啟動部門應急響應配合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區(市)政府,以及供熱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區(市)政府,以及市綜合、專業、志願者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主要領導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6.3指揮與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區(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區(市)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於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於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應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區(市)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6.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牽頭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設置若干工作組,建立現場指揮部相關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搶險救援證件印製發放,資料收集歸檔,處置信息調度、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設施搶修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區(市)政府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依法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區域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事發地區(市)政府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後勤保障組:由事發地區(市)政府牽頭,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島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後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事發地區(市)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新聞發佈會、現場媒體記者管理等工作;負責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宣傳公眾自救防護知識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衞生健康委牽頭,區(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公安、工會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9)專家組: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召集相關領域專家、部門(單位)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組成。根據各單位上報和現場收集掌握的信息,對整個事件進行評估研判,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決策建議,視情向社會公眾解答有關專業技術問題等工作。

6.5處置措施

6.5.1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調度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3)視情況進行交通調流;

(4)視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5)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誌;

(6)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佈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2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2)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3)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3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2)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熱;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4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停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熱;

(2)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6擴大響應

如供熱突發事件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建議,經市領導同意,向駐青部隊或省、國家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6.7應急聯動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各區(市)政府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應急值守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6.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户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佈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6.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並恢復供熱,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7信息發佈與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各區(市)政府、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一般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區(市)政府負責發佈。市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會同市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各區(市)政府、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迴應羣眾關切問題。

8恢復與重建

8.1善後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

8.2社會救助

應急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衞生健康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8.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15日內書面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8.5恢復重建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地區(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9應急保障

9.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專業部門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專業部門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所在區(市)政府給予支援。

各區(市)政府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依託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各區(市)政府和相關企業可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市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係,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徵用各區(市)政府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9.2通信保障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佈渠道,加強日常暢通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的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及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9.3交通保障

鐵路、公路、港航、航空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由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誌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後應當及時交回應急標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程序的規定,徵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事發地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9.4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治安防範,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區(市)政府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後勤保障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事發地區(市)政府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區(市)政府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鎮(街道)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6經費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區(市)政府分級負擔。

市、區(市)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10宣教培訓和演練

10.1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10.2應急演練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市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應進行1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等應及時歸檔保存備查。

11責任追究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佈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並造成嚴重後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並按規定向市政府備案。各區(市)政府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規定進行備案。

12.2預案修訂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2.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0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內政辦發電〔20xx〕11號)以及《清水河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要求,為確保全鎮農民温暖過冬,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供農户範圍

(一)平價煤供應保障農户是指在本村連續居住半年以上或冬季取暖期連續居住1個月以上的農村住户;

(二)生活在村已婚且獨立居住、起灶、取暖的在籍農户,即使與父母仍在一個户籍登記尚未分户的也應分別計户;子女未婚且不單獨居住、起灶、取暖的,即使與父母户籍登記分立,也應只認定為一户;

(三)家庭成員中有財政供養的公職人員(未分户的)、集中供暖或未採取燃煤取暖的,均不在提供之列;

(四)有縣籍户口在縣內異地鄉鎮居住的,只能享受實際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一方組織安排的平價煤。

二、保供煤價格

(一)坑口保供煤價。農民取暖用煤5500大卡煤炭價格在20xx年10月底坑口價基礎上,考慮成本上升等因素,可適當上浮,但最高價格不超過460元/噸。其他煤種按照熱值測算,最終價格按照全市統一安排執行。

(二)農户實際支付煤價。農户實際支付保供煤價為坑口保供煤價+運費+稱重和裝車費用。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農民冬季取暖用煤組織供應保障工作,喇嘛灣鎮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喇嘛灣鎮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黨政綜合辦,辦公室主任由喬瑞東兼任。辦公室聯繫人:袁文慧,電話:。

四、方法步驟

(一)排摸登記公示確認。各村委接到通知後立即對本村範圍內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具體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公示,將《喇嘛灣鎮常住農户20xx年冬季取暖用煤摸底表》報送鎮政府,摸底表由村委會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科學確定分發場地,有序分發到户。確定煤炭分發地點後,認真做好煤炭發放工作。

(三)總結上報。保供煤分發完成後,各村委及時總結上報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開展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確保農民温暖過冬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各村委、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各村要明確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並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

(二)各村委要加強管理,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對出現不實不公問題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各有關部門要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1

一、出台背景

按照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為切實保障好全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現結合我縣實際出台本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是建立由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政府二級調研員為副組長,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班,為農牧民冬季取暖做好組織保障。專班下設3個工作小組:資金保障小組、運輸保障小組、銷售保障小組。各小組高效配合,共同推進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圓滿完成。

二是嚴厲打擊各種違規囤積、倒買倒賣、哄抬煤價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嚴防限價煤供應中出現的優親厚友、變調走形等現象。

三是為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運煤採購、運輸、配送等環節工作規範有序開展,縣政府委託內蒙古慶澤商貿有限公司、內蒙古移海煤炭經銷有限責任公對煤炭質量、噸數等進行確認、拉運等工作。同時為杜絕中途掉包、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情況發生,安排各鄉鎮、市場監管局指派專人全天候、全流程盯辦盯牢,確保運煤各流程規範、圓滿完成。

三、實施意義

冬季取暖用煤,事關羣眾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社會關注、羣眾關心的熱點。我縣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着力做好我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採購、運輸、銷售等環節,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温暖過冬。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2

按照中央和省、市、區關於冬季供熱的各項工作要求,為切實保障今冬明春全區供熱安全、穩定,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為做好全區供熱工作,根據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把供熱保障作為“保民生、保穩定”的重要舉措,切實納入區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凝聚思想共識、協調行動措施,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切實強化各級各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供熱單位主體責任,努力做到準備工作紮實充分、供熱運行安全有序、突發事故限時處置、供熱質量明顯改善,城市供熱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則

(一)超前謀劃,統籌安排。按照工作早部署、問題早發現、整改早到位、矛盾早化解的要求,研究制定務實管用的措施,努力爭取供熱工作的主動權。

(二)抓住關鍵,把握重點。圍繞重點供熱時段、重點供熱單位、重點供熱區域,落實重點監督管理措施,切實維護供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確保供熱規範有序進行。

(三)分級負責,部門聯動。牢固樹立“供熱服務人人,人人支持供熱”的大局意識,堅持條塊管理相結合、屬地化管理為主的原則,落實三級監管責任,健全部門聯動機制,不斷提升供熱保障水平。

(四)補齊短板,優化服務。客觀分析供熱現狀,緊盯供熱管網改造、老舊樓院改造、三供一業改造遺留問題處理等重點方面,集中解決供熱服務不規範、投訴處理不及時、應急保障能力不強等難點問題,進一步提高供熱服務質量。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實供熱準備工作

1.做好供熱設施檢修與維護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在供熱前集中開展專項檢查,督促轄區內供熱單位通過自查自糾,限時整改鍋爐設備、燃氣管網等存在的隱患;督促供熱單位規範落實壓力儀表、安全閥、燃氣報警裝置等重點設施設備的校驗維護;重點督促轄區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所屬各換熱站認真落實換熱器及相關設施的檢修維護,徹底消除設備隱患,確保符合安全運行技術要求。

2.做好供熱管網隱患整治工作。對影響供熱的老舊管網,區別不同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在不影響按期供熱的前提下限期進行維修改造。重點對上個採暖期暴露出的因“三供一業”改造引發的相關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各供熱單位實施的供熱管網改造維修項目必須在20__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確保按期投入運行。

3.做好供熱用煤正常供應保障工作。工信部門要牽頭落實好煤炭儲備工作,確保採暖季前熱力煤炭儲煤量及合同簽訂量不低於整個採暖季使用量的90%;做好儲煤量動態監測工作;加強與煤炭一級市場及型煤生產企業的聯繫,協商解決煤供應中遇到的困難,必要時由區工信局上報市工信部門,調運本市煤炭生產企業煤炭,優先保障我區供熱用煤供應。區住建局要督促指導轄區燃煤供熱企業做好供熱燃料保障相關工作。轄區燃煤供熱企業要根據供熱需求,科學制定儲煤計劃,滿足冬季供暖需求,務必於10月25日之前完成日常20天供熱生產用煤的'現煤儲備量;爭取供熱用煤直供直銷,以保證質量、降低成本。不得因煤炭供應不足出現停供及供熱温度不達標現象,不得出現哄抬煤價、突擊亂漲熱費現象。

4.做好按時達標供熱工作。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和轄區各供熱經營單位要進一步完善供熱方案,細化關鍵措施,切實落實各項準備工作。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要提前完成現有應急調峯熱源的維護檢修,切實做好極端情況下的供熱應急保障準備工作;各供熱單位要提前開展注水打壓工作,優化管網水力平衡調整,及時發現和整改管網漏點隱患,確保11月1日零時達標供熱。如遇極端嚴寒天氣,全區各供熱經營單位需根據市政府統一調度命令安排適時啟動提前供熱。

5.做好各類供熱矛盾化解工作。針對供熱前期個別供熱單位棄供、熱用户拖欠暖氣費等問題,區供熱管理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主動介入、強化督導,確保影響今冬供熱的各類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二)切實強化供熱運行監督管理

1.聚焦供熱監管。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相關街道辦事處,對供熱問題突出、正常供熱難以保障的重點供熱站,落實專人重點監管督導,實行採暖期全程監督,直至相關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供熱服務明顯改善。由區住建局牽頭,區物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依託“蘭州市智慧供熱運行監督管理平台”技術優勢,切實發揮平台對全區重點供熱企業供熱運行的日常監督管理作用。

2.緊盯問題整改。區供熱管理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解決供熱質量不達標問題,確保各供熱單位按時點火供熱。對供熱質量差、用户投訴多的供熱站及時約談,限時整改;全面推行低温常運行供熱,努力提升供熱質量。

3.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各供熱單位要根據國家、省、市、區發佈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嚴格做好各項防控工作。在供熱生產、運行維護、投訴處理、熱費收繳等重點環節、重點部位做到防控措施全覆蓋、無死角,切實擔負起供熱行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區供熱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及時開展供熱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監督檢查。

(三)建立健全供熱投訴處理機制

1.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各供熱單位要切實強化服務意識,大力開展供熱宣傳入社區活動,及時公佈供熱故障報修投訴電話,廣泛宣傳供熱常識及相關政策法規,引導熱用户合法用熱,爭取廣大市民的支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為供熱保障服務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加強值班值守,暢通投訴渠道。在民情通熱線設立供熱專席,認真解答供熱政策諮詢,集中受理供熱投訴、意見反饋等問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區供熱管理部門、各供熱單位務必於10月25日前公佈值班投訴電話,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和投訴受理措施,及時處理用户投訴。

3.加強協調處理,實行分級限時辦理。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及區供熱管理部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做好轄區內供熱投訴的協調處理。市熱力公司三供一業運營處負責全區“三供一業”供熱移交改造引起的投訴處理。各類投訴(除突發爆管情況)務必在3—5個工作日辦結,影響面較大的投訴採取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相應鎮、街集中協調處理,必要時及時上報市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聯合處理,其中對政策諮詢建議類和供熱服務質量類投訴,限定5個工作日辦結;對市民情通熱線、相關媒體轉交的投訴,限定3個工作日辦結;對市供熱管理部門轉辦的及區供熱管理部門直接受理的投訴,確保2個工作日辦結;對供熱站受理的投訴,要做到隨時受理隨時處理。

4.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從10月25日開始,區供熱管理部門對供熱值班情況、投訴辦理情況進行隨機抽查督查,對抽查發現供熱單位值班不落實、投訴超時辦理的,將下發整改通知單,情節嚴重的將上報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扣減政策性補貼。

(四)逐級落實安全防範責任

1.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供熱站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健全完善供熱站內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職工全員安全培訓,嚴格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2.強化運行監管。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區相關部門要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倒逼供熱單位規範操作,規範完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供熱運行記錄等,不斷健全日常巡查、重點檢查、隱患查改等安全生產台賬。

3.適時督查檢查。區供熱管理部門要與各鎮、街及社區,廣泛及時溝通,適時聯合檢查,進一步強化採暖期各項常規檢查和主要時段的重點檢查,健全重大隱患台賬,實行掛牌銷號督辦,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隱患,確保隱患整改不留盲點,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4.建立長效機制。各供熱單位要及時自查、自報、自改,建立各鎮街及區供熱管理部門督辦、追責問責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對查改隱患不認真、不徹底的,及時進行約談告誡;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五)有效防範和處置突發事故

1.強化應急防範工作。嚴格落實《七里河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區供熱管理部門要督促重點供熱單位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處置科學、及時、有效。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採暖期嚴格執行供熱站負責人值班制度,嚴格落實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運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全力保障供熱安全運行。

2.強化應急搶修工作。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一般事故供熱單位自主搶修,重大事故集中組織力量搶修。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及其他有搶修實力的施工隊伍,對應急搶修工作早準備、早籌劃,提前做到設備、材料、人員“三落實”。區住建局要及時督促範坪熱網公司對供熱應急搶修隊伍的管理,強化搶修隊伍力量,確保突發重大供熱事故有效處置。

3.強化主幹熱源熱網應急保障工作。華能蘭州範坪熱電公司要提前做好熱電聯產主、備用設施設備各項檢查調試工作,按照至少滿足20天正常用量的標準足額動態做好煤炭儲備,落實應急搶修相應設備、材料、人員儲備,強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發現故障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切實保障主幹熱網安全穩定運行。

4.強化供熱管網改造項目運行保障工作。針對上個採暖期“三供一業”改造遺留問題整改和老舊小區改造等各類供熱管網改造項目,各施工單位要在確保按期完工的基礎上,繼續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駐守改造項目施工現場,在本採暖期全程駐點保障,對管網及住户家中出現的問題第一時間處置,將可能對住户正常供熱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

(六)協同聯動做好供熱保障

切實加強區、鎮街協調聯動,成立全區供熱保障協調領導小組,研究、指導、推進全區供熱相關工作,細化責任措施,切實加強供熱保障工作。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各鎮街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方位強化本轄區、本系統供熱工作。區屬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七里河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確定的職責,協調做好供熱保障相關工作。發改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電力、煤炭、天然氣的保障工作;民政部門要負責做好城鎮優撫對象、低保户、困難羣體等的供熱救助工作;公安部門要負責處理因供熱突發事故引發的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問題;市場監管部門要負責供熱鍋爐、壓力容器、供熱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信訪部門要負責相關供用熱信訪投訴的協調處理;水務部門要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工信局協調保障好煤炭企業進口環節的各項服務工作,確保供暖期供熱煤炭充足。供氣、供水、供電企業要優先保障供熱用氣、用水、用電的供給,及時處置相關突發事故。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3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理供熱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並結合我區供熱運行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山東省供熱條例》和《煙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為全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本預案所稱供熱突發事件是指我區冬季集中供熱期間突然發生的,造成供熱系統無法正常運行或嚴重威脅供熱設施安全的設施故障和意外事件,主要分類如下:

1.熱源設施設備重大突發故障:供熱企業的設備出現故障無法生產運行,影響正常供熱且維修時間需8小時以上的設施設備故障。

2.供熱管網突發故障:指供熱管網、用熱建築物採暖系統及設施在運行期間突發爆裂、滲漏等影響正常供熱的故障。

3.災害性低温氣候:指室外出現嚴重威脅供熱設施安全和供熱質量、造成熱負荷大幅度超過供熱設施設計能力的連續異常低温氣候。

4.其他影響供熱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熱的突發事件。

(三)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相互配合,實現資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組織體系和主要職責

(一)區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

區政府成立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應急局局長任副指揮,區委宣傳部、區工信局、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運局、區衞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民政局、區氣象局、區財政局、各鎮街(管委)、區供電公司、煙台亨通熱電有限公司、煙台億通熱電有限公司、煙台恆邦熱力有限公司等為成員單位。

指揮部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審定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資源的調動和配置、搶險費用的使用批准等;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指揮、協調;負責事故有關信息對外的發佈;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二)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責任

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期間的宣傳工作,根據應急指揮部發布的有關供熱應急信息,及時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傳媒向公眾發佈應急信息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供熱應急搶險突發事件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工作,負責突發事件區域的道路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配合做好突發事件善後工作。負責突發事件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衞健局:負責組織醫療、防疫機構人員及時搶救醫治傷員工作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突發事件現場周邊地區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對突發事件引發或產生的有害物進行處置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參與供熱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訂;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交運局:負責應急道路運輸,及時組織搶修相關交通設施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協調各供熱企業制定、完善和實施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全區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組織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現場支援。負責協調供熱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大型機械設備的調用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組織或參與供熱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對突發事件應急搶險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突發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社會救助等工作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供電公司: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中供電線路、設備的搶修、突發事件現場的電力管制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負責供電正常供應。

各供熱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供熱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並定期組織演練。出現供熱事故及時報告,並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户通告等工作;配合突發事件調查、取證、分析、善後等工作。

(三)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

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職責包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後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搶險物資的調動及搶險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公安、消防、交運、醫療急救、市政、電業、水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處理中發生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審核工作;負責事故預案演練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辦公室下設: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

1.專家組

組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生態環境局、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其他部門及有關供熱企業和專家參加,負責對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提出疏散區域和搶險救援方案的建議,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價。

2.搶險救援組

組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有關供熱企業等參加,負責根據專家組的建議和突發事件現場情況確定搶險、搶修方案,迅速組織搶修力量、調用專用防護用品和專用工具進行搶修搶險。

(1)煙台亨通熱電有限公司搶險隊。搶險隊設隊長1名,焊工3名,管道工2名,電工1名,切工4名,共計11人。

(2)煙台億通熱電有限公司搶險隊。搶險隊設隊長(儀表工)1名,電氣工3名,鍋爐工2名,機械工6名,設備操作5名,普通工9名,共計26人。

(3)煙台恆邦熱力有限公司搶險隊。搶險隊設隊長1名,副隊長1名,維修人員2名,基建負責人1名,鍋爐負責人1名,電廠負責人1名,安全負責人1名,物資負責人2名,電焊工2名,鉗工1名,司機1名,普通工3名,共計17人。

如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出現搶險隊人員不足的情況,由區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在供熱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成員單位中另行組建,參入搶險救援工作。

3.物資保障組

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

成員:區交運局、公安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民政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區政府辦公室總協調,區交運局、公安分局、住建局、民政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組織救援物資和設備的供應,安撫受災羣眾,組織車輛運送搶險救災物資;負責應急道路運輸,及時組織搶修相關交通設施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4.宣傳報道組

組長: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收集相關信息,協調有關部門統一進行新聞發佈,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準確、有序地報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5.事故調查組

組長:區應急局副局長

成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應急局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原因、過程和實際損失進行核查,並將情況及時上報指揮部掌握;負責根據調查情況確定事件責任,並撰寫事件調查報告和防範措施建議。

6.善後處理組

組長:區民政局副局長

成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衞健局、應急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民政局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衞健局、應急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突發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事宜,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鑑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三、應急搶險程序

(一)信息報送

重大供熱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供熱企業應首先啟動本單位的供熱事故預案開展自救,並立即將重大事故的基本情況上報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搶險24小時值班電話:),提出救援申請。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區應急搶險指揮部主要領導彙報,並在1小時內將事故情況上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二)指揮程序

1.區應急搶險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後,由總指揮批准同意啟動本預案,並向指揮部辦公室佈置任務。

2.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預案啟動指令後,立即通知下屬各組進入應急搶險狀態,並按預案預先設置的搶險程序,根據現場應急搶險工作的需要和預先分工,指揮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三)搶險程序

1.搶險救援進入事故現場後,發生事故單位必須全力配合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要隨時保持與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的信息溝通,同時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應隨時將事故的最新情況嚮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告。

2.搶險任務明確後,各小組按分工開展工作,搶險隊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揮、調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搶險救援。在搶險過程中,各單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給予支持,對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機械設備、人員等,搶險指揮部有權直接調遣,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產生的費用做好記錄,事故處理結束後統一結算。

(四)具體搶險處理措施

熱源設施設備重大突發故障:立即停止故障的鍋爐、機組,迅速啟動備用設備,盡最大努力保障供水温度和壓力,並及時組織人員搶修。

供熱管網突發故障漏水:根據補水量的大小確定漏水情況的嚴重程度,程度較輕時,應減小負荷運行;程度較重時,應立即停止運行。搶修人員首先應確定漏水位置,然後關閉與漏水點有關聯的閥門,如果是主幹線有漏點,應立即組織維修或換管;如果是分支線有漏點,應關閉分支線閥門後,恢復系統運行,同時對漏水處進行維修或換管。

災害性低温氣候:加強管道巡查,及時發現管道保温較差的地方並進行修補,同時通知電廠提高水温;一旦發現管道凍裂情況,立即關閉與凍裂處有關聯的閥門,對凍裂處進行維修或者換管。

其他影響供熱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熱的突發事件,根據實際情況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處理。

(五)新聞報道

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下設的宣傳報道組負責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凡供熱企業發生的重大供熱事故的有關信息必須經區政府應急辦批准方可由該組對外發布。其他單位和部門無權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六)應急結束

根據事故的控制和發展情況,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經區政府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四、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制定、組織並實施,上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各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履行各自職責,具體制定本級應急預案。

(二)預案修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變化,以及各類演練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預案要適時進行修訂。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2年修訂一次。

(三)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下達的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單位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要依法嚴肅處理。

(四)預案演練

本預案的演練經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批准,由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4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保障百姓温暖過冬、減少大氣污染為立足點,加大燃煤小鍋爐取締力度,採取"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並則並"的原則,儘可能的利用清潔能源。以"保民生、保穩定"為工作目標,牢固樹立"民生政府、民本政府"理念,為了使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的具體體現,按照供熱企業為主、政府推動,通過供熱企業、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門和社會各界互動,全面提高供熱質量和服務水平,將温暖送到百姓家中、送到百姓心裏。

二、工作目標

(一)確保用户室温24小時達到18攝氏度以上,力爭達到舒適温度,不讓一户居民挨凍。

(二)及時受理、解決各類供熱故障和問題,力爭羣眾滿意率達100%。

三、實施時間

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4月15日。

四、工作具體內容

(一)以民生為本,穩妥推進燃煤小鍋爐取締工作。

堅持清潔替代、安全發展,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並則並"的原則快速推進燃煤小鍋爐取締任務的完成。抓緊處理好併網燃煤小鍋爐的'收尾工作,要以民生為本,穩妥處理好管網對接,利用更合理的技術手段連接好管網,嚴禁出現停熱、停供現象發生。各相關"煤改氣、改電"單位,清潔能源儲備要充足、要有足夠的電力負荷,切實保障改造區域的正常供熱,確保不讓一户居民挨凍。

(二)嚴格供熱質量和服務質量標準。

供熱企業要保證供水、回水温度,熱電聯產、區域鍋爐要採取連續供熱方式,利用清潔能源"煤改氣、改電"的要延長供熱時間,供熱期內熱用户室內温度必須達到法定標準,並不斷提高舒適温度覆蓋比例。科學調配區域熱能,杜絕冷熱不均問題。進一步完善供熱投訴受理值班、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投訴受理服務機制,公佈投訴受理電話,強化企業內部服務質量管理檢查和配套獎懲機制落實,確保供熱質量、服務質量達標。

(三)保證供熱生產安全穩定運行。

認真汲取各類事故教訓,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嚴肅落實責任,防微堵漏,將生產經營隱患和運營風險降至最低。結合實際調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建、充實應急搶險隊伍,檢修應急搶險設備,落實應急措施,保證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及時、得當、有效。供熱設施發生故障的,供熱企業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各縣(市)供熱管理部門。

(四)依法規範市場經營行為。

供熱企業結合實際,及時與熱用户簽訂供用熱合同,明確供熱、用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結合收費工作,及時發現、處理竊熱、損害供熱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開展正面宣傳報道,引導各類用户依法、規範用熱,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供熱企業運行及儲煤週報告制度。

各縣(市)供熱管理部門、市直各供熱企業每週上報企業運行及存儲煤情況,各縣(市)政府每週對各供熱企業上報數據進行分析,及時查找處理存在問題,將隱患遏制在萌芽狀態。

(二)建立棄供鍋爐接管機制。

各縣(市)政府建立供熱棄供接管機制,委託具備實力的供熱企業依法接管棄供分散小鍋爐供熱運行,對擅自停業、歇業、棄管的,組織其他供熱單位臨時接管,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人代表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政府主導搭建應急搶修平台。

在全面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定期組織各供熱企業應急搶險實戰演練的基礎上,各縣(市)政府要依託供熱企業實力雄厚的技術、人員和設備,實行政府直接指揮,1小時內可集結搶險隊伍、搶險機械設備,保證應對各類供熱突發事件需要。對發生事故未能及時處理,導致居民用户發生凍害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做好清潔能源供熱熱源應急儲備。

各縣(市)政府根據供熱季供熱保障工作實際需要,多渠道多方位做好本地區清潔能源供熱能力的儲備;對存在供熱缺口的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供熱等供熱方式,不能滿足清潔取暖需求的,要儲備應急熱源確保民生供熱需求。

(五)開展"温暖之冬"保障活動。

各縣(市)政府要開展保供熱、保穩定"温暖之冬"保障活動,主導加大對各供熱企業的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讓問題過夜;元旦前集中開展一次"訪民問暖"專項活動,通過供熱管理部門、供熱企業進社區、入户走訪、開展宣傳諮詢等方式,認真聽取意見,重點解決好"供不上"和"供不好"等突出問題。

六、組織機構

為加強此項工作領導,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鄭君橋 副市長

副組長:謝北寒 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員單位:各縣(市)政府、市城鄉建設局、市環保局、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信訪局、新聞傳媒集團、市供熱協會。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供熱燃氣管理辦公室

主任:謝北寒(兼) 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副主任:周偉 市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七、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組織。各縣(市)政府要建立組織機構直接領導、綜合協調,組織專人負責對各供熱企業的供熱質量和服務質量檢查監測。對當前這項事關人民羣眾冷暖和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成員單位必須切實加強領導,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實現百分之百達標。

(二)提倡奉獻,保障民生。供熱企業作為行業主體,要站在保民生、保穩定和為政府分憂、為百姓解難的高度,勇於奉獻,切實承擔起公益事業企業責任,積極履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義務,嚴格按方案要求,將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切實提高供熱質量和服務質量。深入挖潛增效,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克服燃煤價格上漲、氣温低等不利因素,做好供熱保障工作。

(三)強化管理,嚴肅追責。各縣(市)供熱管理部門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防止供熱工作出現供熱不達標、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要及時迅速嚴肅查處,認真跟蹤督辦,對違法違規供熱企業要依法依規從重處罰,對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並進行公開通報。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作用,加大活動宣傳力度,樹立供熱工作先進典型;對整改落實不到位、問題解決不及時等問題,供熱企業主要領導要在媒體上説明情況,接受人民羣眾和社會各界批評監督。

(五)做好上報工作,認真抓好落實。各縣(市)供熱管理部門針對各項工作安排落實情況,按照時間結點及時上報市供熱燃氣管理辦公室。週報告制度務於每週五11時前上報、"訪民問暖"活動務於12月27日前上報。屆時市供熱燃氣管理辦公室組織檢查組對各縣(市)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將按照規定給予追責。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依法規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確保及時、有序、妥善、科學、有效地應對博樂市範圍內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並在必要時實施緊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治區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新政辦發〔20__〕122號)、《關於印發自治州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博州政辦規〔20__〕7號)。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博樂市行政轄區內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影響正常生產生活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採取措施予以應對處置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人民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博樂市住建部門具體負責。

1.4.3響應迅速、協同應對。充分發揮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專家的作用,建立博樂市協調聯動應急處置機制。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密切配合,保證重大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

1.4.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把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完善市住建系統應急平台體系,健全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1.4.5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與企業規範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程序,落實城市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1.5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是指博樂市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根據國家相關標準並按照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以及事件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5.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0人以上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0人以上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100人以上人員中毒(重傷);

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

⑸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⑹造成5萬户以上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48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1.5.2重大事件(Ⅱ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

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

⑸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⑹造成3萬户以上、5萬户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⑺超出自治州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跨自治州行政區的同類突發事件;

⑻自治區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予以應對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5.3較大事件(Ⅲ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員中毒(重傷);

⑷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⑸造成7000户以上、3萬户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⑹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跨縣級行政區的同類突發事件;

⑺自治州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予以應對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5.4一般事件(Ⅳ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下人員中毒(重傷);

⑷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⑸造成1000户以上、7000户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⑹市人民政府認為應響應的燃氣、供水、供熱類重大事故災難。

(“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部及職責

2.1.1指揮部

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是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領導協調指揮機構,是博樂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應急委”)領導下的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 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住建局、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同志。

成員: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網信辦,市總工會,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衞健委、市場監管局、國資委,市消防救援大隊,博州生態環境局博樂市分局,市氣象局,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新疆騰博熱力有限公司、市陽光熱力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城市燃氣分公司、博州聯合燃氣有限責任公司、市供電服務中心等單位(企業)的相關負責同志。

2.1.2指揮部職責

⑴統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

⑵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體系;

⑶負責下達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指令指揮、組織、協調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和善後處理,根據相關專家建議,決定應急處置、救援處置重大事項的決策;

⑷組織工作組及時趕赴突發事件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⑸組織相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提供技術支持和科學諮詢;

⑹指導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類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

2.2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2.2.1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為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長兼任。成員根據需要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單位(企業)派員組成。

2.2.2主要職責:

⑴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⑵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信息管理、通信聯絡工作,聯繫各成員單位,貫徹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部署;

⑶組建專家組,開展綜合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各單位、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預防預警信息報告、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等體系建設;

⑷事故發生後,負責彙總、核查,及時報告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工作有關情況,事故應急處置信息上傳下達、相關文件起草和會議會務等工作,為市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2.3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2.3.1根據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當發生一般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當發生較大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博樂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自治州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當地相關部門及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有關人員組成,自治州其他相關部門根據處置需要派員參加,當發生重大、特大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總指揮,並接受自治區、國家的指令。

2.3.2主要職責:

⑴組織指揮事故現場所有應急處置和救援的隊伍;

⑵研判事故現場情況,作出現場應急處置決定;

⑶重大事項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

2.4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黨委宣傳部: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現場記者管理,組織互聯網輿情監控、網上輿論引導及信息發佈等工作。

市總工會:依法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參與並監督事故調查處理,配合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危險區社會治安管理,交通管制、秩序維持、人員緊急疏散等工作。根據需要,組織指揮抑爆、排爆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和案件偵破工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保障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通行順暢。

市民政局:負責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救援工作,保障羣眾基本生活和善後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協調落實工傷(亡)人員相關待遇。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體系和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等體系。事故發生後,組織調配本系統救援隊伍、相關專家、救援物資設備,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收集、分析、評估事件原因,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及恢復重建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人員疏散和應急物資運輸保障,調配救援車輛,保證道路暢通,為保證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運達、人員緊急疏散提供便利條件。

市水利局:負責提供相關河流、水源及水利工程的基礎資料。

市衞健委:組織事故醫療應急救護、傷員轉運、現場防疾和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應急辦報送較大以上突發事件信息;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救援,監督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參與組織、指導、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國資委:參與組織協調由國資委直接監管的燃氣、供水、供熱企業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事故現場在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定期檢查,組織或者參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並參與相應應急處置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火災撲救工作,參與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和排險。

博州生態環境局博樂市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大氣、水質等環境監測,依據檢測數據分析結果,提出污染源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建議,並協助相關部門處理。

事發單位(企業):事件涉及的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負責及時啟動本單位(企業)應急搶險預案,在採取先期處置救援的同時,及時向業務主管部門上報突發事件情況。在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事件處置時積極參與、主動配合,並協助做好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和善後工作。

電信、移動、聯通公司:負責所管轄通信設施的運轉安全,並開展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

2.5工作組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後,根據應急需要,由市指揮部組織成立搶險搶修、醫療救護、安全保衞、環境監測、善後處置、信息發佈、事故調查等各工作組。由市人民政府牽頭,成員由市住建局及相關部門、事發地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及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組成(見附件2)。

2.6專家組

市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主要職責:參與指揮部組織的應急處置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發生原因和有關情況,為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相關應急處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和監測

3.1.1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規定,建立安全隱患、危險源、風險點清單,明確安全監測項目,落實監測人員,並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全天候24小時不間斷監測。

3.1.2市住建局應當建立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隱患數據庫,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定期組織隱患排查治理。

3.1.2市住建局應當定期對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生產體系、隱患排查體系、監測體系建設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2預警

3.2.1市住建局應在彙總分析歷年事故發生規律的基礎上,確定各類事故發生的高風險期。並在進入高風險期前,及時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下達加強預防和監測的預警指令。

3.2.2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通過監測,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及險情,或因其他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原因可能引發的事故,應當立即組織排除和預防,並立即向市住建局報告。

3.2.3市住建局接報後,應立即組織專家進行研判,判明可能發生事故的危害狀況、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報市指揮部同意後,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事態嚴重時,應及時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並經同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2.4預警信息包括:事故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2.5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互聯網、警報器、宣傳車、組織人員通知等多種形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進行。

4.信息報告

4.1信息收集

4.1.1市住建局應建立連接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的應急信息報送體系。事故高風險期應當實行每日零報告制度。

4.1.2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事故應急報警電話,建立應急值守制度。

4.2信息報告

4.2.1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時,均應第一時間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報告。

4.2.2事故發生後,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當立即向市住建局報告。情況緊急可越級上報。

4.2.3市住建局應立即向市應急管理局,自治州住建局報告,並按規定時限上報書面報告。市應急管理局應當在事發1小時內向州應急管理局報告。

4.2.4相關主管部門要迅速到達突發事件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及時控制局面,儘可能減少傷亡和損失,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4.2.5市應急管理局應立即向市應急委主任、市指揮部指揮長報告。同時,立即組織起草相關信息,經同意後,在事發2小時內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報自治州應急管理局,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續報。

4.3信息報告的內容

4.3.1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方式、報告時間。

4.3.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級別、部位、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3.3事故簡要經過、原因初步分析、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控制情況。

4.3.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置的有關事宜。

4.3.5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單位(企業)名稱、單位負責人、經濟類型、生產規模。

5.應急響應

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企業)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先期處置、搶險救援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燃氣、供水、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組織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對事件進行先期處置,並加強監測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時,根據事態發展及時疏散受威脅羣眾,必要時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5.1Ⅳ級響應

應對一般事件,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接受自治州指揮部的指導。

5.1.1立即啟動本級預案,開展先期處置。並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事件處置及進展情況。

5.1.2市指揮部立即召開會議,研判事故發展形勢,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5.1.3組建技術支持、消防保衞、搶險搶修、醫療救護、後勤保障、事故調查、善後處理等各工作組,立即分工開展工作。

5.1.4建立應急通訊體系,開通與自治州指揮部、市指揮部成員單位、現場應急指揮部等的通訊聯繫。

5.1.5立即組織現場緊急處置:

⑴研究現場處置緊急措施,調集專業救援隊伍,調撥應急處置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⑵劃定事故危險區域和重點防護部位;

⑶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

⑷由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專家組建議,決定是否組織疏散。由現場指揮部發布羣眾疏散指令,由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危險區域人員轉移疏散安置,提供避難場所;

⑸實施災民醫療救助、生活救助;

⑹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實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⑺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

⑻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供排水、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⑼立即啟動環境監測、衞生防疫等措施;

⑽必要時,申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5.1.6應急人員防護:

⑴現場應急救援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

⑵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採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制定並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

⑶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人員、事故調查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

5.1.7社會力量動員: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市域內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1.8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由市指揮部成立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後果與趨勢。

5.1.9信息發佈:由市指揮部按照《博樂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要求統一組織。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

5.2Ⅲ級、Ⅱ級、I級響應

應對較大、重大、特大事故,市指揮部在自治州、自治區、國家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5.2.1市指揮部實施Ⅳ級響應措施,調集全市相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開展先期處置,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事態擴大。

5.2.2及時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落實自治州、自治區指揮部相關指令。

5.2.3自治州、自治區相關工作組到達後,在自治州、自治區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3應急終止:

5.3.1當事故處置滿足以下條件時,終止應急響應:

⑴人員搜救工作已經完成;

⑵危險區域羣眾已撤離、疏散;

⑶傷亡人員已得到妥善救治和處理,重要財產已進行必要保護;

⑷對事故現場、應急人員和羣眾已採取有效防護措施;

⑸事故所造成的各種危害已被消除,並無繼發可能;

⑹事故現場的各種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⑺受影響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等設施已恢復正常運行;

⑻事故現場及其周邊得到了有效控制,對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的影響已降至最小程度。

5.3.2應急終止經現場指揮部確認並提出申請,由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應急終止後,協調督促市相關成員單位實施以下措施:

6.1.1及時組織損毀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重建方案,實施恢復重建。

6.1.2制定並組織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計劃,妥善解決因事故造成的矛盾和糾紛。

6.1.3對因事故救援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按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補助、補償和撫卹。

6.1.4對因事故傷亡、財產受到財失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賠償。

6.1.5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使用完畢後應及時返還。徵用或徵用後毀損、滅失的按規定給予補償。

6.1.6對因事故出現生產生活困難的羣眾,按有關規定給予社會救助。

6.1.7協調保險監管部門督促各保險企業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6.2調查與評估

6.2.1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開展事故處理、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事故調查主體:一般事故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較大、重大、特大事故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負責組織,市人民政府配合。

6.2.2一般事故處置結束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在兩週內完成事件處置整體評估,並提出改進工作建議,上報市人民政府。較大、重大、特大事故處置結束後,由市指揮部配合自治州、自治區、國家指揮部完成評估。

整體評估的內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應急過程、善後處理、信息發佈、事件原因調查分析、經驗總結、改進措施等。

7.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7.1.1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建立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通訊錄、專家組通訊錄、應急救援隊伍通訊錄,每年至少更新1次。

7.1.2市指揮部、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購置必要的無線通訊設備和數字通訊集羣,用於現場應急指揮通訊。

7.2應急隊伍保障

7.2.1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建立本企業專業應急搶險隊,並配備必要的專業裝備。

7.2.2市住建局應建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應急搶險隊,配備必要的專業裝備,定期進行專業技術訓練。

7.2.3市住建局應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專業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和業務培訓,制定緊急情況下專業應急隊伍調配梯次方案。

7.2.4市指揮部辦公室應與公安、武警、消防、林業、衞生、環境監控等專業救援隊伍加強日常聯絡,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7.3物資保障

7.3.1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市政基礎設施相關建設項目,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7.3.2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對轄區可用於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救援搶險的物資裝備、通信器材、生活必需品、工程機械等進行普查登記,與有關企業和單位簽訂應急物資保障協議。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數據庫,以備緊急情況下的快速調運。

7.4經費保障

7.4.1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先行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無力承擔的,由市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7.4.2處置突發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7.5宣傳、培訓與演練

7.5.1市住建局督促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生產和事故預防社會宣傳,提高公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能力。

7.5.2市住建局要有計劃地對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人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增強預防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防範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7.5.3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1次事故應急綜合演練。演練結束後應當進行總結評估並提交書面總結評估報告。

7.6責任與獎懲

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事故應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脱逃、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事故處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由市住建局及時修訂本預案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報自治州住建局備案。

8.1.2各相關部門和企業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業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並報市應急管理局、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獎勵

在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⑴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⑵處置突發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挽救羣眾生命的;

⑶對應急處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⑷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責任追究

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⑴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⑵不按規定報告、通報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真實情況的;

⑶拒不執行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⑷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⑸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⑹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⑺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8.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限5年。20__年博樂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印發〈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博市政辦發〔20__〕99號)同時廢止。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6

城鎮供熱是重要民生保障工作,涉及千家萬户,關係到人民羣眾切身利益,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受能源、天氣等多方面因素疊加影響,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羣眾温暖過冬工作面臨較大挑戰。目前,我國北方採暖地區已進入全面供熱階段,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城鎮供熱運行保障工作,堅決守住羣眾温暖過冬民生底線,現就有關事項如下。

一、壓實地方屬地管理責任

各地要認真履行保障民生、供熱取暖主體責任,全力保障供熱用能,落實國家已有的支持政策,結合本地區實際出台相關政策措施,加快組織煤企與中小型鍋爐供熱企業對接,確保煤炭資源供應,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強政府煤炭資源儲備,支持供熱企業正常運行。強化對供熱企業的監督檢查,堅決防範發生停暖、棄供、斷供事件,對出現問題的企業,要無條件接管。加大城鎮老舊供熱管網節能改造力度,降低供熱能耗水平,加強能源節約。抓緊做細做實煤炭、天然氣“壓非保民”預案,組織有關企業充分對接,完善有序用能方案,紮實開展提前演練,必要時及時啟動,確保民生用能需要。對民生用能保障問題多發的城鎮供熱和燃氣企業,要積極採取措施督促整改,對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依法清出市場。政府承諾的補貼要落實到位、不得拖欠,及時精準發放困難羣眾取暖補助,加強對公益性機構、特困低保羣體等供熱取暖需求保障。

二、加強供熱設施運行管理

各地要督促供熱企業全面做好供熱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加強設施巡查巡檢,特別是對一些運行時間長、維護不到位以及處於低温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條件下運行的供熱設施,要及時排查和消除各類隱患。健全完善應急救援體系,組建應急搶險隊伍,備齊搶修車輛、設備等各類應急救援物資,確保在出現設施故障、極端天氣等情況時,能夠做到反應迅速、處置妥善,最大限度降低對居民用熱的影響。深刻吸取近期部分地區發生燃氣安全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切實防範事故發生。

三、主動靠前解決羣眾問題

各地要督促供熱企業高度重視供熱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推動供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不斷提高供熱服務水平。要在總結往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繼續組織開展“訪民問暖”專項活動,尤其是在供暖季初期和嚴寒期,主動走進社區、入户走訪等,靠前瞭解羣眾訴求,加強溝通交流,採取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確保供熱問題整改到位、室温達標。暢通電話、網絡等投訴渠道,實行24小時值班和投訴處理等制度,及時迴應羣眾訴求,積極主動發聲,加強宣傳解釋,全力確保羣眾滿意。

四、建立健全工作協同機制

各地要充分利用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堅持日調度、周平衡,狠抓各項措施落地落實,持續推動能源保供工作。嚴格落實城鎮供熱運行保障工作信息報送機制,及時調度掌握供熱運行保障工作情況,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報告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主動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積極推動供熱用能供應穩定。對於供熱運行的個案問題,一經發現,應立即交辦、立即處置,做到早知情、早處理、早解決,如遇無法解決的困難問題,及時履行有關報告程序。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7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於保障農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項決策部署,妥善解決好全市生產生活用煤保障,確保廣大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民生優先;

2、堅持因地制宜;

3、堅持協調聯動。

三、組織機構及相關職責:

此項工作在市保障農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領導小組(簡稱:市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主要職責是領導、組織、協調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業和農牧民取暖用煤供應工作,對接保障地區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資運輸協調保障機制。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長霍勵平兼任。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負責協調溝通各旗區、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做好各項工作,負責動態掌握和收集彙總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開展進度,統籌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四、具體措施:

1、摸清底數;

2、制定方案;

3、規範價格;

4、暢通運輸。

五、相關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工作領導;

2、強化工作措施,嚴格責任落實;

3、抓好安全生產,完善應急預案;

4、統籌疫情防控,優化檢測程序;

5、加強督查督導,全面壓實責任。

供熱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8

為應對今年煤炭供應緊張形勢,保障供暖運行平穩,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結合我市供暖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保障供暖的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保持底線思維,既要算經濟帳,更要算政治帳,堅決打好打贏供暖攻堅戰。

二、工作目標

保障全市各熱源企業、供暖企業供暖用煤充足和安全平穩運行,供熱價格和供暖質量保持穩定,抓大不放小,保障百姓温暖過冬。

三、組織保障

為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吳世民市長任組長,相關副市長任副組長的保障供暖工作專班,專班負責統籌協調供暖工作中的煤炭供應、電力保障、交通運輸等工作,定期調度相關工作,研究解決供暖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

(名單見附件)

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董培崢擔任,成員由住建、發改、工信、公安、交通、供電公司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負責具體協調推進供暖相關工作,每週現場調度煤炭供應、電力保障、交通運輸等相關工作,並向專班組長、副組長彙報;及時處理解決供暖中遇到的問題,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市、縣(區)兩級包保責任制。負責協調包保企業煤炭儲備、電力保障、交通運輸、供暖安全平穩等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市長吳世民包保國電投本溪熱電分公司、本溪華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遼寧華興熱電集團;

副市長孟廣華包保衡澤熱力公司和廣惠熱力公司;

副市長高巍包保本鋼熱力公司和惠湧本溪公司;

副市長於慶偉包保捷誠物業公司、本溪嘉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溪中機國能熱源供熱有限公司和本溪市鼎典物業公司。

本溪縣、桓仁縣和高新區按屬地管轄包保屬地內供暖企業各項工作。

(二)建立行業包保責任制。逐一落實企業煤炭供應合同履行、煤炭運輸、電力供應和供暖安全運行情況。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供暖煤炭供應;由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負責供暖煤炭運輸;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本溪供電公司負責供暖電力保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統籌協調供暖工作,負責各供暖企業設施、設備安全平穩運行。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董培崢負責包保國電投本溪熱電分公司、本溪華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遼寧華興熱電集團;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唐鵬飛負責包保衡澤熱力公司和廣惠熱力公司;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趙廣利負責包保本鋼熱力公司和惠湧本溪公司;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鬍萬重負責包保捷誠物業公司、本溪嘉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溪中機國能熱源供熱有限公司和本溪市鼎典物業公司,負責彙總供暖情況。

(三)壓實供暖企業主體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與各熱源企業及供暖企業簽訂保障供暖責任狀,督促各企業儘快履行合同全覆蓋,盡全力達到計劃用煤量;若儲存場地緊張,由企業所在地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解決。

(四)部門合作同向發力。住建部門與發改部門密切配合,開拓煤炭貨源,積極推進省煤洽會要求落實、落地。發改和住建部門每日調度各熱源企業和燃煤供暖企業的煤炭用量及庫存量,每週進行分析研判並由發改部門向專班報告,為專班決策提供依據。

(五)加強省、市聯運和信息共享。發改部門、住建部門要密切聯繫省級部門盯緊煤炭貨源信息,千方百計拓寬煤炭採購渠道。

(六)形成企業間資源共享機制。由合同履行較好的供暖企業牽線為有煤炭需求的供暖企業搭橋;發改、住建部門組織供暖企業赴供煤企業洽談,提高煤炭儲備。

(七)為供暖企業減負。由住建部門摸清各級財政及其他單位拖欠供暖企業賬款底數,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儘快清償賬款。

(八)制定應急預案。啟動華興備用熱源的準備工作,一旦國電投熱源出現問題,立即啟用備用熱源保障供暖。各燃煤供暖企業實行煤炭存量互通,保障供暖臨時應急,市級政府層面無法協調解決的問題,由工作專班第一時間向省政府報告。

(九)開展行業從業人員技能和安全培訓。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邀請業內專家對行業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夯實供暖安全平穩運行基礎。

(十)建立督查、督導問責工作機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對煤炭儲備、電力保障、交通運輸、供暖安全平穩等各項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當年績效考核中。對縣(區)和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履職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相關部門要追責問責。

五、工作要求

(一)全市上下要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保障供暖工作的重要意義,全力以赴保障供暖安全平穩。

(二)認清煤炭供應的嚴峻形勢,採取有力措施防範風險,全面完成煤炭採購、電力保障、交通運輸、供暖平穩等工作任務。

(三)各單位、各部門要細化措施,明確責任,加強合作,確保實現省政府確定的工作目標;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不作為、慢作為的責任人要嚴肅追責、問責。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yingji/vvomr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