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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精選5篇)

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精選5篇)

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 篇1

一、燃油系統存在的問題和危害

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精選5篇)

徐州發電廠燃油系統已投用十五、六年,部分油管路腐蝕嚴重,閥門、法蘭、接頭易滲漏點較多,一旦發生燃油系統跑油。一方面容易造成火災、爆炸事故,危及人身安全:另一方面燃油滲入地溝造成水體污染,且造成浪費,降低效益。嚴重時會導致投油點不着火,甚至引起鍋爐滅火,特別是滅火處理時,不能及時投着油槍,就會拖延處理時間,引發和擴大事故,甚至造成停機的事故。

二、油管泄漏現象

1、油管爆破時燃油壓力迅速降低,爆破處大量燃油噴出。

2、投油助燃時鍋爐燃燒不穩,甚至導致滅火。

3,爆破處如遇有明火或高温管道,噴出的燃油將會引起着火。

三、應急預案和響應措施

1、應急預案

(1)燃油管路,特別是彎頭或易鏽蝕部位應定期進行檢查。

(2)閥門定期檢修、打壓,禁止使用鑄鐵閥門,結合面墊片應定期更換,活節接頭應經常檢查。

(3)油槍軟管應定期更換;及時對油槍進行手動吹掃,吹掃結束,隔絕爐前燃油系統並檢查系統無泄漏,停吹掃汽(氣)源。

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城市集中供熱事故(以下簡稱供熱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濟寧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濟寧太白湖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發生的供熱事故,具體包括:

(1)熱源廠鍋爐、機組以及輔助設施等發生故障、爆炸、火災,導致無法正常供熱或人身傷亡的;

(2)供熱管網發生爆管影響大面積區域供熱的;

(3)換熱站出現運行故障導致大面積停熱或人身傷亡的;

(4)室內採暖用熱系統爆裂,導致大面積停熱或人身傷亡的;

(5)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破壞供熱系統,導致大面積停熱的;

(6)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的;

(7)戰爭、恐怖活動導致影響大面積區域供熱的。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區管委會領導下,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及供熱企業、諮詢機構等的職責,規範應急處置程序,有效處置供熱事故和突發緊急情況。

(2)統籌安排,協調配合。統籌安排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應急處置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及時共享信息,形成處置合力。

(3)分級管理,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城市供熱安全保障與應急處置體系,根據供熱事故的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進行分級,落實供熱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成立太白湖新區供熱事故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供熱事故突發事件的指揮協調處置工作。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管委會分管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安全事故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事故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根據區管委會應急工作方案,指導、協調較大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重大及以上級別供熱事故的先期處置;落實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加強敏感、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供熱事故或預警信息監測預警,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佈和應急響應;協調調度全區供熱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根據供熱事故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承擔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2.2辦事機構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建設局局長兼任。主要職責:落實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各項部署;指導、協調有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和職責,開展供熱事故應急處置;負責區供熱事故應急預案的起草、修訂、演練與實施;建立供熱事故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事故應急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依法依規報告信息;負責供熱應急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繫工作。

2.3工作機構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事發地鎮(街)政府組成。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信息簡報、文字材料,搶險救援證件印製發放,資料收集歸檔,處置信息調度、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

(2)搶險救援組。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牽頭,區建設、公安、安監、質監、交通運輸、經發、城市管理、環保等相關部門單位及事發地鎮(街)政府組成。負責根據供熱事故現場情況,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應急預案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

(3)醫療救護組。由區社發局牽頭,區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單位及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組成。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以及收治傷亡人員信息統計上報工作。

(4)宣傳報道組。由區宣傳部、區建設局牽頭,區黨羣工作部等相關部門單位及事發地鎮(街)政府組成。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佈工作,做好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以及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

(5)交通治安組。由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和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局牽頭,事發地鎮(街)政府組成。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等。

(6)後勤保障組。由事發地鎮(街)政府牽頭,區經發、社發、財政、供電等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後勤保障等。

(7)善後工作組。由事發地鎮(街)政府牽頭,區社發、人社、黨羣等相關部門單位及有關保險機構組成。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8)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事發地鎮(街)政府、區安監、監察、公安、黨羣、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單位組成,並應當邀請區檢察處派人蔘加。

2.4專家組

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召集相關領域專家及相關部門、單位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各項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對供熱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

3預防監測

3.1重點風險隱患

我區集中供熱主要存在以下重點風險隱患:熱源廠鍋爐、供熱首站、換熱站等壓力容器存在爆炸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供熱中斷;高温水管網存在破裂泄漏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供熱中斷;極端惡劣天氣下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中斷;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他行業事故等導致供熱中斷。

3.2預防

供熱企業要建立企業供熱事故預防體系並組織實施;按照區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做好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組建應急隊伍,配備搶修物資及搶修設備;做好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及時、準確上報信息;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及恢復供熱工作;完成其他各項應急任務。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區供熱主管部門要組織相關供熱企業進行重點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做好供熱事故預防工作。要建立與能源供應部門的溝通機制,對燃煤、燃氣資源的供需狀況實施動態監控;檢查供熱企業應急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維護保養等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加強非採暖季集中供熱設施的檢修,加強採暖季供熱安全運行檢查;加強極端天氣條件下供熱設施的安全監控;採用技術手段,定期對供熱管網、電氣設備、鍋爐房進行安全檢查,並建立數據檔案;加強新建供熱設施的施工監管;建立危險源檔案,定期開展供熱設施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3監測預測

區管委會要建立供熱事故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等多渠道收集信息,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等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要求;要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及時作出預測判斷;對於區外發生的突發事件,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我區的防範預測工作,及時完善防控措施。

4預警

4.1預警

供熱事故預警級別依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區域範圍,從高到低可劃分為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4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可能發生一般供熱事故時,啟動藍色預警;可能發生較大供熱事故時,啟動黃色預警;可能發生重大供熱事故時,啟動橙色預警;可能發生特大供熱事故時,啟動紅色預警。

4.2預警發佈與解除

藍色預警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與解除,紅色、橙色、黃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與解除。區管委會要建立健全預警機制,及時收集、上報供熱監測信息,實施預警發佈。符合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條件的,要及時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預警發佈內容包括事故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等。預警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短信、網站、微博、內部專用網絡等向社會發布或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4.3預警響應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向有關部門單位發佈預警信息,及時採取預警響應措施;區供熱主管部門要對熱源廠、供熱企業運行狀況及主要參數實時進行監控。供熱企業要按照企業應急預案實施預警響應,迅速調集應急隊伍、設備、物資、車輛,做好應急準備,及時向當地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告預警響應情況。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

(1)供熱事故發生後,現場人(目擊者等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撥打供熱企業應急電話向供熱企業報告。供熱企業應急機構接到報告後,立即派搶修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初步判斷事故等級。

(2)供熱事故一經確認,供熱企業應立即向當地供熱主管部門報告,若為生產安全事故,應同時向當地安監部門報告,相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報告同級政府;鎮(街)專項應急指揮部、供熱企業力爭在15分鐘內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報告,報告時間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逐級上報到區管委會的時間距事件發生最遲不得超過100分鐘。

(3)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後要儘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供熱事故應急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5.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單位基本情況,供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羣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1)發生供熱事故後,供熱專營企業要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事故發生地鎮(街)、區供熱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摸清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故類型及事故原因,對潛在危險性作出評估。

(3)要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確定事故等級和啟動應急響應。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要立即組織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當供熱事故所在地鎮(街)應急力量不足時,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及時調配全區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4)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6.2分級響應

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將供熱事故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4個級別。

Ⅰ級(特別重大):造成5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或者發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供熱事故。

Ⅱ級(重大):造成3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或者發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供熱事故。

Ⅲ級(較大):造成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或者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供熱事故。

Ⅳ級(一般):造成1千户以上1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或者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供熱事故。

等級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6.3中期處置

(1)安全警戒。設置警戒線,部署警戒力量,實行交通管制,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影響救援工作。

(2)疏散人員。將居住在事故波及區域的羣眾及時疏散到安全區域,並做好事故波及區域的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的轉移工作。

(3)搶險救援。現場搶險人員要按標準進行安全防護,根據救援方案和事故處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種搶救設備,實施切斷泄漏源、搶救傷員、保護或轉移供熱設備、封閉現場等工作,迅速排除險情。要密切注意各種危險徵兆,如發現爆炸徵兆時,應立即報告,並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帶。

(4)醫療搶救。要迅速在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及時將重傷人員送至醫院治療。

(5)熱源應急供應。及時切換熱源或採用其他應急措施、設備,對供熱重點區域、人羣進行應急保障,避免更大損失。

(6)環境監測。開展應急監測,對泄露的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為管理部門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提供技術支撐。

(7)後勤保障。及時組織調集搶險搶修物資,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6.4後期處置

(1)現場清理。採取有效措施,清理事故現場,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並組織實施。

(2)善後處置。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並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要依法依規給予撫卹或補償。有關保險機構要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調查與評估。一般事故由鎮(街)政府組織調查;較大事故由區管委會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或授權、委託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並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書面報告;重大及以上供熱事故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

(4)恢復重建。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鎮(街)政府負責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並組織實施。

7信息發佈

供熱事故信息發佈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各級宣傳部門要在供熱事故發生後,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及時迴應羣眾關切。

一般供熱事故處置信息由事發地鎮(街)政府負責發佈。較大及以上供熱事故信息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

8應急保障

8.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1)救援隊伍建設。各供熱企業要根據熱媒性質、設備設施類型和供應規模,建立企業應急搶險隊伍,鎮(街)要建立滿足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各應急搶險隊伍是供熱事故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要服從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的調度、指揮,明確聯絡員及聯繫方式,確保應急救援聯繫渠道暢通和應急救援隊伍快速反應。當發生供熱事故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上級政府給予支援。

(2)救援物資設備保障。各應急救援隊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機具、車輛和物資,建立完善的搶險物資管理制度和定期檢查、保養、更新制度,每年10月10日前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備應急物資儲備情況,並接受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督導檢查。

(3)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鎮(街)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定期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備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調派或臨時徵用鎮(街)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地各單位要予以支持。

8.2資金保障

供熱企業應在年度預算中留足應急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購置和維護搶修設備、組織應急演練等。處置供熱事故所需各項經費,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事故發生地鎮(街)政府協調解決。

8.3技術保障

逐步實施熱電聯產主幹管網互聯互通,滿足不同區域、不同企業間的供熱相互調度供應。形成以熱電聯產為主、清潔能源供熱為補充的集中供熱管理新格局。加快供熱自動化與信息化的融合建設,及時掌握供熱參數運行及預警情況。加強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建立集通信網絡、調度指揮中心、移動指揮平台為一體的通信指揮體系,提高供熱事故應急指揮系統與專業處置隊伍的應急通訊質量。區建設局應關注供熱技術的發展趨勢,組織供熱專營企業對先進技術進行研究,培養高素質的運行管理人員和搶險搶修人員,不斷提高全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9培訓和演練

9.1教育培訓

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9.2應急演練

要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適時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各供熱企業要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等應及時歸檔。

10責任追究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推諉扯皮、不作為,供熱事故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佈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應盡責任未盡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1附則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並經區管委會批准後執行。

鎮(街)政府要參照本預案,制訂本轄區供熱事故應急預案,並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本預案中的鎮(街)包括石橋鎮人民政府、許莊街道辦事處。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 篇3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提高有效應對供熱系統突發事件的能力,減少供熱系統突發事件對居民正常採暖的影響,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編制依據

根據《遼寧省市政公用設施保護條例》、《遼寧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3.1健全組織,統一指揮。在供暖行業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在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的'指揮下,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系統重大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依靠專家和廣大人民羣眾,建立健全組織和動員人民羣眾參與應對供熱系統重大事故的有效機制。

3.2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供暖企業根據本單位供熱突發事件,按照各自的職責範圍、有關程序,制定和完善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供熱系統重大事故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3.3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對供熱系統安全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供熱系統重大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再次發生、衍生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城市供熱系統發生的供暖管線斷裂、鍋爐等設備事故,造成停熱及危及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事件。

二.分則

1.組織體系

1.1組織機構及職責

1.1.1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成立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擔任總指揮,各供暖企業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負責對城市供暖系統重大事故的搶修、搶險做出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根據重大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由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確定。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負責供熱管網、設施、設備的修復與恢復工作;組織搶救受傷人員,控制事故、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制定處理方案等。

1.1.2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專家組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搶險工作需要,成立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委有關部門及供暖企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其主要職責是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1.3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其主要職責是按照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的部署,依法組織協調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的政策和措施;組建與完善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的監測和預警系統;制定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和組織預案演練;組織搶險隊伍進行有關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

1.2辦公地點

阜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阜新市細河區北新路119號)

2.運行機制

2.1預測與預警

城市供熱系統各供暖企業要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1.1預測預警系統

城市供熱系統各企業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的重大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並及時上報;並按照重大事故可能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及時做出預警。

2.1.2預警級別和發佈

根據專家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由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予以明確,必要時進行公佈。

預警公佈內容:包括突發事故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預警期起止時間、應對措施、公佈部門和時間等。預警公告發布後,預警內容變更的,應及時公佈變更通知。

2.2應急處置

2.2.1信息監測和收集

城市供熱系統各企業負責對各自突發事故的信息監測和收集工作。

要加強對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信息監測、收集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和收集的質量。對於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信息,信息收集單位應當保密。

2.2.2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與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有密切關係的單位是突發事故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故警情,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事故應急處理的部門、單位以及個人。

報告渠道、時限和程序。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信息監測和收集機構,其他與突發事故有密切關係的單位獲悉突發事故信息後,應在30分鐘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事態嚴重時,應當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城市供熱系統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指揮部接到報告,必須在30分鐘內如實向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報告內容。時間、地點、原因、性質、程度、動態信息、影響範圍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2.2.3信息處理

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各類重大事故的監測、預警信息和動態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並向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

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獲悉重大事故信息後,要立即組織力量到現場進行復核確認,並及時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應急處理意見上報行業主管部門。

3.突發事故發生後的報告程序和內容

3.1報告程序

城市供熱系統一旦發生重大事故,當事人或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用簡捷方式迅速報告給供熱企業。同時在30分鐘內將事情簡要情況向行業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報告。

3.2報告內容

3.2.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2.2事故的簡要經過、影響程度、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3.2.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3.2.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3.2.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2.6上報單位、姓名、聯繫電話。

4.突發事故後的應急處理工作

4.1應急搶險程序

4.1.1城市供熱系統發生重大事故,責任人或有能力報告行為人向供熱企業安檢部門報告。

4.1.2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下達啟動搶險、救援應急命令。

4.1.3搶險、救援應急預案啟動後,事故現場搶救組,後勤保障組要立即組織車輛、人員,以最快的速度到達指定位置。搶救組負責現場救護、現場清理等任務,後勤組負責搶救工作的後勤保障和傷亡者家屬安置等善後處理工作。

4.2事故後的恢復

事故搶險結束後,詳細查看現場是否有殘留隱患,在確認安全無誤後,確定恢復方案,儘快組織恢復生產。

4.3事故後的善後處理

4.3.1妥善處理事故的受害者;

4.3.2積極採取各種補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危害;

4.3.3全面調查事故的原因,形成詳盡的書面材料;

4.3.4依據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逐級上報。

4.4獎勵與責任

4.4.1獎勵

供暖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對參加處理突發事故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供暖企業對參與處理突發性事件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4.4.2責任

對在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突發事故發生後的保障措施

5.1組織保障

各供熱企業要結合企業的實際,制定出突發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救援機構,落實責任,配備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

5.2技術保障

由供熱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組成的專家諮詢組,負責對重大事故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技術諮詢,提出應急救援方案。

5.3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要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援物資,安排好救援搶險車輛,配備必要的裝備和器材,以備急需。

三、附則

1.預案修正和完善

本預案將根據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正和完善。

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 篇4

一、鍋爐房的基本情況

鍋爐房是一棟獨立的鋼筋混凝土樓房,三面是廠內公路(通道),東面是臨時停車棚(摩托、單車),內有4T/h、6T/h、10T/h(以蒸氣量計)三台工業鍋爐,現在(常)使用10T/h鍋爐,其他兩台備用。工作原理:用煤(碳)火將鍋爐內的水加熱,產生蒸氣。在室內每班有五名操作人員,其中四名為鍋爐操作工,一名水處理工,輪流二十四小時值班,崗位有廠內電話。

二、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

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正付指揮長由廠長和黨委書記擔任,成員由副廠長(總工)、安全科、生產科、辦公室、車間領導等組成,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由車間和辦公室正付隊長、車間職能人員、值班長、崗位操作工及經警隊為隊員。一旦發生重大事故,該領導機構即自行成立,履行其指揮職能,應急救援分隊,立即行動,確保人員和物資及時到位,全面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三、鍋爐爆炸等事故分析

鍋爐是在高温高壓的.不利工作條件下運行的,操作不當或設備存在缺陷都可能造成超壓或過熱而發生爆破或爆炸事故,這種事故常常是造成設備、廠房毀壞和人身傷亡的災難性事故。爆炸有如下幾種情況:

1、在鍋爐較長時間缺水,鋼板被灼紅、機械強度急驟降低的情況下,司爐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向爐內進水,引起爆炸。

2、鉚接鍋爐,鍋殼或鍋筒長期漏泄,且爐水鹼度高,造成鉚縫或脹口處鋼板苛性脆化,以致造成爆炸事故。

3、因安全附件失靈,結構設計不合理,材質發生衰老等原因,造成爆炸。

四、事故預防和處置

(一)預防措施

1、要特別注意,鍋筒的鍋殼,封頭或管板,爐膽等主要受壓部件的材料、強度、聯接型式、焊接與冷加工組裝等在設計和製造上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

2、檢驗和修理鍋爐時,對鍋筒的苛性脆化,嚴重腐蝕與變形以及起槽裂紋,要高度警惕,檢查要周到細緻,修理則必須保證質量,防止因強度不足或裂紋擴張而突然撕裂。

3、司爐人員必須切記:發生嚴重缺水事故時,嚴禁向鍋爐進水,拉下水泵電源開關,以免鍋筒鋼板在過熱燒紅的情況下遇水突然冷縮而脆裂,發生爆炸。

4、鍋爐的安全附件,特別是安全閥、水位計、壓力錶等,必須保持靈敏、準確、可靠。按規定檢驗校核。每次試水壓時,須試安全閥。

5、做好鍋爐崗位與用汽崗位的聯繫,當蒸汽壓力升高到一定值時,須及時泄壓。

6、車間及崗位人員經常巡查,有關人員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處理辦法

如果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現場人員積極採取搶救措施,同時向上級彙報,疏散人員。

五、現場緊急救援重點

事故現場緊急救援的原則:“以人為本”,首先是搶救人員及時疏散人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其次進行排險和搶修,減少事故損失。

六、有關規定和要求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一邊處理,一邊彙報調度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如現場混亂,必須先切斷電源;如有火災先用現場的消防設施滅火或打“119”火警電話;如有傷員,儘快送醫院或打“120”急救電話;現場外的人員要積極參加搶險,配合管理者做好一切工作,無關人員撤離到安全的地方。

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結合可能出現的不定期停電情況,防止在正常開餐時間時因停電影響就餐,特制定停電應急預案。

二、應急準備

1、食堂項目經理、廚師長、副廚、麪點主管等管理人員定期(每週一次)對食堂內電器、線路等電器設備、設施進行檢查。避免因自身因素出現的意外停電事故。

2、食堂隨時備足因停電所需要的物資。項目經理需定期(每季度不低於2次)與後勤負責發電電工一同檢查確認發電機運轉和機械線路是否正常,所備柴油是否充份,(檢查確認單,雙方簽字),廚房、前廳應急燈是否完善,緊急出口指示是否能正常使用,新老食堂每樓層備手電筒至少一把,以備緊急時候疏導學生使用。

3、食堂管理人員要經常利用早會、例會等時間,對員工進行停電應急知識培訓,並能根據應急預案進行停電應急演練。

三、應急措施

1、食堂接到停電通知後項目經理應馬上聯繫學校後勤電工檢查發電機是否能正常運行並及時發電,同時通知後勤主任第一時間聯繫各學部校長告知就餐是否調整時間。

2、正常供電後馬上調查停電原因。如因供電線路所造成的停電,後勤部門應在第一時間與供電部門取得聯繫,督促其儘快維修。如因內部電路原因造成停電,後勤部門及時安排人員進行檢修。此外,如果發電機發生故障影響到食堂加工,在炒菜時間不夠或者米飯加工不出來的緊急情況下食堂應加工粉、麪條等食品,保證就餐人員能夠的正常就餐。

3、在沒有接到通知的情況下,突發性停電時,食堂馬上檢查爐灶天然氣是否關閉,如有打開應馬上關閉,防止發生事故。並檢查電力設備是否關閉,並及時通知後勤部門發電。

4、使用發電機前食堂管理人員檢查並確認關閉所有用電設備,準備完畢後通知發電機管理人員發電,食堂管理人員要注意食堂內電力設備使用情況,把無用的設備關閉禁止使用,保證發電機的正常運行。

四、其他原因

食堂因臨時停電,或遇跳閘等特殊情況時,在正常營業期間,應做好以下工作:

1、食堂管理人員應第一時間聯繫後勤電工詢問停電原因,如果是餐廳內部供電設備問題應立即檢修;如果是外部停電,或其他一些原因一時無法解決,應向就餐師生表示歉意並做好解釋工作。並在各個通道上面安排員工進行安全疏通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服務人員負責解釋、溝通穩定就餐師生情緒;迅速開啟應急燈。

3、停電將影響冷藏設備運行,冷藏保存的食品或原料的保質期應縮短,在化冰後執行常温保存條件下的保存期限,當預計到不能在期限內使用完的原料或食品時,可考慮轉庫等措施,以減少損失。超過期限的,應按不合格品處理。停電還將影響一些加工設備的運行,如果在當餐服務完畢電力都不能恢復的,受影響的食品或原料應按不合格品處理。電力恢復後,應對受影響的設施、設備重新清洗消毒並試運行確保其可以正常工作。

五、食堂在接到停電通知後:

1、詢問停電原因和大約需要恢復供電的時間。

2、首先加工主食如米飯和饅頭等,同時加工一些相對保質時間長的燉菜。

3、提前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

4、向就餐師生做好宣傳和解釋的工作,在所停電的區域張貼通知,儘可能疏導就餐人員。

5、準備一定數量的快餐餐具,以便不時之需。、6、如果遇到連續兩天及以上停電,應請示教育管理部門是否可以提供特殊標準,以保障學校師生就餐服務。

六、責任追究

上述相關責任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若因麻痺大意,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失誤或後果,將嚴格追究當事人責任,從重處罰並上報集團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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