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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保障應急預案(精選19篇)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精選19篇)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精選19篇)

認真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於保障農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項決策部署,妥善解決好全市生產生活用煤保障,確保廣大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民生優先;

2、堅持因地制宜;

3、堅持協調聯動。

三、組織機構及相關職責:

此項工作在市保障農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領導小組(簡稱:市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主要職責是領導、組織、協調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業和農牧民取暖用煤供應工作,對接保障地區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資運輸協調保障機制。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長霍勵平兼任。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負責協調溝通各旗區、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做好各項工作,負責動態掌握和收集彙總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開展進度,統籌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四、具體措施:

1、摸清底數;

2、制定方案;

3、規範價格;

4、暢通運輸。

五、相關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工作領導;

2、強化工作措施,嚴格責任落實;

3、抓好安全生產,完善應急預案;

4、統籌疫情防控,優化檢測程序;

5、加強督查督導,全面壓實責任。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2

根據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烏政辦電傳〔20__〕2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全縣廣大農民羣眾温暖過冬,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當前煤炭保障工作作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針對我縣煤炭自身供應能力不足的問題,着力協調解決好與鄂爾多斯限價煤的採購、煤炭運輸、設立銷售網點等環節的各個問題。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民温暖過冬。

二、組織保障

根據工作需要,縣政府決定成立興和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負責做好協調保障調度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組織好物流運輸

由交通運輸局負責,與縣發改委緊密對接,組織運輸企業提供車輛保障,確保及時將鄂爾多斯市平價煤運輸和配送到縣,並將煤炭運輸到各網點。同時科學規範交通管控措施,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要求,協調解決好通行手續複雜、運輸困難等問題。

(二)設立銷售網點

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安排專人,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設立煤炭集中供應點和銷售點,城關鎮在縣城後河、老城區、移民村設立三個網點,負責銷售和收取煤款。各村莊特別是偏遠村莊供煤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解決,可由鄉政府直接送達,或由村委會流動配送。要嚴格落實煤炭購銷常住户實名登記制度,堅決杜絕倒買倒賣行為,同時防止供應不公平等現象的發生。

(三)做好缺口統計

在現有每户2噸煤的保供基礎上,由縣統計局負責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核算全縣農民煤炭需求缺口,作為後續爭取農民平價煤的依據。

(四)做好資金保障

由縣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前期的購煤資金籌措問題,或者通過煤炭經銷企業墊付以及預收羣眾購煤款等形式加以解決,財政局負責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運轉安全高效。

(五)加強監督監管

由縣市場監督局全程監管煤炭保供工作,確保煤炭市場平穩有序,確保煤價和質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時嚴厲打擊囤積、違規存煤和各類倒賣行為,保障市場供應。

(六)強化環保監控

由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控工作,特別是加強冬奧會期間空氣環境治理保障監控工作,對於燃煤散燒引發的空氣環境問題,及時制定和完善工作預案,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進行調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20__年供煤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緊迫性和艱鉅性,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工作調度,落實保供責任,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圓滿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二)周密組織實施

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和指揮下,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賬,加強從煤源落實、運輸保障、網點銷售、配送到户等各環節的銜接,及時處置相關問題,確保工作順利推動。

(三)強化跟蹤督查

縣領導小組將協調各級紀檢部門,對我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工作不實、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違規倒賣等損害羣眾切身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追責問責。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3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統籌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電〔20__〕67號)要求,為確保全旗廣大農牧民温暖過冬,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着力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採購、運輸、銷售、發放等各個環節,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措施得當”的工作原則,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温暖過冬。

二、保障範圍

根據各蘇木鎮、工作部、林場統計上報需求數,20__年全旗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户數為22869户,需求量為45256.5噸(詳見附件)。

三、煤源及價格

我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來源為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蘭集團煤炭企業。坑口價格460元/噸,塊煤率約80%,塊煤熱值約5200大卡。實際支付煤價由坑口保供價、運費(我旗南北跨度大,運距遠,點多面廣)、裝卸、損耗、税費等費用組成,最終價格按照全旗統一安排執行980元/噸。

四、保障方式

以各蘇木鎮、工作部、林場統計上報需求户數和數量為準,價格為980元/噸,費用由農牧民自行承擔。為儘可能方便農牧民,我旗在12個蘇木鎮和2個礦區工作部均設立了售煤網點。由嘎查負責開具介紹信,蘇木鎮依據身份證等信息對購煤人員信息進行確認,並經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售煤網點按照蘇木鎮開具的證明進行售賣,堅決杜絕倒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行為。

五、發放流程

各蘇木鎮、工作部根據承運企業(旗興通鐵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運輸安排,待承運企業運送至各地設立的售煤網點後,有序組織屬地農牧民購煤。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順利推進,成立科右中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白長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偉鋒同志兼任。具體負責與上級部門對接溝通,統籌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同時成立4個工作組,各負其責,切實保障好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相關工作。

(一)煤炭採購組

由旗政府辦黨組成員、行政事務服務中心主任寧國強任組長,旗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旗政府辦,負責統籌協調煤炭採購合同的簽訂、委託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負責煤炭採購、運輸事宜。旗發改委根據農牧民用煤需求量,負責對接供煤企業組織調運、統籌調度,保障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並協調承運企業,確保冬季取暖用煤配送至各銷售網點。

(二)運輸保障組

1.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負責將煤炭運輸到各銷售網點。並對出礦環節《20__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確認書》、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視頻影像資料等,同時,加強車輛運輸全程管理,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質保量運送到位。

2.由旗交通局局長鬍日查任組長,旗交警大隊、衞健委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旗交通局。交通、公安交警部門負責保供煤運輸車輛交通管控,為保供煤運輸車輛開闢綠色通道(旗內)。衞健委負責做好運輸過程中人員及車輛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銷售保障組

1.由各蘇木鎮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併成立工作專班,與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及時協調對接,合理設置銷售網點。

2.根據統計上報的實際需求量,檢斤供應到户,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並負責收取保供煤費用,建立台賬,保障政策落實到位。旗市監局、工信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網點摸排調查,嚴厲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四)專項督查組

由旗紀委監委、政府督查室任組長,旗委組織部、旗審計局、信訪局等有關部門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全過程監督檢查,並將督查情況報送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審閲,對於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在全旗範圍內予以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七、主要任務及要求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調度各地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情況,並積極對接盟發改委能源局、伊金霍洛旗有關部門和供煤企業,全力推動落實具體事項。對出礦環節《20__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確認書》、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視頻影像資料等方式,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界限,全程監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開展(旗紀委監委、旗政府督查室要全程監督),建立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銷售台賬,強化跟蹤問效、督查督導,及時跟進監督、嚴肅追責問責。

(二)各地要嚴格落實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主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與旗領導小組對接溝通,及時、準確提供本地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實際情況,落實誠信、可靠的煤炭銷售網點,通暢運輸渠道,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4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內政辦發電〔20xx〕11號)以及《清水河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要求,為確保全鎮農民温暖過冬,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供農户範圍

(一)平價煤供應保障農户是指在本村連續居住半年以上或冬季取暖期連續居住1個月以上的農村住户;

(二)生活在村已婚且獨立居住、起灶、取暖的在籍農户,即使與父母仍在一個户籍登記尚未分户的也應分別計户;子女未婚且不單獨居住、起灶、取暖的,即使與父母户籍登記分立,也應只認定為一户;

(三)家庭成員中有財政供養的公職人員(未分户的)、集中供暖或未採取燃煤取暖的,均不在提供之列;

(四)有縣籍户口在縣內異地鄉鎮居住的,只能享受實際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一方組織安排的平價煤。

二、保供煤價格

(一)坑口保供煤價。農民取暖用煤5500大卡煤炭價格在20xx年10月底坑口價基礎上,考慮成本上升等因素,可適當上浮,但最高價格不超過460元/噸。其他煤種按照熱值測算,最終價格按照全市統一安排執行。

(二)農户實際支付煤價。農户實際支付保供煤價為坑口保供煤價+運費+稱重和裝車費用。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農民冬季取暖用煤組織供應保障工作,喇嘛灣鎮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喇嘛灣鎮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黨政綜合辦,辦公室主任由喬瑞東兼任。辦公室聯繫人:袁文慧,電話:。

四、方法步驟

(一)排摸登記公示確認。各村委接到通知後立即對本村範圍內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具體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公示,將《喇嘛灣鎮常住農户20xx年冬季取暖用煤摸底表》報送鎮政府,摸底表由村委會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科學確定分發場地,有序分發到户。確定煤炭分發地點後,認真做好煤炭發放工作。

(三)總結上報。保供煤分發完成後,各村委及時總結上報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開展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確保農民温暖過冬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各村委、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各村要明確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並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

(二)各村委要加強管理,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對出現不實不公問題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各有關部門要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5

一、出台背景

按照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為切實保障好全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現結合我縣實際出台本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是建立由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政府二級調研員為副組長,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班,為農牧民冬季取暖做好組織保障。專班下設3個工作小組:資金保障小組、運輸保障小組、銷售保障小組。各小組高效配合,共同推進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圓滿完成。

二是嚴厲打擊各種違規囤積、倒買倒賣、哄抬煤價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嚴防限價煤供應中出現的優親厚友、變調走形等現象。

三是為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運煤採購、運輸、配送等環節工作規範有序開展,縣政府委託內蒙古慶澤商貿有限公司、內蒙古移海煤炭經銷有限責任公對煤炭質量、噸數等進行確認、拉運等工作。同時為杜絕中途掉包、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情況發生,安排各鄉鎮、市場監管局指派專人全天候、全流程盯辦盯牢,確保運煤各流程規範、圓滿完成。

三、實施意義

冬季取暖用煤,事關羣眾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社會關注、羣眾關心的熱點。我縣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着力做好我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採購、運輸、銷售等環節,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温暖過冬。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依法規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確保及時、有序、妥善、科學、有效地應對博樂市範圍內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並在必要時實施緊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治區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新政辦發〔20__〕122號)、《關於印發自治州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博州政辦規〔20__〕7號)。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博樂市行政轄區內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影響正常生產生活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採取措施予以應對處置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人民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博樂市住建部門具體負責。

1.4.3響應迅速、協同應對。充分發揮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專家的作用,建立博樂市協調聯動應急處置機制。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密切配合,保證重大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

1.4.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把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完善市住建系統應急平台體系,健全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1.4.5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與企業規範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程序,落實城市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1.5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是指博樂市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根據國家相關標準並按照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以及事件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5.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0人以上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0人以上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100人以上人員中毒(重傷);

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

⑸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⑹造成5萬户以上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48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1.5.2重大事件(Ⅱ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

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

⑸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⑹造成3萬户以上、5萬户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⑺超出自治州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跨自治州行政區的同類突發事件;

⑻自治區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予以應對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5.3較大事件(Ⅲ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員中毒(重傷);

⑷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⑸造成7000户以上、3萬户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⑹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跨縣級行政區的同類突發事件;

⑺自治州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予以應對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5.4一般事件(Ⅳ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下人員中毒(重傷);

⑷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⑸造成1000户以上、7000户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⑹市人民政府認為應響應的燃氣、供水、供熱類重大事故災難。

(“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部及職責

2.1.1指揮部

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是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領導協調指揮機構,是博樂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應急委”)領導下的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 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住建局、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同志。

成員: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網信辦,市總工會,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衞健委、市場監管局、國資委,市消防救援大隊,博州生態環境局博樂市分局,市氣象局,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新疆騰博熱力有限公司、市陽光熱力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城市燃氣分公司、博州聯合燃氣有限責任公司、市供電服務中心等單位(企業)的相關負責同志。

2.1.2指揮部職責

⑴統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

⑵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體系;

⑶負責下達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指令指揮、組織、協調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和善後處理,根據相關專家建議,決定應急處置、救援處置重大事項的決策;

⑷組織工作組及時趕赴突發事件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⑸組織相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提供技術支持和科學諮詢;

⑹指導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類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

2.2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2.2.1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為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長兼任。成員根據需要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單位(企業)派員組成。

2.2.2主要職責:

⑴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⑵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信息管理、通信聯絡工作,聯繫各成員單位,貫徹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部署;

⑶組建專家組,開展綜合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各單位、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預防預警信息報告、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等體系建設;

⑷事故發生後,負責彙總、核查,及時報告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工作有關情況,事故應急處置信息上傳下達、相關文件起草和會議會務等工作,為市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2.3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2.3.1根據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當發生一般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當發生較大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博樂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自治州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當地相關部門及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有關人員組成,自治州其他相關部門根據處置需要派員參加,當發生重大、特大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總指揮,並接受自治區、國家的指令。

2.3.2主要職責:

⑴組織指揮事故現場所有應急處置和救援的隊伍;

⑵研判事故現場情況,作出現場應急處置決定;

⑶重大事項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

2.4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黨委宣傳部: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現場記者管理,組織互聯網輿情監控、網上輿論引導及信息發佈等工作。

市總工會:依法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參與並監督事故調查處理,配合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危險區社會治安管理,交通管制、秩序維持、人員緊急疏散等工作。根據需要,組織指揮抑爆、排爆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和案件偵破工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保障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通行順暢。

市民政局:負責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救援工作,保障羣眾基本生活和善後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協調落實工傷(亡)人員相關待遇。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體系和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等體系。事故發生後,組織調配本系統救援隊伍、相關專家、救援物資設備,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收集、分析、評估事件原因,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及恢復重建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人員疏散和應急物資運輸保障,調配救援車輛,保證道路暢通,為保證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運達、人員緊急疏散提供便利條件。

市水利局:負責提供相關河流、水源及水利工程的基礎資料。

市衞健委:組織事故醫療應急救護、傷員轉運、現場防疾和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應急辦報送較大以上突發事件信息;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救援,監督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參與組織、指導、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國資委:參與組織協調由國資委直接監管的燃氣、供水、供熱企業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事故現場在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定期檢查,組織或者參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並參與相應應急處置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火災撲救工作,參與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和排險。

博州生態環境局博樂市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大氣、水質等環境監測,依據檢測數據分析結果,提出污染源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建議,並協助相關部門處理。

事發單位(企業):事件涉及的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負責及時啟動本單位(企業)應急搶險預案,在採取先期處置救援的同時,及時向業務主管部門上報突發事件情況。在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事件處置時積極參與、主動配合,並協助做好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和善後工作。

電信、移動、聯通公司:負責所管轄通信設施的運轉安全,並開展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

2.5工作組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後,根據應急需要,由市指揮部組織成立搶險搶修、醫療救護、安全保衞、環境監測、善後處置、信息發佈、事故調查等各工作組。由市人民政府牽頭,成員由市住建局及相關部門、事發地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及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組成(見附件2)。

2.6專家組

市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主要職責:參與指揮部組織的應急處置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發生原因和有關情況,為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相關應急處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和監測

3.1.1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規定,建立安全隱患、危險源、風險點清單,明確安全監測項目,落實監測人員,並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全天候24小時不間斷監測。

3.1.2市住建局應當建立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隱患數據庫,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定期組織隱患排查治理。

3.1.2市住建局應當定期對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生產體系、隱患排查體系、監測體系建設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2預警

3.2.1市住建局應在彙總分析歷年事故發生規律的基礎上,確定各類事故發生的高風險期。並在進入高風險期前,及時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下達加強預防和監測的預警指令。

3.2.2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通過監測,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及險情,或因其他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原因可能引發的事故,應當立即組織排除和預防,並立即向市住建局報告。

3.2.3市住建局接報後,應立即組織專家進行研判,判明可能發生事故的危害狀況、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報市指揮部同意後,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事態嚴重時,應及時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並經同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2.4預警信息包括:事故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2.5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互聯網、警報器、宣傳車、組織人員通知等多種形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進行。

4.信息報告

4.1信息收集

4.1.1市住建局應建立連接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的應急信息報送體系。事故高風險期應當實行每日零報告制度。

4.1.2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事故應急報警電話,建立應急值守制度。

4.2信息報告

4.2.1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時,均應第一時間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報告。

4.2.2事故發生後,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當立即向市住建局報告。情況緊急可越級上報。

4.2.3市住建局應立即向市應急管理局,自治州住建局報告,並按規定時限上報書面報告。市應急管理局應當在事發1小時內向州應急管理局報告。

4.2.4相關主管部門要迅速到達突發事件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及時控制局面,儘可能減少傷亡和損失,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4.2.5市應急管理局應立即向市應急委主任、市指揮部指揮長報告。同時,立即組織起草相關信息,經同意後,在事發2小時內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報自治州應急管理局,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續報。

4.3信息報告的內容

4.3.1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方式、報告時間。

4.3.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級別、部位、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3.3事故簡要經過、原因初步分析、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控制情況。

4.3.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置的有關事宜。

4.3.5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單位(企業)名稱、單位負責人、經濟類型、生產規模。

5.應急響應

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企業)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先期處置、搶險救援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燃氣、供水、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組織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對事件進行先期處置,並加強監測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時,根據事態發展及時疏散受威脅羣眾,必要時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5.1Ⅳ級響應

應對一般事件,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接受自治州指揮部的指導。

5.1.1立即啟動本級預案,開展先期處置。並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事件處置及進展情況。

5.1.2市指揮部立即召開會議,研判事故發展形勢,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5.1.3組建技術支持、消防保衞、搶險搶修、醫療救護、後勤保障、事故調查、善後處理等各工作組,立即分工開展工作。

5.1.4建立應急通訊體系,開通與自治州指揮部、市指揮部成員單位、現場應急指揮部等的通訊聯繫。

5.1.5立即組織現場緊急處置:

⑴研究現場處置緊急措施,調集專業救援隊伍,調撥應急處置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⑵劃定事故危險區域和重點防護部位;

⑶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

⑷由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專家組建議,決定是否組織疏散。由現場指揮部發布羣眾疏散指令,由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危險區域人員轉移疏散安置,提供避難場所;

⑸實施災民醫療救助、生活救助;

⑹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實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⑺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

⑻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供排水、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⑼立即啟動環境監測、衞生防疫等措施;

⑽必要時,申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5.1.6應急人員防護:

⑴現場應急救援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

⑵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採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制定並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

⑶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人員、事故調查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

5.1.7社會力量動員: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市域內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1.8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由市指揮部成立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後果與趨勢。

5.1.9信息發佈:由市指揮部按照《博樂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要求統一組織。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

5.2Ⅲ級、Ⅱ級、I級響應

應對較大、重大、特大事故,市指揮部在自治州、自治區、國家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5.2.1市指揮部實施Ⅳ級響應措施,調集全市相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開展先期處置,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事態擴大。

5.2.2及時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落實自治州、自治區指揮部相關指令。

5.2.3自治州、自治區相關工作組到達後,在自治州、自治區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3應急終止:

5.3.1當事故處置滿足以下條件時,終止應急響應:

⑴人員搜救工作已經完成;

⑵危險區域羣眾已撤離、疏散;

⑶傷亡人員已得到妥善救治和處理,重要財產已進行必要保護;

⑷對事故現場、應急人員和羣眾已採取有效防護措施;

⑸事故所造成的各種危害已被消除,並無繼發可能;

⑹事故現場的各種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⑺受影響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等設施已恢復正常運行;

⑻事故現場及其周邊得到了有效控制,對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的影響已降至最小程度。

5.3.2應急終止經現場指揮部確認並提出申請,由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應急終止後,協調督促市相關成員單位實施以下措施:

6.1.1及時組織損毀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重建方案,實施恢復重建。

6.1.2制定並組織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計劃,妥善解決因事故造成的矛盾和糾紛。

6.1.3對因事故救援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按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補助、補償和撫卹。

6.1.4對因事故傷亡、財產受到財失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賠償。

6.1.5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使用完畢後應及時返還。徵用或徵用後毀損、滅失的按規定給予補償。

6.1.6對因事故出現生產生活困難的羣眾,按有關規定給予社會救助。

6.1.7協調保險監管部門督促各保險企業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6.2調查與評估

6.2.1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開展事故處理、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事故調查主體:一般事故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較大、重大、特大事故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負責組織,市人民政府配合。

6.2.2一般事故處置結束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在兩週內完成事件處置整體評估,並提出改進工作建議,上報市人民政府。較大、重大、特大事故處置結束後,由市指揮部配合自治州、自治區、國家指揮部完成評估。

整體評估的內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應急過程、善後處理、信息發佈、事件原因調查分析、經驗總結、改進措施等。

7.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7.1.1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建立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通訊錄、專家組通訊錄、應急救援隊伍通訊錄,每年至少更新1次。

7.1.2市指揮部、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購置必要的無線通訊設備和數字通訊集羣,用於現場應急指揮通訊。

7.2應急隊伍保障

7.2.1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建立本企業專業應急搶險隊,並配備必要的專業裝備。

7.2.2市住建局應建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應急搶險隊,配備必要的專業裝備,定期進行專業技術訓練。

7.2.3市住建局應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專業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和業務培訓,制定緊急情況下專業應急隊伍調配梯次方案。

7.2.4市指揮部辦公室應與公安、武警、消防、林業、衞生、環境監控等專業救援隊伍加強日常聯絡,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7.3物資保障

7.3.1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市政基礎設施相關建設項目,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7.3.2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對轄區可用於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救援搶險的物資裝備、通信器材、生活必需品、工程機械等進行普查登記,與有關企業和單位簽訂應急物資保障協議。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數據庫,以備緊急情況下的快速調運。

7.4經費保障

7.4.1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先行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無力承擔的,由市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7.4.2處置突發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7.5宣傳、培訓與演練

7.5.1市住建局督促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生產和事故預防社會宣傳,提高公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能力。

7.5.2市住建局要有計劃地對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人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增強預防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防範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7.5.3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1次事故應急綜合演練。演練結束後應當進行總結評估並提交書面總結評估報告。

7.6責任與獎懲

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事故應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脱逃、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事故處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由市住建局及時修訂本預案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報自治州住建局備案。

8.1.2各相關部門和企業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業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並報市應急管理局、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獎勵

在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⑴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⑵處置突發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挽救羣眾生命的;

⑶對應急處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⑷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責任追究

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⑴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⑵不按規定報告、通報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真實情況的;

⑶拒不執行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⑷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⑸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⑹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⑺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8.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限5年。20__年博樂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印發〈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博市政辦發〔20__〕99號)同時廢止。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青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青島市供熱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行政區域外但影響我市集中供熱,應由我市處置或參與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政企聯動,專業處置;軍地結合,公眾參與;公開透明,正確引導等。

1.5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目前總體形勢嚴峻,我市供熱發展較早,供熱設施年久老化現象嚴重,因綜合管位路由選址難等問題制約了改造的進度,致使目前部分老舊供熱鍋爐和管網尚在運行。

城市集中供熱運行過程中,受行業自身和外界因素影響,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站等壓力容器存在爆炸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温水管網存在破裂泄漏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中斷;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他行業事故等導致供熱中斷。

1.6事件分級

供熱突發事件按照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4個級別: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

1.6.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數,下同)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萬元以上(以上包含本數,下同)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造成1千户以上1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造成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造成3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造成5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衞生健康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青島銀保監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島供電公司、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青島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各區(市)政府分管領導。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指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給予支持;對於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佈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負責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的建設管理及應急管理宣教培訓等工作;根據供熱突發事件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指導區(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做好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承擔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2.2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落實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決定;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與實施;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依法依規報告信息;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和輿情引導工作;負責供熱應急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繫工作;協調區(市)政府做好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3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佈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網絡輿情監控、分析和輿論引導等工作,指導事發單位及時正面發聲。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搶修信息;負責收集、報送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負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協調事發地區(市)對受損道路及其他工程設施進行搶修恢復;參與有關供熱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市發展改革委: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可以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落實及使用監管和評估。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為突發事件中遭受傷害的職工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事件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按指揮部命令,開闢高速公路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市衞生健康委:負責醫療救治及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事故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應急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現場處置人員餐飲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協助當地區(市)政府組織羣眾安置,視情組織救災捐贈、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及其監督使用。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調控。對發生火災、傷亡事故的突發事件,負責組織參與救援。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

市總工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善後處置工作。

青島銀保監局:負責協調保險機構做好災後保險理賠工作。

青島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本集團職責範圍內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青島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應急供水、排水保障工作。

各區(市)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會同相關企業做好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負責搶修現場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其他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工作職能,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時根據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參與救援搶險。

3監測預測

3.1預防

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氣象、地震、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發佈預警後,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工作要求。

3.3預測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監測信息的分析、彙總情況,及時對隱患信息進行預測判斷;對於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預警

4.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4個預警級別,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4.1.1藍色預警級別(四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藍色預警:

(1)可能造成1千户以上1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一般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1.2黃色預警級別(三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黃色預警:

(1)可能造成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較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1.3橙色預警級別(二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橙色預警:

(1)可能造成3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1.4紅色預警級別(一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紅色預警:

(1)可能造成5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2預警發佈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橙色、紅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

預警發佈內容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等。

預警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短信、網站、微博、內部專用網絡等向社會發布或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4.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區(市)人民政府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職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4.3.1藍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

(2)向受影響用户發佈有關信息;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4)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4.3.2黃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並提出相關建議;

(2)按規定發佈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3)採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

(4)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

(5)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6)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範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

(2)做好限制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量的準備工作;

(3)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

(4)做好省、國務院領導或工作組來青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4.3.4紅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做好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

(2)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4.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信息發佈部門(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佈預警的部門(單位)應立即宣佈解除警報,或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5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事發單位、各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其部門報告供熱突發事件的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接報的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屬地政府、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並同時報告所在區(市)政府。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並應於2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5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中心、市政府報告有關初步情況。對於核報的信息,也應於2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5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嚴禁出現遲報、漏報、瞞報等問題。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後要儘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依據《青島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置規程》(青政辦發〔20__〕2號),經研判確定為敏感突發事件的,不受突發事件分級標準限制,也應於1小時內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中心、市政府相關領導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羣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總後分別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市、區(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羣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6.2分級響應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事發地區(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區(市)政府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根據區(市)政府的請求和實際需要,市有關部門(單位)啟動部門應急響應配合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區(市)政府,以及供熱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區(市)政府,以及市綜合、專業、志願者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主要領導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6.3指揮與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區(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區(市)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於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於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應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區(市)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6.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牽頭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設置若干工作組,建立現場指揮部相關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搶險救援證件印製發放,資料收集歸檔,處置信息調度、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設施搶修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區(市)政府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依法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區域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事發地區(市)政府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後勤保障組:由事發地區(市)政府牽頭,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島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後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事發地區(市)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新聞發佈會、現場媒體記者管理等工作;負責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宣傳公眾自救防護知識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衞生健康委牽頭,區(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公安、工會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9)專家組: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召集相關領域專家、部門(單位)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組成。根據各單位上報和現場收集掌握的信息,對整個事件進行評估研判,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決策建議,視情向社會公眾解答有關專業技術問題等工作。

6.5處置措施

6.5.1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調度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3)視情況進行交通調流;

(4)視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5)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誌;

(6)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佈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2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2)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3)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3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2)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熱;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4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停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熱;

(2)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6擴大響應

如供熱突發事件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建議,經市領導同意,向駐青部隊或省、國家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6.7應急聯動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各區(市)政府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應急值守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6.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户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佈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6.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並恢復供熱,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7信息發佈與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各區(市)政府、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一般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區(市)政府負責發佈。市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會同市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各區(市)政府、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迴應羣眾關切問題。

8恢復與重建

8.1善後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

8.2社會救助

應急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衞生健康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8.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15日內書面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8.5恢復重建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地區(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9應急保障

9.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專業部門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專業部門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所在區(市)政府給予支援。

各區(市)政府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依託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各區(市)政府和相關企業可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市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係,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徵用各區(市)政府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9.2通信保障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佈渠道,加強日常暢通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的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及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9.3交通保障

鐵路、公路、港航、航空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由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誌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後應當及時交回應急標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程序的規定,徵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事發地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9.4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治安防範,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區(市)政府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後勤保障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事發地區(市)政府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區(市)政府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鎮(街道)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6經費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區(市)政府分級負擔。

市、區(市)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10宣教培訓和演練

10.1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10.2應急演練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市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應進行1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等應及時歸檔保存備查。

11責任追究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佈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並造成嚴重後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並按規定向市政府備案。各區(市)政府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規定進行備案。

12.2預案修訂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2.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8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理供熱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並結合我區供熱運行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山東省供熱條例》和《煙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為全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本預案所稱供熱突發事件是指我區冬季集中供熱期間突然發生的,造成供熱系統無法正常運行或嚴重威脅供熱設施安全的設施故障和意外事件,主要分類如下:

1.熱源設施設備重大突發故障:供熱企業的設備出現故障無法生產運行,影響正常供熱且維修時間需8小時以上的設施設備故障。

2.供熱管網突發故障:指供熱管網、用熱建築物採暖系統及設施在運行期間突發爆裂、滲漏等影響正常供熱的故障。

3.災害性低温氣候:指室外出現嚴重威脅供熱設施安全和供熱質量、造成熱負荷大幅度超過供熱設施設計能力的連續異常低温氣候。

4.其他影響供熱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熱的突發事件。

(三)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相互配合,實現資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組織體系和主要職責

(一)區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

區政府成立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應急局局長任副指揮,區委宣傳部、區工信局、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運局、區衞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民政局、區氣象局、區財政局、各鎮街(管委)、區供電公司、煙台亨通熱電有限公司、煙台億通熱電有限公司、煙台恆邦熱力有限公司等為成員單位。

指揮部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審定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資源的調動和配置、搶險費用的使用批准等;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指揮、協調;負責事故有關信息對外的發佈;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二)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責任

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期間的宣傳工作,根據應急指揮部發布的有關供熱應急信息,及時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傳媒向公眾發佈應急信息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供熱應急搶險突發事件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工作,負責突發事件區域的道路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配合做好突發事件善後工作。負責突發事件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衞健局:負責組織醫療、防疫機構人員及時搶救醫治傷員工作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突發事件現場周邊地區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對突發事件引發或產生的有害物進行處置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參與供熱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訂;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交運局:負責應急道路運輸,及時組織搶修相關交通設施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協調各供熱企業制定、完善和實施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全區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組織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現場支援。負責協調供熱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大型機械設備的調用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組織或參與供熱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對突發事件應急搶險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突發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社會救助等工作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區供電公司: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中供電線路、設備的搶修、突發事件現場的電力管制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負責供電正常供應。

各供熱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供熱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並定期組織演練。出現供熱事故及時報告,並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户通告等工作;配合突發事件調查、取證、分析、善後等工作。

(三)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

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職責包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後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搶險物資的調動及搶險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公安、消防、交運、醫療急救、市政、電業、水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處理中發生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審核工作;負責事故預案演練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辦公室下設: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

1.專家組

組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生態環境局、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其他部門及有關供熱企業和專家參加,負責對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提出疏散區域和搶險救援方案的建議,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價。

2.搶險救援組

組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有關供熱企業等參加,負責根據專家組的建議和突發事件現場情況確定搶險、搶修方案,迅速組織搶修力量、調用專用防護用品和專用工具進行搶修搶險。

(1)煙台亨通熱電有限公司搶險隊。搶險隊設隊長1名,焊工3名,管道工2名,電工1名,切工4名,共計11人。

(2)煙台億通熱電有限公司搶險隊。搶險隊設隊長(儀表工)1名,電氣工3名,鍋爐工2名,機械工6名,設備操作5名,普通工9名,共計26人。

(3)煙台恆邦熱力有限公司搶險隊。搶險隊設隊長1名,副隊長1名,維修人員2名,基建負責人1名,鍋爐負責人1名,電廠負責人1名,安全負責人1名,物資負責人2名,電焊工2名,鉗工1名,司機1名,普通工3名,共計17人。

如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出現搶險隊人員不足的情況,由區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在供熱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成員單位中另行組建,參入搶險救援工作。

3.物資保障組

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

成員:區交運局、公安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民政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區政府辦公室總協調,區交運局、公安分局、住建局、民政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組織救援物資和設備的供應,安撫受災羣眾,組織車輛運送搶險救災物資;負責應急道路運輸,及時組織搶修相關交通設施及其他職責範圍內工作。

4.宣傳報道組

組長: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收集相關信息,協調有關部門統一進行新聞發佈,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準確、有序地報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5.事故調查組

組長:區應急局副局長

成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應急局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原因、過程和實際損失進行核查,並將情況及時上報指揮部掌握;負責根據調查情況確定事件責任,並撰寫事件調查報告和防範措施建議。

6.善後處理組

組長:區民政局副局長

成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衞健局、應急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民政局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衞健局、應急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突發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事宜,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鑑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三、應急搶險程序

(一)信息報送

重大供熱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供熱企業應首先啟動本單位的供熱事故預案開展自救,並立即將重大事故的基本情況上報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搶險24小時值班電話:),提出救援申請。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區應急搶險指揮部主要領導彙報,並在1小時內將事故情況上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二)指揮程序

1.區應急搶險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後,由總指揮批准同意啟動本預案,並向指揮部辦公室佈置任務。

2.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預案啟動指令後,立即通知下屬各組進入應急搶險狀態,並按預案預先設置的搶險程序,根據現場應急搶險工作的需要和預先分工,指揮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三)搶險程序

1.搶險救援進入事故現場後,發生事故單位必須全力配合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要隨時保持與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的信息溝通,同時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應隨時將事故的最新情況嚮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告。

2.搶險任務明確後,各小組按分工開展工作,搶險隊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揮、調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搶險救援。在搶險過程中,各單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給予支持,對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機械設備、人員等,搶險指揮部有權直接調遣,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產生的費用做好記錄,事故處理結束後統一結算。

(四)具體搶險處理措施

熱源設施設備重大突發故障:立即停止故障的鍋爐、機組,迅速啟動備用設備,盡最大努力保障供水温度和壓力,並及時組織人員搶修。

供熱管網突發故障漏水:根據補水量的大小確定漏水情況的嚴重程度,程度較輕時,應減小負荷運行;程度較重時,應立即停止運行。搶修人員首先應確定漏水位置,然後關閉與漏水點有關聯的閥門,如果是主幹線有漏點,應立即組織維修或換管;如果是分支線有漏點,應關閉分支線閥門後,恢復系統運行,同時對漏水處進行維修或換管。

災害性低温氣候:加強管道巡查,及時發現管道保温較差的地方並進行修補,同時通知電廠提高水温;一旦發現管道凍裂情況,立即關閉與凍裂處有關聯的閥門,對凍裂處進行維修或者換管。

其他影響供熱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熱的突發事件,根據實際情況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處理。

(五)新聞報道

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下設的宣傳報道組負責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凡供熱企業發生的重大供熱事故的有關信息必須經區政府應急辦批准方可由該組對外發布。其他單位和部門無權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六)應急結束

根據事故的控制和發展情況,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經區政府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四、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制定、組織並實施,上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各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履行各自職責,具體制定本級應急預案。

(二)預案修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變化,以及各類演練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預案要適時進行修訂。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2年修訂一次。

(三)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下達的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單位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要依法嚴肅處理。

(四)預案演練

本預案的演練經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批准,由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9

為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廣大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温暖過冬,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統籌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20xx〕67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關於認真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有關工作的函》(內能煤運函〔20xx〕106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今冬明春我縣約10651户農户有冬季取暖用煤需求,需求量16855萬噸。其中,安排蒙東暢彤礦業有限公司落實5000噸取暖用煤,協調鄂爾多斯市調運11855萬噸保供用煤。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在9月底前將農民冬季取暖用煤發放到位,確保百姓温暖過冬。

二、工作措施

(一)細化分解落實煤源

工信局負責對接內蒙古蒙東暢彤礦業有限公司及準格爾旗宏亞煤礦,確保兩家企業足量提供煤炭,並聯系確定物流企業進行外調煤炭拉運;各鄉鎮、鄉村振興局、民政局要與工信部門做好溝通對接,按照優先保障急需和困難羣眾冬季取暖用煤的原則,根據農民急需程度,組織村民先行按照户均數量拉運鄂爾多斯精煤、剩餘部分多倫當地褐煤補足。

(二)嚴格執行煤炭質量標準和最高限價

工信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自治區關於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最低熱值及最高限價要求,蒙東暢彤提供褐煤熱值不低於3000大卡,價格按照3000大卡不超過275元/噸(出礦含税價)折算執行;外調鄂爾多斯精煤熱值不低於4200大卡,價格按照5500大卡不超過460元/噸(出礦含税價)折算執行。同步開展專項督查行動,加強冬季取暖用煤價格監管,嚴查嚴處倒買倒賣、哄抬價格等行為,確保價格穩定、秩序規範。

(三)切實保障運輸通暢

各鄉鎮要按照以村組為單位,兼顧拉運距離遠近的實際情況,分時段、分批次統一到煤炭生產企業進行褐煤拉運,到鄉鎮指定網點進行精煤拉運。交通局負責,做好道路通行保障、卡口協調等工作,確保冬季農民取暖用煤運輸暢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農民温暖過冬,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摸清農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和缺口數量,分類建立台賬,強化溝通協調,保障農民取暖用煤穩定供應。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調度機制,有效穩控煤炭價格,協調產煤企業,落實保障供應,規範銷售市場,確保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三)加強監督檢查。強化日常調度、督查督導和明察暗訪,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企業,落實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對履職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力,行動遲緩的,要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0

城鎮供熱是重要民生保障工作,涉及千家萬户,關係到人民羣眾切身利益,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受能源、天氣等多方面因素疊加影響,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羣眾温暖過冬工作面臨較大挑戰。目前,我國北方採暖地區已進入全面供熱階段,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城鎮供熱運行保障工作,堅決守住羣眾温暖過冬民生底線,現就有關事項如下。

一、壓實地方屬地管理責任

各地要認真履行保障民生、供熱取暖主體責任,全力保障供熱用能,落實國家已有的支持政策,結合本地區實際出台相關政策措施,加快組織煤企與中小型鍋爐供熱企業對接,確保煤炭資源供應,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強政府煤炭資源儲備,支持供熱企業正常運行。強化對供熱企業的監督檢查,堅決防範發生停暖、棄供、斷供事件,對出現問題的企業,要無條件接管。加大城鎮老舊供熱管網節能改造力度,降低供熱能耗水平,加強能源節約。抓緊做細做實煤炭、天然氣“壓非保民”預案,組織有關企業充分對接,完善有序用能方案,紮實開展提前演練,必要時及時啟動,確保民生用能需要。對民生用能保障問題多發的城鎮供熱和燃氣企業,要積極採取措施督促整改,對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依法清出市場。政府承諾的補貼要落實到位、不得拖欠,及時精準發放困難羣眾取暖補助,加強對公益性機構、特困低保羣體等供熱取暖需求保障。

二、加強供熱設施運行管理

各地要督促供熱企業全面做好供熱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加強設施巡查巡檢,特別是對一些運行時間長、維護不到位以及處於低温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條件下運行的供熱設施,要及時排查和消除各類隱患。健全完善應急救援體系,組建應急搶險隊伍,備齊搶修車輛、設備等各類應急救援物資,確保在出現設施故障、極端天氣等情況時,能夠做到反應迅速、處置妥善,最大限度降低對居民用熱的影響。深刻吸取近期部分地區發生燃氣安全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切實防範事故發生。

三、主動靠前解決羣眾問題

各地要督促供熱企業高度重視供熱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推動供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不斷提高供熱服務水平。要在總結往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繼續組織開展“訪民問暖”專項活動,尤其是在供暖季初期和嚴寒期,主動走進社區、入户走訪等,靠前瞭解羣眾訴求,加強溝通交流,採取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確保供熱問題整改到位、室温達標。暢通電話、網絡等投訴渠道,實行24小時值班和投訴處理等制度,及時迴應羣眾訴求,積極主動發聲,加強宣傳解釋,全力確保羣眾滿意。

四、建立健全工作協同機制

各地要充分利用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堅持日調度、周平衡,狠抓各項措施落地落實,持續推動能源保供工作。嚴格落實城鎮供熱運行保障工作信息報送機制,及時調度掌握供熱運行保障工作情況,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報告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主動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積極推動供熱用能供應穩定。對於供熱運行的個案問題,一經發現,應立即交辦、立即處置,做到早知情、早處理、早解決,如遇無法解決的困難問題,及時履行有關報告程序。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1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開展“三重四創五優化”和“三基”建設年活動,加快建設現代省會經濟強市的實施意見,緊緊圍繞做好20xx-20__採暖季供熱保障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明確目標,夯實責任,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優質服務和舒適供熱為着力點,以技術創新為手段,提升供熱保障能力,用心、用情、用力為民服務解難題,促進供熱民生保障上台階,增強廣大市民供熱幸福感、獲得感,打造石家莊清潔供熱、優質服務的靚麗名片。

二、工作任務

(一)推進供熱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清潔供熱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獨立熱源應具備30%的應急儲備能力,有應急備用熱源保障方案,並報主管部門備案。鼓勵採用管網互通、應急備用熱源共享的方式降低運行成本。對熱源應急儲備能力不足的供熱企業,應調減保障區域。

完善西柏坡電廠廢熱入市工程

1.玉石高營、築融、瑞帕克等供熱企業負責完成相關區域大温差熱泵建設,提高廢熱利用率及管網輸送能力。

2.啟動東輸配線至東兆通和原高新熱電廠供熱管網聯通及大温差供熱設施建設,提升長安區東北二環外區域和良村電廠區域供熱保障能力。

3.統籌區域調峯熱源養護維修,統一調配調峯使用。由西嶺、築融、瑞帕克、國融安能、國家電投、城投天啟等供熱企業負責做好轄區內的天然氣鍋爐設施檢修工作,調峯備用。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區行政審批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主體:桃園鎮、高營鎮、西兆通鎮,相關供熱企業)

(二)改革供熱模式,優化供熱系統

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挖掘城市熱源潛力,深化供熱機制體制改革,優化管理模式,發揮城市優勢,兼顧環保和民生保障,最大限度節能減排,實現清潔供熱。

1.提高污水廠中水、原生污水、工業廢熱利用等供熱能力。優先推廣使用原生污水源供熱;所有熱源均應有多能互補能力,避免單一熱源的運行風險;應急熱源保障方案未報主管部門備案的,不能發展新用户。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行政審批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2.推廣地源、空氣源熱泵,電供熱等清潔供熱新技術。因地制宜適度發展地源、空氣源熱泵,電供熱等新型清潔供熱方式。在新建城市綜合體、辦公樓、醫院、學校等項目優先採用清潔供熱方式。結合城區用電規劃和電網配置情況,推進谷期電蓄能供熱,助力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新技術供熱方式實施供熱質量擔保制。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3.推行智能化分户採暖。新建項目鼓勵採用石墨烯、電熱膜、發熱電纜、空氣源熱泵等智能化分户採暖方式,通過熱用户按需供熱、行為節能,實現節能減排。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4.研究將城市集中供熱系統作為基礎保障的供熱模式。多措並舉,降低城市冬季供熱整體能耗,推進節能型城區發展。基於市智慧供熱管理平台的大數據分析,合理測算供熱基礎保障能耗,研究城市集中供熱梯級熱價方案,推進電、空氣能等輔熱模式發展,優化供熱系統,推進多能互補,節能減排,增強城區供熱保障能力。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

5.新建小區入網換熱站全部建設大温差熱泵。為減少城區既有管網運行壓力,增強運行可靠性和輸送能力,按照市大温差供熱技術路線要求,新建小區換熱站全部建設大温差熱泵。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

(三)紮實做好“冬病夏治”工作,提升供熱設施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以《石家莊市冬病夏治工作導則》為依據,堅持問題導向,依靠多方智慧,實事求是解決問題。

1.開展供熱設施檢修保養,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運行。各供熱企業根據設施檢修規程及採暖季期間供熱設施存在的運行問題,制定檢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檢修。熱電聯產機組停機檢修工作10月底前完成。區市場監督、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督導、檢查,由專家組進行專業驗收。

(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各街鎮;責任主體:各供熱企業)

2.深化進社區、訪民情、聽民意活動。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收集羣眾對供熱管理和服務工作的意見建議,有針對性地解決共性和個性問題,同時向居民宣傳供熱相關知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建立重點小區供熱問題掛牌督導制,全區篩選不少於25個,建立四個清單(問題小區清單、小區薄弱用户清單、整改措施清單、整改結果清單),逐步解決影響居民達標取暖的疑難問題。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4.加大老舊供熱設施改造力度。華電、國家電投等相關供熱企業制定改造方案,報區供熱主管部門批准,在市供熱事務中心備案後實施,完成供熱二次管網改造57.01公里。選定1個試點小區安裝二網智能平衡系統,解決小區冷熱不均問題,智能平衡系統數據上傳至區供熱信息平台,進行監測評價。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區行政審批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5.開展私接亂改供熱設施整頓工作。建立和完善相應治理整頓政策法規,各企業對私接亂改供熱設施的現象進行摸底排查,各街鎮組織力量牽頭查處整改,供熱企業配合,區政府督辦。

6.開展老舊小區串改串和串改並工作。開展主城區老舊串聯繫統小區三年集中改造行動,以户內改造為主,户外管網改造為輔,通過串改串、串改並改造,解決老舊串聯繫統小區供熱不達標問題。改造方案應具備遠程分户控制、分户調節的功能。

7.熱費清欠工作納入各街鎮“冬病夏治”督導和監管範疇,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切實解決供熱企業收費難的問題,營造我區正常的供用熱秩序。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四)完成供熱智慧平台建設,打造供熱智能管理中樞系統。工作要求:建設區級供熱智慧平台,對供熱運行參數、户內室温達標情況進行數據傳輸,實現供熱智慧化運行監管。

1.完善網上服務功能。完善區、供熱企業供熱智能化平台系統數據採集、信息共享及指揮調度聯動,研發客户端服務APP,創建居民用熱網上服務便捷機制,實現網上申請、受理、收費、諮詢、宣傳及投訴等功能,方便羣眾,提高行業工作效率。

2.實現居民小區室温採集裝置全覆蓋。各街鎮、各供熱企業負責,對室温採集裝置進行查漏補缺,確保全市居民小區100%全覆蓋。對供熱投訴多、供熱薄弱小區,推行固定式室温採集裝置與政府購買室温監測第三方服務相結合的方式,達到有效督導供熱質量的目標。

3.實現熱源點、隔壓站、大温差機組、換熱站數據自動上傳全覆蓋。華電公司、國家電投等供熱企業對尚未實現運行數據自動上傳的熱源、隔壓站、大温差機組、換熱站進行改造;未實現一管到户的換熱站,由各街鎮負責組織供熱企業和管理單位進行改造。

4.強化平台輿情監測和處置功能。完善輿情監測智能模塊,蒐集網絡輿情,及時轉辦責任單位處置,並跟蹤核實處置情況,妥善解決輿情反映問題,消除隱患。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責任主體:各街鎮,各供熱企業)

三、規範供熱管理

深化落實《石家莊市城市供熱服務標準》,促進供熱質量、經營、服務、安全、信訪、監管等工作標準化、規範化。

(一)多主體協同管理機制

1.領導分包督查制度。區冬季供暖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區城管局領導分包督查街鎮供熱保障。通過信息平台掌握供熱運行情況,督促所分包區域責任單位及時解決發現的各類問題,確保供熱平穩運行。

2.雙網格管理服務制度。各供熱企業負責,以每一個熱力站為一個網格,明確網格負責人,建立熱力站運行記錄台帳和小區、樓、熱用户取暖民情台賬,做好熱力站覆蓋範圍內的居民供熱用熱情況排查、登記,及時解決各類供熱問題。各街鎮負責,以每一個小區為一個網格,明確網格負責人,建立一樓一户供熱台賬,做好供熱質量監管和服務工作。網格負責人重點盯住供熱末梢、老舊小區、串聯繫統底層住户,發現供熱隱患和問題及時上報、整改解決。

(二)供熱運行問題處置機制

1.值班值守制度。採暖季實行24小時供熱帶班值班制度,值班地點設在區信息平台和政府12345投訴平台,帶班人員由區供熱中心人員組成,值班人員由街鎮抽調人員組成。帶(值)班人員負責分類轉辦羣眾投訴問題,全面掌握運行狀況,及時報告突發供熱情況,落實領導批示指示要求。

2.供熱日報告制度。各街鎮每日向區供熱中心報告轄區供熱運行情況。區供熱事務中心根據各街鎮日報告,結合信息平台監測數據,梳理彙總全區供熱工作情況,掌握供熱運行動態,為及時決策提供依據。

3.新增供熱項目開發商負責制度。新竣工建築供熱設施驗收納入行政審批聯合驗收範圍,首個供熱季實行整體供熱;兩年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維修保養、故障處置由開發商負責。

4.供熱服務人員定額制度。供熱企業小區服務搶修人員人均服務面積不高於3萬平方米。

5.快速反應制度。一是限定時限。各企業供熱服務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接到用户電話反映問題,供熱企業維保服務人員10分鐘內與用户取得聯繫;對供熱設施漏水報修,供熱企業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處置;對上級交辦事項,各街鎮、各供熱企業在2小時內落實;突發重大供熱事件,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和要求上報,快速啟動應急響應。二是及時解決和反饋。各街鎮、各企業承辦事項,在24小時內解決並反饋;不能24小時解決的,制定解決方案書面報告供熱主管部門,並做好羣眾告知和善後處置工作。

6.後評估制度。採暖季期間區供熱事務中心、城管大隊聯合成立督導小組,通過現場核實、電話回訪相結合的方法,每日對上一日發現的供熱問題,督導檢查、逐項評估。對影響居民供熱超過24小時的企業啟動督辦、執法程序。

7.應急接管制度。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企業出現重大經營問題、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的,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用熱的,供熱主管部門協調、督促後仍無效的企業供熱許可區域,報請區政府同意後,由街鎮應急接管,符合委託條件的委託供熱企業進行保障運營。

8.實施供熱户內有償服務制度,提高企業服務積極性和服務質量,確保居民供熱問題及時解決。

(三)獎優罰劣機制

採取日通報、周總結、月約談、年度綜合考核排名方式,獎優罰劣,提高服務質量。

1.供熱服務擔保制度。11月10日前,供熱企業在銀行開設供熱服務擔保金專用賬户,企業將年應收熱費的5%存入該帳户,最高1000萬元,最低50萬元,或開具等值的銀行保函,用於應急處置和居民退費。專用帳户由供熱企業、供熱管理部門共同監管,每採暖季綜合考核結束,兑現獎懲和退費後,解除監管。

2.供熱事故處罰制度。供熱設施出現事故,造成居民停暖超過24小時以上的,供熱企業除按規定向居民退費外,供熱主管部門對供熱企業依法依規處罰;對造成居民停暖超過24小時,影響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或公司供熱面積30%的企業,進行公開曝光,企業主要負責人公開道歉,企業不得評先;對影響面積超過400萬平方米或公司供熱面積50%的企業,市政府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

3.供熱運行日常考核制度。每日對企業供熱投訴率、室温合格率、室温優良率、運行事故率、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率等五項指標考核排名、對各街鎮、各企業事故發生和處置情況、當日投訴率情況通報。對於連續5天日考核排名後三的企業,區供熱事務中心進行約談,並在行業內通報;對於連續10天日考核排名後三的企業,區城管局進行約談,並在媒體通報。每月對企業綜合考核排名,對排名後三的企業,區城管局進行公開約談、媒體曝光;同一採暖季被區城管局約談兩次的企業,區政府對其約談。被區政府和區城管局約談的企業,取消評優資格。

4.年度評比獎懲制度。供熱結束後,依據行業基礎指標、供熱設施新改擴建及冬病夏治指標、採暖季運行指標、羣眾滿意度評價等指標對各企業進行供熱服務年度考核,對排名後三位的供熱企業亮黃牌;對連續兩年考核進入後三位、用户反映強烈,以及連續三年考核進入後三位的企業亮紅牌,由市供熱中心報請省住建廳取消供熱經營許可、清除出石家莊供熱市場。

四、保障措施

(一)頂層設計,統籌安排

1.區供熱工作指揮部,負責全區供熱指揮工作,區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主管領導任副指揮長,區重點工作大督查辦公室、各街鎮各相關區直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負責日常工作。各街鎮成立相應機構,主要領導掛帥,主抓供熱工作。

2.健全供熱監管機制。以區智慧供熱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設為基礎,建立健全供熱監管機制,形成街鎮、企業等供熱監管與服務人員的智能終端工作體系,充分利用先進技術提高監管效率。

3.接受檢閲,供熱開放。10月23、24日定為20xx年為全市供熱開放日,各街鎮、各企業以小區熱力站為開放點,印發供熱宣傳資料,讓居民近距離接觸自己小區的供熱設施,瞭解用熱常識。企業和居民面對面交流,解決居民反映的供熱隱患問題,接受居民合理化建議,提高供熱貼心服務水平。

(二)落實責任、齊抓共管

1.區級供熱管理責任。指導全區供熱工作,制定供熱政策、全區供熱規劃,制定並督導落實年度區級供熱保障實施方案,督導處置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負責跨區域大型熱源、熱網運行監管,監督、考核各街鎮、各企業;確定新建項目供熱方式,組織新建居民小區供熱設施驗收。

2.街鎮供熱管理責任。組織網格人員對小區換熱站、小區管網等供熱設施的檢修、維護進行監督,組織協調老舊小區“串改串”、“串改並”工作;組織協調二級網智能平衡改造工作;負責轄區供熱安全、達標運行監管,協調糾紛;對居民小區供熱運行網格化管理全覆蓋。

3.供熱企業責任。在特許經營的範圍內按照全市統一規劃,建設充足熱源、全覆蓋的管網;維護、更新既有供熱設施,實施老舊小區“串改並”和“串改串”及二級網智能平衡改造;負責新建居民小區供熱設施驗收及運營移交接收;實施供熱“一管到户”,達標、優質、安全、穩定供熱;及時解決居民用熱問題。

4.職能部門責任。發改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行政審批局等部門各負其責,為熱源、熱網建設項目辦理手續,確保供熱項目規範建設;教育局、衞健委、民政局等部門負責做好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等公服單位的供熱保障協調管理工作;市場監督管理局協調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時對企業供熱鍋爐、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檢驗檢測;區應急管理局開展供熱安全生產檢查;大氣辦、區交警大隊保障大氣預警和雨雪等極端天氣下供熱運行必需的生產物資運輸通暢。

(三)嚴格考核,失職問責

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宣傳供熱用熱知識,建立正確的供熱用熱標準理念,為供熱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建立媒體溝通平台,及時收集媒體發現的供熱隱患問題。供熱管理工作人員和重點企業定期做客媒體直播間,解答羣眾關心的問題,排解羣眾供熱揪心事、煩心事。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2

為應對今年煤炭供應緊張形勢,保障供暖運行平穩,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結合我市供暖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保障供暖的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保持底線思維,既要算經濟帳,更要算政治帳,堅決打好打贏供暖攻堅戰。

二、工作目標

保障全市各熱源企業、供暖企業供暖用煤充足和安全平穩運行,供熱價格和供暖質量保持穩定,抓大不放小,保障百姓温暖過冬。

三、組織保障

為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吳世民市長任組長,相關副市長任副組長的保障供暖工作專班,專班負責統籌協調供暖工作中的煤炭供應、電力保障、交通運輸等工作,定期調度相關工作,研究解決供暖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

(名單見附件)

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董培崢擔任,成員由住建、發改、工信、公安、交通、供電公司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負責具體協調推進供暖相關工作,每週現場調度煤炭供應、電力保障、交通運輸等相關工作,並向專班組長、副組長彙報;及時處理解決供暖中遇到的問題,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市、縣(區)兩級包保責任制。負責協調包保企業煤炭儲備、電力保障、交通運輸、供暖安全平穩等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市長吳世民包保國電投本溪熱電分公司、本溪華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遼寧華興熱電集團;

副市長孟廣華包保衡澤熱力公司和廣惠熱力公司;

副市長高巍包保本鋼熱力公司和惠湧本溪公司;

副市長於慶偉包保捷誠物業公司、本溪嘉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溪中機國能熱源供熱有限公司和本溪市鼎典物業公司。

本溪縣、桓仁縣和高新區按屬地管轄包保屬地內供暖企業各項工作。

(二)建立行業包保責任制。逐一落實企業煤炭供應合同履行、煤炭運輸、電力供應和供暖安全運行情況。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供暖煤炭供應;由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負責供暖煤炭運輸;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本溪供電公司負責供暖電力保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統籌協調供暖工作,負責各供暖企業設施、設備安全平穩運行。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董培崢負責包保國電投本溪熱電分公司、本溪華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遼寧華興熱電集團;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唐鵬飛負責包保衡澤熱力公司和廣惠熱力公司;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趙廣利負責包保本鋼熱力公司和惠湧本溪公司;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鬍萬重負責包保捷誠物業公司、本溪嘉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溪中機國能熱源供熱有限公司和本溪市鼎典物業公司,負責彙總供暖情況。

(三)壓實供暖企業主體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與各熱源企業及供暖企業簽訂保障供暖責任狀,督促各企業儘快履行合同全覆蓋,盡全力達到計劃用煤量;若儲存場地緊張,由企業所在地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解決。

(四)部門合作同向發力。住建部門與發改部門密切配合,開拓煤炭貨源,積極推進省煤洽會要求落實、落地。發改和住建部門每日調度各熱源企業和燃煤供暖企業的煤炭用量及庫存量,每週進行分析研判並由發改部門向專班報告,為專班決策提供依據。

(五)加強省、市聯運和信息共享。發改部門、住建部門要密切聯繫省級部門盯緊煤炭貨源信息,千方百計拓寬煤炭採購渠道。

(六)形成企業間資源共享機制。由合同履行較好的供暖企業牽線為有煤炭需求的供暖企業搭橋;發改、住建部門組織供暖企業赴供煤企業洽談,提高煤炭儲備。

(七)為供暖企業減負。由住建部門摸清各級財政及其他單位拖欠供暖企業賬款底數,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儘快清償賬款。

(八)制定應急預案。啟動華興備用熱源的準備工作,一旦國電投熱源出現問題,立即啟用備用熱源保障供暖。各燃煤供暖企業實行煤炭存量互通,保障供暖臨時應急,市級政府層面無法協調解決的問題,由工作專班第一時間向省政府報告。

(九)開展行業從業人員技能和安全培訓。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邀請業內專家對行業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夯實供暖安全平穩運行基礎。

(十)建立督查、督導問責工作機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對煤炭儲備、電力保障、交通運輸、供暖安全平穩等各項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當年績效考核中。對縣(區)和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履職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相關部門要追責問責。

五、工作要求

(一)全市上下要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保障供暖工作的重要意義,全力以赴保障供暖安全平穩。

(二)認清煤炭供應的嚴峻形勢,採取有力措施防範風險,全面完成煤炭採購、電力保障、交通運輸、供暖平穩等工作任務。

(三)各單位、各部門要細化措施,明確責任,加強合作,確保實現省政府確定的工作目標;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不作為、慢作為的責任人要嚴肅追責、問責。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3

按照中央和省、市、區關於冬季供熱的各項工作要求,為切實保障今冬明春全區供熱安全、穩定,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為做好全區供熱工作,根據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把供熱保障作為“保民生、保穩定”的重要舉措,切實納入區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凝聚思想共識、協調行動措施,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切實強化各級各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供熱單位主體責任,努力做到準備工作紮實充分、供熱運行安全有序、突發事故限時處置、供熱質量明顯改善,城市供熱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則

(一)超前謀劃,統籌安排。按照工作早部署、問題早發現、整改早到位、矛盾早化解的要求,研究制定務實管用的措施,努力爭取供熱工作的主動權。

(二)抓住關鍵,把握重點。圍繞重點供熱時段、重點供熱單位、重點供熱區域,落實重點監督管理措施,切實維護供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確保供熱規範有序進行。

(三)分級負責,部門聯動。牢固樹立“供熱服務人人,人人支持供熱”的大局意識,堅持條塊管理相結合、屬地化管理為主的原則,落實三級監管責任,健全部門聯動機制,不斷提升供熱保障水平。

(四)補齊短板,優化服務。客觀分析供熱現狀,緊盯供熱管網改造、老舊樓院改造、三供一業改造遺留問題處理等重點方面,集中解決供熱服務不規範、投訴處理不及時、應急保障能力不強等難點問題,進一步提高供熱服務質量。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實供熱準備工作

1.做好供熱設施檢修與維護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在供熱前集中開展專項檢查,督促轄區內供熱單位通過自查自糾,限時整改鍋爐設備、燃氣管網等存在的隱患;督促供熱單位規範落實壓力儀表、安全閥、燃氣報警裝置等重點設施設備的校驗維護;重點督促轄區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所屬各換熱站認真落實換熱器及相關設施的檢修維護,徹底消除設備隱患,確保符合安全運行技術要求。

2.做好供熱管網隱患整治工作。對影響供熱的老舊管網,區別不同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在不影響按期供熱的前提下限期進行維修改造。重點對上個採暖期暴露出的因“三供一業”改造引發的相關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各供熱單位實施的供熱管網改造維修項目必須在20__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確保按期投入運行。

3.做好供熱用煤正常供應保障工作。工信部門要牽頭落實好煤炭儲備工作,確保採暖季前熱力煤炭儲煤量及合同簽訂量不低於整個採暖季使用量的90%;做好儲煤量動態監測工作;加強與煤炭一級市場及型煤生產企業的聯繫,協商解決煤供應中遇到的困難,必要時由區工信局上報市工信部門,調運本市煤炭生產企業煤炭,優先保障我區供熱用煤供應。區住建局要督促指導轄區燃煤供熱企業做好供熱燃料保障相關工作。轄區燃煤供熱企業要根據供熱需求,科學制定儲煤計劃,滿足冬季供暖需求,務必於10月25日之前完成日常20天供熱生產用煤的'現煤儲備量;爭取供熱用煤直供直銷,以保證質量、降低成本。不得因煤炭供應不足出現停供及供熱温度不達標現象,不得出現哄抬煤價、突擊亂漲熱費現象。

4.做好按時達標供熱工作。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和轄區各供熱經營單位要進一步完善供熱方案,細化關鍵措施,切實落實各項準備工作。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要提前完成現有應急調峯熱源的維護檢修,切實做好極端情況下的供熱應急保障準備工作;各供熱單位要提前開展注水打壓工作,優化管網水力平衡調整,及時發現和整改管網漏點隱患,確保11月1日零時達標供熱。如遇極端嚴寒天氣,全區各供熱經營單位需根據市政府統一調度命令安排適時啟動提前供熱。

5.做好各類供熱矛盾化解工作。針對供熱前期個別供熱單位棄供、熱用户拖欠暖氣費等問題,區供熱管理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主動介入、強化督導,確保影響今冬供熱的各類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二)切實強化供熱運行監督管理

1.聚焦供熱監管。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相關街道辦事處,對供熱問題突出、正常供熱難以保障的重點供熱站,落實專人重點監管督導,實行採暖期全程監督,直至相關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供熱服務明顯改善。由區住建局牽頭,區物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依託“蘭州市智慧供熱運行監督管理平台”技術優勢,切實發揮平台對全區重點供熱企業供熱運行的日常監督管理作用。

2.緊盯問題整改。區供熱管理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解決供熱質量不達標問題,確保各供熱單位按時點火供熱。對供熱質量差、用户投訴多的供熱站及時約談,限時整改;全面推行低温常運行供熱,努力提升供熱質量。

3.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各供熱單位要根據國家、省、市、區發佈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嚴格做好各項防控工作。在供熱生產、運行維護、投訴處理、熱費收繳等重點環節、重點部位做到防控措施全覆蓋、無死角,切實擔負起供熱行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區供熱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及時開展供熱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監督檢查。

(三)建立健全供熱投訴處理機制

1.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各供熱單位要切實強化服務意識,大力開展供熱宣傳入社區活動,及時公佈供熱故障報修投訴電話,廣泛宣傳供熱常識及相關政策法規,引導熱用户合法用熱,爭取廣大市民的支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為供熱保障服務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加強值班值守,暢通投訴渠道。在民情通熱線設立供熱專席,認真解答供熱政策諮詢,集中受理供熱投訴、意見反饋等問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區供熱管理部門、各供熱單位務必於10月25日前公佈值班投訴電話,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和投訴受理措施,及時處理用户投訴。

3.加強協調處理,實行分級限時辦理。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及區供熱管理部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做好轄區內供熱投訴的協調處理。市熱力公司三供一業運營處負責全區“三供一業”供熱移交改造引起的投訴處理。各類投訴(除突發爆管情況)務必在3—5個工作日辦結,影響面較大的投訴採取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相應鎮、街集中協調處理,必要時及時上報市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聯合處理,其中對政策諮詢建議類和供熱服務質量類投訴,限定5個工作日辦結;對市民情通熱線、相關媒體轉交的投訴,限定3個工作日辦結;對市供熱管理部門轉辦的及區供熱管理部門直接受理的投訴,確保2個工作日辦結;對供熱站受理的投訴,要做到隨時受理隨時處理。

4.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從10月25日開始,區供熱管理部門對供熱值班情況、投訴辦理情況進行隨機抽查督查,對抽查發現供熱單位值班不落實、投訴超時辦理的,將下發整改通知單,情節嚴重的將上報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扣減政策性補貼。

(四)逐級落實安全防範責任

1.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供熱站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健全完善供熱站內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職工全員安全培訓,嚴格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2.強化運行監管。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區相關部門要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倒逼供熱單位規範操作,規範完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供熱運行記錄等,不斷健全日常巡查、重點檢查、隱患查改等安全生產台賬。

3.適時督查檢查。區供熱管理部門要與各鎮、街及社區,廣泛及時溝通,適時聯合檢查,進一步強化採暖期各項常規檢查和主要時段的重點檢查,健全重大隱患台賬,實行掛牌銷號督辦,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隱患,確保隱患整改不留盲點,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4.建立長效機制。各供熱單位要及時自查、自報、自改,建立各鎮街及區供熱管理部門督辦、追責問責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對查改隱患不認真、不徹底的,及時進行約談告誡;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五)有效防範和處置突發事故

1.強化應急防範工作。嚴格落實《七里河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區供熱管理部門要督促重點供熱單位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處置科學、及時、有效。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採暖期嚴格執行供熱站負責人值班制度,嚴格落實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運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全力保障供熱安全運行。

2.強化應急搶修工作。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一般事故供熱單位自主搶修,重大事故集中組織力量搶修。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及其他有搶修實力的施工隊伍,對應急搶修工作早準備、早籌劃,提前做到設備、材料、人員“三落實”。區住建局要及時督促範坪熱網公司對供熱應急搶修隊伍的管理,強化搶修隊伍力量,確保突發重大供熱事故有效處置。

3.強化主幹熱源熱網應急保障工作。華能蘭州範坪熱電公司要提前做好熱電聯產主、備用設施設備各項檢查調試工作,按照至少滿足20天正常用量的標準足額動態做好煤炭儲備,落實應急搶修相應設備、材料、人員儲備,強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發現故障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切實保障主幹熱網安全穩定運行。

4.強化供熱管網改造項目運行保障工作。針對上個採暖期“三供一業”改造遺留問題整改和老舊小區改造等各類供熱管網改造項目,各施工單位要在確保按期完工的基礎上,繼續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駐守改造項目施工現場,在本採暖期全程駐點保障,對管網及住户家中出現的問題第一時間處置,將可能對住户正常供熱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

(六)協同聯動做好供熱保障

切實加強區、鎮街協調聯動,成立全區供熱保障協調領導小組,研究、指導、推進全區供熱相關工作,細化責任措施,切實加強供熱保障工作。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各鎮街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方位強化本轄區、本系統供熱工作。區屬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七里河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確定的職責,協調做好供熱保障相關工作。發改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電力、煤炭、天然氣的保障工作;民政部門要負責做好城鎮優撫對象、低保户、困難羣體等的供熱救助工作;公安部門要負責處理因供熱突發事故引發的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問題;市場監管部門要負責供熱鍋爐、壓力容器、供熱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信訪部門要負責相關供用熱信訪投訴的協調處理;水務部門要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工信局協調保障好煤炭企業進口環節的各項服務工作,確保供暖期供熱煤炭充足。供氣、供水、供電企業要優先保障供熱用氣、用水、用電的供給,及時處置相關突發事故。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4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呂梁市關於做好供熱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確保20xx年度供熱季安全穩定運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20xx年度供熱季安全穩定運行為重點,按照安全、平穩、優質、高效供熱的要求,合理調度運行,嚴格巡查監管,強化應急處置,全面提升供熱管理水平和供熱服務質量,全力保障羣眾安全平穩用熱,最大限度滿足羣眾採暖需求,不斷推動供熱民生保障邁上新台階。

二、供熱時間

20xx年度冬季集中供熱採暖期自20xx年11月1日開始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任務

用户室內採暖温度參考標準為18℃±2℃。

(一)全市城區集中供熱總面積1530萬平方米,換熱站283座,熱源任務由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承擔。

(二)應急補充熱源由城東熱源廠和孝義煤矸石發電公司(東義熱源廠)承擔。若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發生故障且24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由城東熱源廠和孝義煤矸石發電公司(東義熱源廠)共同分擔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負荷。若遇極寒天氣,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無法單獨滿足供熱需求,適時啟動城東熱源廠和孝義煤矸石發電公司(東義熱源廠)。

1.孝義市熱力公司城東熱源廠主要負責崇文街以北、北外環以南、中和路以西、三環路兩側130萬平方米供熱區域,具體負責旺順1、旺順2、盛世蘭亭、東興帝豪、檢察院、沃爾瑪1、沃爾瑪2、夢幻海、崇德苑、崇德國小、留義、桃園堡清潔、蘇家莊東區清潔、蘇家莊西區清潔、宋家莊清潔、看守所、大地、煙草大廈、公安局、西北壓煤1、西北壓煤2共21座換熱站供熱。

2.山西孝義煤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東義熱源廠)主要負責永安路以東、梧桐街、敬德街兩側150萬平方米供熱區域,具體負責梧桐新區1-9#、曹村1#2#、橋南、驛馬、下柵、鐵匠巷、供電倉庫、城東廉租房、東南壓煤村莊共18座換熱站供熱。

(三)20xx年冬季,三大礦區燃氣鍋爐供熱總面積123.6萬平方米。

1.高陽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36.9萬平方米。具體負責高陽礦轄區及周邊供熱;包括新區、68樓、木廠樓、鵬陽溝、舊區、醫院和東大院共7個換熱站供熱。

2.水峪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46.1萬平方米。具體負責水峪礦轄區及周邊供熱;包括鍋爐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層、寺溝國小共6個換熱站供熱。

3.柳灣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40.6萬平方米。具體負責柳灣礦轄區及周邊供熱;包括柳灣1#2#3#4#、陽泉曲共5個換熱站供熱。

四、實施階段

(一)集中供熱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按照20xx年11月1日零時供熱時間要求,市城市管理局、熱力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各供熱企業要細緻、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熱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結合供熱經驗和實際情況,及時預判解決供熱運行可能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做到進展有序、準備充分。11月1日前若遇氣温驟降、天氣明顯轉冷等突發情況,確保隨時供熱。

1.如期高質量完成供熱工程建設。市熱力公司要對目前未完成且影響正常供熱的工程,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嚴把質量,確保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所有工程竣工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範要求,組織竣工驗收,確保供熱設施安全正常運行。

2.全面做好供熱管網維護和節能技改。市熱力公司要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手段,加快老舊一次管網更新,推進一次網全網平衡和二次網節能改造,穩步實現小區、樓宇、樓道按需分配熱量;全面推行“遠傳智能表閥”分户控制,採取舊區替換和新區配套方式,在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計劃表閥安裝和系統升級工作,穩步實現用户室温精準調節,形成智慧供熱、節能環保、高效調控的供熱運行體系,建立城市住宅供熱計量收費機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熱服務能力。

3.全面排查檢修設施設備。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對供熱設施設備全面排查、檢修,特別要加強重點部位、重要設備檢修,對新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消除;對人員到崗、值班安排、通訊聯絡、運行記錄、安全防火等工作全面檢查;對末端邊緣用户針對性開展回訪檢查;對新發展用户嚴格把關驗收內部系統。各小區(單位)要對庭院供熱管網系統沖洗、打壓、防腐、保温,保證不漏熱、不堵塞、不生鏽、不失水,提高管網運行效率和供熱質量,確保10月20日前各系統、各環節具備運行條件。

4.加強崗前業務技能培訓。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及早調配技術力量充實崗位,配齊配足業務骨幹和技術操作人員。要開展全員崗前技術、制度培訓,加強帶班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新到崗人員的培訓,嚴格進行培訓考核,確保儘快熟練和掌握各項業務技能和規章制度,保證人員到位、技術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熱生產燃煤燃氣的儲備與使用。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提前儲備供熱用煤,確保用煤儲量至少滿足兩個月運行需求。市屬各產煤企業要積極服務民生,優先供應供熱用煤;市交通、交警等部門要開闢綠色通道,確保供熱物資運輸暢通;市熱力公司要提前與市天然氣公司對接,協調礦區生產用氣總量,保證氣源充足;市天然氣公司要繼續執行居民氣價,保障礦區供熱安全平穩運行。

6.提前做好供熱調試運行。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提前進行聯車調試,市熱力公司要做好管網系統注水和換熱站調試。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一網和二網注水,組織供熱系統冷運行;10月30日開始升温,達到隨時供熱條件;保證10月31日下午6時前各熱用户室內温度達標。

(二)集中供熱穩定運行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1.加強分階段運行管理。20xx年11月1日準時開始集中供熱,採取分階段調節方式運行。

初寒期(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市熱力公司要按規定抽測住户室温,保證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於98%。同時,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根據天氣變化調整總供回水温度,在保證住户室温達標的基礎上,採用低流量低温度運行方式,確保節約能源,科學運行。初寒末期要落實後續燃煤儲備,逐步提升設備穩定運行能力,確保嚴寒期連續平穩供熱。

嚴寒期(20xx年12月16日—20xx年2月25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採用大流量高温度運行方式,高效連續供熱,並隨時調整運行狀況。城東熱源、東義熱源要做好極寒天氣下準備啟動各項工作。元旦、春節期間,各熱源廠要保證用户室温比平時高出1—2℃,確保羣眾温暖過節。

末寒期(20xx年2月26日—20xx年3月31日):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持續抓緊抓實安全運行,認真做好供熱收尾工作,為開展夏季設備維檢修作好準備。

2.加強故障應急處置。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進一步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預案,確保搶險器材、設備配備齊全。特別是重要設備、易損設備要做到一備一用。要加強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充實有經驗、懂技術的熟練工作人員,確保人員充足、能力過硬。各熱源廠要制定首站搶險應急預案,對出現的故障立即組織搶險,儘快恢復供熱,同步上報市熱力公司調度室,並通過電視台、公眾號等媒體通告熱用户。

3.加強用户訴求服務。市熱力公司要加強我市無人管理小區用熱服務,特別是要及時處理解決因管網設施老化跑造成冒滴漏等問題。其中一級管網維搶修費用由市熱力公司承擔;小區二級管網維搶修費用由小區業主集體分擔;用户户內維搶修費用由用户自行解決。市熱力公司要定期回訪用户,做到有報必查、有訪必回,切實解決羣眾供熱訴求。因供熱管網或設備發生故障,出現用户室温不達標時,搶險維修隊伍應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小故障應在4小時內解決,大故障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要及時公佈處理結果或作出運行調整;如因其他問題導致用熱效果不佳的,市熱力公司要積極協助解決。

4.加強供熱安全管理。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細化崗位安全職責,認真做好管網、設備、電器等重點設備定期巡查,全面做好管線、電路等關鍵部位動態監測,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各小區(單位)要做好內部管網系統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用熱設施設備狀態,持續關注內部管網運行,確保用熱安全高效。

5.加強值班值守管理。各相關單位和熱源企業要嚴格制定供熱期間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崗位職責制度、值班信息報告制度,時刻保持聯絡暢通,嚴禁值班時間空崗、脱崗、離崗,確保供熱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理。各有關鄉鎮、街道值守時間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供熱單位、熱源企業自供熱系統滿水升壓日至停熱停爐日,實行24小時值守。

五、費用結算

(一)熱源費用結算

1.吉焦結算。市熱力公司要提前與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電廠簽訂供用熱合同,嚴格執行合同規定,每月底向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結付一次熱源費。熱源價格暫定按每吉焦18元結算(市財政熱價補貼每吉焦9元,市熱力公司支付熱源價每吉焦9元)。

2.虧損補貼。市財政局要結合熱源生產成本、應急補充熱源保障成本、三大礦區供熱成本等,嚴格按照熱源成本的審查與核算結果,及時向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撥付虧損補貼。

(二)採暖費用收繳

1.採暖費用收繳標準。20xx年度,我市採暖費價格按照孝義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調整孝義市城區供熱價格的通知》(孝發改發〔20xx〕110號)規定執行。即:按建築面積計算,居民住宅每採暖期每平方米17元;機關團體用户每採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業經營性用户每採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用熱報停業務辦理。本年度不用熱用户,在10月15日前需向市熱力公司提出申請,符合報停條件的',按照應繳採暖費的30%繳納基礎熱費,由市熱力公司將鎖閉分户閥門或切斷報停樓宇。

3.採暖費用收繳辦法。各熱用户單位(小區)在10月31日前,將本年度採暖費用一次性全額交付市熱力公司。由財政支付採暖費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市財政根據市熱力公司與採暖單位核定的採暖面積,直接將採暖費用支付市熱力公司。

4.嚴格採暖費收繳秩序。市熱力公司要認真做好採暖費收繳工作,確保應收盡收,對惡意欠繳採暖費行為要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對截留、挪用、侵佔採暖費的單位或小區有關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嚴厲打擊搭車收費。各小區物業要嚴格執行市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堅決杜絕借採暖費名義,加價收費、搭收其他費用,不得以收繳採暖費限制其他公共服務。市市場監管局要常態化開展價格稽查,對加價收費、搭車收費等不按規定收費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六、組織領導

為切實保障冬季供熱平穩運行,成立20xx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熱工作領導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和城市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房產中心、城警大隊、熱力公司、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供氣公司、各所涉駐市單位、各有關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晉能、東義、城東熱源廠負責人及華博水務有限公司、泓源達水處理有限公司負責人組成。

領導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推進全市20xx年冬季供熱工作,定期召開供熱例會、組織現場辦公,及時研究解決供熱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檢查各供熱單位工作情況。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熱力公司,辦公室主任由馬紅兵同志兼任,負責及時調度、協調解決供熱相關問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堅持把冬季供熱工作作為重要民生,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狠抓落實,層層傳導壓力,確保供熱運行平穩、重大問題及時處置。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安全供熱、用户至上的理念,細化目標任務,健全規章制度,完善運行和搶險方案,保障全市集中供熱安全穩定。

(二)狠抓責任落實。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強對供熱單位的督促檢查,積極協調幫助解決供熱中的困難問題。市財政局要認真落實政府供熱補助政策,保證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市供水公司和華博水務有限公司、泓源達水處理有限公司要保障各熱源廠、換熱站的水量和水壓。市供氣公司要協調上游氣商,充足供應三個礦區燃氣鍋爐天然氣,要繼續執行居民氣價,全力保障礦區居民温暖過冬。市供電公司要提前兩小時告知停電計劃。各有關鄉鎮(街道)及所轄村(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各小區物業機構的管理,積極化解供熱矛盾,協調做好小區及住户供熱設施的檢修管護和採暖費用收繳工作。各駐市國有企業、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單位供熱運行、搶險工作方案,積極配合開展供熱各項工作,確保今冬供熱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格運行管理。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企業要強化運行管理,加強人員教育培訓,及時預測分析供熱需求,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及信息報送制度,做實做細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確保安全穩定運行。各熱源廠要認真履行供熱職責,嚴格執行供熱調度指令,確保安全供熱、穩定供熱、保質供熱。市熱力公司要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巡查監管,確保供熱管網系統運行穩定。

(四)嚴格巡查檢查。市城市管理局和熱力公司要組建專門檢查隊伍,嚴厲查處破壞表閥、竊水竊熱及偷接轉供等行為,堅決取締違法安裝、使用管道循環泵、換熱水箱、放水閘閥等行為,堅決維護全市供熱正常秩序。

(五)加大宣傳引導。各責任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引導用户安全、合理、經濟用熱;要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羣眾和社會各界監督,妥善解決羣眾合理訴求,確保羣眾温暖過冬。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5

為加強供熱行業管理,全面提高城市供熱保障能力,切實解決當前城市供熱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促進供熱事業健康發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供熱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着力改善生態環境和發展環境要求,以科學供熱、滿足需求、節約能源、改善民生為目標,逐步完善各項配套政策。堅持統一規劃、市場導向、屬地管理、分區建設的原則,完善城市供熱基礎設施,提高城市供熱保障能力;堅持政府主導、部門監管、企業主體,用户參與的原則,積極推進供熱計量改革,促進建築節能;堅持民生為本、保障優先的原則,高度重視困難家庭採暖,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一)利用3年時間,全面提升城市供熱保障能力。20xx年為“供熱保障攻堅年”,要着力加快熱源設施建設,爭取到20xx建成以熱電聯產為主、大型區域鍋爐房為補充的熱源充分保障的集中供熱體系,實現多熱源聯網,具備相互支援能力。

(二)加快老舊供熱管網改造工程。結合集中供熱二次管網及分户改造工程,開展XX年以上的老舊集中供熱管網改造工程,自20xx年起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推進建築節能和供熱計量收費。3年基本完成主城區具有改造價值的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程。到20xx年採暖期,住宅供熱計量收費面積達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熱面積的35%以上,到20xx年採暖期,達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加強規劃管理

中心城區、宣化區、下花園區要依據調整後的城市總體規劃,認真編制和修訂供熱專項規劃,合理佈局熱源,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管網安全運行係數。加快推進熱源工程建設,全面滿足和保障城市集中供熱發展需求。積極開展供熱老舊管網、二次管網及分户改造工作,制定改造和投資計劃,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求,編制張家口市集中供熱老舊管網及分户改造工程規劃。

責任分工:

1.編制《20xx~20xx年城市集中供熱老舊管網、分户改造及投資計劃》。(各區政府負責)

2.制定《張家口市集中供熱老舊管網及分户改造工程規劃》。(市公用局會同市發改委負責)

3.完成集中供熱專項規劃制定或調整並報批。(市公用局負責,20xx年5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設施建設

按照我市集中供熱熱源總佈局,加快熱源廠建設進程,保障集中供熱健康有序發展。全力實施張家口發電總廠機組改造及供熱首站工程、橋東區區域鍋爐房續建工程、橋西區區域鍋爐房續建工程,爭取年內竣工;努力推進河北省建投宣化熱電廠二期項目、張家口熱電廠二期項目,力爭早日開工;加快編制中心城區熱源聯網規劃,加強各供熱區域熱網互聯互通,實現多熱源聯網,提高熱網事故備用和熱源相互支援能力。加強污染物排放替代消減量的儲備,在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中向熱電聯產項目傾斜,為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創造條件。

責任分工:

1.橋西恆峯熱力公司2×70MW鍋爐房續建工程,實現年內竣工。(橋西區政府負責)

2.橋東東源熱力公司2×63MW鍋爐房續建工程年內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竣工。(橋東區政府負責)

3.張家口發電總廠2×300MW機組改造及供熱首站工程,力爭年內竣工,確保20xx年9月投產。(市發改委、大唐張家口發電總廠負責)

4.河北省建投宣化熱電廠二期工程(2×350MW)項目,力爭年內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投產。(市發改委、河北省建設宣化熱電廠負責)。

5.張家口熱電廠二期工程(2×300MW)項目,力爭年內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投產。(市發改委、大唐張家口熱電廠負責)

6.編制區域熱源聯網規劃方案,實現各熱網互聯互通、相互支援能力。(市公用局、有關區政府、有關供熱企業負責)

7.繼續實施集中供熱老舊管網及分户改造工程,增強供熱安全性和穩定性。(市公用局、有關區政府、有關供熱企業負責)

8.加強污染物排放替代消減量的儲備,在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中向熱電聯產項目傾斜。(市環保局負責)

(三)理順供熱價格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對供熱價格進行調整,制定熱價時充分考慮熱電聯產企業和區域鍋爐企業之間的成本差異,同時要考慮各種供熱成本的增加。研究建立以不少於1個年度為週期的煤熱價格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供熱計量價格政策。

責任分工:

1.研究出台煤熱價格聯動指導意見。(市發改委、物價局負責,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供熱價格調整方案,召開聽證會。(市物價局會同市公用局,20xx年6月底前完成)

3.制定基礎熱價比例30%、計量熱價比例70%的價格政策和“多退少補”收費政策。(市物價局會同市公用局,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資金投入

加大管網改造資金投入,確保供熱運行安全。完善財政補貼機制,設立供熱保障金,在供熱價格調整不到位的.情況下用於供熱企業虧損補貼。加大既有建築熱計量及節能改造資金支持,確保節能效果。

責任分工:

1.適當安排專項資金,利用3年時間對XX年以上老舊管網進行升級改造。(市財政局會同市公用局負責)

2.設立供熱保障金,納入財政預算,用於供熱企業虧損補貼。(市財政局負責)

3.安排配套資金,用於支持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市財政局會同市公用局負責)

(五)推進建築節能

新建建築嚴格按照節能標準安裝供熱計量及温度調控裝置,同步推進既有建築圍護結構、供熱計量和管網熱平衡改造。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新建建築和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全部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加強大型公共建築能效測評、標識和監管,加快制定能耗定額及超定額加價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公建能耗。

責任分工:

1.新建建築嚴格按照節能標準進行建設,既有建築3年完成供熱計量改造170萬平米以上。(市住建局、市公用局、市財政局負責)

2.加強大型公共建築能效測評、標識和監管。(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住建局負責)

3.到20xx年底前,主城區住宅供熱計量收費面積達到住宅集中供熱面積的35%以上,到20xx年底前,達到50%以上。(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熱企業負責)

(六)創新供熱能源模式

積極穩妥發展天然氣分佈式能源。鼓勵在新建辦公樓、車站、賓館、商場等大型公共建築物或建築羣發展天然氣分佈式能源系統。推廣燃氣、熱泵、太陽能、工業餘熱、低品位熱源等清潔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熱中的應用,減少燃煤污染,改善生態環境。

責任分工:

1.積極穩妥發展天然氣分佈式能源,研究提出發展天然氣分佈式能源指導意見。(市發改委、市公用局負責,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推廣燃氣、熱泵、太陽能、工業餘熱、低品位熱源等清潔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熱中的應用。(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公用局負責)

(七)提升供熱服務

完善管理體制,供熱企業要負責二次網的維修維護,費用納入企業運營成本。加強服務管理,細化供熱服務標準和服務承諾,嚴格落實供熱投訴首問負責制,對羣眾反映的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到現場解決,在整個採暖期內實現全覆蓋達標供熱。

責任分工:

1.細化服務標準和服務承諾。(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熱企業負責,20xx年5月底前完成)

2.建立投訴首問責任制。(各集中供熱企業負責)

(八)制定供熱規範性文件

修訂《張家口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力爭年內出台。有效規範供熱規劃、建設、供熱用熱及設施管理,明確供用熱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確保供熱建設、經營管理等有法可依。

責任分工:

1.修訂《張家口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市法制辦、市公用局負責,20xx年9月底前完成)

2.編制《張家口市突發供熱事件應急預案》。(市公用局負責,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城市供熱保障領導小組,各區政府要加強對供熱工作的領導,設立區供熱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物價、財政等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切實把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形成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對因工作不力導致供熱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有關負責同志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在供熱保障、供熱服務及計量收費中扯皮推諉,不履行責任的企業,要嚴肅查處。高度重視低收入困難家庭的冬季採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中,要一併制定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優惠政策,嚴格落實補貼資金,切實保障低收入困難羣體冬季採暖。

(二)強化行業監管

加強供熱經營監管,凡從事供熱生產經營的,均要符合供熱經營許可條件。綜合考慮企業供熱能力、經營方案、質量和服務承諾、應急保障能力等各項因素,擇優選擇供熱經營者。對不能滿足供熱保障要求的企業要及時清理整頓。加強供熱運行監管和行業指導,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範崗位操作規程,保障供熱系統正常運行。(市公用局、各區政府負責)

(三)健全保障機制

建立用煤保障機制,實行“冬煤夏儲”,落實供熱用煤計劃,加強統籌調配和應急儲備,確保冬季用煤充足。建立應急處理機制,落實供熱事故搶修搶險人員、設備和物資,加強應急演練,確保及時有效處理突發事故。各區在每年採暖期結束後1個月內,要認真總結本採暖期存在的供熱問題,研究下一年採暖期的供熱方案,經市公用局彙總後報市政府批准,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6

為解決供熱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問題,着力提升全市供熱能力和水平,根據《石家莊市20xx-20__年供熱提質升級實施方案》要求,20xx年重點實施“三大提升”工程,繼續推進“兩大改革”,確保羣眾温暖過冬,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20xx年供熱提質升級工作總體目標

一是提升熱源保障能力。按照“調整供熱能源結構,禁止原煤熱源、控制燃氣熱源,充分利用廢熱資源,使用其他清潔能源作為補充”的原則,全面加快熱源建設,大力推進廢熱利用和其他清潔能源開發,力爭用三年時間構建起市區及周邊縣(市)廢熱利用集中供暖管網體系,形成6個主力熱源(西柏坡電廠、上安電廠、裕華電廠、鹿華電廠、大良村電廠、循環經濟化工基地),1個市內互聯管網,N個熱力公司的6+1+N的供熱格局。

今年,重點完成西郊供熱燃氣調峯備用鍋爐、裕華熱電廠高背壓改造;新增供熱需求優先考慮採用裕華熱電技改增能、污水源熱泵項目、諾奇水煤漿、天燃氣、電採暖等清潔能源供熱;在三環附近建設調峯爐,確保新增供熱能力20xx萬平方米,保證實現市區供熱應供盡供。同時,檢修熱電二廠、熱電三廠等所有熱源點老舊設施,消除故障隱患,保障安全運行。

二是提升熱網輸送效能。完成鹿華、裕華供熱管網聯網工程;對老舊一次管網檢修或更新;一次熱網安裝智能設施,初步實現全市熱網管理智能化。對100個老舊居民小區進行二次網、户內串改並改造,提高老舊小區供熱效果。

三是提升供熱管理水平。落實供熱企業一管到户,推進熱計量改革,理順供熱價格體系,完善《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配套管理辦法,理順市、區、部門、企業以及基層組織之間的管理職能,初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企業負責、層級明晰、分工明確、調度科學、管理有力的管理體制。

二、20xx年供熱保障攻堅具體任務

(一)供熱管理體制改革

一是明確政府管理職責。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的原則,實行市、區、街道(鄉)三級網格化管理。市級供熱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供熱規劃、政策的制定、供熱價格的調整、熱源熱網建設的協調以及各供熱企業運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等。市內各區供熱辦負責區域熱源建設初步審批、老舊小區改造、監督管理協調等工作。街道、鄉鎮明確專職供熱管理負責人,主要負責交換站、二級網運行情況的管理與監督、協助熱費收繳以及供熱糾紛的協調等。

二是規範供熱企業行為和服務標準,強力推進一管到户管理模式。按照住建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市供熱辦同所有供熱企業簽訂供熱特許經營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規範供熱行為和供熱服務標準。對老舊小區二次網、交換站進行改造升級,落實一管到户(兩種方式:優先考慮由現有供熱企業接管、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和各區政府負責,各供熱企業配合)

(二)供熱運行機制改革

一是調整供熱價格體系。新參加集中供熱小區的二次管網、熱交換站、樓內公共供熱管道建設,由有資質的供熱企業來做,並且一管到户,實行計量收費。研究調整供熱價格,同時解決熱交換站運行費用、二次管網維修資金不足問題。

(責任分工:市物價局、財政局負責,市建設局配合)

二是實施成本監審。對所有供熱企業進行成本監審,每個採暖季結束後2個月內完成成本監審,3個月內供熱補貼落實到位。

(責任分工: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審計局、物價局、建設局配合)

三是完善考核機制。20xx年5月底前制定供熱服務考核辦法,供熱服務質量與財政補貼掛鈎,引導企業提高服務質量。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各區政府負責)

四是統籌全市各縣市供熱情況,掌握指導各縣(市)供熱工作。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負責)

(三)供熱工程方面

一是鍋爐置換工程。全部完成鍋爐置換工作。5月底前將市區剩餘的9台分散燃採暖煤鍋爐拆除置換,並完成鍋爐置換工程的決算工作。

(責任分工:鍋爐拆除由市建設局牽頭,各區負責;鍋爐置換由各區政府和產權單位負責;純居民鍋爐決算由市財政局、建設局負責)

二是熱源建設工程。加快部署上安電廠、西柏坡電廠廢熱入市工程各項前期工作,儘早開工建設。推進裕華熱電廠技改項目,增加其供熱能力。20xx年新增供熱需求通過鹿華、裕華電廠技改擴能、三友污水供熱管網擴建、電供熱、天然氣、煤粉鍋爐等供熱方式解決。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各區政府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規劃局、土地局、財政局等單位配合,各供熱企業配合)

三是檢修供熱設施。所有熱源、熱網設備冬病夏治,確保供熱設備檢修保養到位。

(責任分工:各供熱企業負責)

四是二次管網和户內串改並改造。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個老舊小區的`户內供熱管網串改並、供熱二次管網、換熱站更新改造,解決老舊小區供熱不達標問題。户內改造費用由居民承擔;熱交換站、二次管網、樓內公共部分由市財政、區財政、供熱企業按照4∶3∶3比例承擔。由供熱企業負責實施其供熱區域內的改造任務,改造完成後由供熱企業一管到户。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各供熱企業具體實施)

五是實施管網聯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華與裕華的管網聯通。

(責任分工:石家莊華電供熱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實施)

六是推進計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萬平方米的既有建築熱計量改造任務,並確保按計量進行收費。推進新建建築熱計量設施安裝和實行熱計量收費,20xx年底前,住宅供熱計量收費面積達到市區住宅集中供熱面積的40%以上。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牽頭,各供熱公司負責)

七是建設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區供熱智能管理指揮中心,完成供熱企業一次管網智能設施安裝,進一步完善户內温度監測採集遠程傳輸體系安裝,實現熱源、熱網及換熱站運行狀態和户內温度的實時監測和科學調度。

(責任分工:指揮中心建設由市、區政府負責;一次網智能設施和温度採集體系安裝由各供熱公司負責)

八是熱二南廠區、熱三替代。推動廢熱替代熱二南廠區、熱三改造工程及其相應“汽改水”工程。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牽頭,各區政府和市規劃局配合,供熱公司負責)

九是在熱源廠新建燃煤、石灰石、粉煤灰等物料存放場地,存儲量應滿足在實施大氣應急預警時不低於3天的用量。

(責任分工:市環保局牽頭,建設局配合,熱源廠負責)

三、資金籌措和來源

一是鍋爐置換工程。已在20xx年鍋爐拆改中列支。

二是熱源建設工程。上安電廠廢熱入市工程、裕華電廠高背壓改造及三友管網完善工程投資由企業自籌。市內區域調峯供熱站投資由企業自籌。

三是檢修供熱設施。所有熱源、熱網設備“冬病夏治”,確保供熱設備檢修保養到位。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政府適當財政補貼。

四是改造二次管網。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個老舊小區户內供熱管網串改並及供熱二次管網和換熱站更新改造,解決老舊小區供熱不達標問題。市財政、區財政、企業按4∶3∶3比例出資建設。

五是實施管網聯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華與裕華的管網聯通。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

六是推進計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萬平方米的既有建築熱計量改造任務,並確保按計量進行收費。資金來源為中央財政資金。

七是建設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區供熱智能管理指揮中心,完成市內供熱一次管網智能設施安裝,進一步完善户內温度監測採集遠程傳輸體系安裝,實現熱源、熱網及換熱站運行狀態和户內温度的實時監測和科學調度。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政府適當補貼。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市內五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正定新區管委會和市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各供熱企業要將各自承擔的任務進行細化梳理,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分工,明確完成時限,確保各項工作得到有效落實。市政府督查室和供熱提質升級指揮部要定期對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督查、評比考核,對工作進展快、效果好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拖沓、進展緩慢的給予通報批評。

(二)健全保障機制。建立供熱應急資金,用於供熱應急工程。建立應急處理機制,落實供熱事故搶修搶險人員、設備和物資,加強事故應急演練,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故。

(三)加強協調聯動。供熱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需要各級、各部門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市規劃、城管、園林、發改、環保、土地、電力等部門在辦理規劃、破路和綠化移植等手續時,要本着特事特辦、全力支持原的則,從速審批、儘快辦理。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7

現根據《扎賚特旗人民政府關於20__年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為確保全鎮廣大農牧民温暖過冬,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各嘎查村、社區,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着力做好農牧民冬季用煤的每個農牧户限購2噸,用於自家取暖,不得倒買倒賣,按照“村級屬地管理”的工作原則,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温暖過冬。

二、煤質及價格

音德爾鎮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來源為呼倫貝爾市煤炭企業,取暖用平價煤源為國能寶日希勒露天礦煤炭,呼貝塊3500卡,價格每噸629元。農牧户實際支付煤價由坑口保供價、運費、裝卸、損耗等費用組成,最終價格按照全旗統一安排執行。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順利推進,成立音德爾鎮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管站,辦公室主任由呂月明同志兼任,具體負責與上級部門對接溝通,統籌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一)煤炭採購組。由鎮經管站呂月明任組長,負責統籌協調煤炭採購合同的簽訂,聯繫發改委白文生主任協調保供煤購銷、運輸及後續的損耗費的評審、資金交付、結算等環節的'資金保障工作。並協調運輸車輛,確保保供煤配送至嘎查網點。

(二)運輸保障組。嘎查村、社區主要負責保供煤運輸車輛到達卸煤網點管控,為保供煤運輸車輛開闢綠色通道。嘎村、社區負責做好運輸過程中人員及車輛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銷售保障組。由各嘎村、社區負責人任組長併成立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入户統計實際需求量,合理設置銷售網點,本着農牧民自願購買的原則每户限購2噸,檢斤供應到户,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並負責收取取暖煤費用,建立台賬,保障政策落實到位。嚴厲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四)專項督查組。由鎮紀委關星任組長,組織審計等有關部門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並將督查情況報送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審閲,對於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現象,在全鎮範圍內予以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充分認識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各嘎查村、社區負責人要靠前指揮、親自部署,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抓好宣傳報道工作,把各項政策、措施宣傳到位,使廣大羣眾理解政策,感受到送温暖的真情。同時,自覺接受羣眾監督,解決羣眾問題,及時處置不實信息和負面輿情,對造謠傳謠行為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全力保障農牧民生產生活和諧穩定。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8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保障百姓温暖過冬、減少大氣污染為立足點,加大燃煤小鍋爐取締力度,採取"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並則並"的原則,儘可能的利用清潔能源。以"保民生、保穩定"為工作目標,牢固樹立"民生政府、民本政府"理念,為了使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的具體體現,按照供熱企業為主、政府推動,通過供熱企業、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門和社會各界互動,全面提高供熱質量和服務水平,將温暖送到百姓家中、送到百姓心裏。

二、工作目標

(一)確保用户室温24小時達到18攝氏度以上,力爭達到舒適温度,不讓一户居民挨凍。

(二)及時受理、解決各類供熱故障和問題,力爭羣眾滿意率達100%。

三、實施時間

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4月15日。

四、工作具體內容

(一)以民生為本,穩妥推進燃煤小鍋爐取締工作。

堅持清潔替代、安全發展,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並則並"的原則快速推進燃煤小鍋爐取締任務的完成。抓緊處理好併網燃煤小鍋爐的'收尾工作,要以民生為本,穩妥處理好管網對接,利用更合理的技術手段連接好管網,嚴禁出現停熱、停供現象發生。各相關"煤改氣、改電"單位,清潔能源儲備要充足、要有足夠的電力負荷,切實保障改造區域的正常供熱,確保不讓一户居民挨凍。

(二)嚴格供熱質量和服務質量標準。

供熱企業要保證供水、回水温度,熱電聯產、區域鍋爐要採取連續供熱方式,利用清潔能源"煤改氣、改電"的要延長供熱時間,供熱期內熱用户室內温度必須達到法定標準,並不斷提高舒適温度覆蓋比例。科學調配區域熱能,杜絕冷熱不均問題。進一步完善供熱投訴受理值班、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投訴受理服務機制,公佈投訴受理電話,強化企業內部服務質量管理檢查和配套獎懲機制落實,確保供熱質量、服務質量達標。

(三)保證供熱生產安全穩定運行。

認真汲取各類事故教訓,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嚴肅落實責任,防微堵漏,將生產經營隱患和運營風險降至最低。結合實際調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建、充實應急搶險隊伍,檢修應急搶險設備,落實應急措施,保證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及時、得當、有效。供熱設施發生故障的,供熱企業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各縣(市)供熱管理部門。

(四)依法規範市場經營行為。

供熱企業結合實際,及時與熱用户簽訂供用熱合同,明確供熱、用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結合收費工作,及時發現、處理竊熱、損害供熱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開展正面宣傳報道,引導各類用户依法、規範用熱,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供熱企業運行及儲煤週報告制度。

各縣(市)供熱管理部門、市直各供熱企業每週上報企業運行及存儲煤情況,各縣(市)政府每週對各供熱企業上報數據進行分析,及時查找處理存在問題,將隱患遏制在萌芽狀態。

(二)建立棄供鍋爐接管機制。

各縣(市)政府建立供熱棄供接管機制,委託具備實力的供熱企業依法接管棄供分散小鍋爐供熱運行,對擅自停業、歇業、棄管的,組織其他供熱單位臨時接管,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人代表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政府主導搭建應急搶修平台。

在全面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定期組織各供熱企業應急搶險實戰演練的基礎上,各縣(市)政府要依託供熱企業實力雄厚的技術、人員和設備,實行政府直接指揮,1小時內可集結搶險隊伍、搶險機械設備,保證應對各類供熱突發事件需要。對發生事故未能及時處理,導致居民用户發生凍害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做好清潔能源供熱熱源應急儲備。

各縣(市)政府根據供熱季供熱保障工作實際需要,多渠道多方位做好本地區清潔能源供熱能力的儲備;對存在供熱缺口的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供熱等供熱方式,不能滿足清潔取暖需求的,要儲備應急熱源確保民生供熱需求。

(五)開展"温暖之冬"保障活動。

各縣(市)政府要開展保供熱、保穩定"温暖之冬"保障活動,主導加大對各供熱企業的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讓問題過夜;元旦前集中開展一次"訪民問暖"專項活動,通過供熱管理部門、供熱企業進社區、入户走訪、開展宣傳諮詢等方式,認真聽取意見,重點解決好"供不上"和"供不好"等突出問題。

六、組織機構

為加強此項工作領導,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鄭君橋 副市長

副組長:謝北寒 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員單位:各縣(市)政府、市城鄉建設局、市環保局、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信訪局、新聞傳媒集團、市供熱協會。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供熱燃氣管理辦公室

主任:謝北寒(兼) 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副主任:周偉 市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七、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組織。各縣(市)政府要建立組織機構直接領導、綜合協調,組織專人負責對各供熱企業的供熱質量和服務質量檢查監測。對當前這項事關人民羣眾冷暖和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成員單位必須切實加強領導,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實現百分之百達標。

(二)提倡奉獻,保障民生。供熱企業作為行業主體,要站在保民生、保穩定和為政府分憂、為百姓解難的高度,勇於奉獻,切實承擔起公益事業企業責任,積極履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義務,嚴格按方案要求,將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切實提高供熱質量和服務質量。深入挖潛增效,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克服燃煤價格上漲、氣温低等不利因素,做好供熱保障工作。

(三)強化管理,嚴肅追責。各縣(市)供熱管理部門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防止供熱工作出現供熱不達標、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要及時迅速嚴肅查處,認真跟蹤督辦,對違法違規供熱企業要依法依規從重處罰,對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並進行公開通報。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作用,加大活動宣傳力度,樹立供熱工作先進典型;對整改落實不到位、問題解決不及時等問題,供熱企業主要領導要在媒體上説明情況,接受人民羣眾和社會各界批評監督。

(五)做好上報工作,認真抓好落實。各縣(市)供熱管理部門針對各項工作安排落實情況,按照時間結點及時上報市供熱燃氣管理辦公室。週報告制度務於每週五11時前上報、"訪民問暖"活動務於12月27日前上報。屆時市供熱燃氣管理辦公室組織檢查組對各縣(市)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將按照規定給予追責。

供熱保障應急預案 篇19

為進一步做好採暖期集中供熱工作,提高供熱管理服務水平和保障能力,確保我區集中供熱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立足資源供應實際,構建上下積極聯動、部門協調一致的集中供熱保障體系,統籌集中供熱保障工作,落實集中供熱企業供熱主體責任和各相關職能部門用熱保障屬地監管責任,強化集中供熱事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跟蹤問效,規範供用熱行為和市場秩序,解決好各類集中供熱問題。確保集中供熱安全穩定、高效有序,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組織領導

為強化集中供熱工作組織領導,成立新城區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卓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張建平區城管局局長

成員:區政府辦、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棚改事務中心、公安新城分局、交警新城大隊、西一路街道辦事處、中山門街道辦事處、解放門街道辦事處、長樂西路街道辦事處、長樂中街道辦事處、韓森寨街道辦事處、胡家廟街道辦事處、太華路街道辦事處、自強路街道辦事處、幸福路地區管委會、房地產經營三公司、西安新城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分管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城管局副局長王輝同志兼任。辦公室具體負責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研究提出集中供熱工作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及建議,督促、檢查領導小組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調聯動,按照各自職責,全力保障集中供熱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三、責任分工

(一)區級部門

1.區城管局:向區委、區政府及時報告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加強轄區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加強對集中供熱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轄區集中供熱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督促轄區集中供熱企業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對轄區集中供熱企業的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設備檢修等方面,聯合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考核;督促、指導、協調集中供熱企業處理相關問題;查處集中供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2.區發改委:組織冬季高峯供氣保障工作,面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協調爭取氣源,處置天然氣氣源保障突發事故,負責集中供熱工程的項目審批和職責範圍內集中供熱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3.區住建局:督促物業企業履行供熱管理相關規定,督促物業服務公司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設備,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信息;教育、引導、督促物業服務公司依據相關法規及合同規範供熱,對發生瞞報、漏報、少報供熱面積等“偷熱”問題的物業服務單位督促其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會同市場監管部門計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處理小區物業管理範圍內的供熱問題投訴。

4.公安新城分局:依法查處物業服務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偷熱”以及借供熱矛盾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

5.交警新城大隊:協調市級部門為供熱事故搶修車輛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確保在執行供熱搶修任務期間不限號且通行順暢。

6.區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做好資金保障工作。

7.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集中供熱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督促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指導、協調、督促區級集中供熱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培訓、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開展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治理等工作;指導區級集中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做好集中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

8.區市場監管局:依法開展供熱合同行政監管,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做好集中設備監察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物業公司、集中供熱企業違規收費行為,處理有關天然氣氣源保障和燃氣供熱價格問題投訴;依法組織開展熱能表計量檢定工作。

9.區政府辦:負責將12345、96100、人民網等平台的供熱問題投訴及時準確地向相關單位交辦。關於供熱質量和物業服務公司的服務質量問題,向屬地街道辦事處交辦;關於價格、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市場監管局交辦;關於“偷熱”行為的問題,向公安部門交辦;對於其他問題,按照本方案職責分工向相關部門交辦。

(二)各街道辦事處、區城棚改事務中心、幸福路地區管委會

各街道辦事處、城棚改事務中心、幸福路地區管委會要建立集中供熱保障協調機制,研判轄區集中供熱形勢,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對集中供熱工作專門安排部署,每週對轄區各換熱站、居民用户進行走訪調研;落實用熱保障的“屬地”管理責任,建立供熱用户台賬,完善轄區內集中供熱的相關數據及資料的統計、收集、上報;開展訪民問暖活動,處理回覆轄區羣眾集中供熱方面投訴,及時溝通、協調、處理採暖期集中供熱質量問題;督促轄區集中供熱企業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落實鍋爐分級保供預案和用户調峯方案。組織轄區集中供熱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召開供熱工作宣傳動員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於物業服務公司責任地督促其進行整改;定期巡查管線查處並上報損毀集中供熱管網設施的行為。

(三)房地產經營三公司、西安新城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負責履行所管理的小區供熱管理相關規定,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設備,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信息;每週對轄區各換熱站、居民用户進行走訪調研;落實用熱保障的管理責任,建立供熱用户台賬,完善管理範圍內集中供熱的相關數據及資料的統計、收集、上報;開展訪民問暖活動,處理回覆管理範圍內羣眾集中供熱方面投訴,及時溝通、協調、處理採暖期集中供熱質量問題;組織召開供熱工作宣傳動員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及合同規範供熱;定期巡查管線查處並上報損毀集中供熱管網設施的行為。

(四)集中供熱保障企業

1.天然氣公司:做好冬季採暖期天然氣需求預測,科學調度,合理組織氣源供應。制定完善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和“供用氣安全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承擔的`相應責任和義務;在“壓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採暖期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他集中供熱天然氣鍋爐用氣;集中供熱燃氣設施管理人員24小時駐場值班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針對性應急演練,加強備品備件準備,確保應急及時有力。

2.集中供熱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供熱服務、節能減排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熱工作保障方案、“壓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

資、裝備、人員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執行天然氣“壓非保民”措施,分階段、分鍋爐、分區域實行限供;統籌燃煤鍋爐、天然氣鍋爐、熱電聯產餘熱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積極爭取氣源,提前儲備煤炭,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熱設備設施,建立問題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及時更換老舊供熱管網,指導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檢修;落實24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12345市民熱線等平台轉辦的投訴;高度重視維穩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向用户宣傳供熱知識,收集供熱意見建議,現場解決供熱問題。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應急保障處置機制

一是建立集中供熱應急保障協調機制,由區城管局牽頭,區政府辦、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各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各集中供熱企業配合,研究協調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及時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保障集中供熱平穩高效。二是建立集中供熱投訴應訴處理機制,各相關部門及集中供熱企業要安排專人處理12345、96100、人民網等平台轉辦涉及供熱保障職責的各類投訴,並及時做好用户的安撫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各集中供熱企業要保證供熱服務熱線暢通,及時受理羣眾投訴,及時解決用户各種問題,堅決杜絕電話虛設、無人值守現象的發生。

(二)做好宣傳輿情管理

各相關部門一是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推廣普及供熱法規和相關政策,引導用户安全、合理、經濟用熱,並通過正規途徑反映訴求。二是要制定完善輿情處置機制,及時對轄區內供熱輿情進行研判,通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對突發事件的媒體管控,加強部門協調溝通,防止出現集中供熱問題炒作現象。

(三)強化信息報送

供熱期間,各集中供熱企業每日向供熱保障專班辦公室報送鍋爐運行、供熱能力、天然氣消耗、天然氣缺口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總體保障供熱情況。區住建局每週向區城管局報送投訴物業問題處理情況及物業服務公司信息公開情況。區市場監管局每週向區城管局報送供用熱合同違約問題及違規收費問題處理情況。各街道辦事處每週向區城管局報送對轄區各換熱站、居民用户進行走訪調研情況。

(四)加強督導檢查

集中供熱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相關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區城管局牽頭,各相關部門和集中供熱企業抽調專人組建聯合督導組,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約談及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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