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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應急預案4篇大綱

衞生應急預案4篇大綱

本文目錄2017衞生應急預案某市衞生系統防汛應急預案學校突發飲食衞生事故應急預案學校食品衞生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及時有效地做好對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構建和諧**,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提供有效的後勤保障,特制訂**鎮突發公共衞生事故應急預案。

衞生應急預案4篇大綱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遵循“全鎮統一領導,機構協調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指導方針,貫徹實施“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綜合協調、分工協作、統一指揮、羣防羣治、整合資源、依靠科學、及時反應、措施果斷”的工作原則。

第一章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一條應急處理指揮部及其職責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發生後,鎮政府成立突發公共衞生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指揮部”)和辦事機構,在市突發公共衞生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和鎮黨委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全鎮突發公共衞生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由鎮政府領導任總指揮;鎮突發公共衞生委員會成員單位為鎮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四個應急處置工作組,地點設在**衞生院內。指揮部職責:

1、發佈啟動突發公共衞生事故應急預案的命令;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4、審議批准鎮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第二條辦公室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衞生院院長擔任,副主任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鎮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辦公場地、辦公設備要落實到位,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故應當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鎮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行政村、居委會和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上級政府、部門和鎮政府、鎮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鎮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事故調查組:由**衞生院牽頭,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xx市質監局、**協理站、工商分局等單位配合,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初步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意見。

(三)事故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機構為主負責,依法實施(或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劣質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四)醫療救治組:由**衞生院負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儘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五)秩序維護組:由派出所負責,維護現場應急救援秩序,保障各項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第三條現場應急處理小組及其職責

由先期到達事故現場的職能機構和事故發生單位相關人員組成的現場應急處理小組。主要職責是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第四條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鎮衞生院:承擔鎮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負責鎮指揮部的日常業務工作,擬訂應急救援預案,具體組織協調應急工作,收集報送信息,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消費環節突發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調查與控制工作;負責突發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醫療救治工作。

農技推廣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及上報工作,負責對重大動物疫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生豬屠宰檢疫、無公害基地監測,並及時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工商分局:依法開展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原因調查處理等工作。

教育機構:負責協助衞生等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派出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偽劣食品等涉及突發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動,維護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現場秩序,配合調查突發公共衞生事故,依法查處暴力抗法案件。

環保辦公室:負責對因污染環境造成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並開展環境監測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污染處置工作。

城管中隊: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調查,嚴肅取締無固定場所、無證照經營的路邊食品經營和加工棚點。

財政所:把食品衞生安全事故處理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預備費中,並負責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質監站:負責對本鎮食品企業的檢查監督;協調檢疫部門和工商部門對食品衞生的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工作。

第二章監測與報告

第五條建立監測制度

全鎮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突發公共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機構間信息溝通平台,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衞生院牽頭負責收集彙總、及時傳遞、定期報告突發公共安全綜合信息。

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負責收集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飼料添加劑和動植物生長激素等質量安全檢測信息,並及時報送至上級主管部門和鎮衞生院。

質監站、工商分局、衞生院三個單位聯合收集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

鎮突發公共衞生委員會負責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第六條建立通報制度

一、通報方式:

(一)、接到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報告的任何單位、行政村(居委會)應當在1小時內向鎮政府、**衞生院報告。

(二)、**衞生院接到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報告後,應當在2小時內向與事故相關的機構及鎮政府通報,同時報xx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險情,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相關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第七條建立舉報制度

鎮政府向社會公佈舉報投訴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機構、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突發公共安全監管職責的行為。

有關機構接到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和隱患的舉報後,根據各自的職責權限進行(或報請上級主管部門)調查處理,並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結果。

第八條應急準備和預防

**衞生院接到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信息後,對信息進行分析並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事態嚴重時及時報請鎮政府同意後,發佈突發公共衞生事故預警信息,並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特別嚴重的及時上報鎮政府,建議啟動應急預案,並向有關機構及應急救援機構通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第九條建立報告制度

**衞生院會同有關機構建立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報告制度。各相關機構、行政村(居委會)應當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

(一)報告範圍

1、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衞生事故;

2、按照事故分級一至四級中任何一級突發公共衞生事故。

(二)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在1小時內向鎮政府及有關機構報告,也可直接向市政府報告。

(三)下級向上級報告

各行政村、有關機構、單位在接到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鎮人民政府和**衞生院報告。鎮政府和**衞生院在1小時內報告至市人民政府和xx市郵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單位以及與突發公共安全有關的單位;

3、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各行政村(居委會)、有關機構和單位。

(五)責任報告人

1、行使突發公共安全監管職責的相關機構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公共衞生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六)事故報告要求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

1、初次報告。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包括突發公共衞生事故鑑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七)報告時限要求

事故發生地村委會或有關機構,應在知悉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後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第三章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應急響應

第十條應急響應

鎮人民政府應急響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發生在本鎮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根據突發公共安全監督職能機構的報告和建議,決定啟動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組織有關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公共安全監管職能機構應急響應:接到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報告後,公共安全監管職能機構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機構和當地村委會通報有關情況;相應工作組立即啟動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各相關機構、行政村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市對應的突發公共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請求應急救援支持。

第十一條響應終結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根據市指揮部要求,終結突發公共衞生事故應急救援,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鎮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彙總之後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及市指揮部辦公室的部署,向有關機構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對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發生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第十二條緊急處置

進入應急響應後,各類應急機構在鎮指揮部的統一組織領導下,按照預案要求組織應急力量,實施救援。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後,鎮指揮部迅速向事故發生地派出應急處置工作組,實施突發公共衞生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公共衞生事故進行調查。

第四章後期處理

第十三條善後處置

鎮政府負責組織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第十四條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

由鎮衞生院會同紀檢監察及相關機構對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發生、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進行全面調查,對相關責任機構、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交有權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總結報告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鎮指揮部辦公室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鎮人民政府及上級政府、部門。同時根據應急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措施,並抄送鎮政府有關機構。

第五章應急保障

第十六條信息保障

鎮政府建立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制度,由鎮衞生院負責承擔突發公共衞生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報送和傳遞等工作。

第十七條醫療保障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衞生院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第十八條人員保障

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突發公共安全監察專門人員及相關機構人員參加事故處理。

第十九條物資、資金保障

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鎮人民政府保障突發公共衞生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鎮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第二十條演習演練

鎮人民政府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結合本應急預案,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轄區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鎮衞生院會同有關機構指導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組織鎮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相應能力,並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第二十一條宣教培訓

鎮相關機構、各村委會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突發公共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突發公共衞生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採取分級分機構負責的原則,由各相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鎮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1、**鎮突發公共衞生應急組織機構組成人員情況

2、突發公共衞生事故處理通報

附1:**鎮突發公共衞生應急組織機構組成人員情況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調查組

組長:**衞生院院長或分管防保副院長

成員:防保所人員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處理組

組長:事故發生環節監管機構的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

成員:事故發生環節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醫療救治組

組長:**衞生院院長或分管醫療副院長

成員:醫療護理人員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秩序維護組

組長:派出所所長

成員:派出所警員

附2:

突發公共衞生事故處理通報

*安委辦【】號

主送:

事由:

某市衞生系統防汛應急預案2017衞生應急預案(2) | 返回目錄

為貫徹落實防汛救災實行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積極做好防汛救災準備工作,保證災害發生後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減少人員傷殘和死亡,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根據xx市防汛救災工作的要求,結合衞生行業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災害前的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策略

(一)切實加強領導,建立高效、統一的組織保障系統。

1、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衞生局成立衞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加強對衞生防汛救災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為市防汛指揮部提供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建議;協調、指導全市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積極組織和協調全市衞生人力資源,對災區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進行緊急支援。

2、縣區、鄉鎮兩級醫療衞生單位都應成立相應的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在市衞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當地政府防汛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統籌安排當地的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根據當地汛情預測以及當地人口分佈、衞生資源等實際情況,參照本預案,制定適合本地特點的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預案,做到組織、人員和措施三落實。

(二)建立健全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技術保障體系。

1、制定xx市衞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應急技術預案。市衞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醫療和衞生防病專家,根據本市可能發生的汛情級別和造成的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的預測,全面評估本市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應急反應能力,制定本市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應急技術預案。

2、完善市衞生系統防汛救災醫療救護隊伍,成員以xx市公共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衞生救治隊和“三網”建設意外傷害醫療組為主。我市鄉鎮以上醫療機構,要分別組建防汛救災醫療救護隊和預備隊。醫療救護隊和預備隊要以創傷外科為主,適當配備其它相關專業的臨牀醫護人員。負責全市災害地區指定區域內傷員的分級救治和轉運。

3、完善市衞生系統防汛救災疾病預防控制隊伍。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衞生監督所聯合組建市級防汛救災疾病預防控制隊伍,各鄉鎮衞生院成立防汛救災疾病預防控制小組。疾病預防控制隊伍由從事流行病、免疫接種、消殺和環境、飲水、食品以及職業衞生等工作的公共衞生專業人員和相關的檢驗、藥械供應工作等人員組成,負責災害地區指定區域內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4、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隊伍要配備必需的現場醫療救護設備和藥品,消殺滅藥械、預防用生物製品,檢驗設備、試劑及必備的個人防護物品和生活物資,保持通訊暢通,以保障應急任務的執行。

5、開展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活動。為了提高醫療救護隊與疾病預防控制隊伍的技術水平和整體應急反應能力,市衞生局、各醫療衞生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進行相關技能和個人防護知識的專業培訓,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不同規模的模擬演練,發現問題及時調整人員。

(三)收集災害醫學信息資料。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衞生防汛救災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應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災害及其災害發生後,可能危及人民羣眾生命與健康的信息資料收集,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以加強對防汛救災防病指導工作。

災害醫學信息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人口分佈和生命統計資料; 2、衞生資源配置、疾病動態、傳染病監測資料; 3、重點傳染病的動物宿主和病媒生物的分佈資料;4、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藥械的儲備資料; 5、其它相關資料。

(四)做好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所需的經費、藥械、血源、物資的籌集、儲備和管理。

各級衞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要根據預測災情波及的範圍,提出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所需經費的測算,藥械和物資的儲備方案,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安排落實。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相關的防治藥品、設備和消殺滅藥械等物資的籌集儲備,保障應急供應。市中心血站要組織應急獻血隊伍,建立安全的血源儲備。

(五)完善醫療救護與疾病控制機構設施和設備,加強防汛抗災能力。

努力提高醫療機構醫療救護與疾病控制機構設施和設備的防汛抗災能力,保障防汛工作的正常運轉。

(六)開展醫學自救、互救和疾病預防控制的科普知識教育活動。

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積極作用,對公眾進行有針對性的災害發生時醫學自救、互救以及疾病預防控制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和心理應激承受能力。

二、災害發生時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的應急措施

(一)啟動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組織系統和保障體系。

1、發生災情後,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緊急啟動所設立的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衞生防病領導小組,根據所制定的預案,組織安排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應急工作。並根據災情的需要組織協調相應的衞生資源對災區進行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的援助。

2、各醫療衞生單位在市衞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的指導和人民政府防汛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開展以下工作: (1)對災害進行快速醫學評估,確定災害所引發的重點衞生問題,調配相應的專業救援隊伍。 (2)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3)廣泛開展社會動員,並接受社會各界為災區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捐助的資金、防治藥品器械等,為災區提供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緊急救援。

(二)災區的醫療救護。

在市衞生防汛救災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指揮領導下,醫療救護力量相互配合,劃分搶救區域,重點搶救重傷員,突擊救治中、輕傷員,對災區傷員進行分級醫療救護。

1、現場搶救。到達現場的醫療救護人員要及時將傷員疏散轉送出危險區,在脱險的同時進行檢傷分類,標以傷病卡,並按照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 現場搶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紮、固定和合理搬運,準備轉運至適宜的醫院。

2、早期救治。醫院對接收的傷員進行早期處理,包括糾正包紮、固定,清創、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對有生命危險的傷員實施緊急處理。同時醫院要做好救治傷員的統計彙總工作,及時上報。

3、傷員轉送。超出醫院救治能力的傷員,醫院要寫好病歷,在統一安排下,及時將其轉往指定的醫院,並妥善安排轉運途中的醫療監護。

(三)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加強對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衞生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疾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實施衞生防疫措施。

1、加強災後疾病監測工作,組織開展災區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及其危險因素進行分析、預測,並提出防治措施。

2、加強疫情報告,實行災區疫情專報制度。在災區工作的醫療衞生人員按要求向指定的衞生機構報告疫情,對重點傳染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實行日報和零報告制度,同時報告衞生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以便及時組織力量開展調查處理,迅速控制和撲滅疫情。

3、加強飲水衞生監督管理。及時確定可供飲用的水源,定期開展飲用水源的衞生狀況監測。對分散式供水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等進行消毒。

4、加強食品衞生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對災區的食品要進行抽檢,及時發現和處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隱患,預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指導開展環境的衞生清理。加強災民聚集地的廁所及垃圾場的設置和管理。對患傳染病死亡的屍體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加強對蚊、蠅、鼠等病媒生物的監測,安全合理使用殺蟲、滅鼠藥物,採用多種措施,及時有效開展殺蟲、滅鼠等工作。

7、認真做好對參加救災防病醫療衞生人員的自身防護。

(四)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知識的宣傳活動。

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對災區羣眾進行健康教育和疾病預防控制知識的宣傳,最大限度地提高宣傳教育的覆蓋面,提高羣眾自身防護、自我保健意識和心理調節能力。

三、災害後期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一)開展災後醫療衞生機構的恢復和重建工作。

1、派往災區的醫療救護隊在完成醫療救護任務撤離災區前,須做好與災區醫療機構的交接工作,確保災區傷病員醫療工作延續。

2、災區醫療衞生保健機構與設施的恢復和重建工作,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納入地方政府災後重建整體計劃,統一規劃,優先安排,確保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災後傷病傷殘人員的治療與康復。

1、繼續做好災區留治傷病員的治療工作。可以採取門診、巡迴醫療、家庭病牀等多種形式,對傷病員進行檢查、治療,同時還要對發現的漏診傷病員及時治療。

2、對於轉院的傷病員,進行系統檢查,優化治療措施。根據恢復情況,醫院可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將基本痊癒的傷員轉送回當地,並與當地醫療機構做好銜接工作。

3、當地醫療衞生人員須對傷愈出院的傷病員進行回訪、複查,對有功能障礙的傷員指導他們科學地進行功能鍛鍊,促進康復。

(三)災後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各醫療衞生單位要做好衞生防病工作,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1、完善疾病監測系統。

(1)加強對傳染病監測和疫情報告各個環節的督導檢查,落實各項防病措施。(2)繼續加強災區重點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防患於未然。 (3)加強疾病監測與報告工作,及時評價和反饋監測信息。報告內容包括法定報告傳染病、人口的暫時居住和流動情況、主要疾病的流行動態等。

2、廣泛開展羣眾性愛國衞生運動。按照“政府組織,地方負責,部門協調,羣眾動手,科學治理,社會監督,分類指導”的工作方針,整治居住區和公共場所的環境衞生,清運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糞便、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消滅蚊、蠅孳生地,開展居住地及其周圍的滅鼠工作,努力消除傳染病可能發生或傳播的條件。

3、加強食品衞生和飲水衞生監督管理。

(1)強化對食品的生產、加工和經銷衞生監督管理以及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和食品衞生知識的培訓。 (2)加強飲用水源和臨時供水設施的衞生監督管理,定期監測水質,保障供水安全。

4、加強流動人口的衞生管理,及時發現傳染病人,採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

5、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接種與預防性服藥,大力開展有針對性的預防接種或普服藥物工作,提高人羣保護能力,預防相應傳染病的發生。

6、繼續深入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自我防病意識。

學校突發飲食衞生事故應急預案2017衞生應急預案(3) | 返回目錄

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堂衞生安全管理,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結合實際,特制定飲食衞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嚴格按照食品衞生法辦事,餐廳工作人員按時進行健康查體,無健康合格證的嚴禁上崗。

2.與工作人員簽訂飲食衞生責任書,並與工資掛鈎。

3.定期組織食堂員工學習食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

4.建立每日對食堂衞生的檢查與記錄。

5.建立學校食物中毒報告與通報制度。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集體腹痛、腹瀉、噁心、嘔吐等)時,應迅速送學校衞生室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醫治。

2.迅速向教體局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3.建立食物試嘗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學校食品衞生安全應急預案2017衞生應急預案(4) | 返回目錄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1)成立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吳國傑

副組長:柴萬芳 郭建平

組 員:丁存善 李國斌 羅會榮 裴佔仁 馬善明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辦公室設在總務室,由丁存善主任兼任。

(3)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衞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衞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2)辦公室職責:

下發上級有關文件和本辦制訂的各項文件、通知,指導下屬各相關部門或人員實施應急處理預案。

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在學校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衞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並組織人員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上級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校食品衞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並上報主管部門。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衞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並把督查結果反饋給主管責任人。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校長考核實行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衞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培訓合格證和體檢合格證方可上崗)豐富衞生知識,增強衞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少量(3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打舉報電話向領導小組報告,再由領導小組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衞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3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羣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食品衞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羣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衞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衞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繫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衞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説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衞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衞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標籤: 應急 預案 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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