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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應急預案4篇

校園應急預案4篇

本文目錄2017校園應急預案國小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校園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中學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為了進一步加大學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防範教育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範應急預案:

校園應急預案4篇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嚴禁學生將火柴、打火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

②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③組織全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④組織學生進行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燃氣源等演練。

⑤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並做到及時更新。

2、應急預案

①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有效撲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師生從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必要時撥打120電話。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並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並進行用電安全防範知識競賽。

②定期檢測校內所有用電器、電線、觸電保護器,是否正常。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 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脱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衞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食堂人員進行體檢,定期請有關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變質食物,不在小攤上買零食,以防食物中毒。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④做好學生中餐的管理工作,重視中餐的質量與營養。

2、應急預案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情節嚴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診療並告知家長。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立即送往醫院,同時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③學校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國小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017校園應急預案(2) | 返回目錄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衞生事件(食物或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羣體性事件(鬧事、遊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颱風、破壞性地震)等。

根據有關要求,不提倡學生參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災活動。各學校要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演習,充分做好各種應急準備。在處置安全事故過程中,各班級老師要指導中國小生做好自救自護工作。學校每一位教職員工要將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並積極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將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時間內取得聯繫和支持,確保將人員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為了保障全鎮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鎮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安全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

1、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指揮機構。

總指揮:胡敏

成員: 陶永瑛、羅薇、

2、安全突發事件處理隊伍。

(1)搶救處理組:

組長:張前

成員:郭強、周洋、所在學校校長(園長)

(2)後勤保障組:

組長:周春玲

成員:雷德洋、各校總務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在校園教學園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扣分。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它現象,保證學生有秩序、守紀律地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對各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

8、學校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會議根據實際佈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台帳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程序:

(1) 當事人所在學校負責人、68059401

(2)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公安機關,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110(電話110)。

3、處置措施:

(1) 接報後,校長、值日教師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 組織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 組織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彙報。

(4) 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衞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 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餘人員驅散。

(6) 如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 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

4、注意事項。

(1) 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 處理羣體性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3)嚴格控制社會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校園。

5、疏散人員。

(1)當事人所在的教室、辦公室及公共場所應在統一安排下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地帶,其餘各室關閉門窗,避免更大的傷亡事故。

(2)確保教師特別是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 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組成員,值日教師,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學校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學校在向中心國中、教育局、 鎮政府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 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校區內消防安全員和教師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 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 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 指揮人員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 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 ,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 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 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 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 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 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三) 、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 事件當事人所在學校負責人,教育局、鎮政府領導,學校值日教師,公安幹警。

2、報警程序:

(1) 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中心國中報告。

(2)向教育局領導彙報。

(3)經領導同意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 接報後,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 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 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 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 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 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 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及中心校,教育局、 鎮政府領導,學校值日教師,衞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 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教育局主要領導彙報。

(2) 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衞生院(所)或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 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 立即組織骨幹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 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 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 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安排專人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 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 交通事故及其他傷害事故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及中心校,教育局、領導,學校值日教師,公安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報告公安機關、醫療部門。

3、處置措施

(1)師生髮生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樓道擁擠踩踏及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等意外傷害時,要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衞生院(所)或就近醫院,或撥打120急救中心請求救助,後採取其他搶救措施。對樓道擁擠踩踏事故,要及時尋找其它通道,及時趕至人流上游組織疏導,防止事態擴大。

(2)及時向市教育局,造成死亡的,應及時向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報告。

(3)妥善處理事故,協助公安、安監等部門保護現場。

(4)通知受傷害者家屬或家長,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迅速調查事故原因。

4、注意事項

(1) 穩定師生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家長來校,安排專人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四、實行學校各類安全事故登記制度。做到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物、經過、事故結果等記載清楚。

五、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事故發生後,須及時將事發的原因分析、經過及應吸取的教訓、今後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報告,報中心國中、市教育局,對因學校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傷害的,分清責任,由上級領導部門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校園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2017校園應急預案(3) | 返回目錄

一、制訂預案的目的:

自然災害不可避免,在自然災害來臨前,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並妥善處理,把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自然災害的範圍:

校園自然災害包括:大風、颱風、龍捲風,大雨、暴雨、雷暴雨,大雪、暴雪,地震等非人為因素導致的災害。

三、預案的啟動:

1、收到有關部門發佈的預警信號,本預案正式啟動。

2、發現有別於常規的現象,經驗中,可能出現自然災害,本預案正式啟動。

四、組織機構:

成立防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蔡x

副組長:王x、徐x

成 員:張x、王x、白x、徐x

五、職責:

1、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及成員負責日常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排除隱患工作。2、負責災害發生時教師、幼兒的組織、協調、監督、轉移、逃生等工作。

3、領導小組負責災害發生後的救治及發生的後果處理工作。

六、防災害工作通信聯繫名錄:

蔡x:138x44015

徐x:13813x502

王x:135125x18

中學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2017校園應急預案(4) | 返回目錄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並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瞭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諮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儘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並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儘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於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徵並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瞭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後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後,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後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標籤: 校園 應急 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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