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實施方案 >

畜禽污染治理實施方案

畜禽污染治理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保護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按照市政府《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政辦函[]14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畜禽污染治理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2年基本完成轄區範圍內所有存欄20頭以上的牲豬養殖場(户)的污染治理工作。

二、整治依據

1、法規依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按照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區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國家環保總局下發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XX年第9號令)第七條規定,禁止在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城鎮中心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禁養區內從事畜禽養殖活動。

2、政策依據。《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政辦函[]147號)把整治畜禽養殖業污染作為改善環境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作出了城市建成區退出養殖業的決定,要求各區、縣(市)制定本地區的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調整全市畜禽養殖業佈局。對轄區內的畜禽養殖場進行全面整治,對禁養區內的違規畜禽養殖場(户)分期分批實施取締、搬遷;對限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户)控制其發展規模,強化污染治理,嚴格執行達標排放。

3、技術標準。國家環保總局下發的《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範(hj497-XX)》、《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XX)》。

三、主要工作任務和思路

1、劃分區域。在轄區範圍內劃分禁養和限養兩類畜禽養殖區域。根據我區實際,將四鎮一鄉所屬範圍劃為限養區,其它為禁養區。禁養區內一律禁止進行任何養殖生產,並對已存在的養殖場(户)實行無條件關閉取締。限養區內實行限制性養殖和畜禽污染物總量控制,並根據城市開發進程逐步退出養殖業,對現存的養殖場進行污染治理,並不再新建、擴建、改建任何規模化養殖場。

2、摸底分類。對限養區內的養殖場進行摸底調查並分類,採取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按大、中、小三種類型進行污染治理(大型養殖場是指牲豬存欄量在500頭以上,養殖用地1200㎡以上的養殖場;中型養殖場是指牲豬存欄量在100-500頭,養殖用地250-1200㎡的養殖場;小型養殖場是指牲豬存欄量在20-100頭,養殖用地16-250㎡的養殖場)。

3、依類整治。一是對限養區內不符合環評要求、用地手續不合法、治理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養殖場實行關閉取締。二是對限養區內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採取相應技術進行污染治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通過治理達到相關標準和要求後,按照有關政策申請污染治理補助資金。

四、治理技術與方法

目前牲豬養殖污染治理技術主要可以採取“種養平衡”和“生物墊料零排放”兩種。

1、種養平衡。種養平衡要求做到乾式清糞、暗道排污、固液分離、雨污分離;配備沼氣池、四級沉澱池、施肥管道;配套建設幹糞堆積池,面積按養殖量和畜糞收集頻率設計,並適當留有餘地。沼氣池產生的沼氣做燃料使用,沼液、沼渣全部還田、還林,實現“三沼”綜合利用。原則上每5-10頭豬配備1畝菜地或林地消耗沼液、沼渣,養殖場(户)與種植場(户、單位)簽訂沼液、沼渣使用協議書。

2、生物墊料零排放。生物墊料零排放技術是根據微生態理論和生物發酵理論,採用鋸末、秸稈和微生物菌種等混合作為豬舍墊料,生豬圈養在墊料上,靠墊料中的微生物發酵作用和墊料本身的吸附作用,把生豬排泄出來的糞和尿液進行分解、同化和利用,轉變為無臭、無害的物質和菌體蛋白質。生物墊料通過對豬糞和尿液的轉化、吸收後達到零排放。在生物墊料的轉化、吸收達到飽和後,由相關公司進行收集並製成有機肥出售,也可以由養殖場自行作為有機肥處理。

五、工作步驟

1、成立機構。區政府成立嶽麓區畜禽污染治理專項工作小組,由區委常委、副區於新凡任政委,副區蘇春光任組,區財政局、區農林水利局、區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專項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農林水利局,由譚定誠局任辦公室主任,環保局劉熙靖副局任辦公室副主任。

2、制定方案。2012年4月,專項工作小組完成本轄區內養殖業綜合整治的動員部署,區政府完成對本轄區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制訂,並下達污染治理計劃任務;各鄉鎮政府完成對本轄區的畜禽養殖場點、存欄數和污染治理情況的摸底調查工作,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並上報專項工作小組備案。

3、組織實施。由於時間緊、任務重,採取分步分批治理的方式。至2012年6月完成採用生物墊料零排放工藝的養殖場的治理工作,2012年9月,全面完成嶽麓區四鎮一鄉畜禽污染治理。各鄉鎮政府應按整治方案的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本轄區限期治理任務和關停任務。

4、檢查驗收。採取治理一批驗收一批的原則,專項工作小組每月組織區財政局、區農林水利局、區環保局聯合對各鄉鎮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驗收合格的畜禽養殖場,同意申請財政配套獎勵資金。

5、鞏固提高。至2012年底前,全轄區內在完成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整治的基礎上,建立一批生態養殖示範基地,為養殖場管理建立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鄉鎮設立相應的專項工作小組和辦公室,黨政一把手親自負責,主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專人落實工作。

2、落實責任。堅持屬地原則,落實齊抓共管。區政府對本轄區內的養殖業污染整治工作負總責,鄉鎮政府作為責任主體具體實施畜禽污染治理工作。區政府將畜禽污染整治任務列入鄉鎮黨政目標管理考核。鄉鎮政府組織與各村簽訂目標責任狀,與治理對象簽訂限期治理達標責任狀。

3、優化服務。區直相關部門要切實做好服務工作,配合各鄉鎮做好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區農林水利局負責組織落實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分;負責對全區畜禽養殖場(户)的調查摸底工作;配合開展禁養區內養殖場(户)的清理、關停和限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户)整治工作;指導督促養殖場(户)應用先進畜禽養殖技術;推廣沼氣技術,做好沼氣池建設服務。區環保局對全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污染治理技術的推廣應用;配合區農林水利局做好禁養區、限養區範圍劃分和全區畜禽養殖場(户)的調查摸底工作;做好畜禽養殖場(户)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環保“三同時”驗收服務工作;配合治理達標的養殖場(户)做好污染治理補助資金的申報工作。區財政局負責保障畜禽污染治理配套獎勵資金的撥付和監管。區工商分局負責做好工商註冊登記服務,依法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區衞生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泔水飼餵畜禽進行查處。區國土分局、區城管執法大隊負責依法對擅自建設和搭建的各類養殖場(棚)進行查處。

4、加強宣傳。召開各級動員大會,明確目的和意義,廣泛動員。運用報紙、電視、廣播、傳單、宣傳欄等媒體,大力宣傳畜禽污染綜合整治的必要性、緊迫性,對造成污染和破壞環境違法行為的向社會公開曝光,擴大治理的效果,提高各級領導、養殖業主和廣大人民羣眾的環保意識,鼓勵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增強廣大養殖户環境保護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shishi/n47zp3.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