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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xx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完成xx年我區補充農村中國小教師計劃任務,並按照《教育部財政部 人事部 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xx]2號)中“特崗計劃”的實施可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以下簡稱“碩師計劃”)相結合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xx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一、目標和任務

1、通過實施國家、縣“特崗計劃”,解決我區農村教師數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2、xx年,全區安排“特崗計劃”指標3302名,其中國家“特崗計劃”1727名(含“碩師計劃”研究生,下同);縣“特崗計劃”1575名。

國家“特崗計劃”設國中崗位1042個,國小崗位685個;縣“特崗計劃”設國中崗位106個,國小崗位1469個。

二、原則和要求

3、各縣(區)必須在核定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招聘教師。招聘教師要結合當地實際需求,按照學科結構,合理搭配

4、教師招聘堅持“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

5、招聘的教師安排在縣以下(不含縣城所在地)農村中國小,其中國家“特崗計劃”招聘的教師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鄉(鎮)國中和中心學校,且一所學校原則上安排不少於3人。“碩師計劃”研究生安排在農村鄉(鎮)國中。

6、“特崗計劃”招聘的教師聘期為3年,聘期內納入當地教師隊伍管理。

三、指標安排

7、國家、縣“特崗計劃”指標安排如下:

國家“特崗計劃”指標1727名、縣“特崗計劃”指標1575名,安排在威寧、織金、黔西、百里杜鵑風景區、納雍、赫章、大方7個縣(區)。

具體指標分配詳見附表。

四、資金安排

8、國家“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縣級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縣“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承擔。

國家“特崗計劃”由中央財政下達專項資金,按國家“特崗計劃”人均年工資性支出補助標準,與縣級財政據實結算。“特崗計劃”專項資金首先用於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後,可用於解決其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不包括商業保險)應繳納的相關費用和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特設崗位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我省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工資發放標準以及其他津貼補貼比照本縣同等條件公辦教師標準確定,享受本縣公辦教師同等待遇。凡特設崗位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於國家“特崗計劃”人均年工資性支出補助標準的,高出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如有結餘,結餘部分暫存縣財政。

9、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本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崗前集中培訓等。

實施“特崗計劃”縣的縣級有關部門,要為特設崗位教師提供週轉宿舍及其他必要生活條件。

五、教師招聘

10、教師招聘按下列程序統一實施:(1)公佈需求。(2)自願報名。(3)資格審查。(4)考試考核。(5)集中培訓。(6)資格認定。(7)簽訂合同。(8)上崗任教。

11、招聘對象和條件

國家“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1)以高等師範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可招部分應屆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只能報考國小崗位和國中英語、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即報考國小崗位須取得國小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國中崗位須取得國中及以上教師資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師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

(3)取得相應教師資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有半年以上從事中國小教學經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非師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

(4)以上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必須一致(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不能報考),年齡均要求在30歲以下(1980年5月1日後出生)。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5)對已取得xx年“碩師計劃”研究生免推資格的5名貴州大學、貴州師範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按《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xx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xx]94號)要求,提前招聘為特設崗位教師。

縣“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1)以高等師範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本科和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非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年齡均要求在30歲以下(1980年5月1日後出生)。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年齡在30歲以下(1980年5月1日後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範學校應往屆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只能報考國小崗位)。

以上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必須一致或相近。

(3)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幼兒教師資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師範學校師範類專業畢業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歲以下(1970年5月1日後出生)且連續代課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學崗位的本縣代課人員(對連續代課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學崗位的,條件可適當放寬)。凡符合代課人員報考條件者,原則上只能報考國小崗位;對少數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且目前仍在國中崗位代課的人員可報考國中崗位。

(4)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國家“特崗計劃”面向全國招聘;縣級“特崗計劃”大方、黔西、織金、納雍、赫章面向本縣招聘(以户口為準),百里杜鵑風景區國小崗位20名指標、威寧縣國小崗位894名計劃中694名面向本縣招聘(以户口為準),200名面向xx地區招聘。

在編教師(含xx、xx、xx年的特設崗位教師)不能報考。

六、保障政策

12、特設崗位教師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外,還享受省委、省政府《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黔黨辦發[xx]21號)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

13、特設崗位教師三年連續考核合格且本人願意繼續在當地留任的,由各縣負責落實教師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縣級財政統發範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工齡和教齡自xx年簽訂聘任合同之日起計算。對重新擇業的,各縣要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和辦理户口遷移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14、“碩師計劃”研究生三年服務期等同於“特崗計劃”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務期的管理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編委辦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師發[xx]342號)執行。服務期滿、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願意繼續留在當地(本縣)任教的,可按“特崗計劃”政策辦理接轉手續,納入當地中國小教師編制管理,並根據有關政策按公辦教師帶薪脱產一年到貴州師範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畢業後回原接收縣工作;服務期滿、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不願意繼續留在當地(本縣)任教的(即不辦理“特崗計劃”接轉手續),在貴州師範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期間,不能享受公辦教師帶薪學習的有關待遇,畢業後“特崗計劃”實施縣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擇業。

七、教師管理

15、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合同管理,由縣級人事、教育行政部門與教師簽訂聘任合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6、三年聘期內,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特設崗位教師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進行一次。

17、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特設崗位教師,要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要根據合同協議予以解聘並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待遇。

18、特設崗位教師的户口及檔案須遷到工作所在縣教育局。

本方案由地區教育局、地區財政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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