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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精選9篇)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精選9篇)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精選9篇)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1

為確保我市x年棚户區改造工作順利實施,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户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37號)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棚户區改造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如期完成”的總體要求,以解決民生、促進發展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區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改造城市面貌,拉動房地產業,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二、改造原則

(一)統一領導,區域負責。由市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棚户區改造實施工作,實行縣(市)區長負責制。

(二)統一政策,嚴格標準。嚴格執行《xx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市政府令第130號)和市政府《關於國有土地上棚户區改造推行分散化貨幣化市場化安置的通知》(遼市政發〔〕2號)要求。

(三)政府主導,多方籌資。積極爭取國家、省政策資金支持,充分調動政府、企業、銀行、個人等各方積極性,多方籌措資金,確保棚户區改造順利進行。

(四)以人為本,確保穩定。充分尊重棚改居民自主選擇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低收入羣體住房困難問題,實現推進棚户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發展。

三、任務目標

x年,實施棚户區改造項目22個,徵收9252户,徵收面積713963平方米,回遷安置13121户,回遷安置面積1009047平方米。其中:

(一)河東新城管委會:改造項目1個,徵收712户,徵收面積49640平方米,回遷安置961户,回遷安置面積85792平方米。

(二)白塔區:改造項目11個,徵收3908户,徵收面積319072平方米,回遷安置5358户,回遷安置面積456127平方米。

(三)太子河區:改造項目1個,徵收353户,回遷安置706户,回遷安置面積53000平方米。

(四)宏偉區:改造項目4個,徵收2158户,徵收面積124279平方米,回遷安置2224户,回遷安置面積174220平方米。

(五)弓長嶺區:改造項目1個,徵收527户,徵收面積58000平方米,回遷安置1054户,回遷安置面積59000平方米。

(六)xx縣:改造項目1個,徵收49户,徵收面積6971平方米,回遷安置49户,回遷安置面積3908平方米。

(七)燈塔市:改造項目3個,徵收1545户,徵收面積156000平方米,回遷安置2769户,回遷安置面積177000平方米。

四、資金來源

(一)爭取國家、省補助資金;

(二)開行貸款、河東債券、建行貸款、華夏銀行貸款等項目融資;

(三)市、縣(市)區自籌資金。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成立xx市棚户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棚户區改造組織領導工作。

(二)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棚户區改造總體協調、推進督導工作;負責徵收補償程序制定、審批和監管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負責相關政務督查。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改造項目立項,爭取各類改造資金補助等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改造現場社會穩定、人員安全、涉及有關户籍等方面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低保人員審核認定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改造資金籌措、融資等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改造區域土地權屬確認、土地報件審批、土地收儲、土地處置及明確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等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做好棚户區改造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市城建公用事業局:負責涉及的供暖、燃氣等相關工作。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棚改區域拆違及強制拆遷等工作。

市農委:負責爭取國家、省對墾區的政策資金支持,完成墾區棚户區改造任務。

市水務局:負責涉及供水的相關工作。

市文廣新體局:負責改造地塊文物處置等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改造程序、資金使用、工作人員執行規定等監察監管工作。

市審計局:負責對各項資金使用的審計工作。

市國資委:協助地塊內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等處置工作。

市信訪局:負責信訪穩定工作。

河東新城管委會及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改造任務落實,具體組織實施房屋徵收工作,制定本區域改造方案和徵收補償方案,做好羣眾信訪穩定等工作。

地税、工商、郵政、電力、通訊、新聞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負責行業指導及本行業、本系統相關工作。

六、有關要求

(一)河東新城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改造實施方案,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完成市政府賦予的改造任務。

(二)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杜絕推諉扯皮、矛盾上交等現象,確保改造項目順利實施。

(三)嚴格落實遼市政發〔〕2號文件要求,未經批准,不得自建回遷安置用房。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例會制度,定期調度,及時解決改造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選調人員要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調換,確保機制運行順暢。

(五)加大督導督查力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督辦,對各棚改項目完成情況要跟蹤督導,及時通報。

(六)廣泛深入宣傳。要通過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進行棚户區改造重大意義的宣傳,讓居民充分認識棚户區改造是民生工程,不以經濟為直接目的;讓棚改居民瞭解政策執行情況,增強政府公開、公平、公正信譽度,使其積極支持配合房屋徵收工作,實現和諧徵收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2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户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5號)和自治區保障辦《關於做好—x年全區棚户區改造規劃和x年棚户區改造計劃編制的通知》(桂保障辦〔〕22號)要求,為加快推進我市各類棚户區改造工作,有效改善困難羣眾住房條件,提升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促進地方經濟增長與社會和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適應城鎮化發展的需要,以改善羣眾住房條件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推進各類棚户區改造,使居民住房條件明顯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水平不斷提高。

二、基本原

(一)科學規劃,分步實施。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政府財政能力,結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合理確定各類棚户區改造的目標任務,量力而行、逐步推進。市中心城區要結合鬱江堤路園工程、東湖整治工程、高鐵工程、園博園項目、白凹窩整治、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區交通幹道建設徵拆工作,分步實施棚户區改造。

(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棚户區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強。要堅持全市統一領導和協調,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行政區域內棚户區改造的實施工作,實行縣(市、區)長負責制。要發揮好各級政府的組織引導作用,在政策和資金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充分調動企業和棚户區居民的積極性,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三)因地制宜,注重實效。要按照小户型、齊功能、配套好、質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學利用空間,有效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堅持整治與改造相結合,合理界定改造範圍。對規劃保留的建築,主要進行房屋維修加固、完善配套設施、環境綜合整治和建築節能改造。要重視維護城市傳統風貌特色,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及不可移動文物。

(四)完善配套,同步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組織好新建安置小區的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商業、教育、醫療衞生、無障礙設施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

(五)因地制宜,多式改造。對列入改造計劃的項目,要在深入調查、摸清底數、精確測算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對有商業開發價值的棚户區,應當通過房地產綜合開發方式進行重建。對改造難度大、經當地政府認定不具備商業開發價值的棚户區,可由政府直接組織實施改造,擇優選擇業主單位,其基礎設施和公用配套設施建設由政府及有條件的工礦企業承擔。

三、改造範圍

列入改造範圍的城市棚户區是指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建築面積超過20xx平方米或改造户在50户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區:一是房屋破損嚴重,房齡超過40年的房屋比重達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設部關於修訂〈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的決定》(建設部令第129號)規定的三、四類條件的房屋佔50%以上;三是基礎設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熱、供氣、消防等設施達不到規定標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列入改造範圍的工礦棚户區是指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由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集體企業管理的建築密度大、年久殘舊、基礎設施不完善、生活環境差、建築面積在20xx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數超過50户以上危舊房集中連片的筒子樓或職工住宅區。

國有林區、墾區危房改造參照國務院《意見》和本要點執行。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x年8月30日前)

1.城鎮部分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調查摸底,由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國有林區部分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國有墾區部分由西江農場負責。各責任單位於8月25日前彙總並上報摸底情況。

2.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負責。宣傳工作貫穿於整個改造過程。

3.彙總整理全市摸底情況。由市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於x年8月30日前完成摸底情況彙總。

(二)動員部署階段(x年9月1日—10月31日)

1.編制《貴港市-x年棚户區改造規劃》和《貴港市x年度棚户區改造實施計劃》,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後上報自治區。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10月4日前完成編制、審批和上報工作。

2.召開動員大會。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七祕具體負責。10月20日前完成。

3.各級政府和責任單位簽訂《棚户區改造工作責任狀》,10月31日前完成。

(三)組織實施階段(x年至x年)

x年完成282户;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務總數的25%;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務總數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務總數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務總數的剩餘任務。

上述任務,在每年初連同各縣(市、區)年度保障房目標任務一併明確和下達。

(四)檢查驗收階段(每年第四季度)

1.列入“三年目標行動計劃”的項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通報1次以上。由各項目督查組負責。

2.列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項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每季通報1次以上。由各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3.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第四季度對各縣(市、區)完成年度改造任務情況進行驗收。考評結果列入當地績效考評和問責內容。

五、組織領導

全市棚户區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要協調聯動,加強合作,共同研究解決棚户區改造的重大問題,主動提供服務,推進棚户區改造工作。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縣(市、區)政府: 制定實施細則,搞好前期摸底調查和宣傳動員,組織實施項目管理;負責棚户區房屋拆遷安置、資金監管和社會穩定工作,制止棚户區內亂搭亂建行為。

發展和改革部門: 協助制定棚户區改造規劃、計劃,負責安置住宅建設項目立項審批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負責棚户區改造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牽頭組織國土、規劃、環境、衞生、住房保障等部門落實棚户區認定工作;負責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組織新建小區的綜合驗收;編制擬改造片區和異地安置地塊的詳細規劃及規劃設計條件,規劃相應的回遷安置和商業開發用地,審批棚户區改造中新建小區規劃方案,對棚户區改造範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

財政部門: 協助業主爭取國家、自治區的支持資金,落實本級財政建設資金和其他補貼資金。

國土資源部門:協助制定棚户區改造規劃、計劃,根據規劃預留棚户區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提供異地安置住宅建設地塊,確保土地供給;做好土地出讓金收繳工作;辦理棚户區改造項目土地手續。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協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開展工作;負責棚户區改造中住房保障對象資格確認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組織協調,指導各縣(市、區)落實住房保障工作。

審計部門:負責棚户區改造政府投入資金使用的監督審計工作。

監察部門:負責棚户區改造工作的全程監督、問責。

林業部門:負責國有林區棚户區改造的調查摸底、彙總上報、項目實施的督導、檢查工作。

西江農場:負責本墾區棚户區改造的調查摸底、規劃、彙總上報,以及項目的實施、督導、檢查工作。

市建投辦:負責市本級棚户區改造項目投資平台建設工作。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户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户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36號)、《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棚户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16號)精神,全力推進我縣棚户區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區居民的居住條件,確保我縣x年—x年棚户區改造目標順利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把改善棚户區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放在第一位,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相結合,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佈實施,基本滿足棚户區居民住房多元化的選擇需求;承接荔波、三都旅遊集散,以商業、服務業、娛樂業為主線實施城區棚户區改造,拉動投資和消費需求,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促進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環境改善,着力打造休閒宜居城市、歷史文化名城。

二、改造範圍

城鎮建成區範圍內集中成片棚户區(危舊房)、零星棚户區、建設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安全隱患多、環境衞生髒亂差、社會問題突出、居民改造願望迫切的區域和“城中村”中符合上述條件的連片區域,以及因規劃需要拆除的現有房屋。逐步開展基礎設施簡陋、建築密度大的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積極爭取國有企業行業主管部門支持,推進鐵路工區棚户區改造。建設年代短,建築質量好,不影響城市規劃的按片區風格進行改造,完善市政基礎設施。

三、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

根據調查摸底,縣城區屬於上述改造範圍內的棚户區共有27個,涉及3189户居民,建築面積約62.34萬平方米;經濟開發區、麻尾鎮、上司鎮、基長鎮、下司鎮、玉水鎮共涉及1306户,建築面積約11.75萬平方米。力爭在x年前基本改造完畢(具體地塊見附件1)。

(二)基本原則

1、規劃引領,突出風貌。加強獨山歷史、人文資源保護和利用,按照“休閒宜居城市”、“歷史文化名城”建設定位,縣城區重點打造“古城風貌”,要完成“東、南、西、北”四大古城門建設,以古城門為入口,結合路網規劃佈局,實施棚户區改造。改造地塊的規劃設計以“明清風格、簡歐風格”古建築為主,通過點、面結合的古城風貌建築區域,體現獨山“小上海”美譽。大東門設在黃埔路口,小東門設在北集社區(原自來水公司)路口;南門設在秀峯路與南通路交接處(南門頭);西門設在營上路口(獨秀小區後);北門設在五里一帶(新古城改造範圍及城門選址見附件2)。

各涉及園區、鎮、管委會按城鎮總體規劃風格建設。

2、“一體”鞏固、“兩翼”擴城,“鎮(區)”危舊改新。嚴格控制“一體”範圍建築密度,結合現有樓盤規劃,整體打造視野開闊、功能完整的高品質區域,實施“鞏固型”改造;“兩翼”充分利用新區開發土地使用規劃的優勢,高起點、高規劃建設“城市品位優、設施配套全”的新城,使新城與舊城實現合理、有序開發,體現城市“擴容”改造;各園區、鎮、管委會等以鎮區範圍內的危舊房改造為主,房屋徵收為輔,對符合改造範圍的區域實施改造,達到“危舊換新顏”效果。

3、統一組織,屬地負責。強化政府對棚户區改造工作的組織引導作用。縣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財政承受能力,制定全縣棚户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據此統籌安排土地供應時序、資金補助等要素保障,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全縣棚户區改造。各涉及園區、鎮、管委會以及住建(房管)、國土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全縣統一部署,具體負責轄區內棚户區改造工作的組織實施。

4、先急後緩,尊重羣眾意願。突出重點,對危舊房屋集中連片、安全隱患多、居住條件差、周邊環境惡劣的棚户區先行進行改造,同時,充分尊重羣眾意願,根據羣眾呼聲與願望,合理確定改造時序。

5、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對每個棚户區改造項目都要因地制宜制定具體改造方案。改造難度較大、商業開發價值低的,政府可選擇具有較高資質的開發單位,以委託代建等方式直接組織實施改造;有商業開發價值的,要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吸引房地產開發企業、民間資本以及棚户區居民多方參與。要統籌項目運作,合理配置政府補助資金和政策性貸款,力求轄區內棚户區改造項目盈虧保持綜合平衡。

6、完善配套,同步建設。棚户區改造要與城市功能佈局、基礎設施建設、環境綜合整治相結合,與社區建設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相結合,與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對道路、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合理配置,滿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條件。

四、組織實施

(一)編制完善-改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各園區、鎮、管委會要依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生態環境建設、文物古蹟保護、歷史文化特色建築物保護等工作,編制完善本轄區內的棚户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每年5月底前將下年度改造計劃上報縣棚户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審批列入年度棚户區改造計劃後再組織實施。

(二)加快項目審批。棚户區改造項目所涉及的州、縣級行政審批或服務事項,由縣棚户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助辦理。用地手續需報省級審批的,國土部門要建立綠色通道,特事特辦。

(三)搞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充分尊重羣眾意願,支持棚户區居民採取適當方式參與棚户區改造項目的方案制定、户型設計、施工管理等全過程。凡棚户區改造涉及國有或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州的房屋徵收和土地徵收政策,陽光操作、和諧徵收。

補償安置採取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相結合方式進行,由棚户區居民自願選擇。貨幣補償標準按照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評估確定;產權調換以市場化安置為主。

安置房屋面積超出最低套型面積或原有面積的,按階梯價格購買並擁有完全產權。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居民,在符合保障條件的前提下,優先納入住房保障體系,通過發放住房租賃補貼、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滿足基本居住需求。各房屋徵收實施主體要及時張榜公佈棚户區改造方案、補償安置方案以及優惠政策等事關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項,接受羣眾和社會監督。

(四)優化棚户區改造安置住房的選址,將棚户區改造與城鎮建設緊密結合,同步規劃新建安置小區的市政基礎設施和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強化棚户區改造安置住房的風貌設計,將具有地方民俗和文化特色的體育文化設施作為棚户區改造安置住房的配套設施,體現地域建築風貌特色。

(五)加強建設監管。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標準規範。健全項目信息公開制度。項目法人對住房質量負終身責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相應責任,認真落實單位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終身負責制。實行工程質量責任標牌,公示相關參建單位和負責人,接受社會監督;大力支持綠色建築,積極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部分監管措施需由項目單位繳存保證金的,在享受免收保證金優惠政策以後,由涉及園區(鎮)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和項目單位的主體責任,確保監管目標落實到位。

(六)加強社區建設和物業管理。將社區建設納入棚户區改造項目規劃設計內容,完善社區管理服務設施。加強物業管理,探索與居民支付能力相適應的棚户區改造項目後續物業管理模式,對居民收入水平相對較高、具備一定條件的,可推行不同等級的專業化物業服務,合理收取服務費用;對於居民收入水平較低、尚不具備引入專業物業服務條件的,可依託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實行小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低保家庭物業服務費,可由各園區、鎮、管委會適當進行補貼。

五、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各園區、管委會可以明確符合條件的融資平台公司,專門負責棚户區改造的投融資資金運作。按照各項目實施單位“自願參與、各負其責”的原則,採取統貸統還的方式,通過省平台公司為全縣納入省棚户區改造計劃的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各項目實施單位根據財力及項目收益情況測算評估承貸能力,將用於還款的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設立還款準備金,確保貸款本息按時足額償還,合理控制債務風險。

縣財政要加大對棚户區改造的支持力度,從城市建設維護税、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收入等渠道,安排資金用於棚户區改造並列入財政年度支出預算。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增加棚户區改造信貸資金安排,向符合條件的棚户區改造項目提供貸款。

同時,通過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吸引社會投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企業資金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託代建等形式參與棚户區改造。支持幫助承擔棚户區改造項目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拓寬棚户區改造融資渠道。?

(二)用地保障。依據棚户區改造規劃與棚户區安置住房建設計劃,結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備供應條件地塊的具體情況和實際徵拆進度,編制棚户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並根據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將棚户區改造和配套設施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棚户區改造建設用地採取協議出讓與招標、拍賣、掛牌相結合的方式供地。積極支持國有企業棚户區改造用地,安置住房涉及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項目可以通過劃撥方式供地。棚户區改造新建安置小區配套的商業、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用地中不宜以單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的,可以按照市場價格通過協議出讓方式依法供地,所得土地出讓收益按規定計提各種專項資金後的縣級留存部分,全部用於保障性住房非經營性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其他騰空土地可將徵拆安置作為條件納入招拍掛方案,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統籌協調。縣棚户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棚户區改造工作保障措施,統籌協調重大問題,審批棚户區改造計劃和方案,督促檢查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據各自職責,積極推進棚户區改造工作。各園區、鎮、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為推動棚户區改造提供組織領導保障。

(二)明確工作責任。縣住建局是縣城區棚户區改造的責任主體,各園區、鎮、管委會是所轄棚户區改造的責任主體, 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棚户區改造工作,全面落實工作任務和責任措施。縣住建局負責做好棚户區改造的規劃計劃編制、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工作;發改、財政、金融辦等部門負責爭取國家、省棚户區改造補助資金,搭建縣級融資平台,落實年度棚改啟動資金,監督縣融資平台資金規範使用;國土、環保、住建(規劃)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政策到位、資金到位、管理到位、服務到位、監管到位。

(三)加強監督檢查。縣政府對棚户區改造工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納入對相關責任部門的目標管理考核。建立日常監管、定期通報制度,縣棚户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工作調度,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實施進度滯後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監察、審計部門要加強行政監察和跟蹤審計,確保棚户區改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

(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全方位、多視角宣傳棚户區改造的重要意義,主動發佈和準確解讀政策措施,深入細緻做好羣眾工作,使棚户區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曉,形成濃厚輿論氛圍,為共同推進棚户區改造工作營造良好環境。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4

為加快集鎮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區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根據區住保辦關於開展-x年棚户區改造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蘇埠鎮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原則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提高城鎮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羣體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鎮環境為目標,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配套建設,高標準完成棚户區改造任務,,提升城鎮形象,努力把棚户區改造成房屋質量優良、功能完善、設施齊全、生活便利、環境優美的新型城鎮社區。

(二)工作目標

於x年底完成南外街道廬州路南側片(萬聖國際花園地塊)鎮區棚户區拆遷户16户,拆遷面積20xx.47平方米,佔地面積5畝,安置房建設套數 26套;老供銷社煤油倉庫棚户區拆遷户33户,拆遷面積3000平方米,佔地面積7畝,安置建設套數35套;x年底完成老竹木市場棚户區拆遷户22户,拆遷面積2800平方米,佔地面積6畝,安置房建設套數30套;老銀魚地塊拆遷户31户,拆遷面積17000平方米,佔地面積10畝,安置建設套數56套,老街二期改造,拆遷户580户,安置房套數650套,拆遷面積520xx平方米,佔地面積520xx平方米,安置房套數650套。

(三)主要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各責任單位作為政府主導的責任主體組織實施。棚户區改造項目由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因地制宜、分工負責、強化配合的原則。

2、堅持政府推進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棚户區改造與房地產開發、經濟適用房建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結合。

3、堅持依法運作、保持社會穩定的原則。在棚户區拆遷補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好特困羣體的住房問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土地使用、資金管理、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工程建設、物業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規定。

4、堅持科學規劃、配套建設的原則。依據蘇埠城鎮總體規劃,按照“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各項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功能完善。依據宜居城鎮建設總體要求,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統一配套、分期實施的原則。

5、堅持先易後難、逐步推進的原則。既要立足長遠,又要面對現實,突出重點,先易後難,綜合治理,穩步推進。

6、堅持促進棚户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兼顧的原則。正確處理推進棚户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係,棚户區改造既要逐步推進,又要充分考慮居民的心理和經濟承受能力。在棚户區拆遷補償安置過程中,妥善解決好低收入羣體的住房問題,在政策上給予合理的照顧。

二、建設標準

1、棚户區改造的詳細規劃必須符合鎮總體規劃,容積率、日照間距等各項規劃指標嚴格按照六安市統一規定,必須按批准的規劃方案完成改造區域內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2、棚户區改造新建住房要設施齊全,達到節能型住宅要求。樓房立面造型要突出區域特色,小區環境要進行硬化、綠化和建設必要的服務中心,做到道路暢通,環境整潔,辦事快捷。

3、棚户區回遷居民的樓房户型面積控制標準以60—85平方米,具體户型面積的選擇,在結合居民住房實際情況,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入户詳細調查瞭解棚户區居民意願的基礎上確定。

4、改造後的住宅小區實行標準化物業管理,保證居民生活環境有明顯改善,安居樂業,社區和諧健康發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藝、節能標準、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實施棚户區改造項目的施工企業,必須具有較高的資質、資信和良好的業績。

三、資金籌措與使用

(一)改造建設資金籌措

1、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財政補貼以及區財政支持。

2、積極爭取各商業銀行貸款。

3、區、鎮兩級政府對棚户區改造投入的相關配套資金。

4、採取招商企業投入及個人出資。

(二)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區改造資金設立專户,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挪用。

四、組織實施

1、入户調查摸底。由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入户調查,摸清棚户區居民住户的房屋產權歸屬,建築結構、面積及附屬情況,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組成、就業情況、經濟收入、改造安置意願等,一户一檔,彙編成冊,為棚户區改造提供詳實資料。

2、宣傳發動。利用廣播、電視、聽證會、入户調查、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宣傳棚户區改造的政策和意義。通過宣傳使廣大棚户區居民家喻户曉,達到推動和促進棚户區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遷。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拆遷,實施“陽光拆遷,和諧拆遷”,統一標準,嚴格執行。做到補償安置標準公開、回遷安置方案公開、拆遷和回遷房屋面積公開、評估標準公開、搬遷順序號公開,逐户簽訂書面拆遷安置協議。

4、建設監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棚户區改造項目建設計劃,依法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投標工作。

嚴格執行建設程序,確保棚户區改造工程規範、優質、按期進行建設。施工圖及設計文件要經過審查;工程竣工後,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為保障工程質量,降低建設成本,要選用符合國家與省技術標準要求或推薦的建築材料與設備,大宗建築材料實行政府統一採購。

6、物業管理。棚户區改造新建回遷住宅小區實行“政府引導、屬地管理、業主自助、多方籌資、逐步走向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模式。

實施業主自助管理的小區工勤服務人員原則上以本小區家庭困難、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低保人員作為首選。

棚户區改造要為小區管委會或物業服務企業無償提供不低於60平方米的物業服務用房。

棚户區改造新建樓房的專項維修資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標準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五、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負責全鎮棚户區改造工作。

(二)責任分工

成立棚户區改造建設指揮部,主要負責棚户區改造建設工作,組織房屋拆遷補償,綜合工程建設材料、調查確權、拆遷補償、建設安置、現場督辦和宣傳報道。

鎮土地建設環保局、建設所負責棚户區改造的規劃、推進、綜合和協調工作;經貿發展局負責計劃項目的可研報批,向上級爭取棚户區改造政策和資金的支持;鎮財政局協助籌集建設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國土中心所負責辦理棚户區改造項目土地供應工作,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鎮民政辦、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負責對棚户區內低保户的核查認定工作;鎮紀委負責棚户區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同時負責棚户區改造居民的信訪接待工作;鎮宣傳辦、文廣站負責棚户區改造的宣傳工作;鎮法庭、公安派出所負責棚户區改造拆遷過程中的強制執行工作;各轄區居委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入户調查登記、拆遷有關事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行業指導及本系統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5

為加快我縣棚户區改造步伐,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户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4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户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3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國家七部委《關於加快推進棚户區(危舊房)改造的通知》(建保〔〕190號)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湘政發〔〕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造對象

棚户區是指城鎮內集中成片、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人均建築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衞生髒、亂、差的區域,主要是指集中成片不能居住的危房區和不能正常使用需整修的舊房區。棚户區改造對象為棚户區原住户,是指長期居住在棚户區內的當地原家庭住户(棚户區內原改制企業及下崗職工已進行住房改造的不在其中,不屬於原住户的改制企業下崗職工可優先享受租賃保障房。)

二、總體目標和任務

棚户區改造包括對棚户區危房和使用功能不完善需整修的舊房進行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棚户區改造範圍包括縣城區和相關鄉鎮棚户區。

總體目標:x年至x年完成縣城內棚户區改造; x年至20xx年完成全縣棚户區改造。

改造任務:從x年至x年共申報並下達棚户區改造計劃4700户,其中縣城區改造2645户,改造範圍包括原紡織廠、原機械廠、原煙廠、原水泥廠、原無線電廠、原大理石廠、前港公司、建一和建二公司宿舍區等企事業單位居住區,主要分佈在河西、城南、城中、城東、城北、艾坪社區;相關鄉鎮改造2055户,改造範圍包括芙蓉鎮、松柏鎮、塔卧鎮、萬坪鎮等鄉鎮集中成片居民區。

三、實施原則

(一)科學規劃,分步實施。結合城鎮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合理確定棚户區改造目標和任務,通過“一區一地一測、一地一議、成熟一塊解決一塊”的方式逐步推進,優先改造縣城區改制企業下崗職工集中成片棚户區,逐步改造其他棚户區。

(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注重發揮政府組織引導作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調動企業和棚户區居民的積極性, 堅持棚户區改造與保障房建設及房地產開發相結合,不斷吸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三)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堅持整修與改造建設相結合,堅持完善配套設施與住房同步建設,堅持按照不同類型分多種方式進行改造,堅持人民羣眾滿意的原則。

(四)合法合理,確保穩定。嚴格執行棚户區改造相關規定,嚴格規劃控管,堅決打擊棚户區內非法買賣土地和侵佔國有資產行為。妥善解決棚户區居民住房困難問題,堅持依法改造中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置棚户區居民,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組織機構

成立永順縣棚户區改造建設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聯繫副主任、縣住建局局長任副組長,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公安局、縣房產局、縣商務局、縣經信局、縣行政執法局、縣城鎮規劃局、縣廣播電視台、縣電力公司、縣移動公司、縣電信公司、縣聯通公司、靈溪鎮政府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肖紹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加強配合,共同推進棚户區改造工作。縣發改局負責棚户區改造項目立項、招標核准;縣住建局負責棚户區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縣城鎮規劃局負責棚户區改造的規劃編制;縣房產局負責棚户區徵地拆遷、危房認定和房屋產權登記發證;縣財政局負責棚户區改造財政補助資金的落實;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棚户區改造項目用地的測繪、評估、出讓和供應;縣公安局負責棚户區改造過程中突發事件的維穩處置;縣行政執法局負責棚户區內違法違章建築的拆除;靈溪鎮政府負責棚户區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和住户的走訪、穩控;縣廣播電視台負責棚户區改造項目的跟蹤報道和輿論引導;其他有關單位負責行業指導及本系統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五、改造方式

棚户區原住户安置分為就地安置和異地安置,補償方式分為保障房實物補償和貨幣補償。

(一)國有和集體土地性質棚户區。國有和集體土地性質棚户區是指未經出讓的國有劃撥土地、集體土地上的棚户區,其改造可採取以下四種方式:

1、“出讓開發”改造方式:一是根據國土部門土地評估價標定最低出讓價(為評估價的70%)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由有資質的開發企業競標,出讓後以開發方式進行改造安置,由開發商給安置住户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二是其建築面積控制在120平方米/户以內,具體安置建築面積由原住户與開發商議定,安置驗收合格簽訂補助協議後,縣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棚改辦)對原住户按2萬元/户標準進行補助。三是鼓勵採取兩次拍賣方式即先進行投資權拍賣後進行土地使用權拍賣。

2、“公租房建設”改造方式:由縣住建局將棚户區改造建設成公租房進行安置,或利用其他已建成的公租房進行就近安置。公租房建築面積60平方米,由棚户區原住户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並交納租金後居住,原住户只有居住權,沒有房屋產權。

3、“共有產權”改造方式:由縣住建局與棚户區原住户共同聯合建設,縣住建局作為業主修建公租房,基本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户。超出基本建築面積部分由原住户負責出資,其出資金額按公租房合同承包價測算,總建築面積控制在120 平方米/户以內,使用五年後,縣人民政府將公租房產權按公租房成本價(包括土地出讓價款)出售給共有產權的原住户,並可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4、“整修”改造方式:對於棚户區住房沒有結構安全危險的房屋,可由縣棚改辦或原住户自行按規定方案整修,自行整修的經驗收合格後按2萬元/户進行補助。

(二)個人(含共有)具有土地使用權性質棚户區。個人(含共有)具有土地使用權性質棚户區是指已出讓並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上的棚户區,其改造可以採取以下三種方式:

1、“轉讓開發”改造方式:是指原住户將已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轉讓給開發商後,由開發商對其進行安置,縣棚改辦對棚户區原住户按2萬元/户進行補助,其總建築面積控制在150平方米/户。

2、“整修”改造方式:對於棚户區住房沒有結構安全危險的房屋,可以由縣棚改辦或原住户自行按規定方案整修,使原住房使用功能完善,整修驗收合格後按2萬元/户進行補助。

3、“私建程序”改造方式:棚户區內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原住户修建五層及以下房屋的,可按私人建房程序進行建設,建成後按2萬元/户進行補助。

(三)老舊街道棚户區

老舊街道棚户區是指除以上兩類棚户區以外的城鄉老舊街道棚户區,其改造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

1、“招商引資”改造方式:由開發商按規定方案先投資改造,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辦理結算後,由縣棚改辦據實結清改造建設資金。

2、“自行整修”改造方式:由縣棚改辦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施工建設。

六、優惠政策

按照湘政發〔〕11號《關於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凡是棚户區改造項目,均實施以下優惠政策: 一是免收除勞動保險基金外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其他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下限減半收取;二是土地出讓金除上交省、州規定比例外,全部返還到縣棚改辦用於解決棚户區基礎設施和市政配套設施建設;三是由縣棚改辦優先安排基礎設施配套資金實施棚户區其它公共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四是優先辦理棚户區改造過程中項目立項、建設用地、容積率調整、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房屋產權登記等手續;五是税收減免按照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棚户區改造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101號)執行。

七、若以後上級出台相關規定,出現與本實施方案相應條款衝突的情況,按上級相關規定執行,本實施方案相應條款自動失效。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6

為切實改善我縣城鎮棚户區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條件,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委《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户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棚户區改造的實施意見》和《中共雙鴨山市委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棚户區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見》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xx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改善民生、建設和諧集賢和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區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條件。

二、棚户區界定

城鎮棚户區是城鎮建成區範圍內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連片、平房密度相對較大、貧困人口居多、建設使用年限久、結構簡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條件惡劣、基礎設施不齊全、道路狹窄、治安和消防隱患大以及環境衞生髒亂差的區域。

三、棚户區基本情況

我縣棚户區佔地總面積332.5萬平方米,拆遷房屋面積103.75萬平方米,預計可開發房屋面積432.8萬平方米。

四、工作目標

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縣城鎮棚户區改造建設任務,使居住在棚户區中1.2萬餘户、4.8萬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五、改造原則

(一)堅持全縣統一領導、屬地化實施的原則。縣政府是棚户區改造組織實施主體、責任主體,主要領導要全權負責城鎮棚户區改造工作。

(二)堅持政府組織、市場化運作為主的原則。棚户區改造要與廉租房建設相結合,與房地產開發相結合,積極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有商業價值的棚户區改造的開發項目,應實行市場化運作。

(三)堅持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棚户區改造要符合城鎮建設總體規劃,按照“全面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統一配套、分期實施。

(四)堅持依法運作,確保社會穩定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省法律法規,妥善解決好特困羣眾的住房問題。

六、建設標準

(一)棚户區改造新建住房應以中小户型為主,户型設計分別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遷住房要達到基本入住條件,配套設施齊全﹙水、電、熱、通訊﹚,以滿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户區改造新建小區應按照規劃要求,確保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建設物業用房、社區用房,保證供熱、供電、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綠化、亮化,做到物業管理規範,道路暢通,環境整潔。

(四)建築節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並由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物業管理。

七、資金籌措

(一)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縣棚户區改造的資金支持。縣發改委、財政、建設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老工業基地振興、節能減排、資源型城市轉型等政策資金支持的有利契機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性資金。

(二)每年在新增財力中安排適當資金作為棚户區改造專項資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拓寬棚户區改造投融資渠道。吸引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及社會力量參與棚户區改造工程。同時,積極向銀行推薦誠實守信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城市棚户區改造項目,爭取金融機構的支持。

(四)棚户區改造,配建廉租住房的,除向國家爭取補助外,縣財政預算、土地出讓金淨收益10%以上、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部分(扣除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安排廉租房建設。

(五)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發揮監管部門的作用。棚户區改造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由審計部門負責審計,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八、優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城鎮棚户區改造項目中的廉租住房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的方式提供。

2、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户區改造項目,其土地出讓金按評估地價的40﹪收取。並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全部用於棚户區改造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二)税費政策。

1、棚户區改造項目一律免收屬縣級管理權限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户區改造項目原拆遷面積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設費。

3、符合城鎮建設規劃且棚户區面積小於2萬平方米的,參照棚户區優惠政策執行。

4、對重點區域其他開發建設項目,由縣政府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確定收費標準。

5、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棚户區改造項目不徵土地契税;棚户區居民因拆遷而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價款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免徵契税;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户區改造償還原拆遷面積房屋部分,經地税部門核准,暫不徵收營業税、城鎮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被拆遷人依據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管理辦法規定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營業税、城鎮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6、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的,由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三)拆遷安置政策。棚户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採取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的方式,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有照房屋“拆一還一”,其他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結合我縣實際,確定回遷最低保障户型和上靠户型面積標準(最低保障户型面積不得小於45㎡,上靠户型面積為60㎡),超出原面積部分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上靠户型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購買。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實施廉租房建設工程。所謂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非農業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項工程要以棚户區改造為切入點,促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棚户區改造項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須達到總規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編制規劃方案,報縣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審批後,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優惠政策,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建設符合農民特點的住房。

九、組織實施

(一)審批提速

對棚户區改造項目,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實施聯合辦公、實行“一站式”、“一條龍”、“一口式收費”集約化審批服務。相關部門要簡化辦事程序,縮短審批時限。

(二)調查摸底

社區辦、縣房產處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每片棚户區逐户進行排查,摸清計劃改造棚户區內居民的住房面積、户型、人口、生活狀況、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況,一户一檔,彙編成冊。

(三)編制計劃

依據城鎮住房發展規劃、棚户區改造方案及資金籌集情況,按照改造任務的要求,編制五年實施規劃和年度改造建設計劃。

(四)依法組織拆遷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拆遷法規政策,陽光操作,和諧拆遷。採取科學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充分發揮相關部門和社區組織作用,做好羣眾工作,堅決杜絕違法違規拆遷。

(五)加強建設監管

要依法組織開發、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招投標;按照住宅設計規範要求,嚴格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廣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強化監管,安全施工,確保房屋建設質量。

十、強化領導

為加強對我縣棚户區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集賢縣棚户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許德東縣長為組長,有關副縣長為副組長,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推進辦公室。工作人員由縣建設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國土局等部門抽調專職人員組成,代表縣政府管理城鎮棚户區改造有關工作,負責改造工程的計劃管理、資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設管理、政策執行、監督檢查、目標考核、信息綜合反饋等工作。

縣建設局負責改造的總體規劃、綜合協調、推進實施、督辦考核工作;縣發改委、縣財政局負責協調籌集建設資金;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棚户區改造項目土地供應工作,會同縣財政局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縣民政局負責對棚户區內低保户核查認定工作;縣監察局、縣審計局負責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縣財政、發改、國土、税務、銀行、電力、物價、水務、公安、人防、消防、勞動、統計等有關部門負責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7

為切實改善我縣城鎮棚户區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條件,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委《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户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棚户區改造的實施意見》和《中共雙鴨山市委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棚户區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見》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xx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改善民生、建設和諧集賢和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區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條件。

二、棚户區界定

城鎮棚户區是城鎮建成區範圍內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連片、平房密度相對較大、貧困人口居多、建設使用年限久、結構簡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條件惡劣、基礎設施不齊全、道路狹窄、治安和消防隱患大以及環境衞生髒亂差的區域。

三、棚户區基本情況

我縣棚户區佔地總面積332.5萬平方米,拆遷房屋面積103.75萬平方米,預計可開發房屋面積432.8萬平方米。

四、工作目標

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縣城鎮棚户區改造建設任務,使居住在棚户區中1.2萬餘户、4.8萬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五、改造原則

(一)堅持全縣統一領導、屬地化實施的原則。縣政府是棚户區改造組織實施主體、責任主體,主要領導要全權負責城鎮棚户區改造工作。

(二)堅持政府組織、市場化運作為主的原則。棚户區改造要與廉租房建設相結合,與房地產開發相結合,積極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有商業價值的棚户區改造的開發項目,應實行市場化運作。

六、建設標準

(一)棚户區改造新建住房應以中小户型為主,户型設計分別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遷住房要達到基本入住條件,配套設施齊全﹙水、電、熱、通訊﹚,以滿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户區改造新建小區應按照規劃要求,確保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建設物業用房、社區用房,保證供熱、供電、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綠化、亮化,做到物業管理規範,道路暢通,環境整潔。

(四)建築節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並由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物業管理。

七、資金籌措

(一)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縣棚户區改造的資金支持。縣發改委、財政、建設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老工業基地振興、節能減排、資源型城市轉型等政策資金支持的有利契機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性資金。

(二)每年在新增財力中安排適當資金作為棚户區改造專項資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拓寬棚户區改造投融資渠道。吸引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及社會力量參與棚户區改造工程。同時,積極向銀行推薦誠實守信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城市棚户區改造項目,爭取金融機構的支持。

八、優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城鎮棚户區改造項目中的廉租住房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的方式提供。

2、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户區改造項目,其土地出讓金按評估地價的40﹪收取。並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全部用於棚户區改造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二)税費政策。

1、棚户區改造項目一律免收屬縣級管理權限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户區改造項目原拆遷面積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設費。

3、符合城鎮建設規劃且棚户區面積小於2萬平方米的,參照棚户區優惠政策執行。

4、對重點區域其他開發建設項目,由縣政府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確定收費標準。

(三)拆遷安置政策。棚户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採取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的方式,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有照房屋“拆一還一”,其他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結合我縣實際,確定回遷最低保障户型和上靠户型面積標準(最低保障户型面積不得小於45㎡,上靠户型面積為60㎡),超出原面積部分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上靠户型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購買。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實施廉租房建設工程。所謂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非農業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項工程要以棚户區改造為切入點,促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棚户區改造項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須達到總規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編制規劃方案,報縣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審批後,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優惠政策,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建設符合農民特點的住房。

九、組織實施

(一)審批提速

對棚户區改造項目,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實施聯合辦公、實行“一站式”、“一條龍”、“一口式收費”集約化審批服務。相關部門要簡化辦事程序,縮短審批時限。

(二)調查摸底

社區辦、縣房產處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每片棚户區逐户進行排查,摸清計劃改造棚户區內居民的住房面積、户型、人口、生活狀況、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況,一户一檔,彙編成冊。

十、強化領導

縣建設局負責改造的總體規劃、綜合協調、推進實施、督辦考核工作;縣發改委、縣財政局負責協調籌集建設資金;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棚户區改造項目土地供應工作,會同縣財政局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縣民政局負責對棚户區內低保户核查認定工作;縣監察局、縣審計局負責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縣財政、發改、國土、税務、銀行、電力、物價、水務、公安、人防、消防、勞動、統計等有關部門負責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8

為全力推進我縣棚户區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區居民的居住條件,確保我縣20xx年棚户區改造目標順利完成,根據《大興安嶺地區行署、集團公司20xx年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和《大興安嶺地區20xx年棚户區改造回遷安置實施細則》,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城鎮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羣體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鎮環境為目標,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配套建設,高標準完成棚户區改造任務。

(二)工作目標

於20xx年底完成塔河鎮城區棚户區改造建設6萬平方米、1200户的目標。

(三)主要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各責任單位作為政府主導的責任主體組織實施。棚户區改造項目由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因地制宜、分工負責、強化配合的原則。

2、堅持政府推進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棚户區改造要與房地產開發、經濟適用房建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結合。

3、堅持依法運作、保持社會穩定的原則。在棚户區拆遷補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好特困羣體的住房問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土地使用、資金管理、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工程建設、物業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規定。

4、堅持科學規劃、配套建設的原則。依據塔河城鎮總體規劃,按照“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各項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功能完善。依據園林化城市建設總體要求,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統一配套、分期實施的原則。

5、堅持先易後難、逐步推進的原則。既要立足長遠,又要面對現實,突出重點,先易後難,綜合治理,穩步推進。

6、堅持促進棚户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兼顧的原則。要正確處理推進棚户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係,棚户區改造既要逐步推進,又要充分考慮居民的心理和經濟承受能力。在棚户區拆遷補償安置過程中,妥善解決好低收入羣體的住房問題,在政策上給予合理的照顧。

二、建設標準

1、棚户區改造的詳細規劃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容積率不超過1,日照間距係數不小於2.8,各項規劃指標不能降低,必須按批准的規劃方案完成改造區域內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2、棚户區改造新建住房要設施齊全,達到節能型住宅要求。樓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區特色,層數為6層,層高不低於2.8米,住宅室內牆面刮大白、衞生間和廚房鋪地磚、安裝室內門、簡易燈具、衞生間安裝坐便器和洗手盆、廚房安裝水池、水龍頭,滿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區環境要進行硬化、綠化和建設必要的服務中心,做到道路暢通,環境整潔,辦事快捷。

3、棚户區回遷居民的樓房户型面積控制標準以40、48、58、68平方米四種户型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佔25%,48平方米户型佔45%,58平方米户型佔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佔10%。具體户型面積的選擇,在結合居民住房實際情況,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過入户詳細調查瞭解棚户區居民意願的基礎上確定。

4、改造後的住宅小區實行標準化物業管理,保證居民生活環境有明顯改善,安居樂業,社區和諧健康發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藝、節能標準、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實施棚户區改造項目的施工企業,必須具有較高的資質、資信和良好的業績。

三、資金籌措與使用

(一)改造建設資金籌措

1、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財政補貼以及行署、集團公司配套資金。

2、縣(局)財政、財務匹配。

3、積極爭取各商業銀行貸款。

4、政府對棚户區改造的政策扶持。

5、個人出資。

(二)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區改造資金要設立專户,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挪用。

四、棚户區改造相關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區改造項目納入經濟適用住房計劃,所需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提供,其中開發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項目的建設用地,應依法實行有償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於棚户區改造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2、税費減免政策。棚户區改造項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項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棚户區改造項目,經税務部門同意後不徵土地契税;棚户區居民因拆遷而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免徵契税;與棚户區建設有關的經營性收費項目減半收取,其他按地區棚户區改造相關政策執行。

3、拆遷安置政策。棚户區房屋拆遷安置,原則上實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遷樓房,對不願回遷的住户,實行貨幣拆遷,不做產權調換安置。被拆遷人選擇就地或就近回遷安置的,實行結構差價及按“部分面積”結算。

棚户區改造回遷安置實行拆一補一,原有私產房屋面積回遷部分交納每平方米300元結構差價,超出原面積部分並在合理享受面積內按1000元/平方米結算差價;超出上靠户型面積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結算,交足購房款享受全部產權。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人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合理享受面積部分系安置標準與原房屋面積差額部分;超出合理擴大面積部分為按照居民意願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積超出正常安置標準部分。

4、回遷的低保户家庭,私有產權的原面積部分拆一還一,不收結構差,合理擴大面積部分每平方米減收200元房款,如仍無能力出資購買合理擴大面積部分,則允許欠款入住,緩交房款時間定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夠欠款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到期後仍無能力交納欠款的,則按廉租房管理。

5、對達標的節能住宅,實行取暖費減免政策,按非節能住宅取暖費標準的70%比例收取。

五、組織實施

1、入户調查摸底。由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入户調查,摸清棚户區居民住户的房屋產權歸屬,建築結構、面積及附屬情況,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組成、就業情況、經濟收入、改造安置意願等,一户一檔,彙編成冊,為棚户區改造提供詳實資料。

2、宣傳發動。利用廣播、電視、聽證會、入户調查、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宣傳棚户區改造的政策和意義。通過宣傳使廣大棚户區居民家喻户曉,人人皆知,達到推動和促進棚户區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遷。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黑龍江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陽光拆遷,和諧拆遷”,統一標準,嚴格執行。要做到補償安置標準公開、回遷安置方案公開、拆遷和回遷房屋面積公開、評估標準公開、搬遷順序號公開,逐户簽訂書面拆遷安置協議。

4、建設監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棚户區改造項目建設計劃,依法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投標工作。

嚴格執行建設程序,確保棚户區改造工程規範、優質、按期進行建設。施工圖及設計文件要經過審查;工程竣工後,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為保障工程質量,降低建設成本,要選用符合國家與省技術標準要求或推薦的建築材料與設備,大宗建築材料實行政府統一採購。

6、物業管理。棚户區改造新建回遷住宅小區實行“政府引導、屬地管理、業主自助、多方籌資、逐步走向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模式。

當業主入户率達到50%以上時,要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在社區組織下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成立小區管委會。可選聘專業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也可實行業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業局房產科進行物業管理。

實施業主自助管理的小區工勤服務人員原則上以本小區家庭困難、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低保人員作為首選。

棚户區改造要為小區管委會或物業服務企業無償提供不低於60平方米的物業服務用房。

棚户區改造新建樓房的專項維修資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縣委和縣政府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棚户區改造工作。

(二)責任分工

成立棚户區改造建設指揮部,主要負責城市棚户區改造建設工作,組織房屋拆遷補償,工程建設。設材料綜合組、調查確權組、拆遷補償組、建設安置組、現場督辦組和宣傳報道組。

建設局負責棚户區改造的規劃、推進、綜合和協調工作;經濟發展和改革局、計劃科負責項目的可研報批,向省和國家林業局爭取棚户區改造政策和資金的支持;財政局、財務科協助籌集建設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國土資源局負責辦理棚户區改造項目土地供應工作,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棚户區內低保户核查認定工作;監察局、審計局負責棚户區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宣傳部、廣播電視局負責棚户區改造的宣傳工作;信訪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棚户區改造居民的信訪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負責棚户區改造拆遷過程中的強制執行工作;塔河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入户調查登記、拆遷有關事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行業指導及本系統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9

按照國家、省、市關於棚户區改造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城市改造的實際,以及民風、民俗、文化內涵等實際情況,在20xx年、20xx年棚户區改造工作的基礎上,依據上級最近頒佈的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縣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擴建新城、全力打造濱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創建宜居宜業環境,提高城市品位,推進城市化進程,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為目的。以重民生,保增長,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為主題,着力加快城市棚户區改造的步伐,為實現和諧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實施意見

(一)政策依據

本方案制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建設部、發改委、財政部、國土部、人民銀行聯合下發的《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户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xx〕295號)、財政部《關於切實落實相關財政政策積極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户區改造工作的通知》(財綜〔20xx〕8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棚户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xx〕31號)、《大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慶市城市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慶政發〔20xx〕10號)等相關文件及國家、省、市召開的棚户區改造工作會議精神。

(二)棚户區界定及確定

城市棚户區是城市建成區範圍內房屋拆遷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連片、平房密度相對較大、貧困人口居多、建設使用年限久、結構簡易、居住條件惡劣、基礎設施不齊全、道路狹窄、治安和消防隱患大以及環境衞生髒亂差的區域。

我縣棚户區改造區塊的確定,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上級文件要求選定,報縣政府審定。

(三)棚户區改造的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原則。棚户區改造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相結合,採取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

2、堅持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原則。棚户區改造要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按照先行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統一徵收,分步實施。

3、堅持依法運作,公開公正原則。嚴格執行依法徵收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妥善解決好各方面問題,以保持社會穩定。自20xx年開始,縣政府不再審批零散的開發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必須以棚户區改造的形式集中連片開發有序進行。

(四)建設標準

1、棚户區改造新建住宅應以中小户型為主。建築面積原則上應在5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內,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少於建築面積的70%。

2、新建的回遷房為毛坯房,由被徵收房户自主裝修。

(五)優惠政策

依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棚户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xx〕31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優惠政策:

1、對經批准的棚户區改造項目,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土地出讓金除上解部分資金外,其它地方政府可支配資金全部用於該棚户區改造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2、棚改項目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收取大修理基金30元、勞保基金24.9元,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户區居民因徵收而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價款未超出徵收補償款的,免徵契税。

4、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户區改造項目回遷房屋價按棚改政策不同,分償還原徵收面積、上套(靠)户型面積、上調户型面積、增加面積四種形式收取。納税人按照政府確定的徵收補償標準,與被徵收人簽訂《徵收安置補償協議》,按註明的徵收建築面積補償被徵收户,填制《棚户區改造回遷暫不徵税申請表》和《回遷安置房屋分户明細表》經市(地)和縣(市)、區棚改辦、地税局核准分別享受税收政策。

(1)償還原徵收面積部門,不徵收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業所得税實行核定徵收的,不納入核定範圍。

(2)納税人以建安成本價安置被徵收人取得的上套(靠)户型面積收入,只徵收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

(3)納税人以開發成本價安置被徵收人取得的上調户型面積收入,只徵收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

5、被徵收人依據國家有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規定標準取得的徵收補償款,免徵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6、對在建工程完成投資30%以上的項目,允許進行在建工程抵押貸款。

7、對在建工程完成到主體兩層以上或工程造價25%以上,由縣建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預售許可,開發企業方可進行預售,預售資金應繳銀行建設專户,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嚴格監管。

(六)補償辦法

對於縣城內棚户區改造的徵收補償,採取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方式進行。

1、房屋產權調換補償辦法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及《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棚户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xx〕31號)的有關規定,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徵一還一”。我縣為了使廣大人民羣眾受益更多,特制定下列補償辦法。

(1)私有產權的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按原面積(指房屋所有權證註明的建築面積)“徵一還一”,無產權證的主房,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無產權證磚瓦結構以上的門房、倉房,開發商可以按建築面積不高於1比0.5的比例還建;其他佔地面積(含附屬設施)按不高於1比0.3的比例還建。回遷時選擇多層樓房底層和頂層的(一層為車庫的,以二層為底層;頂層建閣樓的,以下一層為頂層),原面積部分不結算樓層差價款;選擇其他樓層的,回遷户向開發企業補交樓層差價款,每平方米100元。徵收房屋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的,如回遷時需要擴大面積的,可享受5平方米的成本價格(成本價格按每平方米1450元確定)。

(2)非住宅房屋徵收補償,被徵收房屋產權證照標明商服用途和建築面積,實行“徵一還一”,但不找結構差價。無產權證的,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面積減少部分實行貨幣補償,即按原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被徵收人自願增加面積的,增加面積部分按市場銷售價格購買。調換的商服房屋跨度18米的,開間不低於3.6米;跨度15米的開間的,不低於3.3米;跨度12米以內的,開間不低於3米。

(3)對房屋所有權證標明使用性質為住宅,實際位於主次幹道兩側(臨街且有獨立產權)的房屋,回遷時基本按原位置回遷,按規劃要求,建商服還商服、建住宅還住宅,但僅限臨主次幹道的第一户,其餘不享受此規定。

(4)被徵收人回遷面積小於原徵收面積,剩餘房屋面積按市場價格予以貨幣補償。

(5)對於棚户區改造涉及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民政部門確認並出具相關手續後,有產權證照的房屋,按原面積“徵一還一”達不到50平方米的,由開發企業補到50平方米。並且不因居住樓房取消特困户、低保户待遇。

2、貨幣補償辦法

(1)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必須出具房屋產權證照,其徵收補償金額一律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2)對於房屋所有權證註明使用性質為住宅,實際用於商服的房屋,且位於主次幹道兩側(臨街並有獨立產權)具備營業執照、納税證明和正在營業且一年以上三個基本條件,可按商服的評估價格予以補償。

(3)對於有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但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房屋,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按評估價予以補償。

(4)被徵收人土地使用面積內的棚廈等附房設施按評估價予以補償。

(5)被徵收人在接到評估報告後,對估價結果有異議時,自接到評估報告之日起7日內,可直接申請房地產估價技術鑑定委員會對估價結果進行鑑定,估價結果以鑑定結論為準,房地產估價鑑定費用由鑑定申請人承擔。

(七)徵收、搬遷方式

由縣政府確定棚户區改造地塊並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或規劃設計條件,面向具有開發資質的企業公開招標。由中標企業編制修詳規劃,經縣政府批准後實施。公開招標後,由縣政府授權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徵收。

(八)相關規定

1、參與棚户區改造的開發企業,開發前需將項目資本金總額的20%(包括3%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存儲到指定銀行賬户,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監督。

2、對實行回遷安置的,按回遷面積,以成本價格為基數,由開發企業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交納其總額10%的保證金,如違反房屋徵收有關規定或不能按期開發建設的酌情予以扣減。未出現問題的,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額予以返還。

3、對實行貨幣補償的,確定評估價格後,由開發企業將補償資金足額存儲到徵收部門指定的銀行賬户。

4、棚户區改造項目實施分期建設的,須由縣政府審定批准。未經批准擅自分期建設的,先期建設部分正常繳納税費。

5、開發企業應當向房屋買受人(包括以產權調換方式回遷安置户)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6、棚户區改造項目竣工後,開發應按有關規定組織相關單位對工程項目進行綜合驗收。對燃氣沒有入户和沒有安裝熱計量表的住宅小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竣工驗收備案手續。開發企業在驗收合格後90天內,完善辦理產權證所需的全部手續。

7、實行棚户區改造的小區,應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標準進行開發建設,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或變更的,須經縣政府批准。

8、由開發企業原因致使不能按時回遷的,自逾期之日起,由開發企業發給被徵收人每月每户600元的搬遷臨時安置費。

9、徵收非住宅房屋,其設備、原輔材料等由被徵收人自行搬遷,停業損失按有關規定計算,由徵收人一次性給付。對雖有營業執照,但徵收時已停止營業活動、且不能出具納税票據的,不予支付停業損失費。

本方案與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不一致時,執行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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