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實驗班招生方案(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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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實驗班招生方案 篇1
一、招生人數
40人
二、推薦條件
興長縣20xx屆國中應屆優秀學生。要求:
1.身心健康,品行優秀,學習和創新能力強;
2.國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高;
3.國中九年級獲得興長中學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市級一等獎或國中階段獲得興長中學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省級三等獎以上的學生(含三等獎)可直接參加選拔考試,不佔學校推薦名額。
三、選拔錄取程序
(一)學校推薦:
在學生自願報名的基礎上,由國中學校根據國中階段的綜合表現進行選拔、公示、推薦(各校推薦名額的分配説明及具體名額見“附件一”)。
獲得校薦資格學生填寫“浙江省興長中學20xx級創新實驗班招生推薦表”(“附件二”),由國中學校填寫推薦意見、校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國中學校將各校推薦學生彙總表(“附件三”,學校加蓋公章)、學生推薦表、學生獲獎證書複印件(學校加蓋公章)等相關材料於3月17日前交興長中學教務處 。
(二)資格審核:
我校對各國中學校所推薦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於20xx年3 月19日前公佈獲得參加選拔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並將學生名單和准考證發至各國中學校。
(三)考試:
1.考試時間:20xx年3月22日。
2.考試科目與分值:數學(150分,時間120分鐘)、科學(150分,時間120分鐘)、中英文閲讀寫作(120分,120分鐘)。
(四)錄取:
我校將按創新實驗班招生考試總分(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40人,若最後一名出現並列分,則一併錄取,擬錄取名單將於20xx年3月24日在興長中學校園網上公示;
20xx年3月31日前,向國中學校寄發興長中學20xx年創新實驗班錄取通知書。
四、其他説明:
(一)學校推薦依據
總成績=七年級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40%+八年級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60%
若最後一名出現並列分,則一併推薦!
(二)選拔考試加分政策:
1.加分資格:
(1)國中九年級獲得我校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市級兩項一等獎以上的學生(含兩項一等獎)。
(2)國中八年級、九年級獲得我校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省級二等獎以上的學生(含二等獎)。
2.加分説明:
(1)市級一等獎2分,省級二等獎5分,省級一等獎8分,其他獎項不加分;
(2)以上獲獎可累計加分,但同一學科多次獲獎取最高獎計分,總的加分累計不超過15分。
(三)考試優秀者優惠政策:
凡20xx年會考被興長中學錄取,本次興長中學創新實驗班選拔考試成績優秀但未達到創新實驗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可享受興長中學20xx級實驗班選拔加分優惠。具體加分為:創新實驗班招生考試位列第41—55名,加3分;位列第56—70名,加2分;位列第71—80名,加1分。
五、聯繫方式:
地址:興長縣雉城鎮金陵北路208號
郵編:313100
聯繫人:z老師 電話: 615159(教育網)
傳真:
郵箱:
網址:
六、本方案由興長中學負責解釋。
中學實驗班招生方案 篇2
一、報到時間
20xx年9月4 日至5 日,憑《錄取通知書》報到註冊(請不要提前到校)。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來校報到註冊者,須向我院招生就業指導處請假。逾期貳周不來校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根據《湖南省省屬普通高等學校20xx年招生專業目錄》(湘教發[20xx]10號文件)的高校學科專業分類,結合學院實際,我院20xx年秋季新生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如下(現正處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核准之中,以最終核准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執行):
1、學費收費標準:
(1)本科層次:①財政學、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4個專業,學費標準均為3400元/每生每年;②金融學、會計學等2個專業(均為熱門專業),學費標準均為4420元/每生每年。
(2)專科層次:①旅遊英語、商務英語、應用英語、文祕(涉外文祕)等4個專業,學費均為3200元/每生每年;②財務管理、法律事務(會計法律事務、經濟法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經濟信息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項目管理、行政管理、證券投資與管理、電子商務等11個專業,學費均為3500元/每生每年;③房地產經營與估價、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酒店管理、旅遊管理、物業管理等6個專業,學費均為4200元/每生每年;④會計(財務會計、註冊會計師方向)、會計電算化、國際金融、金融管理與實務、市場營銷、投資與理財等6個專業(均為熱門專業),學費均為4550元/每生每年;⑤工程造價、計算機網絡技術等2個專業,學費均為4600元/每生每年。
3、代收費收費標準:代收費合計為1190元/每生,具體明細如下:
(1)書籍課本費1000元(按學年據實結算,多退少補);(2)軍訓服裝費65元(一次性收取);(3)體檢費45元(一次性收取);(4)20xx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生參保繳費40元/每生每年(按年代收);(5)新生錄取費40元(按省教育廳規定一次性代收)。
説明:
1、新生報到時應繳學雜費為學費、住宿費、代收費三項之和(如:本科層次財政學專業擬住公寓制宿舍應繳學雜費合計為3400+1200+1190=5790元)。學生可通過學院學生收費查詢系統查詢應繳學雜費額,查詢方法見上面住宿費收費標準説明。
2、為了保證學生學雜費攜帶安全並解決新生報到時排隊繳費耽擱時間等問題,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非税收入徵收管理局相關文件要求,學院決定對新生學雜費採用銀行批扣的方式進行收繳,新生報到時,學院一律不再收取現金。為了確保銀行批扣成功,請各位新生務必於9月2日前在當地建設銀行任一營業網點將你所應繳納的學雜費足額存入我院免費為您辦理的儲蓄龍卡上(儲蓄龍卡見錄取通知書快遞包內,如無儲蓄龍卡請見通知書快遞包內無卡原因説明。具體使用請詳見建行全國龍卡(儲蓄卡)使用須知),並請取得和保管好銀行回單聯,以便備查。學生報到註冊後對銀行批扣持有異議或有差錯的由學院財務處負責諮詢、查證並糾正。如學生未將學雜費及時存入或未足額存入學院發的儲蓄龍卡上,將導致銀行代扣學雜費不成功,出現此情況,學生可在報到時用各商業銀行的銀聯卡到學校繳費點刷POS機繳費。
3、請學生妥善保管好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的建行儲蓄龍卡,此儲蓄龍卡賬號為學生在讀書期間各學年度學雜費繳納時銀行批扣和學院通過銀行代發給學生的各種獎學金、助學金和補助金的唯一賬號。學生可以將生活費等存入此儲蓄龍卡保管,此儲蓄龍卡可以在學院內設立的建設銀行24小時自動櫃員機上進行取現和轉賬。
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所在市(縣、區)的招生部門領取大學聯考紙質檔案;共產黨員、共青團員須轉組織關係;每位同學各備一寸免冠近期照片10張,入學報到時統一交到所在班級輔導員處。
四、擬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同學,應在入學時提交如下證明材料:(1)填寫好《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到所在地在鄉鎮民政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2)學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員構成的户籍證明;(3)家庭成員患重症的,應有縣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病歷及相關證明材料;(4)能證明或能輔助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的其它證明(下崗證、低保證、殘疾證),烈士子女應提供烈士證;(5)家庭遭受災害的,應提供學生户籍所在地縣民政部門出具的受災證明。
五、來校時所帶皮箱,請按我院統一規格購置,以便於擺放整齊一致。注:最大尺寸:95cm (長) * 45cm (寬) * 35cm (高)
六、學院統一安排住宿,為便於統一管理,新生牀上用品可到校後在學院集中報到處統一購買。新生牀上用品標準配置:4斤重蓋棉絮(一級棉)一牀、4斤重墊棉絮(一級被)一牀、被套一個、牀單一條、枕套枕芯一套、蚊帳一牀、涼蓆一牀、珊瑚絨毛毯一條,合計價格人民幣285元整。
七、為便於利用手機信息進行學生工作的統一管理(統一發布學生日常活動有關信息),我們將與有關手機服務公司協商確定一家服務商負責承擔此項服務工作,具體確定為哪一家服務商請於9月1日-9月4日之間諮詢,電話;。
八、新生報到簡易流程:系部報到(到學院報到點所屬系輔導員處領取學費銀行批扣財務收據、安排寢室等)——→財務處交納相關費用/辦理一卡通(餐卡)——→學生處(領取軍訓服、使用現金成套購買牀上用品)。
九、我院位於長沙市河西望城坡(楓林二路139號),報到期間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在火車站、汽車西站和南站設有迎新接待站,有車接新生到校。新生也可在火車站出口直接乘312路、在東塘廣場乘314路、在汽車南站乘17路到汽車西站後乘坐往東方向的公共汽車兩站即到湖南財專站下車。切記途中注意安全,不要將錢物交給不相識的人看管或託運,以免上當受騙。
中學實驗班招生方案 篇3
為了認真貫徹省市縣職教招生工作精神,落實縣教育局職教任務,更好地為縣域經濟服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領導專班
組長:陳文勝
副組長:柳春紅
成員:熊志超賈振林孫進曹德先許能福凡柏林及全體九年級教師
二、實施步驟
1、成立專班,落實方案。研究部署20xx年招生政策和紀律。
2、宣傳政策,觀看相關專題片,開班主任會,學生會議,全體教師大會,學生家長會議,把國家和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措施和政策講透,講實。(專業,資助政策)
3、初步調查摸底有意向的學生及家長,做好登記工作。
4、重點走訪,落實到位,送到學校。
三、任務分解
以班級為單位,九(1)班:2,九(2)班:2,九(3)班:8:九(4)班:8。
四、獎勵政策
1、完成招生任務一個人實驗班按一人團高計算教學獎,平行班算一個普高。
2、職教中心給多少現金獎勵全部到相應班級。另外學校按100元每人到位。
3、超額完成任務的或完成任務的教育局獎勵的中級高級指標直接獎勵到成績最為突出者。
4、完成任務的、業績突出的評優評模優先。
五、紀律規定
1、不得參與買賣招生,將學生送到外地就讀。
2、不得參與人情招生,不得將學生信息向外地學校提供。一經發現,向教育局報告。
3、未經批准不得接待外地招生。
4、全體九年級老師要齊心協力,共同配合好職教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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