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招收特長生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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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深化“德智體並舉,教學做合一”的辦學理念,實施培養合格加特長的優秀中學生的育人目標,不斷提升和拓展我校體育藝術教育的辦學水平,根據xx區教育局《關於xx年xx區國中招收體育藝術類特長生工作的意見》的相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擬定我校國中招收特長生方案如下:
一、成立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吳xx 潘xx 副組長:劉xx
成員:郭xx
二、特長生招收類別、項目及數量:
根據我校實際情況,今年國中招收的特長生僅限體育類,項目為田徑和足球。依據“特長生招生總數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的要求,招生人數不超過11人。其中,足球7人(限招男生);田徑4人(短跑:100米、400米各2人,每項男女各1人)。
三、體育特長生招生條件:
1. 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發展且特長突出、專業功底紮實,具備良好綜合素質的應屆(適齡)國小畢業生。
2. 身體健康,能堅持並積極參加較大強度的運動訓練和體育比賽。
3. 思想品德素質方面:xx年1月以來每學期綜合評價等級良好及以上。
4. 文化科學素質方面:xx年1月以來語、數、外三科每學期綜合評價等級良好及以上,其它學科每學期綜合評價等級合格及以上。
5. 體育素質和特長方面:xx年1月以來參加市、區田徑運動會相關比賽項目,以及經市教委、市體育局核准的相關體育賽事或其中的相關比賽項目,獲得以下名次及獲獎證書者:
(1)區中國小田徑運動會取得前六名。
(2)市中國小田徑運動會取得前八名。
(3)市中國小足球賽取得前六名的主力隊員。
(4)其他相關的體育項目市級比賽的前六名。
以上比賽不足8支參賽隊或8人蔘賽的項目,以成績冊錄取名次為準。
四、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暫定在 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點:xx路中學總校操場。聯繫電話:2834xxx(劉校長)
五、測試項目和權重:
(一)田徑(男、女共4人)
1. 短跑(100米)(男、女各1人,共2人)
(1)形態機能檢測[身高、體重、胸圍、肺活量、血壓、心率(專業測試前、後)及視力、聽力等,佔總分10%]
(2)素質測試(佔總分30%)
①立定跳遠(15%)
②50米(15%)
(3)專項測試(佔總分60%)
2. 短跑(400米)(男、女各1人,共2人)
(1)形態機能檢測[身高、體重、胸圍、肺活量、血壓、心率(專業測試前、後)及視力、聽力等,佔總分10%]
(2)素質測試(佔總分30%)
①立定跳遠(15%)
②50米(15%)
(3)專項測試(佔總分60%)
(二)足球(男,共7人)
1.形態機能檢測[身高、體重、胸圍、肺活量、血壓、心率(專業測試前、後)及視力、聽力等,佔總分10%]
2.素質測試(佔總分20%)
(1)50米(10%)
(2)立定跳遠(10%)
3. 專項測試(佔總分70%)
(1)1分鐘顛球(10%)
(2)10個杆繞杆打門(20%)
(3)三項折返跑----運球、停球折返跑(看時間)(20%)
(4)5對5教學比賽(20%)
六、報名、測試注意事項:
1.報名:符合我校體育特長生招生條件且有報考意願的國小畢業生,攜帶獲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加蓋國小公章的特長生報名表和國小生素質發展水平評價手冊,於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到我校報名登記。
2.測試:考生到測試地點後先填寫測試登記表、領取檢測卡,接受相關的形態機能檢測,做好相關準備活動後參加素質測試和專項測試(家長在場外等候,不得陪同考生進入測試地點)。
七、錄取辦法:
1.符合我校體育特長生招生條件。
2. 根據當天綜合測試成績(相關測試評分標準參見“附件1”)和所報項目在市、區比賽中的最高成績(按級別與名次折算,相關折算標準參見“附件2”),按各佔50% 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擇優錄取。
3.將擬錄取名單及相關情況提交學校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
4.將經過學校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的擬錄取特長生名單(附上已審核過的相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報xx區教育局體衞藝科及中招辦審核、備案。
5.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後,在我校及其就讀國小分別公示,並及時書面告知學生錄取結果。
八、特別説明:
1.測試當天,學校將組織由學校主要和主管領導、支部紀檢委員、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體育教師以及相關項目專業的外聘專家(11-13人)組成“專業測試評審組”,具體負責本次體育特長生的審核、檢測、測試、計分、彙總以及確定擬錄取名單等招考工作。
2.本次招收體育特長生工作將嚴格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認真、嚴謹、周密地組織實施,整個測試過程將予以全程錄像。歡迎上級領導和紀檢、監察、中教、體衞藝、中招辦等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以及家長並新聞界的朋友們予以監督和指導。
3.如在報名與檢測中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學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與測試資格,已被擬錄取或正式錄取的取消其錄取資格,由中招辦另行安排就讀國中。如相關工作人員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認真追究其責任並根據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4.本《方案》解釋權在學校,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完善。
附1:所報項目的素質測試和專項測試評分標準
附2:所報項目在市、區相關項目比賽中的最高成績的折算標準
xx市xx路中學
xx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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