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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宣傳方案(通用3篇)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宣傳方案(通用3篇)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宣傳方案 篇1

為切實維護全市中國小、幼兒園學校門口及周邊道路良好交通秩序,有效預防交通事故,守護學生、兒童安全、暢通、有序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宣傳方案(通用3篇)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理念,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原則,建立健全“警、校、家”協同共治機制,全面深入開展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提升行動,為廣大師生、家長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提升行動,整治一批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堵點亂點,查處一批校園周邊道路突出交通違法,排查治理一批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隱患,完善優化一批校園周邊交通組織,使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狀況得到明顯改善,使廣大人民羣眾對學生、兒童上、放學安全感、滿意度得到顯著提高。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成立綜合治理提升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主要負責人、市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任組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分管負責人、市教育局主管科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具體負責信息收集、工作推進、檢查督導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提升行動工作領導機構,組織推進落實各項工作措施。

四、工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校一策”、“一點一策”部署要求,本着“什麼問題突出就整治什麼問題,什麼問題反覆就整治什麼問題,什麼方式有效就採取什麼方式”的原則,因地制宜地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提升行動。

(一)強化勤務佈防,確保上下學期間校園周邊交通秩序良好

1.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交警、治安等警種聯勤聯動,優化警力配置,強化上下學時段學校門口及周邊“高峯勤務”機制,認真落實“護學崗”警力安排,要確保轄區內交通問題突出的中國小及幼兒園、上下學高峯時段警力全覆蓋,並根據周邊交通情況,靈活安排疏導警力。(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2.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護學崗”和“警、校、家”聯動護學機制作用,組織學校教職工、學生家長、志願者和羣防羣治力量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構建校園周邊安全區域。(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

3.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學校落實校園門衞值班制度,落實保安人員足額配備,在上下學時段,各中國小、幼兒園要安排校(園)領導在崗帶班、至少2-3名教師值班,維護門前交通秩序,協助執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導、勸導工作。(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

4.各級公安機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城管、住建等部門推動共享學校周邊停車資源,開闢遠端停車場,向外圍疏解接送學生停車需求。難以向外圍疏解停車需求的,要推廣在學校門口設置專用接送通道、車輛即停即走、引導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接送等措施,避免車輛長時間在學校門口附近停留。要根據校園周邊道路停車管理策略,規範設置禁止停車、禁止長時停車、限時段限時長停車等標誌標線。(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

5.各級公安機關要集中治理羣眾反映強烈的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查糾整治亂停亂放、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亂鳴笛等違法亂象。要完善學校門口及周邊道路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醒目的提示標誌,採取“視頻+巡邏”的模式,加大對校園周邊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嚴查各類突出交通違法。要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公交車、出租車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嚴查公共交通不文明交通違法。同時對轄區校車進行全面排查,在加強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的同時,堅決取締學校周邊無資質的“黑校車”。(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二)上好“安全教育課”,建立常態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機制

1.新學期開學前後,各地公安機關要集中開展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廣泛宣傳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項以及學校門口減速慢行、禮讓斑馬線等文明出行要求,引導全社會關注學生上下學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識,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環境。(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2.開學後第一個月,各級公安機關要聯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中國小、幼兒園等單位,結合“中國小安全教育日”組織上好“開學第一課”,深入推進交通安全進課堂,普及交通安全知識,培養交通安全習慣。要持續開展“知危險會避險”“重細節平安行”等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將“一盔一帶”、交通安全知識納入課程內容,不斷提升教師、學生及家長、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安全守法意識。(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

3.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交通部門對校車運輸企業和使用單位進行源頭監管教育,確保安全帶功能完好,大力倡導校車駕駛員規範使用安全帶,並在學生上車後由隨車看護人員提醒並督促乘車學生自覺使用安全帶,做到不繫安全帶不發車。(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

4.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導轄區中國小、幼兒園,在3月31日前,與本校所有學生家長和教職工簽訂“一盔一帶”及學校周邊交通秩序共建承諾書,承諾駕駛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時騎乘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汽車司乘人員自覺、規範使用安全帶(含後排乘客),接送學生規範有序停放,不雙排、三排停車,不影響堵塞道路。服從執勤民警及值班老師和志願者的管理,自覺維護學校周邊道路有序暢通。(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

5.各級公安機關要和轄區中國小、幼兒園“結對子”,常態化開展交通安全“進校園”主題宣講活動,每季度至少開展1場次,重點講解交通安全常識及法律法規,以典型案例有力詮釋遵章守法的重要性。(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

6.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刊、公益廣告等媒體傳播平台,通過專題報道、播放宣傳教育視頻等方式,常態化開展交通安全公益宣傳活動,並製作適合學生觀看的交通安全動畫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學校安全教育課及校園公共視頻宣傳設備上滾動播放,加強學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識和防護意識。(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三)全面查整校園周邊交通安全隱患優化交通組織,全力打造“平安上學路”

1.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第8部分:學校區域》(GB5768.8-20xx)、《中國小與幼兒園校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置規範》(GA/T 1215—20xx)有關規定,對校園周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護欄、信號燈、警示牌、減速帶等交通設施進行集中調研排查,針對交通設施缺失、損壞的,及時形成優化報告報相關部門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學路”。(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

2.要積極推動校園周邊步行道和非機動車道改造,改善通行條件,加大對佔用步行道、非機動車道違法停車行為的治理力度,保障學生步行和騎車安全順暢。要嚴格校園周邊道路佔道施工審批並加強日常管理,聯合行業主管部門督促施工單位規範設置施工區域、完善安全設施,降低對通行的影響。(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3.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學校溝通協作,推動合理調整教學安排,採取錯峯上下學等措施,分散集中接送交通壓力。要統籌優化校園出入口設置和周邊道路交通組織,上下學時段可對校園周邊道路採取臨時限行、單向通行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減少交通衝突。(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學生安全涉及千家萬户,社會關注羣眾關心。開展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提升行動,是各級公安機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積極迴應羣眾期待的實際行動,是全面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生動實踐。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提升行動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創新工作思路,用心做細做實做好各項工作。

(二)精準施策治理。各地公安機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與學校及屬地街鄉鎮村基層組織共同研究會商,廣泛聽取教師、家長及附近居民的意見建議,找準問題、摸清需求,根據城鄉不同狀況,會同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門,按照“一校一策”“一園一策”研究針對性治理方案,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切實加強學校門口交通秩序管理,積極推動有關部門發展公共交通、校車,解決學生上下學出行難的問題。各級學校要加強與屬地公安機關的信息溝通,遇學校組織各類大型活動,提前與公安機關做好對接,以便做好交通、治安秩序維護。

(三)加強示範引領。要選樹一批交通設施齊全規範、交通組織科學精細、共建共治機制健全、師生家長文明守法、道路交通有序順暢、人民羣眾放心滿意的交通安全示範校園,針對不同類型學校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加強宣傳推廣,帶動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健全工作台賬。各縣區要根據治理目標和任務,制定“一縣(區)一方案”和“一校一策”,選定市、縣級重點治理學校,建立健全各類登記台賬,嚴格落實掛賬銷號制度。

(五)強化信息報送。各縣區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要分別明確一名責任領導、一名聯絡員,負責收集、整理、報送相關信息、資料,每月30日前報送月工作報表及工作小結, 12月25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宣傳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行動,解決當前藥品生產流通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藥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活動,使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好轉,藥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確保人民羣眾用藥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藥品生產

1.重點整治內容:

(1)企業未嚴格按照處方和工藝規程進行生產,物料平衡存在問題,或生產過程存在偷工減料的行為;

(2)企業擅自接受藥品委託加工或存在出租廠房設備的行為;

(3)企業原料來源把關不嚴,以化工原料代替經批准的原料藥,以質量低劣藥材代替合格藥材,購買質量無法保證的提取物生產製劑的行為。

2.重點檢查企業:

(1)外購原料藥用於製劑生產的;

(2)中藥材、提取物採購供應存在疑點的;

(3)近兩年受過行政處罰的;

(4)近兩年《藥品質量公告》中有不合格產品,或在評價性抽驗、不良反應監測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

(5)近兩年未進行過跟蹤檢查和其他檢查的;

(6)近一個時期有羣眾舉報的;

(7)聲稱已停產但未經核實的。

(二)藥品批發

1.重點整治內容:

(1)企業存在“走票”、“掛靠”等出租、轉讓證照的違法行為;

(2)企業對購銷方資質審查不嚴格;

(3)企業對購銷票據、記錄和庫存藥品的審核不嚴格,購銷資金和票據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與購銷記錄、藥品實物不一致。

2.重點檢查企業:

(1)曾涉及購銷假藥案件和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流弊案件的;

(2)近兩年受過行政處罰的;

(3)近一個時期有羣眾舉報的;

(4)管理基礎薄弱且曾存在違反藥品GSP行為的。

(三)藥品零售

1.重點整治內容:

(1)進貨來源把關不嚴,從非法渠道進貨;

(2)未按要求銷售處方藥、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產品的銷售去向不清;

(3)購銷資質檔案不全,超方式、超範圍經營;

(4)購銷票據與實物不符,購銷票據和記錄不真實。

2.重點檢查企業:

(1)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的零售藥店;

(2)近兩年受過行政處罰的;

(3)近一個時期有羣眾舉報的;

(4)屬於單體藥店,且管理基礎薄弱的。

三、工作步驟

集中整治為期四個月,主要步驟為:

(一)宣傳發動、企業自查自糾階段(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3月底):全國所有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均要對照上述要求進行認真自查自糾。藥品生產企業的自查自糾報告,應於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藥品經營企業的自查自糾報告,應於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管部門。

(二)集中檢查及初步總結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底):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對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認真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處罰。集中檢查期間,監管部門的檢查與企業自查可交叉進行。集中檢查結束後,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對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情況、集中整治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並形成報告於20xx年6月底前上報國家局。

總結報告應內容翔實,有具體數據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集中整治總體情況,包括組織方式、檢查範圍、檢查企業數、所佔比例、檢查方式等;自查和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企業名單,包括已查實並處罰的企業名單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繼續查處的企業名單;對已查實並處罰的企業,要詳細報告違法違規行為及處理情況,包括企業名稱、違法違規事實、處理依據、處理結果;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停產整頓及罰款、收回藥品GMP或GSP證書以及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統計;已採取的措施和對今後工作建議,包括建立強化藥品生產經營監管長效機制、深化藥品生產經營監管制度改革的意見等;對本次集中整治行動的評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深刻認識當前藥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這次全國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各省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局一把手牽頭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人力物力。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確定重點企業和重點內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省局應於20xx年3月底前將工作計劃報國家局。

(二)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由安監、流通、稽查、法規、認證、檢驗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內部聯動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共同抓好落實,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和案件查處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紀律,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實等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報告制度。對涉嫌犯罪並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機關委託檢驗且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的案件線索,要及時報告國家局;對跨省案件,要及時將查處情況報告國家局。

(三)突出重點,積極推進。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突出重點,有條不紊地推進整治工作。加強案件辦理,提高辦案效率,對符合立案標準的,稽查部門應及時立案查處,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對集中整治中已經立案,但在20xx年6月15日前未能辦結的案件,各省局要加強督辦,並向國家局報告案件最終查處結果。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積極宣傳此次整治行動的意義和目的,向社會表明藥品監管部門打擊違法違規活動的態度和決心。廣泛發動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積極參與整治行動,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積極配合藥品監管部門監督檢查。

(五)嚴格執法,確保實效。堅持“嚴”字當頭,嚴格監管、嚴格檢查、嚴厲處罰。對集中整治中查出的違法違規企業,必須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對已經查證屬實生產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產企業,一律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對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產、違法委託生產、參與生產假藥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對已查證屬實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或者造成特殊藥品複方製劑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生產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一律予以公開曝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增值税票據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務部門核實。

國家局將適時組織檢查組,對部分地區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抽查或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對案件查處工作不到位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工作中玩忽職守、包庇縱容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宣傳方案 篇3

一、學標準

認真對“三本書”特別是《員工安全意識手冊》每班進行學習、傳達、討論,着力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達到時刻警醒、細心小心、謹慎穩重的安全意識標準。從應知應會到必知必會,人人不漏項,全員齊參與,學習掌握業務規程標準。

二、擺問題

擺“本人、本崗位、本班組、本工區”所有涉及到安全生產的問題。問題內容包括:擺一擺個人、崗位、班組、工區分別在思想認識和意識、職業道德和工作態度、現場作業、互保聯保和配合等方面到底有哪些問題和不足。

三、查隱患

細查存在於“個人心中、崗位現場、班組設備、安全管理、執行操作、制度規範、轉變作風、經過路線、看到和聽到涉及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各方面存在的隱患,作好登記,按照“四定”和銷號管理措施,抓好整改落實。

四、提建議

針對擺出的問題、查出的隱患,結合個人、崗位、班組、工區實際,提出解決問題、整改隱患的好點子、好辦法、好意見、好建議、好措施、好制度、好方案。

五、堵漏洞

將有用、管用、能解決問題和隱患的點子、辦法、意見、建議、制度、措施、方案,一絲不苟地落實在行動上,執行在現場上,並及時反饋工作推進情況和出現的新問題,確保安全始終在控。

六、保安全

積極地、有信心、有決心、認真地、嚴肅地抓好安全管理、落實好安全生產任務,與違章作鬥爭,與不規範行為作鬥爭,與思想麻痺作鬥爭,以實際行動規範崗位行為,養成並堅持好遵章作業的習慣,保證人人、崗崗、班班、天天都實現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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