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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整頓交通秩序的通告(精選3篇)

關於整頓交通秩序的通告(精選3篇)

關於整頓交通秩序通告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市區交通秩序管理,市交警支隊將組織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現通告如下:

關於整頓交通秩序的通告(精選3篇)

一、整治違規車輛上路。重點整治: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挪用號牌、遮擋號牌、污損號牌以及各種改(拼)裝、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打擊盜搶機動車違法行為。

二、整治車輛違規行駛。重點整治:各種機動車駕駛人酒後駕駛、無證駕駛、闖紅燈、違規掉頭,各種車輛亂停亂放、擠佔人行道等違法行為;

三、整治摩托車、電動車違規。重點整治: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行、超速等違法行為;騎電動車以及助力車、人力車等非機動車輛佔道、逆向行駛和闖紅燈、隨意橫穿等違法行為。

四、整治行人隨意亂穿。重點整治: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道、人行橫道線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

五、自本通告之日起,將組織聯合執法行動,依法嚴厲查處各種交通違法和影響交通的違法行為。

黃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1月15日

關於整頓交通秩序的通告 篇2

為切實加強城市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管理長效機制建設的意見》(淄政發〔20xx〕6號)文件要求,縣政府決定,在全縣開展整頓道路交通秩序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頓時間

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整頓範圍

(一)“四非”機動車:非法生產、改裝、拼裝、報廢回收機動車。

(二)重點車輛:報廢車、渣土車、大中型客車、重中型貨車、七座以上面包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等。

(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無牌、無證,變造、偽造機動車號牌,挪用機動車號牌,超員,超載,酒後駕駛,亂停亂放、不各行其道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三、處罰依據

(一)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定,予以收繳,強制報廢,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變造、偽造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予以收繳,處20xx元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變造、偽造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予以收繳,處20xx元罰款,十日以下拘留。

(四)使用變造、偽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登記證書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予以收繳,處20xx元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五)使用變造、偽造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予以收繳,處20xx元罰款,十日以下拘留。

(六)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七)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處200元罰款,扣留機動車。

(八)對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定,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

(九)違規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違規停車駕駛人拒絕駛離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規定,處100元罰款。

(十)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十一)對超限運輸車輛擅自行駛公路橋樑(車貨總重超限)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廣大人民羣眾要積極參與,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鼓勵廣大人民羣眾投訴舉報。

投訴舉報電話:0533-2139244

本通告自20xx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5月16日

關於整頓交通秩序的通告 篇3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務水平,為打造魯蘇豫皖交界地區科學發展高地和廣大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道路交通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公安局將在20xx年2月16日至5月25日,集中時間、集中警力、集中精力,以治亂治堵為重點,組織開展“奮戰一百天、打好主動仗”城區交通秩序集中攻堅戰,現就進一步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重點整治區域菏澤市區中華路、人民路、長江路、牡丹路二、重點整治內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分對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具有以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之一的,依法從嚴查處1、機動車無牌無證行駛2、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行駛3、故意遮擋號牌4、機動車隨意調頭5、摩托車不走專用道6、機動車亂停亂放7、接送學生車輛佔壓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8、非機動車進入機動車道9、非機動車逆向行駛及不按交通信號燈行駛10. 行人亂行亂穿、翻越護欄對不聽勸阻,阻礙交通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三、對於發生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敬請廣大人民羣眾大力監督,踴躍舉報,對於舉報屬實並提供有價值影像資料的給予一定獎勵,舉報電話:0530-5352122 屬於執法民警不作為的,及時舉報,舉報電話:0530-3336161

四、違法本通告,將依法景象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菏澤市公安局

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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