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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審計工作方案(精選6篇)

專項審計工作方案(精選6篇)

專項審計工作方案 篇1

為規範我縣“一事一議”和新農村建設資金監督管理,保障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農業部《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和《彭澤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暫行〉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審計對象

20xx—20xx年開展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和省級新農村建設示範點,其中20xx年省級點68個,列入本次審計33個,20xx年省級點69個,列入本次審計34個。

二、審計時間

全縣在完成專項治理第二階段自查自糾後,應轉入第三階段的專項審計,時間為20天,從20xx年4月21—5月10日結束。

三、審計內容

1、一事一議和新農村建設籌資是否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按規定程序申報審批。

2、一事一議和新農村建設籌資是否有擅自提高標準,超標準籌資行為。

3、一事一議和新農村建設資金是否有弄虛作假、截留、隱瞞、挪用、虛列開支,決算不實等問題。

4、一事一議和新農村建設資金是否違反規定,亂支亂花,鋪張浪費,發獎金、實物、補貼等現象。

四、審計程序

1、成立審計組。應提前6天向被審計單位發出《審計通知書》,新農村建設點審計對象以3月30日專題會議確定的為準,如需調整審計對象須提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2、審計結果徵求被審單位意見;3、寫出審計報告,呈報主管領導審定;4、下達《審計結論》、《審計意見書》;5、整理審計資料並歸檔保存。

五、審計步驟

1、進駐被審計單位,走訪羣眾,召開村民代表座談會,瞭解議事籌資建設項目;2、查閲籌資籌勞相關資料和文件(合同、協議、招投標文書等);3、實地察看籌資籌勞項目建設情況;4、核查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以及原始單據的真實性並做好審計工作底稿記錄,必要時,找有關當事人取證;5、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審計小組開會討論,進行處理、定性。

六、工作要求

搞好一事一議和新農村建設資金的專項審計,是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減輕農民負擔政策,鞏固農村税費改革成果,它即是政策規定,又是農民所盼,是規範農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有效辦法;是保護和激發農民籌資籌勞積極性的治本之策。各鄉(區場)鎮農技綜合站,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爭取當地黨委政府重視和支持,迅速成立審計小組,站長為審計負責人,經管員以及懂審計業務人員為成員,把一事一議和新農村建設資金專項審計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提升創業服務年活動的重點,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專項審計工作方案 篇2

為規範我市農村中國小D級危房改造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農村中國小D級危房改造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和安徽省審計廳《關於印發〈全省農村中國小D級危房改造資金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審行〔20xx〕9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專項審計檢查目標

摸清我市農村中國小D級危房改造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揭示省和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地方配套資金在籌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糾正專項資金運行、資金核算和項目建設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揭露損失浪費行為,評價資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果,分析問題成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二、專項審計檢查範圍和對象

本次專項審計檢查範圍:省、市、縣級教育、財政、發改委等部門提供的20xx年至20xx年農村中國小D級危房改造項目資金籌措、使用及管理情況。

本次專項審計的對象:市、縣(區)危房改造辦公室及其管理的危改資金專户,並抽審項目學校。市、縣(區)對項目學校抽審數不低於項目數量的30%,重點是項目數量較大、建校地點偏遠、有羣眾舉報的危改項目。抽查項目由審計檢查組隨機確定。

三、審計檢查內容和重點

(一)危改工程立項及項目調整情況

1.檢查D級危改項目立項程序是否合規,危改項目是否有房管部門的D級危房鑑定書,是否符合省定範圍和省定項目;有無虛報危改項目或危房面積,有無將不屬於危改項目範圍的教職工宿舍、學生宿舍、幼兒園及廢棄不用的校舍,列入危房改造項目。

2.檢查危改項目學校的選址是否結合中國小布局調整統一規劃;是否存在學校規模小、學生少及項目建設面積過大,教學資源浪費現象。

3.檢查危改項目調整是否經中央、省危改辦批准,有無擅自更改、調整已批覆危改項目和工程建設計劃行為,工程的實際執行情況與建設計劃有無嚴重的移項和“兩張皮”現象。

(二)危改工程專户設置及專項資金配套、管理情況

危改工程專項資金主要包括:中央工程專款(含財政專項資金和國債專項資金);第二期“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用於危房改造的資金;省級財政配套資金;省級及省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用於工程的其他資金;其他渠道用於工程的資金(農村集資、社會捐贈等)。根據《安徽省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項目管理辦法》,重點檢查市、縣(區)對於中央和省安排的危房改造工程專項資金是否按省級專款規定比例(3:2)配套;根據《安徽省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xx〕849號)第六條“中央工程專款和省級配套資金以及其他用於工程的專項資金,全部納入專户管理”,重點檢查各縣(區)財政部門有無設立危改工程專項資金專户,危改資金是否通過專户下撥,是否存在危改資金與其他經費賬户混用情況;對下撥的中央和省補助的危改資金,市級是否在3個工作日內劃撥到縣(區)級財政危改資金專户;是否堅持危改資金集中在縣(區)級管理,封閉運行,專款專用。

(三)危改工程專項資金撥付情況

1.檢查各縣(區)危改專項資金安排是否合理,有無違背國家“集中投入,建一所成一所”的要求,項目資金安排過於分散,隨意性較大,“撒胡椒麪”,造成資金使用效益低下及損失浪費情況;有無因撥款不及時、資金安排分散、配套資金不落實等原因造成“半拉子”工程現象。

2.檢查是否建立了嚴格的資金撥付申報和審批制度,對省批覆的項目是否按照項目實施進度撥付資金,各縣(區)有無截留、滯留危改資金行為及因撥款不及時耽誤工程完工情況。

3.檢查危改資金撥付程序是否合規,資金集中在縣(區)管理的,有無將危改資金不直接撥付工程施工單位或供貨商,而違規直接下撥至鄉鎮及項目學校。

(四)危改工程專項資金使用及資產管理情況

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資金重點用於補助教育部門舉辦的縣級及縣以下教育階段的農村中國小及相應階段的特殊教育學校。危改工程專項資金使用及資產管理審計的重點:

1.檢查中央和省補助的專項資金是否全部用於危改工程土建項目,有無用於償還債務,有無平調、挪用、擠佔危改資金現象;檢查有無設置賬外賬、“小金庫”及貪污、私分危改資金行為。

2.檢查危改工程資金列報範圍和票據使用是否合規,從原始票據入手,查看與施工單位協議及決算中有無將項目學校的房屋安全鑑定費用、桌椅等教學器材、教師宿舍建設或裝修費用、危改辦的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等與工程項目無關的費用列入工程費用;有無票據使用不合規,白條大額現金支付危改專項資金現象。

3.檢查危改專項資金專户存儲的利息所得,是否由同級財政部門商教育部門專項安排用於補充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專項資金,有無擠佔、挪用行為。

4.檢查已竣工項目學校固定資產產權是否明晰,有無資產不入賬、產權轉移及校舍被佔用現象。

5.檢查工程項目建設中是否存在虛報造價、高報低造等行為。

6.檢查項目學校危改工程負債情況,是否存在虛假負債及因項目學校負債太重,影響學生正常上課情況。

(五)危改工程項目實施及工程建設情況

檢查危改工程項目實施(主要是第二期危改項目)是否堅持以縣為主“五統一”原則,即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工程”的組織、實施與管理,統一規劃立項審批、統一勘探設計、統一招標監理、統一資金管理、統一驗收和決算審計,有無將工程的資金及項目下放到鄉鎮、村、校組織實施與管理;檢查D級危房經權威機構鑑定並留下必要資料後,是否立即拆除,防止發生意外;工程建設是否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管理,有無實行工程預決算制度,是否杜絕“三無工程”(無規劃設計、無工程監理、施工隊伍無資質),有無出現工程質量低劣、管理不善或項目變更等原因造成項目失敗、資金損失浪費或安全隱患嚴重等問題(改造中的新建校舍規定最低使用壽命應在50年以上)。

四、審計檢查的組織和時間安排

(一)審計檢查的組織。市審計、財政、計委、教育、建管部門聯合開展此次審計檢查工作,市審計局牽頭。審計檢查組成員由各參與部門分別抽調4至5名業務骨幹組成,分成4個審計檢查小組,對市本級和各縣(區)危房改造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直接審計檢查。每組的組長負責本組的審計檢查工作,包括審計取證、複核和提出審計報告等工作,確保審計工作質量。

(二)審計檢查的分工。根據本次審計工作需要,具體實施審計中,市審計局負責具體組織本次全市農村中國小D級危房改造資金審計工作,並對市危改辦及市財政管理的危改專户資金實施審計和審計調查,審計項目單位資金籌集、使用和核算以及學校負債等情況;市財政局主要負責審計檢查各級財政資金預算、資金到位、資金撥付和資金運行的真實性、合規性等;市計委負責立項程序和項目管理;市教育局負責D級危房確定,學校佈局,資產管理、使用及產權等;市建管局負責審計工程招投標和“四制”的執行情況以及項目實施、工程質量、驗收等。

(三)審計檢查的時間安排。20xx年10月21日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進行審前調查,審計人員分組等;20xx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審計組對市本級和各縣(區)實施審計和審計調查,提交對各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報告等;20xx年11月上旬,市審計局牽頭,對本級及各縣(區)審計中反映的情況進行認真整理、歸納和分析,彙總審計情況,向市政府和省審計廳上報綜合報告,並下達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區)人民政府和項目單位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應高度重視這次專項審計檢查工作,認真對待,做好配合工作。參加審計的單位應精心組織,相互配合,保障檢查人員及時到位,保證工作質量。

(二)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對重點資金、重點單位、重點環節進行重點審計,重大問題和案件線索要組織力量一查到底。審計期間要注意及時通報情況,並做好審計保密工作。

(三)拓寬思路,改進方法。一是堅持賬面審計與查閲項目檔案資料相結合,賬面審計與現場勘察相結合。二是採取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三是將查處問題與分析原因相結合,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為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強和改進管理提供參考依據。

專項審計工作方案 篇3

根據自治區、吳忠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加大民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力度,確保救災、救助資金專款專用,安全運行,市民政局安排在20xx年5月初和11月中旬各審計檢查一次,對8個鎮、2個農林場、1個街道辦事處20xx-20xx年度民政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檢查目的

這次開展的民政專項資金檢查的目的,旨在強化對民政專項資金的監管,確保民政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發現和糾正款物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民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救助效果。

二、檢查內容

(一)救災資金

1、查記錄、文件。查鎮村兩級有無研究分配救災款物的會議記錄、文件、公示照片。2、查名冊、手續。查鎮村兩級發放救災款物的名冊和相關身份户口資料。

3、查款物相符。入户查看救災款物是否發放到災民手中。

4、救災資金收支節餘情況。包括冬令春荒生活救助資金,重點查看資金使用,並對其效果進行評估。

(二)農村五保供養經費

1、查檔案。查鎮是否為每個五保對象建立檔案。

2、查資料。查每個五保對象是否簽有供養協議並有明確的監護人。

3、查經費發放。查五保供養是否按時(每季度發放一次)按標準(每人每季度660元)發放。

4、查五保安全過冬採取的措施。查安全過冬相關資料。

5、入户調查。詢問五保對象供養費領取及安全過冬情況。

6、五保供養收支節餘情況。重點放在安全過冬給五保户購買煤、糧等,解決個別五保户生活困難的情況。

(三)臨時救濟資金

1、查三聯單。查看三聯單填寫是否規範,對所救助對象是否彙總為臨時救助花名冊。

2、入户抽查。查看救助對象是否準確,所救助金額是否花名冊一致。

3、臨時救濟資金收支節餘情況。

(四)優撫資金

1、查名冊。查看優待金髮放花名冊。

2、查三聯單。查看優撫對象臨時救助情況。

(五)農村低保

1、查程序。查鄉村兩級有無研究20xx年度納入低保救助的人員的會議記錄、公示照片。查申報審批資料是否齊備,有無違規辦理的問題。

2、查人數。入户抽查享受低保户户口本人數與低保證人數是否相符,有無“死亡保、空頭保”的情況;

3、查證卡。入户抽查低保證、取款折是否發放到對象本人手中,有無截留、冒領現象。

三、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檢查採取查看資料同入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自查自糾(5月1日至5月15日或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鎮(街道、場)接到通知後要迅速對照此次專項資金檢查內容,逐項、逐村認真開展自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

(二)重點檢查(5月16日至5月30日或11月16日至11月30日)。檢查組將深入鎮、村,查看檔案資料、核對財務台賬,重點是入户調查核實具體情況。

(三)整改落實。(5月1日至5月31日或11月1日至11月31日)整改落實工作與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工作同步進行,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梳理、分析原因、及時整改。對於違紀嚴重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將提交紀檢監察及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鎮(街道、場)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民政專項資金檢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這項工作作為當前一件大事,擺在突出位臵,統籌安排,精心組織。要指定專人負責,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並主動配合檢查人員做好相關工作,提供相應的文件資料。

(二)嚴肅紀律,確保質量。一是自查工作要全面徹底,不留死角,不縮小範圍,確保自查面達到100%。二是組織重點檢查要認真仔細,深入透徹,嚴禁浮於表面,流於形式。三是對檢查情況要全面如實的報告,不許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等問題。

(三)糾防並舉,建章立制。通過監督檢查,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民政資金監管制度,規範行政權力運行,研究制定推動民政資金規範管理使用的配套措施,要完善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斷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專項審計工作方案 篇4

為了認真落實《哈爾濱學院20xx年工作要點》,按時完成內部審計工作計劃任務,哈爾濱學院審計處定於20xx年3月至8月開展哈爾濱學院20xx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為了保證審計工作有序推進,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審計目的和依據

為了做好學校各項財務制度的督促落實工作,進一步規範各單位的經濟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工作。

二、審計對象和範圍

審計對象:校財務處及學校所屬各預算單位。

審計範圍: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

三、審計內容和重點

本次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校本級財務及學校所屬各預算單位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審計重點如下:

(一)校本級財務

1、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執行。

2、收入是否合法、真實,是否及時、足額上繳和入賬,有無坐收坐支情況,有無截留情況;對學費、宿費沒有足額上交的學生是否有監控和促繳措施。

3、支出是否合法、真實,是否符合國家財會制度和學校有關管理規定。

4、預算執行情況如何。

5、有無侵佔、挪用、私分資金和套取現金等問題。

6、往來款項是否定期核對和催還,有無相關記錄。

(二)學校所屬各預算單位

1、收入是否合法、真實,有無坐收坐支情況,有無截留情況。

2、支出是否合法、真實,是否符合學校有關管理規定,是否有對方單位相關收款證明。

3、預算執行情況如何。

4、有無侵佔、挪用、私分資金和套取現金等問題。

5、經費使用情況是否定期公開,公開是否及時、全面、真實、規範。

四、審計方式

本次審計採取送達審計與就地審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審計工作程序和日程

本次審計工作從20xx年3月開始,至20xx年8月結束,具體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一)審計準備階段(20xx年3月xx日前):

1、按照《哈爾濱學院20xx年工作要點》和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的安排確立審計項目,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審計實施方案,確定審計小組及其成員分工,明確審計目標及重點,安排各階段審計任務和實施時間。

2、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採集審計資料。

(二)審查分析階段(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7月xx日):

根據審計實施方案,針對審計內容和重點,採用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的方法,審查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設計的適當性及其運行的有效性;審查測試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的合規性,並在檢查測試的基礎上進行分析性複核。具體程序分兩步實施:

1、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有關內部控制制度,並進行相關測試和評價。

2、針對第一步審查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到各有關單位進行進一步詢證,取得相關審計證據。

(三)總結報告階段(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8月31日):

1、審計員對審查分析階段形成的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析、總結,形成審計報告初稿。

2、審計組長複核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初稿。

3、審計小組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

4、綜合以上情況,形成審計結論,作出審計決定,提出審計建議,最終完成審計報告。

5、將審計報告報送學校領導審批。

(四)督促落實階段

按照經領導批准的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督促被審計單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

(五)審計終結階段

工作完成後,將全部審計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

六、審計分工

為順利完成審計工作任務,成立由孫志國擔任組長,楊佳林、張偉為審計員的三人審計小組。審計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審計員根據組內分工履行工作職責,互相配合完成審計事項。具體分工如下:

審計組長:負責組織審計實施、複核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

審計員:負責審計實施的各項具體工作,主要包括:資料採集、審查資料、審計取證、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督促整改落實、審計材料歸檔等。

七、審計工作紀律和要求

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按照本方案的日程安排如期完成審計工作任務,在工作中做到獨立、客觀、正直、勤勉,保持廉潔,保守祕密,努力踐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各項要求。

專項審計工作方案 篇5

為深入貫徹“”會議精神,認真落實《英山縣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關於“加強教育經費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政資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財經紀律,加強對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的要求,全面加強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現就縣教育局20xx年工作要點中“規範財務管理,建立完善的內審和監管機制”機制安排,特制訂本審計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規範管理、服務指導為宗旨,依據教育部《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要求,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學校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地評價學校負責人及財會人員在學校財務管理工作中的業績及不足之處,並提出整改意見。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促進學校規範財務收支行為。

二、審計對象和範圍

鄉鎮中國小(完全國小以上)、縣直學校及高中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會計年度區間:xx個月,並與20xx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的會計區間銜接),包括學校食堂和附屬幼兒園、學前班經費收支及學校往來款項結算情況,以及學校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和和情況,必要時追溯延伸到以前年度。

三、審計內容

1、全面瞭解被審計學校的基本情況,摸清家底,掌握學校資產和負債的真實情況。

2、審計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查看學校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各項收入,各項收費是否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各項支出是否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查看學校的各項收支會計處理是否合法、合理,會計核算是否合規,有無虛列虛報、違反規定發放錢物和其他違紀違規問題;查看各類專項資金的核算是否合規,是否專款專用。

3、審計20xx年度食堂財務情況。查看學校食堂材料物品的成本核算是否規範,充刷卡額是否全額納入賬上核算,伙食收入和營養補助資金的會計處理是否規範。

4、審計20xx年年終工資兑現的落實情況。

5、檢查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以及遵守財經法規制度情況;查看學校收支預算計劃和化債目標方案。

四、組織實施

為順利完成審計工作任務,成立兩個審計小組,分別由胡衞東、陳世平為審計小組組長,審計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從教育系統兼職內審員中抽調,具體人員臨時通知。各審計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審計的各項具體工作,分校出具審計報告。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限期督促整改落實。

五、工作紀律及要求

1、各學校要做好審計相關的準備工作,並按時接受審計;為審計小組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確保審計工作順利進行。

2、審計小組在實施審計前,先下發審計通知書,審計結束後按規範要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及時出具審計報告。全部審計工作結束後,應將相關資料整理彙總,寫出書面報告材料。

3、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必須按照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規範審計與服務指導相結合。嚴格執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嚴守審計工作紀律。

4、審計工作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的有關要求。

六、審計時間及安排

審計工作從20xx年3月下旬開始,分組分階段進行,具體到校時間以書面內審通知書中的審計時間為準。

第一階段:6月底前完成縣直學校及部分鄉鎮中國小校的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具體安排:

3月完成温泉國小、特教學校的年度財務收支審計;

4月完成長衝高中、實驗國小、一中以及南河鎮3所(中學、中心國小和完全國小各1所)共6所學校的年度財務收支審計;

5月份完成縣直幼兒園、二程中學、雷高以及雷店鎮3所(中學、中心國小和完全國小各1所)共6所學校年度財務收支審計;

6月份完成理工、實驗中學、思源學校、以及孔坊鄉3所(中學、中心國小和完全國小各1所)共6所學校的年度財務收支審計;

第二階段:11月底前,完成其餘鄉鎮中國小20xx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其中:

9月份完成楊柳、陶河等二鄉鎮中學及中心國小和完全國小各1所共7所學校的年度財務收支審計;

xx月份完成草盤、金鋪、紅山等三鄉鎮中學、中心國小和完全國小各1所共9所學校的年度財務收支審計;

11月份完成温泉、方咀等二鄉鎮中學、中心國小和完全國小各1所共6所學校的年度財務收支審計;

xx月份彙總整理全縣審計工作情況。

專項審計工作方案 篇6

根據我局200x年審計工作計劃,審計組準備自二00x年五月二十二日起對xx學校進行就地審計,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機關審計方案准則》、《xx省審計機關審計質量控制實施細則》及審前調查制定以下審計實施方案。

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

xx學校

法人代表:

財務負責人:

單位經濟性質:事業

財政財務隸屬關係:全額財政撥款

職責範圍:負責適齡兒童的國小及國中的九年義務教育。

經費來源:財政撥入及收取學生的雜費。

內設機構:內設政教處、教導處。

獨立核算下屬機構:。

總人數:

在職人數(財政供給):

在職人數(非財政供給):

離退休人數:

二、財務機構設置及會計核算方式

200x年x月會計核算工作交由會計管理中心核算。設立財務聯絡員1名,備用金報帳制,核定備用金5000元。

會計政策及相關內控情況:採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審計目標

通過對x校200x5年度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主要是核實財務收支及帳內、外負債情況,以澄清家底。全面掌握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真實性、合法性及重大經濟項目的決策、實施和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揭露學校會計信息、資產質量、重大經濟決策等方面的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並根據審計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學校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和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審計對象和範圍

x校200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有關重大事項將追溯或延伸前後年度。

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及審計風險的評估

確定重要性水平為總收入的0.5%,總支出0.5%。可接受審計風險%,固有風險80%,控制風險50%,則檢查風險為25%。

審計內容和重點

審計的內容:

1.學雜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①是否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有無搭車收費的情況、代收費部分有無多收少付的現象。

②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按照規定上繳,有無截留、坐支收入情況,有無擴大收費範圍、亂收費問題;有無暫存暫付中進行收付核算,逃避監督的問題。專項資金是否做到專款專用,有無擠佔挪用教育專項資金的現象。

2.自籌資金審計

①自籌資金的來源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無違反規定亂攤派、亂收費,有無存在學期中收費或集資不入帳而私設“小金庫”問題。

②自籌資金的使用是否合規,有無資金使用不當,損失浪費問題。

3.對財產物資的下列內容進行檢查

①物資的管理是否嚴格執行驗收、領用、保管、調撥、登記制度,是否帳實相符;

②國有資產有無被無償佔用和流失等問題。

4.上述未反映的其他財務方面的問題。

審計的重點:

1、學雜費收取情況。

2、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七、步驟與方法

1、搞好審前調查,瞭解被審單位基本情況。

2、組織參審人員學習,熟悉被審單位應執行的財經法規、核算辦法。

3、提前3天向被審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4、按審計方案確定的內容實施審計,首先召開進點會議,然後監盤現金,銀行存款要逐筆進行核對,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按照人員分工對各審計項目進行詳細的審查。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審計運用的常規審計方法;審計年度相關指標完成情況審計,選用統計指標跟蹤法和審計抽樣法進行。認真編寫審計工作底稿,收集證據,並對審計工作底稿彙集整理。

5、審計組組長收集審計工作底稿後,編撰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由審計小組成員集體討論,認真審核、彙總形成審計報告初稿,徵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後,起草正式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送交法制部門複核,由局審務會議審定,研究評價意見和需要作出處理處罰的事項,最後向政府提交審計報告,並抄送相關部門。

工作要求及紀律

工作要求:

1、依法審計,按法定程序進行;

2、認真審查會計資料、相關文件及現金、實物等,有關方面必須配合;

3、按規定取證;

4、注意聽取被審計單位及人員意見、建議;

(二)、審計工作紀律:

1、不準接受被審單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請。

2、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安排住宿。

3、不準隨意使用被審計單位的交通工具。

4、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旅遊和用公款支付的營業性場所的娛樂、聯歡等活動。

5、不準接受被審單位以任何名義給予的錢、物和有價證券。

6、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提出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九、預定的審計工作起訖日期:

1、發送審計通知書時間:5月18日

2、預定實施現場審計時間:5月22日—6月3日

3、複核和彙總時間:6月4日—6月6日

4、編寫審計報告時間:6月7日—6月9日

5、徵求被審計單位意見時間:6月xx日

6、採納被審計單位意見並修改審計報告時間:6月20日

7、向審計機關提交審計報告時間:6月21日

8、代擬審計結論性文書時間:6月23日

十、審計組成員分工

(分管領導):協調與被審計單位關係。

(部門負責人):複核審計證據、報告。

(審計組組長):

1、負責往來款項的審計監督,主要對暫存款、暫付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進行審計。

2、負責對對被審單位下屬獨立核算單位即各村小的財務收支進行抽樣審計。

3、複核審計工作底稿,並撰寫審計報告及決定。

4、審計檔案的立卷歸檔。

(審計組成員):負責對資金審計監督,主要是對事業收入、事業支出、與上級往來及結餘各項目進行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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