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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評估工作方案

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評估工作方案

本系列工作方案為廣州市漢達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評估體系內容之一,如需使用,請徵詢本中心同意。

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評估工作方案

根據廣州市天河區民政局相關文件要求,廣州市漢達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漢達”)對廣州市天河區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開展XX-XX年度過程、中期和末期評估,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 評估時間

過程評估:隨機不預約,共四次/家;

中期評估時間:根據家綜項目週期而定,項目中期前後1個月左右;

末期評估時間:根據家綜項目週期而定,項目末期前後1個月左右;

二、 評估內容:中心基本設置、運營管理能力、中心項目運作狀況、項目成效、經費使用以及財務管理狀況

三、 評估形式

評估採用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撰寫自評報告、評估小組項目實地考察、聽取介紹、查閲資料、社工面談、利益相關者面談、專家小組分析評定、現場反饋的方式進行。

由於家綜初步建立,需要時間累積項目成效,因此短期內的評估,利益相關者由中心推薦,成效利益最大化歸於家綜。後期評估則會同時考慮在家綜服務名單中隨機抽取利益相關者。

各中心開展服務情況自檢,撰寫自評報告,並在約定時間內向評估小組公佈。漢達負責組成評估組,執行現場考評、意見收集、效果評估、現場反饋等工作程序任務。

四、 過程評估程序

(一) 隨機不預約時間參訪中心

(二) 觀察中心開放、宣傳欄、現場人流、複核工作人員數量及檢查工作狀態

(三) 出示評估機構過程評估證明書,表明過程評估員身份

(四) 抽查部分資料(專業個案、小組資料除外)

(五) 現場填寫過程評估表,家綜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如中心主任不在,則請中心副主任簽字,以此類推)

(六) 掃描過程評估文件,發送民政局

五、 現場評估程序

(一) 中心自評:評估前10個工作日,中心承辦機構開展自評,並提交自評報告。

(二) 審閲自評報告:中心評估前5個工作日,評估小組審閲自評報告。

(三) 現場評估:評估小組前往中心進行中期評估。

(四) 撰寫評估報告,中心評估後20個工作日內,漢達根據評估小組的評估反饋撰寫評估報告。

(五) 評估報告反饋:完成報告後5個工作日內,評估小組和承辦機構發送報告至中心,雙方就評估報告內容進行反饋與溝通,達成共識。

(六) 遞交評估報告:中心評估結束後25個工作日內,漢達將評估報告上報民政局。

(七) 領取評估報告:中心評估結束後,根據民政局要求領取報告。

六、 現場評估的流程

(一) 參觀中心場地。由中心負責人指引介紹中心場地,帶領全體評委參觀。

(二) 聽取承辦機構介紹項目成效。評估小組全體成員,街道分管領導、機構總幹事或駐中心主任、及一線社工參加。

(三) 評委自由提問。

(四) 評委分組評估。中心各服務領域需至少安排一名社工參加,並準備好各領域文書檔案,以備檢查;同時需要中心協助安排2-3個房間。

(五) 評委分組評估。

(六) 評估小組集中,簡要溝通反饋,交換評估意見。

(七) 評估小組給中心進行現場反饋,當日現場評估結束。

七、 評估結果

(一) 考核評估分值比例

考核評估結果採用百分制,以及採用節點式評估。中心年度總評分等於中期評估總分40%及末期評估總分60%相加所得。其中:

中期評估總分等於過程評估10%及中期現場評估90%相加所得。

末期評估總分等於過程評估10%及末期現場評估90%相加所得。

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中心基本設置、運營管理能力、家庭服務中心項目運作狀況、項目成效、經費使用以及財務管理狀況共五個部分,過程評估、中期評估與末期評估分值比重有所偏重。

評估內容比重的調整,表明評估在不同階段着重的內容不同,而總分節點所佔比重的不同則意味着評估看重中心的成長能力。

(二) 評估等次

評估採用等級評定的形式。評定等級按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5個等級予以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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