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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煙花安全隱患防控方案

春節煙花安全隱患防控方案

為切實做好全縣 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 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 苗族自治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以及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特制定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春節煙花安全隱患防控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羣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全縣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零售網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標,確保廣大人民羣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喜慶的新春佳節。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 自治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顏正福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黃曉冬、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江任副組長,縣公安局、安監局、工商局、供銷聯社、教委、監察局、民政局、財政局、國土房管局、建委、市政局、交通局、經貿委、衞生局、環保局、質監局、林業局、縣政府法制辦、文廣新局、消防大隊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燃放辦),由黃曉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江任常務副主任,縣安監局副局長冉景昌任副主任,縣公安局、安監局、供銷聯社、工商局、交通局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鄉鎮和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辦公室主要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採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縣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有關部門按照《 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 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二)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縣公安部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縣安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縣工商部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縣供銷部門:負責做好全縣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縣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縣質監部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縣交通部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縣市政園林部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縣經貿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縣宣傳部門:負責制訂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

縣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對全縣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

縣衞生部門:負責制訂全縣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消防部門:負責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環保部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縣武警中隊:負責在重點時段協助有關單位對重點地區、部位的巡邏、看護。

縣林業、文物、民政、電力、運管、國土房管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文物保護單位、敬老院、輸變電設施、車站、物業小區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堅持“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布點、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規範)管理,做好銷售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1.銷售網點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範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羣眾”的原則, 年縣城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總量控制在50個以內,由縣供銷部門提出選點方案,於 年2月11日前報送縣安監部門審批。

2.銷售許可證發放。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要求,採取“一站式”審批服務模式,於 年2月10日前完成銷售網點銷售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的核發工作。對縣城臨時銷售點經營户,除按統一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

3.允許銷售、燃放的品種。 年春節期間允許在我縣限制燃放區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升空類、爆竹類、組合煙花類、小禮花類等共8大類。限制燃放區嚴禁銷售和燃放a級、b級煙花爆竹產品以及c級、d級中煙霧類、摩擦類、升空類中的火箭、旋轉煙花、造型玩具類中的槍型煙花。嚴禁銷售和燃放禮花彈、扇形、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現垂柳、雷、金屬漂浮物效果的組合煙花產品。

在我縣農村常年燃放區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b、c、d級煙花爆竹產品,其產品規格、藥量、引燃時間以及包裝標誌等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燃放區嚴禁銷售、燃放a級各類別煙花爆竹產品,特別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燃放禮花彈。

4.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100件,低於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60件。

5.配送、銷售的時間。銷售公司配送時間: 年1月23日至2月28日。銷售時間: 年1月20日至2月28日。臨時銷售網點在許可期限滿後,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產品,由經營户交由專營公司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不得再儲存煙花爆竹產品。

6.限制燃放的時間。 年1月25日至2月28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二)堅決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非法煙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隱患,嚴重擾亂了煙花爆竹正常的市場秩序。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1.堅決查堵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入渠道。從即日起,縣公安、交通等部門要組織執法力量,在進入我縣的邊界要道、服務區及進入縣城的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採取定點檢查與巡邏查控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進入我縣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有《爆炸物品運輸證》的,認真核查煙花爆竹運輸車輛、人員資質,並重點檢查運輸的品種、數量、路線、時間等,是否與運輸證相符。特別是縣公安、交通執法等部門,要嚴格檢查進入我縣或縣城的貨車、麪包車、卡車等,重點檢查來自周邊省市等外地的運輸車輛,禁絕非法產品流入渠道。春節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商場、市場、村鎮集貿市場以及車站、碼頭的巡邏查控力度,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銷售、兜售和攜帶煙花爆竹行為,確保非法產品不流入市民手中。

2.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銷售、儲存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行為。春節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煙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強對集貿市場、出租房屋、閒置的廠房、庫房、養殖場等重點場所的清理排查,對無證、無照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縣安監、工商部門要堅決予以查處取締,沒收其非法煙花爆竹產品,行為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縣公安機關要依法予以處罰。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採購、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一經查實,縣安監、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行嚴厲處罰。縣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打擊暴力抗法行為。對各部門查處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不符合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交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燬,不得再流入社會。

3.積極受理各類舉報線索。各鄉鎮人民政府燃放辦要公佈舉報電話,積極受理人民羣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並現場督辦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三)加強燃放安全宣傳,增強廣大市民自律、安全意識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緊緊圍繞“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題,開展多形式、多層面、全方位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識、公德意識和安全意識。

1.突出宣傳重點內容。加強對《條例》有關規定的宣傳,引導市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止及允許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引導市民到合法銷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產品;加強安全燃放知識宣傳,讓市民瞭解掌握正確的燃放操作知識,防止因不當燃放引發火災和傷亡事故;加強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的違法性、危險性和危害性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2.突出宣傳重點對象。要加強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的宣傳教育。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區、村莊、場院,開展入户宣傳,通過發放《致廣大農民的一封信》、宣傳品及案例、圖片、現身説法等形式,重點宣傳酒後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自覺杜絕酒後燃放、違規燃放行為。縣教委要組織中國小生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每所學校對中國小生開展一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教育課,使宣傳工作進學校。建委要組織全縣建築單位,對春節期間留酉民工開展“爭做守法新農民工”宣傳教育活動,發放限放宣傳品,使宣傳工作進工地。

3.豐富宣傳教育形式。春節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發動基層組織,在社區、村社廣泛開展“遵守燃放規定,共創和諧家園”宣傳活動;要開展集中宣傳諮詢日活動,向廣大市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法律法規,散發宣傳資料,接受市民諮詢等。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採取羣眾喜聞樂道的形式,加強燃放安全宣傳。要創新宣傳方式,在車站、碼頭及街頭播放宣傳短片及網絡宣傳等向市民宣傳教育安全燃放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四)劃定禁限放區域,開展安全檢查

1.嚴格劃定禁放和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 年2月8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完成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的劃定和向社會公佈工作。 年2月10日前,禁放區域場所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標識設置、張貼工作,由縣安監部門督促落實。各單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範圍的劃定標準,也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誌。

2.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落實監控措施。 年2月1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完成對本行政區域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安保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 年2月12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3.加強銷售點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對許可的銷售網點,縣安監、公安、工商部門要採取聯合檢查的方式,對銷售網點的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禁放標識、專營標識、銷售品種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同時,縣安監部門要加強銷售網點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要組組織專門力量,加強銷售點安全監管,每個銷售點必須有1—2人專門看護,尤其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要做好周邊燃放秩序維護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銷售點內的煙花爆竹。

(五)強化現場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

1.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燃放秩序維護。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社區燃放秩序自治組織,組織社區志願者,維護燃放秩序。特別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幹部、居(村)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劃定維護力量責任區域,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保證維護力量責任區無縫對接,真正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羣都有幹部、羣眾看守。各地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由各單位組織力量進行嚴防死守,要明確看護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區域和防範措施。要制訂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絕對安全。

2.強化消防滅火和傷員救治措施。 年2月1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集中開展清理可燃物行動,消除火災隱患。要督促限制燃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自備消防力量,配備簡單滅火器材,積極開展消防滅火演練,掌握滅火知識,在第一時間對火情進行有效撲救、控制。縣消防大隊要針對居民棚户區、危舊房密集區、消防車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場所,制訂消防滅火預案,落實值班執勤力量。在重點時段,要啟動二級戰備方案,派出消防車在各主要道路上進行巡視。縣衞生局要組織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縣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嚴肅查處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以及“冷煙花”、“舞台效果劑”等行為。要加強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各地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程》(ga183—XX)的有關規定,提前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後方可燃放。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保證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在本轄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認真的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縣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於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行政區域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將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情況報送,暢通信息渠道。各鄉鎮人民政府燃放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縣燃放辦的工作聯繫,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於 年2月13日前報縣政府燃放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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