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

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按照“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規範管理、經營有序、方便羣眾、確保安全”的原則。通過各部門齊抓共管、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引導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經營儲存場所、零售網點和燃放點安全,讓市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確保春節期間全市社會安全穩定。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確保XX年春節十堰城區煙花爆竹監管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市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安監、公安、工商、質監、交通、供銷、消防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工作機構,各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安監部門:認真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環節的安全檢查,對申請煙花爆竹經營門店(户),實行總量控制,崗前培訓,嚴格審查,依規發證。加強對允許經營銷售時段的安全監管。

公安部門:把好非法運輸渠道源頭關口,依法依規受理、審查、發放煙花爆竹準運證,加強對煙花爆竹限時禁點燃放時段的安全監管;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罰沒的煙花爆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打擊非法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犯罪行為;嚴格執行大型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審批程序,加強對焰火晚會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門: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質監部門:做好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交通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供銷部門: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切實加強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產品供應,加強進貨、銷售、配送、回收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消防部門:加強對公共聚集場所煙花爆竹消防安全監管,制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茅箭、張灣、開發區按照屬地監管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原則,認真落實市政府《十堰城區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管理辦法》、《關於在城區實行限時禁點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落實監管責任,切實加強轄區內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辦籌備召開XX年十堰城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專題會議。對20xx年煙花爆竹監管工作進行總結,對今年春節城區煙花爆竹監管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採用以會代訓形式,對城區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負責人、零售網點業主,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預防煙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識培訓,以增強業主安全經營意識和依法依規經營行為。

(二)把好“六道關口”,狠抓責任落實

一是把好零售網點設置關。XX年城區煙花爆竹銷售點的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範經營、總量控制、合理佈局、方便羣眾”的原則,嚴格按照布點規劃進行布點,原則上在20xx年布點基礎上再減少10%。茅箭、張灣、開發區煙花爆竹布點工作,由轄區安監部門寫出布點申請,報市安監局審批後,再行布點。

二是把好銷售許可證發放關。茅箭、張灣、開發區安監局,要依照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嚴格辦證條件,嚴把許可證發放准入關,並於XX年1月10日前,完成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同時將發放情況報市安監局備案。城區各煙花爆竹經營户在辦理經營許可時,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參加崗前培訓,統一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批發機構安全風險抵押金向市安監部門繳納,零售網點風險抵押金交所在轄區安監部門。城區所有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要與批發機構簽訂供銷合同和回收協議。

三是把好允許銷售、燃放的品種關。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XX年春節期間城區限制燃放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主要品種為: 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小禮花類、爆竹類、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嚴禁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險性爆竹品。嚴禁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產品。嚴禁銷售超出市燃放辦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

四是把好允許儲存數量關。專店銷售點存放煙花爆竹數量不得超過25件,專櫃銷售點存放煙花爆竹不得超過10件。

五是把好連鎖經營配送關。XX年我市城區煙花爆竹銷售仍實行專營

公司配送銷售形式。即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為主要內容的連鎖經營方式。批發企業要與經營户簽訂配送協議,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必須到城區有經營批發資質的機構統一進貨,零售網點在許可期限滿後,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產品,由經營户交批發企業(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不得再儲存煙花爆竹產品。

六是把好配送、銷售、燃放及回收時間關。配送時間:XX年1月15日(臘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銷售時間:XX年1月20日(臘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時間: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時間: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加強源頭治理,嚴打違法行為

非法煙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隱患,嚴重擾亂了煙花爆竹正常的市場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門在進入城區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務區,要增派人員,加大對相關車輛的檢查力度。從源頭上堵住非法、偽劣的煙花爆竹流入城區市場。安監、公安、工商等部門,在春節前要聯合組織開展2至3次煙花爆竹執法檢查,明確相關人員,加強對集貿市場、出租房屋、閒置的廠房、庫房等重點場所的清理排查。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從嚴查處。對批發單位、零售網點的採購、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一經查實,安監、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行嚴厲處罰。對各部門查處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不符合本市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市安監、公安統一組織集中進行銷燬。

積極受理人民羣眾舉報非法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四)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市民安全意識

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市政府《關於在城區實行限時禁點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宣傳,引導市民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止及允許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引導市民到合法銷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產品;加強安全燃放知識宣傳,讓市民瞭解掌握正確的燃放操作知識,防止因不正當燃放煙花爆竹而引發的火災、傷亡事故;加強非法經營行為的違法性、危險性和危害性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加強學生離校、放假前的煙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我安全防護能力。

(五)加強節前檢查,規範經營行為

安監、公安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煙花爆竹存儲場所安全檢查,堅決杜絕超量、超高儲存現象,杜絕違規經營和存儲含有氯酸鉀的煙花爆竹產品現象。對零售網點的檢查要突出其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禁放標識、專營標識、銷售品種、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等方面內容。每個銷售點必須有1―2人專門看護,尤其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要做好周邊燃放秩序維護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銷售點內的煙花爆竹。

(六)突出重點時段,實行動態監控

要切實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燃放秩序維護。特別是除夕、七年級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幹部、街辦及社區內保單位及其他社會力量,認真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保證維護力量責任區無縫對接,真正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幹部、羣眾值守,要明確看護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區域和防範措施。要制訂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絕對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責任。各有關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今年春節城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春節重點時段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保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貫徹落實。

(二)完善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暢通。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安排春節期間值班、值守工作,切實加強工作聯繫,及時通報工作情況和處理突發事件,建立工作互動,信息互通工作機制。通過各部門、各單位齊抓共管,齊心協力,以確保XX年春節十堰城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紮實有序推進。

(三)加強督查,加大責任力度。安全生產及賦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要按照相關職責,切實加強XX年城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於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轄區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將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gongzuofanwen/q4jz8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