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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國小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順利實施,維護我校廣大教職工切身利益,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性和導向性,真正意義上實行多勞多得、少勞少得、幹好幹壞不一樣,使教師們有個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良好和諧發展,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根據中心校指定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結合我校教育實際,特制定葛寨鄉義葛寨國小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草稿)

國小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價值觀、質量觀和評價觀,着力構建長效競爭激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實現制度管理與人文關懷的有機結合,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注重工作過程,講究工作效率和質量,全面準確地評價教職工工作實績,努力推進我鄉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績效考核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方法恰當、定位準確的原則;突出重點、比重合理的原則;科學實用、簡便易行的原則。

二、實施範圍

全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校長?支教教師?)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鄉中心校分配辦法是: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兩部分控制,中心學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費和鄉組織的兩次質量檢測;學校掌握部分包括:師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時教研、競賽、教學效果。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照全鄉人數平均計算,不再涉及職稱等問題。

學校格局鄉中心校實情,如果鄉中心校單獨核算發放“班主任費和鄉組織的兩次質量檢測依成績發放費”,學校則不在考慮此兩項內容;如果鄉中心校把這兩部分費用重新撥到學校有學校發放,則學校按照有關方案執行。

四、考核內容

依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考核內容共分為兩大項:(一)基本目標考核(100分),分為五個小項,師德規範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學成規20分,教育教學能力及教學效果40分,(二)是獎勵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標考核(100分)

1、師德規範(5分)。

(1)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無私奉獻。(1分)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勤勤懇懇,踏踏實實,務實肯幹。(1分)

(3)能順利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學校聲譽,能團結同志,和睦相處,不扎堆聊天,不傳播小道消息,不誹謗他人。(1分)

(4)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不挖苦學生,不損害學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響。(1分)

(5)在師德方面不在學校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1分)

2、考勤(15分)。

(1)教職工考勤以簽到冊、例會記錄、領導值日檢查、臨時抽查等有效記錄為依據。

(2)平時請假(以請假條為準)在准許範圍內(事假一學期5天,其它假以《伊川縣教職工勞動紀律管理規定》伊教【XX】31號為準)不扣分,超出時間的有無辦理續假手續的視為曠工,一人次扣2分。

(3)曠工一次扣2分,領導值日檢查班內無教師視為曠工一節,以課程表為準扣該教師0.5分。

(4)例會考勤,遲到請假一次扣0.5分,曠會一次扣2分。

3、工作量(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所承擔的工作任務量的大小,體現幹多幹少不一樣。每班每天以8節課計,每週即為40節,減去週一和週五下午第四節,每週實上38節,共18個班,每週全校即為684節,上班37人,平均每人周工作量為18.5節,一二年級教師包班為30節課,視為滿工作量,得滿分20分,以周22節課為18分,依次為:

周課節數

分值

周課節數

分值

30

20

12

13

23

18.5

11

12.5

22

18

10

12

21

17.5

9

11.2

20

17

8

11

19

16.5

7

105

18

16

6

10

17

15.5

5

9.5

16

15

4

9

15

14.5

3

8.5

14

14

13

13.5

説明:1、班主任因從績效工資中分配班主任費,不在加計工作量。2、教研組長領取補助,不在加計工作量。3、各任課教師跨課頭跨年級大部分都有,不在加計工作量。4、鄉中心校任命的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只要擔任一定課程即為滿工作量。

4、教學常規(20分)

(1)備、講、批、輔、考、評(共6項,每項2分,共12分)

①備課(2分)備課必須抓好三個環節,做到“十備”即備《課程標準》、備教材教參、備學生、備教學目標和教學重點難點、備教學資源、備教具、備思考題和檢測練習、備教學過程、備板書設計,採用六步導學法備寫教案,詳細認真,書寫工整,符合要求的得2分,備寫不符合要求潦草,有應付之嫌的少備一節扣0.1分,直至此項扣完為止。

②講課(2分)教師提前到教室侯課,教學理念先進科學,教學行為規範,師生關係和諧融洽,能體現課改精神,能關愛學生、積極鼓勵學生、以學生為主體、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或打罵學生,得到學生好評的得2分,如若因學生問題處置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扣0.5分。

③佈置和批改作業(2分)

作業佈置和批改應做到“有發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評、有錯必究”。作業數量、批改以“課程計劃”和《伊川縣中國小教學常規》要求為準,作業批改要全批全改,要有一定數量的面批;不得累批、隔批、漏批、錯批;錯題必須有批註,糾錯必須有復批,提倡精批精改,面批面改,按要求完成的得2分,若少做一次扣0.1分,少批改一次扣0.1分,直至此項分數扣完為止。

④輔導(2分)

輔導要面向全體學生,發現和培養學科優等生,關心學困生思想和學習生活等。教師要提前或準時到班輔導,自始至終,教師要適當講解,做到位的得2分,中途不得隨意走出教室,發現一次扣0.1分,缺課一節扣0.5分,直至此項分數扣完為止。

⑤考試(2分)

a大型考試需安排考場貼考號時,有整理考場的班主任認真整理考場,貼考號,打掃衞生,整理到位且沒有問題的得0.4分,如工作不細心導致影響學生考試的扣0.2分。

b教師應對學生進行考場誠信教育,注意聽從監考教師安排,防止學生舞弊行為發生,保持考場良好秩序的得0.4分,若出現不良後果的扣0.2分。

c監考教師責任心強,要準時到位,不得遲到,中途不離開考場,不得提前收學生試卷,若按時遵守者得0.4分,否則扣0.2分。

d監考時教師要負起責任,一前一後,不準接打手機、利用手機玩遊戲,不準看書報紙等,不準批改試卷或作業,若有者扣0.2分,若遵守者得0.4分。

e批閲試卷時遵從上級領導安排,不遲到、不早退、不帶小孩、不串批卷教室,要在試卷前五頁籤全名,要細心認真,不能錯批漏批,合總分時不能有誤,批卷時要客觀、公正、公平,全做到者得0.4分,否則出現問題扣0.2分,直至此項扣完為止。

⑥評講(2分)

a學校組織的月考,試卷必須下發評講,鄉中心校組織的期中質量檢測教師可利用樣卷講解,評獎者的0.5分,不評獎者一次扣0.2分,直至此項扣完為止。

b考試後及時評講,評獎內容應包括對學生取得成績的肯定和錯誤原因的分析,到位者得0.5分,不到位者扣0.2分。

c評講要突出重點,強調共性,兼顧其他者得0.5分。

d不能用對答案的方法代替考試的評講,否則扣0.2分,做到位者得0.5分。

(2)聽課記錄(1分)

①按時上交項目齊全且數量充足質量好的得1分。

②不按時上交的每人次扣0.1分。

③項目不全的每個扣0.1分。

④每缺少一個聽課記錄的扣0.2分。

(説明:扣分制止該項扣完為止)

(3)各種記錄、筆記(2分)

如業務學習筆記(必須有課程標準和教學成規兩方面內容)、新課改理論學習筆記、作業批改記錄、培優補差記錄(有時間、有地點、參加人員等)、糾錯本、政治筆記、家訪記錄、班會記錄等,按時上交、數量充足、質量高的得2分,若不按時上交,少交一個記錄或筆記的1人次扣0.1分,直至本項扣完為止。

(4)集體超周備課(1分)

將以年級和學科為單位備寫集體超周備課教案,按學校和教研組長安排的內容數量,按時完成上交的得1分,未按時完成上交的沒少一人次扣教師本人0.1分。(有學校安排每科每級教室上交教導處)

(5)教學活動記錄(1分)

如興趣特長培養活動記錄、學科競賽活動記錄等,由學校和教研組長安排舉行,由教研組長負責上交教導處,在指定時間內按時按數量完成的得1分,若教研組長安排到位而該同志未按時完成數量的口該同志0.2分;若教研組長未安排實施的,扣教研組長0.4分。

(6)教研組活動記錄(只扣分不加分)

按照學校統一要求,數量質量都按時完成的不扣分,也不加分,若未按時上繳的每少一人次扣0.1分。

(7)課改公開課(3分)

教研組長合理安排備組成員講課順序,按照安排講課的得3分,若安排講課而該同志有事請假的,可同下周教師調換,下週再講,若下週不講者按棄權處理,以後不再安排講課,扣1分,特出情況需申請説明。

説明:教學成規一項共20分,分為7個小項,如若檢查多次最後得分為總分除以次數。

5、教育教學能力及教學效果(40分)。

本項共分為兩項:月考(6分)和期中(17分)期末(17分)兩次質檢。

(1)月考(6分)

兩次月考學生全員參加,由學校統一試卷、統一時間、統一考試、統一監考、統一評卷(只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品德與社會和科學不考),取得每級前三名的教師每次月考依次得分為3分、2分、1分。一人較多班級科目者,取得分平均數,兩次月考得分平均數即為本人月考得分。(説明:若統一舉行三次或三次以上者,按多次取平均數算分值。)

(2)期中期末質檢(34分)

期中期末考試成績以鄉中心校下發的成績冊為準,每次17分,計34分。各級班數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以期會考試為例,若一位教師教兩科,算出兩科得分之和再除以2即為期會考試成績得分。

(二)獎勵加分(10-20分)

1、在課改方面做出貢獻的教師獎勵加分 分。

2、在某方面做出成績的教師加分 分。

五、考核辦法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領導小組,校長翟志鋒為組長,副校長黃國良為副組長,成員為張德超、孫聚安、焦紅森、黃建民、孫橋轉、張義、孫會霞、張翠萍、劉敬軍、李線格、司馬紀貞、張偉芳、 。

(二)績效考核按學期一年分兩次進行。學校採取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平時與階段考核相結合;考核組評議與教職工互評(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學生評教相結合等方法,建立教師考績檔案,做好平時備案記錄,力爭全面客觀反映教職工業績和貢獻。

六、考核等次和結果的使用

(一)績效考核等次及比例

按績效考核得分從高到低,將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個等次。各等次所佔比例原則上按優秀25%、合格佔70%、基本合格佔5%,不合格人數不佔比例。

(二)績效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發放教職工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末尾支教教師即為績效工資考核分派方案得分最少的教師(不包括

同時作為教職工崗位聘任、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的不得評先評優;考核為不合格的待崗、轉崗或解聘,待崗期間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發放,要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等次,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堅持向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1、鄉中心校算法:

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全鄉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費-教學成績鄉控金額)÷全鄉教職工數×學校實有教職工數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非班主任)=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學成績鄉控部分金額

班主任獎勵性績效工資=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學成績鄉控部分金額+班主任考核金額

2、學校算法:(如若鄉控班主任費和教學成績鄉控部分金額發到學校時)

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全鄉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額÷全鄉教職工數×學校實有教職工數

全校教師參與分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費總和-期中期末獎—月考教學獎— 教學特別獎—課改獎—中初級差額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額(非班主任)=全校教師參與分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全校教師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或-個人全鄉百名指標獎罰金額+傾斜部分。

班主任獎勵性績效工資=全校教師參與分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或-個人全鄉百名指標獎罰金額+班主任考核金額+傾斜部分。

説明:1 個人全鄉百名指標獎罰金額分配方法:

(1)獎罰金額細算到各班,

(2)三四五六年級教師教文化課,一人教多班多科目者,獎罰按多班多科目計算。

(3)同一個班級完成百名指標的,將獎金髮給班主任,班主任再發給任課教師。

(4)同一個班級未完成百名指標需罰款的,若有關科目期末質檢名次獲得全鄉前三名則不罰,未取得前三名教師科目則平攤所罰款。

2 班主任費發放

班主任發發放按照班主任考核細則積分計算,細則另附。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將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下發至每位教師手中,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按學期考核造冊,考核結果及分配方案上報鄉中心校,然後從鄉中心校領取下發至教師手中。

八、有關規定

1、績效考核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凡師德考核不合格者,績效考核等次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

2、因個人原因受降級以上處分或因重大失誤對學校工作造成惡劣影響者,當年績效考核等次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

3、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從事有償家教者,績效考核等次應定為不合格。

4、凡工作量達不到標準工作量60%的,績效考核等次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

5、一學期內累計曠工1-3個工作日的,績效考核等次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超過3個工作日的,績效考核等次應定為不合格。一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不足30個工作日的,績效考核等次最高定為合格,超過30個工作日的,績效考核等次最高定為基本合格。一學期內病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足2個月的,績效考核最高定為合格,超過2個月的,績效考核最高定為基本合格。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90天的,考核為不合格。

6、因患重病(惡性腫瘤等)住院治療期間,不參加績效考核,按當年本人名義下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一半發放。

7、當年績效考核有一個不合格或有兩個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8、管理、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的人數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教學人員同等次的人數比例。

9、系統內借調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原單位發放,發放額既不能高於原單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也不得高於自己名義下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額;

10、借調在外系統工作的,不享受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

11、各單位績效考核結果要及時進行公示,時間不得少於3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申訴。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組織機構

各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由校級領導、中層幹部、教師代表組成的績效考核小組,負責本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

(二)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

1、各學校要結合教學實際,研究制定本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和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辦法的制定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廣泛徵求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並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後,報縣教育局批准備案。

2、各單位(學校)要建立健全教職工績效考核檔案。績效考核辦法和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應在學校公佈,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考核的實施工作也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3天,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十、加強領導

1、教職工績效考核是關係到教育事業發展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中心學校把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學校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2、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客觀公正地對待每一位教職工,紮實細緻地做好工作。學校主要領導要對績效考核工作切實負起責任,抽調原則性強、工作認真負責、辦事公道、熟悉業務的人員參加考核工作,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凡因領導不力,工作疏忽,考核失真失實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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