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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實施環境保護法自查報告

畜牧局實施環境保護法自查報告

縣畜牧業生產始終堅持按照農業部品種良種化、設施設備化、養殖規範化、防疫制度化、糞污無害化的五化要求,全力推進現代畜牧建設,XX年,全縣實現生豬出欄46.56萬頭;牛出欄2.87萬頭;家禽出欄321萬隻;羊出欄1.6萬隻。畜牧業總產值13.2億元,佔農業總產值的52.8%,為助農增收起到積極作用。近年來,我局深入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努力做好全縣畜牧業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為畜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和諧統一打下了堅實基礎。現將我局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自查報告如下:

畜牧局實施環境保護法自查報告

一、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以來開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當前,畜牧產業正處在由傳統散養向規模化、標準化養殖轉變的關鍵時期,我縣畜禽規模養殖比重達到40%以上,規模養殖户發展到300多家。畜牧業污染源主要來自規模養殖場產生的糞便和廢水等廢棄物,我縣畜牧業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對規模養殖場進行標準化改造,按照乾濕分離、雨污分流,沼氣處理,就地消納的原則進行處理,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強領導,廣泛宣傳,營造畜牧業環境保護工作輿論氛圍。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二級單位相關負責人和各鎮(辦事處)防檢組長為成員的畜牧業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宣傳、技術指導、與環保部門協調溝通等工作。充分利用電視、標語等宣傳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強化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力量,共同監督養殖場户自覺遵守環保要求,全面推進畜牧業環境保護工作。平時利用送科技下鄉、畜牧科技人員進場入户、技術講座等活動,加強對養殖場户的宣傳和指導,提高養殖場户環境保護、清潔生產、循環農業和誰污染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的意識,增強了養殖業主保護環境的自覺性。

2、加強引導,加大投入,推進規模養殖場標準化規範化生產。近年來,我局將生豬標準化改擴建、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無害化處理補助等項目重點向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方面傾斜,平均每年向上爭取相關資金約500萬元,鼓勵和引導規模養殖場科學開展糞污和病死畜禽等廢棄物的綜合治理,大大改善了養殖場及周邊環境。一方面大力推廣標準化健康養殖模式,對於舊場加大標準化改造力度,督促養殖場配套貯糞池、沼氣池、沉澱池、深度淨化處理等糞污處理設施以及填埋、焚燒、高温化制等無害化處理設施,採用幹清糞、控制用水、暗溝排污、固液分離、雨污分流等工藝,實現養殖糞污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利用;從源頭削減糞污產生量。另一方面,着力規範畜禽養殖行為,加大畜禽標準化養殖技術規程的推廣應用,嚴格執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規範,降低日糧中粗蛋白含量,提高飼料蛋白質和磷消化吸收利用率,減輕環境壓力;規範獸藥使用,禁止違禁藥品使用,嚴格掌握獸藥休藥期。通過規範投入品的使用,提高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防止銅、磷和藥物通過糞便進入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3、加強學習,總結經驗,推廣畜牧業環境保護先進實用技術。我局多次邀請縣環保局領導及專家對畜牧系統幹部職工、規模養殖場業主進行畜牧業環保相關知識培訓。同時,積極組織規模養殖場負責人、業務骨幹到外地調研學習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經驗,目前,根據不同養殖規模和周邊環境,我縣總結推廣“畜-沼-果(菜、林)”、“豬-沼-魚”等生態健康養殖模式,走種養平衡、農牧互動、生態循環、環境友好的畜牧產業循環經濟發展之路,

4、研究對策,科學防治,促進畜禽養殖與環境保護和諧發展。今年,我局將畜牧業環境保護作為首要任務,已經代縣政府起草並下發了“縣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劃分方案”、縣適度規模場管理辦法等,我局主要從三個方面推進畜牧業環境保護工作,科學防治畜禽養殖污染:一是加強實用技術推廣,繼續推廣標準化、生態化養殖模式,從源頭削減糞污,保護生態環境;二是加強監管,對所有已建規模養殖場登記造冊,鼓勵養殖場配套糞污處理設施,逐步實現達標排放,對所有新建規模場嚴格項目選址,並要求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三是加大扶持,整合畜牧項目資源,重點向養殖污染防治方面傾斜,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規模養殖場一律不予扶持。

二、實施《環境保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及原因

1、部分養殖場業主環保意識不強。部分養殖業主只注重規模擴張,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了環保設施的配套,對周邊環境造成了一定影響。

2、畜牧養殖污染防治技術普及率較低。畜禽環保養殖和畜禽糞污綜合治理技術是現代畜牧業發展的關鍵技術,涉及面廣,畜牧部門環保方面專業技術人員還很缺乏,致使養殖污染防治相關技術普及率較低。

3、大多養殖場糞污治理資金短缺。畜牧養殖業是微利行業,污染治理設施投資與運行費用較高,養殖業主單獨治污資金匱乏,負擔過重,致使養殖污染防治設施投入滯後於經濟發展。

4、養殖業主因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費用過高,不願意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三、進一步實施《環境保護法》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一方面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宣傳開展畜牧業環境保護的意義,不斷提高廣大羣眾和畜禽養殖業主的責任意識,爭取廣泛支持,增強開展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另一方面大力宣傳畜牧產業發展扶持政策和政策傾向,引導養殖業主全面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改善養殖場及周邊環境。

2、強化技術推廣。進一步加大技術示範、培訓和推廣力度,有計劃、有組織地加強畜牧科技推廣人員及廣大養殖場户技術人員的培訓,全面提高綜合素質,加快糞污綜合治理、清潔生產技術的推廣應用。同時,及時梳理畜牧業環保工作遇到的問題,積極探尋經濟、適用的畜禽糞污治理技術,促進生態型畜牧業發展。

3、加大扶持力度。整合畜牧、環保、農業、扶貧等部門的相關政策,積極爭取和整合畜禽標準化養殖場建設、畜禽糞污綜合治理、生態養殖示範、環境保護、能源利用等有關項目資金,重點支持畜禽規模養殖場配套糞污處理設施,開展污染防治。同時,合理利用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財政“以獎促治”政策,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

4、強化養殖管理。一是進一步轉變發展理念,推進現代畜牧養殖小區建設。二是繼續加強畜禽養殖場的監管,按照《環境保護法》、《畜牧法》和《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要求,加大執法力度,對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研究加以解決,總結推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成功經驗,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三是進一步完善畜牧業環境保護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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