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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牧區礦產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的調查報告

關於牧區礦產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的調查報告

根據自治區發改委批准的調研計劃,我會組織自治區和有關盟市的老同志、老專家組成調研組,對我區牧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及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調研。調研組自7月13日至9月28日,先後深入到錫林郭勒盟、呼倫貝爾市、阿拉善盟、鄂爾多斯市、包頭市、巴彥淖爾市的16個牧業旗開展了實地調查,廣泛聽取了當地有關部門和幹部羣眾及部分廠礦企業的意見。經過反覆討論研究,形成本調研報告。

關於牧區礦產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的調查報告

一、我區礦產資源的開發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

我區是礦產資源大區。在世界上已查明的140多種礦產中,我區已發現各類礦種135種,探明儲量的有83種,其中有5種位居全國第一,居全國前三位的有28種,有67種居全國第十位。已探明的稀土氧化物儲量佔全國90%以上,居世界之首,特別是煤炭資源十分豐富,遠景儲量7000多億噸,保有儲量2981.53億噸,居全國第一位。預測石油儲量2030億噸,天然氣地質儲量7903億立方米。可利用風能總功率1.01億千瓦,居全國首位。此外黑色金屬、有色金屬、貴金屬以及建材、化工原料等非金屬礦產資源也非常豐富,潛在的經濟價值巨大。

近年來,隨着西部大開發和“資源轉化戰略”的實施,全區各地加大了資源勘探和礦產開發的力度。通過政府投入、招商引資、信貸支持、企業及社會投資等,加快了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變,促進了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牧業生產化,帶動了相關產業的蓬勃發展和交通、電力、信息等基礎設施的大幅提升,地方經濟實力和財政收入顯著增強,農牧民收入不斷提高,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昔日貧困落後的鄂爾多斯的崛起、錫林郭勒的騰飛,最能説明問題。這次我們通過對錫林浩特市、東、西烏旗、烏審旗、鄂托克旗、達茂旗等地的實地調研,無數典型和事實證明,礦產資源開發對拉動牧區經濟乃至全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概括地講,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礦產資源開發促進了牧區經濟結構的調整優化和快速發展。長期以來,牧區以傳統的畜牧業為主,經濟結構單一,二、三產業非常薄弱;其次是經濟成分單一,基本是以牧民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礦產資源的開發,不僅帶動了二、三產業迅速發展,而且引進了不少國有大中型骨幹企業、民營經濟、股份制經濟,既為繁榮牧區經濟注入了強大的活力和動力,也為農牧民就業和增收拓寬了渠道。去年,錫盟農牧民來自非農收入達到1840元,占人均純收入的三分之一;鄂爾多斯市農牧民人均收入7052元,其中非農收入超過農牧業收入。西烏旗三次產業比重由2019年的51:21:28轉變為去年的14:71:15,地方財政總收入達8億元 ,年均增長87%。據調研組調查,凡礦產資源富集、開發較好的牧業旗,現在工業經濟已成為地區的支柱產業,第二產業税收成為當地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牧區經濟型態和結構實現了歷史性的跨越。

二是礦產資源開發增強了地方經濟實力,拉動了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鎮建設,促進了教育、醫療、文化等社會事業的發展。烏審旗通過天然氣和煤炭的開發,推動了工業經濟快速發展,由牧業大旗變成了工業大旗,去年財政收入達到12.5億元,今年可能會突破15億元。鄂爾多斯市預計今年GDP將達到2019億元、財政收入400億元、可用財力達180—190億元、城市居民收入可達2萬元、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可達8000元。地方經濟實力的增強,不僅加大了交通、電力、城市建設、教育、文化、衞生等方面的投入,而且對牧民上學、醫療、養老保險、移民安置和生產、生活等方面補貼標準大幅提高。西烏旗2019年以來,累計投入城市建設資金5.8億元,城鎮自來水普及率和集中供熱率分別達到96%和60%;累計投資公路建設13.6億元,完成省際、縣際公路355公里,蘇木嘎查公路650公里,交通狀況有了根本改變。在這次調研中,各地城鄉面貌和羣眾生產、生活方式、精神面貌的鉅變給我們留下了深刻印象。

三是礦產資源開發為生態保護與建設提供有力支持。牧區旗市區為加快實施退牧還草等生態建設的步伐,千方百計籌措資金擴大禁牧休牧範圍,延長補貼期限。達茂旗為在全旗推行全面禁牧,每畝草場市旗政府補貼5元,僅這項支出每年達1.2億元。西烏旗為了支持牧民冬羔早出欄以減輕夏秋對草場壓力,對7月15日以前羔羊收購予以價外補貼,一年財政支出達2380多萬元。為了恢復和保護草原生態,減輕草場壓力,不少地方政府對轉移安置牧區人口和禁牧休牧輪牧等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如:解決移民住房、就業培訓、子女上學、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政策優惠和資金補貼等。由於資源開發拉動了地方經濟快速發展、財力明顯增強,為牧民轉移、牧業生產方式的轉變提供了經濟保證,部分牧區草原生態得以修復、局部地區生態惡化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和好轉。2019年鄂爾多斯市植被覆蓋度達到75%,而2019年僅不足30%;烏審旗植被覆蓋度達78%、森林覆蓋率達30.24%,而上世紀70年代僅不足7%。

四是牧區礦產資源開發推動了牧區經濟社會的深刻變革。礦產資源的開發及現代工業的興起,對傳統的放牧畜牧業生產方式及廣大牧民的生活方式和傳統思想觀念是一個巨大的衝擊,使牧區經濟社會發生了深刻的變革。錫盟依託豐富的礦產資源加快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牧業產業化,以重點項目帶動基地建設、以基地建設帶動生產力佈局調整,充分發揮後發優勢,推動特色優勢產業和各類生產要素向城鎮和工業園區集聚。在工業經濟的強勁推動下,財政收入得到快速增長,2019年財政收入達51億元,僅投入“三農三牧”資金達11.3億元,是2019年的13倍,工業反哺農業能力明顯增強。2019年全盟城鎮化率達55%,較2019年提高12.7個百分點,城鎮經濟總量佔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88.1%。“三化”的快速推進,拓展了就業渠道為農牧民轉移創造了空間和條件,2019年以來,全盟穩定轉移農村牧區人口12萬人。

二、部分地區礦產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提出了嚴重挑戰

在充分肯定礦產資源開發對促進牧區經濟社會發展巨大作用和歷史功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部分牧區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當地的生態環境及可持續發展造成了一定負面影響。如何切實做到開發與保護並重、發展與環境“雙贏”,是我區面臨的一個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在調研中我們瞭解到,目前有的地方在礦產資源開發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急功近利、低水平重複、盲目無序、一哄而上等問題,不僅破壞浪費了寶貴資源,而且引發了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牧民意見多,潛在的風險大。特別是露天煤礦的開發,對生態環境影響尤為明顯,使本來十分敏感、脆弱的生態環境形勢更加嚴峻。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水資源緊缺的形勢日趨嚴重。乾旱少雨、水資源短缺是我區牧區生態環境最主要的制約因素,而大多數礦產資源開發耗水量都很大。我們在錫盟勝利煤田神華西一號礦區現場瞭解到,每天疏幹水外排2萬噸,據有關部門反映,錫林浩特西郊地下水位已明顯下降, 80米深井以前能抽半天水不幹,現在5—6分鐘就抽不出水來了。再如扎來諾爾煤礦是呼倫貝爾草原上百年老礦,由於長期、大量的疏幹排水破壞了地下水均衡系統的平衡,使開採層水質惡化,第四紀地層含水層普遍下降6—8米,礦區近一半居民用水緊張,而且礦區大量排放的礦井水、洗煤水、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嚴重污染了附近的河水、濕地和草原。牧區的礦產資源開發如何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並有利於草原的永續利用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是一個躲不過去的難題。

二是植被和生態環境受到影響。如:礦區及周圍草原植被破壞了,草原的固碳(或碳庫)功能大大降低;有些礦山剝離的表層土沒有分層分區堆放,堆土場沒有表層土覆蓋,對礦山採掘跡地復墾和植被恢復帶來極大困難;有的堆土場土質疏鬆,有的沒做邊坡沙障固定處理,有的堆土場沒有植被保護等,極易造成水土流失和風力侵蝕,形成新的沙塵源或流動沙丘。

三是導致區域大氣、土壤、水源等質量下降。有的礦區作業路面灑水降塵不到位,礦區上空塵土飛揚,再加上發電產生的大量粉煤灰、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礦區大動力作業設備、車輛排放的尾氣,對大範圍空氣質量造成負面影響;礦產中含有的Ca、Mg、K、Na等可溶性鹽分溶解於地表、水中,容易形成次生鹽鹼化,一些酸性、磁性、重金屬、放射性物質也對地表水、土壤和大氣造成污染。

四是改變了草原自然景觀和地質結構。有的礦山採掘區和堆土區不僅佔用了大量土地,破壞了大面積的草場和植被,而且不斷形成堆積上億到幾億立方的土山和上百米深的礦坑,使地貌及地質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有可能誘發泥石流、塌方、滑坡等地質災害。

五是部分地區“重開發,輕監管”,“重發展,輕環保”。目前有的地方已經進入煤、油、氣、有色金屬等全面推進、地上地下立體開發的階段,礦產資源開發已成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最重要的任務。但礦產資源管理與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的法規、政策、機構隊伍及工作條件、手段等與繁重的任務極不相稱;部分礦山企業對資源、環境保護缺乏自我約束機制,有的甚至拒絕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部分領導片面追求CDP,少數企業急功近利、追求超額利潤等,造成礦山開發中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被大打折扣,監督管理很不得力甚至缺失。如:自治區政府明令要求資源就地轉化率要達到50—60%,審批的礦山總體規劃設計也有就地加工轉化建設項目。但有的地方或企業往往以金融危機、資金短缺為由,只停留在賣原料階段。惠及地方和羣眾的生態保護、擴大就業、資源綜合利用等長遠效益受到損害。

從以上這些問題可以看出,牧區礦產資源開發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可大大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但如果處理不當,違背了自然規律、經濟規律,也會對草原生態環境保護、資源永續利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等造成嚴重危害。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要頭腦清醒、高度重視、趨利避害、因害設防、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各種矛盾。要努力改變傳統工業所形成的價值觀念、生產方式和發展模式,促進牧區礦產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幾點建議

1、進一步提高對草原地區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正確處理礦產資源開發與保護生態環境的關係。牧區草原是我區乃至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在保障國家生態安全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區草原地處北中温帶內陸地區,屬於半濕潤半乾旱氣候,降水少、蒸發強、風力大,海拔多在1000m以上,土層薄,植物羣落演替緩慢且相對穩定,草原生態系統十分脆弱。受到破壞很難恢復。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大規模的墾草種地,以及長期的超載過牧、亂採濫挖和無序開礦等,使廣袤的草原遭受重創。再加上近年來氣候的變化,草原沙化、退化、荒漠化面積逐漸擴大,生產力和承載力大幅度下降,一些昔日水草豐美的草原已向荒漠化演替。為了遏制草原生態嚴重惡化的態勢,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先後啟動了退耕還林、退牧退草、京津風沙源綜合治理等生態建設工程,投入了鉅額資金,經過十多年的努力,草原生態迅速惡化的趨勢才得以初步遏制。在這樣的背景和條件下,牧區開發礦產資源一定要認真貫徹生態保護優先的原則,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方針。對那些可能造成嚴重生態惡果的項目要堅決禁止開發,對可能造成環境影響的項目要實行限制性開發和保護性開發。我們要吸取世界上許多國家工業化過程中破壞生態環境的慘痛教訓,寧可犧牲一時的速度和效益,也不能破壞生態環境。決不能再走“先發展,後治理”、“吃祖宗飯,斷子孫路”的老路。

2、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依據地域生態主體功能區的劃分對牧區礦產資源開發科學規劃,合理佈局。要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資源環境的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發展潛力,以及基礎設施條件、環境保護監管能力和永續利用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和劃分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等四類主體功能區。對禁止開發的地區堅決“剎車”;對限制開發區要嚴格限制;對優化、重點開發區要突出重點、合理有序,不搞遍地開花,不籠統地 “有水快流”。要從法規、財税政策等宏觀調控的層面對不同地區實行區別對待。如,領導班子配備、區域績效評價和財政轉移支付等,不能讓以生態功能為主、為社會提供生態綠色公共產品地區的領導和羣眾“吃虧”;對確定的礦產資源開發的地區,要防止片面追求速度和效益,要鼓勵發展循環經濟、節約資源能源、節省土地,支持開發應用低碳技術,積極推進清潔生產、綠色經濟。對適宜開發區要嚴格規範開發秩序,對開發規模、開發強度、開發時效都要有明確規定,確保牧區礦產資源開發走科學、有序和持續發展的路子。

3、加強對引進企業的篩選和監管,提高企業和全社會的自律意識和環保責任。企業是礦產資源開發的主體,同時也承擔着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責任和法定義務。目前我區東、中、西部的發展已列入國家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規劃,各地都在積極推進能源、重化工、礦產採選冶煉、建材等工業項目。對這些項目的建設、改造,特別是招商引資、引進企業必須認真篩選。除了企業的實力、水平、規模、誠信等條件外,要把企業的環保意識、能力和業績作為重要內容加以考察。嚴防那些重在佔土地、搶資源的企業和轉移落後生產力及“三高”的項目落户。

思想觀念是行為的基礎。要保護生態環境和合理開發資源,必須提高全社會的法制理念和環境意識。因此必須加強對全社會、特別是企業的環保法制宣傳教育,使企業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環評要求和“三同時”的原則,建立自我約束的內部體制和機制,全面認真地開展礦山環境保護,自覺接受當地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自治區應建立正常的環保信息網絡,定期通報生態環境質量測評情況。對錶現突出單位政府要給予表彰獎勵,對不達標企業通報批評、降低信用等級直至停產整頓。

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制建設、監管體系建設;國土、環保、草原等部門要切實負起對資源利用、生態環保的監管責任。嚴格監控和防治污染,加大對礦山環境整治和生態建設的監察力度;堅持以預防為主、生產與治理同步的原則。不治理、治理不達標即必要時賦予環保不達標一票否決權。

4、規範企業、地方、羣眾的利益關係,使礦產資源開發成果更多地惠及地方和牧民羣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逐步轉變城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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