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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5篇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5篇

資產清查辦公室為資產清查工作的責任部門,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辦在做好培訓工作基礎上,下面是整理的關於2019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歡迎閲讀參考!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5篇

【2019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篇一】

根據《寧波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實施細則》和《奉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財政局 國資局關於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們於今年初着手準備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並於3月份正式啟動。上半年,我們在市政府的重視和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經過近半年時間的努力,目前已經按時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工作,並經奉化市廣平、正德、寧波市聯眾等三家會計師事務所的資產清查專項審計,清查工作基本數據已上報寧波市財税局,我市資產清查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現將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資產清查基本情況

本市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是2019年12月31日;資產清查範圍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執行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並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係的社會團體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範圍的共有231家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其中行政47家、事業183家、社會團體1家;清查內容是各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完善制度等四個方面。

二、資產清查工作特點

這次資產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領導有力、組織有序。為指導和協調資產清查工作,市政府專門成立了由常務副市長為組長的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並在市國資局內設立資產清查辦公室,具體負責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市直屬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也根據要求及時成立了本部門的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落實專門人員,明確工作責任。為確保本次資產清查工作有序開展,根據我市實際,我們還制定出台了資產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規程,按照“單位自查、專項審計、彙總上報”三個步驟,對我市資產清查的目的、基準日、範圍、期限、組織機構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和要求。

(二)加強培訓、精心指導。根據寧波市局的統一部署,我市於3月21日召開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動員暨業務培訓會,會議要求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資產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各自的目標任務及職責要求,並在會後將資產清查工作落實到專門科室和人員,規範清查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同時,還對這次資產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詳細的講解説明。

按照“分工負責、明確責任、密切協作”的原則,資產清查辦公室為資產清查工作的責任部門,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辦在做好培訓工作基礎上,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並通過電話解答和上門解決的辦法,及時解決清查工作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指導處理盤盈盤虧,如實反映我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狀況,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資產管理政策提供依據。

(三)專項審計、確保質量。為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清查的工作質量,我們採取邀請招標的形式,委託奉化市廣平、正德、寧波聯眾等三家會計師事務所對全市139個行政事業單位進行了專項審計,並對單位資產損溢清查結果作出專業鑑定,出具了《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這次資產清查工作雖然任務重、時間緊,但我們委託中介機構審計的面仍達到了60%,列寧波市前茅。

三、資產清查工作結果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行政編制2293人,事業編制7232人,實際在職行政人員2481人,事業7015人,離退休3419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資產清查賬面值328023.95萬元,資產清查增加2326.70萬元, 資產清查減少3772.68萬元;全市負債賬面值137790.77萬元,清查後負債增加50萬元,減少20.06萬元;淨資產賬面值188298.21萬元;資產待處理淨額1475.89萬元。行政未脱鈎經濟實體累計實際投資3740.34萬元,經濟實體資產總額135021.8萬元,淨資產10711.5萬元;事業單位對外投資1365.3萬元,經濟實體總資產4315.25萬元,淨資產1403萬元(具體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

全市申報、確認的資產損溢情況: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在資產清查中共申報待處理資產淨損失1475.89萬元,其中待處理收益2326.7萬元;待處理損失3802.62萬元 (具體見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的資產收益1734萬元,其中確認流動資產收益70萬元,固定資產收益1664萬元;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的資產損失3673萬元,其中確認流動資產損失206萬元,固定資產損失3467萬元。

四、清查工作成效及從中發現的一些問題

這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由於領導重視,部署周密,各部門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主要表現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意識。通過這次清查,各單位、各部門和鎮街道有關人員認真學習了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對國有資產管理流程和業務流程有了新的認識,不同程度地增強了行政事業單位對國資管理工作的重視。在清查過程中,國資局工作人員與各單位業務人員一起邊清查、邊調研,共同探討國資管理業務,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國資管理氛圍達到前所未有的高漲。絕大部分單位在清查工作中專門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調業務骨幹,認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後,許多單位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門的資產,還專門增配人員以加強管理力量。如機關事務局、溪口鎮等單位針對財務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現象,專門從其他部門中抽調業務好、素質強的同志充實到國資管理崗位中來。

(二)進一步夯實了國資管理工作的基礎。根據這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一方面通過清查各行政事業單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資產台賬,進一步完善了實物資產總賬、實物資產明細賬、保管使用登記冊,真正建立了實物資產“户口本”管理制度,為每項實物資產建立了實物資產卡片信息,包括資產名稱、數量,購置時間、類別、原值、使用狀態、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內容,對以後建立全市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提供了信息支撐;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債權、債務,並對債權債務進行了詳細的記錄,包括資金款項性質、與本單位關係、賬齡、變動原因等,而且還對資金掛賬進行了專業認定,從而理順了各單位的債權債務關係;同時,規範了各單位基建項目竣工決算財務處理辦法;理順了主管部門與下屬部門及下屬部門與部門之間的產權關係;另外,還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劃撥土地進行了登記造冊,防止國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實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單位資產和財務狀況,摸清了家底,從根本上扭轉了賬外資產較多的現象。這次清查,我們對各單位的實物和賬面資產作了認真的清點和清理,並對資產的盤盈、盤虧作了專業鑑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業單位閒置資產(包括出租、出借)、擔保、資產處置、對外投資等情況,為進一步盤活現有存量,資產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礎;通過清查,我們共發現各單位賬外實物資產達2256.7萬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築物1320萬元,其他設備辦公用具936.7萬元。目前這部分資產已全部入賬。如某街道在清查過程中,發現一處10多畝的土地沒有户主,通過老同志回憶、並經有關部門認定,這塊土地確屬街道所有,這樣一下子為街道增加了約500萬元左右的國有資產。

但是,在清查過程中,我們也發現了許多問題和管理上的不足,由於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購置、輕管理”的傳統思想,資產管理意識淡薄,缺乏規範和有效的內部管理機制,“隨意購置、任意處置、不講效益”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具體表現在:

(一)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單位沒有健全資產管理制度,有些單位即使制定了內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執行,把制度束之高擱。

(二)賬務處理不規範、不及時,導致資產賬實不符、賬卡不符,形成大量賬外資產。

(三)資產權證不齊,權屬錯位現象比較嚴重。主管部門與下級以及部分單位與單位之間國有資產產權關係不清,權屬錯位。

(四)個別單位資產處置不規範,隨意性較大。

(五)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存在風險,資產潛在損失嚴重。

這些問題的發現,為我們以後在加強國資監督管理,改進管理辦法找到了着力點。

五、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針對目前在資產清查中反映的情況和問題,為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我們認為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認真做好資產清查的後續工作,鞏固資產清查工作成果。因時間緊難免會出現漏清、漏報和錯報的資產,要求各部門和單位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查漏補缺;對資產盤盈、各項資產損失、資金掛帳以及往來賬款等,按資產清查有關規定核實審批後處理。

(二)充分利用資產清查數據建立資產信息檔案。對資產清查各項數據資料分類、整理、加工,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認清自身管理“真空”與“漏洞”,以提高各單位自身財務、資產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備的資產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後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在一個動態的過程,各單位要建立完備的資產清查制度,及時掌握資產的結構、數量、質量,做到“家底”常清、情況常明,有效防止資產管理上的前清後亂,並要建立離任核查制度,單位領導或資產管理使用人員離任時,要組織核查,辦理資產移交和監交手續,確保人走物清,防止資產流失。

(四)要求各單位建立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健全資產管理責任制、落實相關人員、明確職責。從資產的購置、驗收、使用、調撥、轉讓、報廢、報損等各個環節加強制度建設,堵住資產流失的漏洞,使資產管理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真正杜絕賬外資產和資產流失。

(五)進一步規範資產處置行為,嚴格資產審批制度。產權轉讓、無償調出、出售、報損、報廢等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都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不得越權擅自處置。同時,針對這次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們認為有必要出台一項關於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補充規定,進一步規範資產處置行為。

(六)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財會人員業務素質,規範會計基礎工作。

(七)總結這次清查工作經驗,我們認為應加強對各單位資產的專項審計和檢查力度,必要時,也可藉助中介機構力量對重點單位進行專項審計,以加大對各部門和單位

【2019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篇二】

根據《信陽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理工作實施方案》和縣紀委安排,按照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相關政策、制度和規定的要求,我鎮按時完成了國有資產清查的相關工作,現將國有資產調查清理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清查工作紮實開展

根據通知要求,我鎮成立了以黨委書記花少鋒任組長、鎮長何秋彥任、常務副書記丁鴻朗、紀委書記黃士華副組長,紀檢、辦公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城關鎮國有資產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紀委辦公室。縣國有資產清理工作動員會議後,我鎮及時召開了國有資產清理動員佈置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本次國有資產清理工作的任務和要求:一是領導親自動員,認真學習領會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清查工作實施方案,落實工作機構;二是各職能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積極配合;三是工作人員要迎難而上,克服各種困難,吃苦耐勞、努力工作;四是建立了督促檢查機制,責任層層落實。

二、認真細緻做好清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在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和關心下,在相關單位的指導下,通過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目前我鎮順利地完成了此次國有資產調查清理工作宣傳發動和自查自糾階段預定的目標和任務,結果如下:

一是在國有資產調查清理工作推進過程中,清查人員認真做好資產核查、數據彙總、往來款項取證、對盈虧、報廢資產的分類清理和技術鑑定工作。做到了以物查賬、以賬對物,賬實相符,規範了單位資產處置行為,履行了資產處置審批程序,防止了資產流失及其他違規現象。

二是進一步增強了我鎮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識和緊迫感,對在國有資產調查清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資產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了資產管理制度。

三是規範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程序,鍛鍊了國有資產管理隊伍,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得到極大提高,為實現國有資產的動態監督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關資源,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創造了條件。

三、存在的問題

按照縣紀委的統一部署,我鎮如期完成了前兩個階段階段的工作,同時也發現了一些存在問題。一是部分工作人員對國有資產清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業務流程不熟悉,缺乏工作經驗,業務素質不高。二是部分單位對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不夠規範。

四、整改措施

一是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工作人員培訓和管理。二是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對新增資產尤其是捐贈資產做到及時入帳,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2019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篇三】

根據財政部資產清查工作的相關制度、政策,按照市財政局與市局的有關要求,我局認真按時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工作,現將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以資產清查工作總體狀況分析

(一)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

×××年12月31日。

(

二)資產清查範圍

經清理,本單位納入本次資產清查範圍的單位户數為1户,即行政本部1户,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三)資產清查工作具體實施情況

1、成立局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制定本局的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組織實施。以財務、綜合辦公室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進行。

3、按照要求,認真開展了單位自查。包括單位帳務清理,財產清查,及時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編制《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撰寫《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二、資產清查工作結果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資產清查結果情況

資產合計×××××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負債清查結果情況

負債合計×××元

暫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淨資產清查結果情況

淨資產合計×××元

(1)×××

(2)×××

其中:經常性結餘×××元

專項結餘×××元

三、資產盤盈、資產損失清查結果情況

我局無發生資產盤盈和盤虧情況。

四、對資產清查暴露出來的單位資產、財務管理中存在問題、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問題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管理,一是建立資產理責任機制。二是增強財物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使賬物管理責任和記賬人員的責任真正落到實處。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基礎工作。四是規範資產處置行為,嚴格資產審批制度。嚴格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及本次清產核資有關文件等規定的程序和批准權限,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運用計算機等現代化工具加強對資產的監控,把單位的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資產的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結合起來,及時反映單位的資金動作、資產存量和變量情況,實現由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的轉變,真正發揮存量資產的效能。

【2019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篇四】

為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確保我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單順利開展,縣政府、縣財政局於2019年3月23日召開了全縣行政事業資產清查動員暨培訓會議,對清查進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訓。根據縣政府、縣財政局的要求、《雲南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清查暫行辦法〉的通知》的相關制度、政策,我鄉已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基本數據已上報,現將有關清查的情況彙報如下:

一、資產清查總體狀況分析

(一)資產清查準備階段

根據縣政府、縣財政局要求,在資產清查動員暨培訓會議結束後,鄉三班子領導即刻召集各站所負責人,召開了鄉政府及各站所資產清查會議,對全鄉資產清查的各個環節都做了詳細的安排部署,併成立了由政府鄉長任組長,財政所長任副組長,各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於2019年4月10日報縣財政局資產清查辦公室。由鄉財政所參加培訓人員為主,組織各站所財務人員對清查範圍、要求進行講解、培訓。自此,全鄉資產清查進入了摸清家底、數據收集的準備階段。

(二)資產清查基準日及清查範圍、內容

根據要求本次資產清查的基準日為2019年12月31日;清查範圍包括:忙丙鄉除九個村委會以外財政供養的各個單位(鄉政府、農經站、文化站、水利站、財政所、林業站、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計生服務站)。內容包括:①清查範圍內各單位的基本賬户清理,對不再用、不可用、違規開户的賬户按相關程續進行銷户處理;②對清理範圍內各單位的户數、編制和人員狀況全面清理;③對各單位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暫存款、暫付款在內的財務等進行核對、清查;④對清查範圍內各單位的各項資產(主要是指固定資產)進行清理、核對、查實。

(三)資產清查全體實施情況

忙丙鄉資產清查主要分兩個部分:一是行政單位資產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資產清查(農經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資產納入政府清查範圍);二是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即屬財政供養的其他單位(財政所、計生服務站、林業站、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農經站、文化站、水利站)。1、單位户數、人員編制清查。根據鎮編辦字〔2019〕12號文件《**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核定**縣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數,對鄉政府行政人員及工勤人員、各站所事業專技人員及事業工勤人員進行核對、查實;2、根據賬户管理的相關規定,通過鄉農村信用合作社,對各單位在用的賬户進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鄉財政所,對各單位的現金、銀行存款、暫存款、暫付款等財務進行全面核對、清查;4、由鄉財政所統一印發各類固定資產清查卡片,分發各單位財務人員清查、核對、收集、整理,經站所負責人審核後,報鄉財政所錄入固定資產卡片系統。

二、資產清查結果

(一)行政單位資產清查結果。1、賬户清查。通過對鄉政府基本在用賬户進行清查,無違規賬户;2、人員編制清查。根據縣編辦字〔2019〕12號文件,忙丙鄉行政編制25人(其中:鄉政府24人,鄉財政所1人),工勤編制3人,忙丙鄉實有行政人員23人,工勤人員4人(工勤超編1人),共計27人;3、財產清查。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忙丙鄉政府資產類現金賬面數為404770.78元,銀行存款賬面數為71601.28元,無清查變動數。暫付款賬面數2267887.07元,由於年限過長、借款人調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項22272.61元已在清查減少欄內沖銷,清查數為2245614.46元。固定資產賬面數899453.99元,由於部分資產屬贈予資產,清查後,按市估價,盤盈固定資產29100元,固定資產清查數為928553.99元。負債類暫存款賬面數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結餘1483428.74,至清查基準日止,無清查變動數。行政單位資產清查數3643713.12元等於負債清查數3643713.12元。(二)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1、賬户清查。通過各站所在用賬户進行清查,無任何違規或閒置賬户。2、人員清查。根據縣編辦字〔2019〕12號文件,忙丙鄉共核定事業編制36人。經過清查,忙丙鄉共有事業人員23人(其中:事業推公人員3人,事業工勤人員1人,事業專技人員19人),其它人員(臨時工)19人,事業單位實有人數52人。3、財務清查。至清查基準日為止,忙丙鄉事業單位資產類現金賬面數為32192.17元,銀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應收款賬面數194993.11元,無清查變動數。固定資產賬面數為1278561.41,事業單位多屬上級指導單位,部分資產屬上級配備或贈送,出現固定資產盤盈47422元,清查數為

1325983.41元,資產類清查數為1569624.16元。負債類其他應收款賬面數為203250.86元,事業基金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專用基金17100.44元,無清查變動數,負債類清查數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問題及相關措施

(一)經過清查,忙丙鄉政府按照縣編委辦核定的編制數,人員總數已飽和,但出現了工勤編制超編,行政編制未滿、事業單位佔編等問題。為保證各單位總體效率不斷提高,合理用人,應着重考慮人員的配備問題,加強對臨日工的騁用、管理,做到各負其責、各佔各編。

(二)行政及事業單位暫存、暫付、應收、應付款仍佔資產負債的一定比例,嚴重影響財務正常運轉。各單位財務人員應不斷加強賬務處理能力,全力配合鄉財政所,每月定時對暫存、暫付、應收、應付款進行清理、收、付及相關賬務處理。

(三)通過清查,部分單位出現了固定資產盤盈、閒置現像,固定資產作為一項重要的資產,應加強對其的管理、使用,不斷提高單位效益。對外界贈予、配備的部分資產,應報鄉財政所備案,按市估價,以全面掌握各單位總體資產概況。

【2019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篇五】

根據財政部、省、市財政管理部門和市科技局資產清查的相關制度、政策,我單位已按時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工作,並經主審所經緯會計師事務所的資產清查的專項審計,現將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 資產清查總體狀況分析;

(一)資產清查基準日:根據財政部《關於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辦〔〕51號)要求,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基準日統一確定為12月31日。

(二)資產清查範圍:對市建材所12月31日單位的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三)資產清查工作具體實施情況:在清查前,認真執行有關資產清查的制度規定,學習相關文件,首先,我所成立了由李軍所長任領導小組組長的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及具體負責資產清查日常工作的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和“資產清查辦公室”)。並依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資產清查政策、制度及相關文件,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制定了具體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其次,組織人員按照具體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開展了資產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對單位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1)基本情況清理主要包括:單位全稱、組織機構代碼、預算代碼、單位户數、單位性質、隸屬關係、人員編制、人員數量及人員結構等;(2)賬務清理以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對各種銀行賬户、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等基本財務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核對和清理,以及對各項內部資金往來情況的全面核對和清理,達到了賬賬相符、賬證相符,確保了單位賬務的完整、準確和真實;(3)財產清查是對各項資產和收入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財產清查按照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清理資產同核查負債與淨資產相結合的原則,主要對單位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對外投資、無形資產、負債以及單位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資產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問題: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切實摸清了“家底”;對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已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資產明細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對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各項資產盤盈、盤虧、損失和資金掛賬等問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存在問題,提出了處理建議,已專項上報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經所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第二次討論通過,最終確認資產損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動資產損失536825.55元,固定資產損失159597.81元;對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依據資產清查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進行分類整理並收集了合法證據,以備中介機構進行鑑證;填制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編制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等清查報表資料,撰寫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並將清查結果在本單位進行了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資產清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未認真清理產成品,未整頓實物管理現場。

二、 資產清查工作結果:

(一)單位清查出的資產損失情況:經所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第二次討論通過,最終確認資產損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動資產損失536825.55元,固定資產損失159597.81元。

(二)經經緯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確認資產損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動資產損失536825.55元,固定資產損失159597.81元。(詳見專項審計報告)

三、 單位資產管理中存在問題、原因、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實際問題:

1、未建立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等內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和維護資產;

3、實物資產堆放雜亂,未認真清理資產,未整頓實物管理現場;

4、帳務處理不及時。

(二)原因分析:

1、單位科技產品停產多年,因資金困難,未及時對資產進行維修和維護;

2、未建立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等內部管理制度;

(三)改進措施:

1、建立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等內部管理制度;

2、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和維護資產;

3、認真清理資產並整頓實物管理現場;

4、及時按規定程序處理帳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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