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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自查報告(精選4篇)

安置自查報告(精選4篇)

安置自查報告 篇1

為了加強對退伍士兵的安置,我局積極採取措施,妥善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確保安置率100%,完滿地完成了上級佈置的任務。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安置自查報告(精選4篇)

一、安置對象

(一)20xx年冬季退役的城鎮士兵;

(二)服役期滿12年、20xx年4月轉業的士官;

(三)入伍前為農業户口,但在服役期間家庭辦理了集體農轉非户口並於20xx年冬季退出現役的士兵。

二、有關安置政策

(一)積極鼓勵城鎮退役士兵(含轉業士官,下同)到企業就業順保險關係,其檔案統一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免費保管。到企業就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其軍齡連同待分配的時間一併連續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工齡。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可向市復員退伍安置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按退伍義務兵每人2萬元、服役滿5年的士官每人2.2萬元、服役滿8年的士官每人2.5萬元、服役滿12年以上的士官每人3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理順保險關係,其檔案統一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免費保管

(二)退役士兵安置計劃指標(包括中央、省屬和.....駐沁單位的計劃指標)下達後,接收單位有50%的選擇人才權和超計劃接收權,可在15天內與復員退伍安置部門進行協商溝通、變更調劑,復員退伍安置部門可以對安置指標50%的人員進行統一調配。

(三)倡導退伍安置方法雙向選擇模式。鼓勵退役士兵到用人單位上門“自薦”,用人單位也可到復員退伍安置部門選擇所需人員。

(四)復員退伍安置部門根據國家安置政策,按照指令性計劃指標,一次性向接收單位集體移交退役士兵的檔案和分配手續,接收單位一律不得退檔,並應及時到復員退伍安置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安置自查報告 篇2

為了加強對退伍士兵的安置,我局積極採取措施,妥善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確保安置率100%,完滿地完成了上級佈置的任務。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安置對象

(一)XX年冬季退役的城鎮士兵;

(二)服役期滿12年、XX年4月轉業的士官;

(三)入伍前為農業户口,但在服役期間家庭辦理了集體農轉非户口並於XX年冬季退出現役的士兵。

二、有關安置政策

(一)積極鼓勵城鎮退役士兵(含轉業士官,下同)到企業就業順保險關係,其檔案統一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免費保管。到企業就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其軍齡連同待分配的時間一併連續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工齡。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可向市復員退伍安置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按退伍義務兵每人2萬元、服役滿5年的士官每人2.2萬元、服役滿8年的士官每人2.5萬元、服役滿12年以上的士官每人3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理順保險關係,其檔案統一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免費保管

(二)退役士兵安置計劃指標(包括中央、省屬和.....駐沁單位的計劃指標)下達後,接收單位有50%的選擇人才權和超計劃接收權,可在15天內與復員退伍安置部門進行協商溝通、變更調劑,復員退伍安置部門可以對安置指標50%的人員進行統一調配。

(三)倡導退伍安置方法雙向選擇模式。鼓勵退役士兵到用人單位上門“自薦”,用人單位也可到復員退伍安置部門選擇所需人員。

(四)復員退伍安置部門根據國家安置政策,按照指令性計劃指標,一次性向接收單位集體移交退役士兵的檔案和分配手續,接收單位一律不得退檔,並應及時到復員退伍安置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五)退役士兵憑退伍證和安置介紹信按期到分配單位報到,接收單位要及時安排上崗,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且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合同期內除個人原因或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外,不得隨意辭退退役士兵。同時,必須確保退役士兵享受本單位同工齡、同工種職工的工資、福利、保險等相關待遇。

(六)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當年指令性安置任務的接收單位,經批准後,實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接收單位應根據相應分配安置計劃指標每少接收一人6萬元的標準向市政府繳納轉移資金。各接收單位須自收到交款通知之日起1 0天內到復員退伍安置部門辦理交款手續。有償轉移資金專項用於支持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允許跨年度使用,不得挪用。

(七)按照政府扶持、個人自願的原則,退役士兵可在退役後一年內免費參加相關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各級公共職業機構應免費為退役士兵學員提供政策諮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

(八)城鎮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享受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生活補助費。對因接收單位原因造成已安置而未上崗的退役士兵,接收單位要從退伍安置部門開出分配工作介紹信之日起,按照單位的平均工資標準補發工資。

(九)對城鎮退役士兵檔案中無<<應徵公民入伍批准書》、無《士兵登記表》、無非農《優待安置證》,或入伍、退伍手續弄虛作假的,退伍安置部門不予接收。

(十)對佔用農業户口指標入伍或非户口所在地的城鎮退役士兵,以及入伍後購買城鎮户口的農村退役士兵,一律不得享受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又不願意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取消其安置資格。

安置自查報告 篇3

一、項目建設概況

二、項目組織機構

三、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建立了項目部資金專户並專款專用,由管委會根據工程進度預撥項目款,項目部每月按照實際進度扣除甲供材的50%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全部驗收合格後(交鑰匙)付至合同價款的70%,半年決算審計完畢後,再付至決算總價的95%,留5%作為工程保脩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後一次性付清。目前總共支付工程款4548萬元,無拖欠工程款現象。

四、規範項目建設程序

1、抓緊項目前期準備。根據《××市城市總體規劃》和《××開發區規劃》,科學規劃、選址,按照規定及時辦理了“一書兩證”。努力做到項目準備“四落實”,即責任部門落實、設計單位落實、實施措施落實、完成時間落實。加強組織與協調工作,科學編制項目的建設方案,提高設計水平和深度,加大徵地拆遷力度,為項目開工建設做好了前期準備。堅持項目的“四制”即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

2、新城花園工程的建設主體是開發區管委會,代建單位建城置業公司是新城區建設投資公司(國有獨資公司)的控股企業,根據代建協議,建城置業公司充分行使管委會賦予的權利,履行應盡的義務,嚴格按照基建程序,建設優質工程。

3、加強工程管理,節約建設資金。一是嚴格按照《開發區建設工程貨物採購招標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各項符合條件的工程、甲供材料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對不在招標範圍內的工程、甲供材料實行議標報價。先後簽訂各類合同、協議約130份,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成本。二是制訂工程簽證及甲供材料管理規定,進一步規範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嚴格控制經濟簽證,避免不合理簽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以招投標文件和施工合同為準繩,對確實需要簽證的,經施工方、監理方、建設方三方現場確定後30日內完成並加蓋公章歸檔後方可生效,杜絕工程結束時補辦簽證行為;對不合理的堅決不予簽證,儘可能地節約建設資金。在甲供材料管理上,我們首先根據招投標文件和合同編制甲供材總計劃表,每月初根據工程進度供應甲供材,每月底確認當月實供數量,再與總計劃進行核對,確保甲供材料供應及時、數量準確。三是堅持每星期監理例會制度和每月業主召開一次協調會制度,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安排下步工作,對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堅持每月編制《開發區工程建設進度報表》,及時瞭解、反映工程進度,以確保工程如期完成。通過這些管理辦法保證了工程的有序進展,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成本。

4、規範合同管理。在工程招標工作結束後,採用規範文本,及時簽訂施工合同和甲供材供應合同。根據合同約定,加強對工程進度重要節點的監控,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兑現合同獎懲辦法。

今後,隨着開發區區域面積的不斷擴大,我們還將陸續開工建設農民安置房,對此,我們將以新城花園建設模式為基礎,不斷完善、不斷創新,努力打造出一批精品。

以上彙報,不妥之處,請領導批評指正。

安置自查報告 篇4

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刑釋解教人員迴歸社會後進行幫教安置和繼續教育的有效途徑,是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對於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構建平安和諧的發展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所已於近期開展了20xx年度安置幫教工作的自查工作,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20xx年,鄉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在縣綜治委安置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堅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針,通過全鄉安置幫教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逐步探索出了安置幫教工作的新路子,並取得了明顯成效,達到了“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長、育其人、正其本”的安置幫教目的。

一、圍繞一條主線,明確安置幫教工作的責任

今年來,我們把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預防和減少他們重新違法犯罪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抓“兩個落實”,形成安置幫教工作新機制。一是落實制度。在組織健全的基礎上,我們建立了安置幫教工作管理規定並懸掛上牆。管理規定的主要內容有:(1)刑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管理規定;(2)銜接制度;(3)重點幫教制度;(4)例會制度;(5)彙報制度;(6)檔案制度。安置幫教工作是維護地區穩定,維護社會治安,防止釋放人員重新犯罪,給社會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截止現在,我所登記在冊的全鄉範圍內刑釋解教人員共計x名,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檔x人,建檔率達到1x;嚴格按照安置幫教的工作要求,對刑事解教人員進行月見面談話,幫教率達到x。在各村幫教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對每一個幫教對象開展了思想教育工作,想盡一切辦法幫他們解決這樣那樣的困難,經過各個幫教小組耐心細緻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幫教工作任務,為維護我鄉的穩定和創建“平安鄉”做出了重大貢獻。全鄉現已建立健全幫教組織x個,安置幫教工作人員x名;二是落實責任。把安置幫教工作列入年度綜治工作的考核內容,通過月度、季度等考核各村組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並實行“三包”(即包安置、包教育、包轉化),促進安置幫教各項內容、措施落實。

二、確保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穩定

我們把鄉接關作為刑釋解教工作的出發點和切入點,確保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情緒穩定。我們要求安置幫教組織做到“五個及時”。一是及時造冊建檔。收到迴歸人員通知書後,要立即着手做接茬工作,對刑釋解教人員在監、所的表現情況和家庭狀況進行詳細的記錄,為以後開展安置幫教工作提供資料、打好基礎;二是及時家訪。迴歸人員回家後,各村委會幫教工作小組要隨即指派幫教人員到其家中進行家訪,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並動員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轉化工作;三是及時簽訂幫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幫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四是及時進行法制教育。通過贈送法律常識讀本、組織學習法律知識等途徑,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們遵紀守法;五是及時制定和落實幫教措施。安置幫教組織根據迴歸人員的不同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幫教計劃,落實幫教措施,使他們能夠自食其力,成為對社會有用之人。

三、強化“三項管理”,預防刑釋解教人員的再犯罪

作為一個特殊的羣體,迴歸人員的心態很不平穩,存在過一天算一天的得過且過思想,為真正杜絕他們思想行為上的重複犯罪現象,我們在加強思想教育、化解消極心態和安置落實工作的基礎上,注重對這一部分人員的跟蹤監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實專項管理。對迴歸人員安置幫教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分類梳理,全面掌握迴歸人員的安置和幫教底數。二是實施規範管理。年初我們就專門下發文件,進一步明確有關工作機構在安置幫教工作中的職責、制度和要求形成嚴格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動態管理機制。三是突出重點管理。我們要求基層安置幫教組織對部分長期在特種行業、娛樂場所從事經營活動和工作的刑釋解教人員,在責任區民警落實日常檢查管理的同時,逐一將這一部分人員納入重點管理對象,結合突出性、階段性的綜治工作特別是“嚴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數,嚴防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截止目前,我鄉的刑釋解教人員再犯罪率為零。

四、切實加強銜接管理,做好重點對象的.管控工作

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排查工作,查清底數,掌握去向,有針對性地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管控工作。全鄉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及時瞭解和掌握服刑在教人員刑釋解教的時間,實行動態管理,努力減少脱管、失控現象的發生。強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提高刑釋解教人員轉化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幫工作站)對刑釋解教人員,特別是對“三無”(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處可去)人員、未成年人、外出務工及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刑釋解教人員實施跟蹤幫教,強化糾紛排查和調處力度,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層,把刑釋解教人員穩定在基層。

五、落實“三條措施”,提高刑釋解教人員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觀念。兩勞迴歸人員往往個人思想包袱較重,加上社會上一部分人的偏見和歧視,他們往往有自卑心理和破罐子破摔思想。對此,在安置幫教工作中,各級安置幫教一方面重視對刑釋人員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通過大力宣傳和教育,讓全社會人都正確認識和對待迴歸人員,並轉變對迴歸人員的思想觀念和態度。通過宣傳,讓人們做到“三不”、“四個一樣”即不嫌棄、不歧視、不糾纏舊罪過;政治上一樣對待、經濟上一樣支持、工作上一樣信任、生活上一樣關心,讓迴歸人員感到社會的温暖、信任和關心,從而,讓迴歸人員樹立起生活信心,並揚起事業的風帆。二是政策扶持。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在兩勞人員迴歸時就及時告知其國家的安置就業政策,為他們提供最新的市場信息。同時,還協調相關業務部門,積極為迴歸人員就業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確保他們找對路、找準路。三是從實際出發,引導刑釋解教人員轉變就業理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通過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工作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實現就業。協調村民委員會及村集體經濟組織落實其承包田、宅基地,並提供必要的農業技術服務,幫助他們發展多種經營,解決生活困難。同時公佈用工信息,引導刑釋解教人員外出務工。

六、存在問題及原因

安置幫教工作得到長足發展進步。但是,也存在着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銜接工作有脱節,主要表現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間相互協調不夠,在安置幫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統一協調起來。部分村委會與派出所銜接不好,村委會的幫教工作較被動,不能及時主動地掌握新刑釋解教人員的基本情況;

(二)安置工作存在較大的難度,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人力物力的限制,能夠有效安置的人數有限,刑釋解教人員迴歸社會後,基本上自謀職業,多數都選擇外出務工;有部分釋解人員釋解後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户口空掛,導致漏管失控,安置幫教組織對其行蹤無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為影響社會安定的隱患;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相關工作人員對安置幫教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各部門相互協調齊抓共管的機制未得到有效落實,安置幫教工作未形成合力。對刑釋解教人員重點針對其重新犯罪後的處罰力度,而在工作上往往忽視對其思想生活上的幫教,預防和減少其重新犯罪的動因。

第二、社會對刑釋解教人員有偏見,不利於其安置就業。

第三、經濟發展還相對滯後,現階段就業壓力很大,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就更加困難。由於經費有限,司法所辦公條件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待遇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七、對安置幫教工作的幾點建議

安置幫教工作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有明確的指導思想,需要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領導,明確分工,統一協調好安置幫教工作。只有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安置幫教工作,才能統一協調好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會的相關工作。與民政部門協調好,落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刑釋解教人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髮放工作。

(二)認真抓好基層司法所建設。司法所是安置幫教工作的具體實施機關,把司法所建設抓好,落實好司法所專職人員,才能通過司法所具體實施好安置幫教工作。

(三)對相關工作人員加大安置幫教工作的培訓力度。相關工作人員對安置幫教工作從思想認識上重視起來,才能保證開展好工作。

(四)採取有力措施,加大宣傳力度,樹立刑釋解教人員正面形象,消除全社會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偏見和歧視,鼓勵私營企業僱傭一部分刑釋解教人員,鼓勵刑釋解教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高安置率和幫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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