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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推進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實踐與探索

有關推進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實踐與探索

長期以來,*區鄉鎮事業單位“七站八所”林立,人員臃腫,鄉鎮不堪重負。XX年根據盛市統一部署,*區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具體措施,認真組織開展了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對鄉鎮事業單位實施了一次徹底的“撤廟消腫”的大“手術”。通過改革,全區各鄉鎮都實現了撤機構、簡編制、減人員、輕負擔、增活力的目標。全區鄉鎮事業單位由改革前的95個精簡為63個,精簡33.7%;編制由314名精簡為136名,精簡56.7%;人員由910名減少為136名,精簡85.1%。通過改革,人員平均年齡下降5.6歲,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佔到了94.1%。全區共清退分流各類人員774人,大大減輕了鄉鎮財政負擔和農民負擔。一年來的情況證明,目前全區分流人員心態平穩,未發生一起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事件,上崗人員工作更加積極,工作效率普遍提高,事業單位活力大幅增強,基本實現了改革的預期目標。

有關推進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實踐與探索

回顧我區鄉鎮事業單位大刀闊斧改革的全過程,我們深深體會到,這次改革之所以能取得成功,主要在於我們做好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辦好試點摸出路子

XX年7月下旬,我區先行在東郊鄉開展了鄉鎮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當時,我們根據區委8號文件精神制訂了鄉鎮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的初步方案,其人員分流渠道和政策主要借鑑了黨政機關機構改革人員分流的一些做法。8月初,市裏派出調研組就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在我區進行調研,對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問題提出了一些具體的意見和要求。我們根據市裏的要求,對東郊鄉的改革方案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在幾易其稿的基礎上,根據鄉鎮農税體制改革和人浮於事、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符合鄉鎮事業單位特點的改革方案,分別呈送相關區級領導徵求意見,並經區機構改革領導小組和區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決定。緊接着,我們在東郊鄉進行了廣泛宣傳發動,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準備工作,精心做好各方面的準備工作。隨後,我們在試點單位開展了事業單位改革的民主測評和競爭演講工作,做到了陽光操作,認真抓好競爭上崗;無情分流,實現了有情地操作;整章建制,完備了各項手續,最後確定上崗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新定工資標準。明確了分流人員,解除了勞動關係,給予其一次性經濟補償。整個改革試點工作推進平穩,工作銜接有序,運轉正常,試點取得成功。

通過改革試點,東郊鄉站所機構由10個精簡為5個,精簡50%;編制由40名精簡為13名,精簡27名,精簡68%;人員由110人精簡為13人,精簡97人,精簡88%。如此大面積的精簡分流而沒有出現清退分流人員上訪事件,並且工作效率較以往有顯著提高,東郊鄉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的成功經驗為全區鄉鎮事業單位改革探清了路子。

澄清底子開好方子

我們根據東郊鄉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及時召開全區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會議,對改革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各鄉鎮根據區裏的要求,紮實開展了事業單位改革的各項工作。一是全面進行摸底測算。各鄉鎮對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資產等方面的情況都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摸底,利用六種表冊分門別類地進行登記。同時,還測算好鄉鎮税費改革後的收支情況、能夠負擔人員多少情況,分流人員的補償等,做到以收入定支出,以支出定編制,以編制定人員。二是精心制訂改革方案。為了保證方案切實可行,區委區政府從實際出發,對各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區裏只確定大的原則(脱鈎斷奶,全員聘用,新定待遇,用人自主)和工作目標(撤併機構,精簡人員,減輕負擔,增強活力)。具體改革措施和方案實行一鄉一策,甚至個別情況複雜的站所可以實行一站一舉,做到方案切實可行。各鄉鎮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自身實際,在參照改革試點單位站所改革方案的基礎上,經羣眾充分討論,多次修改,認真制訂了本鄉鎮人員分流實施意見和競爭上崗實施方案,方案的制定儘量考慮到參與改革的每種對象。蘆山鄉水電站因為人員構成複雜,由正式的在編在崗人員,招工未進編人員、臨時僱請人員等幾類人員組成,情況特殊,難度大,區裏決定該站單獨制訂改革方案,實行一站一策。在制訂方案過程中,各鄉鎮黨委、政府都先後幾次對改革方案研究討論,並集思廣益,將方案與改革對象見面,廣泛徵求他們的意見。初步方案出來後都要經過“三級審核”再報區改革辦審定同意後組織實施,以保證改革方案符合上級的規定和區裏的要求,利於改革工作全面穩步推進。

精心組織多想法子

我區鄉鎮事業單位改革之所以進行得比較順利,改革得比較徹底,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所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招工未進編人員、安置未進編的退伍兵和大中專畢業生)都參與了改革,分流人員全部脱鈎斷奶;另一方面上崗的工作人員有了基本保障(財政撥款)。通過改革,多年來一直難以解決的一些老大難問題,都從根本上得到了解決。鄉鎮事業單位不僅人員減少了,負擔減輕了,而且用人機制和分配製度搞活了。我們深切體會到: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須精心組織,認真實施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我們突出抓好了以下四個環節。

一是競爭上崗,優勝劣汰。鄉鎮事業單位人員較為複雜,既有編制人事部門承認的在編在崗人員,在編不在崗人員,又有已招工錄幹,因歷史原因長期遺留的未進編人員,還有一些分配安置未進編的城鎮退伍兵、國家計劃內大中專畢業生等。為了把此次改革搞徹底,不留尾巴,區裏決定給這三類人員平等的競爭上崗機會,但是哪些人上崗,哪些人分流,誰去誰留,不搞黨委內定,完全按照改革方案,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競爭上崗,優勝劣汰。在民主測評和競爭演講中,不僅鄉鎮黨政班子成員參與評分,而且屬於改革對象的人員個個參與評分,都是當場評分報分,當場公佈結果,並將結果對外進行公示。

二是多方籌資、脱鈎斷奶。鄉鎮事業單位改革一個最主要的特點是分流人員徹底脱鈎斷奶,解除與原單位的行政依附關係和人事勞動關係。我區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流的主要渠道是轉體分流和精簡分流,這兩種分流渠道都是對分流對象給予一

次性經濟補償,解除與原單位的一切關係。為了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我們要求各鄉鎮對分流人員年補償標準全區大體平衡,一鄉之內基本平衡。為了保證補償金一次性發放到位,我們採取了多種渠道籌措資金,主要是通過鄉鎮財政擠一點,變賣事業單位資產籌一點、上崗人員借一點等方式解決了分流人員補償金的來源難題。各鄉鎮都與分流人員簽訂瞭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並行文明確,其人事檔案及關係全部交區人才交流中心,做到手續完備,程序到位。

三是聘用上崗,新定工資。為了保障上崗人員的權益,通過這次改革,我們進一步加強對鄉鎮事業單位上崗人員的管理,明確上崗人員全部簽訂聘用協議,全面實行人事代理,打破事業單位用人的終身制,使鄉鎮事業單位用人向社會用人轉變,單位與個人的關係由行政任用關係轉變為平等的聘用關係;待遇方面一改過去幹與不幹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的狀況,打破檔案工資制,實行檔案工資與實發工資相分離,以崗定酬。鄉鎮事業單位按崗位確定工資標準,其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由原來人事部門核定的幾百甚至上千元改為基本工資四百至六百元,獎金和福利實行浮動。與工作績效掛鈎,按目標管理考核。

四是編制調控,用人自主。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鄉鎮事業單位的工作,農村税費改革後,儘管我區財力十分緊張,但區裏還是將改革後事業單位站所人員全部納入區財政預算,由區裏按人頭撥付基本工資每人每年8468元。同時,區裏將鄉鎮事業單位的用~完全放給鄉鎮,區裏只核定各鄉鎮事業單位的編制總量,具體到各站所定多少編、用多少人、用什麼人,完全由鄉鎮自主確定,此舉極大地調動了鄉鎮工作的針對性和人員工作的積極性。

四個到位邁開步子

一是領導到位,責任落實。區委區政府領導十分重視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區委書記王孝山同志多次聽取彙報,並就有關重要問題作出指示,給予支持。區委副書記袁雲波、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羅少挾、區委常委、組織部長陳華等同志多次對鄉鎮站所改革進行專題研究,並下到鄉鎮進行現場指導。整個鄉鎮事業單位改革期間,區委常委會專題研究2次,區改革領導小組3次開會,區改革辦多次召集鄉鎮負責人開會商議。鄉鎮黨委政府也把事業單位改革當作一件大事來抓,書記鄉鎮長親自掛帥,分管黨羣的副書記和組織委員承辦具體工作,其他班子成員按照分工各負其責。區改革辦工作人員也每人聯繫一個鄉鎮,現場指導、督查改革工作。

二是宣傳到位,工作做細。因為改革牽涉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個別鄉鎮和相關人員存在畏難和牴觸情緒,認為現在不動都相安無事,圖個安靜,又不得罪人,不會出亂子。針對這種普遍存在的思想狀況,區改革辦在總結我區幾次事業單位改革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借鑑外地事業單位改革的成功經驗,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展開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在全區營造出一種思改革、議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濃厚氛圍,為全區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創造了良好的工作局面。同時,對於納入改革的所有對象,實行思想工作“包保責任制”,每個黨政班子包幾個改革對象,多次聽取意見,事先做好思想工作,摸清摸準思想動態,保證了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是指導到位,規範運作。區改革辦在認真總結東郊鄉經驗的基礎上,為搞好面上的站所改革,以東郊鄉改革試點的作法為藍本,過細做好每項工作。如在摸底工作中,由區改革辦統一印發樣表;在方案制訂過程中,因地制宜,一鄉一策,同時實行兩次審核把關;在競爭上崗工作中,發放有關表格資料,並就有關程序實施“陽光操作”,突出強化組織監督,規範相關程序,公開發布競爭上崗公告,接受幹部職工監督;在競爭演講時,又到每個鄉鎮現場指導監督。

四是政策到位,平穩實施。在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我們要求切實注意維護職工羣眾的利益,注意處理好以下幾類特殊人員的一些實際問題,做到無情改革,有情操作。對於此次改革前已退休和改革中退休又未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大部分鄉鎮從站所的變現資金或其他收入來源中設立養老基金專户,由鄉鎮財政發放退休金,保證退休人員的工資。對於城鎮退伍兵安置未滿兩年的,按政策保證其兩年的上崗期。對於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傷殘人員等,按國家政策給予了照顧和妥善處理。允許分流人員對待事業單位改革有“四個過程”,即讓職工對形勢、政策有一個學習理解過程,就業觀念有一個轉變過程,對安置方式有一個比較選擇過程,不滿情緒有一個渲泄過程。大力開展再就業援助行動。通過興辦各類經濟實體,開展多種經營,大力發展市場潛力大的第三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儘可能為分流人員提供就業崗位。同時出台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分流人員興辦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合夥經濟或從事個體勞動。

我區鄉鎮事業單位改革雖然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特別是解決了多年來一些一直難以解決的困難和矛盾,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部分鄉鎮由於經濟困難,拖欠分流人員的部分工資難以一次性償還到位;二是部分單位改革後,由於人員精簡較多,但上級任務又不斷增加,有些工作只能疲於應付,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認真加以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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