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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犯罪調研報告

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犯罪調研報告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的刑法和有關刑事法律所規定的犯罪行為。我國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約有3.67億,未成年人是祖國未來的建設者,他們擔負着國家興旺、民族富強的重任。然而近年來,大量的調查事實表明,我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情況時有發生且有上升趨勢,已經逐步成為嚴重社會問題。據常熟市人民檢察院統計,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數量及其在全部犯罪中的比重逐年上升,這一現象需要引起全社會的高度警惕。

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犯罪調研報告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和特點

一、犯罪年齡愈來愈低齡化

據統計,XX年至XX年三年間,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XX年為7.8%,XX年為8.4%,XX年為8.9%。雖然該年齡段犯罪比例上升不是很大,但由於未成年人犯罪基數的逐年上升,其絕對數量已明顯呈現上升趨勢。

1、同時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增多。過去鮮有的未成年女性犯罪案件,近年來卻不斷出現。我市人民檢察院近年來受理的案件中,有女性未成年人夥同男性未成年人共同搶劫的;也有參與販賣毒品的,甚至有夥同男性共同xx的案件發生。

2、無業未成年人在犯罪中呈現上升趨勢。XX年至XX年間,無業未成年人在當年未成年人中所佔比例分別為63%、68%和74%。無業未成年人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主要組成部分,不僅如此,每年還在以一定的速度上升。未成年人犯罪的慣犯和累犯較多。據統計,被查獲的未成年罪犯中,有違法經歷的佔大多數,曾被法院判刑的也有約4.1%的比例。

3、本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屢有發生。雖然在數量上相對於外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而言比較小,但所佔比例都超過10%,多的年份如XX年度,本地未成年人犯罪佔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25%。

從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類型上呈現的特徵上看。

1、犯罪類型以侵財型犯罪為主,但是暴力型犯罪上升較快。綜合三年間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與侵犯財產犯罪有關數據可見,“兩搶一盜”等侵財型犯罪仍然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類型,但暴力型犯罪比例為32%、39%和49%,上升較快。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中既屬於暴力犯罪,又屬於侵財犯罪的搶劫罪,所佔比例很大,分別為21%、25%和24%。

2、共同犯罪持續上升。據不完全統計,XX年至XX年,我市人民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佔當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比例分別為61%、66%和69%。這説明,未成年人犯罪大多為共同犯罪,有的是成年人帶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有的是未成年人團伙犯罪,另據觀察,這類共同犯罪的主體往往是同一地方的人,很多是老鄉,這與未成年人年齡小,依附性強有着重要關係。

3、重大案件有增多趨勢。從人民法院判決的情況分析,被緩刑和免於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在近三年中分別為18.4%、14.5%和5.6%,其餘均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刑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也有出現。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在增加,案件向重大、特大發展。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案例分析

我們認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可從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發展的社會環境和未成年人的心理變化兩個方面加以探討,以下結合案例進行闡述。

一、社會環境和未成年人犯罪

首先是宏觀環境的影響。近年來中國社會結構發生了強烈的變遷。與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面對不斷變化的社會,更加顯得茫然不知所措。不斷湧現的新生事物,使他們的慾望不斷膨脹,但他們的能力使他們很難通過合法的手段去實現這種慾望,為了滿足慾望,他們很可能不擇手段,實施越軌甚至犯罪。加上當前我國貧富差距日益加大,他們在與別人的比較中,體會到一種貧困感,這種心態加大了他們心理的失衡,更加促使了犯罪的發生。

【案例一】王某坤、張某州、張某雷、龐某強、孫某東、曹某成及安某均是河南來常熟打工的未成年人,到常熟沒有多久。XX年某月,他們在常熟市某路段,採用攔路、拳打、腳踢、搜身等手段,搶劫手機、人民幣、自行車、手錶等物。共採用類似手段搶劫三次,涉案金額為人民幣1577元。承辦人在審查起訴期間訊問犯罪嫌疑人時,犯罪嫌疑人供述,過來打工找不到工作,最近沒錢花了,所以“在路上攔住別人搞點錢花花,反正這邊人有錢。”

隨着社會户口制度的逐漸放開,人口的流動性隨之加大,農村到城市的遷徙正在發生。未成年人是遷徙大軍的一員。像本案中的這七名犯罪嫌疑人一樣,從河南等落後農村到經濟開放地區打工賺錢的未成年人很多,但是,城市不可能完全吸收湧入求職市場的所有人,另外,這些尋找工作的農村剩餘勞動者,往往也缺乏相應的技能適應城市的工作和生活。

這些遠離故土來異地“淘金”的孩子們,在失去了傳統的家庭制約的情況下,在消費需求嚴重失衡的內心衝突驅使下,往往會選擇犯罪。另外,在辦案中我們也瞭解到,類似本案這樣因為沒有錢花而採用盜竊、搶劫、搶奪手段“搞錢”的來常打工者不在少數,他們的高消費慾望和實際收入的不平衡,促使他們實施了侵財犯罪,這也就是侵財型犯罪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類型的原因。

其次是微觀社會因素的影響。1,網絡、電視、電影等傳播媒介的影響。傳播媒介的對未成年人起着不可忽視的作用,他們的很多行為舉止都可能是從這些媒介中學習的結果。渲染暴力、淫穢等思想的傳播媒介在某種程度上對青少年犯罪有很強的誘發作用。

【案例二】王某剛滿16週歲,是河南籍來常打工人員。XX年春節前,由於沒有錢回家了,便持刀至常熟市某鄉鎮一條小路上,對單身女青年實施搶劫。因該女青年沒有錢,王某便對其腹部連捅數刀,並一刀將被害人喉骨割斷,至被害人死亡。而後又對被害人的屍體實施姦淫。王某稱,從電視上看到這樣來錢快,又因為看了黃色網站才產生了xx的想法。

縱觀本案,王某這名少年的所作所為,確實荒唐至極,讓一般人難以想象,剖析其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似乎只能以幼稚、無知、衝動來解釋。但是這樣一名年幼的孩子,為何會犯下如此的重罪,值得我們細細思考。部分傳媒宣揚的暴力內容誘發了未成年人的仿效。對於成年觀眾而言,傳媒暴力不至於引發他們對這種行為的仿效,但是對於天性愛好模仿、不喜歡循規蹈矩的未成年人而言,他們很可能效法傳媒所宣揚的暴力行為。一方面他們可以學習到一些犯罪技巧,另一方面他們也可以把傳媒暴力作為自己行為正當化的依據。很可能在他們看來,社會充斥着暴力,自己的暴力行為也是無關緊要的。而網絡淫穢文化的泛濫也是犯罪的重大誘因。網絡發達以後,對有條件接觸電腦的未成年人而言,只要鼠標一點,不斷增加的淫穢站點就能使他們得到淫穢的文化,互聯網的普及使得淫穢文化的傳播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加上未成年人對性的衝動和好奇,很容易導致未成年人走上性犯罪的道路。

2、不良交往的影響。許多未成年人一開始並沒有犯罪意識和犯罪動機,往往是由於朋友的引誘、唆使,才產生犯罪的動機。如案例一中提到的龐某強,一開始並沒有搶劫的意識,後來在王某坤等幾個朋友的引誘下,參與了一次情節,之後他認識到這是違法行為,不願意再搶,但朋友告訴他你幹過一次就是犯罪,再幹也是一樣。經不起朋友的勸説,龐某強索性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態,一次又一次的參與了搶劫。

3、家庭因素的影響。家庭是人一生中接觸的第一個學校,父母則是人生的第一個老師。家庭對未成年人的社會化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對於未成年人形成健康人格有莫大的幫助,如果家庭破裂、父母不合、行為不端、教育不當,都會極大阻礙未成年人的社會化,甚至會導致其越軌及犯罪行為。據調查發現,缺陷家庭即存在父母雙亡或者一方亡故、分居、離婚、再婚等情況的家庭對引發未成年人犯罪起了一定的作用。家庭關愛的缺失使其心靈扭曲,容易受不良因素的引誘,這種家庭的未成年人往往經濟失去保障。另外,父母自身的缺陷和錯誤的家庭教育也與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直接聯繫。有的父母自身道德敗壞,吃喝嫖賭、作奸犯科,不僅很難管教子女,還可能成為子女仿效的對象。本院曾經審查起訴過類似的案件,父親因盜竊被起訴,兒子在不久之後也同樣因盜竊被起訴。還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當,要麼過分溺愛子女,致使他們性格脆弱、任性、自私或者好逸惡勞、貪圖享樂;要麼對子女放任不管,致使子女性格孤僻冷漠;要麼採用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子女不聽話動輒拳腳相加,致使孩子喪失了自尊,從而破罐子破摔、甘於墮落。

4、學校教育方面的影響。一般來説,未成年人可以通過學校的系統教育讓他們學會社會生活所必需的技能,並且在學校的長期教育下培養起一定的道德和法制觀念。如果未成年人缺乏在學校受教育的機會,他們一般都會缺乏應有的社會生活技能,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加上道德法制觀念的薄弱,他們實施違法犯罪也就不足為怪了。在辦案過程中,我們發現,國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佔了絕大多數,這些“80後”甚至是“90後”的人,還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就輟學,但不同於以往的是,念不起書不再是主要的原因,主動選擇輟學卻成為主要的原因。特別是在落後地區的農村,教育質量低下,加上現今大學的高收費及大量找不到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到“外面的世界”去打工賺錢當然比坐在教室裏更有誘惑力,於是有很多人選擇了主動輟學,龐大的農村輟學隊伍無疑造成了較大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心理變化與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的生理逐漸在走向成熟,其心理不可避免的會有一些變化。在這個走向心理成熟的過程中,他們的自我意識開始強化,對父母、老師的權威開始懷疑甚至反抗;他們的自尊心變得過強,一方面希望得到尊重,另一方面卻沒有學會尊重別人,往往自以為是、唯我獨尊;而他們的自制力確較差,容易受外界環境的影響和支配。

面對未成年人這些心理上的變化,如果不能正確的加以引導,往往會有一些不健康的表現,甚至引發違法犯罪:一是逆反心理加強,他們可能通過對抗學校和家長,來體現自己價值;二是養成自私自利的習氣,強烈的佔有慾使他們無視道德法紀,為所欲為;三是呈現鬱悶不樂、焦慮煩躁的心理狀態,情感無所依託,情緒起伏不定;四是造成孤僻的性格、冷漠封閉的心理,遇到問題不會與人交流,而是採取極端手段去處理問題。

通過下面兩個案例就可以看出上述問題。

【案例三】周某是剛從中專畢業的學生,尚未滿18週歲,常熟本地人,在常熟市某汽車銷售店做汽車修理工人,工作辛苦,收入尚可。但在XX年3月間,周某三次通過偷配公司財物室、經理室的鑰匙盜竊公司現金、筆記本電腦等。問其參與盜竊的原因,周某坦言因為工作以後要和同事、同學出去吃喝、唱歌等,錢不夠用,又不好意思問家裏拿。

這個案例中的周某犯罪是由高消費引起的。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在消費水平上令人瞠目。這與他們追求自我獨立的心理不無關係,他們用這種方式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與人攀比,追求高級享受。一方面加重了家庭的負擔,另一方面滋長了不勞而獲、追求享樂的風氣。很明顯,周某的父母沒能教導孩子怎麼正確的消費,也沒有教導其正確的處理友情、人情關係等。而周圍的消費環境,如營業性歌廳、酒吧等這些場所也刺激了周某的高消費,而這些地方正是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的,但卻沒人監管或者監管不力。

【案例四】李某剛滿15週歲,是蘇北來常人員,母親已經亡故,父親不知去向,和年邁的奶奶生活。在XX年4月,李某僅為被人打了一拳心裏憋着生氣便持刀捅了對方腹部一刀,被害人因失血過多而死亡。李某説,我當時心裏很委屈,他憑什麼打我,我就在心裏暗自打算好那天晚上要捅他一刀。當承辦人問他心裏有委屈怎麼沒有和周圍的朋友説,而是準備了刀捅人時,李某説我不會和別人説這些的,他們不會幫我講話的。

從這個因為熟人間一點點的矛盾引發的血案可以看出,李某孤僻冷漠的性格與悲劇的發生不無關係。處在這個年齡段的李某,平時沒有人交流和管教,對周圍人又缺乏信任。家庭的缺陷養成了李某這樣的性格,缺乏疏導和溝通及強烈的自尊心使李某“憋在心裏的氣”無法發泄,在犯罪時不去想或想不到自己行為的後果,最後卻用刀子解決問題。

總之,未成年人犯罪的滋生和蔓延是複雜的家庭、學校及其他社會環境因素與特定的主體因素相互影響、交互作用的結果。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

結合上述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及成因的分析,我們擬從社會預防、家庭預防、學校預防及未成年人自我預防四個方面闡述對未成年人犯罪預防的思考。

一、社會預防

在大力發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的同時,重視社會和諧發展,努力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同時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各機關團體可以對青少年進行人生觀、世界觀等方面的教育,密切關注和熱情關心有不良品質和劣跡的青少年,及時發現他們的罪前徵兆,如人際關係惡變、物質慾望膨脹等,及時採取措施,將可能發生的犯罪行為控制在醖釀與預謀階段。另外,優化未成年人成長文化環境,一方面抓文化市場的管理,整頓黑網吧等場所,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強圖書館、博物館、少年宮、青年之家等場所的建設,以豐富他們的精神生活,開展正當的文體活動,陶冶情操,培養品格。與此同時,要動員全社會力量,加強同犯罪現象作鬥爭,新聞輿論部門等媒介要揚善除惡、弘揚社會正義之風。作為我們檢察機關,在嚴格依法辦案的同時,不能就案辦案,要積極從案件中發現新問題,多思考、多總結,與有關部門配合,通過發檢察建議等形式,提醒社會各界為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多出力、出好力。

二、家庭預防

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犯罪預防,必須重視和搞好家庭教育,切實解決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加強和發揮家庭教育在預防犯罪方面的作用。首先,家庭教育要從小抓起,從小事抓起,須知“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其次家長對孩子的教育要注意方式和策略,既要嚴格要求又要耐心教育,以理服人,而不是予以責罵、諷刺,甚至毒打;最後,家長要注意以身作則。家長的一言一行對孩子都有示範作用,家長應當規範自身的行為,使自己成為孩子學習的榜樣。我們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要儘量挖掘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如果涉及到家庭方面的,儘量與家長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後的心理引導、疏通,防止未成年人再犯罪。

三、學校預防

為了鞏固學校這塊培養國家接班人的陣地,加強學校這道防線,應從以下方面入手:1、加強德育教育,扭轉學校教育中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學率,只重視智育忽視德育的傾向,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2、加強文化教育。普及義務教育,提高教學質量,全面推行素質教育,使教育結構多元化,大力發展各種職業技術教育,以滿足不同崗位對不同人才的需求,增加學生的就業能力,實現學校到社會的平穩過渡。3、加強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是他們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學校中設置法制教育的課程,從小培養其知法、守法意識,使其養成守法習慣。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的同時,要採用各種豐富多彩的形式參與未成年人犯罪預防的工作。可以通過與各級學校聯繫,採用“以案説法”、“模擬法庭”、上法制課等形式,借學校這個平台,向廣大未成年人宣傳法律。

四、未成年人自我預防

這是從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角度構築的防線。隨着我國法制建設的發展,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也越來越完善。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外,許多地方都頒佈了地方性的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未成年人應當通過多種途徑,瞭解和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通過學習,可以使其明白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引導他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共道德規範,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的引誘和侵害。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要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權利,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堅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犯罪行為依法打擊,特別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為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這裏應當特別説明的是,上述幾個方面是不可分離的統一綜合體。只有四方面相互配合、協同工作,組成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禦體系,才能使一切有違法犯罪危險性的未成年人停止在欲犯不能的狀態,及時挽救有不良行為傾向的未成年人,使其成長為遵紀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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