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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調研報告4篇大綱

土地調研報告4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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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湘鄉市農業經濟取得了較快的發展,土地流轉也呈現出規模不斷擴大、流轉形式多樣、多種組織參與的特點。為了全面掌握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情況,加速推進湘鄉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湘鄉市統計局組織課題組深入全市各鄉鎮辦事處及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

土地調研報告4篇大綱

一、湘鄉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現狀及成效

湘鄉市位於湖南省中部,總面積XX平方公里,人口91.5萬,下轄3鄉15鎮4個街道辦事處。共有708個行政村,8040個村民小組,農村土地承包户223547户,農村承包人口767865人,承包耕地面積為678652畝。近年來,湘鄉市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有了較好較快的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面積近18.2萬畝。其中耕地流轉面積64734畝,佔耕地總面積的9.54%,涉及農户5.2萬户,佔總農户的23.3%。承包方式以轉包、租賃、轉讓為主。

湘鄉市農村土地流轉在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上,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帶來了農業農村發展的一些新變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促進了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村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通過土地流轉,把零星的土地從農民手中集中連片,進行適度規模經營,大力發展規模特色產業,促進了土地、資金、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

2、推動了農業經營機制的創新。主要是通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採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基地”的模式,與農民簽訂流轉合同,建立現代農業生產基地。

3、提升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土地利用率。土地流轉促進了農業機械化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4、促進了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合理轉移。通過土地流轉,打破了一家一户封閉式的經營格局,使土地逐步轉向種田大户,既提高了土地的集約化程度,又解放了大批農業勞動力,使許多農民可以離開土地安心外出務工經商,轉向二、三產業,從而優化了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促進了農民轉移就業。

5、增加了農民收入。農民通過土地流轉,既可以獲得流轉收入,還可以騰出手來從事其他工作,有的通過土地入股還能獲得一定的分紅收入,或通過就近在流轉的生產基地務工賺取工資收入。

二、當前湘鄉市農村土地流轉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土地流轉的行為不規範。一是土地流轉存在隨意性和不穩定性。許多流轉特別是農户之間的流轉都沒有建立穩定的流轉關係,流轉期限短。除林地流轉期限較長以外,以轉包為主的農户間的耕地流轉,期限一般1—3年,有的更短。二是流轉無合同或合同不規範。大部分地方土地流轉都沒有合同,特別是水田流轉通常用口頭協議的方式進行私下流轉,即使有合同,也存在權利義務表述不清、利益分配不規範等不完善之處,這種情況極易造成土地承包關係混亂,形成土地流轉糾紛隱患。

2、鄉村兩級中介組織和管理服務機構功能不健全。對於農村土地流轉僅僅停留在一般性的引導管理上,缺乏對農村土地流轉的有效管理和服務,農户自發土地流轉佔相當比重。特別是在邊遠地區,多數農户土地流轉發生在父子、叔侄、親戚及鄰居之間,有些是被動流轉,因無力耕種,談不上精耕細作,導致土地質量下降。

3、政策宣傳和扶持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主要是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宣傳教育沒有跟上來,農民思想認識不足,心存疑慮。部分農民怕土地流轉會失去承包權,影響自己的利益。因此,寧可粗放經營,甚至撂荒、棄耕,也不願意將土地流轉出去。另外,由於湘鄉市就土地流轉還沒有出台具體的指導意見和扶持政策,因此,鄉村基層幹部沒有把土地流轉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去正確引導農民依法有序流轉。

三、當前制約湘鄉市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因素

1、土地分散經營制約着土地流轉。由於土地肥瘦不一,大塊的土地被分割成條條塊塊。劃分土地時以及後來的幾次小調整留下的種種弊端,嚴重製約着生產力的發展和產量的提高。湘鄉市人均耕地僅0.85畝,而且每户的承包土地相對分散。這種土地的分散經營,要轉為集中規模經營,由於涉及的農户多,農户之間的思想認識不一致,嚴重製約了土地的有序流轉,影響了土地規模效益的發揮。

2、農民缺乏社會保障制約着土地流轉。農村土地對於農民來説,普遍具有社會保障和就業兩大功能。這就決定了農民把土地作為命根子來看待,不願輕易離開土地。他們認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打工賺不到錢還可以返鄉種田,心裏踏實。同時,由於目前城鎮化水平較低,吸納農民就業能力不足,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空間有限,以及農民自身知識技能的儲備不足,進城就業門路窄,無法在城市獲得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因此,農民始終把土地作為自己的最後保障。

有錢的不在乎土地流轉所得的收益,沒有錢的更惦戀土地。有的寧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撂荒棄耕,也不願將土地轉讓出去。另外,近年來國家將各種惠農補貼直接發放給承包農户的發放方式,也挫傷了部分種糧户的積極性。

3、效益價格低廉制約着土地流轉。雖然政策倡導土地要有償流轉,但是土地流轉的價格極低。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一是農業比較效益低。據農業部統計,全國稻穀、小麥、玉米三種糧食的畝平均成本481.1元,以來由於生產資料價格大幅上漲,有的甚至成倍增長,畝均成本再次增加60—80元,畝利潤僅為185.2元,按照複種指數2計算,平均畝利潤僅為370.4元。受此影響土地流轉的價格難以提高,流轉農户難以獲得較高的土地收益,因此選擇粗放經營而不流轉。二是土地流轉渠道不暢。由於缺乏信息渠道,缺乏規範統一的土地流轉市場,急於流轉土地的農民只能低價或無償把土地轉讓給別人耕種。三是農民土地經營流轉價格意識淡薄。土地流轉價格不像普通商品價格那樣容易確定,且目前又沒有完整的價格評估機制,從而導致農民價格意識淡薄。四是農業特色產業少,帶動力不強,使得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程度不高。而評價土地流轉的成效,一個重要的標誌就是看農民流轉土地後,通過經營主體的集約化經營,土地的產出效益比流轉前是不是提高了。有特色有優勢的產業,對形成適度規模經營有明顯的推動作用,但從調查的情況看,許多地方由於缺乏效益明顯、可持續性強的特色農業產業的有力支撐,農用地需求相對較少,許多農户面臨着土地向何處流轉的困惑。

4、農業規模經營風險大制約着土地流轉。農業規模化經營一般前期投入資金大,回籠週期長。加之缺乏配套的風險防範機制作保障,自然災害、市場波動、經營不善等不確定因素均可導致產業效益降低甚至血本無歸,一旦發生這類情況就難以保障農民的土地收益,將造成新的矛盾,影響社會穩定。另外,水田流轉對於種糧大户也有些現實問題難以解決。如糧食收割後怎麼曬乾處理等。因此大多數流轉經營主體對土地流轉表現得很謹慎,不敢輕易接手。

四、推進湘鄉市農村土地流轉的建議

1、加強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和典型引導。廣泛深入地宣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使農民對土地流轉有新的認識,改變一些農户寧可拋荒、不可失地的想法,解決農户土地流轉中的思想顧慮。幫農民算好賬,進行流轉疏導。通過算賬,使一部分農民將承包土地通過流轉實現規模經營、集約經營。加強典型引導。積極引導農民進行探索性示範試點,讓農民看到土地流轉的好處後,因勢利導促進土地正常流轉。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城郊地區、交通幹線沿線和邊遠地區不同的情況,在每個鄉鎮辦事處重點抓好1—2個村的土地流轉工作,特別是在完善土地承包機制、推進土地流轉上要有所突破,為逐步在面上推開探索和積累經驗。

2、健全鄉村兩級管理服務機制,規範土地流轉行為。以鄉鎮辦事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為依託,全面建立鄉級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機構,各行政村都明確村主任為土地流轉信息員,有條件的村建立土地流轉服務站。積極培育規範的土地流轉有形市場,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信息網絡,為農村土地流轉搭建服務平台,承擔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指導、業務諮詢,以及土地供求登記、信息發佈、項目推介、中介協調、合同鑑證、跟蹤服務和糾紛調處仲裁等服務工作。同時各級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解決必要的服務體系建設資金和工作經費。村級土地流轉服務站或信息員,隨時收集並向鄉(鎮)土地流轉中心報送土地流轉供求信息,參與流轉收益評估,協助土地流轉雙方簽訂土地流轉合同。通過市、鄉、村三級服務網絡的有效結合,為土地流轉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務。

3、建立扶持獎勵的優惠政策,推進土地流轉進程。湘鄉是農業大市,如何推進土地流轉,做好“三農”文章,政策導向是關鍵。因此建議儘快出台政策,加大財政獎扶力度。對達到一定規模的龍頭企業、專業大户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按各地產業佈局規劃,每年安排一定的獎勵資金給予扶持和獎勵。把扶持壯大龍頭企業、專業大户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作為促進農村土地流轉的一個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徑。同時還要採取多渠道扶持、多部門發力的方式,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促進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在項目建設扶持方面,要把現化農業建設、移民建設、退耕還林、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重點優先安排,引導土地有序流轉;在金融支持方面,要由農發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研究制訂關於全面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實施細則,開展承包經營權抵押試點和流轉收入質押貸款業務,解決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業產業化發展中的資金投入這一瓶頸問題。

4、積極創造良好條件,優化土地流轉環境。一是大力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帶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要制訂現代農業的發展規劃,突出發展本地特色產業。進一步加大農業招商引資力度,促進農業生產的區域化、專業化、規模化和企業化,提高農業生產效益,以此推動土地流轉的適度規模經營。二是大力發展非農產業,加快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土地流轉和土地集約流轉將產生更多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如不能有效解決勞動力轉移問題,勢必會影響土地流轉和農村穩定。因此,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民的科技素質和就業技能培訓,加大勞務輸出力度,實現更多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在外地或本地務工經商。三是加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要逐步建立農村養老、醫療、生育、傷殘等保險,完善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互助等方面的社會保障制度。從而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功能,突出其生產發展和增收致富功能,為土地轉出者解決後顧之憂。四是建立農業規模經營的風險防範機制。積極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建立健全農業風險保障機制,以防範產業發展不利因素,減少農業受災害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為經營者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市農村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2018年土地調研報告(2) | 返回目錄

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從xx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實際來看,保障現有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賦予農民更加充分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是推進當前農村改革發展的重中之重。

一、農村土地流轉現狀及特點

依法完善農村土地二輪延包的村有627個,組4452個,耕地面積1349783畝,農户228365户。流轉面積達175471畝,佔總面積的13%,流轉土地仍以種、養植業為主。涉及農户34254户,佔總農户數15%,以流轉期限劃分,長期流轉面積68434畝,佔流轉面積39%,短期流轉面積107037畝,佔流轉面積61%;以流轉方式劃分,出租面積10528畝,佔6%,轉包面積107751畝,佔61%,入股面積1755畝,佔1%,互換面積54396畝,佔31%,轉讓面積1041畝,佔1%;土地淨流出農户17046户,淨流出面積35436畝。土地規模經營方面,30畝以上規模經營農户1627户,經營面積56945畝,其中~100畝以上經營户132户,經營面積14515畝。總體來看,農村土地流轉主要呈現出三大特點:

1、流轉規模日趨擴大化。近幾年來,隨着農村“打工”經濟的不斷髮展,農村勞務輸出規模的不斷壯大,越來越多的農民,特別是青年農民離開土地,走出家門尋找致富門路,加速了農村土地的流轉,農村土地流轉規模呈逐年擴大之勢。

2、流轉形式日趨多樣化。農村土地流轉主要有五種類型。一是轉包型。指原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移給其他農户,承包方與發包方原承包關係不變。這種形式在為主要形式,轉包土地面積達10.78萬畝,佔流轉總面積的61%。二是互換型。為了耕種方便、發展規模經營或發展優勢產業的需要,農户之間或農户與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串換承包地。全市為5.44萬畝,佔流轉總面積的31%。三是租賃型。就是農户將土地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全市為1.10萬畝,佔流轉總面積的6%。四是入股型。就是農民將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參與經營。全市為0.17萬畝,佔流轉總面積的1%。五是轉讓型。就是原承包户有了比較穩固的非農經營項目或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其他農户經營。全市為0。10萬畝,佔流轉總面積的l%。

3、流轉主體日趨多元化。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除一般農户外,農村專業大户、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企業也參與到農業規模經營中。目前,有多家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了土地流轉。如沙湖鎮萬荷堂蓮業有限公司,鼓勵扶持農户發展蓮業種植,發展種植大户100多户,參與土地流轉面積1800多畝。鎮天利養雞專業合作社,發展養殖大户30多户,以畝平600元左右價格租賃農户承包耕地600畝左右,進行規模化養雞。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問題

農村土地的合理流轉,提高了農村土地利用率,有效整合了農業資源,產生了比較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一是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全市農村土地流轉17.55萬畝中,80%用於發展水產、蔬菜、畜禽等優勢產業,做到了優勢產業板塊不斷髮展壯大。二是擴大了農業規模經營。農村土地流轉就是為了發展規模經營,以取得規模效益。如今年全市採取轉包、租賃、互換、入股、轉讓等形式集約開發,發展新的水產養殖面積10萬畝。三是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農村土地的合理流轉;不僅為外出務工的農民解決了後顧之憂,而且還使務工農民從中獲得了一定收益。四是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制定了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農村土地糾紛調處責任制,安排專人負責,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妥善調處了各類土地糾紛。

從調查情況看,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1、土地流轉行為不規範。農户之間的土地流轉,多通過私下口頭協議,將土地流轉給鄰居或親屬,沒有簽訂合同;有的村組存在少數人種“霸王田”,導致承包費兑現難、農户間土地不均等問題而引發糾紛,難以解決,存在着這種農户間口頭約定流轉土地的現象。

2、對土地流轉各項法律制度的宣傳還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舊習慣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轉困難,在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中,有的對土地眷戀還很深,寧願造成土地荒蕪也捨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

3、耕地規模經營面積小,農業資源配置效率不高。由於部分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產田分類平均發包給農户的,導致面積不大塊地多,難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約了種植業結構調整,也影響了規模經營農户的收入。

4、部分基層幹部對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户自己的事,應由農户和業主自由協商,對之採取聽之任之的態度,疏於管理。

5、少數村組借土地流轉與民爭利。部分地方一些村組,税費改革前因農業比較效益低,將農户撂荒等的土地集中發包,承包期5—20年不等,寅吃卯糧,一次性收取承包費,用於償還債務及開支,有的村組“賣地”比例高達50%。還有少數村借產業結構調整,集約土地統一經營開發,截留本應調利返還農户的流轉收益,侵佔農民土地權益。

三、相關政策建議

1、借籤模式。

(1)土地流轉模式之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型。

組建形式:以發包方(村)為主體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本村小規模土地流轉業務。在鎮辦一級,依託鎮辦財政所,建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從事土地承包經營權交易。在市一級,依託經管局,建立健全土地流轉交易監管、糾紛仲裁機構和農村土地流轉網上交易平台。

優點:供求信息集中、全面,有利於增強流轉土地的市場競爭能力。可通過協商辦法使流轉土地連片集中,逐步推進適度規模經營。適應面上推廣。

缺點:發展規模和速度較緩,只能逐步通過流轉收益吸引周邊農户參加。

(2)土地流轉模式之二:確權確利不確地型。

組建形式:以發包方(村)為主體,在村內以“確權不確地”的方式進行調整,形成連片土地,以流轉收益補償流轉出土地的農户。

優點:發展規模和速度較快,效果明顯。適應漁池開挖面積較大等不易分田到户的地方。

缺點:與二輪延包確權確地到户的要求有所衝突,易引發無田農户要田的糾紛。

2、具體思路。結合市實際,應採取的模式為:以村為單位成立農村土地流轉專業合作社,內部以“確權不確地”的方式調整土地。市鎮兩級分別建立相應的糾紛仲裁、信息收集發佈機制。同時,建立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民土地管理制度。

3、措施建議

建立新型的土地流轉機制,推動農村土地規模經營可稱謂我國第三次土地革命,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既不能無所作為、求穩怕亂;更不能強行亂為,急於求成。為了積極穩妥地推進這項工作,要積極探索“政府培育市場,市場引導流轉,流轉促進發展,發展維護民權”的土地流轉新機制,促進土地規範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

一是政府培育市場。加快培育“村鄉交易、縣市監管,,的土地流轉市場。分級建立土地流轉合作社、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市級網上交易平台。

二是市場引導流轉。按照誠信、便民、規範、公平的原則,利用市場機制引導流轉。一是信息服務。建立鄉、村、組三級信息收集、審核、儲備、發佈、反饋網絡,為申請流轉的供、求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二是組織洽談。交易中心要定期開展掛牌交易業務,組織有交易意向的供、求雙方面談,提供洽談場所、指導基價、示範合同文本等服務。三是簽約鑑證。面談成交後,交易所要組織供、求雙方簽定規範的流轉合同,鑑證後頒發流轉確認書。四是資料歸檔。交易中心要將流轉合同等交易資料整理歸檔,妥善保存,並定期將成交表冊上報市經管局備案。五是跟蹤服務。經管部門要負責合同履約的信息反饋和糾紛調解、仲裁。

三是流轉促進發展。任何形式的流轉都要緊扣發展這個主題,瞄準提高土地產出率這個首選目標,在確保承包農户流轉權益的前提下,使土地逐步向專業大户、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集中,最終形成一村一品、一鄉一業。要採取切實措施,幫助流轉雙方解決實際困難,修訂發展規劃,完善流轉合同,不斷增產增效,真正實現雙贏。

四是發展維護民權。要切實保證流轉農民的權益,讓他們安心放心,村、鄉兩級土地流轉服務體系應該做到:第一,對受讓方嚴格進行資質審查,實行市場準入制度;第二,對較大規模的新興項目進行論證,努力避免市場風險;第三,合理確定合同標的,提倡實物標的、以國家牌價計價;第四,對較大規模的流轉,按照標的額的一定比例,由承租方向交易中心交納風險抵寸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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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經營以家庭承包為基礎、充分結合的雙層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當前,實現農村土地流轉既是發展現代農業的有效措施和前提條件,也是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客觀需要,更是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的主要內容。

一、我區部分縣市區農村土地有序流轉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特點近年來,隨着我區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的不斷加快,農村土地有序流轉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業增收,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目前我區土地流轉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既保證了我區土地適當集中和規模化經營,實現土地開發效益的最大化,又從根本上保護了農民利益,取得了農民得實惠、村集體增收入、經營者獲利益的“三贏”效果,主要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土地流轉的動機發生了變化。在免徵農業税以前,村組織和農户流轉土地主要動機是為了完成税費上繳任務,避免土地撂荒。農業税免徵以後,不論是村集體經濟組織規模流轉,還是農户自主進行流轉,其動機都是為了增加收入。可以説二者的行為由被動變為主動,進行土地流轉的積極性都有了提高,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土地的流轉。

2.土地流轉的範圍不斷拓寬。免徵農業税後,農民種田的成本進一步降低,他們惜地意識提高,流轉的土地由當初主要是撂荒耕地擴展到整合農用地。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已由原來的在親戚、本村、本鄉成員為主的農户之間進行,擴展到外村、外鄉甚至外縣。

3.土地流轉的市場取向開始顯現。當初鄰里、親友之間通過轉包、代耕的形式流轉土地,或者農户委託村集體經濟組織代為流轉的,現在由相當一部分承包户紛紛要求收回已轉包的土地,要求享受國家對種糧面積的補貼或按照目前的市場價格重新確定流轉費用。從全區的角度的看,土地流轉有利於促進農民獲得財產性增收,有利於破除土地城鄉二元分割,土地流轉盤活農村“沉睡的資本”,土地流轉的收益是農民“特殊社保”。

二、我區部分縣市區農村土地有序流轉中存在的問題從調研的情況來看,我區部分縣市區對農村土地有序流轉新機制有一些新思路、新舉措,農村土地流轉的積極性高,各部門支持土體流轉的氛圍濃厚,農村土地流轉有了新氣象。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在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一是利益分配機制不科學,調動不起農民的積極性。同時農民認識不到位,觀念滯後,流轉水平低,進程較緩慢。舊習慣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轉困難。在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中,有的對土地的眷戀還很深,寧願造成地荒也捨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大面積拋荒影響農業經濟發展,給農村經濟造成一定的損失。農民“兩不”和業主“兩怕”是影響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觀念障礙。農民的“兩不”,指的是全面取消農業税後,農民“不佔白不佔,佔了也白佔”的心理普遍存在,“不願”交出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另一方面,農民將其農村承包土地作為其生活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不敢”流轉或交出土地承包經營權。

業主的“兩怕”,指的是業主“一怕”農村土地政策不穩,不敢大膽投入;“二怕”農業生產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壓力大,不敢大規模搞開發。例如:靈武市崇興鎮榆木橋村針對本村人多地少,勞動力充足的現實,謀劃將土地集中起來經營,把勞力從土地中解放出來,再輸出去打工賺錢的好辦法。村兩委班子專門聘請農業專家再三考察審核,於XX年12月最終確定並引進了一位實力強、經營管理水平高的大户,計劃佔地500畝搞設施温棚,已簽訂130畝租賃合同,畝年租金700元。但是,當這位大户帶着資金項目到該村進行設施温棚的建設時,卻遭到部分村民的強烈反對,反對的理由是:“手中有糧,心中不慌”。二是土地流轉行為不規範、流轉效率低,土地承包糾紛隱患較多,處調難。

目前,土地流轉不規範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大多數農户之間的土地流轉,大部分是自發形成,以親朋鄰里間為主,只有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合同,即使有書面合同,其內容也不完整,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性差,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也未經村社集體經濟組織審查同意;二是土地流轉有的不按規範簽訂合同,合同條款、標的不明確,甚至與現行法規相沖突,如租用土地的時間超過了二輪承包期規定的時間等。有的曲線炒作地皮,實行耕地“農轉非”;三是縣鄉級合同管理機構審查、簽證或公證機關公證體系還不完善。沒有建立完整的土地流轉合同檔案,農村土地流轉資料檔案比較缺乏。農村土地流轉的隨意性和不穩定性,制約土地流轉。三是缺乏龍頭企業帶動、產業支持,限制了流轉的規模。同時農民就業空間小,社會保障跟不上。由於我區每年有大批青壯年農民工外出務工,而大多數中老年人、婦女根本就沒有進城務工的機會,加之農民養老、醫療、社會救助等社保體系還處在建設初期,大多數農民主要還是依靠土地收入解決吃飯、看病、上學、養老問題,這就造成農民對土地流轉存在後顧之憂,寧肯自己傳統經營,也不願意將土地流轉讓出。四是缺乏組織引導,組織化程度低。

農户間土地自發流轉比重大,集體組織引導流轉少,規模化推動力量不足。雖然農民之間通過自發土地流轉對防止土地荒蕪起到一定積極作用,但是,流轉後仍然沒有改變農户各自分散經營方式,缺乏組織化規模經營,市場搏弈能力差,經濟效益低。在發達省份,在徵得農户同意的基礎上通過集體統一組織流轉,有力地推動了以土地合作組織形式和土地股權制形式快速發展,促進了土地流轉加快,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區農業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數量相對較少,對土地流轉拉動不足。向外部經濟組織流轉數量少,各地區發展不平衡,拉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不夠產業化龍頭數量少,帶動土地流轉力量不足,同農户之間的利益聯結關係不夠緊密。五是承包土地少,規模生產難形成。平均分包土地的格局使農民在有限的承包土地上增加收入的難度增大,擴大規模經營又沒有多餘的土地,放棄承包土地又擔心生活沒有保障,有限的土地限制了農業生產進一步發展,造成了農業土地資源的浪費。小規模生產,農民收益難增加。分散零星生產經營方式難以擺脱小農經濟的桎梏,制約了農業結構的調整,影響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形成和推進。

六是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政策不明晰、法律制度不健全,流轉的目標不清晰,政策不具體,監管措施難有力。提倡土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一直是中央農村政策的主要內容之一,這在中央一系列農村政策中均有涉及,但比較原則。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從上到下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沒有具體實施細則,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這是當前農村土地流轉不規範的一個重要原因。七是自然條件差,農業收益低,風險大,制約流轉。農業是自然和市場雙重影響的弱勢產業,農產品銷售難,造成土地流轉也難。農產品產量本身受氣候影響,銷售受市場行情影響,加之近期的金融風暴,農業增產難增收,農產品投資風險很大,企業、大户顧慮多,制約土地流轉。八是開發業主引進難。由於農業收益比較低,高收益項目農業難以選擇,農業開發又面臨市場和自然雙重風險。因此,業主對投資農業開發極為慎重,真正有實力的民營企業或業主參與土地流轉、規模經營農業的比較少。目前,全區引進從事農業開發的業主中真正堅持下來並實實在在取得較好效益的不多。有的依賴性大,只想靠政府支持;有的管理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有的項目選擇不準,產業趨同,品種單一;有的盲目追求規模,管理粗放;也有的缺乏經濟實力和經營能力。

三、土地流轉的基本思路農村土地流轉的基本思路,以發展為主題,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培植龍頭企業;依靠經營體制和機制創新,調整優化農業農村經濟結構,增加農民收入。在流轉原則上,堅持維護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長期穩定農户承包權,依法流轉使用權。在流轉目標上,依靠各方面的優勢組合,實施耕地規模集約經營,發展優質高產高效農業。積極開發非耕地和低效益地,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和可持續農業,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在流轉方向上,依靠科技成果轉化和實用新技術運用,着力市場信息、資金、勞力和先進管理經驗有效對接,建設一批有特色、有優勢、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商品生產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在流轉方式上,堅持農民與業主自主選擇。

四、推進和規範農村土地有序流轉的意見和建議一是加強政府引導,着力政策推進。土地流轉處於起步階段,政府引導尤為重要。第一,以政策服務為中心,營造流轉氛圍。出台專門文件,召開專門會議,全面宣傳貫徹黨中央土地政策,解除部分基層領導和羣眾思想疑慮。結合實際,制訂鼓勵流轉的政策,特別明確土地開發利用政策,輕税薄賦政策,權益保障、環境、信貸、服務方面政策。第二,綜合規劃,選好發展項目。按照區域化、特色化、產業化思路,進行規模經營、集約經營規劃,着力招商引資。第三,強化組織協調,明確部門分工,專門機構管理,一條龍服務。充分調動村社基層組織積極性,廣泛聽取羣眾意見,依法完善前期流轉中的遺留問題,積極組織競爭流轉。根據十七屆三中全會“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轉讓、出租、互換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的精神,加強對土地流轉必要性的宣傳。要讓基層幹部和羣眾認識到,土地不僅僅是農民就業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筆龐大的資產,加快土地流轉正是合理利用這一資產,增加要素收入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有關土地流轉的法律法規和通過流轉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讓農民瞭解政策,消除誤解,放心流轉。

同時,要提高基層幹部和羣眾“以地生財”的意識,引導農民提高組織化程度,運作土地的能力。二是堅持政策原則,確保土地規範流轉。第一土地流轉必須在土地延包30年不變政策前提下進行,對有些地方搞三五年就調整,或打亂重新分配的做法要糾正,以保持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長期穩定。第二土地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願、有償、規範”的原則,不能颳風、不能下指標、不能強制推行,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一切圍繞農業發展,一切為了農民增收。第三要堅持土地流轉主體是農民。

當前,農業生產效益比較低下,農民增收困難,各地在引導農村土地流轉中,一定要將流轉收益歸農户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中截留、扣繳收益,不許與民爭利,確保農村社會穩定。第四土地流轉要規範操作與管理,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積極做好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訂,及時辦理合同變更、解除、簽證工作,積極妥善調解和處理土地流轉糾紛,促進土地流轉規範化發展.三是制定出台相關政策,獎補結合,推動我區土地流轉工作再上新的台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在發展農村經濟帶動農民增收致富過程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應制訂更加優惠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拓展發展空間,特別是要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其外聯市場、內聯千家萬户的作用,逐步打造產業品牌,自主開發經營項目,吸引農户入股,推動土地流轉進程。

比如對集中流轉100畝以上建設設施農業或500畝以上糧食生產的,考慮實行以獎代補。對達到一定規模、帶動能力強、經濟效益明顯的經營實體和土地流轉的鄉、村、隊,給與集體或主要負責人相應的獎勵,提高他們的積極性。四是構築流轉載體,催生市場體系,通過建立“土地銀行”等形式為農民承包地流轉提供中介服務。首先是培育承接業主,總結表彰一批示範典型企業,招商引資一批內外資業主。其次,建立一批流轉中介組織。從事土地信息收集、整理、廣告、政策諮詢、信用擔保,開展土地資產評估、物資供應服務。形成縱橫聯合、政策配套、信息共享、服務高效的配套體系。再次,建立市場規則,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防止下流轉指標、用行政手段搞拉郎配等現象發生。“土地銀行”通過建立土地儲備庫等形式,將所有農户轉出的土地集中起來,吸引社區及社區外的農户和企事業單位進行投資。從各地實踐來看,類似中介服務組織還有土地信託服務中心、土地信託服務站、土地流轉協會等多種形式。

不管採取哪種形式的中介組織,做好這項工作都應注意幾點:首先,要合理地評估託管土地的價值;其次,要溝通土地供給主體和需求主體之間的相互聯繫,確保農民收益最大化;再次,要建立推動土地規範化流轉的管理體制;最後,中介組織自身要不斷完善,努力提升土地測量、土地評估、合同管理以及法律諮詢等方面的業務能力。五是加強規範管理。農村土地流轉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流轉必須規範有序的進行,以消除農民的後顧之憂。建議區上儘快出台相關政策,明確規定:“集中連片流轉的,對個別不願意流轉的農民,要做好深入細緻的工作,在不影響其承包權益的前提下,可通過土地調整、互換、置換等辦法解決。”達成流轉意向,進行流轉時,簽訂流轉合同,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予以登記。在城市化的進程中,對多數農民來説,土地既是必需的生產資料,也是重要的社會保障;而推進新農村建設必須確保一定的耕地保有量。因此,必須堅決貫徹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工作中要注意對法律、政策的把握,尊重農民的意願,防止侵犯農民的合法權益。六是以招商引資,引項目為突破口,提高農民土地流轉的主動性。通過本次調研發現,凡是有好項目、經營管理好、效益顯著的農業項目,大户與農户都取得了可觀的效益,雙方主動性都很高,矛盾糾紛也少,責權利明確。

今後,可以考慮適當加大向農業項目招商引資的政策傾斜扶持力度,通過財政貼息、補貼等形式,爭取一批有實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競爭能力強、效益顯著的農業項目,以點帶面推動農村土地流轉的主動性。當農户與龍頭企業形成了較為穩定的利益關係,既提高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又壯大了龍頭企業的實力,增強了規模經營的優勢。七是加強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監督管理,確實保障農民利益。認真貫徹《土地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堅持“依法、有償、自願”原則,對現有土地流轉合同,尤其是口頭合同,要積極引導雙方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責、權、利,保護雙方的利益。同時,要針對當前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的新局面,有前瞻性、預見性地在合同中留有餘地,確保出現新情況以後,農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例如: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民最關心地租價格,可以考慮由政府指定出一個相應的指導價格,並根據社會的經濟指標定期調整,既不能讓農民哄抬價格,又不能使地價被低估,確保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創造出土地流轉長期穩定高效的社會環境。八是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

積極探索通過市場調節農村土地流轉長效機制,切實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管理,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做好日常監管、政策調研和信息發佈工作。鄉鎮要以財經所為依託,負責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諮詢;貫徹落實土地流轉政策,指導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辦理土地流轉合同的鑑證,對土地流轉糾紛進行調解,對流轉合同的登記、變更等情況進行備案。各村可成立土地流轉服務站,及時掌握村組農户土地流轉的意願並進行登記,提供規範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和流轉信息,督促流轉雙方依法簽訂流轉合同,及時向鄉鎮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提供情況,解決土地供需雙方因不能及時溝通而流轉受阻的矛盾,提高土地流轉的成功率,降低交易成本。九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加快全區農業發展戰略提出總體規劃研究,依據各地的土地肥力、地勢高低、灌溉條件、農户習慣等因素,聘請農業專家把脈,進行功能分區和產業帶、產業板塊規劃,分片區規劃適宜發展的農業項目,制定具體政策、扶持方案和操作辦法,有的放矢給與相關政策扶持,分期分批逐步實施,有針對性地進行土地流轉。農村土地問題非常複雜,在城市的城鄉接合部進行一些改革,條件會比較充分,包括宅基地換社保,建設用地流轉等等,但是在徹底的農區就很難行得通,條件根本不具備,盲目改革會帶來很多問題。

所以土地政策不可能“一刀切”,必須符合各地的經濟情況。十是強化金融信貸支持。金融部門應加強對規模經營的支持和服務,在符合信貸政策的前提下,為在企業和設施農業建設提供積極的信貸和保險支持。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應把規模經營主體作為信貸支持的重點,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農業信貸資金幫助解決規模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的資金需要,對實力強、資信度好的規模經營主體給與一定的信貸授信額度,允許規模經營主體以聯保形式辦理貸款手續。十一是大力發展非農產業,促進農村人口和勞動力轉移。農村人口和勞動力轉移是合理調整生產力佈局,紮實推進產業升級的重要標誌,也是土地流轉的必然要求。一是着眼農產品多層次增值,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營銷業、儲藏、保鮮、包裝產業。

重點圍繞龍頭骨幹加工業擴規模上檔次,吸收大量農村人口轉移到產前、產後或二三產業穩定就業。二是積極發展鄉鎮企業,抓住西部大開發機遇,吸引一批名牌企業和對口支持企業及項目落户我區,以東部資金、技術、設備、經驗建設一批新型龍頭企業和支柱產業。三是加快以產業為支撐的小城鎮建設,擴大規模,完善功能,吸引農村人口和勞動力安居樂業。四是開發旅遊資源,發展配套觀光休閒服務產業。同時加強與發達地區及企業聯繫,積極向國內外市場發展勞務輸出。十二是堅持市場導向,多種渠道流轉。以項目開發為着眼點,招商引資;核心企業為龍頭,實施特色資源開發;招標投標為基礎,競爭承包;使用權為紐帶,建立新型專業合作組織;以科技實體為主力軍,建設各型現代農業示範區;委託代耕,互相調換,子女繼承等都是適宜的流轉渠道。各種渠道流轉的具體形式多種多樣,關鍵是從實際出發,承讓雙方選擇最合適的渠道和形式,實現優勢互補,經濟雙贏。

共同承擔可持續發展的責任。十三是健全機構,強化職能。加強土地流轉仲裁機構建設,明確管理機構和職能,加強土地流轉管理監督。目前,推動土地流轉已成為促進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內容,應逐步完善法律法規建設,加快土地仲裁立法進程,制定出台有關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的法律,健全更為完善的、適合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的法律體系。縣鄉兩級作為解決土地承包糾紛的最基層,要大力加強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仲裁體制建設,從編制、經費上給予保證,以及時處理土地承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糾紛。農業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是對現有農村生產關係適應新階段農村生產力發展要求的局部調整,是對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管理,是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續和發展,是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三大主體職能中的首要職能。縣鄉兩級經營管理部門要認真負起農業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的工作責任,及時發現新情況、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制定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措施,使之行為規範,形成配套的流轉管理辦法和經常性的工作制度,積極地去引導、實施、管理和監督。首先是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具體範圍、原則,規範流轉的形式,明確流轉的操作程序,規定對違規失範行為的處理辦法;第二是規範流轉合同,建立流轉合同的指導、簽證、仲裁製度;第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檔案,重點對擬出讓方的土地情況基本條件和擬受讓方的土地需求情況進行登記造冊,促進土地的順利流轉。

縣上要及時調整充實縣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及其成員,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農村土地流轉的指導和管理工作。鄉鎮相應建立或調整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並落實專人辦公,報縣農業局備案。根據農經站履行農村土地承包、農民負擔、集體資產與財務的三大行政管理工作職能,將農經站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必要的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同時農經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研究、分析、彙報,密切注意發展動態;指導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的訂立,及時辦理因土地流轉引起的合同變更、解除、重訂和使用權的確認工作。搞好合同鑑證,建立流轉合同檔案,引導業主與農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及時調解和處理土地承包、流轉合同糾紛。在確保農村社會長期穩定的前提下,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我區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十四是開展農村承包土地合作社、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徵地制度改革等試點工作。最近幾年,一些地方探索了組建形式不同的土地合作社,從多方面來評價,這項工作都是有益的。

XX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正式施行,為農民組建土地合作社提供了較大的法律空間,當然更加明確、具體、規範的法律規定還有待於在以後的實踐中加以總結、完善。從政府的角度考慮,開展試點關鍵是要抓好兩項工作:一是搞好基礎制度建設。二是加強具體工作指導。徵地制度改革問題不是一個單純的土地問題,而是與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相聯繫的社會問題。可以考慮從以下幾方面着手進行改革試點:一是制定新的補償辦法,讓農民享受到土地徵收、徵用帶來的利益升值,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二是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社會保障基金制度,確保徵地補償安置費用足額到位、專款專用。三是實行有針對性的補償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做好不同年齡、不同收入、不同階層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銜接工作。四是將被徵地農民納入就業和再就業培訓體系,通過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培訓,妥善解決失地農民的再就業問題。十五是加強土地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土地價值。

農業基礎設施落後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改善土地生產條件,創造流轉優勢。一是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大力改造中低產田土,配套完善水利排灌設施,建設穩產高產農田。二是以生態建設為中心,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污染。三是加強以道路、電信、電網、供水等為主體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增強綜合開發利用能力。十六是土地流轉也要達到確保糧食安全的目標。十七屆三中全會《決議》對新形勢下如何發展現代農業從7個方面進行了部署,引人關注的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被放在7項部署的首位,這既顯示了中央對糧食安全的高度重視,也反映出中央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近幾年,隨着現代農業的不斷髮展,農業的規模化經營、專業化生產成為必然。於是,各種形式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全區各地展開。土地流轉是規模化經營的必然趨勢,今年,全球糧食危機又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糧食安全對我們有着異乎尋常的重要意義。因此,土地流轉必須嚴格執行中央的“三個不得”中的“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確保糧食安全應成為土地流轉的終極目標。關於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2018年土地調研報告(4) | 返回目錄

浙江省臨海市小芝鎮是“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是個以農業為主的農業山區小鎮。關於土地流轉,浙江已經試驗過一段時間了,針對這次xx屆三中全會《決定》的精神,本人實地下村調查農村土地流轉情況。

一、小芝鎮農村面臨的形勢

小芝鎮目前有常住人口3.4萬,人均耕地面積僅為0.8畝。小芝鎮地處臨海市東部山區,四周羣山環繞,是典型的山區小鎮。在75省道改造好之前,小芝鎮受地形地貌的限制,與外界交流很不方便。長期受交通、信息、資金投入等因素的影響,我鎮目前的情況是:村集體經濟普遍薄弱,第二、第三產業發展落後,農業經濟依賴傳統經營模式,現代高效農業發展緩慢。

作為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我鎮將生態農業,休閒觀光農業以及農家樂建設作為今後工作重點。

二、目前我鎮存在的土地流轉形式

烏巖村是小芝鎮第一行政大村,以此村為例,根據我的調查,發現目前存在的土地流轉方式有:

1、村集體所有的林地,果園,以投標形式劃片承包給經營能手。經營能手根據市場信息來運作 ,達到一定的規模後,再將項目上報有關部門,爭取資金補助。此類情況大多為種植户,承包的林地都為種植水果、苗木及中藥材等。我鎮作為省十大新興花卉種植基地,此前的土地流轉面積達到了近6000畝,土地承包合同為23年,如此大面積,長時間的土地流轉是我市比較特殊的土地流轉方式。

2、農田承包

許多不從事第一產業的農民將土地承包給種糧大户統一經營,種糧大户根據市場信息,搞特色效益農業。我在調查中發現,目前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並不高,一户人家基本是種一年糧食,就夠吃兩年,加上化肥,農藥成本,種糧的經濟效益並不明顯。而種糧大户通過集約經營,更能產生經濟效益。在我鎮,許多承包的田被用來種植高產油菜、大棚西瓜以及大棚蔬菜等。

3、土地互換,按面積大小輪流種植。

我鎮面臨着人多地少的嚴峻局面,人均耕地不足0.8畝。往往是一塊完整的地被分割成好幾塊再分給社員。就我家的情況來説,有一塊不到3分的田夾在一大塊田中間,要是分開種,達不到多少效益。協商的結果是,幾户逐年輪流種,按照土地的面積大小確定所種的年數。這種自發的形式,更加有效的利用有限的資源。

三、目前土地流轉存在的幾點問題

1、流轉土地面積有限、利用率不高。大部分的經營能手,種糧大户,他們的行為都是個體的,離現代高效農業有很大的差距。

2、土地流轉缺少長效持久性,承包户的抗風險能力有限。我鎮目前租給種糧大户的田地年均價為300元/畝,結合台州各地的市場價,這個價格還是偏低的。如遇颱風天氣,種植大棚西瓜的還有虧本的風險,所以種植户的規模長效性受到了影響。

3、經營方式落後,傳統農業色彩濃厚。土地流轉到一定規模後,許多時候搞得還是傳統糧食種植。在實際操作中,種植、打農藥、施肥都沒達到統一管理的目的,離現代農業的“綠色標準”還有差距,不能提高品質和效益。

四、對xx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幾點看法

xx屆三中全會《決定》對農村土地流轉政策做了詳細解説,以下是我個人看法:

土地流轉有“一個允許,三個不得”原則,充分肯定保證了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是土地的真正主人,是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主體。

土地流轉政策雖不等於承認土地私有化,但切實保障了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如果我們基層幹部按教條辦事,對上面政策理解不夠透徹,用以前強行徵地的方式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是違背《決定》精神的。我們基層幹部要把握好在土地流轉中的定位,是引導者,不是主導者;是服務者,不是領導者。以前政府組織的徵地經常與農民發生衝突,我覺得地方政府要負大部分責任。沒有尊重土地的主人農民,往往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在土地賠償價格不規範,一塊地經過政府一轉手,就能賺好幾倍的差價。

基層政府如果以為xx屆三中全會《決定》支持鼓勵農民土地流轉,就可以干預農民土地流轉行為,是不恰當的。應該因勢利導,適當引導,要是時機不成熟,或者沒有更好的項目,也不該刻意勉強。基層政府應該做好的是,項目引進、市場信息的及時反饋、對農民的實用技術培訓等工作。

五、如何有效利用流轉土地,發展涉農產業

XX年,温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告的一定要守住全國耕地面積不少於18億畝這條紅線的政策。如何貫徹科學發展規,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是現在農村建設中的難點。在“一個允許,三個不得”原則下,如何發展農村,如何有效利用流轉土地,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小芝鎮發展農家樂、休閒觀光農業、農業科技園都是可行的探索。同時,也要克服現代高效農業建設過程中浪費土地的現象。在一些成立的農業科技園,基礎設施建設很完善,但裏面確是一個空殼。如何有效的把每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來,讓農户加入專業合作社,增加經濟效益,這在我鎮也是亟待需要解決的問題。

總之,如何有效引導農民加快土地流轉,克服小農經濟意識,加快新農村建設是個任重道遠的工作。

標籤: 調研 土地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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