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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服務合同2022(精選16篇)

運輸服務合同2022(精選16篇)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1

甲方(承運人):

運輸服務合同2022(精選16篇)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方式、目的地及收貨人。

1、甲方調派________噸汽車一輛,應乙方要求將貨物由(起運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處理與甲方相關貨運事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貨物集中

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貨物集中於同一倉庫,甲方應在2日內派車承運。

四、運輸時效及卸貨

1、貨物裝車後,甲方應於____日內運到。

2、乙方保證甲方將貨物運到到達地後,收貨人應於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五、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

費用。

六、拒運條款

1、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憑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運輸。

2、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七、事項變更

1、乙方取消整車運輸時,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2、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並自行承擔運輸時效延長的責任。

八、乙方知情權

1、甲方應對乙方貨物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九、相關責任與賠償

1、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貨物的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於聲明價值的,按聲明價值賠償。

2、未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4、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D、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E、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2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在運輸服務期間向乙方提供運輸對象和行車路線

2、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運輸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負責運輸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及運輸物的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運輸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

三、運輸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項目部統計運輸車輛運輸路線、承載物品、運輸費用後報甲方財務部。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車輛結算期限為半年,結算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運輸實際清單及費用,結算運輸車輛運輸期限內的費用;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章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運輸費用的支付:運費在運輸期滿一週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統計報表確定實際運輸費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

六、運輸車輛的調配路線及車載物品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七、運輸車輛事故處理:在運輸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八、運輸車輛的維修:運輸車輛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運輸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車輛運輸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一週內。

十、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五千元給對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請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3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並交納 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託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次月 10 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於當月 15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 保證所託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託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並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並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繫方式等必要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費。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並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户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4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主要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若有變更時需及時通知甲方。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噸,不足噸位按照1噸計算,此類貨物為重貨;若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在1~3之間,按重泡貨計量;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大於3,按泡貨計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括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他費用。

4、本合同為與貴公司的投標性合同,具體運價根據乙方運輸貨物數量、地點及要求定價。

五、接貨及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受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需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的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

七、託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聲明貨物價值並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聲明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託運貨物的保價聲明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申明價值並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該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證件。

八、拒收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到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他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後,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發出貨物的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公路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兩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的將貨物送達到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貨人,因此額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貨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後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用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週期與限額結算,結算週期為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月 10 日對賬,對賬當月 25 日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

註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兩月低於 10萬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5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後的第 10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默認。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並註明實結金額,並簽字及加蓋公章。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託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後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採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他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付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於貨物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丟損貨物對應運費三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此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損毀或滅失,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聲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以公佈時效,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的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而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G、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利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權限,貨物到達簽收後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後六十日內作出答覆。

十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個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本公司與委託人的代理服務關係,實現委託人的經濟利益,根據《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雙方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乙方自籌資金購置 牌車(桂 )自願委託甲方為該車運輸業務的提供與該車運輸無關的相關代理事項,甲、乙雙方是提供代理服務於接受代理服務的代理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願意每月向甲方繳納 元的代理服務費(如遇到市場、物價或其他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可根據同行業收費標準調整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與乙方個人運輸收益無關聯,甲方不參與乙方的運營收益)。甲方代理乙方提供的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代辦該車證照、代買養路費、代繳税費、代檢車輛、代買保險和索賠、協助處理交通事故等,上述代辦業務所需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1、乙方必須通過甲方代辦買足車輛的保險、人員險、第三者(不得低於50萬元的保險金額)等險種,拒絕買保險的甲方有權停止該車的一切經營活動,保險險種金額不足時由甲方代辦,費用由乙方承擔。

2、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押金,押金按車輛一個月的養路費、税、工商費、進站費、服務費的數量交甲方,車主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繳納,但首期至少繳納一半以上,不得超過3期,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風險押金的作用在於,如乙方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違規發生事故時甲方可以動用風險押金作為處理事故的費用支出,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可以從風險押金扣。乙方車輛轉出(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雙方合同解除後,風險押金退還乙方。

3、乙方不得從事非法運輸,不得運輸違禁物品,化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政府禁止運輸的其他物品,不得超限超載,如有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4、按時進行車輛年審,按時進行車輛的二級維護和等級評定,如果超期罰款由乙方自負。

5、乙方應定期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學習,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對車輛聘請的司機要在選聘時嚴格把關,不符合駕駛條件和資格的人員不得駕駛該車運營,該車駕駛人員應注意提高自身駕駛技術,必須謹慎駕駛。

四、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將下個月的養路費、税、工商費、進站費、服務費及上級管理部門臨時性收費交給甲方,逾期不交則按每天1%計繳納滯納金,超過2個月未交所欠税費的,乙方同意甲方扣車抵款或辦理停業直至註銷該車營業手續。

五、乙方保證不得將車輛擅自改裝或者私自轉移,確需轉移的,乙方須提前1個月告知甲方,並由甲方代辦有關轉讓手續,轉讓後該車須繼續留在甲方的,應由新車主重新與甲方簽訂委託代理服務合同。乙方私自轉讓車輛的,甲方有權停止該車的一切經營活動並註銷該車的營運證件,因乙方私自轉讓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扣該車以挽回甲方的經濟損失,並由乙方和新車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因各種原因停業的,必須將該車的行駛證、購置證、營運證、工商營業執照及停業的有關證明材料及時交給甲方,並有甲方到各有關部門辦理停業手續,拖延不交以上證件和材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車輛註銷營運證後乙方要及時將車輛轉出甲方,拖延不辦轉出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甲方有權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由於乙方的行為受到新聞媒體的批評和上級機關的處罰並使甲方的名譽和經濟受到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乙方在合同期間內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解約金,並須結清欠款,處理完民事糾紛和歸還牌證等;如果乙方惡意欠款達3個月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交還牌證,結清欠款。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期間如國家新法律出台,主管部門政策發生變化,客觀條件發生變更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再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補充合同為準,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協商不下後,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市工商運輸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補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的服務內容、責任: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生產產品的鐵路運輸物流服務,發貨站臨河站,到達站北京局、鄭州局、濟南局、太原局、成都局、瀋陽局、武漢局,乙方負責為甲方申報月計劃、日計劃。代辦清車服務、監督過磅、裝車及聯繫短途運輸,代交鐵路運費及其它費用,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力調整,以及自然環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二、 物流運輸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貨物運輸服務的條件下,乙方為甲方申報月計劃,甲方應按提供給乙方的發運車數,先支付乙方服務費,每發運壹噸產品向乙方支付30元費用(三十元),貨物發運完成後,雙方應核對噸數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

三、其它約定:

1、由乙方從車站申報運輸計劃,並負責具體落實。

2、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情況,由甲方提供丟失貨物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乙方通過鐵路保價部門協調理賠工作。

3、按照鐵路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裝車不得超裝、偏裝,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由託運人承擔的責任事故或其它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運費、倉儲、裝卸費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據貨物如實申報運輸計劃,如甲方申報的運輸計劃,發生鐵路承認車後因甲方原因未裝貨物,視為裝車,甲方應當據實支付相關費用。

6、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鐵路運力調整等非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實,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臨河站多經收費由乙方負責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7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在運輸服務期間向乙方提供運輸對象和行車路線

2、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運輸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負責運輸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及運輸物的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運輸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

三、運輸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項目部統計運輸車輛運輸路線、承載物品、運輸費用後報甲方財務部。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車輛結算期限為半年,結算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運輸實際清單及費用,結算運輸車輛運輸期限內的費用;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章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運輸費用的支付:運費在運輸期滿一週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統計報表確定實際運輸費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

六、運輸車輛的調配路線及車載物品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七、運輸車輛事故處理:在運輸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八、運輸車輛的維修:運輸車輛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運輸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車輛運輸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一週內。

十、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五千元給對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請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8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託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範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 、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託後,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託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託書上(託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後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户,甲方為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託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託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9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並交納 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託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次月 10 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於當月 15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 保證所託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託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並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並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繫方式等必要的相關資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費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定有效期內送達的訂單,乙方有義務再次配送並且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並按損失貨物的含税價賠償,應賠金額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再結算當月運費時抵扣。如運送到目的地的貨物外包裝完好無變形且封條未損,並提供有效證明,乙方不承擔包裝內的數量和質量責任。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並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户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有效憑據的情況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會扣除保證金,扣除標準按照該批貨物總值2%一天計算直至該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10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服務項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內容及方式

2.1服務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

2.2服務方式:1、現場技術支持;2、電話技術支持、電子郵件技術支持;3、網絡遠程技術支持;4、系統運行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軟件免費升級。

2.3技術服務達到的技術要求及考核驗收指標/標準: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3.服務期限、地點及進度安排

3.1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六十天內。

3.2服務地點:甲方信息中心。

4.資料的提供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組織機構圖、人員名單、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管理文檔等。

4.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

《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及相關的產品使用手冊。

5.驗收時間、地點和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服務時間內安裝調試結束後,經過一個月的試運行(雙方無修改意見後),三個工作日內在甲方中心機房進行驗收項目成果,驗收根據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5.2甲方驗收後出具驗收報告,作為驗收結果的書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壹年,自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6.費用及支付

6.1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依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6.2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軟件預付款(合同總款的3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

6.3項目實施完成,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驗收後滿一年質保期軟件運行穩定,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餘款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7.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7.1甲方權利

7.1.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交技術服務成果;

7.1.2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7.1.3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7.1.4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7.2甲方義務

7.2.1在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未及時提供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保證軟件安裝調試有效網絡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7.2.3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的通知後三天內,及時做出答覆,未及時答覆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4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7.2.5按約定驗收項目成果。

7.3乙方權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後獲得報酬;

7.3.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有權在接到上述資料或開始工作的一天內,通知甲方改進或者更換。超過上述期限不提出改進或更換要求的,視為甲方提供的資料和工作條件已符合合同約定。

7.4乙方的義務

7.4.1乙方應按約定親自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委託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報酬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場所時,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如因違反甲方廠規廠紀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4.3項目驗收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採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或任一方未積極採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責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9.1.2甲方遲延支付項目報酬的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1.4其他約定:

9.2乙方違約責任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務項目,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9.2.3乙方未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乙方應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期限作為補救期。在補救期內,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如在約定的補救期到期後仍未能按標準完成服務,或甲方不同意給予乙方補救期的,甲方有權在補救期到期後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後,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雖經乙方補救完成工作,但已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9.2.2支付逾期違約金。

9.2.4在合同服務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約定期限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

9.2.5其他約定:無。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其它約定

11.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執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並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本運輸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提供運輸、倉儲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內容以甲方發出的傳真和郵件為準。

三、運輸費用

參照附件一:《運輸服務價格》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每月 日前與甲方對上月業務進行結算,雙方確認以 為結算依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結算清單及相關文件後的 個工作日內(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與乙方進行核對、確認。 個工作日內不反饋信息,視同確認。乙方應在甲方核對無誤並書面確認上月運輸物流和後開具等額正規合法發票並呈交甲方,甲方應每月 日前,以現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給乙方上月的運輸費用(油卡金額補超過總運費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3)如由於國家政策原因發生服務價格變化,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參照新價格履行;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本協議解除。

五、貨物包裝、運輸及裝卸:

(1)甲方委託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確寫明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數量、收貨人名稱、聯繫方式、收貨地點、起運時間或到達時間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如運輸的貨物對包裝、碼放、運輸、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證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4)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國家禁運、違禁物品等。

(5)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若因乙方人員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該批貨物的原價及對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六、貨物到達:

(1)在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2)貨物運輸到達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或收貨。

(3)收貨人收貨驗貨時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未提異議的,視為乙方已經按照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了甲方託運的貨物。

(4)貨物抵達目的地,乙方應及時將貨物信息反饋甲方,以便於甲方跟蹤貨物。

(5)乙方應對貨物運輸全過程監控,如出現問題,貨物不能如約到達,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出解決問題辦法。

(6)貨物到達後,乙方通知收貨方提貨,貨物存放超過7天未提貨,乙方則按0.01/kg收取倉儲費。

七、貨損:

(1)乙方可代甲方辦理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具體保險費率詳見附件《運輸服務價格》;

A、如甲方足額投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提供索賠證明文件;

B、如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據貨物的情況為甲方代辦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配合乙方提供相關貨物成本數據資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將進行投

C、如因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足額投保,貨物運輸過程中出險,保險賠償金額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有甲方承擔。

(上述ABC保險方式需甲方確認一種,如未在合同中明確視同默認B條款)

(2)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燃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將甲方委託的業務交於其他公司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乙方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乙方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4)由於甲方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的,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運輸服務費。甲方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乙方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經乙方通知後,甲方在兩個月內未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成先受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貨物,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若乙方承運的貨物不適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於生鮮物品等),乙方有權自行處理,所得款項在扣除乙方因此説發生的費用、損失後,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應保證其員工在貿易交往中保守本協議中,甲方的銷售、業務、客户、市場、技術等相關所有信息的機密。

在雙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説交付的相關資料以及操作系統中的各類數據和信息。如出現乙方僱員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況,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賠償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甲方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權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及時提供有關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給其他方造成額外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情況消除後,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重大疫情、惡劣天氣條件、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包括罷工、政變、騷亂等)或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一、合同生效後,雙方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十二、合同生效後,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雙方協商,在雙方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否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另一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人民幣 元。雙方的賠償責任僅限於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對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間接、懲罰性的損失(如營業額或利潤等,但不限於此)不予承擔責任。如發生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況,甲方或乙方可不經預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協議。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12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旅客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乘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依據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2.要求承運人提供與車票等級相應的服務並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運人過錯發生身體損害或物品損失時,有權要求承運人給予賠償。

義務:1.支付運輸費用;

2.遵守國家法令和運輸規章制度,聽從鐵路車站、列車工作人員的引導,按照車站的引導標誌進、出站;

3.愛護鐵路設備、設施,維護公共秩序和運輸安全。

二、承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按照公告的標準收取客票價款和行李、包裹的運費等有關的費用;

2.按照有關規定查驗旅客客票和檢查限運物品及危險品;

3.對於託運的旅客行李,在規定期限內無法交付的,有權依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義務:1.按照約定向旅客提供運送工具,並保證旅客於客票載明的時間、班次、座別搭乘列車和按時到達目的地;

2.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運送途中,承運人有義務為旅客提供必要的設施和生活服務;

3.將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

4.將旅客託運的行李,包裹安全送達目的地並交付給收貨人。

第五條 車票

車票是旅客乘車的憑證。同時也是旅客加入鐵路運輸傷害強制保險的憑證。旅客應當根據自己施行的需要買票。

車票分為兩種:

1.客票:包括軟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別加快、普通加快)、卧鋪票(高級軟卧、軟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調整票。

車票票面主要應當載明:

1. 發站和到站站名;2.座別、卧別;3.路徑;4.票價;5.車次;6.乘車日期;7.有效期。

第六條 兒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兒童乘車時,應隨同成人購買座別相同的半價客票、加快票及相應空調票(簡稱兒童票)。兒童票的座別應與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遠於成人車票的到站。超過1.4米的兒童應買全價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一名。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兒童票。

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單獨使用卧鋪時,應購買全價卧鋪票,有空調時還應購買半價空調票。

第七條 加快票

旅客購買加快票,必須有軟座和硬座客票。發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須是所乘快車或特別快車的停車站。發售需要在中轉換車的加快票的中轉站還必須是有相同等級快車始發的車站。

第八條 卧鋪票

旅客購買卧鋪票,必須有軟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車時還應有加快票。卧鋪票必須和客票的到站、座別相同。但中轉換車的旅客,卧鋪票只發售到換車站。買卧鋪票的旅客在中途站開始乘車時應在買票時向車站説明。

持卧鋪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車到中途站時,應另一方面行購買發站至中途站的車票。

如在列車開車1小時後卧鋪仍無人使用時,列車長可將該鋪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來卧鋪時,應要求安排同等席別的其他鋪位,沒有空位時,應編制客運記錄交送旅客,到站退還卧鋪票價,核收退票費。

為了維護卧車的正常秩序,每個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帶兒童或兩個兒童可共用一個卧鋪。

第九條 站台票

進站接送旅客的人應購買站台票。站台票當日使用一次有效。隨同大人進站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及特殊情況經車站同意進站的人員,可不買站台票。未經車站同意無站台票進站時,加倍補收站台票款。

第十條 傷殘軍人半價票

現役革命傷殘軍人,憑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簽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退役革命傷殘軍人,憑省、市、自治區民政部簽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統一式樣。

第十一條 學生減價票

正規院校(不包括各為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餘廣播大學、函授學校)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費回家或返校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特證”的學生證和國小校的書面證明,每年可買四次從院校到家或從家到院校包在地車站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以下簡稱學生票)。

學生從實習地點回家,或從家去實習地點,憑附有“減價優待證”的憑證和院校的書面證明,可購買學生票。

應屆畢業生從院校回家,憑院校的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新生入學憑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可買一次學生票。

華僑學生和港澳學生,按照上述規定同樣辦理。華僑、港澳學生如回家時,車票購買至邊境車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內其他地方旅遊或探親訪友時,在規定的次數內可購買學生票。

下列情況均不能購買學生票:

1.學生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退學、休學、復學、轉學時;

3.學生從學校到家或從家回學校時。

第十二條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並核收退票費;

1.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退還全部車票票價。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

2.在購票地退還聯程票和往返票時,必須於折返地或換乘地的列車開車前5天辦理。在折返地或換乘地退還未使用部分車票時,按本條第(1)項辦理。

3.旅客開始施行後不能退票。如因傷、病不能繼續施行時,經站、車證實可退還已收票價同已乘區間的票價差額。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計算;同行人同樣辦理。

4.退還帶有“行”字戳跡的車票時,應先辦理行李變更手續。

5.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於承運人責任致使旅客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不收退票費;

1.在發站、退還全部票價。

2.在中途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時退還全部票價。

3.在到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使用部價票價差額。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碼里程按起碼里程計算。

4.空調列車因空調設備故障在運行過程中不斷修復時,應退還未使用區間的空調票價。

第十三條 乘車條件

1.旅客應按車票票面指定的乘車日期、車次、座別和鋪別上車,並在票面規定有效期內到達到站。

2.旅客如在車票票面指定的乘車日期、車次於中途車站上車時,未乘區間的車票票價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車站下車(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車票有效期間內恢復施行但中途下車後,卧鋪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車途中,車票的有效期終了,要求繼續乘車時,應在有效期終了站最近前方停車站起,另行補票,核收手續費。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條 車票簽證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車次乘車時,在不延長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間和列車有能力的條件下,可辦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車手續。辦理改晚乘車簽證手續時,最遲不超過開車後2小時。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往返票、卧鋪票不辦理改簽。

由於承運人責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記載的日期、車次、座別、鋪別乘車時,站、車應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車,座席、鋪位高於原票等級時,超過部分票價不予補收,低於原票等級時,應退還票價差額,不收票費等。

旅客在中轉下車和中途下車恢復旅行時,都應先行到車站辦理簽證手續。

第十五條 變更路徑

旅客在車站和列車內可要求變更一次路徑,但須在車票有效期間內能夠到達到站時方可辦理。辦理時收回原票,換髮代用票,原票價低於變徑後的票價時,應補收新舊徑路里程票價差額,核收手續費。原票價高於或相等於變便的徑路票價時,持原票乘車有效,差額部份(包括列車等級不符的差額)不予退還。

第十六條 變更座別和鋪別

旅客要求變更座別、鋪別時,由票價高的變更為標價低的不辦理。由票價低的變更票價高的,應換髮代用票,補收變更區間的票價差額核收手續費。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

第十七條 越站乘車

旅客在車票到站前要求越過到站繼續乘車時,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列車應予以辦理。核收越站區間的票價和手續費。辦理時換髮代用標。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遇到下列情況不能辦理越站。

1.列車嚴重超員;

2.乘坐卧鋪的旅客買的是給中途預留的卧鋪;

3.乘坐的迴轉車,途中需要甩車。

第十八條 檢票、驗票和收票

為了維護秩序,保證旅客安全,旅客購票上車時,必須經指定的檢票口進站。車站對進站人員持用的車票、站台票經確認後打票驗標記。對出站人員的車票、站台票和團體旅客證應收回。中途下車和換車旅客的車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報銷憑證時,卡片式車票將有日期、票價的一端撕交給旅客;計算機票、代用票、區段票應撕角後交給旅客。學生票不給報銷憑證。出站人員的站台票應將其副券撕下。

在列車上或到站發現未經車站剪口和應答而未簽證的車票應補剪、補籤,並核收手續費。但對已使用到站的車票不再補剪、補籤。乘坐卧鋪車旅客的車票,由列車員代為保管併發給卧鋪證,下車前交換。對於持用減價票和鐵路籤發的各種乘車證的旅客,檢票時應對照減價憑證和規定的相應證件。

第十九條 丟失車票處理

旅客在乘車前丟失車票,應另行買票。在乘車中丟失車票,應從發現丟失車票的車站(如不能判明丟失站時,從列車站發站起)補收票款,核收手續費。

第二十條 不符合乘車條件的處理

對於下列不符合乘車的旅客,除按規定補票、核收手續費外,還必須加收應補票50%的票款。

1.旅客無票或持有失效車票乘車時,應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明時從列車始發站)起至到站止車票票價。

2.持用偽造或塗改的車票每次車時,除按無票處理外,並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3.持站台票上車並在開車後20分鐘仍不聲明時,按無票處理。

4.持用低等級的車票乘坐高等級列車鋪位、座席時,補收所乘坐區間的票款差額。

5.旅客使用半價票沒有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全價票價與半價差額。

第二十一條 雜費

1.站台票:每張1元。

2.手續費:列車上補卧鋪每人每張5元,其他每張1元。同時發生時,按最高標準收一次手續費。

3.退票費:按應退票價計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計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價不退。

4.送票費: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貨籤費:每個0.25元;安全標籤費:每個0.2元。

6.行李、包裹變更手續費:裝車前,每票次5元;裝車後,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詢費:當行李、包裹交付後,旅客或收貨人還要求查詢時,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費:超過免費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過每件規定重量時,按其超重倍數增收。

9.攜帶品暫存費: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為限。超重時按其倍數增收。

10.攜帶品攜運費:從站台搬運到廣場停車地點(由火車、汽車搬上、搬下車時,每搬一次另計一次搬運作業),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為限,超重時按其倍數增收。

第二十二條 車票有效期間的計算和延長

1.客票的有效期間按乘車裏程計算:500千米以內為二日,超過500千米時,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數也按一日計算。

2.卧鋪票按指定的乘車日期和車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隨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種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間,從指定乘車日起至有效期間最後一日的24點止計算。

4.改簽後的客票提前乘車時,有效期間從實際乘車日起計算;改晚乘車時,按原票指定乘車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況,四站可延長車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滿員、晚點、停運等原因,使旅客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不能到達到站時,車站可視實際需要延長車票的有效期,延長日數從車票的有效日期終了的次日起計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間內出具醫療單位證明或經車站證實時,可按醫療日數延長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過10天。卧鋪票不辦理延長,可辦理退票手續;同行人同樣辦理。

第二十三條 車票票價的計算方法

1.車票票價根據發、到站間的運價里程,按旅客票價表計算。棚車代用客車時,客票票價按硬座票半價計算。棚車小孩客票票價按棚車客票半價計算。棚車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計算。

2.享受減價優待的學生、傷殘軍人乘坐市郊、棚車小孩客票票價半價計算,不再減價。

3.計算旅客票價、行李包裹起碼里程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條 旅客攜帶品範圍及超過範圍的處理

1.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特殊區段另有規定者除外);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攜帶品的長度和休積要適合於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邊,並不妨礙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攜帶品的外部尺寸(長、寬、高的總和),最大不得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200釐米;重量不得超過20千克。

2.凡是危險品(如雷管、炸藥、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等),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衞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和污染車輛的物品(如:雞、鴨、鵝、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但在保證安全和衞生的條件下,可攜帶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氣體打火機5個。

(2)不超過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液。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髮膠、衞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3)軍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員和獵人憑法規規定的持槍證明佩帶的槍支、子彈。

(4)初生雛20只。

3.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時,其超重部分應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品交最近前方停車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燬的危險品應就地銷燬,使之不能為害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第二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糾紛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託、承運雙方各執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13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並交納 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託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次月 10 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於當月 15 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 保證所託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託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並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並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繫方式等必要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並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户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14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託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範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 、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託後,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託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託書上(託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後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户,甲方為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託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託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乙方公司的乘車需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月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為個月。

第二條:客運服務費用及乘坐人數

2.1元/月/輛。每輛車每月服務費含工作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車輛數量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確定。節假日不計算加班趟次。當月運行天數不足一個月的,依照當月運行天數除以當月自然天數折算服務費。

2.2甲方提供普通大客車。並配備三年以上駕齡的司機負責接送,每輛車限載員工以車輛行駛證核定人數為準,但甲方提供的普通大客車標準載客數不得少於45人。

第三條:結算方式

3.1轉賬:由乙方轉賬至甲方。

3.2時間:前月26日至當月25日截止(結算期),次月15日前結算支付。

3.3付款確認:乙方憑甲方開具的發票與甲方結賬,甲方開出3%的增值税發票。

3.4賬户名稱:,賬號,開户行:

第四條:發車時間、線路及停靠站

4.1每班車發車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確認。

4.2甲乙雙方約定的線路為此線路每日班次早晚合計不超過 班(每班指的是 —— 往返一次)。如果公司有產線調整上下班需要臨時安排協助,乙方協助安排加班車的,則每班餘外加收班次費

元。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甲方提供合格的車輛及駕駛員,須保證準時接送乙方員工上下班,在工作中做到不疲勞駕車,不酒後駕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車,不開超載車,行駛過程不得接聽電話(戴藍牙耳機和有線耳機除外) 、吐痰、超速, 不得向員工發牢騷, 不得闖紅燈, 如果發現駕駛員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則根據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在接送過程中如發現超載,可以拒絕接送,以保證乙方公司員工的安全。

5.2甲方如因大霧、大雪、暴雨、冰凍等惡劣氣候或交通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時間延誤的,甲方不承擔責任,但須儘快為乙方臨時調度車輛,或配合乙方做好轉車工作。如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未能及時接送而使乙方員工遲到的,則每發生一次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300元。

5.3如果甲方車輛臨時發生故障,不能準時接送時,甲方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並迅速為乙方安排替代車輛,儘量不影響乙方員工的正常接送。

5.4甲方應保證乙方員工在甲方車輛上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如因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員工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根據事故處理機關責任認定,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乙方作出相應的賠償。

5.5 甲方每月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保養記錄可提供給乙方查驗,乙方有負責監督的權利,甲方車輛相關強制險、商業險必須要齊全。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5.6乙方員工在乘車過程中,不得將頭、手或身體其他部位及隨身攜帶的物品伸至汽車窗外,嚴格杜絕超載,乙方公司應協助監督執行。否則駕駛員可拒絕接送,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7乙方對員工要經常進行安全宣導,做到上下車應講文明,講秩序,要排隊依次上下車,乙方公司應派人做好現場安全管理。

5.8乙方應規定員工在各停靠點提前5分鐘等車,如因乙方員工未準時到達乘車停靠點而沒乘到車的,甲方不構成違約。

5.9乙方需要臨時調整接送時間的,應提前3個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

方臨時通知準時接送乙方員工。

5.10乙方應教育員工主動愛護甲方車輛的各項配套設施,不要在車廂內隨地亂扔雜物。如發生配套設施人為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給甲方。

第六條:續約事宜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需續約,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果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否則按違約處理,違約方需支付每輛車壹萬元作為違約金(按照實際違約車輛數) 。

如甲方出現人為原因造成延誤情況3次以上(含3次),則甲方除了應向乙方支付相應違約金外,乙方仍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則應提交法院進行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2022 篇16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並交納 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託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次月 10 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於當月 15 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 保證所託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託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並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並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繫方式等必要的相關資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費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定有效期內送達的訂單,乙方有義務再次配送並且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並按損失貨物的含税價賠償,應賠金額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再結算當月運費時抵扣。如運送到目的地的貨物外包裝完好無變形且封條未損,並提供有效證明,乙方不承擔包裝內的數量和質量責任。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並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户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有效憑據的情況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會扣除保證金,扣除標準按照該批貨物總值2%一天計算直至該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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