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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調查報告4篇大綱

城鄉調查報告4篇大綱

本文目錄2019年城鄉調查報告某區城鄉衞生事業發展情況調查報告關於城鄉統籌工作中農村土地問題的調查報告關於我縣城鄉社會治安情況調查報告

中國在過去的半個世紀裏,從"人民公社" "吃大鍋飯"的社會走到了一個開放、發展、充滿竟爭的社會,同時也帶來了開放社會中所固有的矛盾,廣大人民羣眾已明顯感覺和意識到了貧富差距的存在及其嚴重性。在我國現階段存在着較多類型的貧富差距。主要有城鄉貧富差距。我國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第三個表現是,在城鎮居民中先富裕起來的羣體與貧困羣體的收入差距有所擴大;農民中先富裕起來的羣體與貧困羣體之間的收入差距有所擴大。這是最為人們關注的收入差距擴大的現象。

城鄉調查報告4篇大綱

為了比較深入的瞭解社會,鍛鍊自己,學校馬克思主義學院要求我們做一篇關於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社會事件調查報告。經過近一個假期的調查和多年來耳濡目染所接觸的現實,我做一篇關於城鄉貧富差距現狀調研報距、東西貧富差距、羣眾性貧富差距、政策性貧富差距等。其中城鄉貧富差距是一個綜合性的貧富差距。它綜合地反映出我國貧富差距的深層次原因。貧富差距社會公平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社會成員間的收入差距也出現不斷擴大的趨向。富差距所引發的社會公平、機會平等與利益分配的合理性等問題仍有異議,在縮減貧富差距、均衡利益差別等問題上,已民心所向、勢在必行。因此,應該從造成我國貧富差距不斷拉大的事實和原因着手,不斷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引導社會走向穩定,經濟得到持續的發展。

現在,我將從我國城鄉貧富差距的表現、原因、解決方法幾個方面談談我的實踐調查報告結果。

城鄉貧富差距表現在:1,改革初期,我國的城鄉收入差距一度縮小,但後來,形勢發生了逆轉,二者的差距呈現了逐漸擴大的趨勢,如果考慮到城市居民享有多方面的福利,那麼,真實的差距肯定還會更大些。2、城鄉貧富差距又表現為城市豪與貧困農民的差距,這一差距更加明顯,更為突出。其現象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種:家財萬貫與一貧如洗、豪門宴與食不果腹、高檔別墅與缺房無房、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我國實行的個人所得税税制,目前税制不規範,個人所得税難以發揮調節社會貧富差距的作用;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覆蓋面低。因此,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使得我國不斷拉大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加劇;監督制度的建立和發展相對滯後,許多非市場因素在發揮作用,導致各種違法行為、非法獲取暴利的活動以及尋租行為的出現,形成非法收入。這些非法收入,破壞了正常的分配關係, 這也成為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一個重要因素。

其次是政策性因素。政策性因素主要體現在國家經濟政策的城市偏向和政策上的財富分配不平等。政府在執行就業、資金投入、財政税收政策、資料的價格有升無降,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現在的中國是10%的人口掌握了95%的財富,貧富差距比發達國家更加嚴重,現在想要發財,可不是僅僅靠努力就可以達到了啊!十幾年來中國的税收不斷地增加,特別是房改後,國家本來可以通過徵收房地產税進行資金再分配,取之於民而用於民。但是由於中國徵收的房地產税的主要來源是通過政府賣地,還有房地產買賣中的交易税,而不是徵收房地產者的佔有和使用税。這樣的結果是富人買了房子以後,佔用了國家資源且不需要每年再繳税,一勞永逸。假如將房子租出去,他還可以將買房子的成本通過租金轉嫁給房客(窮人)。富人一方面可以通過房地產的增值獲得更大的利潤,另一方面通過收租可以得到更多的財富。那麼富人就越來越富。而窮人買不起房子,就得不到這樣的好處。除此之外,在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在這十幾年、二十年中,中國的教育改革、醫療改革和其它福利的改革,使得政府在這些方面的負擔減輕,應該用於教育、醫療、社會保險等等的支出,政府一概推掉,或者減少。這樣整個社會尤其是中下層民眾的福利就大大地下降。使得中國的貧富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所以很多人上不起學,看不起病是非常嚴重的現象。還有失業社會保險方面也做得不好。而另外一方面,工資改革,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幅度的增加政府官員、教師、軍隊的工資。也就是説,屬於政府的僱員,不管是學校的、還是軍隊的、政府的,他們都得到了非常大的好處。財政那麼大的一筆收入都再分配給了與政府相關的人員,而跟政府無關的,不但從工資上沒有得到好處,而且國家財政在對他們的社會福利、醫療保險、健康、教育等都比改革之前大大地減少。 在中國,教員和醫生一直是受人尊敬的職業,但改革開放以來,他們的收入增長明顯低於其他職業,而且這種收入增長中,體現為工資增長的部分不大,很多以課時費、班主任津貼,或者病牀費、手術費的形式體現。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大部分教員批改學生作業的質量下降,另一方面大部分教員用於“家教”的時間增加;同樣道理,大部分醫院的常規診療水平下降,但亂收費的現象屢禁不止。對此類只有靠“責任心”才能提高工作質量的職業,沿用工廠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的辦法看來都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導致了職業服務水平的下降,以及收入分配秩序的混亂尤其在90年代以來減額非常大。所以中國的財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驅使了中國貧富差距的擴大,人與人之間貧富差距擴大分析了城鄉貧富差距的表現和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最後,我想談談解決貧富差距的方法。

我認為解決貧富差距的方法有以下一些:首先,加強農村基礎建設,為農民建立起市場中心和交流中心,加快信息流通。因為信息技術和信息資源的城鄉分割,無疑也將進一步拉大城鄉居民在科技文化素質和綜合能力上的差距,形成信息時代的兩種公民,在兩種完全不同的教育環境和條件下成長起來的新一代,支撐起來的將是一個是衡的社會。其次,在政策上應積極保護農業,擴大農業投資。我國現階段,農民幾乎不能享受到國家政策上的什麼優點,農業沒有特殊性可言。因此也很難會有特殊的發展,這些都需要政府在政策上有一些大量的投資。再次,增加農民收入,減輕農民負擔,調節城市居民的高收入,農民收入增加,才能真正把農民、農業、農村中藴藏的巨大潛力煥發出來,推動中國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增加,才能真正使中國穩定,政通人和;只有農民增加收入,減輕負擔,才能保持我國經濟、社會、文化的多樣化,發揮民族特色,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最後,應該提高農民素質,加強農民教育,在農村中建立各種各樣的培訓班和學習班,進一步擴大義務教育。

某區城鄉衞生事業發展情況調查報告2019年城鄉調查報告(2) | 返回目錄

為全面掌握xx城鄉衞生事業發展情況,不斷促進城鄉醫藥衞生體制改革,推進城鄉衞生事業發展。10月下旬,我們組織有關科室人員深入招賢、梅嶺、羅亭、太平、梅嶺防保站、站前和幸福等7個鄉鎮衞生院〔站〕、社區衞生服務中心,47個村衞生室和6家個體診所及區人民醫院、區疾控中心、區衞生監督所、區婦保所、區農醫局等,採取聽彙報、實地查看、走訪羣眾、翻閲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瞭解我區城鄉衞生工作情況,並廣泛徵求和收集鄉村醫生、區鎮幹部、就醫患者等對我區城鄉衞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區城鄉衞生事業的現狀

近年來,我區城鄉衞生事業認真貫徹落實“堅持公共醫療衞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城鄉為重點”的工作方針,以建立覆蓋全區醫療衞生藥物基本制度為目標,以解決羣眾“看病難、看病貴”為着力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責任,堅持城鄉統籌,不斷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全面推進我區城鄉衞生事業協調發展。

(一)城鄉醫療衞生服務體系建設得到加強,服務條件有了較大改善。近年來,區政府緊緊抓住國家實施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有利時機,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不斷加強區鎮村三級醫療衞生服務網絡建設,着力改善醫療衞生條件,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羣眾就醫需求。一是服務網絡基本實現了全覆蓋。我區有區級醫院2家,鄉鎮衞生院4家,村衞生室47個(已建成規範化衞生室32所),個體診所6家,區鎮公立醫院有病牀210張。區鎮兩級醫療機構有在編人員238人(其中鄉鎮衞生院75人),有衞生技術人員197人(其中鄉鎮65人)。在編人員中大學本科52人,專科93人,中專66人,中專及以下27人; 高級職稱5人,實際在崗2人(其中2人內退不在崗,1人非領導職務正科級),中級職稱61人,初級職稱131人。基本形成了以城區為中心,鄉鎮衞生院為主體,村級衞生室為基礎,民營診所為補充的城鄉醫療衞生服務體系,極大地方便和滿足了廣大羣眾的就醫需求,基本解決了城鄉羣眾看病難的問題。二是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初步統計,近年來爭取中央、省、市專項資金以及區鎮配套資金5000多萬元,用於改善業務用房、新增設備、建設標準化村衞生室、城區改廁、配置急救車等,使區鎮村醫療衞生條件不斷得到了改善。

(二)不斷強化內部管理,醫技水平和服務質量有了較大提高。一是全面加強醫療衞生人員業務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通過開展“醫院管理年”“創先爭優”等主題活動,採取“醫技大比武”、在崗培訓、選送進修和開展鄉村醫生培訓等措施,對職工進行了業務水平提升和醫德醫風教育。二是全面加強了醫療質量管理。全區醫療機構不斷完善了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了各項質控措施,制定了醫療服務考評標準,並將服務質量與個人工資掛鈎,嚴格實行考核獎懲,確保了醫療安全,促進了醫療衞生服務質量的進一步提高。三是實施了鄉鎮衞生院醫療制度改革,逐步推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XX年起,制定實施了《xx區醫療機構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今年,開展了招賢鎮衞生院副院長公開競聘試點工作,鄉鎮衞生院院長逐步實行聘任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職工實行全員聘用制,人員工資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由於強化內部管理,增強競爭意識,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就診人員不斷增加,業務收入不斷提升。據初步統計,全區4個鄉鎮醫院中,年營業額超100萬元的2個,佔鄉鎮總數的二分之一。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順利推進,醫療保障能力不斷提高。新農合工作自XX年開始在我區推行以來,區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堅持以解決農民羣眾看病難、看病貴為着力點,制定了《xx區新型城區合作醫療實施細則》,相繼成立了區農醫局和鄉鎮農醫所。工作中強化宣傳動員,創新工作機制,完善監督體系,促進了全區新農合工作紮實穩步推進,新農合參合率逐年穩步提高,補償方案不斷優化,補償標準連續提升,農民羣眾受益面持續擴大,保障能力顯著增強。6年來,全區參合率由85%逐年提高到98%,累計籌資5400餘萬元(其中個人籌資870餘萬元)。累計就診18萬人次,其中住院統籌2萬人次,醫療費用5600萬元(截止XX年12月),總報補金額達4200萬元,報補率達75%以上。大病住院補償封頂線由原來的5萬元調整為12萬元,實行了個人賬户過渡到門診報補,建立了新農合與民政醫療救助制度的無縫銜接機制,完善了農民大病醫療救助制度,使參合農民重大疾病補助總額得到不斷提高,極大地解決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使民生工程得到進一步落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優越性得到進一步體現,社會和諧得到進一步促進。

(四)公共衞生工作紮實推進,基本衞生服務均等化成效顯著。區政府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認真履行公共衞生職責,加強衞生健康宣傳教育,構建了區、鄉、村三級防疫網絡。一是建立了疫情報告制度。各醫療機構對發現的法定乙類傳染病病例(如對麻診、病毒性肝炎、肺結核等)及時報告。二是傳染病的防治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區鎮醫院分別開設了腸道專科門診,加強對外環境的監測,對報告的麻疹病人進行了個案調查。認真開展以“甲流”為重點的傳染病防控工作,各鄉鎮衞生院按照“甲流”防控預案的整體要求設立了發熱門診室,購置了相應的儀器設備及醫療消毒藥液,有效地防止了傳染病的傳播。三是計劃免疫工作得到強化。區人民政府認真部署,強化責任,重視接種門診達標建設,目前已有達標接種門診6個,免疫工作有序推進。四是婦幼保健工作穩步推進。結合城鄉“降消”項目的實施,區鎮醫院把孕產婦和兒童保健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不放鬆,切實開展產前健康檢查和婦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建立了婦幼保健和孕產婦管理系統,為婦幼保健工作科學、規範、有序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五是強化職業病防治工作。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重點對製藥、磚瓦、化工、有毒有害工種等重點企業負責人進行職業衞生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制定和落實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開展對企業職業衞生的專項監督檢查和整治,今年,對全區有毒有害行業生產企業職業衞生開展了專項整治,加大了對造成職業中毒的有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處罰。六是開展城區和城鎮居民健康檔案的建立,加強對精神病及慢性病人的救治和管理。各鄉鎮衞生院和社區服務中心對轄區內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進行健康體檢服務,並對精神病及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篩查,建立了“一病一卡一上報”制度,適時開展家庭隨訪。

(五)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城鄉食藥市場得到有效淨化。在食品衞生安全方面,一是加強對從事食品行業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業務素質。二是加強對食品市場的檢查,開展食品衞生專項整治。加強打擊非法行醫力度,XX年立案查處各類非法行醫案件4起,取締非法行醫場所1個、人員3人,沒收醫療器械3件、藥品2箱,罰款0.9萬元。通過一系列的監督檢查,有效地淨化了城鄉食品、藥品市場,保障了食品、藥品的安全。

(六)醫藥購銷體系和鄉村醫療機構管理不斷創新,醫療衞生的公益性質得以體現。為了切實解決羣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區人民政府積極落實國家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嚴格按照《江西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XX年版)》,將國家規定的520種和省裏增加的226種藥品品種作為我區衞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品,區鎮醫院藥品統一實行網上採購,從XX年起又全部實行零差率銷售,構建了有效的城鄉醫療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降低了患者的醫療成本。藥品供應制度的改革,保證了藥品質量,最大限度地減少了藥品採供中間環節,降低了藥品價格。據測算,藥品實行網上採購和零差率銷售後,使藥品價格較以前下降了12%左右。為了進一步彰顯醫療衞生事業的公益性,建立和完善了政府補償機制,保證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後鄉鎮衞生院的正常運轉,各級財政對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按照藥品價額的30%予以補助。

(七)強化環境治理,城鄉愛衞工作蓬勃開展。一是加強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重點以學校、托幼機構、村莊為重點,採取上衞生知識課、專題會議、發放宣傳資料、廣播電視、黑板櫥窗等形式對傳染病的預防進行廣泛宣傳,提高了廣大人民羣眾的健康意識和疾病防控能力,XX年6月被評為省級“慢病防控示範區”。二是城鄉環境衞生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果。各鄉鎮結合新農村建設,把改廁和環境衞生整治作為重點來抓。自XX年以來,共改廁3000餘户,各鄉鎮都聘請了清潔員,建立了衞生保潔制度,實行了垃圾集中處理,有效地改善了城鄉人居環境。

二、我區城鄉衞生事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城鄉衞生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目前,我區城鄉衞生隊伍,呈現出青黃不接的現象。一是學歷、職稱偏低,年齡老化。目前我區75名鄉鎮醫務人員中,還有中專及以下學歷16人,初級58人,中級職稱只有8人,80名村醫中50歲以上的有45人,佔56%。二是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有待提高。調研中我們瞭解到,絕大部分鄉鎮衞生院都因為人手緊缺,經費緊張,無力安排醫務人員外出培訓學習,造成醫療水平和服務質量難以提高。個別醫務人員,特別是村醫職業道德不高,亂開藥方、使用過期藥品、套取合作醫療資金的現象時有發生。三是缺員嚴重。XX年全區衞生系統編制總數474人,現有在冊人員238人,有編缺員236人,遠遠不能滿足發展的需要。據統計,區衞生監督所有編缺員4個,正常工作難以開展。區人民醫院、區疾控中心、區衞監所、區婦保所自聘人員40人,鄉鎮衞生院自聘人員17人,如果按照保證正常運轉安排人員上下班,鄉鎮衞生院和區直醫療衞生單位目前有編缺員分別在19人和217人。由於人手不夠,一些醫務人員一兼多崗,部分醫院的有關科室無法運行,設備閒置,羣眾“看病難”的問題還客觀存在。

(二)宣傳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隨着城鄉醫療體制的改革,政府出台了很多惠民政策,如不加大宣傳力度,羣眾難以知曉,結果“惠民”就“會不到民”。調研中瞭解到,部分邊遠山區羣眾對新農合政策還不夠了解,只知道鄉村幹部在收錢,對醫院藥品實行零差額、農村婦女住院分娩實行全免費、醫院藥物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網上採購的知曉率就更低了,這些都影響着民生工程的落實,更影響了城區衞生事業的發展。

(三)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經費籌集難。一是相當部分農民認為自己身體很健康,沒有生病,繳了也是打水漂,有的認為自己已參加了企業的保險或學生保險或其他商業保險,所以不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二是有的幹部工作方法簡單,工作不紮實,缺乏與農户溝通。有的沒有主動上門,而是等待羣眾上門繳納,不注意協調合作醫療服務、管理與農民的利益關係。三是由於宣傳不到位,大部分羣眾對從個人賬户過渡到門診統籌理解不夠,加之每年的個人繳費都有所增加,有種不信任感。

(四)財政投入還相對不足。我區對衞生事業的投入雖然逐年增加,但與對教育事業投入相比仍有較大的差距,特別是公共衞生、醫療機構及其他方面的事業經費基數偏低,增加緩慢。一是鄉鎮醫務人員同時承擔着城鄉預防和保健等日常公共衞生管理職能,工作任務繁重,由於鄉鎮衞生院有編缺員現象嚴重,大部分鄉鎮衞生院不得不自己出資臨聘人員,負荷較重。二是區新農合報補監督面大,全區有35個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其中村衞生室30個),還加對外地住院報補的核查,行政成本的增加,導致經費緊張。區衞生監督所負責全區72家醫療機構、130餘家公共場所單位、8個生活飲用水單位、62所學校及托幼機構的監管任務,經費尤顯不足。三是部分醫療單位因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欠賬大,無力償還,如區人民醫院還有外欠845萬元。

(五)村級衞生室的監管工作需進一步加強。由於村醫素質的參差不齊,鄉鎮新農合管理能力跟不上,加上“天高皇帝遠”,他們在從事醫療衞生工作中難免出現這樣那樣問題。調研中發現,存在過期藥品、新農合醫報補缺乏真實性、缺乏基本醫療急救設備等。

三、我區城鄉衞生事業發展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加大城鄉醫療衞生事業相關政策和制度的宣傳,進一步加強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宣傳,加強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藥物網上採購和零差率政策的宣傳,加強大病救助政策的宣傳,加強“降消”項目政策的宣傳。二是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等的宣傳。三是加強健康教育的宣傳。不斷增強人民羣眾對政策法律的知曉度,不斷增強經營者遵章守法的自覺性,不斷提高人民羣眾的健康意識。

(二)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針對全區醫療機構嚴重有編缺員實際,特別是邊遠鄉鎮衞生院。一是加大留住人才力度,做到感情上留人、待遇上留人、事業上留人。二是加大引進人才力度,到大專院校招錄大中專畢業生到我區各醫療衞生機構工作。三是深化醫療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制定優惠政策,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使人才引得進、留得住。四是加大技術培訓力度,提升醫務人員業務能力。

(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一是加大食品藥品安全檢查力度,確保食品藥品安全。二是加大新農合資金和城鎮職工、居民醫保的報補監管力度,避免新農合和城鎮職工、居民醫保資金的流失。三是加大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和零差率銷售的監管工作。

(四)重視和加強中醫藥事業和民營醫院的發展。長期以來,我區中醫藥事業的發展,曾得到過上級主管部門的肯定和認可,儘管發展不盡人意,但畢競保住了區中醫院的牌子,隨着建成小康社會的日益臨近,國家和省有不少縣級中醫院能力建設項目安排,我區要力爭擠上此“班車”。民營醫院是公立醫院的補充,是醫療體制改革的內容之一,是醫療衞生事業發展的必然,我區應從政策和資金上給予大力扶持,讓民營醫院健康發展。

(五)繼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近年來,隨着醫療體制的改革,國家對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視,應不斷加大醫療衞生的投入,區衞生主管部門要繼續與區發改、財政等部門一道,要加大向上爭取項目力度,不斷改善我區醫療衞生條件,化解已建項目債務。同時,區財政也要加大公共衞生經費投入,不斷推進我區醫療衞生事業的快速發展,真正滿足人民羣眾的就醫需求,提高廣大人民的健康水平。

關於城鄉統籌工作中農村土地問題的調查報告2019年城鄉調查報告(3) | 返回目錄

隨着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城鎮化不斷推進,鄉鎮城鎮化擴張,工業集中區推進,鄉鎮面貌一新的背後是大量耕地被蠶食,耕地面積鋭減;現行貨幣政策安置方式無法解決失地農民後顧之憂,失地農民生存難以為繼;一些地方農村土地流轉不暢,要地農民呼聲與日俱增,引發深層次矛盾,諸多問題亟待關注和解決。總之,解決城鄉統籌過程中的農地問題是農村發展的基本問題,對探索農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轉;保護耕地,解決失地農民的後顧之憂,切實維護廣大羣眾合法利益大有裨益。

一、存在問題

(一)土地糾紛頗多

“七種八養九行當,種糧是個虧行當。”這是前幾年農民種田難以掙錢甚至賠本的真實寫照。在糧價低迷,土地效益低下,税費過高情形下,許多農民忍痛放棄土地。如今農村實行税費改革後,農民負擔逐年減輕,國家惠農政策出台使農民種田積極性空前高漲。而與此同時,以土地上利益糾紛引發諸多矛盾,主要有以下幾種:

1、管理上缺位。主要情形有

⑴昔日撂荒失地農民如今要地。市場經濟條件下,許多農民紛紛走南闖北,拋妻別子湧入都市“淘金”尋求致富路。舉家外出打工農民或他因無力耕種,農田被撂荒未流入他人。這樣撂荒農田被一些農民“拾田”耕種。如今種田划算。失地農民為要地三番五次向鎮村反映,而佔地農民也不願意出田。同時,鄉村幹部認為,以前土地效益低下時農民選擇打工不願意種田,苦口婆心勸説耕種也無濟於事,最終不得不找人耕種。現如今,眼見糧價上漲要地,哪有這樣便宜的事呢?

(2)昔日外出打工農民返鄉要地。外出務工農民將無力耕種的農田交給親朋友鄰代耕代種,也未辦理任何手續,這為日後因土地的權、責、利而發生糾葛埋下“伏筆”。在種田效益低下,土地效益排徊不前情況下,農田多數是無償流轉,此前,農村土地流轉往往不規範。農民外出務工經商或因家庭缺乏勞動力致使農田棄耕,從而請人代耕,往往只是口頭約定的“口頭協議”、“君子協議”,未簽訂正式的土地流轉合同。農民在農田收益低的情形下,將農田交給種糧大户及其它農户代耕,耕種雙方權、責、利可分為兩種情形:第一種情形是無償的,用農民自己的話來説是“兩不找”,轉讓方農民無須向代耕户付費用,而代耕户也不付任何報酬給轉讓方,而農業税由代耕户交納。另一種情形是轉讓方農民倒貼一點錢給代耕方。在糧價低迷情況下,農民種糧積極性不高,即使簽訂土地流轉合同也未經司法部門公證,合同往往失範。而如今,中央一號文件出台後,國家對農業許多優惠政策,譬如減免農業税費、降低農業税率、發放糧補、早稻補貼等,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種糧積極性,農民感受到現在種糧很划算,棄耕農民要求討要農田復耕,取得農田意願與日俱增,因而事後往往因土地流轉合同失範發生糾葛。

(3)農村人多地少户口要地。前幾年,由於種田效益不明顯,甚至賠本。農民不願意多種田。這樣農村形成了“有田無人種”的窘境。現在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家對農業反哺的政策出台,糧價上漲,讓農民喜上眉梢,一些農民深感還是種田划算。農村土地承包改革後,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變,村組人均耕地不均衡,加上前幾年農村計劃生育管理落後,超生人口在地改時未分到田。這樣一些家庭就形成人多地少。人多地少少户要求調整農田和棄耕户要求復耕,取得農田意願與日俱增,往往因土地利益與村委會及其它農户發生糾葛。

2、管理上越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管理、經營,可由村集體組織的承包經營。”同時《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農業收益低下及農民對土地關愛程度偏聽偏低情況下,一些企業和農民利用自己的優勢,如資金、技術,租賃外出務工農民土地進行集中成片開發,發展規模經濟,而村委會往往越俎代皰,將外出務工農民棄耕承包田全部或部分收回調整重新對外發包,在農民不知情下越位代替農民談判、簽訂合同。農民要地,而企業和種田大户則認為,自己在税改前簽訂合同,是“合法”的。在越位土地流轉過程中,農田大量向企業集中,為追求利益最大化佔用農田進行種花植草,使基本農田保護面臨嚴峻考驗;同時加劇了要地農民與其之間矛盾。在農村,當農田向種糧大户集中時,就產生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越俎代皰代替農民簽訂合同,履行發包方權利和義務時,必須尊重農民個人意願。而在操作規程中,未經農民同意越位代簽合同,很難保證農民自身利益。

3、管理上錯位

市場經濟下,一些農民外出務工無力耕種,有的農民過去長期拖欠税費。有的村委會以村民“你自己不盡納税及挑圩籌資義務,還享受什麼權益呢?”為由,強行收回農民手中的土地重新發包給其它農户耕種,收取一定費用。另外,有的村為追求利益最大化,低價收回外出務工農民土地,高價發包給一些企業或業主種植苗木、花卉,違背了現行國家政策。

(二)亂佔、圈佔,浪費土地問題始終未解決

人口,這是我國對世界作出的不朽貢獻。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土地問題嚴之又嚴,高瞻遠矚,相繼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緊守這一條耕地保護“紅線”。是歷史和現實的客觀需求,也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但近年來,我國各地小城鎮建設如火如荼之勢,許多鄉鎮城鎮化面貌日新月異,千百年來農民習慣於的“鄉土社會”正轉型為“城鎮社會”,對於不少鄉鎮經濟與社會發展來説,發展小城鎮無疑是一個“大戰略”,同樣具體到每個小城鎮的建設也有個“戰略問題”。這就是在每個小城鎮建設過程中,如何保護好耕地問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小城鎮進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物質技術基礎和生態環境雙重保障任務,就必須堅持在發展中保護耕地,把青山綠水留給子孫後代,把美好家園獻給人民羣眾。土地是最稀缺的不可再生資源。但只顧眼前,不顧將來的亂佔耕地在農村還依然普遍存在。個私企業異軍突起,無疑要佔用農地,同時勢必造成大量耕地閒置浪費;農村“空心村”存在,農民建房棄舊建新,造成村莊漸漸向外擴張,侵佔農田;更有些地方本着經營城市就是經營土地的觀念,發展經濟就打土地主意,依靠土地作交易,造成耕地鋭減。

(三)失地農民問題成為日趨嚴峻的問題

土地承載着農民諸多希冀,承擔着農民社會保障功能,如土地為農民提供了生活保障;土地作為一種商品,由於價格上漲具有增值的功能,農民子孫後代對土地擁有繼承權。城鎮化過程中,許多農民五彩繽紛、多姿多彩的夢想被擊碎,農民失去集養老、就業、生活保障於一體的土地後,卻不能和城裏人一樣擁有社會保障。在現行徵地貨幣安置方式中,失地農民極易成為“種田無地,上班無崗,低保無份”的“三無”人員,成為新的城市貧民,同時也給社會穩定帶來不安定因素。一次性補償,其補償標準雖然相對於過去也“水漲船高”,但與土地非農升值相比,差之甚遠。計劃經濟下的一次性補償,其標準低,不全面,一旦補償費用光,生活無保障,農民心理上不能接受。對補償低,農民反映強烈,不願田被徵。另外農村土地在被徵過程中存在着同地不同價現象,鄉鎮之間相比,有的每畝5000元,有的僅3000元。其補償標準地區差異懸殊。千百年來農民信奉“不患寡就患不均”,因土地補償標準差異,誘發農民攀比心理。

二、成因

(一)農民要地的背後是農村土地流轉服務滯後

農村土地流轉無序、失範現象。一方面有農民自身草率了事,缺乏法律意識。村委會、鄉鎮越俎代皰替農民簽約;另一方面則是缺乏為農民土地承包服務的中介機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權流轉”。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相關條文也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或村委會管理、經營,可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村委會將棄耕田、農村死亡五保户承包田收回向人多地少户發包,或成片“反租倒包”給企業、種田大户時,無論是出於“好心”,還是為增加集體收入等因素。但土地流轉中須尊重農民羣眾的意願。事實上,倘若有個能站在農民立場,以同一個聲音為農民服務的土地流轉服務中介機構。這樣勢必公正、公平地維護了廣大農民的合法利益。

(二)土地產權不明晰

土地產權又稱土地所有權。土地產權其含義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對土地佔有、處分、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產權是物權的一種,它的主體是土地所有權,客體是土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屬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經營、管理,已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營組織經營、管理”。事實上,法律對農村土地闡述只是一個原則性問題,根據《憲法》、《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國實行土地集體所有制。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農民通過承包獲取了土地使用權。在這種體制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實際上不明晰,農民集體所有是一種所有權主體缺位的所有制,農民土地流轉過程中向企業、種田大户、缺田户集中時,就產生村委會或鄉鎮代替農民談判簽訂合同、協議現象。同時徵用土地過程中,農民作為承包人和經營者,卻不能參與來維護自身合法利益。這實際上極易造成交易雙方主體缺位,農民的合法利益受損。

(三)變味的政績觀,經營城市就是經營土地的誤區未走出

在一些人頭腦裏始終存在着這樣一個思想誤區,種糧食農民永遠富不了,要發展城鎮化、工業化就要多上項目,就要用地。而在現行幹部考核中,“政績就是硬道理”成了幹部升遷的硬槓槓,要出政績,得幹幾件顯山露水的政績工程,這樣馬路寬起來了,樓房高起來了,幹部形象卻在百姓心中矮起來了。經營城市,使城鎮面貌一新,但極易形成佔地——收益——再佔地——再收益的惡性怪圈,致使保護耕地“紅線”成了“彈簧線”。農村城鎮化,地從哪裏來?這已成為農村城鎮發展面臨一個具體而又現實不容迴避的問題,寅吃卯糧經營城市即經營土地,用光子孫後代資源,其後患無窮。

(四)徵地制度上的缺陷

對被徵地農民安置的方法通常有三種:首先是土地換就業;其二是失地農民集體負責安置;其三是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在就業形勢日趨嚴峻情況下,鄉鎮企業紛紛倒閉,採取前兩種安置方式不可能實現的。通常情況下采取貨幣補償方式。農民徵地得到的補償依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用由三部分組成:一是土地補償,標準為該耕地徵用前3年平均產值的6-10倍;二是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年產值的4-6倍;三是被徵用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實際上對徵地農民是按前三年農業的平均產值計算,未按照市場交換所實現。失地農民的補償猶如企業買斷工齡,工人們往往享有社會保障,失地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實質為失業。農民拿來到手的一畝地三、四千元補償,對農民生計來説是杯水車薪,無法解決長久生活。其中還不乏鄉村層層盤剝、扣壓、佔用。其實,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表明:我國集體土地所有權存在基本形態,即村集體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小組農民集體所有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是“農民集體”三種形態的集體所有權主體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擁有的土地權利不因為行政隸屬關係而有等級之別。因而,被徵用土地的農民集體享有獲取徵地中衍生的土地效益。

三、對策

(一)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轉機制

農村土地流轉其目的就是促進土地資源開發,提高農業效益為目標。然而由於隨意終止承包合同、越位收回農民土地,引發的土地承包糾紛已上升為農村主要矛盾。因而必須採取措施確保農民利益,依法保障農民的主體地位和自主決策權。

1、把好“三關”,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程序

(1)申請關。承包土地農户或單位、個人需要土地流入、流出,必須由個人或單位向承包方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時需要註明流入、流出的條件、地類、面積及流轉形式,在雙方協商一致基礎上,經發包方同意後,簽訂書面意見,真正做到有據可查,避免日後因土地流轉發生。

(2)合同關。對流轉土地,經雙方協商後依法簽訂土地流轉合同,規範管理,切實保護依法形成的土地流轉關係和農民土地承包權。

(3)登記關。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所在地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登記。鄉鎮兩級對土地流轉情況做到準確記錄和反映土地流轉情況,並實行土地承包動態管理。

2、立足“四化”,促進農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1)農村土地承包長期化。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發展的物質資料。土地流轉的主體是擁有土地經營權的農户和其它經營單位,客體是土地經營權而不是所有權。由於農村土地承包權與經營權可以分離,所以承包權的物權化並不排斥經營權的流動。黨中央提出土地延包30年不變,其核心是保證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因而以立法的形式給農民吃“定心丸”,避免任意削弱、剝離農民土地承包權。國家用法律明確農民對土地的使用。同時也讓農民學會用法律來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2)土地流轉市場化。加強土地流轉服務。鄉鎮建立土地流轉中介服務機構,多渠道收集供需信息,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制定促進土地流轉的相關政策,農經部門統一規範土地流轉合同並加強合同監管,建立起農村土地流轉中介服務機構,使之能代表農民利益,給農民“國民待遇”,並對農村土地承包中的合同糾紛,做到及時處理,規範調處。

(3)土地流轉高效化、形式多樣化。應該看到土地延包後,農村出現大量剩餘勞動力,同時經濟發達地區在外務工經商農民不願意種田或多種田。這部分農民在外向非農產業轉移,出現部分農民務工經商無暇顧及承包地,同時這些農民也願意將農田轉讓出去。雖然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變,但各地可因地制宜,堅持農民自願的前提下,進行土地出讓、轉包等流轉形式,對農民自己因需要調整土地也應支持,通過土地流轉,促進優化資源配置。基本以自願、互利、有償為原則,實行農村土地流轉高效化,打破所有制、行業的界線,建立多形式、全方位的開放的流轉機制,達到優化農業資源配置的目的。農村土地流轉可採取的形式有: [1]①轉包。指經承包方同意,原承包人將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在一定條件下轉給其它農户、單位,轉包后土地承包關係不變。②轉讓。指經發包方同意,承包人自願將部分或全部土地及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一併轉讓給其它農户、單位和個人,由新承包方代替原承包人履行承包合同,轉讓後原承包關係轉讓。③ 入股。指承包人以自己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折股加入股份制功股份合作制經營,風險共擔,利共享。④租賃。指承包方將其土地經營權單獨或隨同地上附着物租賃給其它農户、單位或個人使用,並收取租金。租賃不改變原承包關係,租賃雙方只有租金收取關係。

(4)土地流轉法制化。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要按照依法治國方略,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的法律法規建設,使農村土地流轉走上依法管理軌道,完善農村土地制度,依法保障農民的主體地位及土地流煒關係。另外,還要加強執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確保黨的農村政策依法落到實處,使羣眾反映的土地中 “焦點”、“熱點”問題得以及時處理。

(二)建立耕地保護新機制

四、多途探索和開闢新的補償方式,使用權失地農民與城裏人一樣擁有同等待遇

“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民增收問題。失地農民最為關注的核心問題是權益保障及就業。應根據不同年齡段對象特徵,實行差異性保障。18週歲以下,他們需求體現在教育權益上保障。18週歲-50歲左右失地農民,短期面臨的是就業,長期則是怕生病。50歲以上-60歲,轉移就業是難於上青天,他們缺乏青年身上那種初生牛犢不怕虎的“闖勁”,葉落歸根思想,對生活保障具有強烈需求和渴望。60歲以上的,體力喪失,風燭殘年,盼望過上安穩的幸福晚年。失地後面臨生活保障,醫療保障等,要求對生活、疾病、養老保障。一次性貸幣補償安置“一發了之”,並沒考慮土地在生產生活中保障作用,政府責任所在就是開展失地農民崗前培訓,建立失地保障舉措,解決後顧之憂,讓失地農民失地不失望。

(1)各地要學會用“加法”來為失地農民增加收入,就要求抓好失地農民素質培訓,通過政策傾斜加長失地農民就業的“短板”。教育作為一項重要人力資源,是獲取高收入的可靠保障。對此政府要根據失地農民素質狀況,按不同行業、工種,對失地農民進行培訓,拓寬失地農民打工空間,對年齡大、文化低的進行短、平、快的培訓,掌握一技之長;對具有初高中文化的青年農民,培訓時與大中專學校“聯合造艦”,進行電腦操作與維護、機械加工、服裝加工等技能培訓,使他們由體力型向智力型轉變,即需要什麼工種?用工單位和企業開出“訂單”,政府隨即開出“菜單”,選出符合要求的農民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後再向企業輸送、推介,而培訓失地農民的“陽光工程”和聯繫費用則由政府“埋單”,不增加失地農民任何負擔。

(2)對公益事業建設用地採取徵購方式,提高補償標準,充分考慮土地作為財產的市場價格及農民人去土地後的就業保障和社會保障等因素,確立合理的補償標準。

(3)為失地農民辦理養老、醫療、教育等保險,使之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子有所教,既解決失地農民後顧之憂,穩定思想情緒,又保證社會的安定。

(4)加快小城鎮建設發展,擴大失地農民進進城務工就業渠道,為失地農民進城居往,經商創造條件。

關於我縣城鄉社會治安情況調查報告2019年城鄉調查報告(4) | 返回目錄

根據縣政協常委會20xx年工作要點安排,11月上中旬縣政協組織部分政協委員和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負責人組成調查組,深入薛百鄉、大壩鄉、蘇武鄉、東壩鎮、泉山鎮、西渠鎮、大灘鄉、街道辦事處的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和部分居民户,採取查閲資料、現場察看、座談討論和發放調查問卷的方式對我縣城鄉社會治安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看法

總體上看,20xx年1—10月,我縣社會治安形勢較上年有明顯好轉,社會秩序安定,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及時有效的打擊,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妥善的調處,人民羣眾的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79%的調查對象認為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安全,21%的認為基本安全。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全縣社會政治穩定,治安大局總體平穩。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政法各部門及信訪等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加強了治安防範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盜竊案件、治安案件發案率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赴京訪、赴省訪較去年同期分別下降83%、66%。今年1至10月,全縣沒有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羣體性事件和殺人、爆炸等惡性案件。74%的調查對象對全縣社會治安總體情況表示非常滿意,21%的表示比較滿意,5%的表示基本滿意。

二是全民法制意識普遍增強,依法維權能力有所提高。經過“五年普法規劃”的連續實施和各級司法機關的廣泛宣傳,特別是“法律七進”活動的紮實開展,全縣廣大羣眾學法、懂法、用法的意識和法制觀念明顯增強,主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矛盾糾紛、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人和事越來越多。在自己身邊發生治安案件時,86%的調查對象選擇了主動報案,14%的選擇了協助抓捕。

三是工作機制健全完善,“三調聯動”效果明顯。人民調解個案補貼制度,去年在三雷鎮下雷村和薛百鄉宋和村試點成功後,今年在全縣全面推行,經過近一年的實踐證明,人民調解個案補貼制度在調動基層調解組織和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作用、提高矛盾糾紛調處及時率和成功率、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目前已補貼案件數達720件之多。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機制的推行,扭轉了以往司法、公安、法院分工負責,各管一塊的局面,對具備調解條件的案件,在訴前、訴中由司法、公安、法院三方聯合進行調解,既降低了訴訟費用,減輕了當事人的經濟負擔,又提高了案件的結案率和成功率。

四是信息化建設不斷加強,治安管理手段更趨完善。近幾年來,我縣治安技防設施建設強力推進,有效地震攝了不法分子,降低了各類案件的發生率,提高了人民羣眾的安全感。警務信息平台建成投入運行,使全部案件實現了網上接處警登記、網上受理立案、網上審批審核、網上製作法律文書、網上傳輸證據材料,提高了辦案效率,增強了辦案透明度。城關派出所利用旅館業信息管理系統網上比對查詢抓獲非法持有毒品嫌疑人1名,抓獲外省市上網逃犯2名。

五是主動適應大膽創新,預防關口進一步前移。為適應新形勢下的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縣公安局主動適應,積極應對,大膽探索,開拓創新,尋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社會治安管理新途徑、新模式、新方法。針對我縣近年來日光温室發展較快,捲簾機安裝數量逐年增加的實際,為了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公安局組織警力對全縣日光温室捲簾機進行了統一編號砸號和登記備案,堵塞了銷贓渠道,有效地預防了日光温室捲簾機盜竊案件的發生。城關派出所民警以實有人口管理、場所行業管理為切入點創建的社區警務超市,通過地圖與信息的共通、共融和共享,真正實現了警務基礎工作信息化。在社會管理方面創新實踐了“以房管人”、“以物管人”、“以證管人”、“以業管人”的管理新模式,在流動暫住人口相對集中的蘇武鄉西湖村設立了流動暫住人口管理警務室,加強了流動暫住人口管理。警務室成立以來,對轄區內3473名流動暫住人口入户登記、信息採集和核對,建立了《流動暫住人口登記冊》,為3407人發放了暫住證。同時對流動暫住人員所擁有的兩輪、三輪摩托車等物品進行登記,通過上網與盜搶車輛進行比對,對來源合法的車輛進行統一編號、統一噴塗、統一管理。新河派出所利用流動暫住人員管理信息成功破獲了多起治安案件。大灘鄉派出所針對農忙季節農户家中無人,盜竊案件多發的情況,提前向農户宣傳安全防範知識,提高農户的安全防範能力,並加強了農忙季節的治安巡邏,有效防止了各類失竊案件的發生,受到當地羣眾的一致好評。在矛盾糾紛調處方面,司法局探索實踐了律師參與矛盾糾紛調處的新機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六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保駕護航作用充分發揮。近年來,縣公安局始終把圍繞中心、服務發展、促進發展作為履行職能的第一要務,把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貫穿公安工作始終,特別是在石羊河流域重點治理規劃實施過程中,縣公安局積極履行職能,配合有關部門和鄉鎮化解矛盾糾紛、理順羣眾情緒、處理違法違紀行為,維護了全縣大局穩定,有力地促進了重點治理規劃的順利實施。

二、存在問題

一是普法宣傳尚待深入,法制意識有待提高。調查發現,經過持續的普法宣傳,羣眾的法制觀念有了提高,但是普法宣傳的深度與廣度還不夠,特別是有針對性的普法宣傳還有待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和農村羣眾的法律知識還比較欠缺,法制意識還比較淡薄。

二是執法隊伍尚待充實,整體素質有待提高。首先是警力不足。縣公安局核定編制214名,現有人員180名,缺編34名。全縣13個基層派出所,除城關派出所有13人,新河派出所有6人外,其他派出所都只有4人,管理人口都在1萬人以上,城關派出所管理人口達到5萬多人,警力明顯不足,存在顧此失彼的現象。其次是鄉鎮司法所人員不專職。每個鄉鎮司法所都配備了2—3名工作人員,部分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專職從事司法工作,也有部分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承擔其他工作任務,從事司法工作的精力明顯不足。第三是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不高。執法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力度不夠,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不能完全適應工作要求。這在派出所表現較為突出,許多文職人員在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的情況下,直接從事外勤工作。

三是不安定因素依然存在,社會治安形勢不容樂觀。隨着石羊河流域重點治理規劃、設施農業建設和農業結構大調整的深入推進,農村土地、水事糾紛呈逐年增多的趨勢,調處難度加大。居住分散、較為偏僻的村社盜竊案件時有發生,農村社會治安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三、工作建議

一要進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宣傳教育力度。要深入開展多渠道、全方位、深層次的全民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板報、標語、文藝節目等傳統手段與現代手段相結合的形式,向全縣人民宣傳法律法規。要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在宣傳的深度和廣度上求突破。要區別情況,因人施教。農村要以《土地承包法》、《水法》、《森林法》、《合同法》和《交通安全法》為重點,城市要以《勞動法》、《合同法》、《企業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交通安全法》為重點。學校要充實法制課的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法,法制課要以《治安管理處罰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義務教育法》為重點,同時要定期邀請法制副校長或輔導員為學生上法制輔導課。司法部門要經常深入農村辦法律講座,為農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解答農民遇到的法律問題。採取多種措施,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和遵紀守法自覺性。

二要加強司法隊伍建設。一是充實警力。首先應儘快解決縣公安局缺編問題,然後力爭用3—5年的時間實現《中共甘肅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的意見》中警力達到總人口的萬分之十點五以上的目標要求。二是加強法制教育。堅持實行依法行政,確保執法人員知法、懂法、依法執法,堅決杜絕執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三是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積極開展執法部門的職業道德教育活動,增強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觀念,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強化執法人員的社會責任感。四是加強業務教育培訓。通過對執法人員的集中培訓和輪流培訓,努力提高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和應對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全力打造一支精幹高效的執法隊伍,使他們真正成為民勤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堅強後盾。

三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一是解決好基層執法機關房屋破舊、辦公設備簡陋等問題。要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好“442”工程,通過“442”工程的實施使基層執法機關的基礎設施建設有明顯改善,為基層執法機關創造一個較好的工作環境。二是要通過積極爭取項目支持,逐步為鄉鎮司法所配備工作用車,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解決好裝備落後問題。要根據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在及時更新已有裝備的基礎上,逐步為執法人員配備較為先進的現代化裝備,提高執法隊伍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降低執法風險。四是大力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防控工作,努力構築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安全防範網絡,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要進一步加強對羣防羣治隊伍的管理,建章立制,規範行為,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四要舉全縣之力維護社會穩定。近年來,全縣土地、水事糾紛呈現出逐年增多的趨勢,調處難度加大。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明確工作職責,改進工作方法,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重點治理、農業結構調整中一些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各級組織要做到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合力,早發現,早介入,及時調處,及時化解,力爭把各種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重大事情不出縣,矛盾糾紛不上交,全力維護我縣社會政治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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