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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制度(精選18篇)

社區管理制度(精選18篇)

社區管理制度 篇1

1、值班人員:社區幹部,同時鼓勵普通黨員參與值班

社區管理制度(精選18篇)

2、值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3、值班任務:

(1)接待羣眾來訪,辦理有關手續,解決羣眾在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受理居民對社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答覆解釋居民提出的問題。

(2)負責處理突發性緊急事件,並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報告。

(3)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記錄處理過程和結果。

(4)維護辦公場所的環境衞生及財產安全。

4、值班要求:

(1)社區幹部實行輪流值班制,按時上下班,不得缺崗漏崗。值班幹部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請假或委託其他幹部接班。

(2)值班人員不在辦公室時,要保證通訊暢通,接到緊急通知應迅速到場。值班人員不得有失職瀆職、酗酒等行為。

(3)值班人員到崗須簽到並做好值班記錄,接受羣眾、黨代表、人大代表、老幹部等的監督,全年值班考勤情況作為社區幹部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

社區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社區值班工作的管理,確保社區的安全和正常工作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組織領導:

1、社區值班工作由黨政主管領導分管,由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2、辦公室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編制值班人員輪流表,並對值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值班時間:

1、雙休日、節假日、夜間值班,必須從早8:00至次日早8:00.

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至下午3:00,晚上6;00至次日早8;00.

三、值班人員的主要責任:

1、處理工作來電,答覆公務電話的查詢。

2、接待來訪羣眾,處理一般的來訪事件。

3、處理突發事件和緊急工作。

4、向社區主要領導報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5、做好社區的安全防護,做好值班記錄。

四、對值班工作的具體要求:

1、記錄好工作來電,接電話應做好來電人的單位、姓名、

聯繫方式,來電內容,並將來電內容及時報帶班領導,並由帶班領導作出相應的處理。

2、對突發事件,應及時彙報帶班領導,除少數人員留崗而外,其餘人員應由帶班領導及時趕往現場。

3、對縣、鎮相關來電應及時彙報帶班領導,如遇緊急會議通知,突發事件。

4、值班期間如遇上級部門檢查工作,羣眾來訪,應認真接待,認真做好記錄。

五、值班紀律:

1、值班人員如在值班期間離崗,應作出相應的處罰。

2、在值班期間離崗,發生重大事故,應追究相應的責任。

3、認真做好交接班,在交接班時應對未處理完的工作作交接。

西門社區

20xx年12月1日

社區管理制度 篇3

為了能貫徹落實社區規範化管理要求,及時瞭解社區的情況,處置社區發生的各種問題,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上報,更好地開展便民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社區全體工作人員在每週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全員輪流參加值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能夠熟練掌握通訊器材的使用,應急電話的撥打和聯繫,值班點必須備好應急電話號碼本。

三、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值班時要認真負責,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四、值班人員對社區內發生的各種突發性事件,要採取有利措施,及時處理,並及時向領導及上級部門報告。

五、在重要活動、重大會議及防颱、防汛、大雪等重大災害性氣候期間,社區安排專人進行值班。

六、值班表上報北區一份,社區進行存檔保存備查。

社區管理制度 篇4

一、社區居民委員會應安排好節假日的值班制度。

二、 社區居民委員會值班帶隊人員必須是在職社區居民委員 會幹部、其他人員可以發動和組織居民中的積極分子協助參加。

三、值班人員必須能熟練掌握通訊器材的使用,應急電話的 撥打和聯繫,值班點必須備好應急電話的號碼本。 ?

四、應按時到崗,並做好值班記錄。 ?

五、值班人員除做好居民的接待和事情的處理、樓院的巡查 外, 對值班期間發生的突發性事件, 應及時通知社區黨總支書記、 主任、 社區工作者到場, 迅速與有關方面聯繫, 實施搶救和搶險, 並組織人員協助做好現場的安全保衞工作。 

六、值班人員不得隨意脱(離)崗,不得在值班時間內酗酒及 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

社區管理制度 篇5

1、日常上班實行值日製度,節假日期間實行值班制度,由社區全體工作人員輪值,值班安排表應及時報送街道備案。

2、值日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崗值日,負責當天辦公場所的衞生清理、安全保衞以及羣眾的來訪接待及街道工作。

3、節假日值班人員按正常上班時間到位,每班應指定一名社區幹部帶班,帶班人員負責當日的值班簽到,值班人員做好當天轄區的環境衞生、安全生產、羣眾來訪接待、安定穩定以用突發事件的緊急處置等工作。

4、值日值班人員應按時做好交接班,遵守值班紀律,除定時路面巡查外,中途不得脱班。

5、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對上級的有關通知和羣眾反映急需處理的事宜在做好記錄的同時,應及時準確地向社區主要領導彙報,並按領導批示予以辦理,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的暢通。

6、值班人員因病因事等原因無法值班的,應事先報社區黨支部書記批准,另行安排人員值班。

7、特殊情況的值日值班由社區按有關規定另行安排。

社區管理制度 篇6

xx社區關工委成立於x年年初。一年來,在區、街關工委的正確領導下,社區關工委努力挖掘社區資源,充分發揮“五老”隊伍作用,針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抓住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以創造性的工作思維和紮實的工作作風,不斷探索社區關工委在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有效途徑,構建起較為完善的社區關工委工作管理體系。特制定面圖xx社區關工委工作制度。

一、學習制度

1、關工委全體成員每月集中一到兩個半天共同學習全國、省、市、區、街各級政府會議精神和關心下一代工作業務知識及相關工作經驗等。

2、每年必須參加一次街道關工委組織的培訓活動。

3、個人利用休息時間採用多途徑的學習方式增強關心下一代的工作能力,每年至少讀一本相關書籍。

二、會議制度

1、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社區青少年問題研究會,邀請街道青少年教育辦公室領導、轄區內中國小校法制副校長、學校教導主任、管段户籍等人蔘加,共同制定相關措施,不斷加強轄區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設,減少和杜絕未成年人犯罪,幫扶弱勢青少年。

2、每月20日召開社區關工委例會,組織策劃各類青教活動,彙報幫教小組對問題青少年幫教進展情況,討論青少年中存在的共性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三、工作制度

1、年初將根據街關工委的工作重點制定社區關工委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2、接受街關工委的日常檢查、年終考核。

3、每次活動進行詳細記載,圖片資料詳實。

4、利用各種會議以及宣傳櫥窗、黑板報宣傳關工委工作、宣傳學生先進事蹟、營造創建育人的氛圍。

社區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街道××社區老年人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

第二條 本團體性質:是由本社區居住的老年人自願組成的,自主管理、自我服務非盈利性組織,限於本社區活動的基層老年性羣眾民間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根據“社區老年福利星光計劃”開展本社區的老年活動,發展老年事業,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為本社區全體老年人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的職責是對本社區“星光老年之家” 的日常管理和具體運作及對老年之家的各項設施、設備行使使用和管理的權力。

第五條 本協會受××社區居委會的領導,接受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區老工辦的監督。

第六條 本團體的住所: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依託社區的“星光老年之家”開展本社區的老年人管理、服務和組織社區內老年人學習國家法律政策、開展老年養生保健、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活動,組織低齡老人成立“老年志願者隊伍”開展社區高齡老人日間照料、入户服務、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凡本社區居住的老年人承認本章程、自願申請入會的均可以加入本協會。

第七條 加入本協會的程序是填寫社區老年協會會員登記表,領取會員證。

第八條 協會會員的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協會團體活動的權利;

(三)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四)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有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權利。

第九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循本協會章程;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

(四)交納會費。老年優撫對象、社會孤老、殘疾老年人、享受“低保”的老年人免交會費。

第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和罷免

第十二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關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組織協會的議事和決策,制定、修改協會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及協會負責人。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有效,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升效。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召開一次代表會議。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當地民政局批准同意。

第十五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 理事會的職責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祕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祕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 ) ××××××××××××;

( )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會的負責人設會長、副會長、祕書長。協會會長由社區居委會負責人擔任,其他成員由社區居委會提名或會員代表5人以上聯名推薦,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代表通過。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1、 會費;

2、 捐贈;

3、 政府資助;

4、 在核準的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收入。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的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用於社區老年協會的活動,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的資金由社區居委會代管,動用老年協會的資金需經老年協會負責人會議通過,社區居委會批准,資金使用情況每年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並向會員公佈一次。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及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經×年×月×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區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居民依法實行自治,創建社會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整潔、生活方便舒適、人際關係和諧的文明社區,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社區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社區開展居民自治活動,應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進行,體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原則,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第三條 社區黨組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開展工作,在社區內各類組織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社區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社區居委會)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充分發揮計生協、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志願者等社區內各類組織的作用,做好社區工作。

第四條 社區居委會積極協助辦事處開展工作,辦理辦事處委託的有關事務;接受辦事處對社區工作的指導、支持和幫助;屬於社區自治範圍內的事項,由社區居民和社區自治組織管理。

第五條 本社區居民自治章程必須在廣泛徵求居民及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經社區居民會議討論通過或修改。一經通過,社區居民、社區內各類組織、駐社區單位應自覺遵守

第二章 社區自治組織

第一節 社區居民會議

第六條 社區居民會議是社區的權力機構,由本社區十八週歲以上居民或户代表參加,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代表二至三人蔘加。社區居民會議必須有全體十八週歲以上居民過半數或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組選舉代表的過半數,才能舉行。會議的決定,由出席人的過半數通過。居民會議的決定,社區居委會及全體社區居民必須遵照執行。

第七條 社區居民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討論通過本社區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選舉或罷免社區居委會成員;

(三)制定和修改社區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約;

(四)聽取和審議社區居委會的工作報告;

(五)改變和撤銷社區居委會不適當的決議、決定;

(六)審查社區財務收支情況;

(七)討論決定其他涉及社區居委會利益的重要問題。

第八條 社區居民會議由社區居委會召集和主持。居民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週歲以上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户代表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組代表提議,應當召開居民會議。

社區居委會

第九條 社區居委會是社區居民會議的辦事機構,是本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羣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辦理本社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管理計劃生育、調解糾紛、維護秩序,向辦事處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第十條 社區居委會成員由具有選民資格的本社區居民直接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一條 社區居委會任務:

(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辦理本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三)調解民間糾紛。

(四)協助辦事處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衞生、計劃生

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五)向辦事處反映居民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第十二條 社區居委會下設計劃生育、經濟管理、人民調解、治安保衞、文教衞生、社會福利等專門工作委員會。

第十三條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

(一)學習制度。每月16日為學習日,主要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文件;不斷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會議制度。居委會每週一次辦公會,每季一次彙報會,年終一次總結會,總結前段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決定,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和措施,研究處理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居委會議必須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方可召開。

(三)建立任期目標,年度目標和分工負責制,並定期進行總結檢查,年終考核計酬。

(四)“三務”公開制度。“三務”公開包括黨務、政務、財務。主要涉及社區內重要公開監督事務、成員的工作目標和分工及工資報酬、計劃生育、財政收支等有關居民關心的重大問題。建立“三務”公開欄,每月召開一次監督小組會議徵求意見,並於每月18日進行公開。

第十四條 社區居委會成員守則

社區居委會成員是居民民主選出的利益代表人,是居民的公僕,應努力為社區謀發展,為居民謀利益。居委會成員應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作風民主,密切聯繫羣眾,熱心為羣眾服務,主動接受居民監督。

社區居民小組

第十五條 本社區居委會下設居民小組,每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1名、組員1至3名,由居民小組會議直接選舉產生。居民小組在社區居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完成社區居委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十六條 居民小組成員職責:

(一)組織本組居民貫徹執行居民會議、居委會決定,組織本小組的各種會議和活動。

(二)組織本組居民積極推進社區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並對居務進行監督,提出建議。

(三)協助居委會開展工作,並及時向居委會反映本轄區居民意見、建議和要求,當好居委會的耳目和參謀。

(四)組織本小組居民開展計劃生育居民自治,搞好計劃生育工作。

(五)調查、掌握本小組的計劃生育情況,及時、準確上報《居民小組人口與計劃生育情況登記表》。

第三章 社區居民

第十七條 本社區居民既包括有本社區户籍的居民,也包括户籍不在本社區但在本社區內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社區非户籍居民。

第十八條 本社區居民享有的權利:

(一)本社區户籍居民享有以下權利:

l、享有法律規定的一切權利。

2、年滿18週歲的居民(剝奪政治權利者除外),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有參加居民會議、討論決定社區重大事務問題的權力。

3、參加社區集體活動,對社區事務有知情權、管理權;對居委會成員有監督權、評議權。

4、享有在本社區舉辦各項事業和公益事業的權利。

(二)本社區非户籍居民享有以下權利:

I、享有法律規定的一切權利。

2、參加社區集體活動,對社區事務有知情權;對居委會成員有監督權、評議權。

3、享有在本社區舉辦各項事業和公益事業的權利。

第十九條 本社區居民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約,執行居民會議和社區居委會的各項決議、決定。

(二)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積極配合社區居委會開展工作。

(三)遵紀守法、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尊老愛幼、鄰里團結,敢於同一切危害國家、集體和居民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四)移風易俗,摒棄陳規陋習,爭創文明幸福家庭,爭做文明市民。

第四章 居民議事規則

第二十條 議事內容:

(一)各項社區建設規劃是否切實可行,具體工作計劃是否得到落實。

(二)居民自治工作中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的是否合理,執行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三)各項福利事業、計劃生育、文教衞生及其它社區重要工作如何開展。

(四)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政府決定是否得到認真貫徹執行。

(五)社區居委會成員工作是否盡心盡職,作風是否民主,行為是否廉潔奉公,居民中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和自治章程。

(六)社區財務收支計劃和重大項目財務開支是否合理。

第二十一條 議事方法:

(一)定期召開居民會議報告工作,研究、解決自治活動中的重大問題,聽取居民意見和建議程序。

(二)組織居民小組開展經常性活動,及時徵求居民意見,聽取居民的要求和建議,通過代表介紹居委會重要工作情況。

(三)組織召開各種類型的座談會,設立民主信箱,廣泛徵求居民意見,及時回答居民的諮詢。

第二十二條 議事原則:

(一)議事必須在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堅持言論負責的原則,具有良好的議事程序。

(二)居民議事決定問題時,必須有半數以上居民同意方為有效,少數人應服從多數人意見。對議事過程中的不同意見,不得責難和打擊報復。

第五章 社區服務管理

第二十三條 社區居委會開展社區管理工作時,必須充分依靠社區居民會議和廣大社區居民,執行社區居民會議的決議和決定,做好社區服務、社區計生、社區衞生、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社區治安等社區公共事務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 社區居民必須理解和支持社區居委會的工作,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管理,積極參與社區各項公益活動。社區居委會應積極發展志願者,實行社區志願者登記制度,建立社區志願者隊伍,定期開展志願服務活動。

第二十五條 社區居委會建立健全社區服務網絡,豐富社區服務項目,為社區居民提供形式多樣的服務。

第二十六條 社區居委會應經常調查、掌握本轄區內孤、寡、殘、疾、鰥和老年人、貧困户、失業者的情況,並組織社區志願者、社區內單位和社區居民為他們提供經常性服務和幫助。

第二十七條 社區內各類組織必須積極協助社區居委會的工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共同搞好社區建設。

第二十八條 駐社區單位應積極參與社區建設,按照資源共享、共駐共建的要求,充分利用單位的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實行無償或低償服務,不斷增加為居民服務的項目。

第二十九條 對社區居民居住狀況、人口狀況(特別是育齡人員、失業人口、低保人口和刑釋解教人員)實行登記管理。

第三十條 制定社區服務、社區計生、社區衞生、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禮區治安的居規民約,共同遵守執行。

第三十一條 社區居民必須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做到家庭和諧,促進社會安寧。

第三十二條 社區居民、社區內各類組織、駐社區單位有權對社區內的各項工作進行監督和評議。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居民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並報辦事處備案。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社區居委會負責解釋。

社區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區建設,完善社區功能,保障社區民主自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社區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XX社區由社區黨支部委員會、社區委員會、社區成員代表大會以及社區協商議事委員會構成。

第三條 XX社區委員會,是在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領導下的社區居民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羣眾性自治組織。

第四條 XX社區委員會的工作受豐樂街道辦事的指導。

第二章 社區委員會的任務、權利

第五條 社區委員會的主要任務。

(一)宣傳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教育社區成員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提倡科學、反對迷信,提倡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開展多咱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二)組織開展面向社區成員的各種社區服務和文化娛樂活動、體育活動。發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事業。

完善對老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和弱勢羣體的服務網絡,開燕尾服羣眾性的互助、互濟活動,幫助失業人員就業。

(三)協助政府做好社區成員最低生活保障和企業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維護本地區的社會治安和對流動人口的管理,開展對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活動。解決民間糾紛,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徵兵、計劃生育、婦女和僑務等與社區成員有關的各項工作。

(四)搞好社區環境的淨化、綠化、美化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協助有關部門發展社區衞生事業,開展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服務。

(五)維護社區成員的合法利益,對社區內的煤氣、環衞、供水、供電、供暖等公共服務和物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評議。負責聯繫社區內的人大代表和社區委員,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社區委員會是社區工作的執行機構,履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自治原則。行始民主自治權、民主協管權和民主監督權。

社區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社名稱:管理學院戲曲協會。

第二條 本社性質:戲曲文化愛好者自願組成的非盈利性學生社團。

第三條 本社宗旨: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弘揚民族傳統藝術。

第四條 本社接受校團委,外語系團總支的領導和聊城職業技術學院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活動形式

第五條 組織社員對民族戲曲文化進行認識與研究及在此基礎上面向全校開展文藝,宣傳活動。

第六條 與第五條內容相關的其它合法活動。

第三章 社員

第七條

(1)具有聊城職業技術學院正式的學籍;

(2)承認本社團章程;

(3)按規定交納一定的社員費。

第八條 社員入社程序

(1)提出入社申請並提交申請書;

(2)經社員代表大會審核通過;

(3)由社員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發給社員證及本社會徽。

第九條 社員有以下權利:

(1)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社團的活動;

(3)獲得本社團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社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5)向本社團推薦社員的權利;

(6)請求本社團維護其合法利益,幫助和解決在本社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的權利;

(7)入社自願,退社自由。

第十條 社員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本社團的章程,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2)維護本社團的合法利益;

(3)參與本社團的活動,完成社團的任務,宣傳社團的宗旨,維護社團的聲譽;

(4)主動向社團提供各種信息,意見和建議,協助並監督組織活動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 本社團實行入社自願和退社自由的原則。

第十二條 社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社常務理事會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社員大會,其職責如下: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本社執行機構(即常務理事會)

(3) 審計本社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 決定終止事宜

(5)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社員須有2/3以上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對到會社員負責。

第十五條 社員大會每年一屆

第十六條 社員常務理事會在閉會期間領導本社開展日常工作,對社員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 社員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1) 執行社員大會的決議

(2) 籌備召開社員大會

(3) 決定社員的吸收和除名

(4) 向社員大會彙報工作和財務狀況

(5) 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6)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7)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本社社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熱心學生社團工作。

(3) 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4) 有參與學生工作一年以上經驗。

第十九條 本社社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任期由本社社員大會決定,連任不得超過兩屆。本社社長不得兼任其他學生社團負責人。

第二十條 本社社長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2) 檢查社員大會,社團執行機構的落實情況

(3) 代表本社社員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4) 在社員大會及其他相應的會議上發言,彙報工作

(5) 執行社員大會賦予的其他權力

第二十一條 本社副社長行使以下職權:

(1) 主持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 協助社長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4) 常務副會長在會長不在時代行會長職責

第五章 資源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二條 本社團經費來源

(1) 會費

(2) 捐贈

(3) 外聯

(4) 要核准活動範圍內開展的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條 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活動範圍和事業有關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員中分配。

第二十四條 本社建立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是準確,完整。部將相關內容以適當形式進行公開。

第二十五條 本社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社換屆或重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進行社員大會常務理事會的具體財務審計。

第二十七條 本社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和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條 對本社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團委,學生會,校社聯,本社團的執行機構或10名以上本社團成員聯合提出,並交經本社社員大會通過。

第二十九條 本社修改的章程,須在社員代表大會上通過後7日內報團委及社聯會。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條 本社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執行機構擬出終止協議。

第三十一條 本社終止協議須經社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掛靠院系審查同意。

第三十二條 本社終止前,須在校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務,處理幕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後的活動。

第三十三條 本社經校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四條 本社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團委的監督下,照聊城職業技術學院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 x年11月 4日社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管理學院戲曲協會社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區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社區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落實好再就業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的社會效能,根據上級相關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執行範圍:

濱海社區公益性崗位人員。

二、公益性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為22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崗位人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醫院證明,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主任簽署意見,主管領導審批後,方能休病假。請病假一年內請假時間不超過3個月,若有特殊情況的,請假時間不能超過半年;在病假期間確實不能堅持工作的,用工單位可根據規定退回勞務派遣組織。

2、病假審批程序:公崗人員請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據醫院證明,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社區領導批准簽字蓋章後,隨考勤勞動就業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據醫院證明,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社區領導批准簽字蓋章後,報就業局審批備案。

3、病假工資待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並有醫院診斷證明書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資,依此類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審批程序:公崗人員請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寫出書面請假申請報告,由社區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隨考勤報勞動就業局。

2、事假工資待遇:公崗人員請事假,工資按實際天數扣款。事假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3、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累計曠工14天,按開除處理。

三、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獎懲辦法:

(一)社區每年度向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續簽訂下一年勞動合同,對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二)對在公益性崗位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表現突出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經考核,由社區進行表彰獎勵。

(三)對於錄用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凡是連續15日或年累計30日不上崗工作,拒絕上崗安排的,我們社區可以突出申請解除聘用合同,並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備案。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必須遵循勞動保障所制定的管理辦法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區內更好地開展工作。

公益性崗位本着以事定崗、以崗設人的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區勞動就業局實施具體檢查管理。

四、考勤紀律

1、工作作息時間為:上班:早7:00時-8.30 下午:5點-6點(北京時間)

公崗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社區有專人負責考勤,考勤員應以身作則,秉公辦事,如實記載。

五、具體要求

社區要組織公崗人員認真學習本通知,並嚴格執行本通知的有關規章制度。

本規定自x1年1月10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社區管理制度 篇12

一、網格化營銷內容及特徵

為了將公司營銷資源和營銷模式以本地行政區域、社區規劃、街道等為基礎,按照分區分片、點面結合原則,將現有市場分為若干網格區域,網格內配臵網格片區經理或小組長及若干組員,各網格片區承擔轄區每一個網格單元內所有市場開拓及維繫、經營創收、安裝、維護等工作。

“網格化營銷”是集銷售、服務、客户發展與維繫等多種功能為一體,形成的一個能夠支撐各種經營策略和營銷活動落地的平台,實現“安、維、營”集中一體化。它通過對市場的細分,劃分網格,配臵相應的資源,搭建網格化營銷體系,對網格內的銷售團隊進行整合,通過銷售過程的支撐和管控,有效提高銷售人員的工作效率和綜合素質,提升銷售成功率,從而促進業務推廣的無縫隙覆蓋,提高公司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實施網格化營銷的目的與意義

當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各通訊運營商在業務上採取的營銷手段層出不窮,公司在長遠發展上採取傳統的營銷模式和手段已難以滿足業務發展和市場競爭需要,加之客户消費需求不斷升級,實施網格化營銷非常必要,網格化營銷主要有以下幾種優勢:

(一)、快速響應市場,實現區域內各項業務目標市場精細化運作。資源的落實以及片區責任制度的建立,使得營銷員的工作指向性更強,應對競爭時更具靈活性和敏捷性,通過客户名單制、渠道名單制管理,推進營銷單元的銷售能力提升,擴大客户規模,促進公司業務發展,提升公司業績。

(二)資源下沉,將公司人力、營銷、技術等資源匹配至一線營銷組織,提高運營效率和效能,使網絡資源實現最大化。

(三)從“推銷型營銷”向“服務型營銷”轉變,以適應市場競爭需求,彌補劣勢,發展優勢,提高競爭力,通過實踐網格化營銷,可逐漸提升員工對通信行業未來競爭環境的認識,使得員工切實感受到“服務型營銷”將成大勢所趨。

(四)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考核激勵機制,實現責、權、利匹配,充分調動營銷組織經營創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最終實現“區域全覆蓋、客户全觸及、市場全掌握”的目標。

三、網格化營銷實施步驟

網絡化營銷的實施不僅是對營銷部門自身的調整,而且涉及運維、工程技術、財務等各個部門職責和結構的調整。實施網格化營銷需要經過以下四個步驟。

步驟一:劃分網格

網格化營銷的基礎是網格的劃分,網格劃分是否合理、邊界是否明確、目的是否清晰都會直接影響到網格化營銷的執行效果。網格劃分要以空間為主要維度,方便公司營銷團隊在有限的範圍內更準確快速地接觸到客户。

同時須充分考慮公司當前業務覆蓋範圍、寬帶資源覆蓋範圍、技術服務支撐能力、地理位臵、公司規模、市場競爭形勢以及當地經濟、人口信息等情況,來確定劃分區域的數量。網格劃分須綜合考慮不同網格區域之間的客户數量和資源能力對比,儘量做到網格區間的實力均衡,網格間的邊界劃分務必明確,以免後續可能出現網格間爭奪客户的情況。

步驟二:網格化組織的搭建

1、根據本地存量客户、潛在客户的區域分佈特點,按照“縱向延伸、橫向覆蓋”的工作思路,通過對市場的細分,將公司轄區劃分成若干個片區,各片區成立服務點,每個片區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的片區經理組成網格經理,網格經理下設專職或兼職的負責客户管理的營銷專員,負責銷售的營銷專員組成無縫的中小客户營銷服務體系,網格內各項業務的安裝、維護由公司工程隊、運維部門分網格區域指定專人包乾負責。網格團隊實行轄區管理,對片區營銷人員薪酬予以適當傾斜,強化激勵考核,以渠道為切入點、以網格化管理為手段,實施精確營銷,促進渠道建設、業務發展、客户維繫、服務提升等工作的有效開展,達到“快速覆蓋、有效突破、市場掌控、深入挖掘”的目標。

2、公司可組建跨部門的虛擬團隊,或招募社會代辦合作渠道人員組成虛擬團隊。虛擬團隊以市場營銷人員為主,

情況可選擇涵蓋集團客服人員、個人VIP客户服務人員及網絡維護人員。虛擬團隊可設立網格負責人一職,該崗位由市場營銷人員擔任。

虛擬團隊中除市場營銷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均同時從屬於各自部門和虛擬團隊及業務合作代理商,工作考核指標也同時分屬兩個部分,這部分人員的主要工作仍接受原部門安排,片區經理只能分配日常和常規性的工作。當工作內容發生衝突時,片區經理應與其他部門負責人溝通解決。虛擬營銷網格團隊示意圖如下:

步驟三、制定管理流程和考核辦法

為使網格化營銷團隊發揮最大效應,避免因資源衝突和目標不一致造成的網格團隊之間內部的衝突,須根據經營目標任務、資源配臵情況,制訂完善的網格化團隊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為使營銷網絡無縫隙覆蓋,公司市場部門要對營銷隊伍實行網格化管理,要求營銷人員對本片區的所有客户提供所有業務的全方位服務,包括樓宇進線協助、渠道建設、欠費清繳等工作,並要求每天撰寫工作日記,歸納成果與信息,做到營銷區域內“處處有人管、事事有人問、精確無死角”。

1、網格化片區團隊工作職責

(1)收集網格區域內的團體客户、小區客户信息,按網絡覆蓋客户、存量客户、潛在客户、意向客户、新增客户、重點客户等進行分類建檔。

(2)收集並上報網格區域內競爭對手的寬帶資源信息和資費策略,策反競爭對手客户,承擔公司派單營銷工作。

(3)負責網格區域內集團客户等重點客户的拜訪、客情、維護等售前、售中、售後系列化工作。

(4)承擔網格區域集團客户和個人客户業務指標落實,負責網格區域內業務的策劃和宣傳、推廣,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經營創收指標等。

●網格片區經理職責:承擔業務發展指標實現,轄區年度目標任務分解,網格內部人員的考核,各項業務日常銷售、促銷,轄區業務工程安裝、運維工作的協調,網格區域的日常工作管理等職責。

●網格片區營銷員(客户)職責:按區域客户名單制實施營銷,宣傳促銷活動的開展,客户維繫,欠費、續費的催繳,市場競爭信息的.收集及反饋,完成銷售指標等。

●網格片區營銷員(銷售)職責:按區域客户、渠道名單制實施寬帶營銷及其他業務營銷,代理渠道的拓展、管理、督導,市場競爭對手信息的收集和反饋,競爭對手客户策反、派單營銷的執行,完成銷售指標等。

●安裝維護專員職責:按時完成客户寬帶、高清、數字電視的安裝調試,負責網格內客户故障的投訴處理,協助網格經理制定工程項目技術方案,網格內設備、線路的日常維護等。

2、網格化營銷團隊的日常管理:

客户拜訪:網格片區經理對收集到的客户信息進行篩選

社區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社區青少年健康成長,促進家庭、學校、社會教育同步進行,根據洪山鎮黨委、政府的有關精神,結合社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是培育引導社區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大課堂,配合學校、幼兒園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義務教育活動,促進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積極營造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的社區氛圍,加強對社區青少年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思想教育,配合學校建立社區青少年社會實踐教育基地,寓教於樂,開拓視野,為青少年營造一個積極向上、科學文明的社會環境。

三、結合社區青少年的愛好、特長髮展規律,協調學校組織青少年積極參與社區文體活動,以老、中、青、少相結合原則,促進青少年德、智、體全面發展。

四、配合學校定期邀請心理專家、法律顧問對社區青少年上健康教育課、教育青少年“珍惜生命,遠離毒品”,遵紀守法,好學向上。

五、利用社區法制專欄、科普長廊等對社區青少年進行宣傳教育,協調學校每學期組織2至3次青少年到社區開展社會主義實踐教育,參與社區建設,清理亂張貼、打掃衞生等,教育青少年從小養成愛學習、愛勞動、愛思考的良好習慣,引導鼓勵青少年刻苦學習文化科學知識,長大爭做一個國家有用的棟樑之材。

社區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全稱為xx市棋類協會(簡稱為棋協)。

第二條市棋協是在xx市體委領導下的全市棋類活動的羣眾性組織,其委員會成員由市(縣、區)體育主管部門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中關心、支持、熱愛、懂行的棋界人士自願組成,是一個百營利為目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市棋協的宗旨是遵守憲法、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對棋類事業的方針政策,廣泛團體全市棋界人士和棋類愛好者,努力發展我市棋藝事業,從事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普及棋類活動,促使圍棋、象棋、國際象棋棋藝水平的提高,為建設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服務。

第四條市棋協接受xx市體育總會和xx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市棋協及辦事機構設在浙江省xx市城東經濟開發區xx市體育運動學校內。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市棋協的業務範圍是:

(一)指導全市羣眾性棋類活動的普及工作。

(二)在開展羣眾性業餘棋類活動的基礎上,加強業餘訓練的提高工作,積極向上級部門推薦優秀運動員。

(三)組織訓練、教學方面的經驗交流、棋藝講座和學術研究,蒐集整理和印發國內外的棋類資料,促進教育訓練水平的提高。

(四)不定期舉辦棋類骨幹訓練班,提高運動員的棋藝水平和裁判員的業務能力。

(五)受上級部門的委託,組織開展考核和推薦等級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的工作。

(六)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舉辦全市、全省乃至全國比賽等活動。

(七)在上級體育部門的直接領導下,認真而努力地做好涉外棋類交流活動。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生產、罷免

第七條市棋協設委員會制。由xx市屬單位、越城區、xx縣、上虞市、諸暨市、嵊州市、新昌縣的棋界人士、棋類愛好者和關心支持棋類事業的有識之士協商組成。

第八條市棋類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體委員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委員;

(三)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九條市棋協第屆委員會任期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主席團成員(祕書長、副主席以上人員)表決通過,報市體總和民政局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條委員會人選經民主協商和領導批准相結合產生,下屆委員會由上屆委員會協商提名。

第十一條全體委員會須有2/3以上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2/3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十二條全體委員會議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也可通過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三條市棋協敦請熱心支持棋類運動的領導同志和知名人士為本會之名譽主席或顧問;敦請對棋類運動有較大貢獻的領導同志和企業家擔任協會職務。

第十四條市棋協主席、副主席、祕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市棋協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祕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五條市棋協主席、副主調節、祕書長為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全體委員大會表決通過,報市體總審查和民主政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十六條市棋協主席、副主席、祕書長任期從現在起最長不得超過三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全體委員大會2/3以上表決通過,報市體總審查並經民政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十七條市棋協主席為本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並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全體委員會議;

(二)檢查全體委員大會決議和工作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十九條祕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有關方面開展工作;

(三)提名委員以上人選,交全體委員會會討論決定。

第四章資產管理、經費使用原則

第二十條市棋協的經費來源:

(一)市體總核撥;

(二)社會團體、有關企業、個人贊助;

(三)利息。

第二十一條市棋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作它用。

第二十二條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善。

第二十三條市棋協活動經費的開支由市棋協主席(或祕書長)會同財務部門審批支付。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條市棋協章程的修改,須經全體委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五條市棋協修改的章程,須在全體委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市體總審查同意,並報民政局批准後生效。

第六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合併、分立等原因需要註銷,由主席、副主席、祕書長聯席會議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七條終止動議經全體委員表決通過,報市體總審查同意。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終止前,須在市體總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經民政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x年12月12日經全體委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經xx市體總審查報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區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貫徹落實《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杭政〔x6〕2號)文件精神,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規範公益性崗位管理,確保公益性崗位的健康發展,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制定本辦法。

一、社區公益性崗位的範圍

社區公益性崗位是指街道(鄉鎮)、社區居委會(行政村)直管的社區保安、社區保綠、社區保潔、社區助老助殘等社區服務性勞動崗位。

1、社區保安是指小區門衞、巡邏、小區車輛管理等維護社區安全的崗位。

2、社區保綠是指維護社區綠化的崗位。

3、社區保潔是指維護社區衞生的崗位。

4、社區助老助殘是指為困難老人、特殊貢獻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提供日常綜合照料、生活服務等服務的崗位。

上述崗位由物業公司管理的,不納入社區公益性崗位的範圍。x6年7月1日前,已簽訂社區公益性崗位協議上崗,後轉為由物業公司管理的社區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可繼續享受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扶持政策。

二、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條件

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應持有《杭州市就業援助證》(以下簡稱《援助證》),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男50週歲及以上、女40週歲及以上至未到達法定退休(或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下同)年齡;

2、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非主觀原因造成失業一年以上的或其他就業困難的。

三、社區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協議

在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必須與街道簽訂非正規組織就業協議,協議一年一簽。初次上崗協議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按規定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等。

從業人員在簽訂協議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為便於辦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手續,協議期限應設定在距離法定退休年齡2個月以上為止。

四、社區公益性崗位人數的審核

社區公益性崗位實行按需定員、總量控制,崗位人數按社區規模、人口總量、綠化面積、安全設施等實際情況確定。需要增加社區公益性崗位人數的,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向區就業服務處填報《杭州市新增社區公益性崗位人數審核表》(附件),區就業服務處審核後報市就業服務局核定。

五、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初次上崗的手續

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對初次上崗的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須在其户籍、居住和崗位所在社區分別同時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後相關社區的勞動保障服務室將公示意見反饋給相應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方可與其簽訂協議。

在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要為其辦理提檔手續並在杭州就業事務管理系統中對其就業狀況輸入“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在其《援助證》的“就業情況”欄做好記載,其《援助證》和檔案分別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和市就業服務機構集中保管。

六、社區公益性崗位的考核考評制度

街道、社區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社區公益性崗位考核考評制度。經考核考評不合格的,在規定期限內仍未達到要求的,解除其非正規組織就業協議。

七、其他

1、社區公益性崗位的補貼項目、標準、資金來源、申請資料按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杭州市財政局《進一步加強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杭勞社就〔x6〕143號、杭財社〔x6〕633號)有關規定執行。對市撥社區公益性崗位的各項補貼,各區、街道(鄉鎮)應及時撥付到位。

2、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街道、社區勞動保障站室要切實加強對社區公益性崗位的監督管理,建立日常實地檢查制度。對社區公益性崗位各項補貼的申請要認真把關,防止虛報冒領等情況的發生。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積極配合勞動保障、財政部門的審核、檢查工作。對於弄虛作假、違反政策騙取社區公益性崗位各項補貼的單位和個人應視情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要加強對社區公益性崗位政策的宣傳和引導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充分發揮社區公益性崗位在解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工作中的作用,真正把社區公益性崗位用於安置就業困難人員。

社區管理制度 篇16

為貫徹人口計生基本國策,全面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推動計劃生育居民自治,實現“三為主”,不斷滿足育齡羣眾需求,使避孕節育、生殖健康工作順利開展。根據計生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計劃生育居民自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必須堅持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的原則,實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管理機制。

第二條 社區居委會是抓好計劃生育居民自治的主體機構,在華大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直接領導下,接受計生主管部門指導和羣眾監督。

第三條 社區居委會應積極創造條件,加強計生宣傳陣地建設,辦好計劃生育人口學校,開展優質服務,為育齡夫婦的婚、孕、產、育提供全程服務,搞好計劃生育政策法規、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知識的宣傳教育。

第四條 計生協會要完善好會員聯繫户制度,充分發揮計生協會小組長的作用,對育齡羣眾思想、生產、生活、生育中的具體問題,及時向社區“兩委”反映他們的合理要求,並協助解決具體困難。

第五條 社區居委會每年組織一次生殖健康服務,並逐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健康諮詢,並對不孕婦女和計生術後併發症對象開展服務,解決具體問題。

第六條 社區居委會應每季度將計劃生育經費開支、生育證發放、獎勵和違約處理結果等有關情況實行公開,加大民主監督力度。

第七條 加強信息反饋,搞好網絡管理,抓好社區計生協會小組長月例會,彙報各計生信息,上下聯動及時掌握好計生工作的動態,採取相應工作對策。

第八條 實行計劃生育是公民應盡職責和義務,每個育齡羣眾必須從自身做起,從身邊人員做起,模範實行計劃生育。

第九條 新婚青年應參加婚前身體檢查和相關知識培訓,積極做好優生檢測。

第十條 符合生育一孩條件的已婚夫婦要求生育一孩的,出具相關證明到街道計生部門領取《計劃生育服務證》後方能懷孕生育;符合再生育子女政策要求生育的,需經本人申請,街道審核,區計劃生育局批准。

第十一條 已生育孩子的育婦,要根據自身情況在計生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下選擇適合自身生理特點的避孕方法。

第十二條 外出流動人口必須到街道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已婚育婦簽訂有關計劃生育協議書,每季度反饋本人計劃生育有關情況。

第十三條 違法懷孕的應主動到計生服務站進行檢查,及時落實補救措施人流或引產,終止妊娠,落實避孕措施。

第十四條 房屋出租户要與社區計劃生育機構簽訂計劃生育協議書,並負責做好計劃生育聯繫工作。要督促外地流入本社區居住1個月以上的流入人口,到社區登記。

第十五條 計生工作成績優秀人員,被評為計劃生育先進個人的,獎勵100元,獲市先進個人的獎200元,獲省級以上先進個人獎500元。

第十六條 對依法生育一孩的夫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按《XX省計劃生育條例》精神,兑現獎勵。

第十七條 因逃避計劃生育而造成政策外生育的,要進行徵收社會撫養費。

依法實行計劃生育,遵守本社區《計劃居民自治章程》,配合社區計生管理,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規範生育行為。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社區管理制度 篇17

根據各級政府對除四害工作的要求,結合社區實際情況,為加強本社區的除四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四害工作必須按上級部署要求組織的實施。

二、開展本社區內環境衞生綜合治理,徹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除四害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投藥人員必須經過相關投藥培訓方可上崗。

四、投藥前必須採取有效方法通知居民,説明投藥時間、區域及注意人畜誤食,食品店的投藥方法,告知時間表至少一天。

五、除四害用藥必須是上級指定用藥,並且在指定的公司購買。

六、投藥區域要覆蓋到位,不留死角。

七、殘藥必須落實專人保管。

八、毒死的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燒處理。

九、做好除四害藥品購買、投藥、死鼠處理等的登記工作。

社區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是在社區黨委領導下,依照國家憲法、法律、 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本社區實際,由全體居民民主協商、居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共同約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的行為規則。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本社區居民及社區成員單位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下,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活動。

第三條 本章程由社區居民會議討論通過,社區居民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章程由社區居委會組織實施,居民審議監督執行。

第五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在組織實施社區事務中,依法接受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和街道辦事處的指導,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進行。

第二章 社區居民會議

第六條 社區居民會議是社區發揚民主的組織制度和組織形式。本社區居民會議由每個社區居民小組選舉1名代表以及社區的樓棟長和婦女組長組成。

第七條 社區居民會議的職責:

(一)討論決定本社區經濟和公益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

(二)聽取和審議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社區財務收支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社區自治章程、社區居民公約;

(四)撤換和補選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評議和監督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

(五)監督社區居民委員會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六)討論決定興辦本社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公益事業和發展經濟等事項;

(七)撤銷或者改變社區居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八)討論決定涉及全體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項。

第八條 社區居民會議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召集和主持。社區居民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體年滿十八週歲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區居民小組提議,應當召集社區居民會議。

第九條 涉及全體居民利益的重要問題,社區居民委員會必須提請社區居民會議討論決定。會議的決定,必須採取無記名投票或舉手表決的方式,由出席人的過半數通過有效。

第十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召開社區居民會議,應當提前3天通知出席對象並告知議題。召開由社區居民代表組成的社區居民會議,社區居民代表應當認真徵求社區居民小組居民的意見,並對議題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第十一條 社區居民會議制定的社區居民公約,由居民委員會組織執行。居民應當遵守居民會議的決定和居民公約。居民公約的內容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相牴觸。

第三章 社區居民委員會

第十二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選舉產生,是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依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原則,為社區居民提供各類公共服務和必要的社會事務管理。社區居民委員會執行居民會議的決定並對一般性問題做出決定,對社區居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十三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設主任1名,委員2 名。日常事務工作由主任全面主持,副主任、委員實行分工負責制。

第十四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

(二)召集和主持社區居民會議,討論決定本社區重要事項和 涉及本社區居民重大利益的事項,組織居民落實社區居民會議的決定;

(三)教育引導居民遵守《社區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區居民公約》,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組織居民學習推廣科技知識,教育居民尊老愛幼、扶貧助殘、團結互助、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

(四)大力發展社區經濟,組織指導社區特色產業發展,管理、維護和經營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資產,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五)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為居民和駐區單位在生產、生活等方面提供方便,監督社區服務中心開展服務工作;

(六)組織居民辦理社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規劃建設好社區,提高社區內居民的聚合居住水平;

(七)配合公安、司法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調解民間糾紛,促進居民家庭、鄰里和睦,創建平安社區;

(八)協助人民政府和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衞生、擁軍優屬、社會救濟、人口計生、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九)實行社區居務公開,通過居務公開欄、網絡以及召開會議等多種形式,讓社區居民及時瞭解社區各項事務,並接受社區居民質詢和監督;

(十)依法組織補選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居民代表和社區居民小組長、樓棟長工作;

第十五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第十六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每個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工作例會,檢查工作進度,安排下一階段工作,每半年一次總結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建立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聯繫居民和駐區單位制度。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及時掌握居民需求,積極提供有效服務。

第十七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應建立居務監督制度,設立居務公開欄,定期公開事務、財務,接受社區居民監督。

第十八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進行工作,應當堅持羣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不得強迫命令,不得打擊報復。社區居民委員會所作出的決定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相牴觸。

第十九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廉潔奉公,辦事公道,熱心為居民服務。

第四章 社區居民小組

第二十條 社區居民小組是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執行社區居民會議、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決定,完成社區居民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居民小組,每組設小組長l名,由居民小組推選,通過無記名投票或舉手表決的方式選舉產生。

第二十二條 社區居民小組長的職責:

(一)團結和帶領本組居民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召集、主持社區居民小組會議,完成社區居民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三)組織本組居民開展社區自治活動;

(四)協助社區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做好各項工作;

(五) 聽取並及時向社區居民委員會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第五章 社區居民議事會

第二十三條 社區居民議事會是社區自治事務的常設議事決策監督組織,受社區居民會議委託,在授權範圍內行使社區自治事務的議事權、決策權、監督權。

第二十四條 社區居民議事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議事會,每半年至少一次向社區居民會議報告履行職責情況。

第二十五條 社區居民會議討論決定授權事項時,應當明確對社區居民議事會的授權範圍,並形成書面決定,或寫入社區居民自治章程。

第二十六條 社區居民議事會的職責:

(一)針對居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議題,發表意見,按程序進行表決;

(二)涉及社區居民利益的事項,向上級人民政府提出政策諮詢,並要求答覆;

(三)在授權範圍內討論決定本社區日常自治事務;

(四)對居民委員會工作和財務進行監督。

第二十七條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全體年滿十八週歲以上的居民、十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社區居民小組提議,應當召集社區居民議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研究,做出決定。

第二十八條 召開社區居民議事會應當有議事會全體成員五分之四以上的人員參加,所做決定應當採取無記名投票或舉手表決方式,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九條 社區居民議事會設立社區居務公開監督小組和社區民主理財小組。社區居務公開監督小組設組長1名、成員(2)名;社區民主理財小組設組長1名、成員(2)名。

第三十條 社區居務公開監督小組的職責:

(一)監督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

(二)監督社區居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

(三)根據社區居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有權決定增加社區居務公開的內容;

(四)有權對居民委員會不適當的工作提出質詢;

(五)配合市社區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協調領導小組開展工作,每月對社區居務公開欄、網絡平台公開的內容進行監督把關。

第三十一條 社區民主理財小組的職責:

(一)監督社區各項財務制度的實施;

(二)對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收入和支出進行審查監督;

(三)對每月全部收支單據、財務報表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予以退回,對符合規定的簽章確認;

(四)配合社區居務公開監督小組對審核簽章的財務在規定的時間進行公開;

(五)審核社區年終收益分配方案;

(六)有權要求社區居民委員會對財務收支中的問題做出解釋。

第六章 社區服務管理

第三十二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辦理社區居民事務時,要充分依靠廣大社區居民,執行社區居民會議的決議和決定,做好社區各項服務工作。

第三十三條 社區居民要理解和支持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積極參與社區居民事務的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參與社區各項公益活動。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加強社區志願者建設,培育和發展社區志義務服務隊伍,廣泛開展社區義務服務活動。

第三十四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建立健全社區服務體系,豐富社區服務項目,為社區居民提供形式多樣的服務。

第三十五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要經常調查、掌握社區內孤、寡、殘、疾和老年人、貧困户、失業者的情況,並組織社區志願者、社區內單位和社區居民為他們提供經常性服務和幫助。 第四十條 社區內各類組織要積極協助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共同搞好社區建設。

第三十六條 駐社區單位要積極參與社區建設,按照資源共享、共駐共建的要求,充分利用單位的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實行無償或低償服務,不斷增加為居民服務的項目。

第三十七條 掌握社區居民居住狀況、人口狀況(特別是育齡人員、失業人口、低保人口和刑釋解教人員)等情況。

第三十八條 制定社區服務、社區計生、社區衞生、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社區治安的居規民約,共同遵守執行。

第三十九 社區居民要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做到家庭和諧,促進社會安寧。

第四十條 社區居民、社區內各類組織、駐社區單位有權對社區內的各項工作進行監督和評議。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居民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由社居民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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