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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員工手冊(精選17篇)

優秀員工手冊(精選17篇)

優秀員工手冊 篇1

第一章總則

優秀員工手冊(精選17篇)

第一條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條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9:00-12:3013:30-18:00

週六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司齡3年以下(含3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司齡4-6年(含6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試用期員工;

2)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員工之住址;

2、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説笑。

第四十三條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條員工對上級説話謙遜有禮,言語保持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條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七條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兼職

1、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員工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交際應酬

1、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3、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保護公司資產

1、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羣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着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情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獎懲

第六十八條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申戒、警告:

2、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降級:

第六十九條獎懲關係:

一、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三、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境衞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煙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間內喧譁、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責任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內容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提供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賀儀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在公司服務10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公司為裁減宂員而解聘;

五、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2、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9、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14、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羣眾、公開演説、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16、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17、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20、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21、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22、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24、提供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按照業務管理規定符合解僱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滿;

3、員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説明。

第九十四條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資遣

第九十六條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宂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合理化建議及申訴制度

一、意見調查

公司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通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建議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考慮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必須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情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可以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責任人或責任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通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可以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和培養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達到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閲歷要求。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優秀員工手冊 篇2

員工手冊範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員工行為,提升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特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章 員工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 人力資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全體管理者的職責,各部門負責人有責任記錄、指導、支持、激勵與合理評價下屬人員的工作,負有幫助下屬成長的責任,下屬人員才幹的發揮與對優秀人才的舉薦,是對管理者實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條 我們鼓勵員工發揮主人翁責任感,爭當公司的主人。每個員工都應當通過幹好本職工作,為公司作貢獻,都應當努力擴大職務視野,深入領會公司目標對自己的要求,都應當養成為他人作貢獻的思維,提高協作的水平。員工間應遵守崗位之間的制約關係,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決因職責不清掩蓋的管理漏洞。

同時,鼓勵員工在緊急突發事件發生時主動應變,並及時向有關上級彙報。

第五條 每個員工都擁有以下權利,即諮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員工在確保工作或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下,有權利向上司提出諮詢,上司有責任作出合理的解釋與説明。

員工在擁有知情權的同時,必須保守公司的祕密。

第三章 人才培養理念

第六條 引進賢才與盡力工作是領袖與模範的區別,只有引進賢才和不斷培養接班人的人,才能成為領袖,成為各級職務的接班人。

第七條 公司的接班人是從集體奮鬥中、從員工中、從各級主管中自然產生出來的,任人惟賢。

第八條 公司確定人才的標準是:“德才兼備”。

(1)“德”

1)崇高的敬業精神。顧全大局、識大體,以公司發展為己任,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與平穩的心態有機結合。

2)正確的價值觀。正直、無私、公允。倡導“一分耕耘、一分收穫”,鄙視不勞而獲、貪得無厭,堅信通過自己的努力在企業獲取應有的回報。

3)團隊精神。以大局為重,作為團體的一員採取合作的態度,關心團體的整體目標,而非個人利益。

(2)“才”

1)優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這是對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標明確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確理解董事會決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圍繞企業發展目標開展工作。

3)客觀的分析能力和獨立處理事務的能力。在複雜困難的情況下,也能對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確客觀的評估,並能夠獨立正確地完成。

4)實用的創造力。具備獨到的見解與完善的思維體系,在工作中積極思索,產生新穎的合理化建議,並能使之轉化為新的切合實際的行動方案。

5)旺盛的戰鬥力。活力充沛地將短期和長期目標結合,力求不斷改善工作業績,積極主動,敢於承擔風險和壓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斷創新的方法確保任務完成。

6)溝通與領導能力。良好的溝通技巧,開闊的胸襟,通過溝通達到順利開發工作的目的,進而發展成為個人的領導能力。能夠鼓勵下屬,使之達成工作及個人目標。能夠制定較高的績效標準,能使下屬對其工作承擔責任並協助下屬提升職業技巧和技能。

7)學習能力。從自身或他人實際工作的成功、失敗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以學習實現進步;能夠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具備學習新知識與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 人事規章

第一節 員工錄用

第九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按人力資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聘用事宜。

第十條 新進人員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人力資源部輸出試用申請表,試用期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可轉為正式員工;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十一條 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工作業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聘,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工資。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於報到時,向人力資源部繳驗下列表件:

(1) 户口本、身份證及醫院體檢表。最後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出具畢業證書、學歷證書。

(2) 最近三個月內免冠照片一張。

(3) 人事檔案資料。

(4) 其他必要文件。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況者,一律不予錄用:

(1)被剝奪政治權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3)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吸食者。

(5)虧欠公款受處罰且未結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7)品性惡劣,曾因此被開除者。

(8)身體檢查經認定不適合者。

第十四條 員工一旦正式錄用,從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節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上級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聯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同業企業的職務。

(3)全體員工應該主動培養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或借職務之便,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可接見親友或與來賓談話,如確實因重要原因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核准,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進行。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者與工作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離開公司。

(8)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不得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示。

(9)員工每天應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清潔。

(10)員工在工作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不得聊天閒談、搬弄是非,以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12)全體員工必須統一認識,通過努力工作,提高質量,創造改善及增進福利的條件,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雙贏的目的。

(13)各級主管及各級部門負責人必須注意自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同時激發工作熱情,使下屬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時間內,除主管及外務人員以外,員工不得打電話,如確有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准後方可使用。

(1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七條 員工每天工作時間最少8小時,生產部門和業務部門每日作息時間另行公佈實施,但是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得超過46小時。

第十八條 經理級及經理級以下人員上、下班都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受託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1日處理。

第十九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依下列規定處分:

1、遲到、早退

(1)上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達者視為遲到。

(2)每次遲到罰款50元(3)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4)確有原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無故遲到、早退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的情況除外。

2、曠工

(1)沒有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曠工半日論。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無故曠工累計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發給資遣費。

第三節 員工待遇

第二十條 本公司本着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員工待遇分為三部分:

(1)本薪。視從業人員學識、經歷、技能及其工作性質確定,從業人員年度薪資調整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擬訂,呈總經理批准後調整。

(2)津貼。津貼類別

第二十一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月薪兩種方式,月薪於翌月8日發放;日薪於每月發放二次,當月20日和翌月6日發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進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並按日計算。

第二十二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行辦理。第四節 休假規定

第二十三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 國家法定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徵得員工同意,並加倍發放薪資,國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補假依政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給予年假,其休假日數規定如下:

(一)工作滿一年以上但未滿三年者,全年給七天年假。

(二)工作滿三年以上但未滿五年者,全年給十天年假。

(三)工作滿五年以上但未滿十年者,全年給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滿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礎上每增一年加給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為限。

第二十六條 公司人員休年假,在不妨礙生產或業務前提下,按請假程序辦理。

第二十七條 因年度終結或勞動關係終止而未休年假的員工,其應休未休的天數,應發給薪資。

第二十八條 員工停薪留職不給年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給假類別分為8種(見下表)。

請假給假表

第三十條 員工請事假應於一日前申請並填寫請假卡,按規定辦妥後方可離開,否則以曠工處理。但因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一)請假一天(含)以內時,報請組長並轉呈主管核准(非作業人員直接呈主管)。

(二)請假二天以上,報請主管並由其轉呈經理核准。

(三)請假批准後,請假單一律送人力資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為一日,給假日期的計算期間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職者,給假日期計算相應扣減。

第五節 獎懲條例

第三十二條 員工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相當於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相當於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相當於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四)特別獎勵:一次性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二)拾金不昧(價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務熱情,有具體事實者。

(四) 為公司爭取榮譽者。

(五)從事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採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業績者。

(三)遇有事故災難,勇於負責,甘冒危險者。

(四)檢舉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責外事故,予以報告或妥善處理者。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二)為維護其他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業績或貢獻者。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獎勵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成果對公司確有貢獻,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滿四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七條 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相當於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二)記過:每次減發相當於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

(三)記大過:每次減發相當於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

(四)降級:相應核減薪金待遇。

(五)開除:予以解僱。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商品者。

(二)上班時間擅離崗位,消極怠工者。

(三)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工作安排,情節輕微者。

(六)不遵守着裝規定者。

(七)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任務者。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無故未能按時完成,影響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嬉戲、喧譁、吵鬧,妨礙他人工作且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製造偽證予以誣害,或者製造事端者。

(四)因酗酒而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擅自離崗者。

(六)因玩忽職守致使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壞者。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團體秩序者。

(三)損壞、塗改重要文件者。

(四)玩忽職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安排,屢勸不改者。

(六)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且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事暴力恐嚇、威脅,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侵佔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壞、塗改重大文件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二次,功過無法平衡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曠工達十二日者。

(十)煽動罷工或怠工者。(十一)吸食者。

(十二)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關係者。

(十三)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四)攜帶刀具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或夥同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在禁煙區內吸煙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引起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第四十二條 員工功過抵消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相抵消。

(二)記功一次或嘉獎三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三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三次,員工功過抵消以發生於同一年度內的為限。

第六節 考核規定

第四十三條 員工考核分三類:

(一)試用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總經理審批及公司公佈後,方得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熟練程度、知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況等,隨時進行考核,凡有特殊業績者,應隨時報請獎勵。

(2)人事部門應將員工出勤情況、獎懲情況隨時記錄,作為年度考核參考。

(三)年度考核

其辦法詳見《公司考評細則》。

第四十四條 考核成績分為優、良、中、差四種。

第四十五條 員工年度考核定於每年年底舉行,由直屬部門主管考核並由考核小組核定。

第四十六條 專門負責考核的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拖延時間。

第七節 加班事宜

第四十七條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於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情況經主管批准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安排論處。

第四十八條 一般職員加班,事先由直接主管申請,呈部門負責人核准後方得加班,並須按規定打卡,否則不發給加班費。

第四十九條 加班費計算,一般職員平日加班在小時工資基礎上增加二分之一,節假日加班發給假日工資,但假日工作時間未滿八小時,按實際工作小時數計算節假日工資。

第五十條 加班人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除不發給加班費外,且就其加班時間予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一條 員工加班情況,由其部門按月統計備查。

第八節 職業培訓

第五十二條 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及工作效率,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三條 員工培訓分為:

(一)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人事部統籌辦理,其內容為:

(1)員工手冊講解。

(2)業務特性、工作規定及工作要求説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工作。

(二)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各級主管應給以足夠重視。

(三)專業培訓:視業務需要,挑選優秀管理人員,接受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進行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技能,使其能更加順利地完成工作。

第九節 遷調規定

第五十四條 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可隨時調整任何一名員工的部門和職務,被調員工應予配合。

第五十五條 各部門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五十六條 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後,管理人員應於七日內、一般員工應於五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就職單位報到。

第五十七條 員工調職,若離住址較遠可按照出差規定支付差旅費,其隨行家屬,可憑乘車證明報銷交通費。

第五十八條 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共所任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適合人選暫行代理。

第十節 員工福利、保險

第五十九條 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生活質量,增加員工收入,特設立員工福利委員會(具體規章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條 員工婚喪、住院,贈送禮金或慰問金,其給予標準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第六十一條 本公司依員工勞動業績或錯誤經過衡量後,再決定其年終獎金。

第六十二條 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於錄用時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六十三條 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後,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補償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第十一節 撫卹、退休、資遣

第六十四條 員工因公導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向保險公司申請補償,對尚未參加勞保者,其津貼及補助事宜應按照勞工保險有關規定予以等額補償。

第六十五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工作退休規定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員工予以資遣:

(一)企業停產或轉讓時。

(二)業務或市場銷售嚴重不景氣時。

(三)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員工對於所擔任工作確屬不能勝任時。

第六十七條 員工下崗先後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核較差者。

(二)有錯屢教不改者。

(三)工作效率低下者。

第六十八條 員工下崗,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於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於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九條 員工接到通知後,為另謀工作可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二個工作日,請假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若未發通知就停止工作,公司不予發給通知期限內的工資和津貼。

第七十條 員工因受懲罰而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下崗而論。

第七十一條 員工下崗,依下列規定發給下崗費: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的下崗費。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滿三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加發相當於十天基本工資的下崗費,剩餘月數按比例給予,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第五章 員工禮儀

第七十二條 接聽外部電話,主動應答“您好,某某公司、請問……”,不得高聲喧譁和爭吵,不得影響工作秩序。

第七十三條 在處理對外事務中,必須使用“您好、歡迎、請、謝謝、對不起、再見、請走好” 等禮貌語言。

第七十四條 到公司來的客人,每個員工都必須用主動熱情的態度對待,並做好應答或解釋工作,無論何種原因,都不得與外來客人大聲爭吵,影響工作秩序,確實委屈之事,應採取暫時迴避態度,並通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第七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看報紙或與業務無關的雜誌、書籍。看報時間定在每天中午12:00—13:30分,或下午17:30以後(策劃部門除外)。

第七十六條 上班時間不準吃零食。

第七十七條 凡違反禮儀制度每次罰款20元。對違反上述制度情況嚴重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章 衞生管理

第七十八條 講究個人清潔衞生,儀表整潔,不隨地亂扔紙屑,不隨地吐痰。

第七十九條 辦公桌清潔,物品擺放整齊,不亂堆亂放與業務無關的東西,保持辦公室及門窗潔淨。

第八十條 上班前由保潔員對辦公桌進行擦拭,掃地,保持辦公桌整潔有序;下班時關好電源,窗簾及門窗。

第八十一條 為保障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凡員工集體寢室的清潔衞生由各室員輪流打掃,不注重衞生的寢室,全體處罰。

第八十二條 以上衞生制度的檢查由公司行政部負責,每週檢查一次執行情況,並視情況獎懲。

第七章 員工職業着裝規定

第八十三條 公司統一製作的夏裝、秋裝(男、女式),從員工領到該服裝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二年者,按五折價購買,不滿二年者(含新員工),按八折價購買。

第八十四條 購買工作服的款項,由公司代墊,於員工離開公司時一次性扣除;若員工正常工作至退休,則該款項不再扣回,而由公司承擔。

第八十五條 從事外聯工作的員工可以不着工作裝,但衣着須得體,男式西服以深藍、深黑套裝為佳,女士每年確定一款職業裝,色澤穩重、搭配合理,具有職業男、女性風格,禁止穿奇裝異服和休閒服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非外聯員工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一律穿工作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第八十六條 公司統一製作的徽記工作牌,必須正確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處,如上班時間未戴胸牌,將被罰款20元。如胸牌丟失,需到行政部領購,補10元成本費。

第八章 出差管理

第八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需要出差,按此規定執行。第八十八條 員工出差均依各部門經理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准後執行。

第八十九條 員工出差須按實報支差旅費,其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外,其餘如有超額報支,一律不予辦理。

差旅費報銷標準

注:飛機、車船費用按票據報銷。到本市及各郊縣自帶車不報銷油料、過境過橋費。因公到本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州自帶車過境過橋及油料費據實報銷。

第九十條 員工出差前,可按實際需要借差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部門經理初審,呈請總經理核准後暫付,出差完畢,應於三日內按程序報賬。

第九十一條 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實給付交通費及誤餐費。

第九十二條 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費。

第九十三條 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的飛機及車、船費用,按實際報支;其他零星費用均在膳雜費內包乾,不得另行報支。

第九十四條 員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並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

第九十五條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各類收據,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款額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懲處。

第九章 員工出國管理

第九十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准出國者,悉依本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因公奉派出國人員,需於出國前先立承諾書,言明按期歸國並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或年內自動辭職者,願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

第九十八條 出國人員返國後,應於二星期之內書面報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可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情況。

第九十九條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另行規定。

第一零零條 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照領,並可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第一零一條 出國人員應按照規定期限歸國,並於返國後10日內依據有關憑證向財務部報賬,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符報銷範圍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第一零二條 出國人員在國外旅行,應以規定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所開支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准者,准予報銷。

第一零三條 出國接受技術培訓或受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付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支付的費用較本公司所訂費用標準低時,其差額由公司補助。

第十章 員工健康檢查規定

第一零四條 本公司員工健康檢查,每年舉辦一次,有關檢查事項由行政部負責組織辦理,體檢醫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條 員工所有體檢費用概由公司承擔。

第一零六條 新進公司尚未轉正的員工,需要進行健康檢查,檢查費用由員工自理。

第一零七條 經檢查結果有疾病者,應早期治療,如有嚴重病況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養或前往勞保指定醫院治療。

第一零八條 行政部每年年終,應依檢查表提供疾病名稱,人數及治療情形等統計,以作有效措施及衞生改善參考。

第十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並持有健康證,日常工作中必須講究個人清潔衞生,儀表整潔,不隨地吐痰,杜絕老鼠,蒼蠅等害蟲污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現的地方設置防鼠網。公司每季度將對員工食堂進行檢查和考核,並依據檢查、考核結果,進行獎懲,獎懲標準為20—500元。

第一一零條 廚房和庫房的物品應井然有序,以便於管理及查找各類物品,愛惜公共財物,食堂的專用碗、盤應輕拿慢放,碗、盤的合理損耗每月不得超過3套,否則,由損壞者照價賠償(5元/個)。

第一一一條 所有物品進入食堂前,應貨比三家,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價格最低,嚴禁過期或變質變味的原材料進入食堂,若使用變質食品,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將勸其辭退。若出現員工食物中毒情況,相關責任人將被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一二條 員工就餐過程中,食堂工作人員應和藹可親,微笑服務並主動與各部門員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員還應準確統計好就餐人員數量以及晚餐時值班人員與非值班人員的人數,保證每月底的費用總結清晰無誤。

第一一三條 員工在就餐過程中使用的碗、筷應清潔乾淨,不得有殘渣、污跡、水漬,否則對當班人員罰款20元。

第一一四條 在自助餐過程中,食堂管理員應安排專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況,並做到即時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條 食堂保潔人員除每天清洗各類器皿外,還必須隨時保持廚房和餐廳的地面和牆面清潔,並且應注意各種容易疏忽的地方的衞生,食堂用的地墊應每日換洗一次,衞生間的物品應即時清換。

第一一六條 公司在舉行各類活動時,有臨時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通過食堂這個窗口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對公司內部員工加班就餐問題,必須按時保質保量解決,否則廚師長和食堂管理員各被罰款20元。

第一一七條 食堂的工作人員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經同意後辦妥請假手續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 電話管理

第一一八條 公司電話的管理由行政部總體負責,使用情況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條 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原則上僅用於公務洽談。

(2)通話時間儘量控制。

(3)注意禮節,長話短説,簡明扼要,以免耗時又佔線。

(4)使用前應對即將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第一二零條 長途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各可掛長途電話的辦公場所應備置長途電話記錄表,並記錄使用人,受話人,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本表每月轉行政部記錄備案。

(2)長途電話限於公事使用,並於通話後作好記錄。

(3)因私掛撥長途電話者,務必作好通話記錄。行政部於月底交記錄給財務部,將在該員工薪水中扣出相應話費。

(4)違反長途電話使用規定,或通話後未填寫記錄表者以及記載不實者,公司將對責任人員作出處罰。

第十三章 車輛管理

第一二一條 公司內所有車輛皆由公司車輛管理員負責統一調配安排。

第一二二條 主管以上職務者配備公車。主管以下職位不配備公車,凡需要用車者,一律提出申請,由公司統一代購,使用者擁有並保管。使用者將分期付款直至車輛購置價款全部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後該車輛的產權歸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條 由公司代購車輛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間報銷相關費用,其中包括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環路附加費等。

第一二四條 公司對車輛使用者的燃油費採用按月補給政策,依照級別劃分分別為:

經理級別人員:300元/月

主管級別人員:200元/月

第一二五條 如果在車輛使用期間,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責任全部由使用者個人承擔,公司只派遣車輛管理員協助辦理相關保險索賠事宜。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一二六條 本員工行動手冊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一二七條 本員工行動手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修訂。

優秀員工手冊 篇3

第一、合法性。

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效力是以合法為前提的。凡是違法的內部規章制度一律無效。所以在制定員工守則時首先要對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人事法規進行了解和學習,不要編制出違反國家法律、法令的無效的員工守則。比如規定員工在勞動合同期間不能結婚生育、上下班要搜身檢查、試用期問員工辭職不發工資、員工人職要交一筆保證金等等。這些規定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權利,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適合性。

要廣泛徵求企業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因為員工守則是企業內部員工規範自己的言行的基本準則,以企業內部員工為主體編制出來的規則更具操作性,因此,必須發動全體員工參與,通過民主程序來制定。如通過企業工會組織、職工代表大會或選派員工代表,參加內部規章制度制定。制定出來以後,還要向全體員工公示,並組織學習相貫徹實施。

第三、合理性。

在勞動法或其部門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制定其內部規章制度時要堅持公平、合理、科學的原則,既要考慮員工的利益,又要考慮單位的利益;既要考慮對員工勞動行為的規範和制約,又要考慮對員工勞動積極性的激勵。

員工守則的內容

員工守則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員工的道德規範。比如維護公司信譽、嚴謹操守、愛護公物、不得泄露公司機密等行為規範。

2.員工的考勤制度。其中有工時制度、上下班的規定、打卡規定等等。

3.員工加班值班制度。什麼情況下加班、加班的報酬規定、值班的安排等等。

4.休假請假制度。包括平時和法定休假、年休假、婚假、產假和生理假、病假、喪假、工傷假、私事休假等等。

員工守則通用範本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卜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態度要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業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工作時問,每週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採用輪班制,無法於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給於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管理部門的每口上、下班時問,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問,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問,但每口總工作時問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問,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門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一一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一一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一一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眥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清產假8星期(假期中的週末例假均並人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門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l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之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清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問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H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A屬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末批而術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一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優秀員工手冊 篇4

員工手冊(簡潔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手冊為增強員工自律意識、規範工作行為而制訂。

第二條 每們員工均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維護公司聲譽和形象。

第三條 公司員工應發揚"務實、守信、創效、發展"的精神,形成"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八字方針,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而努力。

第四條 本手冊解釋權屬公司。

第二章 細則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四十小時工作制。

2、員工上下班嚴格實行打卡制度,嚴禁遲到或早退。

3、員工因公外出必須得到部門經理的許可,並在留言板上寫明去向。

第六條 請病、事假規定:

1、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的,及時向部門經理請假,並持醫院的病假證明到管理部辦理病假手假。

2、員工如需請事假,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説明理由及預計缺勤天數,並由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到管理部辦理請假手續。

3、員工事假連續3天以上(含3天),由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報總經理批准。

4、員工因特殊情況,確實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事後説明理由,並立即補辦手續。

5、請病、事假以半天為基本單位。

6、無故不上班作曠工處理,並給予行政及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七條 加班及調休:

1、加班時間以半天為基本單位。

2、根據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

3、加班處理按國家規定處理。

第八條 帶薪假期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員工應遵守事項: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中心頒佈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熱愛公司,熱愛本職工作,積極進取,努力鑽研業務,與公司一同成長髮展。

2、心胸坦蕩,光明磊落,嚴以律己,寬厚待人,友愛互助,相互尊重。

2、工作時間嚴守工作崗位,專心工作,不串崗,不閒聊,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

3、忠誠公司,服從領導,勤奮工作,言行要體現公司的良好形象。

4、員工有責任和權力向公司高層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情況彙報。

5、員工工作時間應按公司制度要求衣着整潔,舉止大方,言語文明。

6、待客禮貌、熱情周到,接聽業務電話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重要電話要及時記錄。

7、各種往來公文、信件等簽收後,及時登記、保管、傳閲,上級來文、來函及其他方面的重要信函及時整理、裝訂、歸檔。

8、辦公文明,保持辦公環境整潔有序,不要在辦公區域進食或非吸煙區吸煙。

8、上班時間不得撥打私人電話及長時間接聽私人電話。

9、員工有以下情況,必須立即向部門經理及管理部報告:

(1)結婚或離異、(2)姓名、住處或電話變更(3)身份證換領|(4)本人或配偶分娩

第十條 禁止事項

1、欺騙公司和同事的行為。

2、泄露公司機密,歪曲事實,散佈流言蜚語,以公司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3、工作懈怠,違反工作規定,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指示,越權行事,獨斷專行,搞小團體,無事生非,擾亂工作秩序。

4、未經許可,在工作時間接見私人來客,或帶私客在公司活動。

5、在工作時間做與業務無關的事情。

6、未經許可,從事其他職業。

7、利用公司設施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侵佔、挪用公司財產。

8、假借職權營私舞弊。

9、攜帶危險品、違禁品或與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第十一條 安全保衞制度。

1、員工應視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為已任。

2、辦公室嚴禁吸煙。

3、遇火災隱患應及時清除。

4、嚴禁違反操作規定使用各種儀器、電器。

5、員工下班前應清除廢物桶。

6、下班後文件、紙張等易燃物不應放在桌面上,應放入箱、櫃內、並將櫃門關閉。

7、各辦公室下班後應切斷電源,關閉水源,並將窗户緊閉。

8、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對本辦公室作最後的安全檢查;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對公司用最後的安全檢查。

9、公司員工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隨時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衞生。

第十二條 員工因

過失或故意違紀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要追究違紀者的責任,給予教育、處罰、賠償、直到辭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優秀員工手冊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和規範公司後勤社會化改革,加強公司內部餐廳管理,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員工的正當權益,為公司廣大員工提供衞生、潔淨的就餐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公司內部餐廳及今後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經營場所。

第二章 餐廳管理

第三條 內部餐廳實行公司與員工共同監督的管理機制,由辦公室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督工作,同時廣大員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1.辦公室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以及衞生防疫等有關部門頒佈實行的餐飲管理方面的法規;

(二)在廣泛徵詢意見的基礎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四)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督、檢查與處罰;

(五)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2.員工監督權利:

(一)員工有權就餐廳衞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問題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並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覆;

(二)在自願推舉的前提下,由員工中選舉產生5名餐廳衞生監督員,由辦公室定期召集監督員、餐廳經營者進行三方座談,集中反映、處理對餐廳經營管理方面的疑問、建議及投訴。

第三章 服務要求

第四條 餐廳餐飲承包服務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後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同時簽訂食品衞生安全責任書。

第五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遵守衞生防疫、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以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協議。

第六條 餐飲服務單位以服務公司廣大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運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第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範服務,為員工提供衞生、安全的就餐環境。公司辦公室負責檢查、規範其內部管理規定。

第八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保證食品質量,辦公室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不定期檢查、抽查,餐廳應努力增加和不斷調整飯菜口味,嚴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餚價格,文明服務。第九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有義務、有責任誠懇接受並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衞生等問題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第十條 餐廳服務經營者未經公司同意,不得隨意招聘餐廳工作人員,所聘人員須到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章 食品衞生

第十一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衞生防疫、工商税務等有關管理部門及公司分管部門、廣大員工的指導、監督、檢查與處罰。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各種牌證,其費用由餐廳經營單位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接受衞生防疫等主管部門進行食品衞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整改,並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廳衞生問題受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擔,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加倍罰款處理。

第五章 餐飲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條 各類餐飲用具、設備均由餐廳自行購置,並應指定專人保管,制訂完善的使用條例。

第十四條 應定期對餐飲用具、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消毒處理,以確保設備的使用正常和清潔衞生。

第十五條 使用中要採取安全措施,防範事故發生,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 做好設備清潔消毒工作,不得加工衞生狀況不確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各從業人員食品衞生安全職責:

(一)餐飲服務負責人(服務協議簽約人)職責:

1.對食品衞生安全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及連帶責任。

2.負責制定餐廳食品衞生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衞生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3.負責食品衞生許可證的年檢、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與食品衞生培訓工作。保證衞生許可證的按時年檢,做到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4.負責貨源採購、送配點的索證工作,不得采購無食品供應合格證供應點的食品,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可由公司指定採購。

5.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優秀員工手冊 篇6

報到程序

1、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到錄用部門報到。報到程序包括:

(1)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登記手續,領取考勤卡、工作用品和資料等;

(2)與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2、加入公司時,員工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身份證、相關學歷證明原件和免冠近照,特殊工種同時出具相關上崗證,並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

3、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3)婚姻狀況;

(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繫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4、公司保留審查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一經核實,公司保留開除的權力。

員工體檢

5、凡被聘的員工,須經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員工體檢,遵循職業病防治規範。對因病無法勝任崗位者,公司有權視其病情勸其停職治療或調換工作崗位。

試用與轉正

6、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依據。試用開始時,人力資源部和所在部門主管有責任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新進員工瞭解公司有關規章和規範。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具體工作崗位、領取工作用品、使用工作設備、用餐等等,儘可諮詢本部門負責人。

7、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試用期結束時間將會被順延;原則上請假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如超假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8、在此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申請,並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試用期員工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將會終止試用,解除勞動合同。

9、試用期滿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出具是否錄用的.意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全員勞動合同制

10、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薪 金

11、員工薪金由基本工資、考核工資、補貼等。

12、公司將根據員工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確定工作崗位,並按工作崗位確定薪金級別。

13、具體標準按公司《工資管理辦法》精神執行。

福 利

14、公司將按照員工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15、休息日

休息日按各部門工作需要進行安排。

16、其它假期(婚假、喪假、病假、事假)

(1)公司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向直屬部門負責人請婚假,經人力資源部核實,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按_元/天計算。

(2)員工領取結婚證後,須於半年內申請有薪婚假,否則會喪失享有該假期的權力。

(3)喪假需本人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給予三天有薪喪假,按_元/天計算。

(4)其它假期需經部門主管同意核准後,人力資源部保留核查的權力。

17、宿舍與飯堂管理

員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宿舍和用膳,但必須遵守《宿舍管理規定》和《食堂管理規定》。

18、傷殘

(1)凡因工受傷,公司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員工因工受傷應立即送往公司指定的醫院治療,同時填寫《工傷事故報告表》報企管辦。

(3)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可改調其它部門工作的,將被解除勞動合同。

19、公司員工有機會參加公司為全體員工舉辦各類活動。

辭職與辭退

20、公司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辭職與辭退手續。

21、辭職獲批准或收到辭退通知後,當事人應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辭)職申請表》,辦理離職手續。

(1)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公司有關資料、文件、工作用品及其它公物;

(2)退還所借公司公款;

(3)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向企管辦辦理退房手續;

(4)如工作期限未滿合同規定,則須按合同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如培訓費用等。

22、從公司離職後,若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將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時起計。

23、員工離職前,公司人力資源部可安排面談。

24、各級主管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時,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優秀員工手冊 篇7

守則1:比上級期待的工作成果做的更好

你完成每件工作都比上級要求的標準更好一些,上級必然很快地對你產生信賴感,能放心地把更重要的工作交給你,你將有更多的機會學習更多的經驗,擴充更多的能力,成為上級值得依賴的左右手。

守則2:懂得提升工作效果與效率的方法

效果是做對的工作;效率是用最有效的方法把工作做好,請你參考下面的方法提升效果和效率。

?依工作的重要性決定完成工作的優先順序。

?依工作的重要性決定投入工作的時間。

?同性質、同種類、類似性高的工作分門別類進行。

?不斷地思考更有效率的工作方法。

?請教有經驗的前輩。

?隨時訂出完成工作的期限。

?避免用過大的手段達成較小的目的,造成浪費,如殺雞用牛刀。

?避免用過小的手段達成較大的目的,造成無法做到,如螳臂擋車。

守則3:一定在指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

工作完成的時間確定後,你一定要遵守期限,最好能提早完成,預留一些檢查的時間,以確保工作的`準確。

守則4:工作時間集中精神,專心工作

做事要有做事的態度,你要關心你的工作,要有完成工作的意願,工作時間集中精神,專心工作,不要一面工作一面和同事聊天、談笑。

守則5:任何工作都要用心去做

不管多麼單純的工作,你都要用心去做,用心去做是指你要避免錯誤、提高速度,提高質量。

你做員工的時候,如果用心,除了學習技能,還可以學到管理技能,用心的人和不用心的人在職場上的表現差別是很大的,用心的人總是會表現出更好的能力,獲得認可。

守則6:要有防止錯誤的警覺性

工作上的錯誤都是由一些原因造成的,你要隨時注意自己是否有下列這些情況。

①使用一些未經確認的信息②工作上的專業知識或技巧不夠充分③因疲倦不能集中注意力④情緒低落、不穩定⑤聯絡失誤、協調不足⑥把一知半解當作全部知道⑦不注意、草率、馬虎⑧成見、專斷⑨無責任感、推諉⑩不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守則7:養成節省費用的習慣

節省不等於吝嗇或苛刻,節省是不浪費公司的資源,浪費公司的任何資源就等於是浪費公司的利潤,你要養成節省公司費用的習慣。我們從上到下都有一種勤儉節約的好傳統。注意下面幾點,能幫助你養成節約費用的習慣。

(1)合理地使用電話。使用電話交談公務時,先整理好要講的重點,不但能節省電話使用時間,同時能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儘量不要打私人電話,朋友打來,要簡單、迅速地講完。長途電話最好使用傳真或信件代替,特別是電話較難表達或説明的事項。

(2)有效地使用辦公文具及複印機。節省使用辦公文具,廢棄不用的紙張空白麪皆可當草稿或備忘錄用紙;正確使用複印機,避免誤印,參考或存檔的副本可將兩張正本縮小複印至一張副本,以節省紙張及複印耗材。

(3)節省電費、水費。休息時間或離開辦公室記得關燈,用完自來水不要忘了關水龍頭。

(4)避免不必要的加班。

(5)做好預算,控制預算。每項工作都要精確地做好預算,並控制在預算內進行。

(6)要有成本意識。企業在競爭的環境中求生存,每減少一分成本,就能增加公司一分競爭力,能給公司帶來更多的利潤。

(7)愛惜公司的資產。愛惜公司一切的辦公設備、工具、車輛等資產,這些資產的更換、修理對公司的營運而言,都是一筆較大的資金支出,大家都愛惜它、珍惜它,它才能維持高效的運轉,公司才能正常的運轉。

守則八:牢記基本遵守,嚴格按照規定流程操作

製造業的基礎就是:遵守基本。嚴格執行規範要求,是確保品質和效率的根本。

流水作業,節奏由最慢的人控制,一個人的一個錯誤造成整個產品的錯誤,所以按照正確的規範一次把事情作對,是非常關鍵的。如果每個環節都能夠確保準確性和高效率,就保證了整體的高水準。

不要認為自己的小過失不會造成大錯,事實是大錯都是小過失造成的。

守則八:自身的安全和健康,是一切的根本

我們出來打工目的是掙錢,掙錢的目的是過好的生活,沒有健康,有錢也徒勞,所以安全和健康是一切的根本。

要有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和預防的意識,確保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處於安全的狀態。

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保證身體健康的基礎,很多事故都是在休息不充分的情況下發生的,不規律的生活,不好的飲食習慣,偏激的個性,都是潛在的肇事者。

守則九:正確的世界觀,良好的心態,是精神健康的基礎

過分的激進或消極,都不利於自我的發展。

要有正確的人生觀:人生的過程本來就充滿着困難和痛苦,但我們始終追求的是快樂,快樂才是我們人生的意義,向上、向善、向美是我們永恆的追求。

不能過分強調自我,情商高的典型表現就是能夠換位思考。與同事換位思考會讓你有好的人際關係,與上級換位思考會讓你有好的工作心態,從而有好的工作機會,與下級換位思考會讓你有好的團隊。。。。。。。

守則十::自制是成功的基礎,讓優秀成為習慣,好的工作作風讓您一生受益

有自制力的人更容易成功,責任感、韌性、學習力、協作性、平衡能力等等這些成功所需的優良品質,都是以自制為基礎的。

追求優秀,你會比較他人更加付出,但會讓你經歷更多的思考和實踐,失敗可以積累經驗,成功讓你更加自信,在競爭和壓力中歷練出的良好工作作風,會成為你一生的財富。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不要抱怨起點低,有效率的走好每一步,一步一個腳印,一定會走向成功。

優秀員工手冊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公司勞動紀律。與企業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在享有勞動權利的同時,應當履行勞動義務,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一、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及行政法規,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生產秩序和管理秩序。

二、服從企業的領導、管理和教育,服從企業因生產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工作安排和組織調動,接受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而進行的各種教育。

三、遵守企業制定的工時制度,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按規定請銷假,提高出勤率,司售人員服從調度命令,調度服從公司指令。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情。充分利用工作時間,提高工時利用率。在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任務,並保證優質服務,安全行車,節約燃、材料,降低成本。

四、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五、職工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六、愛護企業財產,自覺維護和保養好企業的一切設備和設施,正確使用和維護車輛和各種機具設備,專人使用的機器和設備未經領導指派,其他人一律不準擅自操作、動用。

七、認真執行職工守則,遵守職業道德。嚴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以職謀私,損公肥私以及貪污票款等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發生。

八、樹立主人翁責任感。自覺維護企業名譽和利益,保守企業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和經營策略,為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獻計獻策。

九、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勞動合同尚未解除前,不得與其它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發生事實勞動關係。一經發現,追究其法律責任,令其承擔賠償責任並追究用人單位連帶賠償責任。如實填寫《職工登記表》,不得采取欺騙手段,隱瞞本人的真實情況,達到簽訂勞動合同的目的。出現上述情況,除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外,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自負。

十、職工違反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企業將依照有關規章制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優秀員工手冊 篇9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考勤管理規定

第三章 福利制度

第四章 薪酬制度

第五章 考核規定

第六章 聘用及崗位管理

第七章 培訓制度

第八章 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和互聯網的使用

第十章 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 獎懲制度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為規範等事項均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條 作息時間

一、公司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標準工作日為一週五天,週一至週五,週六、週日為公休日。

二、工作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國家規定,按公司具體辦法執行。

第二條 考勤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員工在上午8:30之後到達本公司為遲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離開本公司為早退。因公外出時,應經部門主管批准並登記後方可離開。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統計上月的考勤情況,各部門須在每月2日前將部門考勤確認情況上報行政人事部,同時附上請假條和加班表。員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閲本人考勤情況。

配置有考勤系統的公司的所有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都必須親自打卡並接受監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為打卡。代打卡行為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代打卡者及委託代打卡者將被扣除當月獎金或工資200元,委託代打卡者計曠工一天,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及至解聘的處分。

員工應妥善保存好考勤卡,丟失者或損壞者賠償20元的考勤卡工本費。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職務);商務代表外出時須在公司內部進行登記。

員工早晨到崗忘帶卡時,必須在前台處進行考勤登記,本人和前台人員簽字確定。下班前需於18:00分之前到前台處進行考勤登記,本人和前台人員簽字確認。

因公外出須在外出和歸來時刷卡,並由經理將外出原因註明在考勤單上,不做缺勤和扣薪處理。

第三條 遲到早退的處罰

一、 按月統計,不論遲到/早退時間多少,每一次均記遲到/早退一次,累計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開始累記懲罰;

二、 遲到/早退在5分鐘以內的,累計懲罰每次扣50元;

三、 遲到/早退在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累計懲罰每次扣50元。

四、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但在4小時以內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計算。此項單獨累計三次加計曠工一天,單獨累計5次加計曠工二天,單獨累計5次以上加計曠工三天和計過一次。

五、 遲到/早退超過4小時的,每次另按曠工一天計算;此項單獨累計2次以上按辭退處理。

六、 遲到/早退(不限時間)每月累計懲罰超過5次的,另扣除崗位績效工資50%。

第四條 曠工

以下行為為曠工行為:(1)、提供虛假病休證明騙取休假的;(2)、未經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擅自脱崗、離崗的;(3)、因本人違法亂紀,被公安司法機關收容、審查、拘留、傳訊不能執行正常工作的;(4)、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曠工標準的;(5)委託代打卡(登記考勤)的;(6)、其它類似行為。

曠工的處罰:(1)、曠工一天者,停發當月全部獎金,並每天扣發3天的工資;(2)、一個月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發當月全部獎金,並每天扣發3天的工資,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條 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須及時向經理請假。如因疾病臨時休假,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並及時補交《請假/休假申請單》。3天以內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休假申請單》;長期病假,須由本人或親屬在條件允許時及時補交。

兩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級以上醫院的有效證明,無有效證明者按事假處理,情況不屬實或提供虛假證明者,以曠工論處,並處以200元/天的罰款,直至對其予以開除處理。

員工休婚假、喪假、 產假、事假及年假期間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處理。

員工享受年假的,可以以年假優先衝抵病假。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以員工的基礎工資為基數,按照下表比例給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給付比例 工齡

醫療期 3年以內 3-5年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1個月(含)以內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個月(含)以內 80% 85% 90% 100% 100% 100%

6個月(含)以內 — 60% 80% 90% 100% 100%

9個月(含)以內 — — 60% 80% 90% 100%

12個月(含)以內 — — — 60% 80% 90%

18個月(含)以內 — — — — 60% 80%

24個月(含)以內 — — — — — 60%

(2)、事假

員工申請事假,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如確有特殊情況,口頭申請的事假限一天以內,經上級經理同意後方可請假。

事假以小時為計假單位,原則上員工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個工作日,如有特殊情況須請假3天以上的,須提前一週報部門經理,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生效。各部門經理請假由其直屬上級批准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生效。事假期間員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關福利。連續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則上按暫時停薪留職處理,且公司保留中斷其社保福利的權利。

事假按天扣除對應全額工資(工資及補助金費用)。

(3)非銷售崗位病事假其他規定

病/事假累計天數 固定工資 執行時間

5個工作日≤當月病/事假累計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10%的權利 全年病/事假累計計算按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期為統計週期,在勞動合同生效期間,請假天數累計達到相關規定天數,公司可隨即按相關規定執行。

11個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計≤21個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15%-30%的權利

21個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計≤32個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30%-50%的權利

全年病/事假累計>32個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50%以上的權利

福利制度

第一條 國家法定假日

法定節假日依據國家規定,按公司具體辦法執行。

第二條 帶薪年假

一、 員工在公司工作時間滿一年者(自員工進入公司之日起,含試用期),可以享受2天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可享受5天/年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受聘為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工作滿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在公司工作滿五年的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可享受7天/年的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

二、 凡要求休年假者,須提前一週填寫《請假/休假申請單》,報上級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未經批准強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規定以曠工處理。在一個服務年度內已休產假和/或婚假的員工,不再享受該年度所屬的帶薪年假。跨服務年度休產假、婚假者,假期所屬年度視為前一個年度。

三、 一次申請的年假最低天數為半天,員工可自行選擇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 年假要求員工在一年內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當年未休年假視為自動放棄。

五、 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國學習、旅遊、考察出訪等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將情況備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該年度的帶薪年假,當年已休的天數按事假從工資獎金中扣回。

六、 休產假或婚假的員工,當年度不得再享受該年度的帶薪年假,當年已休的天數按事假從工資獎金中扣除。跨年度休產假或婚假的員工,休產假或婚假視同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 解除合同的人員,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現或補償。

八、 在分支機構或利潤中心在外地所設平台工作的員工調回北京,應持曾工作地點的人事部門提供的關於年假執行情況等的考勤相關文件提交到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 婚假

1、 在本公司工作期間,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經婚姻登記機關批准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員工可享受10天婚假。

2、 婚假需提交書面申請並得到上級經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影響無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視工作安排情況在6個月內分兩次連續休完。其它特殊安排需部門負責人書面批准並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3、 員工申請婚假者,須在休假結束後一週內將結婚證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驗,並留存複印件。情況不屬實者,按曠工論處;情況屬實,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結婚證原件查驗者,按事假處理。

4、 員工婚假期間可享受全額基本工資和基本津貼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與出勤情況和工作績效相關的績效獎及部分福利。

第四條 喪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親屬死亡者,可給喪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證明覆印件。喪假期間發放全額工資。員工申請喪假須提前或在事發三日內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如確有特殊需要延假者,須由本人提前一個工作日向本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報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准假。未經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曠工處理。

喪假期間,除有特別註明者,一般員工薪資總額不變。延假期間薪資按事假處理。

第五條 產假

公司鼓勵晚育。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為晚育。員工必須在公司轉正後滿1年以上並提供生育證者方可申請產假。有生育計劃的員工請提前2個月通知部門負責人,以利安排工作。符合以上條件的女員工可享受公司給予的產期待遇:

1.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員工產前檢查可享受累計10天的孕期體檢假,根據實際發生天數從產假天數中核減。產假期間每月發放員工相應級別的基礎工資,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準發放;3-6個月內的延休產假須經副總裁批准。任何員工休產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2.女員工初婚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引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42天。

3.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情況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所有費用自理。計劃生育失敗的,持指 定醫院,可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產假期間遇有法定節假日,不得重複計算假期。產假不應與其他公休假、年假連休,如確有特殊需要,員工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與行政人事部協調,報(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

第六條 哺乳假

1.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與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哺乳時間不可合併使用。

2.哺乳期間超過以上哺乳假規定的單位外往返時間不計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記錄記入公休或 事假。

第七條 其它

1. 婚假、產假、喪假的福利規定不適用於試用期員工。

2. 除上述各類假期外,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申請休假的,要事先逐級經上級領導和公司總經理批准,此類假期的薪酬發放由總經理決定,書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八條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別説明外,所指天數均為日曆月,不得按實際工作日計算。除國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員工均須按規定提前取得公司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九條 所有員工有義務在公司的統一調配下在適當的時間安排休假,並在休假前就假期內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預計時間完成工作目標,則假期應自覺順延。

第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將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繳納比例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由公司每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凡符合參保條件的員工都可享受社會保險。因員工個人原因暫無法參加保險辦理的,需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不承擔相應責任。

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條件:

1.公司正式員工;

2.不存在有其他單位同時為其辦理上述社會統籌保險;

3.符合國家和當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要求。

薪酬制度

第一條 由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依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與方針,統一制定薪酬計劃和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總裁批准後執行。

第二條 員工薪酬構成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績效工資幾部分。公司將每月實行績效考評,根據績效考評的結果確定員工每月薪資總額。根據公司的業績情況及考核結果,可酌情給予員工發放獎金。

第三條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並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作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視情節嚴重予以罰款500~1000元,直至開除處理。

第四條 薪酬與效益掛鈎原則: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經營管理需要,利潤中心的員工薪資、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鈎;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本人的工作績效及部門任務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

第五條 發放和領取:員工辦理入職手續,並在某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當月實際出勤天數和員工薪酬標準為員工核算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税後,在次月10日發放(因離職手續未按規定辦理、欠外勤票達到一定額度等而緩發者除外) 。員工可在次月11日上午10時後到行政人事部領取工資條。

考核規定

第一條 員工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晉升考核等,主要針對員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績效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查。

第二條 員工考核是員工聘用、崗位確定、職級升降、薪酬增減等方面的重要依據,公司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每位公司員工進行考評。

第三條 各部門、各職位具體考核標準按各職位工作內容及要求另行規定。公司對績效評價不達標者,視為不勝任本崗位工作,公司將有權扣發全部績效工資、獎金的權力,並且保留調整其固定薪資額度的權力。

聘用及崗位管理

第一節 新員工招聘管理

第一條 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於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第三條 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將在收到簡歷後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復試,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第三次複試後方可錄用。

第四條 複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門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並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必檢項目有:肝功能、B超、心電圖等。經檢查有乙肝等傳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將不予以錄用。

第五條 新進員工通過審核及體檢後,經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後,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試用手續。

第六條 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並辦理入職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填寫個人《員工情況表》、交登記照片4張、交身份證複印件2份、交學歷證書複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複印件、領取門禁卡等手續,未領得門禁卡者不得進入公司工作。《員工情況表》必須在到職當日填寫,由部門經理寫明薪資待遇和使用期限後在當日送交人事部門備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週向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提報新員工入職情況。商務部員工須經過崗前培訓與考核後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第七條 部門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的招聘,由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分管副總裁批准後執行。

第二節 崗位管理

第一條 行政人事部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首籤期限及所含試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除特別在勞動合同中註明者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在試用期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計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轉正。

第二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結束前兩週內,由部門經理完成試用期考評,交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署意見後,決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確定留用人員由行政人事部發出《轉正通知單》,需經中搜總部行政人事部總監簽字確認後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及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確定不留用人員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週通知其離職。

第三條 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調動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工作態度、學識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進行推薦。經總經理批准簽字後由行政人事部填寫《崗位調動單》上報至中搜總部行政人事部,經總部確認後並下達至員工本人。調崗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按要求需在2個工作日內快辦理交接手續就任新職。交接工作完成後由員工本人攜帶《崗位調動單》到新公司辦理入職手續。

第四條 分公司部門經理之任免或變更,須由行政人事部門製作《人事任免令》,提交總經理簽字後上報總部人力資源部,經總部確認批准後方可生效,同時根據職務之變化決定薪酬變化之具體數額。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副總裁或總部人力資源部提名,報總裁批准後任免。

第五條 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司通過以下途徑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2)提前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3)員工辭職。

( 1 )、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而無任何經濟補償,並有權視情況要求賠償或給 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A、 疏忽職守或違章操作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財產蒙受損害者;

B、 違反操作規程,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

C、塗改重要文件或損壞重要公物者;

D、貽誤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E、在與客户共事中,服務態度惡劣,被客户以此為由終止與公司合作,或有損害客户利益行為的;

F、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或毆打同事、打架鬥毆者;

G、經營其他非本公司業務、受聘其他公司謀取私利、有損企業經營效益的行為、直接或間接在外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相近/相同或競爭的業務者;

H、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觸犯規定者;

I、偷竊、侵犯他人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J、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規、財經紀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K、有貪污受賄、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販毒以及其它違法行為者;

L、故意煽動員工罷工或罷工者;

M、吸食或其他代用品者;

N、攜帶槍支、炸藥或其他危險違禁品進入公司者;

O、泄露公司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P、偽造或濫用公司印鑑,在外行騙者;或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或經濟蒙受損失者;

Q、參加非法組織者;

R、因盜竊、賭博、打架、流氓等行為而違反社會治安、受到公安機關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訴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違反政府的有關法令者;

S、違反公司紀律被記過兩次者;

T、其他同等錯誤者。

( 2 )、員工符合下述情況之一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照《勞動法》和《聘用合同》的規定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並且不支付辭退補償金。

A.違反《聘用合同》所列的勞動紀律,給公司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的;

B.蓄意或輕率導致公司設備或物品材料較大損失者;

C.不服從領導合理安排,屢勸不聽者;

D.對公司/部門組織的培訓,無經理以上部門負責人的同意或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不參加培訓的;

E.未履行公司規定請假手續不到崗或超過請假期5天不到崗也未有任何書面説明的;

F.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符合解聘條件的員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門具體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 3 )、員工辭職

A正式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本部門經理提交辭職報告並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給行政人事部備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B 試用期員工辭職須提前一週向本部門經理提交辭職報告,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C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與各有關部門辦理清楚所有離職手續,如員工有欠公司財物款的,須在離開公司前還清所欠所有財物,如員工在辭職前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壞或經濟損失,須在離開公司之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公司相應賠償,公司並保留向其繼續追討的權利;由員工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D未按以上相關要求辦理辭職,公司有權扣除該員工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第六條 解聘程序。

1. 解聘試用人員

A) 根據《聘用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公司對試用期員工可以隨時解聘;

B) 主管經理直接向該等試用人員發出解聘通知書,部門安排工作交接後,填寫《工作交接清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C) 離職當月工資於下月發放工資之日統一發放。

2. 解聘正式員工

A) 根據《聘用合同》或公司規定對不符合繼續在崗工作條件的員工,由直接負責人填寫《解聘員工申請表》,部門總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必要時應提供該員工以往的《員工違規行為處理意見表》。行政人事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規定以及雙方的《聘用合同》對部門的解聘申請確認後,由行政人事部在2個工作日內向該員工發出正式的《解聘通知書》,通知書中將寫明解聘理由和處理方法及依據;

B) 被解聘員工持《解聘通知書》,依照公司離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始工作交接以及離職。

第七條 離職員工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離職手續,進行工作交接,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離職。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門須在員工離職當日將離職手續報送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備案,並在1日內修改人力資源管理的紀錄。

第八條 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離職須經分管副總裁批准後,提交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轉報總裁審批並安排離職手續的辦理工作。

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員工素質和工作效率,加強員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識技能的培訓,公司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質開展具體的崗位培訓,員工應積極參加,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技能,對於公司要求必須參加的相關培訓,如無正當理由,員工不得缺席;如確有困難不能參加者,須按相關請假制度之規定提前向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

第二條 員工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和在崗培訓。

(1)、崗前培訓:公司新招聘員工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崗前培訓主要包括:

A、公司簡介及企業文化

B、公司的規章制度

C、公司產品簡介

D、公司業務特點

E、員工將入職之崗位要求及工作規定流程等專業知識

(2)、在崗培訓:公司通過在崗培訓制度,為開發員工的潛在能力、提升員工價值提供條件,在崗培訓的主要形式有:

A、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班

B、E-learning等其它培訓方式

第三條 員工崗前培訓不合格者不得錄用,累計三次在崗培訓不合格者可由行政人事部提請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後予以降薪或降級處理。

管理制度

第一條 員工自進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將為其建立人事檔案。內容包括:《員工情況表》、應聘簡歷、面試記錄、體檢證明、身份證及學歷證明等相關證書的複印件、轉正評核表、考勤記錄、歷次績效考評結果、薪資變動記錄、職位變動記錄、獎懲記錄、工作交接記錄、相關財務記錄等記錄該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品德、業績等方面情況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 員工檔案所需材料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收集整理,所有員工應給予充分配合,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如有提供虛假材料者,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懲。

第三條 所有員工之人事檔案由行政人事部專人管理,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循保密的原則,對人事檔案的內容不傳閲、不散佈、不議論、取閲時不在外滯留,不得將任何人的人事檔案私自帶出公司。

第四條 其它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之人員如確因工作需要需查閲人事檔案,須提出書面申請,經行政人事部經理、總經理簽字同意,檔案管理人員將檔案中無關內容撤出後,方可在行政人事部借閲;借閲人不得將檔案帶出行政人事部。

第五條 分公司人員情況報表需月度進行上報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

內外網使用

第一條 為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內部溝通和交流,公司建立內部辦公應用系統(包括IGE),要求員工上班時間登錄內部辦公應用系統.

第二條 各內部辦公應用系統內發佈的信息由各分公司安排人員負責維護和更新,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更改。人事部門應在員工到職或者離職的當天及時進行信息的變更。

第三條 “員工交流”版面供員工進行產品、技術、工作經驗等方面的交流和探討;員工不得發佈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不利於公司穩定發展的言論;員工不得利用上班時間發佈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第四條 員工不得利用互聯網從事違反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侵犯國家、社會、公司利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上網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五條 公司為員工設立的內部郵箱僅限用於公司業務,禁止利用公司郵箱傳遞與本公司業務無關的內容、註冊外部網站或者與同事進行與工作無關內容的交流。公司有權對內部郵箱進行監督和檢查,並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做出相應懲罰。

第六條 公司內部網及互聯網絡均由公司有關部門負責統一維護和管理,公司有權對員工的上網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並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做出相應處罰。

保密制度

第一條 客户資料、價格策略、商業計劃、軟件源代碼、未公開的技術文檔等涉及公司利益及知識產權的,均屬於公司技術及商業機密。公司所有員工均有責任與義務保守公司技術及商業機密。

第二條 所有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布的宣傳推廣資料、產品信息、技術資料等,必須獲得管理層相關負責人的書面批准,並由綜合部登記備案後,方可由指定部門委派專人對外發布。如有違者,其行為則視之為故意泄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第三條 掌握公司相關技術及商業機密的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公司技術及商業機密告知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本公司內部與自身業務無必然聯繫的其它員工。如有違者,其行為則視之為故意泄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第四條 為保證存儲商業機密的計算機、文件、光盤等不會輕易泄露,公司對涉及技術及商業機密的文件、光盤等實行專人管理、借閲登記的制度;同時儲存涉及技術及商業機密的計算機均應進行CMOS加密及屏幕保護加密。此兩項密碼除使用者本人擁有外,應向本部門經理備份,不得泄密給其它部門或個人。如有因密碼泄露而導致嚴重後果者,其行為等同於故意泄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第五條 未經公司管理層同意,員工不得隨意將可能涉及公司技術及商業祕密的文件、數據等帶離公司(包括帶回家中或是其它地方)。如有違者,其行為則視之為故意泄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第六條 經管理層批准,可將涉及公司的技術及商業祕密的文件、數據帶離公司的員工,必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保證相關資料不被泄露。如因失竊等因素而導致公司的商業和技術機密泄露,公司將對相關責任人按“玩忽職守”予以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七條 禁止任何非本公司員工在任何時間內非經允許使用本公司的計算機等辦公設備,在確有需要使用本公司計算機等辦公設備,須由本公司正式員工向本部門經理及綜合部相關負責人提出申請,取得同意後方可在指定區域內使用,負責申請之員工須保證使用人不能訪問涉及公司機密的任何內容。如有違者,其行為將視之為故意泄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第八條 所有員工不得隨意拷貝與自身業務無關的文件(文檔),複印或用其他方法取得客户資料、價格策略、商業計劃、軟件源代碼、未公開的技術文檔等技術及商業機密。如確有工作需要,須事先由本部門經理向總經理申請,獲得簽字同意後方可在相關部門經理的指導下進行。如有違者,其行為則視之為故意泄密,公司將按照人力資源獎懲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第九條 對於由於工作失誤或保密措施不當而導致公司機密泄露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以相應的經濟及行政處分;對於有意泄露公司機密者,公司除將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對其處以經濟及行政處分外,還將視其行為後果的嚴重性,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獎懲制度

第一條 獎勵

員工優秀事蹟的表彰,由所屬部門寫出書面申請,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報公司相關領導批准後在批准範圍內公示頒發。

公司級獎勵分為以下五種:嘉獎、記功、記大功、特別嘉獎、特別晉級,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和直銷分管副總裁核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併發放獎金300元:

A、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隨時完成特殊工作任務者;

B、持續高效率、高質量完成工作,有具體事實者;

C、對社會有顯著積極貢獻者;

D、其他同等功績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併發放獎金600元:

A、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B、為公司節約資金或廢物利用降低成本,卓有成效者;

C、遇有災害,勇於負責,予以速報或做出妥善安排,處理得當為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

D、檢舉違規行為或損害公司利益者行為;

E、其他同等功績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併發放獎金900元:

A、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險,減少公司損失者;

B、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C、其他同等功績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嘉獎或特別晉級,並給予晉升工資等級或職務等獎勵:

A、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被視為公司同仁的表率者;

B、一年內記大功兩次者;

C、其他同等功績者。

第二條 處罰

由所屬部門根據事實提出書面過失懲罰申請,經行政人事部核實後,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執行;處罰分為以下三種:申誡、警告、記過。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誡,並扣發當月工資300元:

A、初犯錯誤,對公司有輕度損害者;

B、對有關規定不嚴格執行者;

C、其他同等錯誤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並扣發當月工資600元,不足部分從下月工資中扣發,直至補足為止:

A、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物品者;

B、上班時擅離崗位,貽誤工作,情節輕微者;

C、因個人過失引發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D、妨礙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E、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F、在工作場合大聲喧譁、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又不聽勸阻者;

G、犯有其他同等錯誤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並扣發當月工資900元,不足部分從下月工資中扣發,直至補足為止:

A、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按期完成,以致影響公司聲譽,情節較輕者;

B、工作時間酗酒以致嚴重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C、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酗酒滋事、打撲克,影響工作、業務等團體秩序者;

D、犯有其他同等錯誤者。

培訓師王軍恆認為:《員工手冊》不是我們的“緊箍咒”,不是我們的束縛,不是我們的對立面,它是我們方太人必不可少的行為指南,是踐行方太“三品合一”核心價值觀的有力工具,在企業文化建設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讓我們都能認真學習、自覺遵循,都能夠做到比過去的自己、比現在的自己、比想象中的自己都還要更好,體現出自己更高的職業素養!

優秀員工手冊 篇10

(一) 公司組織與職能

(二) 作 業 流 程

(三) 部 門 職 責

(四) 公 司 守 則

(五) 勞 動 條 例

1、 用工原則

2、 考勤制度

3、 工資制度

4、 福利待遇

5、 調職晉升

6、 合約解除

7、 獎 勵

8、 處 罰

(六) 管 理 制 度

1、 財務制度

2、 合同管理制度

3、 出差制度

4、 會議制度

5、 保密制度

6、 公司財產管理制度

(七) 其 它

作 業 流 程

一、 客户説明會

與客户溝通產品特性、通路狀況、市場狀況、營銷目的等

二、 提案會議

業務、市調、創意人員討論相關資料,工作進度

三、 廣告策略形成及審核

制定目標對象,創意策略、媒體策略並審核

四、 策略提案及決定

必須由客户與公司共同認定

五、 創意發展

針對策略發展廣告創意

六、 正式提案

分為年度計劃或單一活動

七、 調查與修正

包括概念、效果測試等

八、 執行製作

平面作品由相關人員製作,電視廣告由製片人監督完成交片

九、 媒體購買

確認刊登或播出日期、時段等

十、 監控

對廣告在媒體的刊出或播出監測檢討

部 門 職 責

一、 客户部

1、接單:提交客户聯絡報告,安排前期接觸,簽約與客户溝通、交流、傳達客户的要求;

2、跟單:彙報客户指令,制定工作進程表。嚴格按客户要求籤發工作單並向媒介部定單;

3、代表公司向客户推銷創意,提出建議;

4、關注市場動態,競爭對手情況和行業情況,為公司經營發展提出建議;

5、提交稿件,並跟進改稿、定稿工作,負責客户的確認,代表客户執行對廣告個案監督;

6、後期服務,收款;

7、總結客户反饋意見,跟進客户第二期工作;

8、尋找新客户,接洽準客户,深入老客户的工作。

二、 創作部

(一)設計

1、獨立完成項目的創意與電腦部共同製作定稿;

2、與文案良好溝通,保障創意執行;

3、保證同一項目各媒體表現的統一性、連續性;

4、準確把握客户的意圖;

5、按時、按質完成項目。

(二)文案

1、對業務項目深入瞭解進行整體策劃,形成策劃方案;

2、完成具體業務項目的方案寫作任務;

3、與設計溝通,保障策略與創意的順利執行;

4、瞭解客户意圖,對稿件進行調整和修改,滿足客户要求;

5、經客户簽字確認的稿件,進行校對、檢查、確保無誤。

(三)電腦製作

1、日常電腦軟硬件的維護與突發問題的解決處理;

2、協助設計人員製作稿件,完善表現設計人員創意;

3、創作平面圖;

4、檢查輸出膠片確保無誤;

5、按時、按質完成各項稿件;

6、電腦室工作秩序,上機人員作業習慣等培訓與日常管理。

三、 媒介部

1、對各媒體有充分了解調研,與策劃部一同制定媒介策劃;

2、與各媒體保持良好關係,瞭解熟悉各媒體價格動態;

3、媒介購買,訂好版位、時段;

4、媒介調查,關注媒介特點,同類產品媒介策略,調整客户廣告策略或預算;

優秀員工手冊 篇11

第一章 公司文明職工規範

熱愛企業,熱愛本職工作,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是企業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1.愛集體、愛企業、愛崗位,不做有損企業的事,不説有損企業的話。

2.忠於職守,按質量按時完成任務,沒有不文明、不衞生行為。

3.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不串崗、不幹私活。

4.增強質量意識,杜絕質量事故。嚴格執行“三規一制”,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廉潔奉公,確保安全生產,不發生人身、設備事故。

6.自覺維護社會公德,敬老愛幼,尊師重徒,家庭、鄰里和睦。

7.言行一致,舉止文雅,不參與賭博迷信活動,敢於同醜惡現象作鬥爭。

8.優質服務,沒有冷、硬、頂、撞。

第二章 文明車間班組規範

車間班組是企業的組成部分,每位員工應從我作起,把企業的利益放在首位。竭誠奉獻,顧全大局。維護企業整體利益是每位員工義不容辭的責任。

1.團結、互助,沒有打罵、吵架行為。

2.完成生產任務,沒有拖拉現象。

3.堅持標準、確保質量,沒有粗製濫造、弄虛作假。

4.文明生產、安全第一。

5.工作場所整潔,沒有髒、亂、差。

6.操作原始記錄完整,如有誤填應按規定改正。

7.工作中必需統一穿着工作服上崗。

8.嚴格按軍事化管理執行交接班制度。

第三章 文明生產規範

實現文明生產是強化企業內部管理,夯實基礎、練好內功,提高經濟效率的保證,文明生產要紀律嚴明,操作規範。以安全生產為第一,實現文明生產規範化。

1.按章操作,職工必須嚴格執行“三規一制”(操作規程、安全規程、設備維護規程、崗位責任制),不違章作業。

2.嚴格上崗,工作集中精力,全神貫注,不打瞌睡、不走神。

3.按時上下班,不早退、不遲到、不串崗。

4.安全生產,安全是企業的第一效益,防火、防盜,防止事故隱患。經常進行預防事故教育。

5.對新上崗的新工要進行“三級教育”(廠級、車間部門、班組級)。

6.勤儉節約、節能降耗、降低成本,嚴防跑、冒、滴、漏,不浪費一度電、一度水。

7.對技術精益求精,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操作現場環境整潔,各種工具及設施嚴格按定置管理擺放。

8.尊師愛徒、師徒文明,尊師學藝、愛徒傳教,團結互助、互幫互學。

第四章 文明辦公規範

機關工作人員要公正廉潔,忠於職守,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工作認真負責,提高工作效率,端正服務態度,提倡文明辦公。

1.提前到崗,提前準備,按時開始工作。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必先請假。

2.工作有計劃、有條理,分清輕重緩急,講求工件效率和工作質量,力求精益求精。

3.上班時間不安排私人會客,不要長時間佔用電話。若有朋友來電來訪,儘量縮短通話時間和接待時間。

4.自覺維護辦公秩序。進門敲門。進出房間、商談工作、接打電話、待人接物都要注意場合和環境,講究禮節,不要防礙他人辦公。

5.外出工作要辦差單,説明去向。部門主要負責人出差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應委託副職或確定臨時負責人代其行使職權。

6.下班時要做到:物品文具收拾妥當,桌椅擺放歸位,環境打掃清潔。人走關燈、關窗、鎖門,確保安全不留穩患。

7.熟悉業務,掌握政策,注意收集信息,為領導當好參謀助手。

8.請示、彙報或安排工作,要按組織程序逐級進行。部門之間要加強合作,相互協調,不得拖拉扯皮、推諉責任。

9.上班服飾要莊重、整潔、得體。髮型要整潔,女士化粧要適度、大方。

10.認真鑽研業務,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正確使用和愛護現代化辦公設施。

第五章 文明會議規範

會場是嚴肅的場合,同時又是眾人聚會的地方,參加公司的各類會議、集會要自覺遵守會議的各頂紀律,列隊整齊、嚴肅認真、專心致志。認真做好記錄,積極發言。尊重會議報告者,注意維護會場清潔衞生。

1.召開會議要有準備,開短會,講短話,講求實效。

2.遵守紀律,按時到會,有序退場。

3.注意聽講,做好記錄,保持安靜,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

4.精神飽滿,坐姿端正(按軍事化管理的坐姿),熱情鼓掌。

5.進入會場,將手機、傳呼等一律關閉,保持會場安靜。

6.禁止吸煙,保持會場整潔。

第六章 文明電話規範

1.説普通話,熱情大方,語言文明,語調平和,不允許爭吵。

2.輕放電話,電話鈴響三次前必須接電話。

3.通話時儘量簡短、扼要,不得拖沓、無謂閒聊,打電話前先考慮清楚,以提高效率,節省時間。

4.通話路途被急事打斷,要向對方説明,並表示歉意,如同時有其他電話打進,要分清輕重緩急。

打電話:

當電話拔通後,“您好,某某部(辦),請......?”

若對方拔錯電話:“對不起......”

通完電話:謝謝您!再見!對方掛機後,才能放下電話。

接電話:

拿起話筒:“您好,請......”,打完電話後:“再見、謝謝”若找的人不在:“對不起,能幫我轉告嗎?”;若不能轉告:“留下電話號碼,再聯繫”

若對方所瞭解的事情自己不清楚:“對不起,我對這事不太清楚。A讓負責這事的同志與您通話;B現負責的同志不在,能否留下您的電話號碼或傳呼號碼,等他回來後與您聯繫,好嗎?若對方找的人正通電話,請稍等或過一會打過來。

第七章 文明乘車規範

交通車是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專用車,乘車上下班是公司員工接觸較多的場合,乘車員工眾多時,要時時想到他人,互相禮讓、上下有序,發揚風格,自覺維護全體員工利益,尊重司機,注意車內衞生,行車安全、文明乘車。

1.文明乘車,員工乘車時,自動禮讓,按順序依次上下車,不能插隊,一哄而上、亂擠亂撞,夏季不得只穿汗衫背心、短褲、拖鞋乘車。

2.維護秩序,上車後不堵車門,注意安全,車內切不可擁擠,上車後主動向內移動,為他人上車提供方便。

3.互相體諒,先上車者不要搶佔坐位,要主動為老、弱、病、殘等人讓座,行駛途中有碰撞時,應相互諒解。

4.保證安全,嚴禁將易然易爆物品帶上車,以保證車輛安全運行。

5.尊重司機,要尊重駕駛人員的勞動,對他們使用文明語言,稱謂要恰當,不能使用不禮貌的稱呼。

6.講究衞生,車廂內嚴禁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等髒物。

7.文明駕駛,駕駛人員要文明行車,不開快車,關好車門。

第八章 文明就餐規範

餐廳作為公司員工接觸較多的場所,自覺保持餐廳的公共衞生,是每位員工應盡的義務。

1.按時就餐。到了就餐時間,員工打卡後,進入餐廳,自覺排隊打飯,不得插隊或代打飯,黃線以內只能站三人,不得記帳吃飯。

2.餐廳衞生。就餐時,不得在餐桌上亂扔食物殘渣,飯後將公物放在指定位置。

3.禁止浪費。吃多少打多少,樹立節約糧和他人的健康,拒絕吸煙。

4.就餐完畢,勿在餐廳喧譁、逗留。

第九章 文明娛樂規範

娛樂場所是人們交往的重要場所,在娛樂場所要物別注意自己的言談興止,文明禮貌、遵守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財物,不起鬨、不説髒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髒物,

注意衞生,保護環境嚴禁賭博活動。

第十章 文明宿舍規範

集體宿舍是單身職工生活、學習和休息的場所,集體宿舍成員要有集體主義精神,關心集體,團結有愛,講究衞生,愛護公物,講究公德,不隨意留宿他人。

1.團結、互助、和睦,沒有打、罵、吵架行為。

2.遵紀守法,嚴禁賭博、迷信、酗酒,嚴禁觀看物品等現象。

3.行為文明、待人有禮。

4.宿舍擺放整齊,無髒、亂、差。

5.公共財完好,無損壞現象。

6.節約水、電,無“長明燈、長流水”。

7.防盜、防火,注意安全。

8.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9.嚴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章 文明家庭規範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搞好家庭文明,要尊老愛幼,家庭和睦,家長應成為兒童文明的表率,教育子女,注意品德,努力學習,孝敬老人,形成文明家規家風,夫妻互敬,講究美德,鄰里團結,共創一個融洽和諧的生活環境。

1.愛國有家,人類社會基於家庭,愛家愛國,國本興幫,堅定社會主義信念,建設美好家庭,為國為民無私奉獻。

2.遵紀守法,文明家庭,守法光榮,嚴守法度,維護公正,情操高尚,見義勇為,不參與違法活動,不賭博,爭當文明市民。

3.孝敬老人、雙方父母,善其衣食,慰其精神,體貼孝順,使老人安度晚年。

4.家庭和睦,在家庭婆媳、翁婿、兄弟、姐妹、夫妻、子女間協力同心,相互照應,關係融洽,不爭不吵,團結可親,計劃生育,共建幸福家庭。

5.夫妻互尊,夫妻平等,理解尊重,主動調適情感交流,互免互敬,風雨同舟,為共同的理想和事業攜手共進。

6.教育好子女,嚴愛相濟,愛而不寵,嚴格訓示,品行端正,艱苦樸素,在家庭成為好成員,在學校成為好學生,在單位成為好職工。

7.鄰里有善,與鄰居友好相處,以和為貴,莫爭高下,與人為善,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寬厚待人,助人為樂,相互照應,不拔弄事非,有了困難熱心幫助,有了矛盾相互諒解。

8.講究公德,愛護公共設施,講究樓道公共衞生,不從高處亂扔髒物,不影響他人休息。

9.住宅內要保持窗明几淨,種養花草,保持室內清潔,搞好家庭和成員個人衞生。

10.移風易俗,破除封建迷信,不參加迷信活動,婚喪嫁取不大操大辦,勤儉持家,不鋪張浪費,不重男輕女,一律平等。

第十二章 文明樓院規範

樹立較強的主人翁意識,體現公司員工良好的道德品質,自覺維護好樓院衞生、公共設施、治安措施、鄰里和睦,實現文明樓院規範化。

1.環境優美,綠化好、安靜。

2.公共設施完好,樓院牆面整潔,無破牆亂開門面,門窗無損壞。

3.樓道內、陽台上無雜物,室內外無蚊蠅,無蟑螂、無老鼠、不飼養家畜家禽。

4.實行垃圾袋裝化,無衞生死角。

5.居住人員遵紀守法,無賭博、迷信活動。

6.綜合治理措施落實,無刑事犯罪發生。

7.育齡婦女自覺執行計劃生育,無計劃外懷孕。

8.鄰里團結、相互幫助,無民事糾紛。

9.家庭和睦、敬老愛幼。

第十三章 接待參觀人員文明規範

1.帶領參觀人員參觀,熱情大方,按接待計劃、接待路線帶領客人到預先聯繫好的單位。

2.主動為參觀人員和迎接人員介紹,主動向參觀人員介紹人如所屬參觀單位公司的有關情況。

3.與參觀人員負責人並肩而行,主動回答參觀人員提出的問題,但回答內容在企業保密守則規定的範圍之內。向參觀人員介紹公司的安全、保密、管理等規章制度。

4.送客人時要主動為客人開門,待出接待地點後,與客人並肩而行,送到什麼位置可根據情況。送到公司門口,送客人上車。

5.與客人握手,説:“謝謝,感謝對公司的支持”,“再見”。

第十四章 請示彙報工作規範

1.輕敲門,待請進後,方可推門進入辦公室。

2.領導未表示請進,不能冒然闖進。

3.領導示意後,方可入座。

4.向領導彙報工作,應簡明扼要,節約時間。

5.向領導遞交報告(文件)時,應雙手呈送。

6.當請示完工作後,待領導同意後,退出辦公室,輕身掩上房門。

第十五章 對外交往規範

1.與客人見面,應主動與對方握手。如對方是領導或小姐(女士),待對方有握手之意後,方可與對方握手,握手不能戴手套。

2.握手姿勢應為:伸出手臂,臂微曲,握手時力度適中,保持一定距離,一般根據對方意願掌握握手時間。

3.交談:熱情大方,語調平和,語言文明,聲音大小要適度。

4.交換名片:遞名片時,雙手遞出。

5.收名片:雙手接收。

第十六章 對外接待規範

熱情大方,主動上前與對方握手、問候、請客人到交談地點。

1.先向客人介紹本單位領導及相關人員,然後向單位領導及相關人員介紹客人,並請客人就坐。

2.客人就坐後,主人方能就坐。坐好後,及時向客人敬茶。

3.站姿:雙手自然下垂,或前腹交叉,表情自然。

4.坐姿:坐姿態端正,不能蹺“二朗腿”。

優秀員工手冊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自律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公司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本員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員工應當自覺接受公司及所屬部門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獎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做到以人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規違紀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總經辦和工會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幫助和引導員工學習瞭解、遵照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大力宣傳員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蹟,同時有力地糾正員工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五條 對員工的獎勵和違規違紀的懲處要以事實為依據、公平公正、寬嚴適度、及時到位。無論獎勵還是懲罰,都要起到對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啟示作用。

第六條 公司員工對他人的獎勵或處罰不當有建議權,對本人的處罰不當有申訴權。

第二章 獎 勵

第七條 對於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一)在恪盡職守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或服務質量、提高生產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改進公司基礎管理或專項管理,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經濟效益等方面有突出業績的。

(三)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開拓市場,擴大銷售或項目建設等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

(四)在生產、科研、工藝設計、產品設計、勞動條件改善等方面有發明、創新、技術改進等行動並取得顯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實施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效果的。

(六)在保護公共財產,預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會組織的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獎勵規定必須給予獎勵的。

(八)公司領導認為或基層建議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獎勵可以於年終集中進行,也可以平時分散進行。

第九條 第七條中的第(一)(二)(三)項於年終進行,結合年度考核工作的開展,分設如下獎項:

(一)全勤獎: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於275個工作日,獎勵400元。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者沒有全勤獎。

(二)考核獎: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定三個等次,比例為2∶7∶1。對全勤者,按考核結果獎勵,優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對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計算。工作日時間不足6個月者不參加年度考核。

(三)先進員工獎:

(1)按部門人員總數的15%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給予張榜表揚,發給獎金400元。

(2)按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比例(相當於全員的3%)評選明星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嘉獎證書和獎金1000元(不重複享受前項獎金)。

(3)按明星員工總數的1/3比例(相當於全員的1%)評選模範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記功證書和獎金3000元(不重複享受前項獎金)。

(4)其它可設單項工作先進個人,如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環保工作先進個人,比例嚴格控制,發給獎狀和400元以下的獎金。

第十條第七條中第(五)(七)項的獎勵於平時進行,其獎勵條件、額度遵照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規定執行,除制度中有明確流程規定的以外,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審查,確認的立即兑現,否認的説明理由。

第十一條第七條中第(四)(六)(八)項的獎勵於平時進行,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組織審查,確認的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總經理批准後兑現,否認的説明理由。

第三章 處 罰

第十二條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揮霍浪費公司資財,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第十三條 員工違規違紀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和對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害的程度,分為輕微、一般、較重、嚴重四類。

第十四條 對員工違規違紀行為的教育與處理分為:公開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五種,並結合經濟處罰。

第十五條 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容易受客觀因素影響而發生的情節輕微的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具有初犯性和偶爾性(同一條款中每月累計不超過一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輕微違規違紀行為:

1.未經請假遲到、早退、或班中短時出廠;會議或培訓中無故遲到、擅自早退等;

2.到崗後洗漱、做個人衞生;上班中擅自離崗、串崗、睡崗、幹私活、玩遊戲、看視頻、看小説、玩手機等;

3.上班中講粗話、髒話、吵鬧喧譁、聚眾閒談、打搞嬉鬧;

4.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應請示、彙報的事項不及時請示、彙報;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吃零食、在設備旁存放食品;亂扔雜物、亂倒剩菜剩飯、亂停車輛、亂擺亂放週轉架、玻璃架等;

6.職員下班時不關電燈、空調、飲水機、複印機、電腦、風扇等用電器;員工非使用狀態下不關水龍頭、電燈、電腦、風扇等;

7.對來訪者不聞不理、態度生硬;對來賓有不敬行為。

第十六條 首次出現輕微違紀,一般適用公開批評的教育方式,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在一定週期內重複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相對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一般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複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託別人打卡、代別人打卡、與考勤人員(含門衞保安)發生爭執、吵鬧、塗改考勤記錄;月內曠工半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一天等;

3.無故不參加會議或培訓;碎玻璃不以色分類傾倒;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違規使用液壓車、電瓶車;輕度違規使用叉車、行車;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未經批准帶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不論是否產生損害結果);

6.上、下班次間未按正常規定交接、隱瞞工作失誤,但尚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負面影響;

8.不服從領導分工和工作安排,頂撞領導;不配合同事開展應予合作的工作,刁難同事;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員語言粗魯、謾罵或侮辱下屬。

第十八條首次出現一般違紀行為適用警告處分,並在當事人寫出認識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多次重複輕微違規違紀行為和重複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複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3起以上或三個月內重複一般違規違紀現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並強行進出;班中出門無手續或有手續不打卡並強行進出;損毀考勤記錄;不假而別、月內曠工一天或提供虛假的病假條休息滿一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兩天;

3.在廠區禁煙區吸煙但未產生危害結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定限額領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產生危害結果;

4.嚴重違規使用叉車、行車,形成安全隱患;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而拒不糾正、損毀消防設施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部門或管理者要求不嚴、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嚴重受傷或釀成傷害事故;

6.隱瞞安全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或其它事故;對重大隱患知情不報;虛報業績而蓄意獲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或有較大負面影響;

8.在工作場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區域內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糾紛約定在公司外打架鬥毆;

9.為獲取加班補助,採用不當手段取得加班機會或延長加班時間的;因工作需要延時下班,但未經許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竊取公司或他人財物的(不計多少);採用不當手段謀取私利,侵佔、貪污或收受賄賂情節輕微的。

第二十條首次出現較重違紀行為適用嚴重警告處分,並在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200元至5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反覆違反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重複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損害)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年內重複出現一般違紀3起以上(含3起)或較重違規違紀現象2起以上(含2起);

2.違反社會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傷社會風化和企業形象,在公司內外造成惡劣影響;

3.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明知行為會帶來不良後果,仍繼續堅持行動,造成公司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或形成惡劣影響;

4.破壞、私拿、浪費公司財物、假公濟私、價值在千元以上的;

5.違反保密或競業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祕密;在公司外為同行業企業服務、利用公司出資培訓證件為其他企業服務;

6.私拉私接、私開設備、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釀成事故,造成較大損失的;

7.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在公司內從事賭博等違法活動,參加非法組織的;限制領導人身自由,不聽勸阻的;

8.利用病、傷、事假在外從事有收入的活動,經教育不改的;

9.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損害公司名譽;

10.未經授權或批准,將公司的資金、房產、印章、證照、車輛、設施、設備、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贈予、轉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二條首次出現嚴重違紀者,如認錯態度好,有好的教育預期,適用記過處分,並由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處以500元至20__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情況嚴重的可並追加績效考核降等和職務降級。

第二十三條 以上行為適用公司專項制度進行處罰的,按專項制度執行。以上未能列舉的行為,根據情節和影響(損害)程度志所列情形進行比較,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半年內重複出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記過”處分或首次出現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規違紀行為,給公司或同事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或損失,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處分,並可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為體現懲前斃後、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則,公司慎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員工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負有直接責任的,應責令其賠償,但每月的賠償額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對有侵佔、貪污、挪用公款和盜竊、索賄受賄的,應依法全額追繳其違規違紀款額並賠償利息損失。

第二十六條 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應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誰用工、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進行,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對輕微違紀和一般違紀,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各部門直接處理,由部門負責人簽發,結果報總經辦(備案)。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總經辦和工會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理室批准,由總經理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部門和部門工會小組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核,由分管副總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職員、員工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所在部門或車間及工會小組負責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核,擬給予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報分管副總批准、簽發;擬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請公司法律顧問斟酌並徵求總經理和工會的意見,確認後報批准、簽發。

第二十七條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時,下達處理決定書前,通知被處理者本人;書面處理意見及時轉人事科歸入個人檔案,經濟處罰及時報送財務部門執行;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的員工,同時解除其勞動合同,停止五險一金的交納。

第二十八條 員工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書包括下列內容:

1.被處理員工的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職務(工種)、入職時間、工齡等基本情況;

2.主要違規違紀事實;

3.處理決定;

4.不服從處理決定的申訴途徑和期限。

第二十九條 受處理的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提出申訴。

第三十條員工對處理決定提出申訴的,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對員工申訴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認真核查,按本制度有關規定在一個月內處理終結。不得因為員工申訴加重對其處理。

第三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撤銷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或重新處理,該彌補損失的應彌補損失:

1.違規違紀行為不存在或認定事實不充分的;

2.處理適用依據嚴重不當、出入較大的;

3.違反管理權限或處理程序的。

4.若被處罰員工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本人申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可以提前結束處罰,但被處分時間不得低於應處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罰款數額不得低於應罰數額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所稱違規違紀,是指員工在公司內出現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但尚未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首次經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及車間代表討論通過,經總經理批准後開始試行,試行中廣泛聽取意見,適時修訂。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優秀員工手冊 篇13

(一)基本準則

1、公司倡導的企業理念。

2、全體員工的一切工作行為,都須以為準則。

3、做每一件事、説每一句話之前,都應該先考慮一下是否符合我們企業的目標、宗旨和精神。

4、每位公司員工都應該為公司的整體利益而進取和自律。

(二)職責權限

1、員工除本職日常工作外,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2、員工未獲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任何獲取薪金的工作。

3、每位員工的工作必須對上級和下級負責,無下級的員工對手中的產品或服務負責。

4、員工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三)業務交往

1、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酬金或回扣,否則將構成受賄。

2、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取得不正當利益。

3、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4、員工的直系親屬從事可能會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業務時,員工應向公司申報,並提出職務上的迴避。

5、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給予的回扣和佣金,應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以衝抵成本。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處。

6、員工在公司以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7、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尤其是涉及以下四點的,應謝絕參加:

(1)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

(2)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3)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4)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的活動。

8、所有員工都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各種經營管理信息,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及內部資料。機密文件和資料不得擅自複印,未經特許,不得帶出公司。

9、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他未予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及相關信息。

10、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11、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如交通工具、電子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

12、全體員工都有義務和權力對違反以上準則的行為向公司各級主管以至董事長投訴。

13、接受投訴的部門和員工,應當為投訴人嚴格保密,並及時做出處理和答覆。

優秀員工手冊 篇14

本員工守則 (「守則」) 包含一系列商業原則,為道德商業慣例及策略提供框架,以防止貪污、賄賂、利益衝突、歧視、洗錢及違反資料的機密性及安全性。

中國光大國際有限公司 (「光大國際」或「本公司」) 會定期檢視本守則並依需要進行修訂。本守則適用於光大國際及其附屬公司。所有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守則內的行為準則。

反歧視

本公司致力為員工提供一個沒有歧視的理想工作環境。所有員工均須遵從相同的標準。本公司嚴禁基於種族、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國籍及宗教信仰所造成的歧視。

反貪污賄賂

光大國際嚴禁任何賄賂及貪污行為。員工須嚴格遵守所有反貪污及反賄賂的相關法例法規。如有任何懷疑行賄及貪污行為,必須實時向公司通報。

利益衝突

利益衝突乃指員工的私人利益與公司的利益出現衝突。私人利益泛指成員本身及與他相關的人士(包括家人、親屬、私交友好、所屬會社及社團)的財務和個人利益。

員工須避免任何會導致利益衝突的情況出現。員工不得利用因其在公司的身分或職務之便而為其本人、親屬或與他/她有關係的任何人士謀取利益。

使用機密及獨有數據

員工不得利用因其身分而取得的機密或獨有資料謀取私利,或讓任何人士或集團從中得益。

員工不得向任何人士披露任何機密或獨有資料,獲授權者除外。

反洗錢

員工要時刻對任何懷疑洗錢狀況保持警覺。如員工懷疑有人涉及洗錢行為或有關款項來自非法活動,必須實時通知公司。

舉報

員工如發現實際發生或懷疑有可能發生的違法活動、不當行為或做法,須儘快向公司舉報。

詳細請參閲《內部及外部舉報及調查辦法》。

優秀員工手冊 篇15

一、 職業道德要求

(1) 敬業愛崗 勤奮敬業,積極肯幹,熱愛本職崗位,樂於為本職工作奉獻。

(2) 遵守紀律 認真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法令,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 認真學習 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4) 公私分明 愛護公物,不謀私利,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5) 勤儉節約 具有良好的節約意識,勤儉辦公,節約能源。

(6) 團結合作 嚴於律已,寬以待人,正確處理好個人與集體、同事的工作關係,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易與他人相處。

(7) 嚴守祕密 未經批准,不向外界傳播或提供有關公司的任何資料。

二、 服務意識要求

(1) 文明禮貌 做到語言規範,談吐文雅,衣冠整潔,舉止端莊。

(2) 主動熱情 以真誠的笑容,主動熱情地為用户服務,主動了解用户需要,努力為用户排擾解難。

(3) 耐心周到 員工在對用户的服務中要耐心周到,問多不煩,事多不煩,虛心聽取用户意見,耐心解答用户問題,服務體貼入微、有求必應、面面俱到、盡善盡美。

三、 儀容儀表要求

(1) 保持衣冠整潔,按規定要求着裝,將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 工作場所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

(3) 男員工頭髮不蓋耳朵、不遮衣領,每天剃鬚,保持指甲清潔,不留長指甲,扣好衣釦褲釦,緊束領帶(大箭頭垂到皮帶扣處為準),襯衣不擺放進褲內。

(4) 女員工頭髮不過肩,不做怪髮型,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不濃粧豔抹,不穿黑色或帶花絲襪。

(5) 員工不得在大庭廣眾下化粧、挖鼻孔、搔癢、對人打噴嚏、打哈欠和伸懶腰。

四、 行為舉止要求

(1) 站立時,自然挺立,眼睛平視,面帶微笑,雙臂自然下垂或在體前交叉。

(2) 坐立時,上身挺直,雙肩放鬆,手自然放在雙膝上,不得坐在椅子上前縮後仰,搖腿翹腳。

(3) 行走時,眼睛前視,肩平身直,雙臂自然下垂擺動,男走平行步,發走一字步,不左顧右盼,不得與他人拉手、摟腰搭背。

(4) 在各種場合,見到上級領導或用户都要面帶微笑、主動問好。

(5) 進入上司或用户辦公室前,應先用手輕敲三下,得到同意後再進入。進入後,不得隨意翻動室內物品。

(6) 乘電梯要先出後進,禁止在電梯內大聲喧譁。

五、 接聽電話要求

(1) 所有來電,在鈴聲三響之內接答。

(2) 拿起電話後,先致筒單問候,自報公司部門,語氣親切柔和。

(3) 認真傾聽對方講話,需要時應詳細記錄對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時間、地點、姓名,並向對方複述一遍。

(4) 通話完畢後,向對方表示感謝,等對方放下電話後,再輕輕放下電話。

(5) 打電話時,向預先整理好電話內容,語言簡練、明瞭。

(6) 上班時間,一般不得打(傳)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通話時間不宜超過3分鐘。

六、 處理投訴

(1) 員工必須牢記公司的工作是以用户為中心,必須高度重視用户的投訴。

(2) 細心、耐心地聆聽用户投訴,讓用户暢所欲言。

(3) 認真地用書面形式記錄下投訴內容,並把自已作為處理用户投訴的第一責任人迅速而妥善解決用户投訴的問題或轉報有關部門解決。

(4) 受理投訴者不得塗改、撕毀或假造涉及本人的投訴記錄。

(5) 投訴經調查屬實,可作為員工獎勵或處罰的依據。

(6) 對用户投訴應表示感謝,對事件表示歉意。處理完投訴後,應主動回覆用户,瞭解用户滿意程度。

優秀員工手冊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手冊為增強員工自律意識、規範工作行為而制訂。

第二條 每們員工均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維護公司聲譽和形象。

第三條 公司員工應發揚"務實、守信、創效、發展"的精神,形成"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八字方針,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而努力。

第四條 本手冊解釋權屬公司。

第二章 細則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四十小時工作制。

2、員工上下班嚴格實行打卡制度,嚴禁遲到或早退。

3、員工因公外出必須得到部門經理的許可,並在留言板上寫明去向。

第六條 請病、事假規定:

1、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的,及時向部門經理請假,並持醫院的病假證明到管理部辦理病假手假。

2、員工如需請事假,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説明理由及預計缺勤天數,並由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到管理部辦理請假手續。

3、員工事假連續3天以上(含3天),由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報總經理批准。

4、員工因特殊情況,確實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事後説明理由,並立即補辦手續。

5、請病、事假以半天為基本單位。

6、無故不上班作曠工處理,並給予行政及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七條 加班及調休:

1、加班時間以半天為基本單位。

2、根據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

3、加班處理按國家規定處理。

第八條 帶薪假期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員工應遵守事項: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中心頒佈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熱愛公司,熱愛本職工作,積極進取,努力鑽研業務,與公司一同成長髮展。

2、心胸坦蕩,光明磊落,嚴以律己,寬厚待人,友愛互助,相互尊重。

2、工作時間嚴守工作崗位,專心工作,不串崗,不閒聊,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

3、忠誠公司,服從領導,勤奮工作,言行要體現公司的良好形象。

4、員工有責任和權力向公司高層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情況彙報。

5、員工工作時間應按公司制度要求衣着整潔,舉止大方,言語文明。

6、待客禮貌、熱情周到,接聽業務電話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重要電話要及時記錄。

7、各種往來公文、信件等簽收後,及時登記、保管、傳閲,上級來文、來函及其他方面的重要信函及時整理、裝訂、歸檔。

8、辦公文明,保持辦公環境整潔有序,不要在辦公區域進食或非吸煙區吸煙。

8、上班時間不得撥打私人電話及長時間接聽私人電話。

9、員工有以下情況,必須立即向部門經理及管理部報告:

(1)結婚或離異(2)姓名、住處或電話變更(3)身份證換領(4)本人或配偶分娩

第十條 禁止事項

1、欺騙公司和同事的行為。

2、泄露公司機密,歪曲事實,散佈流言蜚語,以公司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3、工作懈怠,違反工作規定,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指示,越權行事,獨斷專行,搞小團體,無事生非,擾亂工作秩序。

4、未經許可,在工作時間接見私人來客,或帶私客在公司活動。

5、在工作時間做與業務無關的事情。

6、未經許可,從事其他職業。

7、利用公司設施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侵佔、挪用公司財產。

8、假借職權營私舞弊。

9、攜帶危險品、違禁品或與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第十一條 安全保衞制度。

1、員工應視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為已任。

2、辦公室嚴禁吸煙。

3、遇火災隱患應及時清除。

4、嚴禁違反操作規定使用各種儀器、電器。

5、員工下班前應清除廢物桶。

6、下班後文件、紙張等易燃物不應放在桌面上,應放入箱、櫃內、並將櫃門關閉。

7、各辦公室下班後應切斷電源,關閉水源,並將窗户緊閉。

8、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對本辦公室作最後的安全檢查;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對公司用最後的安全檢查。

9、公司員工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隨時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衞生。

第十二條 違紀處罰

員工因過失或故意違紀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要追究違紀者的責任,給予教育、處罰、賠償、直到辭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優秀員工手冊 篇17

品牌芯制度模板 公司員工手冊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適用對象:本手冊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應用目的:本手冊旨在宣揚公司的企業文化,創造良好的工作秩序,實現員工及公司的發展目標。

第三條 時效與解釋:本手冊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條 更改與補充:公司人力資源部在得到公司董事會的書面授權下才能對員工手冊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修訂時應提前公告並公開徵求員工意見。

第五條 所有權:本手冊是公司財產。員工應在合同終止辦理結算時上交於公司人力資源部,否則將不予辦理離職結算手續。

第二章 企業文化

第六條 企業使命:用智能科技改造生活。

第七條 企業目標:打造中國智能科技第一品牌。

第八條 企業理念:認真、合作、快速、誠信。

第三章 信息溝通

第九條 實時溝通政策:如您有想法或建議,隨時可以向您的部門主管或經理商談而不必受到歧視。部門主管和經理將會就您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商討,如合理,將被採納。

第十條 門户開放政策:員工可以將問題反映給自己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層管理者。門户開放適用於公司政策決定、業務發展方向基本薪酬福利等所胡關係公司發展之中所應解決的問題。

第十一條 與總經理對話:公司在辦公區域內或員工休息場所設有總經理信箱。如您對公司有什麼好的建議(包括對自己的上司違規、違紀行為的檢舉),都可以以書面的形式投進信箱(要實名信件才會被接納)。公司將會盡快跟進處理。您的建議、意見、投訴將會受到嚴格保密。

第十二條 員工信息欄:信息欄固定設置在公司各顯要位置。員工可從信息欄上荻悉公司各方面的最新信息和動態,如內部崗位招聘、大家關心的新聞、娛樂活動、安全事項、通知等。員工不得私自篡改信息欄的內容。

第十三條 個人資料修改:為使公司能夠掌握最新的信息,如員工的個人資料改變,請將變動詳情及時通報人力部,避免因個人資料變化而影響您的既得利益。這些資料變化包括:銀行賬户、學歷、家庭住址、緊急電話號碼、婚姻狀況等。

第四章 組織機構設置

第十四條 公司常設機構為: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及職能部門。

第十五條 公司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設副董事長或董事二名以上。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

第十六條 公司監事會設監事會主席一人,設監事二名以上。監事會對公司股東會負責,

第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或總裁)一人,副總經理(或副總裁)若干人。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組成公司經理層(總經理班子)。經理層是公司業務的日常運營管理中心。

第五章 招聘錄用

第十八條 人力資源工作理念

為確保公司員工的整體素質,公司將營造一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工作環境,使您在公司擁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在這裏工作您的才能將得到充分發揮。公司將不斷完善僱用條例及規定,幫助您達到個人發展的目標。

尊重並感激我們的員工,員工是公司財富源泉。精悍高效的團隊建設,是公司持續發展的前提。作為公司的管理者,您須讓員工感覺到是在為他們工作,而不是他們在為您工作,這樣的團隊才能使公司在競爭激烈的今天立於不敗之地。

第十九條 員工錄用原則與標準

1.公司根據崗位空缺需要招收員工,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錄用標準是德才兼備。

2.內部推薦錄用原則:配偶與直系親屬不進入公司,非直系親屬一般情況也不進入。同學、朋友不進入同一個部門。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

1)曾在本公司或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者;

2)受剝奪政治權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3)通輯在案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未滿十六歲者。

第二十條 錄用程序及人事審批權限

1.各部門根據用人需求及公司組織架構,由用人部門填寫《人員需求增(補)申請》,按相關權限進行審批後方可進行招聘。

2.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計劃在市場上擇優選取符合條件可以參加複試的候選人員,用人部門相關負責人對候選人員進行復試。

3.經複試合格的人員經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准予錄用。

4.將准予錄用人員交人力資源部通知其進行體檢後辦理錄用手續。

5.人事審批權限:原則上所有崗位都需要隔級任免,並由人力資源部門發文。

第二十一條 轉正

1.新入職人員在試用期滿後,由其部門負責人考評,簽署是否轉正的書面建議,由相關領導審核、審批後交與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2.是否被正式錄用,完全取決於您的能力、經驗及該職位對您的適合程度。

3.新入職員工順利通過試用期後,將收到人力資源部發給您的《轉正通知書》。

第六章 考勒、休假制度

第二十二條 考勤

1.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公司員工的出勤進行監督和管理。

2.員工上下班必須簽到、簽退,或刷卡。

3. 遲到、早退和曠工:

遲到:員工應按規定上班時間到崗,上班超出出規定時間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早退:在規定下班時間刷卡離崗,提前下班30分鐘內的視為早退。

曠工:

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指定工作崗位報到者;

4)超過30分鐘未到(或離開)崗位,也未辦補假手續者;

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4. 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或當月累計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將被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或當月累計遲到、早退4小時以上者以曠工全天計算。

第二十三條  休息

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特點,各部門的工作時間安排可以不同,員工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國家法定時間。

第二十四條  加班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對於國家法定假日(全年11天)的加班,公司按國家規定給發放加班工資,對於其他時間的加班,採取補休,不發放加班工資。

員工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因工作效率低而導致的工作時間延長不視為加班。 所有加班必須有所在部門負責人的簽字確認,併到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調(補)休

1.凡調休或因加班而申請補休的員工,需提前一天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

2.員工申請調(補)休應填寫《請假申請單》,經相關人員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休假。人力資源部對照《請假申請單》衝抵加班時間。

3.調休必須在2個月內休完,每次最多不能超過5天。

4.未經批准而休息的,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六條  休假的種類

休假種類有:國家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保育假、喪假、年假、其他假。

第二十七條 有薪假

國家法定節假日:員工假期內可享受全額薪資,因工作需要而不能正常休息,公司將按國家規定支付日基本工作三倍的工資報酬;。

有薪病假:

1.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5天/年的帶薪病假。

2.申請病假的員工需在公司指定的區級以上醫院就醫,且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

3.休假期間可享受基本薪資。

工傷假:

1.凡工作中造成的負傷的員工均可依法申請工傷鑑定後享受工傷假;

2.享受工傷假員工,須及時與公司人力資源部聯繫,並根據公司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按公司規定由相關領導審核、審批。 3.休假期間可享受全額薪資。

婚假:

1.假期天數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員工在請婚假時應至少提前7天申請並出具結婚證明;

3.婚假於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有效;

4.休假期間可享受全額薪資。

產假:

1.在公司滿一年的員工可以享受此政策;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員工請產假時應至少提前30天申請。申請產假的員工應出具政府註冊醫院的證明及政府簽發的準生證;員工可以於預產期前15天開始休產假;

4.原則上以此為準,具體執行標準可參照當地相關政策;

5.休假期間可享受基本薪資,辦理了生育保險的員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保育假:

1.男員工在其合法妻子生育第一個孩子時,可享受3個工作日的休假,以照顧他的妻子及關懷他的孩子;

2.員工請保育假時應提前7天申請,並出具醫院相關證明;

3.休假期間可享受全額薪資。

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雙方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或主要贍養人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假;

2.休假期間可享受全額薪資。

年假:

1.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後,根據其入司年限、所在部門及崗位,可享受相應時間的年假,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年假:

2.年假原則上在員工滿相應年數後,年內休假,不得延遲,不能累加;

3.員工休年假時應提前7天申請;

4.休假期間可享受全額薪資;

5.員工申請休假對公司業務產生影響時,公司可要求員工將年休假延遲或採用分期享用方法,員工應服從公司安排。

其他假:

憑學校通知盡收眼底參加家長會(每年只限2次),家長憑免疫通知單攜子女去防疫站,每次享受半天全額薪資。

第二十八條  無薪假

有薪假期以外的請假為無薪假:

1.事假:員工請事假一次不得超過3天,一年內不得超過10天。

2.病假:除公司規定的有薪病假外,病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60天(員工休病假,必須持有正規醫院的證明方為有效) 員工因疾病或緊急事務未能及時上班的,應於當天工作時間前1小時內向部門主管/經理請假,並在銷假的第一個工作日內按公司規定補辦相關手續,原則上公司不接受任何人的請假轉告。

第二十九條  請假審批

1.除公司根據國家法定假日安排休息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到崗上班的員工均應辦理請假手續並獲得直接上級的批准。

2.由於公司所處服務性行業的性質,要求每名員工都儘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缺勤。

3.休假時應提前或事後填寫<<請假申請單>>,説明請假請假和註明請假起止時間,經各級相關人員審批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按准假時間休假。

4.員工請假原則上採取先申請後履行的方式,但遇疾病或突發事件,來不及事先請假應委託他人或電話請假,並於銷假的第1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5.請年假,婚假,產假時應由部門負責人安排人員替崗。

6.未按規定辦理請假,續假手續或不能提供相關證明者,均以曠工論處。

7.請假不滿一小時按一小時處理,一小時以上半天以內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按一天處理。

8.員工和下級不得越級請假,上級也不得越級批准非直屬下級和員工的請假申請,如因越級請假或者越級批准而造成工作損失的,批准人和員工承擔同樣責任。

第七章 薪酬

第三十條薪資標準及其結構

1.公司根據職務、崗位、工齡、經驗、能力來確定員工的職務等級、薪酬等級及標準 。

2.薪酬結構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銷售提成工資) 、工齡工資、福利、年終績效獎金等。

3.目前公司的福利補貼有:交通補貼、餐費補貼、通訊費用補貼等,隨着公司效益的提高,公司將逐步完善員工的福利體系。

4.公司實行年底雙薪制:年底雙薪是對月薪制員工全年工作的一種獎勵,並根據公司業績情況發放的薪金.公司有權利根據考核規定,對於當年考核表現優或劣的員工,實行超出或低於年底雙薪的獎勵。

第三十一條 薪資發放及查詢

1. 發薪日期與方式:公司每月15日以銀行轉帳方式發放(如遇假期,則順延)上月工資,每月工資按21天計算。

2.工資查詢:工資發放時,人力資源部向員工發放工資條,工資發放之日起15日內人力資源部薪資專員接受公司員工上月的工資查詢。

第三十二條 薪酬保密

員工不得打聽別人的薪酬,本人也不得把自己的薪酬標準告訴別人,違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造成不良影響者作降級處理。

第八章 晉升

第三十三條  員工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由其部門主管推薦或自薦,經相關負責人與人力資源部審批後予以晉職試用。

1. 員工在原職位上表現突出,且有擔任更高職位的能力與潛力者。

2. 工作態度積極,專業知識過硬者。

第三十四條  晉職的員工有一個月的評估期.評估期間員工仍執行原職位的工資福利標準.晉升晉職評估期表現合格者,公司將予以正式任命.工資福利從當月起按新職位標準執行。晉職評估表現不合格,將被取消晉職機會,返回原職位工作。調職、降級必須填寫<<員工異動申請表>>,按公司規定經相關領導審批方可生效。

第九章 員工培訓與發展

第三十五條  培訓體系

為保證公司員工的整體素質,以適應本公司發展目標的需要,本公司吸取國內外企業員工培訓的先進管理經驗,逐步建立一套科學的員工培訓體系,培訓基本類型如下:

1) 新員工入職培訓(面向新加入公司的員工)

2) 專業技能提升培訓(面向通過試用期後的員工)

3) 崗位晉升培訓(面向優秀各部門專員和主管)

4) 經理人職業能力發展計劃(面向各部門經理助理,經理)

5) 儲備幹部培訓計劃

第十章 公司福利

第三十六條  員工依法享受各項社會保險福利。

第三十七條 娛樂活動

為加強員工集體榮譽感,公司按季度撥款作為各種活動經費,根據公司狀況及員工建議舉辦各種活動,如:員工聚會,文藝體育競賽活動,出外郊遊等,本公司員工均應按規定參加。

第十一章 員工守則

第三十八條  儀容儀表

1.員工服飾必須保持清潔、衞生。

2.上班時,辦公區域人員衣着要得體,以下裝扮上班時是禁止的:拖鞋,膝蓋以上褲裝與裙裝,背心,吊帶裙,低胸與露背衣裙,露臍裝,誇張,炫耀性飾物,誇張怪異的髮型。

3.男員工頭髮適中,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後不及衣領,不留鬍鬚;女員工宜化淡粧,留長髮者上班必須盤發或把頭髮紮起。

4.養成良好習慣,避免如抓頭、咬手指、玩項鍊或戒指等不良姿態。工作區域不得伸懶腰、打哈欠、做怪像。

5.員工必須舉止端莊,談吐文明,精神煥發,始終以微笑服務對待顧客。

第三十九條  禮節禮貌

1.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誠實可信,待客友好熱情,説話親切和藹,舉止穩重大方,處事禮節周到謹慎。

2.與顧客交談時應端莊有禮有節,不搶話,插話,爭吵,不詢問顧客年齡,履歷、工資等個人隱私,不歧視殘疾人。

3.對顧客要有“四聲”(迎賓聲、招呼聲、介紹聲、道別聲)服務,用普通話與同事、顧客交談。

4.借用他人或公司物品,使用後及時送還或歸還原處。

5.未經同意不得翻閲同事的文件、資料等。

6.正確、迅速、謹慎地接打電話。

1)電話來時,聽到鈴響,至少在第三聲鈴響前取下話筒,接電話時統一用語:您好,xx公司。

2)對方講述時要留心聽,並記下要點。未聽清時,及時告訴對方,結束時禮貌道別,待對方切斷電話後,自己再放下話筒。

3)通話簡明扼要,不得在電話中聊天,

4)對不指名的電話,判斷自己不能處理時,可坦白告訴對方,,並馬上將電話交給能處理的人,在轉交前,應先把對方所談內容簡明扼要告訴接收人。

5)工作時間內,禁打私人電話。

第四十條工作態度

1.主動:盡職盡責,主動為顧客服務;同事之間真誠協作,密切配合,做到“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始終給顧客與同事以親切,愉快的感覺。

2.熱情:站立服務,面帶微笑,常用敬語,提高工作效率,想方設法讓每一位顧客感到滿意。

3.周到: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工作為客户提供細緻體貼的服務。

4.誠信:誠實為本,講究信用,有事必報,有錯必改,不得提供假情況,不得文過飾非,陽奉陰違。

5.勤儉:勤勞致富,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設備,設施,節約用水用電。

第四十一條  言行規範

1.遵章守紀,服從上級安排,忠於職守,不推諉,不頂撞。

2.自覺維護公司利益,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3.員工言行應誠實,謙讓,廉潔,嚴禁挑撥離間,造遙生事,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和領導威信,嚴禁私下議論不利於公司的事情。

4.嚴禁在辦公室和會議室吸煙、打牌和賭博。

5.愛護公共衞生,不許亂扔紙屑等廢棄物。

6.工作時間內不許閒聊,不得嚼檳榔,吃口香糖,吃零售,打瞌睡,玩電遊,聽音樂,串崗,溜崗,幹私活,閲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不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工作時間內儘量説普通話,講文明,禮貌,不許説髒話,痞話,不許叫綽號。

8.工作場所輕言細語,不許大聲喧譁,不許嘻笑打鬧。

9.坐姿端正,不許將腳放在工作台、座椅上;站立時應保持身體正直,不得駝背,聳肩,不許雙手叉腰。

10.客人離開工作區域或接待區域後,應及時清理 衞生,清理雜物,整理桌椅。

11.愛護公物,杜絕浪費行為:

1)愛惜並妥善保管辦公用品,設備 及公共財物;

2)圖書發球公司的公共物品嚴禁私自佔有,閲覽後應及時歸還;

3)做到節約用電,用水,下班後人走燈滅,關閉電腦等設備電源,杜絕任何浪費現象。

12. 杜絕下列損公肥私行為的發生:

1)非因工作需要,不許私自使用公司電話,傳真複印機,計算機等所有公物;

2)嚴禁攜帶公司財產,商品禮品,辦公用品等出外私用;

3)嚴禁超越職權或相關規定,擅自降低價格銷售商品和出售公司財產;

4)嚴禁查閲,複印,拷貝不發球自己職務上的文件/函電/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

5)嚴禁將公司盈利業務轉移到與個人經濟利益有關的企業進行交易;

6)未經上級領導許可,嚴禁利用職務和職權之便接受往來廠商和合作客户的招待宴請禮品或禮金饋贈,嚴禁私自向其借用款項和物品;

7)嚴禁利用職務和職權之便,向供應廠商和合作客户索取回扣。

8)嚴禁利用職務和職權之便,少收、不收顧客購物款;

9)嚴禁挪用公款謀取私利。

第十二章 獎懲

第四十二條  名詞解釋

1.行政加分與行政罰分:根據獎懲的不同檔次,公司分別設定了不同的行政分值(2分、5分、10分等),在員工受到獎懲的同時,予以行政加分或行政罰分。公司根據員工所獎懲分數附帶經濟獎罰,在考核期內(考核期為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獎懲積分可互相抵消。

2.積分相抵原則:公司實行獎懲積分相抵原則,在一個考核期內,獎勵積分與處分積分相互抵消,但員工惡意犯錯除外。獎懲積分當年有效(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3.連帶責任:如果某部門員工受到直接上級(不含)以上主管部門領導書面指導(上級別的越級處分,則受處分員工的直接上級將負連帶責任(管理失職),並將由此受員工相應輕兩級的處分。

4.惡意犯錯:員工明知自己的行為違反公司規定或會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失而仍然進行的違紀行為,嚴重的公司將予以解僱。

第四十三條  獎懲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

2.有功必賞有錯必糾賞罰分明。

3.以事實為依據 4.獎懲積分相抵。

5.員工享有舉報權和申訴權。

第四十四條  獎懲形式

1. 獎勵:採取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日常獎勵和階段性獎勵相結合的方式,日常表彰、階段性鼓勵、獎勵積分、參加培訓等方式,促進員工不斷髮展。

2. 處罰:以幫助引導員工發展,促進員工不斷改進自身工作為目的。處罰採取日常改進和行政罰分相結合的方式。行政處罰分不同等級,層級遞進。

3. 公司獎懲根據級別附帶經濟獎罰。

第四十五條  獎懲結果運用

公司階段性 獎懲與績效評估工作同步,根據純淨評估結果進行獎懲。員工獎懲記錄由資源部定期收集彙總,與員工績效評估掛鈎;獎懲記錄和積分將對員工績效評估成績、晉升、晉級、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等產生直接影響。

第四十六條  獎勵

公司獎勵的種類有:通報表揚、通報表彰、記功、記大功等四種。公司將視員工的情況給予相應的獎勵,所有獎勵均由負責獎懲管理部門保存,作為員工績效評估的重要參考,並可能由此給員工升職、升級、加薪、經濟獎勵等形式激勵。

第四十七條  處分

處分是對犯錯誤員工的教育和指導,公司奉行有錯必糾的原則,鼓勵知錯必改,公司幫助員工不斷改進提高自身工作與公司共同成長。

處分的種類有: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停職察看,解僱等六種。公司將視犯錯誤的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員工在受到行政罰分的同時,將被並處經濟處罰。

第四十八條  申訴

1.當處罰對象對違紀事實豐碩異議或對處罰結果不服的,自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3日內攜《員工過失處罰單》當事人留存聯向所屬公司人力資源部提請申訴。如逾期,則處罰不變。

2.各公司獎懲管理部門對員工的申訴要進行認真複議,複議結果的回覆期自接到員工單之日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

3.經複議證明申訴人申訴理由詳實、充分的,由授權部門開具撤銷處罰書面通知或通知申訴人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財務部門,撤銷處罰。

4.經複議仍維持原處罰決定的,處罰有效,併為終審裁決,並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申訴人複議結果。

第四十九條  相關説明

獎懲相關具體內容由各子公司根據公司《獎懲制度》制定。

第十三章 安全手冊

第五十條行政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門,行政部應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對公司的安全進行督導,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對公司經營管理範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 安全,是各項經營管理工作順利進行的基本條件,每位員工應有防火、防盜意識,參加消防培訓,掌握基本的防火意識和消防技能。每位員工要熟記所在工作區域的消防設備位置,並會使用消防設備。

下班離崗前,要認真仔細地檢查工作場所是否有各類易燃物品,消滅一切火險隱患,一切火種,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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