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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安裝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安裝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安裝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施工手續辦理

第四條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築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執照、施工作業時採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生突發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臨時動申請,取得批准證後,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

第八條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後,取得施工作業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第九條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並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的相關資料,並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並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後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四條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督管理責任,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督整改。

第十五條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並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定,依法依規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督管理,每天必少於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並在班前班後召開施工作業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櫃、配線、發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櫃(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櫃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電箱、電櫃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範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誌,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區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時,必須採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

第二十一條高空作業(取得高空作業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為高空作業,高空作業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面,當不能設置作業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未取得高空作業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作業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時仰頭向上作業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定。

安裝管理制度 篇2

一、環保裝置運行管理

一)環保裝置是指除塵設施、粉塵處理設施、煤氣脱硫裝置、防止向大氣中排放污染物裝置,如濕法脱硫裝置和煉焦除塵車等。

二)凡使用環保裝置的單位必須做到:

1、環保裝置必須與生產主體設備同時運轉、同時維護保養;

2、環保裝置由專人管理,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做好運行記錄;

4、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杜絕“帶病”運行,確保設備完好;

5、加強管理,調整好配風系統,防止滴、漏,保證設施正常運行;

6、除塵設施運行效果實行年檢測試,要認真做好測試前的準備工作。

7、實行環保裝置停運報告制度,使用環保裝置如發現有問題,環保裝置因發生故障不能運行的,要向公司生產安全處提交《環保裝置停運報告》,由公司生產安全處上報公司,經公司環保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停機檢修。報告中應説明環保裝置故障、搶修措施、修復日期等。

8、公司生產安全處定期對重點環保裝置進行檢查、監測,檢查、監測結果及時通報有關單位,並隨時檢查各單位環保裝置運行記錄和運行檔案。

三)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將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罰款:

1、擅自拆除或閒置環保裝置的;

2、有意造成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嚴重超標的;

3、更新、改造環保裝置,引進、安裝不符合環保規定的技術設備,致使工程不能驗收的.;

四)嚴格遵守本辦法,成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給予獎勵和表揚。

二、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

一)污水處理設施包括:廢水生物脱酚處理設施和廢水零排放系統設施。

二)污水處理設施的單位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經設施處理後的水質,必須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方可進入公司生產用水系統或循環使用。

2、設施必須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操作人員必須按規程操作做好設施運行記錄、監測結果記錄。

3、污水處理設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公司生產安全處審查和批准:

(1)需暫停運轉檢修的;

(2)需拆除或閒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4、污水處理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要立即採取措施,將廢水送入事故廢水排放池,嚴禁廢水外排,並報公司生產安全處。

5、公司內不許亂設排水口。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進行批評,並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責任單位警告、責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罰款:

(1)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閒置處理設施的;

(3)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生產安全處的;

(4)拒報或謊報污水處理設施情況的。

四)嚴格遵守本辦法,成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給予獎勵和表揚。

三、本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辦法由公司生產安全處負責日常檢查和考核。

安裝管理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安全用電,避免用電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電氣安裝、維修等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並持有供電部門頒發的《進網作業許可證》和市安監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擅自安裝、拆除和修理電氣設備和線路。

二.電工持電氣主管簽發的《電氣安裝檢修作業票》對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工作。作業前須經作業點主管部門的`許可,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檢修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裝置安全,拆除徹底,檢查經常,維修及時,不留後患,保證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觸及電氣設備上的帶電部分(已採取絕緣措施的電工除外),一切電氣設備在未經測試證明無電前,應一律視作有電。

四.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安裝、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並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不得帶電作業。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的,必須安排有帶電作業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

五.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熔斷器和相應的開關裝置,並應有安全接地裝置。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裸露的線路必須有安全遮攔和護套,並定期檢查。任何電氣設備的危險標誌,不得隨便移動。

六.因工作需要安裝臨時線路時,應辦理有關手續,填寫“臨時電線審批表”。

七.在拆裝機械設備時,應注意安全,切勿碰擊電氣設備和損壞電氣接地保護裝置。發現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修理。

八.電氣設備如發生跳閘,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再合閘,未查明原因和修復前不得強行合閘。

九.電氣設備的所有連接頭要緊固,並應經常進行檢查。

十.馬達或其他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或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撲滅,嚴禁採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十一.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gb383.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執行。

十二.電氣設備內外不得放置雜物,運轉維修電工應對管轄內的電氣設備加強檢查、維修和保養,做好電箱、電櫃內的清潔衞生工作,並認真做好運行、維護、檢修記錄。

十三.遇到節假日停產休息時,各部門必須將電氣設備關閉好,方可離開。

安裝管理制度 篇4

一.設備安裝

1.設備安裝前應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確施工、安全、技術負責人。

2.設備安裝應根據生產廠家提供的説明書或圖紙要求進行。

3.安裝設備應執行《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礦《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

4.應有詳細的施工記錄。

5.設備安裝前、後應有開工報告和竣工報告(井下常用生產機械的'安裝不受此限)。

6.不完好的設備不準投入安裝和使用。

二.設備調試

1.設備調試由安裝單位進行。

2.調試中應檢查設備運行狀態是否符合設備技術要求和完好標準,不合要求的,安裝單位應及時整改。

3.應有記錄詳細的調試報告(井下常用生產機械的調試不受此限)。

三.設備驗收與移交

1.安裝完畢後,由安裝隊、使用單位、總工辦、機電科等單位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及設備試運轉。大型主要設備應在驗收前編寫驗收大綱。驗收大綱由安裝隊、使用單位聯合編寫,報機電科審批。

2.驗收合格後,辦理簽字移交手續,設備由使用、維護單位接管。

3.所有設備安裝、調試資料由安裝單位移交機電科進行整理建檔後交檔案室。

安裝管理制度 篇5

1、礦井上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電氣安裝工程,按《煤礦機電安裝工程質量標準及檢驗評級試行辦法》進行驗收。

2、新安裝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由礦機電主管工程技術人員組織有關人員詳細研究説明書內容,並制訂出操作規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術員要經常檢查其運行情況。

3、新設備安裝必須有安裝設計,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安全規程和設備説明書要求進行安裝,對隱蔽工程應有工程記錄。

4、施工單位對新設備,或經大修後的設備進行驗收,凡未經檢修好的.設備嚴禁繼續使用。

5、設備安裝完畢後,由機電動力科組織相關業務部門人員,施工單位及使用單位共同按施工圖與安裝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6、在設備試運轉驗收中,一般設備空運轉2—4小時,帶負荷運轉24小時無故障,無異常才算合格,特殊設備按相關標準驗收,如發生故障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由安裝單位限期進行處理,合格後方能移交。

7、大型設備或關鍵設備按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調試驗收。

安裝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完善和規範公司生產設備的維、檢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充分發揮設備能力,從設備管理上保證生產出合格產品,達到安全、高效、低耗之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維檢修程序

1、公司主要生產設備因故障而需維修時,由操作人員先填寫好《設備請修單》,經部門主管審核後交機電安全科處理,本公司無法處理的可聯繫外單位進行修復,修好後的設備必須經過驗收,由使用部門主管在《設備請修單》上批註合格後方可轉交使用單位使用。

2、對設備檢修,機電安全科可根據設備的具體使用情況,對有關重要設備實施計劃檢修,並負責制定出相應的檢修內容,材料和配件計劃,經生產廠長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安排時間予以實施;對於一般設備的一般故障處理,機電安全科可根據每天巡迴檢查和操作人員反映的情況,及時安排檢修,檢修程序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中相應條款實施,並及時填寫好《設備檢修記錄》。

3、對動力設備、管線、電器的維護和保養,每天由操作和維修人員具體負責,維護和保養執行程序按《設備維護保養制度》中相應條款實施。

二、維檢修前安全注意事項

1、設備維檢前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風險分析,並填寫好《危害分析表》。

2、相關設備的清洗、置換、交出,由設備所在單位負責。維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相

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並確認設備符合檢修安全要求。

3、維檢修人中進入現場前,必須對參加維檢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待清楚和注意事項。

4、維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按檢修要求,組織維檢修人員到現場,交待清楚維檢修項目、任務、維檢修方案,並落實維檢修安全措施。

5、應對維檢修作業中使用的各種工器具進行安全檢查,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維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並經複查確認無電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誌牌。

7、對維檢修作業使用的防護器材、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要合理放置並確保完好可靠。

8、對維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器。

9、對有腐蝕性介質的維檢修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

10、對維檢修現場的坑、井、窪、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誌,並設夜間警示紅燈。

11、應將維檢修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乾淨。

12、維檢修易燃易爆介質的設施時,照明裝置必須為防爆型。

三、維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維修中,檢修項目負責人對維檢修項目的安全負總責,凡具有二人以上的.維檢修任務,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參加維檢修作業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維檢修作業人員應遵守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和規定。

4、電氣設備維檢修作業應遵守《電業安全規程》。

5、對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6、在任何情況下禁止帶壓拆卸或緊固螺栓及進行焊、割作業。

四、維檢修結束後的安全要求

1、維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檢查維檢修項目、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有遺漏。

2、因維檢修需要而拆除的蓋板、扶手、欄杆、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在維檢修後恢復正常。

3、維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4、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乾淨。

5、對維檢修後的設備,必須進行試車,試運轉達到一定時間,運轉正常,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編制:審核:審批:

修改日期:

安裝管理制度 篇7

1、大型機械設備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效上崗證件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2、拆裝設備時,應遵循拆裝的程序不得違章操作,嚴禁未經檢驗投入使用。

3、特種設備裝拆前,首先審核驗證裝拆單位裝拆資質和裝拆人員的有效證件,並報上級公司審批方可簽約。嚴禁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從事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

4、安裝和拆卸的作業人員應由專業隊伍並取得市級有關部門核的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並設專人指揮。

5、特種設備安裝與拆除等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類型,不同特點,説明書要求,結合現場的施工條件編制專項作業方案。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簽字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

6、班組作業前應向全體人員進行作業交底和指定監護人,並做好安裝記錄。

安裝管理制度 篇8

一、為加強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設備安裝與拆卸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機械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移位、頂升、附着、拆卸活動,並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説明書、施工現場環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時,應當設置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後,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託具有建築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裝拆卸合同;

(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三)安裝驗收資料;

(四)檢測資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應當經過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執行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待事故隱患消除後,方可投入使用。

6、維修、保養。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機械設備進行以下維護保養與檢查:

(一)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並做出記錄;

(三)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並作記錄。

(四)按照公司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修保養。

安裝管理制度 篇9

為保證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環境質量,依據《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環境保護設施,是指為防治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所建成的處理處置、淨化控制、再生利用設施,以及配套的設施運行監控系統。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處理利用設施、生活垃圾處理利用設施等設施。未經上級環保部門批准,不得隨意停用、拆遷或損壞。

2、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是指從事環境保護設施操作、維護、管理、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對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和利用的活動。

3、應建立健全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操作運行等規章制度。

4、應加強對環保設施的巡檢,並做好環保設施的維護與保養,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清掃、檢修,確保完好率100%,做到環保設施與主體生產設施同步運轉。

5、環境保護設施投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施設計和施工,無工藝設計缺陷和工程質量問題。

(2)、能滿足所處理處置污染的需要並能連續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能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要求。

(3)、通過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竣工驗收。

6、已建成的環保設施,嚴重不符合建設要求的,應限期進行技術改造,達到要求後方可投入運行。

7、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投入運行後,應保證設施無故障,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8、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員持證上崗、崗位責任、操作規程、事故預防與應急措施、運行記錄台賬、監測報告,做好運行記錄,確保與主體生產設施的同步運行率達到100%。

9、應對環保設施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和隱患,環保設施運行出現故障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因不可抗拒原因,設施必須停止時,應由公司事先報安全環保部,説明停止運行的原因、時段、相關污染預防措施等情況,取得上級部門的批准。

10、環保設施運行企業因設施運行不正常發生污染事故時,必須在一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的應急措施消除環境污染,確保環境安全。

11、必須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和現場檢查,如實報告情況,提供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不得隱瞞情況,提供虛假材料。

安裝管理制度 篇10

施工設備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因素,是建築業施工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因此在施工過程中一定要嚴加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工作,下面提供了相關的施工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設備動力管理部門:既要根據生產任務,充分發揮現有的設備效益,並隨着施工技術的不斷髮展,配合相應的配套機械設備,完善施工工藝,提高工效;又要加強基礎管理,實現全面質量管理,提高機械設備的實用性能和提高機操人員工作質量,以求得機械設備的最佳效益。為此特制訂以下施工設備管理制度。

1、施工設備的購置、更新、改造管理。

a、新購的施工設備,必須堅持結構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穩定、經濟合理的原則認真選型定型。經安裝驗收合格後,及時入帳,納入固定資產。

b、經常調查研究,掌握好現有機械的技術狀況和新品種新技術的發展動態,做好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淘汰性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陳舊設備;促使技術進步。

c、對局部不適應使用的施工設備,要經過技術論證,申報批准後進行技術改造,以求達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術性能穩定的良好效果。

2、財產管理

a、凡屬固定資產的施工機械設備,都要進行分類建立台帳、卡片,機械履歷書、釘固定資產銘牌。主要機構應建立技術檔案,並按規定存檔。

b、隨時掌握機械設備使用動態,根據施工任務的實際情況,做好內部調配和借用的協調工作。每年年終對所有施工機械設備清查盤存一次,做到帳、卡、物、號、金額五相符合。發生虧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資產審批權根,報上級處理。

3、現場施工設備管理

a、對新購置和大修後的施工設備應按規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現場試用評定。

b、按時進行設備檢查,平時經常定期或不定期對現場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帶病運轉一律停機,並簽發“設備安全整改通知單”限期整並複查。

c、現場在用的機械由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機械運轉卡”,每月初由機管員收集彙總後填入機械履行書中的“月運轉記錄表”。

4、電動、機動工具和機械配件管理

各下屬單位的震動器、衝擊電錘、電鑽等電動、機動工具及氣壓焊設備等機械另配件,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帳、卡。每季度編造收、發、存報表,做到帳、卡相符,並將報表報送有關部門。

5、技術管理

a、新購機械初次安裝使用之前,公司物業管理科、使用單位機管員有關人員必須熟悉產品的性能結構、操作規程及安裝拆卸應注意事項和安全操作規程。安裝時有關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並試用運轉正常後,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b、需報廢設備,必須經“三結合”小組鑑定,設備技術負責人審查核準。按固定資產審批權限,辦理報廢手續。批准報廢后的機械設備應建立帳冊備查。

c、做好經常性的培訓發證工作,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憑證上崗。

d、塔式起重機、汽車式起重機等大中型設備實行機長負責制;中小型設備實行現場專機專人操作制,設現場或施工片機長,負責現場或施工片的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及操作人員的安排調配。金屬切削機牀、汽車等實行專人負責制。

e、掌握機械設備技術狀況,及時做好保養、修理工作;大修後的機械設備需報公司物業管理科批准後方能繼續使用;並按實填寫機械履行書中修理記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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