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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安全管理制度 篇2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籤;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搞好公司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結合青海柴達木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所屬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標

第四條 公司總體安全目標是“兩杜絕,一控制”,即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傷亡事故,地面實現零死亡。

第五條 對公司所屬部門、分公司考核目標:不發生公司生產人身死亡事故和羣傷事故,不發生非公司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不發生二級以上非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訓和教育

第六條 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為2天。

第七條 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衞生事

第八條 員工崗位調動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第九條 特殊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十條 綜合辦公室主導,各部門配合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並按要求參加相關的安全培訓班。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綜合辦公室核查原件後留下複印件備查。

第四章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三條 公司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監督體系,行使安全監督檢查職能,與安全保證體系共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第十四條 公司所屬部門或分公司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包括例行各類安全檢查和其他安全檢查。

(一)例行各類安全檢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檢查、季節檢查、專業(項)檢查和綜合檢查、隱患排查、反違章、重點檢查、抽查、危險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檢查:

1、重大節假日、重大事件前後;

2、重複發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產形勢不好時;

3、抵禦可預見的影響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統一採取措施時;

4、外單位發生嚴重事故,本單位同樣存在隱患時;

5、上級部門部署的檢查活動;

6、行業規定、政府要求、其他情況下有必要開展時。 第十五條 安全檢查要求:

(一)公司所屬各礦要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安全檢查責任;

(二)安全檢查內容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章制度、查危害(隱患)、查“三違”、查落實為主;

(三)安全檢查前須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對查出的問題要分析原因,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預防措施並監督執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閉環管理,並按規定反饋、上報,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備案,需要處罰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條 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採取相關緊急措施。

第十七條 各部門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設備、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上級部門給予處

第十八條 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項目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

第十九條 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後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後,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歸檔備查。

第六章 危險作業管理

第二十條 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第二十一條 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同意,並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二條 發生事故後,所有現場員工都要按照公司應急預案的要求採取措施,並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彙報。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涉及範圍、傷者姓名、部位、事故經過及初步原因等簡要情況。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後,公司安全工作小組必須組織人員奔赴現場進行搶救。搶救過程中要認真保護現場,如果因搶救人員、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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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明顯的標記或記錄。

第二十四條 對輕傷事故以及未造成傷亡,但造成公司財務損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後,對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第八章 員工勞動安全紀律

第二十五條 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並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六條 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集中注意力,不準酒後上崗、脱崗、私自換崗,或干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第二十七條 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貨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條 保證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及從事生火做飯等可能導致火災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禁止熬夜(如打麻將、撲克熬夜)後疲勞上班,發現後責令離崗休息並按曠工處理。

第九章 應急救援與救護

第三十條 公司所屬各部門必須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工作。針對潛在的事故、災害和緊急情況,分類制定相應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發展和處理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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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條 為保持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實際演練情況及時修訂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銜接性。

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當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

第三十三條 公司所屬各礦按照規定設立礦山救護隊伍,配備救護裝備。不具備單獨建立救護隊的公司,必須與當地區縣煤炭部門所屬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負責礦山應急救護工作,把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納入地方防災救災、應急管理體系之中。公司所屬各礦應當建立與當地政府、煤業集團應急組織機構的聯絡溝通機制。

第三十四條 一旦發生公司事故、災害,自下而上迅速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授權由安全工作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組臨時決斷。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試運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中心網站管理,確保網站的安全,加強網站信息資源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網站信息保障措施

第二條 根據政務信息公開要求,各部門應及時在網站上發佈工作中產生的不涉密政務信息與新聞。

第三條 各部門指派專人擔任信息員,負責採集、編錄本部門的信息並向網站提供。

第四條 信息員採集的信息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方可向網站提供,信息內容按“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責任認定

第五條 網上發佈的文件、數據、文字及圖像等信息統一由網站管理員存檔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網站安全管理由信息中心負責。各部門應明確分管負責人、承辦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

第七條 網站管理員應當對重要文件、數據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

第八條 應當設置網站後台管理及上傳的登錄口令。口令的位數不應少於8位,嚴禁將個人登錄帳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

第九條 網站和機房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機房及機房內所有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每日應有機房值班記錄和主要設備運行情況的記錄。外來系統維護人員進入機房,應由技術人員陪同並對工作內容做詳細記錄。

第十條 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系統軟件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第十一條 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條 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後,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交易中心中心相關負責人報告,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持,並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及網絡服務商等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應當制定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通過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同時,規範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 網站應急處置預案

第十四條 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措施:

(一)、當發現網站或接到舉報出現非法信息時,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相關負責人通報情況;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後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在接到通知後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將網站網頁重新投入使用;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五條 網站遭到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有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網站管理員首先應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同時向負責人彙報情況;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後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六條 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網站管理員發現計算機感染有病毒後,應立即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出來;

(二)、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

(三)、啟用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利用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四)、如發現反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

(五)、經技術人員確認無法查殺該病毒後,應作好記錄,同時立即向相關負責人報告,並迅速研究解決問題;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設備是服務器或者主機系統,經負責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關單位做好相應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七條 軟件系統遭受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並將系統停止運行;

(二)、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軟件系統和數據的恢復;

(三)、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八條 數據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一旦數據庫崩潰,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負責人與技術人員報告,經負責人同意後通知各相關單位暫緩上傳上報數據;

(二)、技術人員對數據庫系統進行維護,如無法正常維護,採取數據庫備份恢復的辦法;

(三)、如果備份均無法恢復,應立即向有關廠商請求緊急技術支援。

第十九條 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小型機、服務器等關鍵設備損壞後,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並通知技術人員;

(二)、技術人員應立即查明原因,具有備份服務器的要馬上啟用備份服務器提供網站服務;

(三)、如果能夠自行處理,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處理的,立即與設備提供商聯繫,請求派維修人員前來維修。

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認真掌握單位各項制度、熟悉制度的內容,服從單位保衞部門的領導,完成交界的任務。

2、嚴格執行門衞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及時發現問題妥善迅速處理,並向綜合部門彙報。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對當班未了事宜應詳細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4、在崗執行勤務時,要着裝整潔,待人文明禮貌,處理問題時,要以法規和制度以理服人。

5、在崗執勤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特殊情況必須離崗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6、執行任務期間不準飲酒,看書刊雜誌、睡覺、洗澡、閒談,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7、當班人員要對出入單位內的各種車輛進行檢查,出入單位車輛內的物品進行清點,出入車輛所載的物品應與出門證相符,無出門證或與出門證不符的不準出單位。

8、外單位來本單位聯繫業務人員,職工家屬和來訪人員及車輛進單位時應遵守單位車輛管理規定,人員及車輛出入需登記換證。

9、對違反上述規章制度的人員,適情節輕重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者自負。

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並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範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

2)篩鬆、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週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髮隱於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台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杆。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後、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乾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到學校日常工作中,長抓不懈,,抓緊抓實;要把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年度各年級、班精神文明和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內容,一併進行考核。

2、安全領導小組要將交通管理法律法規教育納入學校普法的重要內容,採取有效措施,有計劃的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師生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到100%。

3、學校在校園內刷寫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語、口號、警句和印發資料及致家長信,並使用櫥窗、宣傳欄,營造濃厚的校園交通安全教育氛圍。

4、經常使用活動室、校園網絡、黑板、廣播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5、要將交通安全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並編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讓交通知識進入千家萬户。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課和"安全教育月"的時間,每學期上交通安全專題課5———10節,並備有必要的學習、宣傳教育資料,宣傳教育內容通俗易懂、寓教於樂;還要積極主動聯繫公安、交管等職能部門,每學期深入學校開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7、門衞護校人員要負責清理掉校門口妨礙學生通行的違章佔道行為;要將校內自行車擺放有序;要在學生上學、放學交通高峯期站在校門口督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組織好學生安全通過馬路。

8、學校接送師生通勤車或接送師生參加活動使用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不得租、借使用相關手續不全、駕駛員或車況不合格的車輛。

9、學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加掛學校通勤車名牌。

10、學校禁止不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的車輛進入校園;經批准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要按指定路線慢行;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

安全管理制度 篇8

外協隊伍安全管理制度

1 外協隊伍的安全管理堅持“誰用工,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外協隊伍的安全管理實行項目部、作業隊、施工隊三級管理。施工隊必須設置專兼職安全員,並將人員名單報作業隊、項目部備案。

3 項目部負責對安全生產實施檢查、監督;作業隊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施工隊負責施工過程安全的控制。

4 在施工合同和協議簽定時,應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的義務和責任,外協隊伍必須服從項目部和作業隊的安全管理。保證所施工的工地達到安標工地的要求。

5 勞務工進場48小時內,施工隊必須向項目部申報辦理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向作業隊申報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供身份證和相關證件、資料。未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未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不得安排上崗。

辦理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和安全培訓的有關費用由施工隊承擔或者按合同約定。

6 外協隊伍安全教育和培訓:

6.1上崗前,所有教育及培訓由各項目部安質部組織,並開展工作。不得委託外協隊伍自行培訓。教育經費由用人單位承擔。外協隊伍自行教育的內容,可作為安全教育的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崗前教育及用人單位的監督義務。

6.2 安質部必須針對工程特點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班組長、安全員以及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6.3 學習內容:安全生產必備的國家、行業、建指、局指、上級的安全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範意識。

6.4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由項目部協助或施工隊自行組織送外安全培訓取證,經考試合格,並持有專門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同時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台帳。

6.5 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使用前由作業隊總工程師組織,施工技術、安質人員參加,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術應用的培訓。

7 勞務工日常管理納入作業隊日常管理內容,與本單位職工同等對等。按安全管理辦法同佈置、同檢查、同考核(見相關安全管理辦法)。

8 積極改善勞務工的生活、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條件,外協隊伍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和發放,由相關施工隊負責免費提供,應按本單位員工同等對等。

9 不準使用不滿16週歲的人員和使用女工從事有禁忌的勞動;不宜使用超過60歲的勞務工;特種作業人員、高空作業人員須經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建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立體化網絡

班主任負責具體內容的教育與指導;值周教師負責檢查和評比強化;學校領導負責監督。

2、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點加強教育的內容有:

一是進行交通常識教育。如右側通行、走路和過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橫道、識別交通信號和遵守交通規則等。

二是進行日常的交通行為強化,重點加強上學、中午和放學的交通遵守狀況的監控。加大學生交通安全行為監督力度,學生通勤車必須有教師押車,確保學生乘車、上車、下車、過馬路安全。放學時,學生排隊下校,班主任必須送學生過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師看護學生過馬路。

3、學校繼續常規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學生週會、班會等進行專門的教育

4、交通事故應急工作

學生在校內或學校附近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啟動兩個應急程序:救護程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進行救護,等待和協助120人員工作。校醫進行教師的救護工作培訓。

報警程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電話(120),明確告知事故的具體地點。學校提前對教師、學生及值班人員進行有關報警、急救、保護現場、留住肇事人等常識的教育。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老師。

5、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將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步行安全

1、步行走人行道,過馬路走人行橫道(斑馬線)。

2、不在馬路上追逐嬉鬧。

3、行走時不勾肩搭背。

4、三人及以上應成列行走。

5、進出教室不推擠。

二、騎車安全

1、紅燈停、綠燈行,遵守交通規則。

2、靠右騎車,且騎在非機動車道或靠路邊騎車。

3、不逆向騎車、不帶人騎車。

4、不騎飛車,不騎單放、雙放把手騎車。

5、騎車應集中注意力,不談天、不追逐,密切注意周圍車輛及行人。

6、雨天不打傘騎車,要用雨披。

7、自行車要經常保養、檢修,確保剎車靈驗。

三、乘車安全

1、不乘坐超載、無牌證和安全性能不良的車輛。

2、乘車時,不把頭、手伸車窗外。

3、不與駕駛員談天,不做影響行車安全的事。

4、排隊上車、下車,先下後上。

四、其他安全

1、拐彎騎車要減速,穿行馬路請下車。

2、晚上騎車須小心,看清路面很重要。

3、騎車不帶重東西,扣動響鈴要及時。

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為了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駕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面組織領導,管理責任。

三、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為主要成員,負責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能。

四、公司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

五、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採取防消結合的方法,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把安全工作的重點放在以預防上來。

六、不斷加強制度建設,針對客觀不變的形勢和條件,及時研究,修定制度,使各項管理制度常處於完善,適應和較高水平。

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事故責任制,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等責任制,逐步形成制度體系。

八、經常性,多樣性,廣泛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靈活的宣傳安全知識,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分析典型案例,通報違章事故,提高大家對安全重要性的認識。

九、建立安全工作例會與安全活動日製度,開會必須講安全,佈置檢查工作有安全內容。

十、開展面對面的宣傳教育,公司領導利用協助處理事故,瞭解車輛手續,業務人員利用車主,駕駛員來公司的機會,瞭解安全情況,宣傳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引導他們學習報紙雜誌,灌輸安全思想。

十一、加強對駕駛員隊伍的管理,建立一支技術精良,本領過硬,健全意識強,防範方法好,遵紀守規的駕駛隊伍。

十二、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種類違章和事故,事故責任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有關人員未受安全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十三、嚴格執行交通部<公路運輸企業責任行車事故統計辦法>對發生的重大,特大責任行車事故要在四小時上報。

十四、因工作不負責任,瀆職,或者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不安全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損失的,必須負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學校要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衞生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

2、學校食堂必須依法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食堂經營活動,並且在衞生許可證有效期滿30日前到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複驗手續。

3、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4、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等有害昆蟲孳生的條件。

5、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索證登記制度,並設置檔案;食品採購的場所應相對固定,以保證所採購食品的質量;禁止採購過期變質等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6、嚴把供餐衞生質量關。食堂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於70℃;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調後到出售前,若超過2小時的,應當置於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8、學生集體用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飯菜,不得製售冷葷涼菜。

9、公用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專用保潔櫃內備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10、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須有明顯的標誌,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12、外購訂餐時,必須索取送餐者有效的衞生許可證複印件,送餐者衞生許可證上必須註明“送餐”的許可項目

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 目的與適用範圍

1.1確保生產現場人員和作業符合要求,實現優質、高效、安全、衞生生產;

適用於生產現場所有管理、操作人員。

1.2生產現場衞生要求執行《衞生控制程序》。

2 職責

2.1 生產工程負責制訂本管理規定,責成各生產現場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2.2生產工程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

3 工作程序

3.1.1 嚴格按照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生產加工。

3.1.2 操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培訓,使其熟悉工裝/設備及工具之正確使用方法和防範意外的方法。

3.1.3 各種工裝設備及工具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遵守使用規定。

3.2 工作現場之整理整頓

3.2.1 定置管理

a) 人員定置:規定每個操作人員工作位置和活動範圍,嚴禁串崗;

b) 設備定置:根據生產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設備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據生產流程,確定零部件存放區域,狀態標識和流程圖;

d) 工位器具定置:確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內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3.2.2 定置管理實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產現場物品各有其位,分區存放,位置明確;有位必分類:生產現場物品按照工藝和檢驗狀態,逐一分類;

b) 分類必標識:狀態標識齊全、醒目、美觀、規範;

c)按區越定置:認真分析繪製生產現場定置區越,生產現場所有物品按區越標明位置,分類存放;不能越區、不能混放、不能佔用通道。

3.2.3 整理整頓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於整理。把要與不要的人、事、物分開。對於生產現場不需要的堅決從生產現場清除掉;

b) 整頓:在整理的基礎上,把生產現場需要的進行定置管理;

c)清掃:生產加工部位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雜物。

d) 清潔:每個員工持證上崗,儀容整潔大方。

e) 素養: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在非指定場所嚴禁抽煙;每個員工要養成良好工作作風和嚴明的紀律,不斷提高全體員工自身的素質。

3.3 生產現場安全管理

3.3.1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操作規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裝/設備及工具之正確使用方法和防範意外的方法。

3.3.2 生產現場油、電、機械傳動等容易產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須有醒目的警示標誌、標牌;對易燃品(如包裝材料)存放區,必須按照過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規的規定,配備安全防範設施。

3.3.3 操作人員要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確保起到安全防護作用,嚴禁違章作業。

3.3.4 生產現場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採取應急措施,儘可能的確保人員安全,減少經濟損失。

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保證班級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班內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並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要由保育老師負責。

4、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温處理後方能給幼兒飲用。

5、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6、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7、放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電視、影碟機,拉電閘。要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8、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9、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脱崗或幹其它事務。

10、對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1、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彙報,不得延誤。

12、如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按相關制度處理。

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目的:確保實驗人員生物安全,樣品質量不受影響,環境不受污染特制定該管理制度。

一、人員准入條件

1、實驗室人員務必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衣)的狀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污染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處於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呈重度疲勞狀態時不得進入。

2、實驗室人員、輔助人員和外來人員務必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受過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瞭解實驗室潛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進入相應的實驗室工作。

3、外來參觀人員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並在相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實驗室。

4、未成年人、孕婦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處於易受感染狀態或感染後果嚴重的額人員也不得進入實驗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脱掉手套,立刻洗淨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務必要戴上適宜的手套,脱手套後務必洗手。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後,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4、嚴格禁止用嘴操作實驗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燈等。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裏。禁止舔標籤。

5、儘量用塑料製品代替玻璃製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損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務必用機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夾子、鑷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裏。

6、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儘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構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構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務必在生物安全櫃裏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7、應儘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儘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後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資料物到達三分之二前置換。

8、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於感染性材料,都務必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使其到達生物學安全。

10、實驗室應持續整潔、乾淨,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後,所有操作枱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務必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畢,最後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需關好水、電、門、窗。

(二)生物安全行為規範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髮應束在腦後,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捲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2.在實驗室裏工作時,要始終穿着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白大衣)。大白衣應定期清洗、更換,清洗時應使用具有殺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應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質、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在通風櫥中進行,並佩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鏡、面罩或護目鏡。皮膚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4、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麪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務必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5、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粧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6、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櫃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粧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傳播疾病樣品室,要佩戴貼合要求的防護口罩。

(三)監督與檢查

1、涉及病原體的科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各項實驗的生物安全性進行檢查和監督。

2、各實驗項目主管人員要定期對所開展的實驗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及時發現並報告安全隱患事件。

三、常見實驗室廢棄品處理

實驗室廢棄品按物理類型而言可分為固體廢棄品、液體廢棄品及氣體廢棄品,就危害類型而驗分為化學毒性廢品和病原性廢品,由於廢棄物品具有潛在的致病性、傷害性,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環境污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品名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衞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主要包括感染性廢棄物、病理性廢棄物、損傷性廢棄物、化學性和放射性廢棄物等。

四、支持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3.《實驗室生物安全守則》(WHO,第三版,20__年)

4.《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WS233-20__)

5.《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改變9489-20__)

6.《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培訓衞生部規劃教材,第2版)

7.《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

8.《實驗室生物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工廠是消防管理單位。主要廠房車間、辦公樓、原料和成品倉為重點防火目標,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各級管理人員應將消防安全作為生產管理的重點項目。

第二條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車間、各部門及公共區域和外來施工單位等。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公司設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 主任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最高主管擔任;副主任由人事行政部主管擔任;委員由部門主管擔任;公司全體成員均要參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五條 公司消防應急疏散指示圖張貼在醒目位置,並計劃進行每年度消防應急疏散演習;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不可以堵塞;消防器材前面不可以有物品堵塞。

第六條 公司實行吸煙管制,除指定吸煙地點外其他地點禁止吸

煙。

第七條 外來施工單位,進入公司前首先簽訂《安全文明施工承諾書》,遵守消防法規。

第八條 公司內部每月進行消防檢查,檢查電路、設備、器材,避免有老化、失效等。

第九條 消防火警應急處置流程:現場立即處置滅火,疏散人員、人員清查。如無法控制向公司最高主管報警。

向消防隊報警內容: 1、報警電話號碼 119。 2、地址 :X有限公司,路號。 3、具體地點及何種物質正在燃燒。

火警消除後環境整理,清查損失、緊急報修等事項處理。

第四章 附錄

附1:《消防應急疏散指示圖》

附2:《消防應急疏散演習方案》

附3:《安全文明施工承諾書》

附4:《晨科公司員工通訊錄》

標籤: 管理制度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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