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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精選8篇)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精選8篇)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篇1

為了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改進機關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節省辦公費用的開支,特重申如下管理制度。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精選8篇)

一、考勤制度

1、每個員工都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串崗、不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不無故曠工。在工作中嚴

肅認真,不得在辦公室開玩笑、大聲喧譁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各科室要指定兼職考勤員逐日進行登記,考勤表須填寫清楚,不得弄虛作假,任意塗改。

3、員工因病、事不能上班,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半天由科(隊)長批准;半天以上、二天之內由主管領導批假;三天以上,由經理批假。每月事假不得超過三天,超過三天者,事假都不計發工資。未經辦理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按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4、員工請探親假、產假、婚假、喪假等法定假按有關規定執行,但須有本人申請,經所在部門領導同意,到辦公室辦理手續後方可准假。未辦理手續視為曠工。

5、參加各類學習、培訓不得影響本職工作,學習期間應辦理相關手續。

6、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向辦公室報告外出地點和所需時間,以便工作聯繫。

二、通訊管理制度。

通訊保持暢通,(8:00—22:00)期間手機不得關機。若確因手機沒電而關機,須告知辦公室所在地點和聯繫辦法(聯繫電話)。如每月因關機而無法聯繫超過兩次,則取消當月的話費報銷

三、辦公電腦和打字複印的管理。

1、邵陽公司機關已基本將辦公電腦配備到各部門,本部門須加強對電腦的維護管理,嚴禁外來人員操作使用辦公電腦,不得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更不得上網聊天,否則撤除寬帶網。

2、做好本部門電腦及儲存資料的備份和防盜工作。

3、以後各部門的資料、表格由本部門安排人員進行打印,取消所有原在其他商業性打字複印店記帳打印各種資料表格。否則,其發生的費用自行負責。

四、車輛的使用管理制度

1、車輛使用範圍:小車主要保障領導用車、重要經營活動、陪同上級檢查、業主考察、財務取存款及必須用車的'緊急情況等。首先保證主要領導用車,其他領導及科室用車一律由辦公室平衡高度,摩托車主要保證工地巡查,辦案及財務接送款等。其它用車須經領導批准,辦公室統一安排調度。

2、小車使用實行申報制度。領導長途用車,原則上應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科室長途用車必須報請主管領導批准後,辦公室再根據車輛情況適當安排派車。

3、個人不得私自用車,特殊情況私人用車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並按出租標準(1.6元/公里)收取用車費用。

4、承接任務長途用車須先交費後用車,(只收取成本費),否則由出車司機收回。過橋、過路費、司機住宿費公司概不負責報銷。

5、項目部用車須經主要領導批准,由辦公室安排派車,長時間租用車(半月以上),所有費用由項目部負責(其中包括司機的工資)。臨時長途用車、過橋、過路費、耗油費、司機的住宿費和差旅補助等由項目部負責。市區內短途用車,按10元/小時計費,超過一時,不足兩小時的按兩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6、所有車輛維修均按實報銷,一般維修須經辦公室同意,到指定地點修理。大修須按規定程序辦理。同意修理的票據,須有結算清單。

7、小車耗油,紅旗為16升/100公里,桑塔納為14.5升/100公里,摩托車為50升/月,小車司機補助為0.12元/公里。

8、定人、定車,所有車輛須專人駕駛,不得私自轉借或帶學徒。若需外借須有主要領導批准同意。否則,發生肇事、丟失、損毀等一切費用由定車司機承擔。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目的

為加強機器設備的管理,按照科學管理、“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機器設備安全運行,保障樓宇及相關設施正常供水、供電、,並依據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對水、電等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維修與養護,特制定物業所轄區域設備維修及保養管理細則。

第二章原則

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維護保養與按計劃維修並重,確保安全、經濟運行。

第三章適應範圍

適應所管轄區域的所有設備設施。

第四章設備管理組織

一、物業公司設置設備維修運行部,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運行、維修進行集中管理,有利於提高運行服務水平和經營效益。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設主管一名,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的管理。

第五章職責

一、設備運行部是在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全面負責對所管轄區內設備安全運行及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協助物業公司經理與設備廠家簽定維修保養服務協議,並對質保金的領取出具主導意見。

第六章設備管理的注意事項

一、設備運行、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

二、結合樓宇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三、維護主要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更換易損零部件等,設備維護時要按規程進行。四、如果設備出現異常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由設備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五、如屬人為違章拆修造成的設備事故及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設備維護、維修所需經費由設備運行部據實報告預算,由物業公司批准撥付使用,以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七、設備維修運行人員對設備設施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八、為了降低設備使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避免浪費。

九、設備維修應按維修與保養、中修與保養、大修與保養等程序進行。

十、設備運行維護人員要認真及時填寫有關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記錄,即《設備運行記錄》、《設備維修保養記錄》等。

第七章設備管理檔案

一、對物業公司接管的小區的設備應及時建立設備台帳和編制檔案並有專人保管存檔。

二、按設備運行的要求建立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準確和完整。

四、特種設備執行註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後方可運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設備採購合同或協議,建立售後服務檔案。

第八章設備的安全使用及維護要求

一、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説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後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剛接管的小區設備要有廠家的操作、維修、保養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使用操作。

四、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第九章設備報廢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業規定淘汰的及不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設施實行淘汰制度。

二、對一些經常壞、維修成本大的設備設施,報領導批准後,及時淘汰。

第十章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一、以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種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二、新員工入職,由主管牽頭進行安全教育後,方能上崗工作。

三、工作前應檢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設備和工作場地,確認安全後,方能開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裝置不得拆卸,都應保證其完好有效、靈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關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關心他人的安全,如遇違章及冒險作業,有權勸阻。

六、加強設備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安全工作。

七、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並應做好記錄,否則責任人在當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八、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該項不做扣2分。

九、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需班組長批准,並採取安全絕緣防護措施,且要有監護人在現場。該項不做扣2分。

十、工作時間嚴禁喝酒上崗作業,輕者給於警告,並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並應定期檢查、校驗。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十二、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着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後,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砂滅火。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十三、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

第十一章公共區域照明燈具

一、每兩週一次對公共區域、走廊各照明燈具、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進行檢查,出現損壞及時更換。該項不做扣2分。

二、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二章消防水泵、排污泵

一、每週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該項不做扣2分。

三、每月對消防泵進行試機至少一次,時間不低10分鐘。該項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水池浮球裝置、進/出水閥門及放水閥。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週一次巡視污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液位報警裝置工作狀況,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檢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狀況(包括手動、自動和控制箱指示燈),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記錄與表格

一、《材料、設備購置申請表》

二、《設備日常檢修、保養表》

三、《設備運行日誌》

四、《設備修理、保養計劃》

五、《消防報警系統設備檢修記錄表》

八、《柴油機組檢查表》

九、《消防水泵維修保養記錄表》

十、《排污泵檢修表》

十一、《水泵無負壓設備維修保養紀錄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記錄表》

十三、《弱電監控中心值班記錄表》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使財務管理到位,現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備用金及借款的管理

1、公司職工因公借款,必須寫明借款事由,經主管財務領導簽字後,方能辦理借款手續。

2、借款的報銷必須在辦完公事後的15天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科及時衝減借款或報銷。

3、備用金及借款原則是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二、報銷的有關規定

1、職工出差補助標準執行《×公司差旅費報銷文件》。

2、職工出差返回後,及時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15天)及審批手續到財務科報銷或入帳。

3、職工在市內公差,只報銷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為儘量壓縮非生產性開支,對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必須要先請示後開支,業務開支要及時入帳報銷。

5、各種票據的報銷,必須由經手人、證明人以及各部門分管領導審籤後,報財務主管領導和經理批准並簽字後,方可報銷。

6、如公司資金緊張,各種票據也須在15天內到財務科先入帳。

三、原始憑證審核

1、財務科對各類報銷單據和發票要嚴格審核,各種報銷發票收據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

2、各項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分管領導,主管財務領導和經理簽字,財務科方可報銷。

3、財務科有權對不合乎規定的票據和超過一個月的票據不予報銷。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篇4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時間

1、公司行政班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目前執行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2、保潔員: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扣績效工作目標分1分;遲到30分鐘至1小時扣2分;遲到一小時的為曠工;

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績效分1分;6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績效分3分。

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扣績效1分。

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扣績效分1分;造成重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

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四、批假權限

1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分公司經理審批,請假手續送綜合部管理員通過OA報分公司處備案。

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行政人員每日早上一次下午一次,客户經理及社區經理每日早上一次,晚上一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或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綜合部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在OA中填寫工單,由經理簽署意見批准,以便聯絡。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篇5

公司管理規章的完善

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完備的規章制度,不僅可以幫助公司規避作業風險、減少損失,還可以擴充套件公司的無形資產(如商業祕密保護制度和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作為用人單位加強勞動管理,保障職工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的行為準則,是企業組織勞動所必須的一項制度,對於提高企業勞動生產效率,保護職工和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在目前的勞動管理中,某些企業方面雖然注意制定規章制度,但不夠注意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式,導致規章制度在合法有效性上存在先天缺陷,現簡單介紹公司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企業規章制度的型別

(1)人事招聘與入職制度;

(2)工時制度;

(3)考勤制度

(4)假期制度;

(5)薪酬制度;

(6)績效考核制度

(7)福利制度;

(8)獎懲制度;

(9)培訓制度

(10)安全制度;

(11)保密制度;

(12)人事辭退制度;

(13)人事離職交接制度;

(14)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15)員工着裝管理規定。

(二)、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7條規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中的“重大損害”,應由公司內部規章來規定。”

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如果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規章制度合法有效,勞動者違反的,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據規章制度的規定,合法地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這對企業的正常運作,規範管理勞動者的行為,無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業應給予高度的重視。

(三)、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按上述規定,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否則可能在法院審判中被認定為無效的規章制度:

1、經過民主程式制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應充分反映在規章制訂過程中。

應注意的是,上述的討論、協商等均應保留相應證據如會場照片、會議記錄、會議簽到表等。

2、內容應當明確具體,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明確規章制度的設定目的,權利義務職責條款應服務於制度的目的;確保權利義務責任一致,有權利必有義務、有義務必有責任;注意規章制度的開放性和激勵功能,重在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語言簡潔、明白、通俗易懂,不產生歧義;條款清晰、前後一致、不矛盾,符合邏輯規律;對難以窮盡事項用技術性術語概括規定;明確規章制度的效力範圍;與其他規章制度的銜接;明確規章制度的解釋和執行部門。

公司規章制度旨在維護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規範員工的行為,因此,除有規範性的規定外,必須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否則,公司規章制度就形同虛設,起不到實際效果。公司規章中可以規定的對於員工的處罰方式通常有:書面警告、記過、扣工資或獎金、降級或降職、降薪、停工、辭退,等等。由於處罰往往觸動了員工的個人利益,如果處理不好的話,就極易引發勞動爭議。因此,建議企業對違紀員工的處罰應建立在既合法又合理的基礎之上。

就實踐中發生較多爭議的公司根據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可分若干種情形對解除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1)單個嚴重違紀行為即可辭退。如規定:“員工不服從管理,毆打或者謾罵管理人員的,即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2)重複行為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不服從合理工作分配,予以嚴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一段時間內多次處罰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一年內累計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罰3次以上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勞動者

公司規章制度公示中最應注意的問題是:保留已經公示的證據。通常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1)將規章交由每個員工閲讀,並且在閲讀後簽字確認。閲讀規章制度的簽字確認,可以通過製作表格進行登記,也可以製作單頁的宣告由員工簽字,內容包括員工確認“已經充分了解並且承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在工作場所將規章制度內容公告,並且將公告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影等方式的記錄備案,並可由工作場所內的物業管理等人員見證。

(3)召開職工大會公示,並以適當方式保留證據。

(4)委託工會公示,並保留證據。

(5)現在很多企業制定有員工手冊,將公司的主要規章制度均收集在員工手冊中,並向每一個員工發放,這也是一種很好的公示方式,但應注意由員工簽收員工手冊。

至於是否需要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目前沒有強制性規定,但建議用人單位在履行完上述的程式後,仍將規章制度送交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此更可增強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篇6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業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經辦人簽字。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閲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並嚴格登記手續。

3、企業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

4、企業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總經理批准並嚴格登記手續。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凡在授權範圍內洽談的合同,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成立。經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後,在財務部蓋章,並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未經總經理批准,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4、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公司總經理批准並徵得法人本人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並承擔經濟損失。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發票專用章由會計人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於加蓋增值税專用發票,財務部門在收到貨款,驗證購貨方“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後給其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並蓋發票專用章。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篇7

對公路客運公司各項管理工作有何意見和建議

1、正確認識當前道路客運管理面臨形勢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以來,道路客運市場經歷幾次大的發展,到目前已基本完成了量的積累,正處在由量變向質變轉移、行業升級、實現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道路客運市場怎樣才能保持健康發展,怎樣發展才能適應社會經濟的需要?是客運管理部門一直需要牢牢把握的主題。看清道路客運市場自身特點以及所處的社會歷史環境,則是把握主題的重要前提。

1·1道路客運市場建設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

有人認為中國的道路客運將同其他發達國家一樣,隨着人們生活的富裕將逐漸走向衰落,筆者不敢苟同。中國是個有十三億人口的大國,人口流動日趨頻繁,人口密度分佈不均,人均佔有能源少,這是個基本事實。在這個基本事實上,道路客運有着不可替代的優勢。20xx年,全國道路客運量146。4億人次,客運週轉量7696億人公里,分別佔全國總客運量和客運週轉量的92。2%和55。7%,在綜合運輸體系中居主體地位。同時,道路客運本身具有的方便、快捷、門到門等運輸特點,也會具有相當大的比較優勢。可以預言,道路客運在我國仍將有較大的發展空間,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其在綜合運輸體系中的主體地位與作用不可撼動,道路客運市場建設將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認清這一點,對於我們“一心一意搞建設,聚精會神謀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證。

1·2社會經濟環境對道路客運提出更高要求

20xx年底,我國人均GDP達到1090美元,突破1000美元大關,國內居民的財富累積達到了消費升級的臨界點,同時隨着國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深入,城鎮化建設的發展,人口的流動日益頻繁,公眾對出行的便利、快捷、享受更為周到的服務等方面有了更多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國民素質的全面提高也要求道路客運更加註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高服務質量,道路客運勢必要提高組織化程度,加大科技投入,改進經營方式,延伸服務鏈。飛速發展的社會經濟也要求道路客運適應現代社會的快節奏,提供暢通無阻的運輸服務。顯然,這幾年道路客運的發展沒有起到運輸的先導性作用,在大部分時候大部分地區反而滯後於經濟發展。

1·3道路客執行業競爭將進一步加劇

到20xx年底,全國公路總里程達到180。98萬公里,公路密度達到18。85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等級以上公路里程達到143。87萬公里,二級以上高等級公路里程達到27。16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接近3萬公里,東部地區高速公路基本實現聯網,這意味着全國七家一級道路客運企業,多家二級企業可以利用良好的道路基礎設施展開激烈搏殺,在國家鼓勵競爭、打破地方封鎖和部門保護的巨集觀政策影響下,全國道路客執行業大洗牌的日子將會很快到來。另一方面,近年來公、鐵、空在400公里——1000公里的核心利潤層上的競爭也愈發激烈,各家都依仗各自優勢想方設法搶奪“蛋糕”。行業內外競爭的加劇加快了道路客運業的發展和成熟,最終得益的是廣大消費者,與行業管理部門的初衷也是一致的。更為重要的.是,競爭讓客運經營者改變過去單純依靠政策過日子的傳統,有利於行業儘快“斷奶”壯大,使其能夠經受國內國際(不久將來道路客運業也必將向國際市場開放)市場的衝擊。

1·4完善的道路客運法律法規體系即將形成

20xx年7月1日,兼具實體法和程式法特點的《行政許可法》正式實施,與《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國家賠償法》等相關法律一齊,架起基本完善的行政法體系。同日,道路運輸業的“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也正式施行,它們共同搭起了道路運輸管理的法制框架,使得道路客運管理有法可依。《道條》規範了運輸許可專案和程式,限制了管理部門的管理邊界和管理行為,突出了管理者和經營者的社會責任和公共義務,充分體現了道路運輸市場“公正、公平、公開、便民”的內在本質要求。在這樣的平台下,通過搭建進一步詳盡的細則,新的道路客運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即將形成。

1·5道路客運管理思路發生根本轉變

市場經濟國家中“政府是以市場、社會為前提的功能補位性行政或自動式行政,替補市場或社會功能缺陷,是市場調節和社會自治的剩餘物”。政府職能在於提供法制環境、資訊和公共基礎設施、維護市場秩序,制定巨集觀經濟政策和規劃、協調等。同樣對道路客運管理而言,行業管理部門要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管理思路要儘快實現“三個轉變”,即由計劃要向市場型轉變,更多地通過市場機制管理市場;由經濟建設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不對經營者的經營效益負責,更多關注公共利益;由統治型向治理型轉變,改變工作作風,把自己由“高高在上的統治者”轉變為“相伴左右的服務者”。

1·6道路客運管理職責發生相應改變

正如生產關係對生產力的發展產生反向作用一樣,管理體制對行業發展也會產生很大影響,如美國在70年代中期的前十幾年裏,運輸業停滯不前,後來聯邦政府放鬆了對運輸業的管制,運輸業重新獲得大發展。從我國目前情況看,道路客運管理體制對行業發展起著很大作用,道路客運管理正處於從嚴格管制向寬鬆管制的過渡時期,市場機制正在逐步發揮主導作用,管理部門將放鬆對運力投放、運價、運輸種類等市場要素的控制,加強對涉及公共利益、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管制,適當強化市場許可,強化事後監管。總體看,當前道路客運管理的主要職責是:公開、公平、合理配置道路客運資源;提高道路客運業的競爭力,促進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道路客運市場;維護合法經營者和廣大旅客的合法權益;引導塑造社會公信度高、安全感強的行業服務文化;提供法制完備、競爭充分、秩序良好的市場環境。管理部門內部,強調建立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2、加強新時期道路客運管理的十個方面

正如__屆四中全會指出的那樣,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一項涉及執政理念、執政基礎、執政方略、執政體制、執政方式、執政資源、執政環境等7個方面的複雜系統工程一樣,圍繞新的工作思路和職責,改善和加強新時期道路客運管理也是一項全方位的系統工程,不可能用一朝一夕之功,一蹴而就,打碎一箇舊世界,建立一個新世界,而是要結合當前客運管理工作的實際,找準問題關鍵和突破口,由點及面,逐步實現新時期道路客運管理目標。筆者以為可從以下十個方面着手:

2·1儘快完成道路客運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2·2科學制定道路客執行業規劃

2·3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的道路客運市場

2·4建立道路客運市場的誠信考評體系

2·5促進道路客運市場平衡和諧發展

2·6引導道路客運市場多元化發展

2·7加快“科技興運”步伐

2·8正確實施行政許可和規範市場監管

2·8·1正確實施行政許可。

2·8·2規範市場監管。

2·9完善道路客運管理部門監督制約機制

2·10長期不懈抓好運管隊伍建設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條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並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認真瞭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簽訂合同務必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合同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務必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第七條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務必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務必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潛力和行為潛力;合同資料是否貼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個性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潛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能夠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務必本着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並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務必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並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為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公司每個工程項目在正式簽署合同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項目結束後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帳;

3、填寫“合同狀況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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