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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會議講話

殘疾人會議講話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殘疾人會議講話,歡迎大家閲讀。

殘疾人會議講話

殘疾人會議講話一:

近年來,我局高度重視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積極推進殘疾人就業、培訓、社保、維權四項工作,努力擴大殘疾人就業規模,提高社保覆蓋面,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1、 推進殘疾人就業服務工作。就業是民生之本,殘疾人的就業是殘疾人生存之本,我們努力推薦殘疾人就業。第一,積極開發殘疾人就業公益崗位,鼓勵各類企業吸納殘疾人就業,與民政部門和殘聯聯合舉辦殘疾人專項市場,推薦殘疾人就業;第二,落實各項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鼓勵和組織自謀職業的殘疾人蔘加社會保險,並予以適當的補貼;第三,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對殘疾人建立幫扶機制,20xx年,先後推薦80名殘疾人就業。 2、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主要從三個方面做好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第一,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一般居民醫保費每人每年按260元標準籌集,而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並已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實行個人繳納20元,政府每人每年補助240元。第二是新農保。新農保政策,給予普通人每人每年30-50元的補貼,而對重度殘疾人蔘加新農保給予每人每年100元補貼。第三,二等乙級

2 傷殘軍人從去年起統一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3、推進殘疾人就業技能培訓。協助市殘聯,依託職業培訓機構,積極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對首次參加就業前培訓的免收或減收培訓費。20xx年,我們先後組織了3批次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其中有部分職工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技能等級資格證書。

4、推進殘疾人權益維護工作。加強殘疾人勞動就業執法監察,提高殘疾人與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落實殘疾人勞動保護政策,規範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去年,我們受理殘疾人投訴舉報案件19件,立案查處13件,責令用人單位與14名職工簽訂合同,為5名職工追討欠薪近6萬元。

我們在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障方面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與先進單位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努力,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助殘工作。

1、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就業保障工作。加大對用人單位的政策宣傳力度,積極開展殘疾人就業推薦工作,通過舉辦殘疾人招聘會來搭建用人單位與殘疾人求職者的溝通平台,引導、服務用人單位積極開發並安排適宜殘疾人工作的崗位。積極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積極扶持有條件的殘疾人自主創業、個體就業,對經過項目前期可行性評估的創業項目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或者給予資金扶持,幫助殘疾人解決資金難問題。積極配合市殘聯,加強對本市有就業能力、有就業願望的失業殘疾人進行培訓,培訓費用全額補助。

2、提高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針對殘疾人羣體低就業率和高貧困率的現狀,以政府鼓勵、推動、促進殘疾人就業為契機,提高殘疾人蔘加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參保率,讓殘疾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失業有所靠。對於一些無就業能力的重度殘疾或智力、精神殘疾人,建議政府加大資金補助力度,幫助他們參加養老及醫療保險,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

3. 加大殘疾人醫療救助力度。增加對城鄉殘疾人蔘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補助,降低醫療費用報銷門檻,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和限額,讓更多殘疾人能夠享受醫療保險所帶來的實惠。此外,考慮到殘疾人的經濟困難和實際看病需求,進一步研究政策,逐步向殘疾人傾斜;根據上級要求,建議政府逐步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診療目錄範圍,進一步減輕殘疾人經濟負擔。 各位領導,同志們,做好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對於保護弱勢羣體、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具有深遠的意義,我們將繼續努力,做好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為江都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殘疾人會議講話二:

一、肯定成績,正視問題,從更高的角度重視民政和殘疾人工作

**年,全區民政和殘疾人工作取得了3個方面的成績。一是注重提升民生保障質量,社會救助工作有了新提升。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人均補差水平較去年分別提高11%、16%,惠及1.7萬人;醫療救助次均額度佔次均自付費用的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達到78%,惠及11.6萬人;臨時救助資金投入較去年提高42%,惠及近3000人;貧困肢體殘疾人和兒童康復補助標準提高到3.3萬元/人,殘疾人康復救助等惠及1.2萬人;全年籌集各類民生保障資金1.66億元、較去年翻了一番,城鄉困難羣眾的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獲得了更大實惠,殘疾人生存發展環境不斷改善。二是注重加強敬老助殘工作,社會福利事業有了新提升。投入7190萬元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區中心敬老院基本建成,殘疾人康復中心、殯儀館遷建工程、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等重點項目推進有力。近8.2萬老年人優待政策全面落實;殘疾人康復、就業、扶貧等項目惠及近1萬人,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白內障免費復明等惠及1000餘人;鄭建偉被評為“第五次全國自強模範”。三是注重強化公共事務管理,社會管理服務水平有了新提升。全面完成第九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健全完善了村(社區)工作準入等相關制度,大幅度提高了村(居)幹部報酬。牽頭舉辦了片區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演練,及時應急救助8次風雹等重大災害,災區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及時得到妥善安排,救災抗災綜合能力穩步提升。

在充分肯定民政和殘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績時,我們要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民政和殘疾人工作存在面廣、難度大、任務重的問題。説面廣,上到行政區劃,下到村街地名,從一個人的出生到終老,從最可憐的人到最可愛的人,幾乎都要涉及。説難度大,服務對象中除了“優撫”對象外,大都屬於“貧困對象”、“弱勢羣體”,工作要求高,難度大。説任務重,工作正在進行着從“二線服務者”向“一線建設者”轉變、從“救濟補缺”向“全面普惠”並“適度提高”的轉變、從“民政”到“民生”的根本性轉變。與此同時,我們的工作中也還存在一些不能忽視的問題。一是社會保障能力弱與特殊困難羣體需求大的矛盾突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不高,提供保障的能力還不夠,困難羣眾總量大、困難面寬,提供社會救助的總體水平仍然偏低;同時,我區屬自然災害多發頻發區,防災減災能力還弱,每年都有一定數量的家庭因災、因病致貧、返貧;全區已有3.6萬名殘疾人,加之出生缺陷發生率為1.58%,遠高於全市平均水平(0.53%),每年我區會新增加近100名殘疾兒童,這個數量眾多、特性突出、特別困難的特殊社會羣體需得到救助,現實保障處於“僧多粥少”的現象突出。二是社會保障水平低與人民羣眾期望高的矛盾突出。目前,全社會給予的保障,還只能是在保基本、兜底線上,解決吃飽、穿暖問題,隨着全面小康建設步伐的加快,這些特殊困難羣體在醫療衞生、康復、教育、就業、社會參與等方面的訴求也隨之提高,離“發展成果人民共享”這一高願望矛盾突出。三是保基本的惠民政策在基層落實與工作要求有差距。一方面,民政和殘疾人工作由一般性管理工作轉化為重要的社會民生工作,歷史上形成的體制構架承受能力有限,特別是鄉鎮、村組基層力量薄弱,與服務對象見人、見事、見面的要求還沒有很好的落實,該宣傳的未宣傳,該公示的未公示,羣眾知情權沒有很好落實,救助對象的精準度不夠,羣眾有意見。另一方面,機制還不夠完善、漏洞還沒有堵住,給部分基層幹部特別是村(居)幹部製造了“權力尋租”的空間,出現了辦事不公、優親厚友、人情保、人情救助等現象,該保障的沒得到保障,不該保障的得到了保障;甚至個別基層幹部膽大妄為、雁過拔毛、違紀違規,致使惠民政策在基層落實走樣,羣眾意見大。再有,惠民資金監管不力,創新性開展工作不夠,救助對象以住院治病為名,實為休息養老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有的醫療機構到基層請救助對象到醫院住院,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二、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從更深的層次開展民政和殘疾人工作

第一,要在民生保障上取得新突破。在城鄉低保方面,要將低保對象的家庭收入、保障類別等公示到户,每月到户複核,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應保盡保、應退即退”。在孤寡供養方面,完善對孤寡老人的救濟、扶助、供養制度,建立孤寡老人健康檔案,由村(居)委負責提供上門服務和24小時“呼叫”服務。在醫療救助方面,要強化醫療機構監管,試行醫療救助費用總額付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真正用於困難羣眾。在救災救濟方面,要加強救災物資的儲備、調運和管理,確保災害發生第一時間能處置、災後能及時重建、救災信息能全面公開。在臨時救助方面,要探索構建臨時救助與相關專項救助、慈善救助信息共享機制,確保急難特困的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第二,要在敬老助殘服務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深入推進“敬老愛老助老工程”。統籌好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和民辦養老等設施建設,不斷增加養老牀位,逐步解決量的問題;注重規範化、標準化管理,使入住對象“進(得來、住得下、留得住”,切實解決質的問題;健全老年大學和老年體協組織網絡,大力開展老年文體活動,努力實現“老有所樂”。二是加強殘疾人保障服務。大力實施肢體殘疾人矯治、殘疾人危房改造、“陽光家園”等民生工程;紮實開展好出生缺陷三級干預工程,降低新生殘疾兒出生率;深入開展殘疾人服務需求調查和實用技能培訓,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三是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民生工作。支持社會力量採取PPP模式開辦養老機構,開展老年人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等服務項目,積極落實土地供應、財政補貼、税費減免和投融資等優惠扶持政策,加快推進醫養一體化建設項目,廣泛開展社會幫扶和志願者活動,動員社會力量提供敬老助殘服務。

第三,要在社會服務管理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大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積極推進基層自治組織建設,認真開展村(居)務公開,進一步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加強村(居)幹部教育培訓力度,加強村幹部廉政建設,着力提高履職盡責能力和素質,打造一支政治過硬、全心為民的村(居)幹部隊伍。二是繼續開展好“雙擁”創建工作。抓好“市級雙擁模範城”創建迎檢工作,為創全國雙擁模範城奠定堅實基礎;落實好優撫政策,切實解決優撫對象在生活、醫療、住房等保障方面的實際困難;全面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務,並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確保培訓率和就業率達100%。三是統籌開展專項服務工作。加強區劃地名管理,加大社會組織管理力度,強化流浪人員救助,規範婚姻登記服務,穩步推進慈善事業。

第四,要在殯葬改革工作上取得新突破。一要統一思想。我區殯葬改革工作推進緩慢,是全市4個無火葬殯儀館的區縣之一,城區“亂墳崗”現象突出。作為區域性中心城市,在土地資源極度緊張、城市形象亟待樹立、文明喪葬大勢所趨的情況下,殯葬改革迫在眉睫、勢在必行,今年殯葬改革要在深入推進上取得實質性進展。二要營造工作氛圍。各級各部門要採用開吹風會等適當形式,在職工和職工家屬中開展殯葬改革宣傳工作,引導去除陳舊陋習、實行文明喪葬,為下一步全面實施殯葬改革工作提供緩衝。三要作好準備工作。加快推進殯儀館遷建工程,確保今年完工投用;迅速啟動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構建完善的殯葬服務體系;禁止在城區新發生的埋葬行為,逐步改變落後喪葬行為;提供人性化的殯葬服務,為全面啟動殯葬改革提供必備條件。

第五,要在提高政策執行公信力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堅持依法行政。全力打造“陽光低保”,全面落實低保對象由村組級起報、鄉鎮街道審核、區民政局審定的三級審批機制,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低保對象受理責任和審核主體責任,加大入户調查核實和動態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精準度。區民政局要嚴格按程序審批,落實審批主體責任。健全責任倒查機制,對羣眾反映的低保突出問題實行層層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二是抓實公示公開。把政策和工作放在陽光下運行。完善低保對象、政策公示“兩到户”工作機制,試行低保網上公示,逐步實現村級集中公示向鄉級集中公示的轉變、鄉級集中公示向區級集中公示的轉變。上半年,鄉、村兩級對低保等相關救助工作開展為期3個月的全面集中清理、自查、整改;下半年,鄉鎮街道、村(社區)在利用傳統的公示欄集中統一公示低保對象的家庭收入、保障類別等信息基礎上,每個鄉鎮街道要試行網上公開公示低保等相關工作,逐步實行區民政局統一網絡公開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和評判。三是加強政策宣傳。區民政局、區殘聯一道,共同統一製作宣傳資料,既公開相關工作舉報電話,又圖文並茂地宣傳政策。各鄉鎮街道要將宣傳資料發放到户,張貼到全區所有道路幹道、村莊院落,着力提高政策知曉率。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以更強的保障推進民政和殘疾人工作

第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和部門要把民政和殘疾人工作列入改善民生、維護穩定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狠抓落實;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分管負責人要靠前指揮,親自抓、親自管;各民政、殘疾人幹部和村(居)綜合服務專幹(社會保障專幹)要切實履職盡責,確保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辦事、有能力服務。

第二,加強隊伍建設。民政、殘聯部門要針對鄉鎮街道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變動較頻繁的情況,多開展業務培訓,提升民政殘疾人幹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協調溝通能力、開展羣眾工作能力和綜合水平。加強廉政建設,嚴禁“吃、拿、卡、要”,杜絕人情救助,織牢廉政“防護網”,辦好民生實事。

第三,加強資金保障。全區各級各部門要足額、優先保障民生支出,保障好“保基本、兜底線”的資金需求;要依法加強殘疾人保障金的繳納和徵收工作,做到“應繳盡繳、應收盡收”。民政、殘聯、發改等部門要積極拓展籌資渠道,加大項目和資金爭取力度,盤活社會資源,切實提供資金保障。相關單位和各鄉鎮街道要用好特殊困難羣眾的“救命錢”,堅持專款專用,不得改變用途,嚴禁截留挪用。財政、審計部門要嚴格落實民生專項資金定期核查、報告制度,確保有限的資金用到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

第四,加強部門協作。全區各鄉鎮街道和部門,要主動了解基層民政和殘疾人工作情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結合自身職能職責,在項目建設、資源共享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傾斜。區民政、殘聯要切實履行牽頭部門職責,做到協調有方、督辦有力、監督有效。

標籤: 殘疾人 講話 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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