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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如何處理精神病人上訪的意見

關於如何處理精神病人上訪的意見

目前,在日益繁雜的信訪工作中,除土地糾紛、待遇保障以及各類維權信訪以外,精神病人的信訪行為近年來大幅度增加。不僅增加了信訪工作的工作量,而且還對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精神病人難以溝通並且其行為帶有不可預測性,常規的接訪方式通常起不到應有的作用。這就需要工作人員採取更加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來迎合當前信訪形勢帶來的新的挑戰。因此,如何做好當前精神病人的接訪以及處理工作,使之能夠得到有效安撫,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成為了近幾年信訪工作的重頭戲。

關於如何處理精神病人上訪的意見

通過整理近年來有關精神病人信訪案件,找到了兩起比較經典的精神病人鬧訪案例:

案件一:居住在敦化市的王某,前幾年,每到春秋兩季,每天都會長時間的在市政府門前破口大罵,高喊政府對他不公,要求政府公平對待他,給予他幸福。不論信訪工作人員上前勸解,還是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時,王某都會惡意辱罵、拳腳相加,造成了及其惡劣的影響。究其原因,是因為在十幾年前,王某妻子與其離婚,導致王某精神崩塌,從而認為政府對他不公,破壞了他的家庭,要求政府讓前妻與他復婚,讓他重組家庭,獲得幸福。在王某第一次到信訪局鬧訪的時候,工作人員就立即着手調查此事,得知王某前妻因為經常受到家暴,所以才離的婚。後信訪部門積極與街道、社區協調,幫助王某治療、讓其逐漸接觸社會,經過近三年的治療,王某才基本康復。

案件二:居住在城鄉結合部的張某系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因該人年輕時與別人發生口角,頭部被重傷,從而性格越來越孤僻,逐漸演變成妄想症,在發病時,總會感覺別人要加害他。長期以來,張某雖然受到家人以及街道的看管,但仍舊時常發生到信訪部門鬧訪,有時更會發生傷人事件。後經過精神醫院治療,只能通過藥物以及來自家人的關愛才能基本控制病情。

從這兩起案件不難發現,此類上訪者,通常文化水平低,素質差,無法制觀念。長期以來,精神病人的管理基本處於無序狀況,特別是在貧困、偏遠等地區,精神病患者由於經濟原因,得不到醫治,在沒有親情的愛護下,長期不與人溝通,加之行為編激,存在心理障礙,長久壓抑下,就時常出現精神病人大鬧某某信訪單位,並出手傷人等現象,給各級信訪部門的接訪、處訪造成異常的難度。

為此信訪部門在切實解決信訪問題、保護此類特殊人羣合法權益的處理方式上,應當有針對性的對策。就如何有效解決精神病患者引發的上訪問題,以及非正常上訪現象的發生。並且通過接訪,達到依法處訪、勸訪、教育和疏導使其息訪,努力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

針對此類信訪情況,有幾點建議:

一、加強人文關懷,採取措施預防。對待此類特殊人羣上訪時,不應推三阻四、推諉扯皮。面對精神病人來訪案件,信訪工作人員難免感到恐懼,但不應歧視精神病患者。先要聯繫家屬使其得到控制,然後通過家屬代為訴求來解決問題,不可再讓精神病人來到信訪部門上訪、鬧訪。對於經鑑定患有精神疾病的上訪人員,由相關部門詳細調查此類特殊人羣上訪理由是否屬於正當理由上訪,如屬正當理由上訪,也應通過聯繫其家人代為處理的方式來達到接訪、處訪的目的,避免精神病人上訪發生極端行為,信訪部門要協調相關部門儘快解決,保護羣眾合法利益。另一方面也要通過監護人給予必要的看管,防止其他不可控的行為發生,由民政部門和基層單位履行監護責任,要做到經常性與其監護人溝通,掌握其思想動態,並加以關懷,使其能夠穩定情緒,安心等待處理結果;但對於有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有暴力傾向的精神患者,在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做出後,經公安機關批准,應強制送往有關精神醫療機構、安康醫療機構進行強制治療和康復。如:一旦出現患有精神疾病的非正常上訪人員時,鑑定明確上訪人患有嚴重精神病,應當由監護人監管,無監護人、生活沒有保障的,則需要由其户籍所在地政府落實監管責任,做到人不漏管、户不漏登。

三、加強信息共享、各部門協調配合。精神病人非正常上訪的預防和處理,是一項社會工程,在確定患有精神病人員有上訪傾向時,應當及時預防和處理。信訪部門要與各部門形成協調聯動的監管合力,建立“當地政府協調、相關部門配合、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強化協調溝通,形成密切配合、資源共享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此類特殊人羣非正常上訪的收治和監管工作。總的來説,精神病人非正常上訪不是個人問題而是社會問題,因此對精神病人非正常上訪的穩控工作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形成一個有效的防範救助機制,需要全社會各部門共同參與齊抓共管。

四、加強便民措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非正常上訪的精神病患者,往往起初是由於自身病情的不重視以及自卑情緒,加之其身體和生活的雙重負擔,最終導致病情惡化,發生行為失控等現。因此要想集中、徹底的預防和處理精神病患者的非正常上訪現象,我們就要啟動源頭預防機制:通過對其進行細緻的關懷,及時解決實際困難,幫助精神病人能夠重新融入社會。相關部門可以依託《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衞生法》有關精神病人收治的經費保障規定要求,將精神病人管理工作所需經費請求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內,由民政局、衞生部門等相關單位進行統籌,保障精神病人能夠接受良好的醫治條件。只有保證保證這些,讓此類特殊人羣感受到政府關懷,才能夠做到源頭防控,從而有效預防此類問題的發生。

五、加強日常關懷,營造温馨環境。協調街道、社區等基層單位,加強對其日常管理與關懷,鼓勵其接觸社會,改善病人的精神狀態,同時結合家庭治療與護理.病人可與家人團聚,得到親人的照顧,同時家庭可為病人提供良好的休養環境,享受着家庭的温暖。還可以廣泛地接觸社會和現實生活,也可適當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或手工藝活動等,慢慢與周圍環境接觸,逐漸改善精神狀態,避免因長期自閉導致的與社會隔絕引起的精神衰退,鼓勵精神病人融入社會,消除對社會的報復心理,從而避免發生鬧訪、非正常上訪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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