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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不能變成“二政府”的議案

社會組織不能變成“二政府”的議案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發改委主任李春洪也認為,“這是此次改革方案中的最大亮點。”

社會組織不能變成“二政府”的議案

過去的行政體制改革,經常陷入“精簡——又反彈膨脹——再精簡”的循環怪圈。這究竟是為什麼?

“因為隨着社會快速發展,社會分工精細化、專業化,社會管理事務越來越多,比如很多互聯網上出現的新興產業、新問題,政府又要設置新機構、新人員、新辦法去管理。”李春洪身在的發改委系統就擴充了諸多職能,需要為無數社會事務批文件,“從大型主題公園建設,一直管到方便麪漲價”。

“這樣下去,機構改革永遠也沒有盡頭。”李春洪説,“很多公共事務需要區分,那些人民自己能管好的,政府就別再管了。”

但政府單純“放權”給社會組織,也不絕對是良藥。

眾多人大代表認為,還應該致力於培育好社會組織,防止變成“二政府”。

各地不少行業商會、公益慈善組織、檢測機構大都和行政管理部門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有的直接從行政部門分離出來。不少政府領導、工作人員退休後直接去行業商會任職,完成了漂亮的“轉身”。這種“半官場生態”的利益鏈被詬病已久。

汕尾市政協副主席李秉記就深有體會。

他在擔任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時,帶隊做過多次食品藥品檢測的調研。“現有涉及食品藥品的檢測機構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怎麼保證你的公信力?還要找地方政府要檢測費用,財政掌握在地方政府手裏。一判不合格,還能拿到錢嗎?”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陳劍也撰文直指這一弊病:“在北京,行政級別屬於副部級以上的社會組織超過20個。這些社會組織,從中央到地方,幾乎都自成系統,或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

“為什麼叫他們‘二政府’?因為他們管的事情簡直和政府一樣。但政府不能收錢,否則就成貪污了,而行業商會還可以光明正大從中收錢。”李春洪説。

他舉例,有的行業商會自己做起了工程驗收、諮詢的生意。因為他們有和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他們報上去的項目,審批就容易通過。“這樣一來,就會有不少企業託他們來驗收、上報,行業商會可以公開收取驗收費。”

在他看來,對行業商會類社會組織的管理,應當促使其去行政化。

“我建議,在改革時,要讓這些社會組織的人、財、物和政府部門全脱鈎,必須脱得一乾二淨。政府人員退休後,不能再到自己相關領域的社會機構任職。你是管教育的,退休後就不能再跑到與教育相關的行業協會任職。”

李春洪認為,政府購買社會組織的服務是改革方向,其中需要加強的就是“去壟斷化”,絕不能搞一家獨大。

“一件事不能讓一個社會組織幹,一壟斷就糟糕。比如規定一家流通業的社會組織是政府部門的定點對口單位,從此不改,那這家組織又變成了‘二政府’。應該讓這個行業裏的企業自由組織、自由競爭,政府看誰的服務好,就買哪家組織的服務。”

李春洪建議政府部門必須明確、詳細地規定,選擇社會組織是依據什麼標準。“一套流程要出來,不能再有暗箱操作,讓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脱鈎。”

李秉記認為,涉及食品藥品的檢測機構“不能在任何政府部門之內”,需要作為獨立的第三方行使職權。

陳劍指出,從功能分析,“至少一半以上”政府背景的社會組織都可以迴歸社會,“成為真正意義上民間性的社會組織”。這將極大推進“小政府、大社會”的發育和成長。

“我們的社會組織長期不發達,民眾缺乏能夠為自身利益代言的組織,難以同政府有效溝通、協調。這實際上造成政府與百姓‘硬碰硬’,處理不好很容易出現矛盾,而且不容易化解。如果由社會組織出面,則可以起到緩衝的作用,對民眾來説也更有公信力。”李春洪説。

標籤: 議案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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