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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訴書(精選19篇)

民事申訴書(精選19篇)

民事申訴書 篇1

申訴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如是刑事案件申訴人在押的,還應寫明現押處所;要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親屬、其他公民申訴的,應寫明申訴人姓名、職業、同被告人關係,並加一段介紹被告人個人基本情況)。

民事申訴書(精選19篇)

對方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

申訴人×××因×××一案,

不服××××人民法院於19××年×月×日××字第××號刑(民)事判決,提出申訴。

申訴的理由和請求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訴人:(簽名蓋章)

××年×月×日

代書單位:×××法律顧問處

相關知識

(一)首部

主要寫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案由、案件編號、終審法院名稱。一般可以這樣表述:

“申請人因××××一案,對××××人民法院的於××××年×月×日的(19×× )第××號一審(或二審)民事判決書(或裁定書、調解書)不服,提出再審申請。”

(二)正文

是再審申請的關鍵,主要由申請事項及事實和理由部分構成,申請事項一般是要求重新 審理。事實和理由是再審申請是否能得以支持的關鍵,根據上述提起再審的法律規定,申 請人一定要把一審、二審的審理情況介紹清楚。新證據的發現,新證據的提供,終審法院適 用法律不當,違反法律程序,審判人員有徇私舞弊行為。

(三)尾部

依次寫明致送人民法院全稱、審請人名稱、審請日期並在附項中列清一審、二審 判決(裁定、調解書)和有關證據的份數。

四注意事項

針對性。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對於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提出再審申請的條件不同,因 切合法律對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不同的再審條件,有的放矢地寫清法律事實和理 由。

時效性。由於法律對再審申請有時效限制,所以再審申請書應儘早製作,以免殆誤機會。

民事申訴書 篇2

申訴人(原審原告):××電腦硬件公司

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A 職務:經理

被申訴人(原審被告):××網絡公司

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B 職務:經理

案由:硬件購銷合同糾紛

申訴人對××市××區人民法院××年××月××日(19××)×字×號判決不服,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請求事項:

1.撤銷××市××區人民法院(19××)×字×號判決;

2.退還貨款××萬元人民幣並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基於上述事實,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訴,請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本案,撤銷原判決,判令××網絡公司返還貨款××萬元人民幣並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以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

此致

××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硬件公司

蓋章

××年××月××日

附:1.原審判決書一份;

2.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硬件購銷合同一份。

民事申訴書 篇3

申訴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xx縣廣播電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所在地:x省xx縣廣電大樓。

法定代表人:宋,總經理。

申訴人因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四川省xx縣人民法院於 x6年6月22日作出的(x6)民初字第x2號民事判決和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x6年11月x日作出的(x6)瀘民終字第456號民事判決,特依法提起申訴。

申訴事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上述兩級法院作出的一、二審判決提出抗訴。

申訴的事實和理由:

兩級法院一、二審判決以“廣電網絡公司有責任對閉路電視線和閉路承載線與電力線同杆架設的問題進行整改,而未及時整改,同時在閉路電視線和閉路承載線被他人移動後未及時維護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較之玉宇電力公司的責任更大些”為由,判令上訴人承擔3x%的賠償責任,並承擔連帶責任,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首先,一、二審判決以同杆架設形成重大安全隱患和未對同杆架設進行限期或及時整改為由要xx公司擔責,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1、就法律適用來説,對同杆架設問題,是否構成違章形成重大安全隱患,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本案田壩村是1xx3年自建的低壓電力線路的產權人,其於1x年自行將閉路電視線及承載線同杆架設在自己的低壓電力線路上,屬該電力設施所有者的自主行為,不違反《四川省電力設施保護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關於“未經電力企業或電力設施所有者、管理者同意,不得同杆架設電力線、通信線、廣播線、電視接收線、安裝廣播喇叭或懸掛廣告牌”的規定,依法不屬違章,不構成重大安全隱患。而一、二審判決依據哪部法律的哪條哪款認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設是違章而形成重大安全隱患並需進行限期或及時整改?事實上,一、二審判決對此既沒有也無法引用相應的法律依據。顯然,一、二審判決認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設形成重大安全隱患需進行限期或及時整改”屬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2、就事実認定來説-對同杆架設問題,一、二審判決僅憑部分當事人的口説,並無上級有關部門勒令xx公司限期或及時整改的文件或通知作為判決的依據,就牽強附會地認定同杆枷訪需要限期或及時整改,顯然其認定的“對同杆架設需要限期或及時整改”這一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

而從二審中xx公司主動舉出的新證據的來源看,該證據是一審庭審期間,xx縣安監局應縣政府要求,對電力公司請求撤除同杆架設問題的答覆。從該證據的內容可知,即使排除了電力設施所有者同意的同杆架設的情形,原有的同杆架設即電力設施所有者等所不同意的同杆架設也系歷史遺留問題,需逐步改造,但在未經相關部門聯合普查並認定為嚴重威脅生命財產安全的情況下,此類同杆架設也同樣不屬“限期整改”的對象。何況,本案的同杆架設還不屬於此類需要逐步改造的同杆架設。

其次,一、二審判決以閉路電視線和閉路承載線被他人移動後未及時維護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隱患為由要xx公司擔責,其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根據《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第七條第二款關於“禁止危及廣播電視信號專用傳輸設施的安全和損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為:……(二)移動、損壞傳輸線路、終端杆、塔桅(杆)及其附屬設備、標誌物”的規定,本案中,他人在未告知xx公司更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移動廣電傳輸線路即閉路電視線和承載線,依法屬危及廣播電視信號專用傳輸設施的行為,xx公司本身作為被侵權方,其有權訴諸法律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至於xx公司何時發現被自己被侵權以及該線路被他人擅自非法移動後是否又造成第三人損害,與xx公司何干?

顯然,xx公司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責任。而一、二審判決以“你的權利被侵犯了,未及時發現進行檢查處理,你就有責任”的不合理邏輯,讓被侵權的xx公司擔責,是不能成立的,因為權利被侵犯這一事實決不能反過來成為被侵權者擔責的理由。

退一步説,閉路電視線本身並不帶電,不屬高危作業,除非用户投訴閉路電視信號中斷,否則xx公司就不應負有及時發現進行檢查處理的職責和義務。

第三,對本案的主要責任人之一瀘州玉宇電力公司,一、二審判決均迴避了其存在的另兩項違章行為及其一連串違章行為在本案中所起的關鍵作用,反而認定“xx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較之玉宇電力公司的責任更大些”,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一、二審判決要xx公司承擔3x%的賠償責任,僅判令玉宇電力公司承擔2x%的賠償責任,其適用法律確有錯誤,且明顯有袒護玉宇電力公司之嫌。

根據xx縣安辦簽發的《批覆》所查明的事故原因:“電力公司要求村、社組織危改,且施工中,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違反技術操作規範,將電杆固定線與閉路承重線(注:實際為鐵絲線)重合並接,且將電杆固定線選址於大路中間,又無絕緣設施,致王世清路過時觸電身亡。這是電擊死亡的第一間接原因。”從上可知,玉宇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的違章行為至少有三:其一是電杆固定線與鐵絲線重合並接,並未錯開;其二是將電杆固定線選址於道路中間,而非路側。由於現場路窄,造成過往行人與該電杆固定線必然進行接觸;其三是未設置絕緣設施,即未按照規定加裝隔電子。上述三項違章行為共同作用,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使人性命攸關。也就是説,上述三項違章行為若能避免一項,則本案悲劇即可避免。而一、二審判決僅認定了其第一項違章行為,迴避了第二項和第三項違章行為,更迴避了上述違章行為在致死王世清過程中所起的關鍵作用,反而認定“xx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較之玉宇電力公司的責任更大些”,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

鑑於本案被害人王世清是被電擊致死的,又鑑於玉宇電力公司存在多項違章行為(侵害行為)以及上述違章行為在致死王世清過程中所起的關鍵作用,一、二審判決卻僅僅判令玉宇電力公司承擔2x%的賠償責任;而一、二審判決認定xx公司有兩項“不作為”(注:尚不成立),就要承擔3x%的賠償責任;二者對比,一、二審判決顯失公正。顯然,一、二審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且明顯有袒護玉宇電力公司之嫌。

綜上所述,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對xx公司作出了錯誤的裁決。為此,特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條和第1x5條之規定提起申訴,請求貴院依法提出抗訴,實施法律監督。

此 致

瀘州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xx縣廣播電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

xx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x6)民初字第x2號民事判決書和(x6)瀘民終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各一份。

民事申訴書 篇4

申訴人(原審原告、二審上訴人)王,男, x年11月28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梅隴鎮xx村後場31號。

被申訴人(原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實業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鎮xx村。地址:本市銀都路號,電話:,法定代表人金,總經理。

申訴請求

請求xx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滬一中民三(民)終字第606號民事判決書,支持申訴人的原審訴求,支持申訴人的再審請求。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原世居於xx市xx區梅隴鎮xx村後場,身份為農民,賴以生存集體所有的耕地、宅基地在x年8月6日被徵收,徵地批文:“閔府土()245號”,徵地單位系xx縣房地產總公司開發部(原徵地用途為新建景洪三村二、三、四街坊),因該開發商超過二年未動工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xx市xx區人民政府在x年2月20日經【閔府土(97)19號】文收回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x年6月27日景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用地單位,不是判決書中所認定的徵地單位,而是皮包公司,該公司是建造舉世聞名樓脆脆“蓮花河畔景苑” 倒樓的“梅都公司”的兄弟公司)與xx市xx區房屋土地管理局簽訂了《xx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滬房地閔字()出讓合同第128號},將該地塊以每平方米60元人民幣超級低的價格(1865.91萬元整、大寫:壹仟捌佰陸拾伍萬玖仟壹佰元整)出讓,景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不到半年時間內(x年12月1日)就將該地塊高於原價約十四倍的價格(25820.2529萬元整、大寫:貳億伍仟捌佰貳拾萬貳仟伍佰貳拾玖元整)以在建工程方式轉讓(倒賣)予“至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注:特別需要説明的是,實際開發建設的單位是至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現該地塊的用途是建造高檔居住小區“銀都名墅”(全部為545幢獨棟、雙拼別墅),其網上公開售價在每平方米五萬以上。

根據《xx市住宅建設徵用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口安置辦法》市人民政府62號令,第六條,按照“誰用地、誰負責安置” 的原則,徵地農業人口的安置由徵用地單位負責(事實是徵地農業人口的安置沒有一人是用地單位安置的、都採取委託方式,詳見《關於辦理徵地農業人口安置手續的申請報告》)。x年2月20日,景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用地單位、皮包公司)與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簽訂徵地勞動力安置協議書,注,依據市人民政府62號令第十五條規定,必須三方簽訂徵地勞動力安置協議書,申訴人至今未簽訂過該協議。同年5月16日“被安置”進入xx公司。因該公司無一家自有實體企業(村企屬空殼公司,社保委託xx市xx區梅隴鎮養老所代繳),申訴人一再要求上崗(無書面),該公司回答,景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用地單位)徵地的勞動力有132名“被安置”在xx公司,沒有崗位安置,依據xx公司於x年9月20日公佈《關於徵地勞動力安置待遇的有關規定》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現待崗人員當公司需要用工通知上崗時,必須到本公司上崗接受工作安排。申訴人至今未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書,故待崗至今只拿xx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費。

所上證明,申訴人與被申訴人xx公司成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不能以未向被申訴人提供勞動而認定沒有勞動關係,因申訴人是否上崗(向被申訴人提供勞動)不是申訴人所能決定的。故此,申訴人與被申訴人依法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理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但被申訴人至今未與申訴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法應支付雙倍工資差額。

又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滬府辦()75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等四部門關於本市申請低保的職工有關收入計算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有關規定,本市單位職工,願意工作但單位無法提供崗位,月工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所在單位必須予以補足。現xx公司對土地被徵用後應當安置的勞動力不安排勞動崗位,而只發放由民政局履行發放的xx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費,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被申訴人的上述行為嚴重侵犯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勞動權)。

綜上所述,被申訴人xx公司既然接受用地單位景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託安置勞動力(俗稱用土地換取的勞動崗位),就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規章,按相關規定辦理。上述二級法院的判決,申訴人認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明顯偏袒被申訴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向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望支持申訴人的再審訴請,維護法律尊嚴,維護百姓的合法利益。

此致

xx市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王

xx年五月二八日

民事申訴書 篇5

申訴人:許某某(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男,漢族,於11月24日出生,住路號,電話:。

被申訴人:劉某某(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女,漢族,x年x月26日生,住路號.

申訴人不服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x2)玉中民一終字第124號《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特提起申訴。

請求事項:

1、請求高院提審,依法撤銷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x2)玉中民一終字第124號《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

2、請求高院提審,依法分割申訴人和被申訴人的夫妻共同財產,即位於城北路x3號的6x6.11平方米的房屋。

事實和理由

一、基本事實

..............

二、一二審認定的案件事實漏洞百出,嚴重背離客觀現實,不會是法官“眼花”了吧?

..................

三、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為:位於城北路x3號的面積為6x6.11平方米的房屋、部分傢俱、家電和少部分債權債務

...............

四、文明商店屬於申訴人的約定財產(個人財產),一、二審法院重新分割文明商店財產是對法律保護的私權的公然侵犯!

.....................

五、一二審法院公然剝奪申訴人的城北路x3號房屋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把申訴人應有的財產份額判給被申訴人,我們有理由懷疑審理過程存在司法腐敗行為!

.................

玉林中級人民法院非法剝奪申訴人的權利,偏袒一方,不但違反法律的明確規定,是十分不正常的,也是十分不公平的!我們有理由懷疑審理過程存在司法腐敗行為!

綜上所述,本申訴人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貴院依法查明事實、公平公正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同時,申訴人認為一二審判決明顯屬於枉法裁判、且非法剝奪申訴人的訴訟權利,程序違法、判決結果十分不公平,現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特申請貴院依法提審。

此致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x4年x月16日

民事申訴書 篇6

申訴人(原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女,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户籍地:xx市xx區x19號。身份證號碼:510。電話 。

被申訴人(原審被告、二審上訴人):,男,生於x年x月x日,漢族,户籍地:xx市xx區x67號,身份證號:510。

申訴事項:

對xx市x區人民法院()x法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和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渝一中法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提請抗訴。

一、一二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

(一)申訴人與被申訴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數額為55800元

1、申訴人與被申訴人於x年12月12日簽訂《欠條含協議》,約定被申訴人在x年12月30日前支付給申訴人人民幣共計59300元,除了被申訴人支付給申訴人3500元之外,餘款一直未付。故此,被申訴人實際尚欠申訴人債務數額為55800元。

2、被申訴人保留的那份《欠條含協議》中欠款數額塗改及捺指紋均系被申訴人所為,其單方塗改欠款金額對申訴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被申訴人仍應按照申訴人那份協議載明的數額59300元為準。

(二)二審法院認定案外人支付已經支付申訴人車款29500元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1、與被申訴人系朋友關係,其證言的可信度較低,不能僅憑其證言就認定已經支付申訴人車款29500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系被申訴人的朋友,之前根本不認識申訴人,二審開庭時,在被申訴人的代理人的明示下,才辨認出申訴人,咬定認識申訴人。在沒有其他證據支持,二審法院對明顯與被申訴人存在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直接予以採信,屬於認定事實錯誤。

2、與本案具有直接利害關係,其證言不可信

按照證人和被申訴人的説法,申訴人的車(以申訴人之子xx名義上户掛靠)是賣給了。那就意味着,如果承認自己沒付錢給申訴人(或),那麼,就應該向申訴人(或)支付購車款;否則,其應該將車返還給申訴人(或);如果咬定自己已經支付車款給申訴人(或),那麼其就免除了支付車款或返還車輛之義務。可見,是否支付購車款,不但對被申訴人具有直接利害關係,而且也對具有直接的利害關係。二審法院僅以憑對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之證人證言就認定支付已經支付申訴人車款29500元,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3、賣車協議不等於支付車款,與簽訂《賣車協議》不是認定已支付購車款的充分依據

《賣車協議》確係申訴人之子應之要求,在協議上簽字的。該協議是被申訴人拿着一份寫好的協議,找簽字的。但《賣車協議》只是證明與之間存在買賣協議關係,同意將被申訴人佔有的渝Β號貨車賣給,但該協議不能證明將購車款已經支付給申訴人或,買賣協議不是付款憑證。

4、被申訴人與均陳述已經購車款支付給了申訴人,除了沒有書面證據支持外,不符合常理,不足採信

(1)按照和説法,分兩次將購車款29500元支付給了申訴人,明顯不合常理。與申訴人和素不相識,沒有起碼的信任,既然購車要與簽訂書面協議,其如果真的給申訴人“支付”購車款,那為什麼不要求申訴人給其出個收條?或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留下付款的書面憑據呢?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可能預見不到付款不保留付款憑證的風險。日常生活中,人們付款收款一般都是要出具收條的,不要説付款幾萬元需要收款人開具收條,就是幾百幾千塊的款項,開具收條也是司空見慣;不要説陌生人之間的付款需要有書面憑據,就是關係密切的親朋好友對較大額的付款也是需要出具收條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四條:審判人員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核證據,依據法律的規定,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對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獨立進行判斷,並公開判斷的理由和結果。

本案中,説法明顯不合日常生活經驗法則,在無書面憑證的情況下,不能認定已經支付給申訴人車款29500元。

二、二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判決結果失當

1、關於證明標準的問題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二條規定,民事訴訟證據的證明標準是要達到高度蓋然性。本案中,認定認定已支付申訴人購車款29500元違反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二條相關規定

根據日常生活經驗法則和審判實踐,有些事實的證據是有特殊要求的,僅憑證人證言是不能認定的。比如説借款,沒有借條、收條、打款憑據,僅有證人陳述是不能認定借款事實的存在的;沒有結婚證、結婚檔案、户口登記簿等材料,就是找1萬個人證實某某已婚,法院也不敢認定某某確實已婚。本案中,被申訴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已經支付申訴人購車款29500元,那法院就應該理直氣壯地按照證據規則,判決被申訴人承擔不利後果。(原一審判決對此判定是準確的),然而蹊蹺的是,二審法院不管不顧被申訴人的證據存在多少瑕疵,多麼不合情理,一概認可。法官忘了,法律源於生活,其生命力在於經驗而不是邏輯。

2、二審法院給司法實踐認定事實標準開啟了惡劣的先例,其造成的後果是可怕的

按照二審法院的邏輯,只要是找證人證實某人已經支付欠,就可以認定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已經消除,那現實中誰還該借給別人錢?因為只要找幾個證人作偽證(誰還沒個三朋四友?即便沒有,花錢找幾個總可以吧?)不論是多大數額的債務都可以一筆勾銷;同理,某人要想讓別人給自己還錢,隨便找幾個證人陳述説某人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借給對方几萬塊錢,法院就能認定當事人之間真實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嗎?如若真是這樣,我們這個社會將會陷入人人自危之境地,誰都無法預料自己哪一天突然“被欠款若干元”。法官不能維護社會正義,反而在製造混亂,這是法律人的悲哀。

3、同一法院對證言採信標準不一,法官自由裁量權有沒有界限?

在與遺贈撫養協議糾紛上訴案(渝一中法民終字)案中,被上訴人在一審和二審中,除了提交一份協議之外,還申請本村幾位村民作證(幾位村民均認識與,均與與無利害關係),證實自己曾當着幾個證人、等人的面,將購房款3600元交給自己的幺爸(父親),但沒有出具收條。該案的一審和二審均認為,所辯稱已經購房款交給事實,僅有證人證言,沒有其他證據,故對其已付購房款的説法不採信。

而本案中,被申訴人舉示的證人證言可信度遠沒有渝一中法民終字號案中證人證言高,但二審法院依然採信。不知道是渝一中法民終字號案法官太保守,還是本案二審法官太前衞。同一法院,對同樣證據的證明標準要求差距如此之大,申訴人要問的是:法官自由裁量權有沒有界限?

綜上所述,本案一二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從而做出的判決既違背了法律規定,又嚴重損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實為不公。懇請人民檢察院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履行法律監督之責,對本案錯誤判決予以抗訴,以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申訴人:

x年6月 日

民事申訴書 篇7

申訴人(原審原告):××電腦硬件公司

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A 職務:經理

被申訴人(原審被告):××網絡公司

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B 職務:經理

案由:硬件購銷合同糾紛

申訴人對××市××區人民法院××年××月××日(19××)×字×號判決不服,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訴。電腦公司民事申訴書範文由本站提供!

請求事項:

1.撤銷××市××區人民法院(19××)×字×號判決;

2.退還貨款××萬元人民幣並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基於上述事實,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訴,請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本案,撤銷原判決,判令××網絡公司返還貨款××萬元人民幣並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以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

此致

××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硬件公司

蓋章

××年××月××日

附:1.原審判決書一份;

2.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硬件購銷合同一份。

民事申訴書 篇8

申訴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合江縣飛通廣播電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所在地:四川省合江縣廣電大樓。

法定代表人:宋家弟,總經理。

申訴人因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四川省合江縣人民法院於 x6年6月22日作出的(x6)合江民初字第92號民事判決和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x6年11月8日作出的(x6)瀘民終字第456號民事判決,特依法提起申訴。

申訴事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上述兩級法院作出的一、二審判決提出抗訴。 申訴的事實和理由:

兩級法院一、二審判決以“飛通廣電網絡公司有責任對閉路電視線和閉路承載線與電力線同杆架設的問題進行整改,而未及時整改,同時在閉路電視線和閉路承載線被他人移動後未及時維護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較之玉宇電力公司的責任更大些”為由,判令上訴人承擔30%的賠償責任,並承擔連帶責任,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首先,一、二審判決以同杆架設形成重大安全隱患和未對同杆架設進行限期或及時整改為由要飛通公司擔責,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1、就法律適用來説,對同杆架設問題,是否構成違章形成重大安全隱患,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本案田壩村是1983年自建的低壓電力線路的產權人,其於x9年自行將閉路電視線及承載線同杆架設在自己的低壓電力線路上,屬該電力設施所有者的自主行為,不違反《四川省電力設施保護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關於“未經電力企業或電力設施所有者、管理者同意,不得同杆架設電力線、通信線、廣播線、電視接收線、安裝廣播喇叭或懸掛廣告牌”的規定,依法不屬違章,不構成重大安全隱患。而一、二審判決依據哪部法律的哪條哪款認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設是違章而形成重大安全隱患並需進行限期或及時整改?事實上,一、二審判決對此既沒有也無法引用相應的法律依據。顯然,一、二審判決認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設形成重大安全隱患需進行限期或及時整改”屬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2、就事実認定來説-對同杆架設問題,一、二審判決僅憑部分當事人的口説,並無上級有關部門勒令飛通公司限期或及時整改的文件或通知作為判決的依據,就牽強附會地認定同杆枷訪需要限期或及時整改,顯然其認定的“對同杆架設需要限期或及時整改”這一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

而從二審中飛通公司主動舉出的新證據的來源看,該證據是一審庭審期間,合江縣安監局應縣政府要求,對電力公司請求撤除同杆架設問題的答覆。從該證據的內容可知,即使排除了電力設施所有者同意的同杆架設的情形,原有的同杆架設即電力設施所有者等所不同意的同杆架設也系歷史遺留問題,需逐步改造,但在未經相關部門聯合普查並認定為嚴重威脅生命財產安全的情況下,此類同杆架設也同樣不屬“限期整改”的對象。何況,本案的同杆架設還不屬於此類需要逐步改造的同杆架設。

其次,一、二審判決以閉路電視線和閉路承載線被他人移動後未及時維護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隱患為由要飛通公司擔責,其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根據《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第七條第二款關於“禁止危及廣播電視信號專用傳輸設施的安全和損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為:„„(二)移動、損壞傳輸線路、終端杆、塔桅(杆)及其附屬設備、標誌物”的規定,本案中,他人在未告知飛通公司更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移動廣電傳輸線路即閉路電視線和承載線,依法屬危及廣播電視信號專用傳輸設施的行為,飛通公司本身作為被侵權方,其有權訴諸法律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至於飛通公司何時發現被自己被侵權以及該線路被他人擅自非法移動後是否又造成第三人損害,與飛通公司何干?

顯然,飛通公司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責任。而一、二審判決以“你的權利被侵犯了,未及時發現進行檢查處理,你就有責任”的不合理邏輯,讓被侵權的飛通公司擔責,是不能成立的,因為權利被侵犯這一事實決不能反過來成為被侵權者擔責的理由。

退一步説,閉路電視線本身並不帶電,不屬高危作業,除非用户投訴閉路電視信號中斷,否則飛通公司就不應負有及時發現進行檢查處理的職責和義務。

第三,對本案的主要責任人之一瀘州玉宇電力公司,一、二審判決均迴避了其存在的另兩項違章行為及其一連串違章行為在本案中所起的關鍵作用,反而認定“飛通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較之玉宇電力公司的責任更大些”,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一、二審判決要飛通公司承擔30%的賠償責任,僅判令玉宇電力公司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其適用法律確有錯誤,且明顯有袒護玉宇電力公司之嫌。

根據合江縣安辦簽發的《批覆》所查明的事故原因:“電力公司要求村、社組織危改,且施工中,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違反技術操作規範,將電杆固定線與閉路承重線(注:實際為鐵絲線)重合並接,且將電杆固定線選址於大路中間,又無絕緣設施,致王世清路過時觸電身亡。這是電擊死亡的第一間接原因。”從上可知,玉宇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的違章行為至少有三:其一是電杆固定線與鐵絲線重合並接,並未錯開;其二是將電杆固定線選址於道路中間,而非路側。由於現場路窄,造成過往行人與該電杆固定線必然進行接觸;其三是未設置絕緣設施,即未按照規定加裝隔電子。上述三項違章行為共同作用,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使人性命攸關。也就是説,上述三項違章行為若能避免一項,則本案悲劇即可避免。而一、二審判決僅認定了其第一項違章行為,迴避了第二項和第三項違章行為,更迴避了上述違章行為在致死王世清過程中所起的關鍵作用,反而認定“飛通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較之玉宇電力公司的責任更大些”,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

鑑於本案被害人王世清是被電擊致死的,又鑑於玉宇電力公司存在多項違章行為(侵害行為)以及上述違章行為在致死王世清過程中所起的關鍵作用,一、二審判決卻僅僅判令玉宇電力公司承擔20%的賠償責任;而一、二審判決認定飛通公司有兩項“不作為”(注:尚不成立),就要承擔30%的賠償責任;二者對比,一、二審判決顯失公正。顯然,一、二審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且明顯有袒護玉宇電力公司之嫌。

綜上所述,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對飛通公司作出了錯誤的裁決。為此,特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條和第185條之規定提起申訴,請求貴院依法提出抗訴,實施法律監督。

此 致

瀘州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合江縣飛通廣播電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

二Oxx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x6)合江民初字第92號民事判決書和(x6)瀘民終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各一份。

民事申訴書 篇9

壯族板鞋競走、藏族押加、布依族踩高蹺……近日,由坪山新區社會建設局主辦、龍崗區龍祥社工服務中心承辦的“手拉手·心連心——坪山新區少數民族趣味運動會”在坑梓金沙廣場舉行。活動吸引了新區土家族、壯族、苗族、回族等十餘個少數民族60名運動員參加。大家在輕鬆歡樂的運動競賽中展示着少數民族羣眾的精神風貌。

隨着裁判一聲令下,在壯族板鞋競走的競賽項目中,運動員們齊聲喊着節拍,統一步伐,一步一步向前邁進。眼看後面的隊伍就要趕上來,觀眾們也抑制不住激動的情緒,大聲為運動員們加油助威。比賽現場,吶喊聲和鼓掌聲響成一片。

此次少數民族趣味運動會共設壯族板鞋競走、藏族押加、布依族踩高蹺、朝鮮族頂甕競走、塔塔爾族賽跳跑等6個競賽項目。運動會採取漢族與少數民族同胞組隊比賽和團隊積分的方式進行。運動員們表示,活動不僅充分展示了少數民族的精神風貌,更為重要的是,大家在比賽中展現了各民族親如手足、互幫互助、各民族一家親的珍貴情誼。

民事申訴書 篇10

一、活動目標:

1、 通過雷鋒生平簡介和雷鋒日記以及對雷鋒精神的大討論,瞭解雷鋒精神的豐富內涵。

2、 通過小品表演後的大討論,認識學雷鋒不只是做好事,更要做好人,將學雷鋒上升到一種人格的魅力。

3、 讓同學們以實際行動來學習雷鋒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奉獻精神。

二、活動準備:

1、準備一些相關的學雷鋒圖片和雷鋒的事蹟、日記。

2、小品《扶老大爺》和詩歌《雷鋒是一支歌》。

3、蒐集有關雷鋒的歌曲:《學習雷鋒好榜樣》、《接過雷鋒的槍》等。

三、活動安排程序:

班級學雷鋒活動圖片------ 雷鋒精神大討論------雷鋒日記------表演小品及討論------詩歌朗誦------雷鋒歌曲聯唱-----實際行動大討論-------總結歸納

四、 具體活動過程:

1、課件展示一些班級學雷鋒活動相關的圖片,導入為什麼要學雷鋒,怎麼學雷鋒?雷鋒精神有哪些內涵?

2、主持人引導同學們就雷鋒精神的豐富內涵進行深刻的討論:

①助人為樂、見義勇為、志存高遠,胸懷寬廣,牢固樹立遠大理想。

②緊跟時代步伐,永不滿足,永不懈怠,發奮學習,大力弘揚文明新風。

③團結友愛、誠實守信、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和艱苦奮鬥的作風。

④做一顆永不生鏽的螺絲釘,在平凡崗位上兢兢業業、努力工作。

⑤在生活中勤儉樸素、厲行節約,堅決反對貪圖享受、鋪張浪費的不良風氣。

………………

3、同學們誦讀《雷鋒日記》:

①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為人民服務是無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中去……

②一滴水只有放進大海才永遠不幹,一個人只有當他把自己和集體事業融合在一起的時候,才能有力量。

③一塊好好的木板,釘子為什麼能打進去因為釘子有兩個長處:一個是擠勁,一個是鑽勁。我們在學習上也要提倡這種“釘子”精神。

④我活着,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做一個對人民有用的人。

⑤青春啊,永遠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屬於永遠力爭上游的人,永遠忘我勞動的人,永遠謙虛的人。

⑥對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對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樣火熱,對待個人主義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對待敵人要像嚴冬一樣殘酷無情。

………………

4、 表演小品《扶老大爺》,對小品中所反映的學雷鋒碰到的困惑進行深刻的討論:現實社會要不要學雷鋒?學雷鋒碰見一些困惑和挫折時要怎麼辦?學雷鋒活動你的收穫會是什麼?在主持人的引導下,同學們就這些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討論,並逐步引向了應該要堅持學雷鋒,形成一種互助的良好的社會環境,堅持做要事好人,不一定強調回報,這樣的人性總是能閃耀出光輝,散發出光芒的人格魅力。

5、詩歌朗誦《雷鋒是一支歌》:

從中國的幼兒園

唱到美國的西點軍校

撞擊着每個人的心靈

響徹世界每一個角落

二十二個春秋

一步一個腳印

走出一道人生的轍 唱出一派雄風 一代精兵

唱出一種情操 一種品格

螺絲釘精神不會生鏽

戰士的紅心不能變色

雷鋒是一支歌

既然加入這首進行曲的行列

就是無怨無悔的選擇

誰説雷鋒不見了

請聽這跨世紀的歌聲永不落

6、有關雷鋒歌曲的聯唱:《學習雷鋒好榜樣》、《接過雷鋒的槍》、《我們是雷鋒式的好少年》、《東北人都是活雷鋒》。

7、全班合唱《學習雷鋒好榜樣》:

學習雷鋒好榜樣 忠於革命忠於黨

愛憎分明不忘本 立場堅定鬥志強

學習雷鋒好榜樣 艱苦樸素永不忘

願做革命螺絲釘 集體主義思想放光芒

學習雷鋒好榜樣 毛主席的教導記心上

全心全意為人民 共產主義品德多高尚

學習雷鋒好榜樣 毛澤東思想來武裝

保衞祖國握緊槍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8、活動總結:由班主任和政教處王五七主任總結歸納這次學雷鋒活動主題班會。

民事申訴書 篇11

8月24日下午,國土資源部召開掛職期滿返回幹部座談會。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張德霖在會議講話中強調,要創新完善掛職幹部管理工作,紮實推進幹部培養鍛鍊工作。

張德霖指出,近年來,國土資源部幹部掛職鍛鍊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掛職幹部在掛職鍛鍊期間,貫徹落實黨中央、部黨組的有關精神和要求,在基層工作中積極履職盡責,增長了能力和才幹,錘鍊了黨性和作風,奉獻了青春才華。張德霖強調,要創新完善掛職幹部管理工作,紮實推進幹部培養鍛鍊工作。掛職幹部管理工作的目標、方向要更加明確,規劃、計劃要更加完善,組織實施要更加有效,對掛職幹部要更加關心體貼。

張德霖要求,掛職期滿幹部返回各自崗位後,要把掛職鍛鍊期間錘鍊出的好作風一以貫之。一要不斷學習。要全身心投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突出學習重點,向實踐學、向書本學、向身邊的先進典型學。二要不斷提高。要自覺把“能力建設年”活動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實現載體和有效途徑,提高“觀大勢、議大事、懂全局、管本行”的能力。三要不斷進步。要促進自身能力的真正進步,履職擔當、善作善為。

會上,11位掛職幹部圍繞收穫體會、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和掛職鍛鍊幹部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作了發言。

民事申訴書 篇12

臨近清明節,為給轄區祭掃羣眾營造良好的環境,天山區民政局提早部署,自3月24日起啟動清明節期間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救助工作。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將工作人員分為兩個班次,全天候不間斷地對轄區道路、地下通道進行巡查,重點加強燕兒窩公墓和東山公墓周邊巡查,發現一人、救助一人。

二是加強部門協作。主動與公安、衞生等部門以及燕兒窩、翠泉片區管委會協調,聯動做好夜間和重點區域的巡查救助,積極勸導、引導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發現流浪乞討危重病人及時聯繫醫院進行救治。

三是優化工作方法。救助過程中,注重運用科學、合理的工作方式方法,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分類救助,避免出現大量人員聚集等情況,使轄區流浪乞討人員數量控制在最低限度,確保清明節期間的良好秩序。截至目前,已出動救助工作人員65人次、實施救助6人。

民事申訴書 篇13

記錄人

主持人:

時間:10:15 am .04.22

地點:

參加人員:09社會工作

主要內容:

1、 討論並分享對學風建設的看法,我們班級的學風存在什麼問題。

認為學風是一種對自己的要求,一個人的行為。

認為學風不僅是一種氣氛,班幹要帶頭做好,考勤方面的工作要落實好。

同意李平的説法。正副班長、團支書是一個重要的職位,要起帶頭作用,上課不要遲到,不要曠課等,其他的班幹也要這樣做。

提到輔導員劉xx老師要求他監督我們班的考勤工作,若發現違紀行為需要上報,希望同學們能遵守紀律。

2、 討論並分享怎樣提高我們班的學風。

提議要提高同學們的自覺性

建議要從學習氣氛上改善。準備考證同學可以找個時間一起學習,或許這樣會更有動力。

民事申訴書 篇14

申訴人:鄭________(原審被告人鄭_______之父),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省______縣人,系______省______縣_______鄉中學教員,住_______省_____縣_____鄉_____村。郵政編碼:___________。住宅電話:__________。

申訴人鄭_______對_______縣人民法院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號刑事判決書,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

請求原審人民法院立案再審,依法改判,從輕判處原審被告人鄭________的刑罰。

事實和理由:

我認為,______省______縣人民法院(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號刑事判決,不管是對案件發生起因的確認還是在適用法律方面,都有錯誤,我們無法接受。

一、鄭______故意傷害案件發生的起因,在於被害人郭_______不遵守交通規則所致。對這一重要問題,原判沒有認定,只是説行車相遇,因雙方互相躲讓而沒有讓開,致使兩車相撞,隨後發生口角,並廝打起來。“事實的真相是:被害人郭________不遵守交通規則,騎自行車在道路的左邊行駛,致使發生了與被告人鄭_______相撞的後果。對此,郭_______不但不表歉意,還態度蠻橫,這才引起雙方的口角和廝打。對這故意傷害案件的發生,被害人郭________應負主要責任,而原判對此卻不分是非,在量刑時,對這一情節也不考慮,顯然不公正。

二、案件發生後,派出所有關人員曾到我家傳訊被告人鄭_______,因鄭______不在家,通知我們家長,待鄭_______回來後,讓他馬上去派出所。鄭_______回來後,我們把這一情況告訴他,他便去了派出所,並如實交代了罪行,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和裁判。根據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應以投案自首對待,而原審判決沒有認定被告人鄭_______有自首情節,更沒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給予從輕處罰,對此,我們怎能服判?

據此,我們請求________縣人民法院對此案立案再審,查清發案原因,分清是非,認定被告人鄭________具有自首情節,並依法從輕處罰。

此致

_______縣人民法院

附:原審法院刑事判決書複印件1份。

民事申訴書 篇15

進一步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推動學校工作的發展,潮水中學於20xx年12月31日召開了“第一屆家長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上午10點,學校各班級推選的家委會成員齊聚學校法德講堂。學校領導首先做學校年度工作簡介,如實介紹了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特色以及學校年度工作成績和當前學校存在的問題等。隨後,家委會的主任、副主任、祕書長分別做了講話,會上對如何建立有效實用的年級家委會聯繫方式及如何開展家委會工作,家委會成員進行了問題討論,各位家長代表暢所欲言,學校領導悉心聽取家長的寶貴意見,同時針對家長委員會提出的部分問題進行解答。

會議結束後,學校領導就食品的安全問題邀請家長委員會成員參觀了學校餐廳的各個操作間,並邀請家委會成員品嚐學生餐,誠懇的向家長們徵求意見,以進一步提高學校餐廳的飲食服務水平。隨後家委會成員又參觀了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對學校的環境文化建設一致表示讚許。

下午所有的48名家長委員會的委員應邀參加了學校“第四屆‘浪花’藝術節暨元旦聯歡會”,家委會的代表也登台獻上了精彩的舞蹈並向全校師生送來了新年祝福。

此次家長委員會的召開讓家長充分了解學校的工作動向和最新信息,加深了家庭與學校的聯繫,凝聚了家長和學校的關係,也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工作的參謀和監督作用。對學校的工作發展富有積極的意義。

民事申訴書 篇16

各位代表:

我鎮國小X年度教職工代表大會,從11月15日擬定並進行準備至今已近兩月,按照代表大會的有關制度規定,已完成了宣傳發動階段和籌備工作階段的各項任務,由於打算早,準備足,前期工作業已就緒,可以如期召開大會。

這次大會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走內涵發展之路”“提升學校品位,爭創名牌學校”的強校方略和目標,以弘揚先進精神,做高尚師德的實踐者為核心,以學為人師,行為世範為準則,以提高職業理想、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為實施內涵發展,創新省實驗國小的品牌為重點。提升思想認識,轉變育人觀念,身體力行,腳踏實地為提高厲小的教育教學質量作出應有的奉獻。

這次大會的中心議題是:為實施“走內涵發展之路”的強校方略作奉獻。

這次大會的主題詞是:發展、強校、奉獻

這次大會的任務是:引導全鎮國小教幹教師樹立正確的職業理想,以強烈的職業光榮感、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優秀人才。成為愛崗敬業、樂於奉獻的履行者;引導全鎮國小教幹教師提高職業道德水平,求真務實,勇於創新,成為以工作為重、愛生如子、嚴謹自律、行教育之規,蹈創新之矩的楷模;引導全鎮國小教幹教師摒棄以教謀私、吃拿卡要、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不端行為,身正行端,堪稱師表。凝心聚力,集思廣益,共謀發展,將飛伏翼。使“走內涵發展之路”的強校方略得以進一步實施,為把“創名牌學校”改為“創名校”,使之成為名校成為現實。

這次大會是在我鎮國小進一步鞏固省實驗國小地位、刷亮省實小牌子,成功接受市教學過程監控和質量教學質量評估檢查;縣教研室視導取得優異成績;成功舉辦贛榆縣國小班主任工作現場會的大好形勢下召開的,是在全鎮教幹教師勝不驕、敗不餒,咬定目標不放鬆,神情專注搞教學,一心一意創名優,內在動力強勁,外在措施得力的情況下召開的。

這次大會主要有五次議程:聽取李德強校長代表校務委員會作學校工作報告;聽取仲濟濱同志作財務工作報告;聽取徐立田同志代表工會基層委員會作工會工作報告;聽取顧陽光同志就這次大會的提案徵集工作報告和教職工代表發言。

大會會期半天。

各位代表,你們都是來自教學第一線上或戰鬥在管理層的精英,你們中間有為厲小的輝煌立下汗馬功勞的老教師,有挑大樑、唱主角、承前啟後、年富力強是厲小頂樑柱的中年教師;有年華似水,才情橫溢,緊跟時代步伐,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青年教師,擦亮學校品牌,刷新學校紀錄全靠你們,使厲小更加輝煌的重任歷史地落在你們身上。大會要求並希望你們:秉持學校認可的價值觀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以令人信服的參政議政能力,以對厲小發展負責的精神,開好這次大會,充分發揮代表的作用,行使好教職工重託的民主權利,依靠你們並通過你們宣傳好大會精神,落實好大會要求,團結帶領全鎮教幹教師奔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現在我宣佈:厲莊鎮國小X年度教職工代表大會開幕。

全體起立,奏國歌。

民事申訴書 篇17

2月10日下午,南溪區地税局在區局四樓會議室召開20xx年度工作會,會議總結回顧了20xx年各項工作,傳達了省市局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市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唐展到會指導。

會上,該局黨組書記、局長鬍培作了題為《把握新常態適應新挑戰 全力推進全區地税事業新發展》的工作報告,指出:20xx年,全區地税系統在市局和區委區府的堅強領導下,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省局“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市局“七個意識、三個三”和區委區政府“三大定位、兩個率先”為重要指引和基本遵循,深入推進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團結奮進、穩位求效、狠抓落實,組織收入昂首邁入六億大關,圓滿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

報告明確:20xx年,全區地税系統要把握新常態,立足新起點,適應新挑戰,緊緊圍繞組織收入目標,着力抓好以下五項重點工作:一是認識經濟税收新常態,強化形勢預測研判,狠抓組織收入;二是適應税收法治新常態,強督查嚴執行,全面推進依法治税;三是抓好徵收管理新常態,進一步優化納税服務,促進税收效能提升;四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新常態,強化責任落實,不斷優化作風,規範管理,促進隊伍建設上新台階;五是完善績效管理辦法,深化績效文化建設,提升執行力,保障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唐展充分肯定了南溪地税20xx年工作,認為其將在南溪地税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分析了20xx年税收新常態以及面臨的困難與壓力,並提出幾點要求:一是提早謀劃組織收入,把握好營業税移交,強化土地增值税管理;二是依法行政要立足於實,不斷完善相關管理制度;三是黨風廉政建設要立足於管,建立機制,強化制約;四是隊伍建設立足於新,要高度重視,創新管理,推進地税文化建設。

民事申訴書 篇18

20××年9月27日下午13時30分,在××鎮人民政府西大會議室召開了“××鎮第四季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鎮長、分管副鎮長出席會議,鎮安委會全體人員、各村(居)、開發公司、建築公司、危險品企業代表、木製品企業代表、各村居出租房代表、及全體安管中心人員等參加會議。

會上由華益村、林牌企業、北新村代表分別交流發言,安管中心主任作前三季度工作彙報與下季度工作部署;其次由分管鎮長尤洪明作第四季度工作安排,談到第四季度工作重點抓:易存在安全隱患的民房出租整治工作;專項整治酒後駕車;打擊非法黑車點等六項重點工作。並對生產和消防安全方面、建築工地方面、城鄉環境整治方面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而明確的整治要求:

最後,鎮長回顧了前三季度的安全工作部署,針對第四季度專項整治提出了四個“進一步”,分別是:一是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的責任要進一步落實;二是安全監管要進一步加強,明確打擊重點,加大打擊力度;三是安全隱患進一步排查,深入查找加強跟蹤;四是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最後,希望在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在鎮安委會成員單位的聯合協作下,確保我鎮企業安全生產、居民安居樂業。

民事申訴書 篇19

為更好、更快、更優地普及銀行卡支付知識,切實提高持卡人風險防範意識,促進銀行卡產業健康發展,郵儲銀行鉛山支行高度重視,積極部署,多渠道、多層面、多舉措展開以“提升防範意識,保障用卡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明確宣傳要點要求。在活動開展前後,縣支行及時成立專項活動領導小組,統籌規劃,做好宣傳要點要求傳達。明確3要點:提升信息安全防護意識;關注銀行卡網絡支付安全;珍惜個人信用。同時,做好温馨提醒工作,提醒客户不在不安全的平台上操作使用電子銀行,不輕易透露個人信息,不將自己的銀行卡交予他人使用、保管。做好5要求:至少開展2次微博宣傳;利用微信推送不少於3次;至少一個月所有賬單;至少一個月交易短信後綴;至少一個月在有關網站明顯顯示相關內容。

加強學習培訓力度。要充分認識到銀行卡支付安全宣傳的重大意義與必要性,以及銀行卡詐騙相關特性,把握其中規律,找出應對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學習與培訓工作。通過晨夕會、每週二晚學習例會、每週經營分析會及每季度總結會的專項學習,結合情景演練、先學後考、獎罰結合等形式,紮實提高員工掌握銀行卡基礎知識以及掌握銀行卡防騙技能。

擴大宣傳宣貫範圍。利用好自有網點優勢,在網點門楣LED 24小時液晶屏播放宣傳標語,向客户發放銀行卡支付安全宣傳小手冊、向客户宣傳銀行卡的新規定、新政策,瞭解銀行卡新知識,在營業網點醒目處及ATM機自助設備區張貼防範銀行卡詐騙宣傳畫、提示語等;利用“互聯網+”優勢,在微信銀行、電子銀行、易信銀行、QQ羣及朋友圈等網絡平台上,通過播放相關銀行卡詐騙案例視頻揭露詐騙黑幕,發佈防騙小知識以及參與互動遊戲環節,集形象化、動態化、趣味化為一體,展露銀行卡詐騙騙局,擴大防騙識騙深度與廣度,確保打擊銀行卡詐騙無盲點、零死角;組建宣傳小分隊,深入廣袤的鄉鎮田野,向農村居民廣泛普及銀行卡支付安全知識,並進行現場操作指導與演練,一一解疑釋惑、人人聽而受益,實現銀行卡支付安全宣傳“最後一公里”。

開展現場活動宣傳。在12月份的活動宣傳期間,縣支行與當地銀行業協會相關部門,一起在縣域人流量大且地理位置重要地段開展銀行卡知識現場普及活動,結合“播放宣傳視頻、發放宣傳資料、解答羣眾疑問”等多樣化的宣傳方式,專業專注,凝心聚力,有條不紊,層層推進,大力宣傳,贏得當地客户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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