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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會議記錄(精選11篇)

低保會議記錄(精選11篇)

低保會議記錄 篇1

時 間: x年11月1日上午8:30

低保會議記錄(精選11篇)

地 點: xx村會議室

主持人: 洪金釵

記錄人: 洪木生

評議議題:關於x年度擬申請享受本市農村(城市)低保以及己在享受農村低保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票決)。

會議內容:

一、主持人洪金釵宣讀低保相關政策

户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一)、申請低保條件: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持有南安市城鄉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城鄉低保標準;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雖略高於低保標準,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賠養、撫(扶)養關係和户籍在一起並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

〈二)、本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低保標準

〈三)、有下否IJ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雖然低於低保標準,但實際生活消費水平明顯

2.經過民主評議和公示,羣眾有異議或反映強烈的;

3.不如實提供家庭收入情況,不接受工偉人員核查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4.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不從事生

5.法定瞻養、撫(扶)養義務人有賠養、撫(扶)養能

6.因違法收養、賭博、吸毒、嫖娼等造成生活困難尚未

7.擁有並經常使用高檔消費物品的;

8.自費購買、新建、裝修住房不滿2年的,突發疾病或

9.投資有價證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飼養觀賞性名貴寵物;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

11.安排子女自費擇校就賣或出國留學的;

12.有子女家庭成員職業為機關事業單位的;

13.家庭成員中有交納企、事業公積金的;

14.家庭成員中有繳納企、事業養老保險的:

15.家庭成員名下擁有消費性機動車輛的;

16.家庭成員中在外務工,有個人所得税繳納記錄的;

17.家庭成員名下有工商註冊開辦企業的;

18.審批機關認定的不能享受城鄉低保待遇的其他情況。

二、村主任洪金釵介紹村低保家庭情況:

(一)xx村村x年享受低保(原低保户〉的情況:

總户數27户、總人員70名。

(二〉、逐一介紹陳碰治等27户低保家庭的最新家庭情

(三)、新申請户家庭情況介紹。新增8户2人

(四)、希望各位代表對低保情況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反

三、傳閲相關申請材料、證明材料。

四、與會人員民主評議票決。參會代表要達到總代表數

五、民主評議票決推薦納保情呢家庭情況依舊符合低

xx村村民委員會

x年11月3日

低保會議記錄 篇2

時間:x年8月30日上午8:30

地點:城郊村會議室

主持人:

參加人員:包村幹部王磊 全體村幹部

村民代表: 安

記錄人:

評議議題: 關於x年度享受低保對象進行民主評議

會議內容:

一、 主持人王磊宣讀低保相關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的家庭

2、依法具有贍、撫、扶養關係,且贍養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贍養義務的,一般不給於低保。

3、實際生活、支出水平明顯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

4、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包含隱形收入),或隱瞞贍養人的基本情況和實際情況的家庭。

5、未按規定提供證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家庭。

6、拒絕配合村民委員會和民政部門進行調查、核查,致使無法核定其收入的。

7、參與賭博、吸毒等違法活動,經教育不思悔改的人員。

8、家庭收入超過本市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9、銷售低保待遇人員死亡的。

二、 城郊村低保專幹介紹城郊村低保家庭情況:

1、城郊村x年享受低保的情況:城市低保9户16人,農村低保43户77人。

2、希望各位代表對享受低保家庭情況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反映,在下面的評議環節中給予審議意見。確保低保發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提高低保資金使用效益。

三、傳閲相關低保人員資料

四、與會人員評議。

五、評議決定:家庭情況依舊符合低保條件的為:農村低保43户77人,城市低保9户16人,停發8户9人。

參加評議人簽字:

花戲樓街道城郊村

x年8月28日

低保會議記錄 篇3

時間:x年8月30日上午8:30

地點:城郊村會議室

主持人: 王

參加人員:包村幹部王磊 全體村幹部

村民代表:

記錄人:

評議議題: 關於x年度享受低保對象進行民主評議

會議內容:

一、 主持人王磊宣讀低保相關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的家庭

2、依法具有贍、撫、扶養關係,且贍養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贍養義務的,一般不給於低保。

3、實際生活、支出水平明顯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

4、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包含隱形收入),或隱瞞贍養人的基本情況和實際情況的家庭。

5、未按規定提供證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家庭。

6、拒絕配合村民委員會和民政部門進行調查、核查,致使無法核定其收入的。

7、參與賭博、吸毒等違法活動,經教育不思悔改的人員。

8、家庭收入超過本市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9、銷售低保待遇人員死亡的。

二、 城郊村低保專幹介紹城郊村低保家庭情況:

1、城郊村x年享受低保的情況:城市低保9户16人,農村低保43户77人。

2、希望各位代表對享受低保家庭情況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反映,在下面的評議環節中給予審議意見。確保低保發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提高低保資金使用效益。

三、傳閲相關低保人員資料

四、與會人員評議。

五、評議決定:家庭情況依舊符合低保條件的為:農村低保43户77人,城市低保9户16人,停發8户9人。

參加評議人簽字:

花戲樓街道城郊村

x年8月28日

低保會議記錄 篇4

議 題:關於對低保申請對象唐雨山的評議

時 間:x年2月8日

地 點:世紀家園二樓會議室

主持人:陳美(社區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參加人員:社區居民代表、黨員代表、全體社區工作者

記錄員:黃曉香

主要內容:

1.由陳美主任通過對低保申請對象唐雨山家庭的入户走訪調查,所瞭解到的情況,向到會人員進行了詳細的敍述。居住在世紀家園45號樓107室的唐雨山今年73歲,妻子張亞蘭今年69歲,夫妻兩人年老體弱多病,特別是唐雨山患有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等多種疾病,需經常住院治療,並要長期服藥,每天藥費就要近30元,x年因為高血壓引起頭昏突然摔倒而摔斷了肩膀骨頭,住院23天,x年9月又因肺病住院近30天,兩次住院花去了相當大的費用。唐雨山共有一兒一女,兒子20xx年下崗後一直幫老闆打工,x年夫妻鬧離婚,媳婦長期離家,兒子既要幫人打工,又要培養一個上國中的女兒讀書,生活非常困難。女兒20xx年下崗後,幫個體户打工,女婿也在同年下崗,現在幫個體户打工,外甥又在鹽城大學讀書,女兒女婿幫人打工,掙錢不多,又要供兒子讀大學,生活非常拮据。經調查測算唐雨山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城鎮低保標準,根據“按標施保”原則,初擬考慮給予年人均補差照顧,納入低保範圍。

2.與會的居民代表、黨員代表聽取陳美主任對唐雨山家庭情況的詳細敍述後,根據日常掌握的情況,經討論,與會人員認為與調查情況相符,根據低保要求,結合唐雨山一家的實際情況,紛紛提出合理的建議,發表了各自的意見,認為應該給予考慮低保照顧對象。

3.最後對該申請對象進行舉手表決,並進行簽字確證,其中實際參與表決人數為25人,其中舉手表示同意人數為25人, 最後經討論,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致同意將唐雨山的本人申請,由居委會向上級申報辦理低保。

羣眾代表(簽字):

居委會代表(簽字):

世紀家園居委會(章)

x年2月8日

低保會議記錄 篇5

時 間:x年10月30日上午8:30

地 點:集星村會議室

主持人:

記錄人:

評議議題:關於x年度擬申請享受本市農村(城市)低保以及已在享受農村(城市)低保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票決)。

會議內容:

一、主持人蘇鴻科宣讀低保相關政策

户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一)、申請低保條件: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持有南安市城鄉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城鄉低保標準;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雖略高於低保標準,但由於大病、教育支出、家庭主要成員失去勞動力等原因,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低保標準。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扶)養關係和户籍在一起並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

(二)、本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農村低保標準295元,農村五保標準628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雖然低於低保標準,但實際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於低保標準的;

2.經過民主評議和公示,羣眾有異議或反映強烈的;

3.不如實提供家庭收入情況,不接受工作人員核查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4.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不從事生產勞動的(在校就讀的學生除外);

5.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有贍養、撫(扶)養能力但不履行義務的;

6.因違法收養、賭博、吸毒、嫖等造成生活困難尚未改正的;

7.擁有並經常使用高檔消費物品的;

8.自費購買、新建、裝修住房不滿2年的,突發疾病或災害的除外;

9.投資有價證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飼養觀賞性名貴寵物;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

11.安排子女自費擇校就讀或出國留學的;

12.有子女家庭成員職業為機關事業單位的;

13.家庭成員中有交納企、事業公積金的;

14.家庭成員中有繳納企、事業養老保險的;

15.家庭成員名下擁有消費性機動車輛的;

16.家庭成員中在外務工,有個人所得税繳納記錄的;

17.家庭成員名下有工商註冊開辦企業的;

18.審批機關認定的不能享受城鄉低保待遇的其他情況。

二、集星村主任蘇鴻科介紹集星村低保家庭情況:

(一)、集星村x年享受低保(原低保户)的情況:總户數33户、總人員85名、年總金額146260元。

(二)、逐一介紹蘇愛國等33户低保家庭的最新家庭情況,收入情況及生活質量。

(三)、新申請户家庭情況介紹。

(四)、希望各位代表對低保情況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反映,在下面的民主評議票決環節中給予審議意見,確保低保發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提高低保資金使用效益。

三、傳閲相關申請材料、證明材料。

四、與會人員民主評議票決。參會代表要達到總代表數的三分之二,推薦納保對象要達到參會代表三分之二同意。

五、民主評議票決推薦納保情況:家庭情況依舊符合低保條件的為40户,新增加5户,停發為2户。新增及停發家庭情況説明:

新增:

(1)6組蘇錦標,本人視力壹級殘疾,無勞動能力,靠其妻打工維持家庭生活,家庭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2)8組蘇文質,本人常年體弱多病,患有糖尿病,需長期診病服藥,無勞動能力,家庭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3)10組蘇東揚,本人精神貳級殘疾,或晝或夜到處遊蕩,無勞動能力,由其母監護無心做工,家庭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4)11組蘇再生,本人肢體叁級殘疾並患左側股骨無菌壞死,現住院手術,無勞動能力,家庭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5)13組蘇清輝,二女扎户,本人肢體肆級殘疾,無勞動能力,家庭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6)11組蘇耿忠,本人智力叁級殘疾,12年參保,根據整户參保原則,加上其父患慢性病常診醫服藥,家庭經濟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父母享受低保待遇。

停發:

(1)8組蘇景紅,長女出嫁,次女已參加工作,收入情況已經超出享受標準。經民主評議,對此户報停。

(2)4組蘇立德,死亡。經民主評議,對此户報停。

(3)2組王衞,死亡,兒子蘇再人殘疾,乃屬原低保,停發王衞死亡一人,更換户主蘇文明。

(4)1組蘇愛國,其子蘇世達死亡。停發蘇世達死亡一人。

(5)10組蘇歲頭,長孫女蘇幼玲大學畢業已就業,停發。

(6)14組沈美華,子女已成家,本人不到60歲,尚有勞動能力,停發。

低保會議記錄 篇6

為了進一步提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範化管理水平,本着低保辦理工作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公平公開的原則,3月7日上午9點,姑蘇區友三社區召開了低保新户民主評議會。滄浪新城(友新街道)民政工作人員、社區工作站站長及部分居民代表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上首先對低保新户民主評議的有關要求做了簡要説明,接着組織大家學習了低保相關政策。隨後,由申請享受低保的家庭如實陳述家庭成員情況、就業情況、經濟收入、家庭貧困原因,並陳述申請理由。負責低保入户調查人員陳述了入户調查情況。最後,評議小組成員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了民主測評,並由社區主任、申請當事人、參加會議人員對評議結果簽字確認。

這次低保民主評議會,過程透明、公開,社區居民發言熱情高漲,既加強了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也使更多的人來監督低保工作。通過積極吸取和採納有利於低保工作的寶貴意見,低保工作更加人性化、社會化,使真正困難的人羣納入低保,推動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低保會議記錄 篇7

時 間:x年10月30日上午8:30

地 點:xx村會議室

主持人:蘇

記錄人:蘇

評議議題:關於x年度擬申請享受本市農村(城市)低保以及已在享受農村(城市)低保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票決)。

會議內容:

一、主持人蘇鴻科宣讀低保相關政策

户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一)、申請低保條件: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持有南安市城鄉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城鄉低保標準;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雖略高於低保標準,但由於大病、教育支出、家庭主要成員失去勞動力等原因,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低保標準。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扶)養關係和户籍在一起並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

(二)、本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農村低保標準295元,農村五保標準628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雖然低於低保標準,但實際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於低保標準的;

2.經過民主評議和公示,羣眾有異議或反映強烈的;

3.不如實提供家庭收入情況,不接受工作人員核查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4.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不從事生產勞動的(在校就讀的學生除外);

5.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有贍養、撫(扶)養能力但不履行義務的;

6.因違法收養、賭博、吸毒、漂娼等造成生活困難尚未改正的;

7.擁有並經常使用高檔消費物品的;

8.自費購買、新建、裝修住房不滿2年的,突發疾病或災害的除外;

9.投資有價證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飼養觀賞性名貴寵物;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

11.安排子女自費擇校就讀或出國留學的;

12.有子女家庭成員職業為機關事業單位的;

13.家庭成員中有交納企、事業公積金的;

14.家庭成員中有繳納企、事業養老保險的;

15.家庭成員名下擁有消費性機動車輛的;

16.家庭成員中在外務工,有個人所得税繳納記錄的;

17.家庭成員名下有工商註冊開辦企業的;

18.審批機關認定的不能享受城鄉低保待遇的其他情況。

二、xx村主任蘇鴻科介紹xx村低保家庭情況:

(一)、xx村x年享受低保(原低保户)的情況:總户數33户、總人員85名、年總金額146260元。

(二)、逐一介紹蘇愛國等33户低保家庭的最新家庭情況,收入情況及生活質量。

(三)、新申請户家庭情況介紹。

(四)、希望各位代表對低保情況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反映,在下面的民主評議票決環節中給予審議意見,確保低保發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提高低保資金使用效益。

三、傳閲相關申請材料、證明材料。

四、與會人員民主評議票決。參會代表要達到總代表數的三分之二,推薦納保對象要達到參會代表三分之二同意。

五、民主評議票決推薦納保情況:家庭情況依舊符合低保條件的為40户,新增加5户,停發為2户。新增及停發家庭情況説明:

新增:

(1)6組蘇錦標,本人視力壹級殘疾,無勞動能力,靠其妻打工維持家庭生活,家庭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2)8組蘇文質,本人常年體弱多病,患有糖尿病,需長期診病服藥,無勞動能力,家庭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3)10組蘇東揚,本人精神貳級殘疾,或晝或夜到處遊蕩,無勞動能力,由其母監護無心做工,家庭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4)11組蘇再生,本人肢體叁級殘疾並患左側股骨無菌壞死,現住院手術,無勞動能力,家庭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5)13組蘇清輝,二女扎户,本人肢體肆級殘疾,無勞動能力,家庭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6)11組蘇耿忠,本人智力叁級殘疾,12年參保,根據整户參保原則,加上其父患慢性病常診醫服藥,家庭經濟較為困難。經民主評議:同意其父母享受低保待遇。

停發:

(1)8組蘇景紅,長女出嫁,次女已參加工作,收入情況已經超出享受標準。經民主評議,對此户報停。

(2)4組蘇立德,死亡。經民主評議,對此户報停。

(3)2組王衞,死亡,兒子蘇再人殘疾,乃屬原低保,停發王衞死亡一人,更換户主蘇文明。

(4)1組蘇愛國,其子蘇世達死亡。停發蘇世達死亡一人。

(5)10組蘇歲頭,長孫女蘇幼玲大學畢業已就業,停發。

(6)14組沈美華,子女已成家,本人不到60歲,尚有勞動能力,停發。

參加民主評議票決人簽字:

低保會議記錄 篇8

為做好低保年審工作,嚴格規範低保程序,實行公正、公平、公開。12月13日,湘華社區組織社區居民代表、社區分片幹部,召開了低保工作年審會議,會議針對轄區193户低保户進行了認真的審核。

這次主要對低保户中年滿22週歲的子女且在校的;女年滿50週歲、男年滿60週歲,未領取養老金的人員;70週歲以上的低保户進行了重點核查。

經初審評議:暫時取消3户低保户。此舉受到了居民代表們的認可。

低保會議記錄 篇9

4月26日上午,橋頭鎮在計生會議室召開20xx年新申低保户民主評議會,村民代表、村幹部代表、鎮幹部代表共13人蔘加評議,旁聽10人。

會上分管領導王守柱部長宣讀申請城鄉低保相關條件的文件,並做了重點強調安排,要求參評人員嚴格按照明光市民政局相關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開評議。

隨後,鎮民政工作人員給代表每人發一份《橋頭鎮20xx年新申請低保户家庭情況》簡介,發一份《明光市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評議》選票,代表當場打分,工作人員現場統計結果。

據瞭解,全鎮新申低保近百戸,通過民政辦和村兩委成員前期入户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進行核查篩選,這次參評56户,評議通過40户,全程評議由鎮紀委工作人員監督旁證。

低保會議記錄 篇10

時 間:

地 點:

主持人:

記錄人:

評議議題:關於擬申請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民主評議

會議內容:

一、由主持人宣讀低保的相關政策

(一)申請低保的條件:持有我市常住農業户口的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農村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我市規定條件的,均有申請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權利。

(二)我市現行的農村低保標準:申請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2181元,月發放低保金每人124元。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取消低保待遇:

1、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脱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

2、在監獄、勞動教養場所內服刑、勞動教養的人員;

3、在部隊服役的義務兵;

4、不按規定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不配合有關工作人員進行調查,家庭收入狀況明顯好轉而不主動向鄉鎮公共服務中心報告的;

5、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但家中有一定的款物積蓄,能夠自行維持基本生活的;

6、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男18週歲至60週歲,女18週歲至55週歲),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勞動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7、三年內購買商品房或高標準新建住房的(因拆遷安置除外);當年家中一次性購買非生活必需品20xx元以上的;有高值收藏或投資有價證券行為的;有高於當地農村低保月平均標準的饋贈、禮金支出的;安排子女擇校就讀、出國留學或子女在義務教育期間到高價收費學校就讀的;

8、有賭博、吸毒、行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且尚未改正的;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

9、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擁有的全部貨幣財產總額,人均超過當地20個月農村低保標準;

10、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有生活用機動車輛、船舶(殘疾人用於功能性補償代步的機動車輛除外)和中型以上農機具;

11、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有非居住類房屋(如商鋪、辦公樓、廠房、酒店式公寓等),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場所的除外;

12、農村居民申請家庭成員住房人均居住面積高於當地住房人均居住面積。承租公房和擁有私房超過兩套且總面積高於50平方米。農村居民申請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統一規劃的農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員名下有其他商品房;

13、有其它非生活必需的高檔消費品。例如:空調、電腦、高檔傢俱、家庭飼養名貴寵物;

14、户口在本市,實際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的;

15、採取規避法律法規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以及採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

16、有責任田且有勞動能力,荒廢不耕種的;

17、經市民政部門認定的不能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

二、由村主任介紹下新申請低保待遇的家庭情況

參會人員對新申請家庭收入及家庭財產有異議的及時反映,在下面評議環節中給予審議意見。確保低保工作能公平、公正、公開,提高低保資金使用效益。

三、傳閲相關申請材料、證明材料。

四、評議會參加總人數不得少於9人,方能形成決議,其民主評議的結果有三分之二以上參會人員同意並在評議記錄上簽字方為有效。

五、參會人員評議,採取無記名方式投票表決,現場唱票、計票。公共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對評議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作出結論,當場宣佈民主評議結果。

六、評議決定:

1、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2、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3、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4、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5、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6、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7、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參加評議人員簽字並按指紋:

村村民委員會

年 月  日

低保會議記錄 篇11

時 間: x年11月1日上午8:30

地 點: xx村會議室

主持人: 洪金釵

記錄人: 洪木生

評議議題:關於x年度擬申請享受本市農村(城市)低保以及己在享受農村低保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票決)。

會議內容:

一、主持人洪金釵宣讀低保相關政策

户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一)、申請低保條件: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持有南安市城鄉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城鄉低保標準;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雖略高於低保標準,但由於大病、教育支出、家庭主要成員失去勞動力等原因,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低保標準。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賠養、撫(扶)養關係和户籍在一起並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

〈二)、本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低保標準農村低保標準260元,農村五保標準550元。

〈三)、有下否IJ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雖然低於低保標準,但實際生活消費水平明顯於低保標準的;

2.經過民主評議和公示,羣眾有異議或反映強烈的;

3.不如實提供家庭收入情況,不接受工偉人員核查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4.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不從事生產勞動的(在校就讀的學生除外);

5.法定瞻養、撫(扶)養義務人有賠養、撫(扶)養能力但不履行義務的;

6.因違法收養、賭博、吸毒、漂娼等造成生活困難尚未改正的;

7.擁有並經常使用高檔消費物品的;

8.自費購買、新建、裝修住房不滿2年的,突發疾病或災害的除外;

9.投資有價證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飼養觀賞性名貴寵物;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

11.安排子女自費擇校就賣或出國留學的;

12.有子女家庭成員職業為機關事業單位的;

13.家庭成員中有交納企、事業公積金的;

14.家庭成員中有繳納企、事業養老保險的:

15.家庭成員名下擁有消費性機動車輛的;

16.家庭成員中在外務工,有個人所得税繳納記錄的;

17.家庭成員名下有工商註冊開辦企業的;

18.審批機關認定的不能享受城鄉低保待遇的其他情況。

二、村主任洪金釵介紹村低保家庭情況:

(一)xx村村x年享受低保(原低保户〉的情況:

總户數27户、總人員70名。

(二〉、逐一介紹陳碰治等27户低保家庭的最新家庭情況,收入情況及生活質量。

(三)、新申請户家庭情況介紹。新增8户2人

(四)、希望各位代表對低保情況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反映,在下面的民主評議票決環節中給予審議意見,確保低保發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提高低保資金使用效益。

三、傳閲相關申請材料、證明材料。

四、與會人員民主評議票決。參會代表要達到總代表數的三分之二,推薦納保對象要達到參會代表三分之二同意。

五、民主評議票決推薦納保情呢家庭情況依舊符合低保條件的為35户,新增加8户。

xx村村民委員會

x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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