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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決定書大綱

查封扣押決定書大綱

查封,指檢查後貼上封條,不準動用,進行查封扣押時需要有相關部門的決定書。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查封扣押決定書範文篇,供大家參考!

查封扣押決定書大綱
查封扣押決定書範文篇一

被稽查人: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等有關規定,因稽查工作需要,我關決定對

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 天,自查封/扣押之日起算,不包括複議、訴訟期間,以及化驗、檢驗期間。

被稽查人不服本查封/扣押決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複議,或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

(海關印章)

年 月 日

查封扣押決定書範文篇二

經查,你?單位?涉嫌 行為,本局根

據 的規定,決定對有關財物予以扣留?封存詳見《財物清單》第 號?。

如對扣留?封存?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

向 申請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上述財物,未經本局同意,不得隱匿、銷燬或轉移。

附:《財物清單》第 號

重慶市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查封扣押決定書範文篇三

當事人:

地址:

經查,你(單位) 行為涉嫌違反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涉案物品予以扣押,詳見物品清單;對你(單位)下列場所、設施予以查封:

本機關將於30日(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期限)內對上述被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財物作出處理決定。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3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簽收: 衞生行政機關名稱並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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