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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開除處分決定(通用18篇)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通用18篇)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通用18篇)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1

關於給予某某同學開除處分的決定

各年級、各位同學:

某某,女,某某中學高二(10)美術班畫室學生,畫室學號54號。該生於20xx年3月陸續無故曠課,曠課次數達到十次以上,累計達到25學時。違反了《某某中學美術班管理條例》經多次溝通無效,以上行為在學生中造成了較壞影響,給美術班畫室帶來極大的管理難度,存在諸多安全隱患。 20xx年4月7日經某某中學美術教研組開會研究決定;對某某同學給予開除處分,不得在畫室繼續畫畫。

此決定

某某中學美術教研組

20xx年4月10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2

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違紀學生,警示廣大學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營造和諧的校園氛圍。現將楊陽等6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通報如下:

楊陽,男,11商務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3日晚在學生宿舍出售香煙。經班主任教育後,不思悔改,頂撞老師,性質惡劣。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楊陽勸其退學處分。

李健,男,12汽電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3日晚在學生宿舍出售香煙,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後,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並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李健記過處分。

宋代天,男,12汽修2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2日晚買酒回宿舍,並組織他人喝酒。並於當晚12點酒後鬧事,嚴重影響就寢紀律,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後,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宋代天記過處分。

朱鋭,男,12汽修2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2日晚在宿舍喝酒。並於當晚12點酒後鬧事,嚴重影響就寢紀律,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後,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並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朱鋭警告處分。

曹文軍,男,12汽修2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2日晚在宿舍喝酒。並於當晚12點酒後鬧事,嚴重影響就寢紀律,造成極壞影響。經班主任教育後,該生態度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並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曹文軍警告處分。

陳勇,男,13汽修一班學生,該生無視校規校紀於20xx年3月12日在學生寢室出售香煙。經班主任教育後,該生態度較端正,能深刻認識錯誤,並決心整改。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陳勇警告處分。

以上被記過處分的學生考察期為兩個月,警告處分學生考察期為一個月。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生管理處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為,加重處罰。未撤銷處分的學生不得評選優秀幹部和三好學生、不安排就業實習、不發放畢業證。受處分學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訓,嚴格要求自己,改正錯誤。

自貢倍樂職業技術學校 學生管理處

20xx年x月x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3

各學院、各公寓、各部門:

郭麗娟,女,人文學院20xx級應用韓語專業自設班學生,學號:1433230008。

該生自開學至今未請假累計超64學時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且擅自校外居(租)住。此外,該生曾因曠課被人文學院給予記過處分(文院字【20xx】03號)。

郭麗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在其他學生中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為嚴肅校紀校規,加強學生管理,根據我校《北京吉利學院學生手冊》中《學生紀律處分條例》第十條第四款、第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決定給予郭麗娟開除學籍處分。

北京吉利學院

二〇xx年十一月九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4

我校1104班石油工程專業邱澤民、鍾勝邦、劉忠文三位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邱澤民:在1103班學習期間,經常曠課遲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服從班主任老師管理,頂撞老師。學校為了挽救他,將其調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別嚴重的是僅20xx年11月1日,連續三次出現違紀行為。一是上午第二節課時,在課堂上玩手機,被科任老師發現,經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態度惡劣。二是上午第三節課時,又夥同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時間,在306寢室將課桌有意損壞。該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學生管理條例,並造成了惡劣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記大過處分,並賠償損壞的課桌。扣除學分30分。

鍾勝邦:該生在新生軍訓期間不積極參加軍訓,想方設法逃避。不服從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學習期間又經常曠課遲到,不積極參加各項活動。特別是20x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寢室夥同邱澤民有意損壞並將損壞的桌子扔向居民區,差點砸到小孩,在社區造成不良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鍾勝邦嚴重警告處分,並賠償損壞的課桌。扣除學分20分。

劉忠文:在校學習期間,經常惹是生非、曠課遲到,不服從管理,頂撞老師。尤其是在20x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節課期間,組織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經學校研究決定,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給予劉忠文嚴重警告處分,扣除學分20分。

以上三位學生處分後,如在校三個月內,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工處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為,開除學籍。

江漢油田職業技術學校

學工處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5

各有關部門、單位:

,學號20xx20905,理學院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11-2班學生。該生於20xx年5月29日因無故曠課受到警告處分(校發〔20xx〕23號)後,繼續無故曠課,累計達到50學時。

,學號20xx20516,化工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10級學生。該生於20xx年3月26日因無故曠課受到警告處分(校發〔20xx〕9號)後,繼續無故曠課,累計達到50學時。

,學號20xx20303,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環境工程專業10-2班學生。該生於20xx年4月29日因無故曠課受到警告處分(校發〔20xx〕26號)後,繼續無故曠課,累計達到50學時。

,學號20xx30401,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11-4班學生。該生在20xx年7月9日進行的《高等數學B(二)》考試中,讓他人代替其參加考試。以上行為在學生中造成了較壞影響,為嚴肅校紀校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經20xx年9月6日校長辦公會研究,根據《內蒙古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修訂)》第二十七條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崔玉東、王方、冉敏易開除學籍處分;根據《內蒙古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修訂)》第二十九條第五款第一項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李昊凝開除學籍處分。

XX大學

XX年九月十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6

各學院、各公寓、各部門:

李宏瑞,男,人文學院20xx級心理諮詢專業自設班學生,學號:1433150001。

該生自開學至今未請假累計超64學時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同時該生曾因曠課、無故不參加軍訓、夜不歸宿及擅自離校等違紀行為被人文學院給予記過處分(文院字【20xx】14號)。

常盼盼,女,理工學院20xx級計算機應用技術(網站設計與管理)高職2班學生,學號:1430080075。

該生自20xx年9月21日起至今未請假擅自離校累計超過64學時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

李宏瑞、常盼盼兩名同學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在其他學生中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為嚴肅校紀校規,加強學生管理,根據我校《北京吉利學院學生手冊》中《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條第四款之規定,給予李宏瑞、常盼盼開除學籍處分。

北京吉利學院

二〇xx年十二月三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7

九(2)班學生,因與夏景義同學發生矛盾,遂糾集另外幾名同學對夏景義進行毆打,這種行為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為嚴肅校紀校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曾龍留校察看之處分,希望同學們予以監督,如再有違紀行為,便勸其退學。

九(2)班學生劉,參與了此次打羣架,此種行為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為嚴肅校紀校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劉爽留校察看之處分,以觀後效。

九(2)班學生周,參與了此次打羣架,此種行為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為嚴肅校紀校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周靖留校察看之處分,以觀後效。

以上同學違紀行為已經記入個人學籍檔案,如果再有違紀行為發生,勸其退學;如果本學期表現良好,下學期可以由本人申請,通過政教處取消處分。

希望其他同學引以為戒,不要違反校紀校規,如再有違反,學校必將嚴肅處理!

xx中學政教處

年10月23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8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x月x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並於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衞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鑑於事發後劉認錯態度良好,並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於接到本處分決定後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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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違紀學生處理通報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9

廣東電網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詳細地址:廣東省xx市東路757號

廣東電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環境違法一案,我部經過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經調查核實,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雙回送電線路新建工程未向環保部門依法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文件即於20xx年10月擅自開工建設;配套環境保護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主體工程即於20xx年11月擅自投入使用。

以上事實,有我部環境保護督查中心20xx年2月3日《關於廣東電網公司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法律法規情況的調查報告》(環督〔20xx〕6號)及《調查詢問筆錄》和《現場檢查(勘察)筆錄》為證。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三條和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條和第二十三條關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和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的規定,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我部於20xx年3月6日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並明確告知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公司向我部進行了陳述和申辯,但未提出聽證申請。我部對你公司的陳述和申辯進行了複核。

以上事實,有我部20xx年3月6日《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環法〔20xx〕10號)、20xx年3月12日《送達回執》和你公司20xx年3月18日《關於對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陳述和申辯的函》、20xx年3月20日《關於環評違法行政處罰申辯的補充説明》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手續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負責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上述規定,我部決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一)責令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雙回送電線路新建工程停止使用;

(二)罰款十萬元。

三、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於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公司應於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財政部駐廣東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指定的代收機構。

你公司繳納罰款後,應將繳款憑據複印件報送我部備案。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部依法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二)關於責令停止使用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鑑於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雙回送電線路新建工程涉及公共利益,故將“責令停止使用”的處罰緩期至20xx年10月31日執行。在此期間,你公司應補辦環境影響評價手續,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環境污染,並主動接受項目所在地環保部門的監督管理。

如果該項目通過環評批覆且環保設施驗收合格,我部將解除“責令停止使用”的處罰,依法允許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雙回送電線路新建工程投入使用。如果超過20xx年10月31日你公司仍未通過環評批覆,或者未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或者環保設施驗收不合格,我部將依法立即執行“責令停止使用”的處罰。

四、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部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10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4月12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並於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衞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鑑於事發後劉認錯態度良好,並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於接到本處分決定後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年6月20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11

學生處:

,男, 學號, XX學院200X級專業本科1班學生。

該生於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考試作弊,根據《工商大學派斯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條規定,經我係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建議給予X同學警告處分。

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

(蓋章)

20xx年x月x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12

各相關部門:

根據《陝西科技大學學生申請撤銷處分暫行辦法》,結合學生受處分後的表現,經學生個人申請、學院審核,學生處於20xx年11月9日召開處務會研究決定,同意撤銷楊洋、徐丹、張奎、孫穎、吳娟等35名同學的處分。

學生處

年十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13

經查,13建築施工班王xx同學違反宿舍請假規定,未經老師允許於20xx年x月x日晚夜不歸宿。

鑑於該生在校期間,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違反學校紀律,為嚴肅校規校紀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信息工程技術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暫行)第七條第四款和第十二條第四款,經中專部研究報學校領導批准,決定給予王xx同學嚴重警告處分,處分決定記入本人檔案。

信息工程技術學校

20xx年x月x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14

,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年×月至××年×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准,決定對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15

沈:

沈,男,中共黨員,漢族,江蘇省無錫市人,大專文化,1959年2月出生,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1月參加工作。

沈在擔任惠山工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局長(副科級)期間,因對代管堰橋市場、金惠市場期間存在的亂收費行為及財務管理、票據管理和使用上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領導責任,於20xx年3月16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沈在受處分期間,能夠認真反省自己所犯錯誤並積極工作。其間,未發現新的錯誤。現根據本人申請和所在單位意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的有關規定,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按期解除沈紀清同志的行政警告處分。

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5月18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16

__________學生因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受到___________處分。受處分期間,該學生_____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和_______學生受處分期間的工作表現,經研究,同意撤銷________學生的_____________處分。

學校政教處(公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17

張,男,漢族,50歲,國中文化程度,1955年參加工作,1956年7月入黨,現任XX市中學出納員。張xx1960年在第八中學任黨支部幹事期間,因私開證明,欺騙組織,招搖撞騙等錯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此後,他在擔任第八中學會計、出納期間,從X年X月至X年x月三次用先提取現金後銷燬存根的辦法貪污公款2459.44元,x年x月又貪污市農機廠交來的集資辦學款1200元。x年x月用教育經費墊支購書款2500元,書款收回後,裝入私囊。到X年X月底整黨開始,張×X所管的賬款共短款8715,54元,其中貪污6159.44元。

張貪污、短款問題暴露後,本人不但不主動坦白交待,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清賬,反而在x年x月私自從學校復讀班存摺上提取現金8900元,於×月×日攜現款外逃,流竄三個月,給清賬工作造成了困難。支部大會對張問題進行了充分討論,全體黨員一致認為,張××不僅已經喪失了共產黨員的條件,而且構成了犯罪。為了嚴肅黨紀,全體黨員一致認為,開除張××的黨籍,並建議向法院起訴。

××市第八中學黨支部

X年X月X日

學生開除處分決定 篇18

各鄉鎮人民政府、場管委,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接《關於阿迪力同志降職的通知》(博市黨幹發〔20xx〕52號),經市委會20xx年5月20日批准,決定給予市公安局正科級偵察員阿迪力同志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按照《關於保證黨政紀律處分決定執行的暫行辦法》(新紀發[20xx]2號)有關規定,經20xx年7月13日市委五屆八十三次會議研究,將阿迪力職務降為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員。

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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