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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精選12篇)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精選12篇)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1

牟房地權處決字()5號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精選12篇)

被處理人:楊身份證號: 案由:撤銷房產登記發證行為

經查明:楊位於xx縣城關鎮解放路12號的房屋20xx年12月4日我局為其頒發了牟房權證字第 號房屋所有權,13957證書。x年4

月23日xx縣人民法院證明其所提交的房屋所有權屬證明是無效的。鑑於以上情況,根據《鄭州市房屋登記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現作出如下處理決定:撤銷我局為楊位於xx縣城關鎮解放路12號所做的房屋登記,並予以收回該房屋的牟房權證字第13957號房屋所有權證書。被處理人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x縣人民政府或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申請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處理決定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

xx縣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

x年8月6日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2

申請人:xx鎮xx村桃坪組。

代表人:劉c、劉x

被申請人:xx鎮xx村甲村組

代表人:劉、劉x

申請人xx鎮xx村桃坪組與被申請人xx鎮xx村甲村組因地名為“一碗水”的土地權屬爭議申確認所有權,現本案已審查終結。

申請人稱:x年落實縣林改登記時,地名“一碗水”,林地面積約80畝左右,剛填到這塊林地時,被申請人(代表)劉x出面到林業站向勾圖人員打招呼,阻擋不予填表,稱此林地有爭議。此後,申請人多次向林業站反映要求填證,都因劉x出面於預未果。x年12月21日又向xx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x年3月10日,鎮人民政府指派鎮林業站、司法所、綜治辦等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對該綜林地進行實地調查。我組村民劉太林、劉太坤等12户村民均出示了x年5月在土地承包到户時,由正安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承包明細登記》證原件及《耕地承包登記表》,《山林(荒山)承包使用權證》。所爭議林地的荒山,棄耕地共計面積約80畝左右應歸屬於我桃坪組。

被申請人劉,村委會主任(代表劉x:村民無授權委託書)除在調查中口頭聲稱該爭議林地屬於甲村組外,無書面證據提供。

調查取證情況:

x年4月21日,縣法制辦、縣林改辦、xx鎮司法所、林業站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所爭議的林地地名:“一碗水”進行再次實地調查發現:

一、申請人桃坪村民組村民:等11户村民均提供了x年由正安縣人民政府頒發的《耕地、荒山、水域承包使用權證》。由劉安軒提供的正安縣人民政府1952年頒發給當時的村民劉慶光《土地房產所以權證》。該證中明確將荒山“一碗水”改給村民劉慶光。在調查中,被調查人原退休幹部鄭周華以書面形式陳述了該爭議林地在x年3月承包過程中的具體經過,認定該林地、荒山、棄耕地屬桃坪組村民集體所有。

二、被申請人在調查中,沒有能證明該林地、荒地及棄耕地屬於被申請人的書面證據,而該組村民代表徐世文認為;該爭議林地系解放初期屬於謝壩區,但無證據證明;村民代表(組長)劉認為:爭議地74年——79年全部棄荒就沒有人管了,83年沒有分到户,也沒有人管,成了放牛山,面積約700畝;村民代表劉太培認為:我們“沒有土地證,入社證據我們不清楚(具體是誰的我們不瞭解)。

綜上所述,本府任為,根據林業部《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土地改革時期,人民政府依法頒發的土地證”;貴州省《林木林地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爭議各方只有一方持有有效證據的爭議的林地,應當明確給保持有效證據的一方,證據中面積以四至不相符的以四至為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十四條之規定,對該爭議林地作如下處理:

一、爭議林地地名:“一碗水”。

二、爭議林地面積及四至界畔:以調查組現場所勾草圖,爭議雙方及在場人簽字認定的四至界畔為準。

三、爭議地內的林地、荒山、棄耕地歸申請人集體所有。

四、當事人對本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向正安縣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決定一式 八 份,送雙方當事人各一份,縣林業局、林改辦、xx鎮人民政府、xx村委會、存檔二份

x年五月十五日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3

xx市xx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xx區路中興橫地段建設一幢13層辦公商業綜合樓工程(西場電子城),根據《關於修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設計意見的覆函》(荔人防建〔〕1號)批覆,該項目應建5級防空地下室1467平方米。

該項目建設過程中,你公司未按國家有關規範標準落實防空地下室建設,導致防空地下室達不到應有的防護要求且無法整改。你公司於20xx年7月16日向我辦書面作出《關於西場電子城項目人防工程申請繳納易地建設費的説明》,申請該項目易地建設防空地下室。考慮到該項目納入了市“爛尾樓”項目,又存在結構安全問題,我辦同意該項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並於20xx年7月20日向你公司發出《關於繳納易地建設費的通知》(穗民防易〔20xx〕6號),該項目應按規定繳納易地建設費366.75萬元。之後,我辦多次催促你公司繳納易地建設費,但你公司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諉,目前該綜合樓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繳納易地建設費。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九條、《xx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九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十條;《xx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要求,經研究,依法決定如下:

責令你公司於20xx年4月30日前憑《xx市非税收入繳款通知書》到xx市指定銀行網點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366.75萬元。

如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辦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根據情況採取處罰措施。

如你公司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六十日內向xx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申請行政複議;2、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件:1.執法依據

市非税收入繳款通知書

xx市民防辦公室

年3月24日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4

行政處理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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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房地權處決字(20xx)5號

被處理人:楊新立身份證號:4101228案由:撤銷房產登記發證行為

經查明:楊新立位於中牟縣城關鎮解放路12號的房屋20xx年12月4日我局為其頒發了牟房權證字第 號房屋所有權,13957證書。20xx年4

月23日中牟縣人民法院證明其所提交的房屋所有權屬證明是無效的。鑑於以上情況,根據《鄭州市房屋登記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現作出如下處理決定:撤銷我局為楊新立位於中牟縣城關鎮解放路12號所做的房屋登記,並予以收回該房屋的牟房權證字第13957號房屋所有權證書。被處理人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牟縣人民政府或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申請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處理決定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

中牟縣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20xx年8月6日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5

行政處理決定書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預報中心:

20xx年5月23日,本機關收到實名舉報“廣東省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預報中心浮標在線監測系統15套及安裝(含維護保養)項目(項目招標編號GD-20xx04-198005-0007)”採購活動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滿足招標文件技術指標的藻類在線監測儀只有BBE公司的產品;二是關於招標文件要求採購本國產品,中標人以進口產品(特別是藻類在線監測儀)投標,違反《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規定。

針對舉報事項,本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認真審閲了該項目採購活動相關材料,查明情況如下:

一、關於藻類在線監測儀技術參數唯一指向BEE公司產品的舉報事項。該項目招標文件第32頁對藻類在線監測儀提出了技術要求。經核查,參與投標的6家供應商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中,所投藻類在線監測儀為3個品牌的產品,分別為德國BBE(型號:FluoroProbe)、中國先河環保(型號:XHCHL-90P)及德國科澤(型號:K100W)。因此,舉報人認為藻類監測儀只有德國BBE公司的產品才能滿足招標文件的技術指標的舉報,不符合事實。

二、關於招標文件要求採購本國產品,中標人以進口產品(特別是藻類在線監測儀)投標的舉報事項。該項目採購浮標在線監測系統,由浮標體、監測設備、數據採集系統、衞星定位系統等系統組成,對海洋環境實行長期的監測,提供海洋環境數據信息。其中,監測設備配置包括氣象監測儀、多參數水質監測儀、營養在線監測儀、水中油在線監測儀、流速流向監測儀、藻類在線檢測儀、波浪測量儀、放射性監測儀等設備。經核查,有關情況如下:

(一)招標文件要求。該項目招標文件第6頁對“合格的貨物和服務”中要求“1.7.1供應商提供的所有貨物及服務,其來源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1.7.2本項目採購本國產品”,此外,招標文件第27-34頁對各類監測儀器提出技術指標要求。

(二)各供應商投標文件情況。各投標供應商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中,均對各類監測儀器單獨進行報價,並就每種儀器的技術參數情況予以説明。據統計該項目6位投標供應商中,所投各種監測設備為境外生產的進口產品家數為:氣象監測儀5家、多參數水質監測儀4家、營養在線監測儀5家、水中油在線監測儀5家、流速流向監測儀3家、藻類在線檢測儀5家、波浪測量儀5家、放射性監測儀4家、餘氯監測儀5家。

根據上述調查情況,該項目採購標的為浮標監測系統,該系統是由浮標體作為載體,根據監測要求不同配備不同的監測儀器的集成產品,系統根據監測設備採集的監測數據,最終實現其監測功能。就浮標監測系統的結構而言,各種監測設備相對獨立於浮標監測系統,採購人在招標文件對監測儀器的數量和性能分列採購需求,各投標供應商也對監測儀器分列技術響應情況並報價。在本項目中,除河北先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外的5家投標供應商所投監測設備為境外生產的進口設備,違反了招標文件明確的有關採購本國產品的要求。

綜上,本機關認為,“廣東省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預報中心浮標在線監測系統15套及安裝(含維護保養)項目(項目招標編號GD-20xx04-198005-0007)”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招標採購單位應當依照《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第五十七條規定予以處理。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6

廣東省環境監測預報中心:

20xx年5月23日,本機關收到實名舉報“廣東省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預報中心浮標在線監測系統15套及安裝(含維護保養)項目(項目招標編號GD-20xx04-198005-0007)”採購活動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滿足招標文件技術指標的藻類在線監測儀只有BBE公司的產品;二是關於招標文件要求採購本國產品,中標人以進口產品(特別是藻類在線監測儀)投標,違反《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規定。

針對舉報事項,本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認真審閲了該項目採購活動相關材料,查明情況如下:

一、關於藻類在線監測儀技術參數唯一指向BEE公司產品的舉報事項。該項目招標文件第32頁對藻類在線監測儀提出了技術要求。經核查,參與投標的6家供應商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中,所投藻類在線監測儀為3個品牌的產品,分別為德國BBE(型號:FluoroProbe)、中國先河環保(型號:XHCHL-90P)及德國科澤(型號:K100W)。因此,舉報人認為藻類監測儀只有德國BBE公司的產品才能滿足招標文件的技術指標的舉報,不符合事實。

二、關於招標文件要求採購本國產品,中標人以進口產品(特別是藻類在線監測儀)投標的舉報事項。該項目採購浮標在線監測系統,由浮標體、監測設備、數據採集系統、衞星定位系統等系統組成,對海洋環境實行長期的監測,提供海洋環境數據信息。其中,監測設備配置包括氣象監測儀、多參數水質監測儀、營養在線監測儀、水中油在線監測儀、流速流向監測儀、藻類在線檢測儀、波浪測量儀、放射性監測儀等設備。經核查,有關情況如下:

(一)招標文件要求。該項目招標文件第6頁對“合格的貨物和服務”中要求“1.7.1供應商提供的所有貨物及服務,其來源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1.7.2本項目採購本國產品”,此外,招標文件第27-34頁對各類監測儀器提出技術指標要求。

(二)各供應商投標文件情況。各投標供應商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中,均對各類監測儀器單獨進行報價,並就每種儀器的技術參數情況予以説明。據統計該項目6位投標供應商中,所投各種監測設備為境外生產的進口產品家數為:氣象監測儀5家、多參數水質監測儀4家、營養在線監測儀5家、水中油在線監測儀5家、流速流向監測儀3家、藻類在線檢測儀5家、波浪測量儀5家、放射性監測儀4家、餘氯監測儀5家。

根據上述調查情況,該項目採購標的為浮標監測系統,該系統是由浮標體作為載體,根據監測要求不同配備不同的監測儀器的集成產品,系統根據監測設備採集的監測數據,最終實現其監測功能。就浮標監測系統的結構而言,各種監測設備相對獨立於浮標監測系統,採購人在招標文件對監測儀器的數量和性能分列採購需求,各投標供應商也對監測儀器分列技術響應情況並報價。在本項目中,除河北先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外的5家投標供應商所投監測設備為境外生產的進口設備,違反了招標文件明確的有關採購本國產品的要求。

綜上,本機關認為,“廣東省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預報中心浮標在線監測系統15套及安裝(含維護保養)項目(項目招標編號GD-20xx04-198005-0007)”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招標採購單位應當依照《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第五十七條規定予以處理。

年月日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7

xx市xx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xx區東風西路中興橫地段建設一幢13層辦公商業綜合樓工程(西場電子城),根據《關於修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設計意見的覆函》(荔人防建〔〕1號)批覆,該項目應建5級防空地下室1467平方米。

該項目建設過程中,你公司未按國家有關規範標準落實防空地下室建設,導致防空地下室達不到應有的防護要求且無法整改。你公司於x年7月16日向我辦書面作出《關於西場電子城項目人防工程申請繳納易地建設費的説明》,申請該項目易地建設防空地下室。考慮到該項目納入了市“爛尾樓”項目,又存在結構安全問題,我辦同意該項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並於x年7月20日向你公司發出《關於繳納易地建設費的通知》(穗民防易〔〕6號),該項目應按規定繳納易地建設費366.75萬元。之後,我辦多次催促你公司繳納易地建設費,但你公司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諉,目前該綜合樓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繳納易地建設費。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九條、《xx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九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十條;《xx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要求,經研究,依法決定如下:

責令你公司於x年4月30日前憑《xx市非税收入繳款通知書》到xx市指定銀行網點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366.75萬元。

如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辦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根據情況採取處罰措施。

如你公司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六十日內向xx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申請行政複議;2、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件:1.執法依據

市非税收入繳款通知書

xx市民防辦公室

x年3月24日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8

行政處理決定書

廣州市荔鴻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荔灣區東風西路中興橫地段建設一幢13層辦公商業綜合樓工程(西場電子城),根據《關於修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設計意見的覆函》(荔人防建〔1998〕1號)批覆,該項目應建5級防空地下室1467平方米。

該項目建設過程中,你公司未按國家有關規範標準落實防空地下室建設,導致防空地下室達不到應有的防護要求且無法整改。你公司於20xx年7月16日向我辦書面作出《關於西場電子城項目人防工程申請繳納易地建設費的説明》,申請該項目易地建設防空地下室。考慮到該項目納入了市“爛尾樓”項目,又存在結構安全問題,我辦同意該項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並於20xx年7月20日向你公司發出《關於繳納易地建設費的通知》(穗民防易〔20xx〕6號),該項目應按規定繳納易地建設費366.75萬元。之後,我辦多次催促你公司繳納易地建設費,但你公司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諉,目前該綜合樓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繳納易地建設費。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九條、《廣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九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十條;《廣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要求,經研究,依法決定如下:

責令你公司於20xx年4月30日前憑《廣州市非税收入繳款通知書》到廣州市指定銀行網點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366.75萬元。

如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辦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根據情況採取處罰措施。

如你公司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六十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申請行政複議;2、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件:1.執法依據

2.廣州市非税收入繳款通知書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9

行政處理決定書

被處理人:楊新立身份證號:4101228案由:撤銷房產登記發證行為

經查明:楊新立位於中牟縣城關鎮解放路12號的房屋20xx年12月4日我局為其頒發了牟房權證字第 號房屋所有權,13957證書。20xx年4

月23日中牟縣人民法院證明其所提交的房屋所有權屬證明是無效的。鑑於以上情況,根據《鄭州市房屋登記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現作出如下處理決定:撤銷我局為楊新立位於中牟縣城關鎮解放路12號所做的房屋登記,並予以收回該房屋的牟房權證字第13957號房屋所有權證書。被處理人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牟縣人民政府或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申請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處理決定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

中牟縣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

20xx年8月6日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10

某某市鞋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於x年6月在某市某街道辦事處城南路以南(公司院內)建鞋業綜合樓過程中超建一層,面積1220m2。為此,某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於x年12月28日向你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建監行決字()第000號,對你公司作出了限期補辦規劃手續和罰款222800元的行政處罰。

x年9月,本機關在行政執法檢查中,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進行了審查,認為上述行政處罰決定證據不充分,有關“限期補辦規劃手續”的行政處罰種類與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不相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撤銷某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於x年12月28日作出的建監行決字()第00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你公司的上述違法行為,重新調查後依法處理。

某某市城市管理局

x年十月九日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11

被處罰人:邢 性別:男 年齡:43聯繫電話:(張)

家庭住址:

所在單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職務:經理

單位地址:xx省xx市xx縣路號

郵編:

本機關於x年10月17日依法對你作出了(濟高)安監管罰〔〕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對你進行18152.46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且於x年10月17日將該處罰決定書送達給你單位員工張指定領取人劉愛鬆。

經本機關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進行審查,認為原行政處罰決定書((濟高)安監管罰〔〕6號)存在瑕疵,不應加蓋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印章,現依法予以撤銷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撤銷x年10月17日本機關作出的(濟高)安監管罰〔〕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x年12月21日

行政處理決定書格式 篇12

中國共產黨xx市朔城區委員會、朔城區人民政府:

我部於20xx年6月3日決定對朔城區委、區政府違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問題立案查處。經查,20xx年12月,朔城區委、區政府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批准下團堡鄉黨委、政府及石莊窩村委會和張蔡莊鄉黨委、政府及高莊村委會徵收集體土地903.3畝,並將833.1畝土地用於西山壹號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園和藍天農場項目建設,其中有149.8畝農用地用於房屋、水域景觀、園區道路非農業建設,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條、44條、45條、53條規定,構成了違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行為。

上述違法事實有會議紀要、詢問筆錄、勘測筆錄、付款憑證、徵地協議等證據證實。

我部已於20xx年12月21日依法向你單位進行了告知,你單位在收到告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未向我部提出陳述和申辯。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78條、《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第19條、22條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一、確認朔城區委《朔城區委書記辦公會議紀要〔20xx〕第6期》無效。石莊窩村委會、高莊村委會自行解除與村民簽訂的《徵地協議》。

二、朔城區委、區政府收回違法批准使用的西山壹號和藍天農場項目用地,對屬於非農業建設的違法建築物依法組織拆除。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違法佔用土地論處。違法批准徵收的土地依法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如果村集體和村民不願接收退還土地,可依法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設施農業用地等手續,保障農地農用,嚴禁進行非農業建設。

三、依法將案件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本案中,朔城區委原書記(現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郭連厚、朔城區政府原副區長(現朔州市委統戰部調研員)喬九明、朔城區政府原副區長(現朔州市園林處黨組書記、主任)王加煥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存在違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問題,依法移送山西省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處理。

第一項和第二項處理決定應在收到該處理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落實,落實情況請書面告知我部。

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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