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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通用10篇)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通用10篇)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 篇1

“三嚴”是對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練和提升,也是對我們共產黨人為政之規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淨化昇華思想認識,滌盪鍛造純潔靈魂,做到身強身正。用權,旨在以法規為度,嚴字當頭,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絕濫用職權,做到心正權正。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覺,常思常想,常照鏡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該伸的手不伸,不該講的話不講,不該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通用10篇)

“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對各級領導幹部的這一新要求,是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一系列重要論斷的最新凝鍊和提升。遵循“三嚴三實”,是每一位領導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實現“為民、務實、清廉”的思想路徑、工作方法、做人之則,更是一條要始終堅守的為政之要。

“三實”是對領導幹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風建設的更高更實要求。謀事要實,就要從實際出發謀劃事業和工作,所謀所思所為之事要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客觀規律、符合科學精神,不好高騖遠、好大喜功,不虛榮浮誇、脱離實際。創業要實,就要腳踏實地、真抓實幹,從小事做起,從羣眾關心的事做起,敢於擔當責任,勇於直面矛盾,善於解決問題。做人要實,就要誠字當頭、實字為先,對黨、對組織、對人民、對同志忠誠老實,做老實人、説老實話、幹老實事,公道正派。

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黨員、幹部要狠剎四風、端正作風,就要把“三嚴”要求切實貫徹在從政的全過程。只有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覺遠離低級趣味,自覺抵制歪風邪氣,才能嚴以修身。只有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才能嚴以用權。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於自省,遵守黨紀國法,做到為政清廉,才能嚴以律己。

“三嚴三實”是為政之要。“嚴”是慎獨慎微的自律,“實”是腳踏實地的幹勁。每一位領導幹部,要把為政之“嚴”與做事之“實”熟稔於心、相互融合、外化於形,才能高舉為民務實清廉之旗,經得起各種各樣的衝擊和誘惑,營造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風清氣正的為政環境,也才能更好地實現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價值追求。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 篇2

我市專門組織市直機關人員進行了《公務員法》培訓。這次培訓不僅及時而且必要,使廣大參訓人員受益匪淺,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公務員法》、開展好今後的工作打下堅實基礎,創造了良好條件。同時,更重要的是通過這次培訓使我們清楚地知道怎樣才是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如何才能成為一名人民滿意的公僕。

一、認真深入學習《公務員法》,做到理論聯繫實際

《公務員法》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部法律,是建國以來我國第一部關於幹部人事管理的綜合法律。它的頒佈實施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標誌着我國幹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軌道上邁進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公務員法》的內容涵蓋了公務員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具體制度,既有實體性規定,也有程序性規定,內容豐富。學習《公務員法》要在吃透法律條文上下功夫,反覆學習,深鑽細研,深刻理解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內容,準確把握公務員的精神實質,全面掌握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規定,將對《公務員法》的學習不斷引向深入。與此同時,要不斷地結合本職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根據工作和形勢的需要加強學習,不斷補充更新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將工作做好、做精、讓人民滿意。

二、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俗話説的好:活到老,學到老。學習是不斷積累的過程,學習是沒有止境的。學習是人們提高自身素質的一大法寶,作為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就更要求我們要不斷學習。首先要學習專業知識,通過學習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自身組織管理能力及綜合分析能力;其次向領導和同志們學習。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同事是我們的良師益友,在工作中和同事相互交流,團結協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

三、腳踏實地,愛崗敬業,勇於創新

做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在工作中要腳踏實地、正確定位,對待每一件事要從大處着眼,從小事做起,不斷地學習,不斷地積累,不斷地豐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識,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熱愛本職工作,一心為公,無私奉獻,甘當無名英雄。同時我要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單位的全面建設儘自己的一份力。

四、恪守自律,清正廉潔,無私奉獻

作為一名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廉政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鬆。要嚴於律已,保持清醒的頭腦,增強自己拒腐防變的能力。一定要自覺地為民盡責,為黨分憂,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樹立正確的生活態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時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堅決做到“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與“五慎”---慎處、慎微、慎獨、慎欲、慎交友,防微杜漸,警鐘長鳴,始終做到一塵不染、一身正氣,切實做到為人民造福,務實幹事廉潔從政。無私奉獻是公務員的天職,也是公務員的品格,做任何事都要以人民之憂為憂,為人民之樂而樂,不追名逐利患得患失。

在今後工作中我要努力加強學習,堅持“兩個務必”,落實“三個代表”,牢記羣眾利益,善待每一個人,做好每一件事,珍惜每一分鐘,做一名讓黨和人民滿意的公僕。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 篇3

“三嚴”是對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練和提升,也是對我們共產黨人為政之規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淨化昇華思想認識,滌盪鍛造純潔靈魂,做到身強身正。用權,旨在以法規為度,嚴字當頭,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絕濫用職權,做到心正權正。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覺,常思常想,常照鏡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該伸的手不伸,不該講的話不講,不該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

“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對各級領導幹部的這一新要求,是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一系列重要論斷的最新凝鍊和提升。遵循“三嚴三實”,是每一位領導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實現“為民、務實、清廉”的思想路徑、工作方法、做人之則,更是一條要始終堅守的為政之要。

“三實”是對領導幹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風建設的更高更實要求。謀事要實,就要從實際出發謀劃事業和工作,所謀所思所為之事要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客觀規律、符合科學精神,不好高騖遠、好大喜功,不虛榮浮誇、脱離實際。創業要實,就要腳踏實地、真抓實幹,從小事做起,從羣眾關心的事做起,敢於擔當責任,勇於直面矛盾,善於解決問題。做人要實,就要誠字當頭、實字為先,對黨、對組織、對人民、對同志忠誠老實,做老實人、説老實話、幹老實事,公道正派。

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黨員、幹部要狠剎四風、端正作風,就要把“三嚴”要求切實貫徹在從政的全過程。只有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覺遠離低級趣味,自覺抵制歪風邪氣,才能嚴以修身。只有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才能嚴以用權。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於自省,遵守黨紀國法,做到為政清廉,才能嚴以律己。

“三嚴三實”是為政之要。“嚴”是慎獨慎微的自律,“實”是腳踏實地的幹勁。每一位領導幹部,要把為政之“嚴”與做事之“實”熟稔於心、相互融合、外化於形,才能高舉為民務實清廉之旗,經得起各種各樣的衝擊和誘惑,營造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風清氣正的為政環境,也才能更好地實現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價值追求。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 篇4

最近,通過參加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和區委黨校聯合舉辦的學習《公務員法》培訓班,對頒佈不久的《公務員法》有如下的認識: 公務員法的頒佈與實施,將在公務員管理實踐中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公務員法內容有了重大改進,其規定: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做出的決定和命令是公務員的基本義務,不得拒絕執行上級依法做出的決定或者命令。但同時也規定,當公務員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時,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命令的意見。這種規定實際上是賦予了公務員拒絕服從錯誤命令和決定的權利,公務員法既為公務員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履行職責提供了法律準繩,也切實保護了公務員的合法權益,為公務員進行自我保護提供了一把利劍,較好的體現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規範公務員的管理,提高整體隊伍素質。公務員法第四章,明確規定了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應該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招聘。這是第一次把公開考錄國家公務員寫入法律,其意義是十分深遠的。一個政府在人民羣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與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水平如何。也就是説,國家公務員隊伍素質的高低、能力強弱,事關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除對現有公務員隊伍進行全方位的培訓教育以外,堅持標準,嚴格條件,把好公務員入口關,是保證未來公務員高素質的關鍵所在。公務員法的出台,為公開考錄國家公務員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增強了政府部門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門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從源頭上遏制現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務員主要依靠職務晉升為主的晉升方式來提高自己的待遇,現在設立了職務與職級並重的“雙梯制”晉升制度。開拓了公務員晉升的新渠道。公務員即使得不到職務上的提升,也可以通過職級的晉升,來提高自己的待遇,從而拓寬了公務員晉升渠道,從根本上改變了“千軍萬馬擠官道”的狀況與“官本位”思想。公務員法也確立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在職務晉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動職務晉升的公開化、科學化、民主化,杜絕了暗箱操作,創造了良性競爭的環境;同時通過人事任免權的合理劃分,制約了一把手或少數人的絕對權力,並通過建立責任機制來解決人事任免中出現的買官賣官、跑官要官等現象。

二是公務員依法行政,促進公共管理體制的改革。公務員法規範和約束了公務員本身的具體行政行為和社會形象。任何行政行為均須由公務員來具體實施和操作,因此,公務員法是用專門的法律來規範和約束公務員的言行,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礎性法制要件。公務員法相對於《暫行條例》的規定,不僅在公務員晉升級、職位、工資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權利規定方面更加明確化與具體化,而且公務員法強化了公務員的責任與義務,以及相對明確和細化了政紀約束。公務員法將“引咎辭職”制度確立為一款重要法條。這就是説,過去20多年間斷斷續續嘗試過的、在去年逐步推開的“行政問責”制度在公務員法中升級為一項基本的法律制度。這種制度的引入是加強政府官員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問責機制的重要舉措,對於維護黨和政府的權威和形象,獲取廣大羣眾的廣泛支持有重要的意義。公務員法建立的靈活的職位聘用制度,對公共管理體制改革產生了促進作用。對於一些社會通用性較強的事務性與輔助性的崗位,公務員法規定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從社會上直接招聘相關人員。這樣把聘任制作為公務員任用的補充形式,拓寬了選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務員隊伍結構,增強了公務員制度的生機和活力。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 篇5

通過近一個月的初任公務員培訓,使我認識到一名合格公務員的成長是一個前景光明、充滿希望同時又需要付出努力和心血的過程,也是一個需要不斷完善不斷髮展的長期的過程。結合培訓期間的感受,聯繫在基層工作的切身體會,我對做一名合格的公務員有這樣幾點思考:

一、按照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領導能力

首先,要從代表我國先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出發,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特別是管理現代經濟、現代社會的能力。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迅速發展,以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為前沿領域的現代科技突飛猛進,對世界政治、經濟格局乃至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xx大提出的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使信息化與工業化融為一體,互相促進,實現生產力的跨越式發展,這將對加快我國的現代化進程起到重要的作用。深刻了解我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瞭解發達國家先進生產力的發展狀況和發展趨勢,促使我們更進一步的去學習和掌握有利於促進先進生產力發展的管理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提高管理現代經濟和現代社會的能力,以適應時代發展的新變化和新要求。與此同時,要注意培養自身創新的精神,在管理方式上大膽探索,以適應先進生產力發展的要求。還要培養提高自身開展羣眾工作的能力。發展先進生產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是全民族的事業,我們要善於深入羣眾,調動千百萬人民羣眾的積極性,依靠羣眾的力量,不斷推動現代化建設的宏偉事業。?

第二,要從代表我國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的要求出發,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特別是推進現代文化建設的能力。以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為指導,從有利於全面提高人的綜合素質,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出發,與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實踐相結合。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尤其是文化修養。

在今天,不掌握先進文化的公務員也無法帶領羣眾完成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大業。隨着對外開放和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各種思想、各種學説、各種觀念互相滲透、互相影響,呈現出極為複雜的局面。這就要求我們在工作中,用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武裝頭腦,具有時代意識和超前意識,具有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始終代表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三個文明一起抓,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是促進社會進步的手段。只有三個文明一起抓,才能促進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第三,要從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出發,加強自身的公僕意識,做到廉潔奉公。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是黨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黨從原先的革命黨轉變為執政黨後,黨的地位發生了變化,始終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始終不脱離羣眾,始終保持蓬勃的生機和旺盛的生命力,這就要求我們在執行黨和政府的決策、決定的時候始終按照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開展工作。

一是樹立正確的利益觀。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要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時刻把人民的利益、黨和國家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公僕意識,做到廉潔奉公。

二是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不斷提高政治水平和精神境界。三是增強羣眾觀念,自覺接受羣眾監督,要把人民羣眾滿意不滿意、認可不認可、答應不答應作為衡量我們工作的首要標準。四是真心實意為羣眾辦好事、辦實事,堅決摒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關心羣眾疾苦,為羣眾排憂解難。?

二、一切從實際出發,深入基層,做好本職工作

(一)、深刻認識基層鍛鍊的重大意義

在基層鍛鍊是成長為合格公務員的前提,我理解在基層工作有這樣三點意義:

1、通過基層來了解和熟悉社會,掌握在社會中生存和發展的能力。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小鄉鎮其實就是整個大社會的縮影。在鄉鎮工作,有利於理清各部門的具體分工、工作程序及各部門間的協作關係,加強對事務的協作解決能力。

2、掌握社會的真實情況,真正理解並有效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只有在基層,切實的瞭解百姓的所思、所需,在微觀上深入瞭解調查最基層羣眾的喜怒哀樂,在將來的工作才能少走彎路,少出偏差。

3、通過基層工作鍛鍊意志、磨練品行,培養公務員的基本素質。公務員擔負着改革開放、富國強民的偉大使命,需要較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只有面對着社會的驚濤駭浪,體味過生活的酸甜苦辣,才能培養出過人的體能,堅毅的品格,周到細緻的辦事能力,遇難則上的精神面貌,才有可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二)、不斷豐富和發展自己的知識結構和體系

“社會政治學”這個學科的廣度和深度遠遠超出了我們以前所接觸過的知識,它是國家公務員的主修課程,我們卻對它知之甚少。如怎樣寫好一份通知,寫好一篇調查報告,各部委局辦的主要負責人是誰,三提五統具體指的是什麼,這些需要我們不斷在實踐中學習,不斷豐富和發展我們的知識結構與體系。

(三)、以青年應有的熱情和激情投入工作

種種由改革而引發的歷史鉅變,給我們呈現出一副多麼蔚為壯觀、精彩紛呈的時代畫卷。在如此泥沙俱下、變幻莫測,飽含着民眾呼求和預示着民族命運的現實面前,任何一個對人民的希望和社會的未來保持一份清醒和責任感的青年,尤其是我們走上公務員崗位的青年,在這種洶湧澎湃的社會現實面前,都會深深的受到感染並全身心的投入其中。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 篇6

我們對幹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審視,公務員法體現了在總結近二十多年來的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新的認識。該法的頒佈和實施必將開啟我國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新階段。公務員法將有力地促進我國公務員的隊伍和人才建設

首先,公務員法增加了我國公務員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確規定了公務員應當具備的七項條件,增加了公務員的“入口”渠道。對於不同類別的公務員,可以採用選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該法肯定和堅持了我國實行公務員制度的一項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評的重大舉措,即公開考試、競爭擇優的錄用制度。具體而言,新法要求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對於領導職務的任用,則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來各地各部門積極探索的內部競爭上崗和麪向社會公開選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還首次明確了機關設立聘任制公務員職位,併為此建立了相應的人事爭議仲裁製度。

其次,公務員法明確規範了公務員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較大的篇幅,列明瞭公務員“不得辭去公職”、“予以辭退”、“不得予以辭退”的具體條件或情形,既確立和彰顯了公務員管理的嚴明紀律,又保護了公務員的個人權益不受侵犯。尤其是針對領導幹部,公務員法還引入了“引咎辭職”和“勒令辭職”制度。

再者,公務員法把公務員的交流與培訓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規定了對公務員的分級分類培訓,並將公務員的培訓情況和學習成績與公務員的考核、任職、晉升掛鈎。第十一章中規定了國家公務員的交流制度,公務員交流可以在內部進行,也可以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羣眾團體工作人員之間進行。

公務員法將促進對公務員的全面管理

第一,公務員法完善了公務員的分類管理制度。《暫行條例》中沒有對公務員進行分類管理的規定,公務員法第三章特別規定公務員職位按照它的性質區別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並且國務院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建立新的職位類別。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分類方法,不同於世界上許多國家採取的政務類和業務類公務員的劃分形式。

第二,公務員法中對公務員的嘉勉、晉職、升級、工資、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權利規定得更為明確、具體;同時細化了對公務員的責任與義務規定,列舉了33個小項、15個大項的行為屬於違紀行為,必須受到相應的懲戒或處罰。具體內容包括貽誤工作、打擊報復、弄虛作假、壓制批評、欺騙羣眾、揮霍公款、濫用職權、侵犯羣眾利益、參與或支持黃賭毒、經商辦企業或參與贏利經營性活動等。並相應地規定了違反紀律應給予的六種處分形式,而且在處分期間對受處分者在享受晉升、工資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務員法突出了對公務員的嚴格管理,一是規定了嚴明的行為規範和考核、懲戒制度,規定了公務員的9項基本義務、16項基本紀律,同時要對公務員進行嚴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對主要領導成員的管理規定,反映在領導成員的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制度上;三是對公務員的離職從業進行嚴格地限制,即公務員辭去公職或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在離職3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單位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的經營活動,違反者要給予處罰。同時,公務員法還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 篇7

我參加了水利部青年公務員知識更新培訓班。七天的時間,我們和來自水利部辦公廳祕書處、水資源管理司、防辦等各司局以及長江委、黃河委、淮委、海委、鬆遼委等各流域機構的學員一起系統的學習了《社會調查及調查研究報告撰寫》、《中國水資源管理》、《保密工作基礎知識》、《水利公文寫作》、《水利法制建設》、《幹部成長規律研究》、《對當前水利形勢的認識》、《如何提高執行力》、《心理調試和溝通技巧》共9門課程。學習過程中,我認真聽課,認真筆記,認真思考,圓滿完成了各項學習任務。通過學習,系統的梳理了一名水利公務員必備的知識,進一步提高了政治修養,強化了理論素質,更重要的是發覺了自己的缺點和不足,對未來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務員,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下面談幾點個人體會:

一、把握當前水利脈搏,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

作為一名水利系統公務員,最重要的是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興水,所以,對國家的治水政策及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的把握應該是很重要的一項基本要求。陳雷部長講話指出“水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是生態與環境的控制性要素。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挑戰和緊迫任務。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是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現代化進程的重要時期,也是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加快轉變的關鍵階段。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佈不均、與生產力佈局不相匹配,不僅是中國現階段的突出水情,也是中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需要長期應對的基本國情。”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的給我們學院仔細的回顧了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出台的時代背景和戰略意義,更使我們認識到肩頭承擔着踐行可持續發展水利的責任,堅定不移的用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指導日常民生水利工作。工作中,只要堅持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堅持統籌兼顧,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現代化方向就不會偏離民生水利可持續發展的軌道。只有真正理解可持續發展的治水思路,才能更好的把握當前水利脈搏,積極踐行才能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

二、提升自我,學會溝通,利用團隊精神把事業幹好

隨着世界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綜合國力競爭的日趨激烈,社會對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對人才素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一個人要想在職業生涯中得到更好的發展,就必須具備更加優秀的素質。通過情商和心理溝通技巧的學習,使我更加清醒的認識到自己和優秀的差距。要努力提升自己的知識素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只有具備高素質才能成為一名優秀公務員。

發展自己可以以划單人艇的心情去生活、發展自己、表現自己,但日常工作中更多時候我們是劃的龍舟,每個人的成敗得失是休慼相關的,只有和諧溝通,同舟共濟,以團隊的力量來用心完成各項工作,才能把我們的事業幹好。如老師講的90%規律使我一下明白了我們規劃科主管的規劃為什麼遲遲交不了卷。一個規劃項目,從設計院的規劃處設計人員>規劃處總工>院總工把關>技術中心評審>委內校核>委領導基本上6個環節,每個環節的工作人員一般是90%的思維,即做到100%太累,60%太危險,90%優秀剛好,如此,前面5個環節的90%連續的結果就是59%(假定優秀為1),59%的成果就是合格還達不到,誰都不會滿意,因此,返工就是必然的選擇,有的規劃返工的不止2、3次。很簡單的道理在實際應用中很容易忽視,在今後的工作中,我爭取把學到的知識貫徹到規劃組織的各個環節中去,將每個規劃組織好,拿出優秀的答卷。

三、把握規律,科學規劃自己成長

作為一名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要把握幹部成長規律,認真定位,科學規劃自己的成長。通過對幹部成長的目標、動力、途徑、素質、環境、標準、關口、週期八大基本要求及幹部成長萌芽期、成長期、成熟期、成就期、淡出期五個階段規律的學習,對幹部如何成長有了感性認識,對自己發展有了規劃方向。俗話説,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既然走上公務員崗位,也要樹立一個長遠發展目標,才能有動力持續的發展自己。心存高遠,學會融入,善於積累是幹部成長的第一步,做到“定好位、講規矩、明責任”,幹好工作,是塑造合格幹部的基本要求,做到這些才能向更高的目標衝擊。道理明白很簡單,真正做到卻很難。在未來的流域水利工作中逐步發現自己,提升自己,發展自己,是個人成長中的一個長期目標,對上對下負責,時刻關注民生,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自己的修養。

應該説這次培訓對於我不僅及時而且實際,解答了我在前段工作中出現的一些迫切需要解答的問題,為我今後更好的開展工作打實了基礎,創造了條件。更重要的是這次培訓使我清楚的知道怎樣才是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如何成為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在今後工作中增強服務意識,努力轉變工作作風,團結幹事,務實謀事,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 篇8

公務員法頒佈近兩個月以來,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領導帶頭,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採取學習討論、座談交流、舉辦培訓班、撰寫心得體會等多種形式,迅速興起了學習公務員法的熱潮,有了良好的開端。當前,擺在廣大公務員和組織人事部門面前的重要任務是,要逐步把這一學習引向深入,使公務員法深入人心。把學習引向深入,首先必須認真研讀法律原文。公務員法的內容涵蓋了公務員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具體制度,既有實體性規定,也有程序性規定,內容豐富。短時間內要做到學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學習、吃透法律條文上下工夫,反覆學習,深鑽細研,深刻理解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內容,準確把握公務員法的精神實質,全面掌握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規定。

把學習引向深入,要緊密聯繫實際開展學習。要緊密聯繫幹部隊伍建設的實際,聯繫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實際,聯繫組織人事幹部隊伍能力建設的實際,根據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幹部的特點,提出不同的要求,採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強學習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圍繞近年來公務員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要圍繞實施公務員法可能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探討貫徹落實的措施和對策建議。對於已有的幹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門規章等,涉及公務員管理的相關內容,要按照依法辦事的要求,分門別類進行清理。同時,對一些政策銜接問題,要認真調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 把學習引向深入,領導同志要帶頭學習。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領導幹部在國家管理和公務員管理中擔負着重要職責,學法、知法是守法、執法的前提。只有全面、準確、熟練地掌握公務員法的基本內容,才能為正確實施公務員法打下紮實的基礎。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多學一些、學深一些。要帶頭作學習輔導報告,帶頭撰寫學習心得體會,做好督促檢查,帶動和促進廣大幹部的學習。

把學習引向深入,還要積極做好培訓工作。各地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認識公務員法培訓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採取自上而下,分級負責,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方法,抓緊辦好骨幹研修班和師資培訓班。要在全體公務員中進行公務員法的普及和輪訓。各地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研討會、交流會、知識競賽等形式,利用電台、電視台、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開展培訓。要在做好這次全員培訓的基礎上,把公務員法培訓作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在職培訓等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長期深入開展下去。要加強對公務員法培訓工作的質量評估,對參訓人員的學習情況和效果進行考核,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結合實際組織考試,並將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年度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 篇9

最近,通過參加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和區委黨校聯合舉辦的學習《公務員法》培訓班,對頒佈不久的《公務員法》有如下的認識: 公務員法的頒佈與實施,將在公務員管理實踐中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公務員法內容有了重大改進,其規定: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做出的決定和命令是公務員的基本義務,不得拒絕執行上級依法做出的決定或者命令。但同時也規定,當公務員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時,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命令的意見。這種規定實際上是賦予了公務員拒絕服從錯誤命令和決定的權利,公務員法既為公務員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履行職責提供了法律準繩,也切實保護了公務員的合法權益,為公務員進行自我保護提供了一把利劍,較好的體現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規範公務員的管理,提高整體隊伍素質。公務員法第四章,明確規定了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應該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招聘。這是第一次把公開考錄國家公務員寫入法律,其意義是十分深遠的。一個政府在人民羣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與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水平如何。也就是説,國家公務員隊伍素質的高低、能力強弱,事關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除對現有公務員隊伍進行全方位的培訓教育以外,堅持標準,嚴格條件,把好公務員入口關,是保證未來公務員高素質的關鍵所在。公務員法的出台,為公開考錄國家公務員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增強了政府部門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門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從源頭上遏制現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務員主要依靠職務晉升為主的晉升方式來提高自己的待遇,現在設立了職務與職級並重的“雙梯制”晉升制度。開拓了公務員晉升的新渠道。公務員即使得不到職務上的提升,也可以通過職級的晉升,來提高自己的待遇,從而拓寬了公務員晉升渠道,從根本上改變了“千軍萬馬擠官道”的狀況與“官本位”思想。公務員法也確立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在職務晉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動職務晉升的公開化、科學化、民主化,杜絕了暗箱操作,創造了良性競爭的環境;同時通過人事任免權的合理劃分,制約了一把手或少數人的絕對權力,並通過建立責任機制來解決人事任免中出現的買官賣官、跑官要官等現象。

二是公務員依法行政,促進公共管理體制的改革。公務員法規範和約束了公務員本身的具體行政行為和社會形象。任何行政行為均須由公務員來具體實施和操作,因此,公務員法是用專門的法律來規範和約束公務員的言行,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礎性法制要件。公務員法相對於《暫行條例》的規定,不僅在公務員晉升級、職位、工資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權利規定方面更加明確化與具體化,而且公務員法強化了公務員的責任與義務,以及相對明確和細化了政紀約束。公務員法將“引咎辭職”制度確立為一款重要法條。這就是説,過去20多年間斷斷續續嘗試過的、在去年逐步推開的“行政問責”制度在公務員法中升級為一項基本的法律制度。這種制度的引入是加強政府官員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問責機制的重要舉措,對於維護黨和政府的權威和形象,獲取廣大羣眾的廣泛支持有重要的意義。公務員法建立的靈活的職位聘用制度,對公共管理體制改革產生了促進作用。對於一些社會通用性較強的事務性與輔助性的崗位,公務員法規定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從社會上直接招聘相關人員。這樣把聘任制作為公務員任用的補充形式,拓寬了選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務員隊伍結構,增強了公務員制度的生機和活力。

2022公務員法學習心得 篇10

XX屆全國人大會第XX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了公務員法。國家簽署第35號主席令,公佈了這部法律。這部法律將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公務員法分為總則,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職務與級別,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職位聘任,法律責任和附則,共18章107條,約120xx字。法律規定,公務員制度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貫徹中國共產黨的幹部路線和方針,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同時,主要對公務員領域的以下具體內容做出規定:

——三個標準界定公務員範圍

公務員法明確界定了公務員的範圍。如果一個工作人員同時符合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這三個標準,就屬於公務員的範圍。法律同時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法律在總則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為了規範公務員的管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規定,公務員制度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貫徹中國共產黨的幹部路線和方針,堅持黨管幹部原則。

法律規定,公務員的管理,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公務員的管理,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並重的原則。公務員的任用,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國家對公務員實行分類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

——聘任制納入公務員管理範疇

公務員管理將引入聘任制,即機關根據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規定,機關聘任公務員可以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也可以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的聘任合同,確定機關與所聘公務員雙方的權利、義務。聘任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法律規定,聘任合同期限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協議工資制,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有關專家認為,聘任制相對於傳統公務員的選任制和委任制,有利於進一步解決公務員能進不能出、缺乏活力等問題。近20xx年來國外公務員管理越來越多地採用聘任制。此舉為機關吸引優秀的人才特別是專業技術人才開闢了一條合法的渠道,為使用輔助性、操作性的人員提供一種靈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還確立國家建立人事爭議仲裁製度。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的代表、聘用機關的代表、聘任制公務員的代表以及法律專家組成。聘任制公務員與所在機關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裁決生效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三種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下列三種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規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錄用公務員,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並有相應的職位空缺;錄用公務員,應當發佈招考公告。招錄機關應當採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並予以公示。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外籍人士無緣公務員職位

公務員法明確了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依照這部法律,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還包括:年滿十八週歲;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照上述規定可以發現,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具備什麼學歷,也沒有回答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

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應當履行的義務: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享有的權利: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參加培訓;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提出申訴和控告;申請辭職;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羣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鍊。

法律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羣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機關應當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並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按照法律規定,公務員在不同職位之間轉任應當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對省部級正職以下的領導成員應當有計劃、有重點地實行跨地區、跨部門轉任。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工作性質特殊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有計劃地在本機關內轉任。

關於任職迴避,法律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職業發展途徑有望實現多元化

我國實施多年的公務員制度只提供了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兩個職務系列,公務員的職業發展階梯過於單一。公務員法則在綜合管理類職位外,增設了專業技術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務等,致力於建立多元化的公務員職業發展途徑。

法律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法律規定,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法律規定,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法律規定,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由國務院規定。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職務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實行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資機制。按照法律規定,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並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法律還規定,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法律還規定,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並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法律同時還規定,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違反國家規定,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標準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佈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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