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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律知識學習心得(精選3篇)

公務員法律知識學習心得(精選3篇)

公務員法律知識學習心得 篇1

下面我結合自己本職工作,談談學法用法心得體會。

公務員法律知識學習心得(精選3篇)

(1)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學法用法的重要意義,增強使命感,是學好法、用好法的前提。法為國之本,學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重大而長期的工作。自覺學習、宣傳和貫徹法律,關鍵是要提高思想認識。首先,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和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的核心是法治,必須依靠法律手段,來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方針的落實。其次,本職工作的需要。作為一名鄉鎮宣傳幹部,首先自身要充分學習和掌握國家法律法規,才能更好地做好法律宣傳學習工作。再次,自身建設的要求。首先應該是國家法律帶頭的執行者和遵守者,學法用法這個頭帶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工作的成敗,關係到行業形象。多年來法制教育,要求社會依法行政,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聲越來越高,作為一名合格的幹部,學習法律可學不可學的事情,而是非學好不可。

(2)學用結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學法的最終目的在於自覺遵守並嚴格執行法律規定,表現在依法審計、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等各個方面。一是“五五”普法和“六五”普法通過開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學習教育活動,使我自己認識到法律是管理經濟社會、處理各種疑難複雜社會問題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從學法用法的具體實踐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質有所提高,學法用法熱情也越來越高,使我從不主動學法到主動學法,增強了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識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問題先學法、決策之前找專家”的工作思路。

(3)今後學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學法用法中,要積極主動學習各類法律,掌握各類法律知識,在宣傳工作中,要有創新學法意識,切實增強學法的實效性,提高學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過程中,要以用促學,學用結合。我要把用法作為學法的着眼點和落腳點,真正做到學用結合,在“學”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範地樹立憲法和法制觀念,增強法律素養和專業素質,加強農村法律知識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各類法律宣傳學習活動及專題講座,提高廣大羣眾的學法、懂法、守法意識。要努力遵循“重大決策依法、開展工作合法、遇到問題找法”這一思路,將法律意識貫穿於整個工作中,做到規範執法,依法行政。

公務員法律知識學習心得 篇2

公務員法頒佈近兩個月以來,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領導帶頭,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採取學習討論、座談交流、舉辦培訓班、撰寫心得體會等多種形式,迅速興起了學習公務員法的熱潮,有了良好的開端。當前,擺在廣大公務員和組織人事部門面前的重要任務是,要逐步把這一學習引向深入,使公務員法深入人心。把學習引向深入,首先必須認真研讀法律原文。公務員法的內容涵蓋了公務員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具體制度,既有實體性規定,也有程序性規定,內容豐富。短時間內要做到學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學習、吃透法律條文上下工夫,反覆學習,深鑽細研,深刻理解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內容,準確把握公務員法的精神實質,全面掌握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規定。

把學習引向深入,要緊密聯繫實際開展學習。要緊密聯繫幹部隊伍建設的實際,聯繫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實際,聯繫組織人事幹部隊伍能力建設的實際,根據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幹部的特點,提出不同的要求,採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強學習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圍繞近年來公務員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要圍繞實施公務員法可能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探討貫徹落實的措施和對策建議。對於已有的幹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門規章等,涉及公務員管理的相關內容,要按照依法辦事的要求,分門別類進行清理。同時,對一些政策銜接問題,要認真調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 把學習引向深入,領導同志要帶頭學習。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領導幹部在國家管理和公務員管理中擔負着重要職責,學法、知法是守法、執法的前提。只有全面、準確、熟練地掌握公務員法的基本內容,才能為正確實施公務員法打下紮實的基礎。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多學一些、學深一些。要帶頭作學習輔導報告,帶頭撰寫學習心得體會,做好督促檢查,帶動和促進廣大幹部的學習。

把學習引向深入,還要積極做好培訓工作。各地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認識公務員法培訓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採取自上而下,分級負責,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方法,抓緊辦好骨幹研修班和師資培訓班。要在全體公務員中進行公務員法的普及和輪訓。各地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研討會、交流會、知識競賽等形式,利用電台、電視台、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開展培訓。要在做好這次全員培訓的基礎上,把公務員法培訓作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在職培訓等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長期深入開展下去。要加強對公務員法培訓工作的質量評估,對參訓人員的學習情況和效果進行考核,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結合實際組織考試,並將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年度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公務員法律知識學習心得 篇3

最近,通過參加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和區委黨校聯合舉辦的學習《公務員法》培訓班,對頒佈不久的《公務員法》有如下的認識: 公務員法的頒佈與實施,將在公務員管理實踐中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公務員法內容有了重大改進,其規定: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做出的決定和命令是公務員的基本義務,不得拒絕執行上級依法做出的決定或者命令。但同時也規定,當公務員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時,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命令的意見。這種規定實際上是賦予了公務員拒絕服從錯誤命令和決定的權利,公務員法既為公務員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履行職責提供了法律準繩,也切實保護了公務員的合法權益,為公務員進行自我保護提供了一把利劍,較好的體現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規範公務員的管理,提高整體隊伍素質。公務員法第四章,明確規定了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應該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招聘。這是第一次把公開考錄國家公務員寫入法律,其意義是十分深遠的。一個政府在人民羣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與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水平如何。也就是説,國家公務員隊伍素質的高低、能力強弱,事關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除對現有公務員隊伍進行全方位的培訓教育以外,堅持標準,嚴格條件,把好公務員入口關,是保證未來公務員高素質的關鍵所在。公務員法的出台,為公開考錄國家公務員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增強了政府部門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門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從源頭上遏制現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務員主要依靠職務晉升為主的晉升方式來提高自己的待遇,現在設立了職務與職級並重的“雙梯制”晉升制度。開拓了公務員晉升的新渠道。公務員即使得不到職務上的提升,也可以通過職級的晉升,來提高自己的待遇,從而拓寬了公務員晉升渠道,從根本上改變了“千軍萬馬擠官道”的狀況與“官本位”思想。公務員法也確立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在職務晉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動職務晉升的公開化、科學化、民主化,杜絕了暗箱操作,創造了良性競爭的環境;同時通過人事任免權的合理劃分,制約了一把手或少數人的絕對權力,並通過建立責任機制來解決人事任免中出現的買官賣官、跑官要官等現象。

二是公務員依法行政,促進公共管理體制的改革。公務員法規範和約束了公務員本身的具體行政行為和社會形象。任何行政行為均須由公務員來具體實施和操作,因此,公務員法是用專門的法律來規範和約束公務員的言行,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礎性法制要件。公務員法相對於《暫行條例》的規定,不僅在公務員晉升級、職位、工資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權利規定方面更加明確化與具體化,而且公務員法強化了公務員的責任與義務,以及相對明確和細化了政紀約束。公務員法將“引咎辭職”制度確立為一款重要法條。這就是説,過去20多年間斷斷續續嘗試過的、在去年逐步推開的“行政問責”制度在公務員法中升級為一項基本的法律制度。這種制度的引入是加強政府官員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問責機制的重要舉措,對於維護黨和政府的權威和形象,獲取廣大羣眾的廣泛支持有重要的意義。公務員法建立的靈活的職位聘用制度,對公共管理體制改革產生了促進作用。對於一些社會通用性較強的事務性與輔助性的崗位,公務員法規定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從社會上直接招聘相關人員。這樣把聘任制作為公務員任用的補充形式,拓寬了選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務員隊伍結構,增強了公務員制度的生機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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