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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通用6篇)

學習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通用6篇)

學習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 篇1

在教育政策法律法規這一課程的學習中,我瞭解了各種各樣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了法規意識,更更新了教育觀念,樹立了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學生觀,還深刻體會到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終生受益的。

學習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通用6篇)

通過學習《教師法》,我知道了教師必須履行的義務:遵守憲法、法律、職業道德;為人師表;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學領域教育;組織和帶領學生開展有意的社會活動;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等等內容。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學生,不威脅、責難家長,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把促成學生成長成才做為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近年來,我國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因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適時出台,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這對老師日常管理學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細緻的要求,顯示出了老師的責任與義務。

學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質。在教學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澆灌。在教學組織中要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調動每一個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熱愛學習。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課。作為教書育人的人,培養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我們,只有學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學生,培養出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人,有利於社會的進步的人。

學習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 篇2

近段時間,學校開展了學法知法活動。組織學生觀看小小律師、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毒知識等,作為教師,我利用業餘時間學習了《教師法》等重要理論,通過學習,本人受益非淺,對依法執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等概念的內涵有了更深層次的詮釋。下面,我就談一談學習的幾點感想。

在學習了學校下發的法制教育讀本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用了一些過激的行為,如排斥差生、歧視思想落後學生、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全體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當然,誰都喜歡優秀學生,可是沒有差生又怎能映襯出優秀生,差生的轉變需要一個過程。對於有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於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説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並視其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在學法過程中,我更一步認識到,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個體差異,因材施教。特別作為一個班主任更應該對班級裏的每一個學生多接觸、多瞭解,和學生們主動溝通,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中的困難或疑惑不解的問題。對學生要善於引導,讓學生自己去發現和知道是非對錯。在讓學生主動參與到這個教育過程中來,能比較好的完成德育工作的教育。

對於教師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師德學習,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學技能。在《教師法》中,這兩點是教師的為師之本。平日裏要主動多參加培訓和業務學習,多向優秀教師和老教師請教他們的經

驗和優秀的教學方法,多聽一下優秀教師的課,增強自己的業務能力。

作為教師,知法是最重要的權利,同時也是最重要的義務,學法是教師最主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教師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教師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教師重要的基本職責。讓我們與法同行,做一名讓人民滿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師。

學習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 篇3

近期,車間女工委組織學習了有關婦女權益保護的有關條款,通過學習對一些條款有了進一步瞭解,增強了自身依法維權、科學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學習之餘也對平常一些掛在嘴邊上的維權術語進行了更深一步的學習。

“婦女享有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肖像權、親權、監護權以及著作權、發明權等等。這些看似普通的字眼真要實施起維權保護來還真有一定的講究。就拿“親權”來説吧,“親權”是指以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在人身和財產方面權利義務的統一。“人由於有父母子女的關係,從而發生各種各樣法律上的效力。但是,父母子女關係最重要效力,而且是與其他親屬關係有本質不同的父母子女關係的特殊效力,恐怕是父母應該處於對未成年子女進行哺育、監護、教育的地位。”由此可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哺育、監護和教育是親權制度的核心內容。

我們身邊有的家長一味地工作、賺錢,認為只有給孩子提供富足的物質條件才是對孩子好,至於學習、教育,認為那是學校的事,自己管好孩子的吃穿住行就一切OK了,殊不知家庭教育越來越被社會所認可,與物質條件相比,富足的精神給予才是無價的財富;還有的家長一味地溺愛,對孩子的一切大包大攬,對孩子的關照可謂無微不至,雖然如此的“孩奴”目前已成為一種流行和時尚,可這些家長在無意中打着愛的旗號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權利和自由,他們用愛束縛了孩子的手腳、折斷了孩子搏擊的翅膀,嚴格意義上來講,他們在用自己的愛褻瀆了親權的真正含義。另外一種,我們常聽身邊一些離異的母親咬牙切齒地説“哼!這輩子別想讓孩子喊他一聲爸!想見孩子——沒門!”都説家是愛的港灣,可在穩固的港灣也會有航船擱淺的時候,即便是兩夫妻離異,可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這種血緣關係是永遠割不斷的。撫養孩子的一方拒絕另一方探視、教育也都屬侵犯親權的範圍之列。

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對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中儘管有如下規定:“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可在現實生活中,科級、副科女幹部所佔比例依然達不到所佔比例要求,在副處、處級幹部中女工更是鳳毛麟角,很多時候並非女幹不不具備勢力,而是扮演家庭、工作、社會三重角色的女工在贍養老人、教育孩子方面的責任感的確讓女幹部力不從心。二十四五歲結婚生子,三十四五歲贍養老人,好不容易熬到四十歲可以脱開身了,提幹的標準又都卡在了40歲以下,其實,40-50間的女性正處於人生、事業的第二高峯期。

四個案例分析分別從《婚姻法》的財產繼承、《合同法》的免責條款、《女工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合同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生育權四個方面進行了分析和總結,案例實踐性強,與生活密切相關。這讓我想起了鄰居李某家的財產糾紛:李某的兒子擔心父親再婚後財產遭受侵犯,要求父親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其父被愛情衝昏了頭腦,直説“人都嫁給我了,還分什麼你我。”李某再婚近四年,夫妻二人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數,女方常以伺候孫女為由與自己的兒媳同住,期間,李某每月只留幾百元做生活費,其餘的全部“上繳”,為討女方歡心,李某生活拮据,與兒子們斷絕了來往。後在單位領導出面協助下,為確保李某的合法權益,隨將房屋過户給了兒子。一年前,在李某患病癱瘓在牀之際,女方果斷地與李某辦理了離婚手續,李某治病期間皆有其子女照顧。令人氣憤的是女方在離婚協議上竟然簽署了“一樓院子連同院中小房(35平方米,價值15萬元)歸女方所有,如李某出售房屋,院子則折價賠償女方。”當時李某的兒子很是生氣,後來通過法律諮詢,瞭解到一樓院子本是房屋的附屬品,那女方感到無利可圖也就棄之而去。

種種事例讓我感受到生活中與法律相連的事情無處不在,只有學法、懂法才能不斷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學習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 篇4

社會在不斷的進步與發展,但在當今社會裏仍然充斥着各種誘惑,人的思想和觀念難免會受到金錢和利益的誘惑與腐蝕,作為一名金融系統的員工,我們應該深知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的特殊性,我們所面對的是直接的金錢的考驗,這就更需要我們能夠擺正思想,堅定信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而通過安全法制教育的學習正好為我們樹立良好而健康的觀念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過安全法制教育學習。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徹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風、制度、紀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增強自我的法律意識,能夠做到面對誘惑不為之所動,嚴格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為信合服務,為儲户服務。生活作風上,能夠牢記“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的教導,用工作紀律嚴格約束自己,在思想上築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勤勤懇懇辦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過學習我們法律意識明顯增強,依法經營明顯改善,工作作風明顯改進,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明顯提升,存在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通過安全法制教育的學習,可以時刻讓我們進行自我約束,增強防範意識,擺正自己的位置,明確自己的職責,能夠做到嚴以律己,盡職盡責,恪守職業道德。 安全法制學習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們員工進行自我約束,同時還能增強員工的警惕意識,增強了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遇到險情能夠做到處變不驚,臨危不懼,能夠機警的去應對所

面臨的險境,能夠採取恰當的方法去解決遇到的難題,能夠果斷勇敢的去化解各種危機,當國家財產受到威脅時能夠義無返顧的去保護財產,與不法分子鬥爭,保護集體利益。

通過安全法制教育的學習,我們不但更新了觀念,改善了思想,同時也更加了解了當前的社會形式及發展趨勢,我們今後在工作中將面臨更大的挑戰和考驗,只有在不斷的學習中才會進步,學習的過程也是我們成長的過程,更是使思想不斷成熟的過程。法制教育的學習我們應該繼續的堅持下去,在學習中不斷的進步我們的工作也才會取得更好的成績!我們的人生軌跡也才會留下更好的印記!

今後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終堅持安全法制教育學習,不斷提醒自己作為一名信合員工所要履行的職責,重點加強安全法制教育學習,在思想上築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警惕各種腐敗思想的侵蝕。二是要加強對金融機構詐騙、盜竊、搶劫、涉槍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經驗教訓,時刻為自己敲響警鐘,進一步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學習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 篇5

近期,車間女工委組織學習了有關婦女權益保護的有關條款,通過學習對一些條款有了進一步瞭解,增強了自身依法維權、科學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學習之餘也對平常一些掛在嘴邊上的維權術語進行了更深一步的學習。

“婦女享有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肖像權、親權、監護權以及著作權、發明權等等。這些看似普通的字眼真要實施起維權保護來還真有一定的講究。就拿“親權”來説吧,“親權”是指以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在人身和財產方面權利義務的統一。“人由於有父母子女的關係,從而發生各種各樣法律上的效力。但是,父母子女關係最重要效力,而且是與其他親屬關係有本質不同的父母子女關係的特殊效力,恐怕是父母應該處於對未成年子女進行哺育、監護、教育的地位。”由此可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哺育、監護和教育是親權制度的核心內容。

我們身邊有的家長一味地工作、賺錢,認為只有給孩子提供富足的物質條件才是對孩子好,至於學習、教育,認為那是學校的事,自己管好孩子的吃穿住行就一切OK了,殊不知家庭教育越來越被社會所認可,與物質條件相比,富足的精神給予才是無價的財富;還有的家長一味地溺愛,對孩子的一切大包大攬,對孩子的關照可謂無微不至,雖然如此的“孩奴”目前已成為一種流行和時尚,可這些家長在無意中打着愛的旗號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權利和自由,他們用愛束縛了孩子的手腳、折斷了孩子搏擊的翅膀,嚴格意義上來講,他們在用自己的愛褻瀆了親權的真正含義。另外一種,我們常聽身邊一些離異的母親咬牙切齒地説“哼!這輩子別想讓孩子喊他一聲爸!想見孩子——沒門!”都説家是愛的港灣,可在穩固的港灣也會有航船擱淺的時候,即便是兩夫妻離異,可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這種血緣關係是永遠割不斷的。撫養孩子的一方拒絕另一方探視、教育也都屬侵犯親權的範圍之列。

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對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中儘管有如下規定:“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可在現實生活中,科級、副科女幹部所佔比例依然達不到所佔比例要求,在副處、處級幹部中女工更是鳳毛麟角,很多時候並非女幹不不具備勢力,而是扮演家庭、工作、社會三重角色的女工在贍養老人、教育孩子方面的責任感的確讓女幹部力不從心。二十四五歲結婚生子,三十四五歲贍養老人,好不容易熬到四十歲可以脱開身了,提幹的標準又都卡在了40歲以下,其實,40-50間的女性正處於人生、事業的第二高峯期。

四個案例分析分別從《婚姻法》的財產繼承、《合同法》的免責條款、《女工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合同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生育權四個方面進行了分析和總結,案例實踐性強,與生活密切相關。這讓我想起了鄰居李某家的財產糾紛:李某的兒子擔心父親再婚後財產遭受侵犯,要求父親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其父被愛情衝昏了頭腦,直説“人都嫁給我了,還分什麼你我。”李某再婚近四年,夫妻二人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數,女方常以伺候孫女為由與自己的兒媳同住,期間,李某每月只留幾百元做生活費,其餘的全部“上繳”,為討女方歡心,李某生活拮据,與兒子們斷絕了來往。後在單位領導出面協助下,為確保李某的合法權益,隨將房屋過户給了兒子。一年前,在李某患病癱瘓在牀之際,女方果斷地與李某辦理了離婚手續,李某治病期間皆有其子女照顧。令人氣憤的是女方在離婚協議上竟然簽署了“一樓院子連同院中小房(35平方米,價值15萬元)歸女方所有,如李某出售房屋,院子則折價賠償女方。”當時李某的兒子很是生氣,後來通過法律諮詢,瞭解到一樓院子本是房屋的附屬品,那女方感到無利可圖也就棄之而去。

種.種事例讓我感受到生活中與法律相連的事情無處不在,只有學法、懂法才能不斷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學習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 篇6

我校教師在學校領導的組織下,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通過學習,使我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行為規範、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等內涵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同時對如何才能強化師德、樹立教育新風,有了自己更深刻的體會。下面我就談一談我的認識和感受。

通過學習,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擔子的沉重,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卻肩負着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於是在學習之餘,僅靠自己從教以來點點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學中留下的遺憾,終於明確:身為教師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因為當你走進學校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於你自己了,而是屬於孩子們。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師魂。可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非常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學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學生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學生。教師只應在乎學生是否學會做人,是否學會求知,在教學中應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後才是求知這樣一個原則來教書育人,必須把德育放在首位,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過學習,我更加堅定了自己的學習理念,要想成為新型的教師必須不斷學習,從而充實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裝自己的大腦,用最先進的教育手段,用規範的教育行為給學生傳授最新的知識和方法。

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説當然很重要。因為我們是直接面對學生的教育者,學生什麼問題都會提出來,而且往往“打破沙鍋問到底”。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學生之“惑”,傳為人之“道”。但知識絕不是處於靜止的狀態,它在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每時每刻都在日新月異地發展着量和質的變化。因而,我們這些為師者讓自己的知識處於不斷更新的狀態,跟上時代發展趨勢,不斷理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顯得更為重要。否則,不去更新,不去充實,你那點知識就是桶死水,終會走向腐化。

通過學習,我深知作為一名教師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對學生要有慈母般的愛心,且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知識;進一步增強了法律意識,今後在工作中一定要貫徹執行教育法規,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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