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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教師法律法規學習心得體會

優秀教師法律法規學習心得體會

教師這個職業不同於其他職業。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你知道優秀教師法律法規學習心得體會怎麼寫嗎?接下來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優秀教師法律法規學習心得體會,供大家閲讀!

優秀教師法律法規學習心得體會
優秀教師法律法規學習心得體會篇1

長期以來關於教育的法律雖然存在着,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辱罵、誹謗教師、等等的事情發生,而教師迫於時代和社會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通過學習xx普法,自己的心靈受到了一次洗禮。作為一名黨員教師,更有義務和責任去學習和靜下心去寫寫心得。

通過學習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現在我不會再這麼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説説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xx普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xx普法》後,讓我更明確,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説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

我時刻要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xx普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優秀教師法律法規學習心得體會篇2

有人説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説教師是園丁,有人説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他人……教師是一個不同於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了《守則》《規範》;當我成為教師的時候,學習了《教師法》,《 普法》……長時間以來關於教育的法律固然存在着,但很多侵犯教師正當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辱罵、誹謗教師、拖欠工資等等的事情發生,而教師迫於時代和社會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往保衞自己的人卻未幾,這説明教師只知法、遵法是不夠的,由於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作業。

通過學習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我不但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熟悉,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之前的我以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往,現在我不會再這麼以為了,由於,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同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説説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故意義,否則有法也即是沒法了。同時我也熟悉到作為一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xx普法》不但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xx普法》後,讓我更明確,作為一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譏諷,要挾、非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落後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譏諷,要耐心教育。尊重每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進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進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想到:必須完全改變過往那種把老師知識的藴躲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 “一杯水”的陳腐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説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專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專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當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由於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進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的地方。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往澆灌、庇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xx普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正當權益,增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法。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優秀教師法律法規學習心得體會篇3

最近,我再次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教育法律法規,學習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貴州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實施意見》,學習了《新時期師德修養》,學習了在第23個教師節裏xx發表的熱情洋溢的講話。通過學習,我對教師師德有了更加深刻地認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國家發展教育事業的綱領性文件,它頒佈的目的是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法要求我們做到: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是我們國家的教育方針,每位教師必須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這一方針。

然而事實上,現在的教育還是應試教育,素質教育只是虛有其名,事實上的應試教育迫使很多老師只注重對學生傳授文化知識,忽略了學生思想品德和身體素質等方面的培養,直接導致了學生綜合素質的大幅度下降,現在學生中的優良品德越來越少,不良行為越來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貫徹實施,首先得各級領導轉變教育觀念,切實改變評價教師的方法。 國家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度,這本是利國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實際操作中讓廣大教師苦不堪言,簡直可以説是勞民傷財!九年義務教育到底怎麼搞,全國其他地方有些什麼先進經驗,各級領導應該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揮。

九年義務教育的順利實施要靠法律,但現在的情況是有法不依或者説依不成,對那些違反九年義務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給予及時處理,導致學校各項工作處於被動,給學校領導和教師增添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學校教師的職責應該是教書育人,但現在教師們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書育人上,要用很多時間搞普九檔案,要用很多時間去做輟學生工作,還要用很多時間去寫一些形式主義的東西。

現在的學生是爺爺,老師不敢打、不敢罵,甚至重話有的時候都不敢説,你對他嚴格要求,它就是不買賬,動不動就是不上學了,學生一回家還得教師三番五次地去請回學校,這是什麼事?發生輟學情況,有的是家長在裏邊推波助瀾,縱容學生輟學,國家為什麼不採取一些強硬的措施,讓所有學生不願輟學、不敢輟學呢? 很多教育法律法規裏邊都提到:營業性歌舞廳和網吧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這些規定有什麼用?特別是網吧,現在就靠未成年人賺錢。各級主管部門雖説不定期地檢查,但是檢查過後網吧管理人員依然我行我素,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由此產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何時止?

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必須知道國家和人民對教師的要求是什麼,什麼樣的行為是合乎教師行為規範的,哪些是違法的,教育的目標是什麼,教師應該擁有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教師應享受什麼樣的待遇,教師進修培訓受不受法律保護,法規對學校和家長有什麼規定等。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

通過學習,我更加堅定我的研究和學習理念,作為一名教師要想做好傳道、授業、解惑的工作,必須不斷學習,不斷和專家名師交流,結合自己的教學實際,改進教學教法,始終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裝自己的大腦,用最先進的教學手段,給學生傳授最新的知識和方法,達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的過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用真心去關愛他們,發現學生的優點,發展學生的長處,使他們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學習的快樂和滿足,過一種幸福的學習生活。決不能像以前那樣,但從學習出發去評價學生,對學習成績好的學生關愛備至,對學習差的孩子漠不關心,甚至冷嘲熱諷,謾罵打擊。因為我們教育的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都能成為社會做所需的多層次人才,讓學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資源,而不是僅為了那幾個優秀生。應該把教育辦成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場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對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講究方法。如果方法不當,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包括行動上的歧視和心靈上的歧視,比如在教學實踐中,不批改差生的作業,或者根據成績和表現排座位等都屬於行動上的歧視;而對差生不管不問,態度冷漠,則是一種心靈上的歧視。體罰實際上也有兩種,一種是身體上的懲罰,如罰站、抄多少遍知識點等;還有一種是心靈上懲罰,也叫心罰,就比如語言上的諷刺和打擊,對學生的冷漠等。

研究發現,心罰比體罰對學生的傷害更大,往往會摧毀它們的意志力,使他們對自己喪失信心、失去鬥志,丟掉了拼搏進取的勇氣,這是非常可怕的! 在教師的權利中,教師享有帶薪學習進修的權利。可在實際操作中,有些領導能領會法律的精神,通情達理,可還有一些學校的領導卻利用手中的權力阻礙教師外出進修,甚至有極個別地方出現了扣除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的情況。還有一部分教師沒認真學習和領會教師法,不知道自己應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只知道努力付出,不知道自己還享有不斷改善自己知識結構的權利。

作為教師一定要始終牢記“學高為師,德高為範”的教師座右銘,一方面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不斷通過教學反思,促進自己專業發展;另一方面要不斷按照教師行為規範和教育法對教師語言和行為的要求,加強自身的修養,規範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成為一個讓學生尊重的教育者。 班級就是教師的實驗室,課堂和學生就是自己的研究對象,課堂和學生在教學中的問題就是自己的教研課題!我們教育工作者,不能脱離自己的實驗室,不能脱離一線教學!因為這就像科學家離開了自己心愛的實驗室!將軍離開了自己的戰場!還能有什麼作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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