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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税收管理工作心得體會

村委會税收管理工作心得體會

經濟體制改革、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新農村建設的全面展開,使村民委員會逐漸擺脱了“唯農業”的原始特性。村委會越來越多地涉及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等生產經營行為。村域內出現了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村辦企業集團等多種經濟形式。如何加強村委會的税收管理,成為目前税務部門亟待解決的一道難題。

村委會税收管理工作心得體會

村委會税收管理存在諸多難點。一是職能地位特殊,納税意識淡薄。村委會實際履行着“一級政府”的職能。這種特殊的地位,導致村委會的主要負責人和財務人員對税收普遍存在認識上的誤區。如,他們認為村委會是地方政府的基層組織,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無應税行為發生,因而沒有納税義務。對於出租房屋和土地,他們認為那是“政府行為”,是在為集體謀福利。

二是收入來源複雜,税與非税不清。通過調查發現,村委會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出租房屋收入、出租出讓土地收入、土地承包收入、房地產開發收入、集資建房收入、企業上繳利潤收入、企業承包收入、佔地費收入、上級撥款等。由於其收入構成比較複雜,而賬簿設置和財務核算不完整、不規範,造成應税收入和非應税收入劃分不清,應税收入與實際繳納税款相差較大。比如在營業税方面,一些村委會將閒置的房產出租給個人或企業,收取固定的租金,卻不申報納税。隨着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舊村改造工程日益增多。個別村委會在完成舊村改建後,將剩餘小產權房屋對外銷售,未對收取的房款足額申報納税。在個人所得税方面,村委會幹部的工資支付存在分次支付或年底一次支付的形式。他們很少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税,個人未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税的情況較多。在印花税方面,村委會簽訂經濟合同不繳納印花税的問題較為普遍。這些合同、協議主要包括與外單位和企業簽訂的房屋、土地租賃協議,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徵地補償協議等。

三是基礎監管不足,逃避繳納税款手段多樣。

作為獨特的納税主體,村委會在税收户籍管理、發票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長期處於監管“盲區”。目前,村委會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也一般不辦理税務登記。長期以來,税務部門未把村委會納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範圍內。在發票使用方面,村委會取得應税收入時,普遍不使用正規發票,財務支出用“白條”入賬的問題嚴重。村委會逃避納税的形式呈現多樣化。比如,以承包合同取代租賃合同。部分村委會在將大量的土地、房屋、設備進行出租時,與承租方簽訂承包合同,造成承包經營的假象,以逃避繳納營業税、房產税等地方税收。用“以支代收”的形式逃避納税。他們不向經營業主直接收取租賃收入款,而是以為村裏修路、蓋門面房、搞村民福利等形式抵頂租賃收入,使應税收入無賬可查。

近年來,**省**市地税局為了破解村委會税收管理難題,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進行了有益探索。他們的主要做法是加強税收宣傳,增強依法納税意識;加強納税輔導,提高納税申報質量;依託綜合治税,加大税款入庫力度。通過採取這些措施,**市地税局對村委會的税收管理工作走上了規範化道路。20**年,該局入庫村委會税款1300萬元,佔總體税收的0.8%。實踐證明,農村村委會也是不可忽視的税源。

為進一步加強村委會税收管理工作,筆者建議,一方面,應根據《税收徵管法》、《發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針對村委會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税收管理細則,建立村委會納税申報制度,對其納税申報、發票領用和開具等進行規範和統一管理。另一方面,針對村委會應税項目發生很大變化的現實情況,對個別税收政策進行調整。例如,某村委會實行舊村改造,建造房屋後以成本價甚至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給本村村民。此種行為並非純粹的經營活動,而且受益者是農民。但是,根據《營業税暫行條例》規定,該村委會仍需繳納營業税。對此類行為,在税收法規中應給予新的界定和解釋。從解決“三農”問題的角度出發,根據村委會應税收入的構成情況,應制定更為詳細的税收政策,以降低村委會的税負,促進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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